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3章
“劳伦斯采购的那批新武器在‘新营’里用得怎么样?”
国王陛下仿佛若无其事地转移了话题,漫不经心地问。
“啊?”武器?新营?
马修一楞,有些跟不上节奏,不知道这位陛下怎么突然想到新营的武器了。好在这些事情都在他的职责范围之内,新营虽然不是他负责训练的,平时也算是对情况了然于胸。
“新营”自然是新成立的。
国王卫骑团原本是最忠于国王的军队力量,但这么多年战斗下来,战损很大。
在摄政王势大,国王陛下命悬一线、前途渺茫的这些年,虽然不时有贵族骑士的新血补充进来,但是谁也说不好他们心底是否有动摇,更是无法清理掉那些掺杂进来的沙子。
即便是在成年礼上把汉森扫进了垃圾堆,想要完全让背景复杂又盘根错节的几支军队彻底“干净”,简直是一件不可能的任务。
路德恩三世在蛰伏的这些年,也常常思考对军队的配置和建设,除了作为绝对主力,成本不菲的骑兵团,他更想建立一支“平民”化,也更为专业化,并且绝对忠于自己的步兵队伍。
就像“他”讲的故事里某位将军说的那样,精兵贵选,要选良家子,不能油滑,要有所畏惧……
路德恩微微一楞,嘴角不自觉地泛起一丝笑意,不知不觉,又想起他了。
“……威兰领出品的那批武器非常不错,钢口够锋利,韧性十足,改装成长柄后,几乎相当于斧枪。训练上有一定难度,但是那些农民出身的新兵都觉得,呃,很好用……”
要不是柄实在长了些,那些农夫出身的老实头们,个个握着“武器”两眼发光,蠢蠢欲动,简直恨不得扛着这些锋利的“斧枪”,回家乡抢收庄稼去!
想起那些训练老实肯吃苦,挥着武器就想收割的新兵,马修嘴角都抽抽。
也难怪他们,谁让这些“武器”原本人家造出来就是当镰刀使的啊!
那位神秘莫测的男爵,噢不,现在的子爵先生,实在是让人看不透,明明原本只是一个平平无奇的落魄贵族,踩了狗屎运继承了威兰领。
短短两年不到,竟然成为了“神眷者”,不但能使出让神殿一干老头子们都惊掉牙的“神术”,还有着种种奇思妙想和层出不穷的神奇物事。
如果不是他命好地救了尊贵的陛下,哪怕他是神灵下凡,怕不也是让贪婪的世俗之人撕碎了,吞食尽血肉。
马修一边绞尽脑汁向陛下汇报着,一边悄悄想着。
毕竟,哪怕是神殿,嘴里说着最虔诚的话,如果真的见到了神明在面前,又有似乎无穷无尽的珍奇异宝和力量可以触手而及……教士和神官们也未必不会生出贪婪的亵渎之心。
“把新营移出王都。”
路德恩三世低头看向厚木桌上铺着的陈旧羊皮地图,颀长而白皙得甚至有些惨白的手指,轻轻划过地图上王都的深沉色块,缓缓向西南方移动,直到在一处稍显偏僻的角落停下。
“……诺伊郡?”
“这个冬天会很冷,塞尔丁人绝不会安分。”
马修犹疑地抬起头,看着国王陛下平静的神色,恍然大悟,赶紧低头应和:
“不错,诺伊郡是王国的西南门户,这些年的防守力量却是相当不足。让新营去那里,不但可以补充守卫军,也能以战带练,好好让他们见见血。周围,呃,几个郡这两年丰产,养兵也不难……”
更何况,新式武器的产地和主人不就在诺伊郡的近旁?
