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八月底到十月底,无论是北疆,还是京城,都弥漫着硝烟味。
世家骨子里有贪得无厌的血,元彻对他们退一步,顶多够开心三天,三天之后,总想着再继续讨点什么回来,这种事最先需要胆子,后面人多起来了,那就是热闹,不出一个月,俨然已经连成一片,人人都恨不得来分一杯羹。
内阁作为帝王一手扶持的朝堂班子,寒门之首,当然要给自家陛下撑腰,明面上骂架互怼一个不落,背地里,还偷偷地调查这些世家见不得光的事,世家历史悠久,谁都有点见不得人的东西,大到徇私舞弊,小至谁家公子跑去花楼偷看姑娘洗澡,查完就白纸黑字当朝对峙,活活把人家的底裤扒了个干净。
世家骂内阁“皇帝的狗腿”。
内阁骂世家“前朝的余孽”。
但反常的是,一贯以强势和凶蛮著称的帝王竟然像是被拔了利爪,变得温顺起来,对从自己手中抢权这种事,非但没有发怒,还玩起了徐徐图之。
一位参与其中的朝臣回到家中,被秋天的冷风一吹,整个人自下而上地打了个寒战,总觉得太蹊跷了。
朝臣招来通房丫头,这丫头本分还聪慧,他极为喜欢,行云雨至情谊正浓时,朝臣便也将心中的疙瘩透露了些许。
“大人,那皇帝毕竟不是中原人,就算他为自己正了名得了统,依旧是蛮人,蛮人粗鄙懒惰,胸无大智,好不容易得了极位,自然是想要享受的,只要不触动核心,何必继续为难自己呢?”
朝臣一顿,觉得也是他们把元彻想得也未免太聪明了,这人能上位,究其本质不就是靠着能打吗?
打江山和坐江山哪能一样呢?
一个时辰后,朝臣高枕无忧地睡下了,阿言默默走出房门。
日子就这样乱乱糟糟,浑浑噩噩地来到了十一月。
许久没吃街巷里的馄饨了,今日沈之屿等元彻下了早朝后,和他一起慢悠悠地走去那个熟悉的京城小角落,老板和老板娘对他们已经格外熟悉,不用说也知道口味和份量。
沈之屿刚掏出钱袋,这时,一个黑不溜秋的东西突然从角落蹿出来,冲那钱袋袭去。
不待靠近,亲卫们立马出手,将他摁在地上。
元彻上前拧起来一看。
下一刻,整个人都呆住。
终于来了。
前世那位捡来的,最后战死城墙之上的小太子。
作者有话说:
注:小太子指路75章
第122章 清野 第四十二
(小修)打仗了
上一世, 小太子以为在野兽中活命的狠戾厮杀劲儿,和眼睑上那颗位置与沈之屿几乎一模一样的朱砂痣引起元彻的注意,被带在身边。
起初, 元彻没多大想法,只当是顺手救下的一位让他思念泛起的小孩, 乱世, 一路行军, 人人都像是紧绷的弦, 除了每天丢点干粮给口水喝,十天半个月不见一次也正常。
可骨瘦如柴的小小少年顽强地活了下来,还长得非常不错, 一股子冲杀在身,一次紧急要务中, 他与亲卫军配合无间, 锋利如刺刀,精准刺破六国军队的联合, 打出一场堪称扭转大局风向的漂亮战。
亲卫军都开玩笑说,这小孩像陛下的弟弟。
元彻却因着这句话起了想法,渐渐开始有意教导,几年后, 小太子长大成人,虽和“知书达理”这种词沾不上边, 但在“威震四军”上,已经颇有元彻的影子,六国之乱平息后, 被立为储。
记忆回笼。
元彻下意识脱口:“元滚滚?”
沈之屿:“……?”
叫什么名儿?
前世的太子册封典礼沈之屿没去看, 除了随元彻姓, 其余一概不知。
该不会真这么随意吧?
“咦,这孩子又来啦?”老板娘将煮好的馄饨捞出锅,端去他们面前,“二位别介啊,他挺可怜的,在这里流浪快三年了,去年冬天生病,要不是隔壁巷的老先生发现及时,找来了郎中,差点就没命了老头子,咱们不是有几个馄饨包坏了皮吗,拿去煮一煮。”
元彻将元滚滚丢给兀颜,问道:“他父母呢?”
这个问题困扰元彻许久,前世直到山河破碎,都没能得到解答。
元滚滚现在比魏喜还小,顶天了七八岁,但在牙尖嘴利上已显露征兆,他不喜被兀颜拧着,对着后衣领上的手臂就是一口。
兀颜防不慎防,被他咬得嗷呜一声跳起来。
元彻习惯了,没理。
“死了,被人逼死的。”老板娘叹了口气,给锅里的馄饨翻了个身,“好多年前的事儿了,当时还是前朝当朝,中原北境不睦,偏偏这孩子的父亲是中原人,母亲是北境人,他们的关系被外人知晓后处处刁难,轻则街上谩骂,重则上门打砸。”
元彻语气不善:“没官兵管吗?”
