北边大营。
燕戡、燕仇以及焦西河站在大块大块的旱地边,看着那混了羊粪的地里一行行整齐的浅绿色齐头并进,破出土层。
翠绿的小苗在荒土地上刚冒出半根指节的长度,单看不怎么样,但放眼一整片,颇为震撼。
焦西河蹲在苗子边,粗糙的手指拨弄两下。
倔强的小苗只偏了一下身,依旧在春风里摇动。
“这苗子,确实比咱之前那几年种出来的好。将军你有这法子,之前怎么不拿出来?”
焦西河想到之前抱怨的话被燕戡听了个正着,不免脸皮子热。
“现在也不晚,计较这些做什么。”
燕仇看了一眼燕戡。
这些天,从那一车车羊粪送过来到下地,大营里好多兵将都在议论。
今开春大家又才得了消息说将军贴钱买来的粮食快要送来了。这才多久又出银子买粪。这样下去,他们将军的养老钱怕是都抠出来了。
大家伙一边心疼钱,一边心疼自家将军。
不过说来说去,都是为了他们好。
大家伙尽心种着地,本来还担心这法子到底有没有用。当看到地里的情况时,也都松了一口气。
苗子壮,以后这庄稼才长得才壮。
燕戡想着之前跟老农们讨论了一夜的话,对一旁的焦西河道:“再把边上没种下的土收拾出来,清明后种麦。种子过几天送来。”
“知道,之前老杜跟我们说了的。”
老杜就是杜属善,是那一批农人的头头。
大营这边,给够了基肥的苗子长势旺盛;杜家地里,那葱茏的苗子也同样惹眼得很。
杜家住在东边的野树弯村,就挨着梢山沟村隔壁。不过梢山沟在山沟里,他们在山沟外。
村子更大,有四百多户人家。
且野树弯村的地更平一些,少许才在山坡上。就比方说杜家的那块旱地。
当初下种的时候,杜家往地里倒羊粪。
边上挨着地块的邻居担心将苗给烧了,心说等个一年看。现在瞧着人家绿油油的壮实苗子,心在滴血。
可以想象,今年这杜家又能多收几十斤粮了。
杜家的地地势稍高,就像一块倾斜的坡。
下面各家地块蔓延,只要有人在自家地里劳作,往这边看一眼,准能瞧见黄土之上那格外绿的地。
杜家院子。
“杜大,你爹在家不?”
“勇全,你们家那地是只扔了羊粪吗,苗子长得可壮实。”
杜家老大杜勇全这刚去地里除了草回来,就看见院子外头全是人。
杜勇全知道他们是为着苗子来的,想到自家那苗,心中也高兴。
他道:“我爹不在,被之前那些叔伯叫走了。”
“那你们家那地……”
杜勇全接过自家媳妇递过来的帕子擦了擦脸上的灰,道:“我爹说现在是自家试种,都是将军府里讨论出的法子。要是真有用,一定教给乡亲们。”
众人一听,立马笑开。
“好,就等着了!”