威兰堡离着诺伊郡,不过是快马跑上大半天的距离而已。
不过这种话,还是放在肚子里,不要明说了。
“宣召新营军官,商议尽快移驻新营的事。”
路德恩按捺着心头野火燎原般的焦躁,吩咐下去。
他已经快三个月没有见到托恩了。
如果不是头上重重的王冠,无时无刻不在告诫他背负的重任,他甚至觉得,这样煎熬的分离,还不如当初神智全无,跟在托恩身边的日子来得快活而轻松。
他想把新营移营到诺伊郡,并不是心血来潮或者说感情战胜了理智,而是基于最佳的战略考虑。
塞尔丁人最近发疯了。
虽说这些野蛮人从来都是疯狂的,但他们的行为处事,总的来说还是能够以野兽生存的逻辑来推论的。
四处游牧,把粮种撒在寒原上勉强能生长的地方,看天收成,弱肉强食。
实在没东西填肚子时,男男女女、老老少少就按着部族聚拢起来,萨满祭祀向着黑暗女神,获得神明的“指引”之后,头人们聚拢在王帐下,男人们扛着武器骑着马,欢呼雀跃地冲向南方,烧杀掳掠。
赢了一本万利,喂饱自己不说,还能抢来许多粮食、衣物和女人、奴隶。
输了也不要紧,老弱病残死上一批,剩下的青壮和能生育的女人就能捱过严冬,一窝一窝地生下部族新的希望。
然而最近边塞的情报里,塞尔丁人的异动太过明显€€€€即便自从他们那个血腥之王阿雷托继任之后就时不时发疯,但也从来没有如此血腥和疯狂过。
边塞的探子们甚至不用太深入寒原,就能轻易发现阿雷托疯狂命令的结果,寒原上出现了三个巨大的“血圈”€€€€阿雷托让人屠了近万个奴隶,其中甚至包括那些不听话的小部族,以及没用的老残族人,用他们的血染红了原本满是枯黄牧草的草原废墟。
据说,那曾是黑暗女神留宿过的“神迹”之地。
三个血圈最早的一个还在草原最北端的极寒戈壁,最后一个却离圣恩王国非常接近,近到边塞的驻兵甚至都能闻到一股让人毛骨悚然的腥臭血腥。
路德恩已经将手头除了调压王都旧势力最低线的兵员外,能抽调的近半军团都发向北塞,甚至连卫骑团也让凯法骑士长带去,钉在北塞,以免塞尔丁人侵袭。
托恩所在的格莱郡在王国的西南边陲,物产不丰,以往穷得连那些分封贵族们都纷纷做起“无本买卖”,即便现在在托恩的努力下,粮食丰收,又有了种种“特产”,但是对比起王国的各大繁华名城,那地方还是个破衣烂衫的乡土旮旯。
照道理说,没什么可抢的格莱郡绝不会是塞尔丁人的目标。
但是……
路德恩三世双眉紧蹙,拿起桌上一件镶嵌着五彩珠宝的摆饰,微一用力,随手拆下几颗细小的红宝石。
他轻轻将三颗红宝石按着北塞探子情报中所示的“血圈”位置,放在了地图之上。
三个红宝石起点在寒漠,将三个点连成一线,就像是一道狰狞的血线€€€€直指圣恩的西南。
格莱郡正在那条血线的兵锋所向!
众所周知,塞尔丁人世代信奉的黑暗女神,最憎恨的就是圣恩王国,因为圣恩王国的人们多半都是信奉她的“死对头”€€€€光明神。
哪怕是近百年来,尤其是近几十年,神迹渐渐消亡,不但黑暗女神变成了只活在野蛮人萨满口中神灵,就连光明神迹也不复存在。
然而,圣恩王国出现了一位能再现“神术”的“神眷者”!
连光明神殿都蠢蠢欲动,更不要说是光明神的老对头黑暗女神眷顾的塞尔丁人了。
路德恩不敢赌,赌那个疯子阿雷托的目标不是出现过神迹的格莱郡,不是“神眷者”托恩子爵。
有权势的有心者,只要足够留心,教士的伪装不过是一层透明的纱衣,随时能被撕碎。
毕竟,消失的神术再现于世,就如同黑夜中突然闪现的萤火,必然会吸引无数贪婪和好奇的目光。
他能用铁腕挡住光明神殿探究和觊觎,也必然能用手中利刃捍卫“神眷者”,让那个人平安喜乐,安安稳稳地研究推广他那些有趣又有用的“发明”。
“市政、政……厅,招摸,摸……”
矮小的汉子咬牙切齿地瞪着简陋木板制成的布告栏,嘴里结结巴巴地念着,大脑袋上不多的卷发都被憋出来的汗湿透了,一缕一缕蔫耷耷地贴在头顶,哪里有平日里体面人的形象。
“塔塔,你念错了吧!老爷都说是招募,你摸来摸去的,摸婆娘呢?!”
周围挤成一团瞧热闹的人里,不知哪个混蛋尖声叫道。
大家哄然大笑,纷纷起哄。
“就是就是,你是牛倌,又不是文官,才学了几个月的字,就当自己的文化人啦!”