“前朝大多数京城官兵是少爷兵,非自家殃及,不管事。”沈之屿道,“七八年前,正逢前朝末帝即位,那人软弱可欺,外敌内奸,谁都能来踏上一脚,老百姓们心中积怨许久,没能力对外叫嚣,部分人就退而求其次。”
欺负欺负生活在中原的普通外族人。
老板娘将馄炖给了元滚滚,元滚滚两天没吃饭了,正饿得前胸贴后背,想直接上手抓,沈之屿看见,放了一个勺子去他手中。
元滚滚在被碰着时瞬间炸毛,长臂一伸一揽,抱着碗哧呀咧嘴他以为沈之屿是要抢吃的。
滚汤撒出来,落在手背上,烫得皮肤绯红一片。
但依旧不肯放手。
大冷的天,再等一阵就该下雪了,别家小公子都是斗篷加手炉,护得严严实实,不给寒风一丝缝隙,而元滚滚的衣袖和裤腿都很短,冻疮肉眼可见地遍布,脚上只有一只鞋。
“不抢你的。”沈之屿指了指自己手边的馄饨,“你看,我有,你若喜欢的话这份也给你。”
元滚滚有些犹豫。
沈之屿站起来,留下自己的馄饨,拍了拍元彻,示意一起离开原地。
下一刻,元滚滚几乎是扑了上去,把两个碗一起护在怀里。
沈之屿坐去另一张桌前:“他在爹娘死后一直流浪?”
老板娘摇摇头:“不是,他后来被一位无子无女的老太太收留过,可好景不长,那老太太在黄巾贼乱中丧了命,此后他才变成一个人。”
元滚滚吃得很快,可这快不是元彻那种单纯的胃口大,他这年纪,就算再能吃也不过如此,他是在害怕下一顿没有饭吃,在能吃的时候疯狂往肚子里塞。
繁华京城的背街小巷深处,遍布着老百姓自己张罗的小摊,烟火气息浓厚,人前是其乐融融,人后是流浪狗和流浪汉抢占泔水桶。
四个人默默地看着元滚滚一扫而光,一滴汤也不剩,然后为了不给钱,企图趁他们不注意偷偷溜走。
元彻打了个响指,亲卫们会意,把拔腿就跑地元滚滚逮住,丢回元彻和沈之屿的面前。
“我……我没钱!”元滚滚反抗不过,大叫道,“你们自己要给我的!”
“吃饭给钱天经地义,没钱怎么行?”元彻故意吓他,想要看看他手脚是否利索,微张双腿抵膝略下压身体,把对方笼罩在自己的阴影里,“那就乱棍打死吧。”
亲卫军:“是!”
元滚滚急了,再跑,再被抓回,元彻也不着急,翘着二郎腿等他,反反复复三五次,元滚滚也没力气了,当即改变战略,抱着元彻的大腿开始哭:“呜呜呜我是好人啊,不要打死我!”
四周的人都给他逗笑了。
“你说好人就好人啊?”元彻掀开他,“朕……咳,我还说你是坏人呢,你刚刚不还抢人钱包?”
“没有!不是的!”元滚滚立马调转方向,面向沈之屿手舞足蹈,“漂亮哥哥,您误会了,我其实是在帮你抓蚊子!好大一只蚊子!”
沈之屿:“……”
大冬天哪来的蚊子?
沈之屿:“抓到了吗?”
“没有。”元滚滚理亏,低下头,悄悄地瞄着他,“它飞走了。”
沈之屿笑道:“那怎么办?万一他再飞回来咬人呢?”
“啊?”元滚滚明显没想到会被这样问,“飞,飞回来?打掉?”
“我不自己打蚊子,很脏的。”
元滚滚眨了眨眼。
沈之屿的笑意更深了:“这样吧,你跟我走,去我家,直到蚊子飞回来打掉了再离开,如何?”
这回元滚滚彻底懵了。
“你家,你家有饭吃吗?”
“你喜欢吃什么?”
“肉!”
话音刚落,元滚滚又开始心疑,会不会是骗自己的?听说有的妖怪专挑喜欢贪便宜的小孩,带回去就吃掉了,都不吐骨头呢!
沈之屿将他的小心思看在眼里,半蹲下身与他齐平视线,伸出手轻轻道:“可以,家里管够。”
对一位四处流浪食不果腹的小孩来讲,世界上最好听话,大概就是“家里”和“管够”。
元滚滚一咬牙,心道豁出去了被吃总比饿死强!
他茫然又憧憬地把手放去沈之屿手上,奇怪的是,对方明明刚说了嫌蚊子脏,这时来牵臭烘烘的自己却无丝毫犹豫,力道稳,手心微热,元滚滚由着沈之屿把自己牵上马车,驶出小巷,穿过人潮挤挤的官道,来到金碧巍峨的皇城内,紧接着,宫娥们围上来,帮自己沐浴梳洗,冻疮敷药,最后换上暖和又合身的衣裳。
元滚滚飘飘然,一直没能回过神来,还感概道:“你家好大啊!比我见过所有屋子还要大!”
宫娥们掩袖轻笑。
其实,陛下也没怎么回过神。
对他而言,元滚滚可以捡回来养,是因为他曾将一切亲眼看在眼里,知道这小孩以后差不到哪儿去,但对旁人而言,自己只是随便在路边带了个又脏又臭小流浪汉回来,还没有任何原因。
在看见元滚滚的第一眼,元彻就在思考该如何既能把人拧回来,还能说服人特别是丞相大人。
元彻想在自己不在朝的时间里让元滚滚顶上,哪怕是做个样子也好。
谁知反倒是丞相大人先“拐”的小孩回家。
夜里,元彻凑去沈之屿身边,准备探探风口,但又不知怎么开口,沈之屿看见一大只陛下在面前晃来晃去,烛光都差点给晃灭几次,放下手中笔,问道:“陛下想好给小殿下的名字了吗?”
元彻:“殿下?”
“此子无父无母,与过去彻底断了往来,又行事机灵聪慧,手脚灵活,不像有疾。”沈之屿道,“还是北境与中原的儿子,若好好教导,立为储,百年之后,既服众,也不必担心偏袒。”
元彻向后一仰自己当时可没想这么多。
沈之屿笑而不语。
元彻叹了口气:“朕倒想这样,但他和朕无任何血缘,在今日之前甚至还是流浪儿,无功便立储听政,定然很难服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