都是地里的老把势了,瞧杜家那苗子,只要后面好好管理,指定不差。
众人想想那多出来的几十斤谷子,又叹:怎么当初杜家做的时候不跟着学呢。
不是羊粪嘛,大不了去梢山沟那后山上捡不就是了。反正他们村经常在上面放羊。
“叔叔伯伯们回吧,现在苗子都出来了,也没办法了。”
杜勇全就是这样想的,苗子的好坏决定了后面的一切。后续的管理,无非是除草,间苗。
再精细,也精细不到哪里去了。
当晚,从城里回来的自家爹又带了麦种。据说还是将军府给的。
乡亲们闻风而来。
这大晚上的,在外奔波一天的杜属全都打算睡了,见他们如此,只能打起精神,将后续怎么管理跟他们说了说。
“我这也是头一年自己试,要是成了,不说我们村子,斜沙城所有村子都能得到消息。”
“将军是真想把地种好,也真是为我们好。”
“所以你们也甭担心会漏了你们。好好伺候田地,要真要现在试的,等清明跟我一起种点麦子。”
村子里仍旧是种粟米为主。
麦子大家也种过,但产量跟粟米比起来,半斤八两,所以种的量也就那样,甚至更少。
大家一听这话,立马又犹豫起来。
杜属全见状,摆了摆手:“别堵着门了,现在拿不了主意那就今秋看看成果。有一个冬天让你们考虑。”
*
在大顺与北边各个部落关系好的时候,斜沙城是连通内外,贸易还算可以的大城。下面的村庄多达百个。
不过几百年的时间,大顺弱势,斜沙城外尸骸遍野。
战乱让百姓迁徙,人少了又少,村子合并了又合并。现在也就只有三十多个村子。
见得多了,大家都是将就着过。
能活就活,不能活……大将军还在这儿呢,勉强能活。
大家一日复一日在田地里耕种。盼着天好一点,粮食多一点,这饱肚子的日子能过得长一点。
田地原来是怎么种的,就一直是怎么种的。
祖宗传下来的种法,那还有错?
就说那春播后长出来的苗子,每年不也长得好好的?
但大家伙从没想过还能有朝一日,在地里看见那绿得发亮,壮得仿佛能想象之后的收上来的粮能填饱半年肚子的苗!
当初燕戡让人将各个村子里的农人都搜罗了一遍,有经验的拢共十几个。
这十几个人又在十几个村子里共同按照商讨的话种下着苗。
但凡是见了这壮实苗子的人无不激动,再一个传一个,一时间,几乎所有的村里人都知道大将军教人种粮。
关键是种出来了!
用大家伙说得最多的话来形容,那就是:“看那苗子,肚子都不虚了。”
燕戡也不知道,从这时起,他就从啥也不懂庄稼的门外汉变成了斜沙城村子的农业指导了。
而隐在燕戡身后的戚昔,自然看着自己一亩三分地,好好养身体。
*
时间进入三月,戚昔像在肚子上绑了个瓜,愈发笨重了。
燕戡忙完了春播事儿,安排了好一切,立马匆匆回到戚昔身边。
三月初三。
早晨戚昔刚刚睡醒,就闻到了屋子里淡淡的花香。
察觉到床边的阴影,他习以为常地撑着身子,艰难翻身向着床里侧。
燕戡见他如此,笑了一声。他弯腰站着,探着身子看向藏起来的脸。
面红色润,像夏日里的荷。泛着粉的白,看着极好摸。
目光落在那小扇子一样的睫毛上,燕戡心痒痒,忍不住伸手轻轻碰了碰。
手下睫羽不安地扑棱。
一道白光闪过。
燕戡反手一握,捏住了戚昔打过来的睡得热乎的手。
软乎乎的,细腻得不行。这段时间被养出了肉,连手都比以前好摸了。
“起床了。”
戚昔皱了皱鼻头,脑袋往枕头上一埋。用毛乎乎的后脑勺对着人。
燕戡见状笑了一声。也只有迷糊的时候才乖。
他将人手放回去,起身去拿了一套给戚昔新做的衣服。
等了一会儿,眼见着人该饿了,他将人从被窝里挖出来。趁着戚昔还有迷糊劲儿,一鼓作气穿衣穿鞋,洗漱擦脸。
等戚昔清醒,人已经被带到饭桌上了。
“来,尝尝今天的粥。”
戚昔打了个小小的呵欠,问:“桌上的花是你放的?”
“嗯,喜欢吗?”
“哪儿来的?”
花是芍药花,□□色,含苞待放搁在以前插梅花的花瓶里,生机勃勃。
“买的。”
买的?外面春天还卖花了。
戚昔没继续问。
他舀着粥喝着,又习惯性地接着燕戡递来的鸡蛋吃。桌上的吃食不算精致,但胜在味道不错。
一顿饱餐,戚昔在院子里走了几步,随后在阳光下的椅子上一坐,眯着眼睛像打盹的猫一样晒着太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