“快让开,让小先生给咱们念!别误了我当老爷的差!”
“呸!就你这睁眼瞎,扫盲班天天偷懒的,还想当男爵大人的差?”
“你才呸呸呸!咱们老爷是神明眷顾的人,都子爵了!国王陛下亲自封的,知道吗?乡下人!”
几个年轻人,穿着看似体面,材质却显出几分老旧的“上等人”衣衫,远远地望着那块告示牌,面上表情纠结,鄙夷之中又带着几分恼怒和迫切。
微胖的那个不自在地悄悄扯了扯左手衣袖,努力掩住有些磨损的内衬,悄声和同伴嘀咕:“咱们这位新任的子爵大人,看样子不是个喜欢‘旧规矩’的,自己还弄出一套土字来。”
“让那个乡巴佬学拉丁文,他们学得会吗?贵族的文字怎么能让这帮土鳖玷污?!子爵大人,呃,那个也是顾全贵族的体面。”
瘦弱苍白的同伴掏出有些微微泛黄的丝绸手绢,仔细地按按额头,为子爵大人辩护。
说到底,他们这帮人能认字会算数的也不多,吉哈根还说什么老规矩,他那个男爵爹还不是大字不识,睁眼瞎?!
现在的问题是,这么多泥腿子拥在告示牌下,可怎么让他们上前看个究竟?
要知道,对他们这样没有继承权,又不被老大喜欢,灰溜溜滚出家门的贵族子弟而言,在子爵这里出仕,实在是个不能错过的大好机会。
“市政厅”,一听就是个当官的地方啊!
正在几个人琢磨着到底是不顾体面去和乡巴佬们挤成一团,还是冒着生命危险,用贵族的威仪来喝退那帮举止粗野、五大三粗,看着就极不好惹的土鳖……
巷尾远远走来了一位穿着白色粗麻长袍的修士,他的腰间缠着粗麻绳,手中驻着一根没有任何修饰的木棍,消瘦肃穆,脚步缓慢而坚定。
显然,这是一位苦修士。
胖子吉哈根眼角瞟到向他们这边走来的修士,眼睛顿时一亮,挥手招呼:
“哎哎!这位修士,请往这边走。”
第94章
那位修士停下脚步,微微抬起他那张因为消瘦而显得颧骨高耸的脸,使得凹陷的双眼显露在阳光下,深色的眼眸即便是在光亮的室外,似乎也像是两口古井,仿佛深不见底,幽幽透着阴沉的凉气。
看那双寒气沉沉的眼珠子向自己扫过来,胖子吉哈根激灵灵地打了个冷颤,肉嘟嘟的双下巴都忍不住抖了下,心里已经有点后悔和这个看上去很不和善的苦修士打招呼了。
但,但是,喊都喊出口了,人家眼珠紧盯着……吉哈根悄悄咽了口唾沫,不争气地转开脸,突然冲着告示牌下那堆泥腿子们大喊起来:“呃,那个,让开!都让开啊!让这位修士来给大家读文告,都别挤着了!”
“修士老爷?哎呀!那可是了不得的,都快让开吧!”
“哼!咱们老爷还是神子神眷者呢!”
“可别说了,听说‘神子’得教会的老爷们封呢!”
“呸!咱们子爵老爷是神的宠儿,不用谁封都会使神术,那才是神明的宠爱!国王陛下都封赏老爷了,怎么就不是‘神子’?”
一群郡里的“乡巴佬”们,虽然这一年多来在自家男爵老爷的带领下努力脱贫致富,从原来“路倒”一般死气沉沉的贫贱模样,变得越来越有活气,不管是身上的肉还是精神面貌,都焕然一新,与以往大不相同。
大家伙自个儿瞧着都不比城里的“老爷们”差了,但是真面对高人一等,伺候神灵的教士,咳,那还是有点犯怵,不敢冒犯。
尤其这一位还是与大伙熟悉的,那位五大三粗、胳膊上能跑马的史提文教士完全不同€€€€人家看上去就,就有那神明仆人的味!
人群的嘈杂声顿时减弱,仿佛一群麻雀突然见到了只老猫。
围在布告栏边的农人们偷偷打量着这位陌生的修士,悄悄往后挪了挪脚,勉强为他让开条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