妈的,闻笛想,真自恋。他早该知道,这种自我中心主义,会把所有感情都归因于自己,全世界都是绕着自己转的。
闻笛意味深长地看着他,说:“你先在这等一会儿。”
何文轩因为这句话愣住了。闻笛转身进门,走进客厅,拿出一个圆筒状的喷雾,然后回到门边,抬手,启动。
红棕色颗粒在空中飞舞,掀起呛人的雾气,落在对面的人身上。西装、眼镜、发胶精心修饰的脑袋,全被刺鼻的粉末盖住了。
何文轩被刺激得涕泗横流,一边咳嗽一边抖落衣服,狼狈不堪。
“我舍友有时候晚回来,所以买了几瓶防狼喷雾,”闻笛放下瓶子,拍了拍手,“我五年前就想干的,可惜你没给我机会。”
拖着鼻涕真情告白的丢人行径,但凡有自尊心的人都干不出来,更何况天之骄子。何文轩拼命抑制咳嗽的冲动,让自己显得若无其事。
“你应该开车来的吧,”闻笛说,“你现在不适合坐公共交通。”
何文轩嘴角抽搐两下,欲言又止。看了他一眼,转身下楼。
闻笛看着他的背影,闷气像雨后乌云,一扫而空。
他关上门,走进卧室,倒在床上,感觉这倒霉的一天终于舒缓了点儿。
然后手机震了震,闻笛拿起来一看,翻了个白眼。又是隔壁那讨厌鬼。这家伙才安静没多久,怎么又跳出来烦人?
邻居:【楼道里怎么有股怪味?胡椒?辣椒?还有烟?】
狗鼻子吗,这么灵?
闻笛:【调料不小心撒了。】
邻居:【厨房调料能撒到门口?】
闹了一天,闻笛脑子嗡嗡响,懒得吵架,没搭理那人。谁想到,他放下手机去了趟厕所,回来一瞧,消息一条接一条蹦出来。
邻居:【刚刚是不是来人了?】
邻居:【你是不是把调料撒人身上了?】
邻居:【现在冬天,楼道不开窗,这味道什么时候才能散掉?】
闻笛盘腿坐在床上,浏览着消息,挑了挑眉毛。他不作声,人还自己聊起来了,在这唱独角戏呢。
闻笛:【你又不睡楼道,明天早上不就没味儿了。】
邻居:【这关乎我的生活质量,我很在意公共空间的卫生情况。不会那个人来一次,你撒一次吧?】
闻笛:【关,你,屁,事。】
邻居:【那人是谁?仇家?】
闻笛:【你想象力真丰富。】
邻居:【老情人?】
闻笛:【睡你的觉去。】
邻居:【你不开门不就好了。我上次来你没开门,老情人来倒是愿意开,你开门的标准到底是什么?】
闻笛露出老人地铁的表情,这都哪跟哪。
闻笛:【我觉得我们还是别见面的好。】
邻居:【为什么?】
闻笛摇摇头,心说你不到一米七的身板,胆子还挺大,随便就能跟死对头线下面基:【我们这么多陈年积怨,见了掐起来,多不好看。】
邻居:【你跟老情人掐起来就好看了?】
这人脑筋栓何文轩身上了?还打了个死结?
闻笛:【我前男友跟你有什么关系?你是谁啊,管这管那的。一天到晚挑别人逻辑,你看看你自己的话有逻辑吗?】
闻笛:【还有,你怎么知道得这么详细?摄像头不是已经拆了吗?你不会扒着猫眼看吧!窥探别人家的隐私,你还说你不是变态!】
邻居:【你选择楼道这种公共空间吵架,就是默认不算隐私,旁人可以观看。】
闻笛:【所以你确实扒着猫眼看了?】
死一般的寂静之后,对面再也没有回复。闻笛瞪着手机,过了一会儿,突然意识到一件事。
他刚刚,是不是,跟邻居吵架,赢了?
他赢了?!
第一次!
第17章 嘴里喃喃唱情歌,就像知更雀似的
这一天真闹腾。先被教授挑刺挑上了火,再被瞎眼的兔崽子气吐了血,转头又遇到自恋前男友。好在完成了五年前的夙愿,又成功吵赢了一架,画上了圆满句号。
闻笛满意地闭上眼睛,决定健康作息,早早熄灯睡觉。可惜这一觉睡得不安稳,在梦里一脚踏空后,他冒着冷汗惊醒,一看手机,两点。
今晚的北京格外安静。夜色黑压压地积在窗户上,只能听到细微的€€€€声。闻笛想起来,天气预报好像说有雪。
他跳下床,凑近窗户仔细瞧,外面果然飘着星星点点的雪花。北京干燥,连雪都只是细碎的一点,落到路上就不见了。
闻笛隐约看到次卧的灯亮着€€€€于静怡还在挑灯夜战。他走去敲门,冲里面喊:“下雪了,要来阳台看看吗?”
于静怡是南方人,雪的诱惑盖过备考压力,很快从房间里钻出来。
两人穿上羽绒服,打开玻璃门,走到阳台上。白雾从嘴里钻出来,融掉了空中的几粒雪。
闻笛扭头看了看旁边,讨厌鬼家的灯也亮着。看来,不知为何,隔壁也度过了一个不眠之夜。封闭的阳台,钢化玻璃密不透风。闻笛朝隔壁撇了撇嘴,对于静怡说:“你看,一点情调都没有,就为了防点风沙,失去了赏雪的机会。”
于静怡没提醒他,阳台已经落了厚厚一层灰。闻笛边哈气边暖手,显然不在意脚下方寸之地的污垢。
雪永无止境地下落,穿过屋顶、树梢,平等地洒在每一寸土地上。于静怡颤颤巍巍地伸出手,指着空中:“qanik。”
闻笛抱着胳膊,脖子缩在毛领里,哆哆嗦嗦地问:“什么意思?”
“这是因纽特人的语言,”于静怡说,“他们生活在冰天雪地里,有丰富的词汇来形容雪。不同质地、形状、大小和用途的雪,都有不同的名字。”
闻笛看着飘扬的雪花。
“aput是路面的积雪。”于静怡说,“pukak是融化后再结冰的雪,Mangokpok是当行走时感觉到松软的雪地,Kaniktshaq是在阳光下闪闪发光的雪。”
“qanik,”她又望向天空,“正在飘落的雪。”
闻笛抬起头,看着空中的雪花。“真浪漫,”他问,“没有伤感的词来形容雪吗?”
“Matsaaruti,”于静怡说,“被新鲜雪层掩埋的旧日积雪。”
闻笛模模糊糊地模仿单词读音,于静怡纠正了两遍。
“你是怎么记住的,”闻笛感叹,“这么拗口。”
“上个月在Language in Society上看到的,觉得有趣,就多念了几遍。”
闻笛啧啧赞叹:“大三那会儿,可没觉得语言学这么有意思。”
于静怡很受冒犯:“语言学是世界上最有趣的东西。”
雪在窗户上凝成细小的水珠,透着熠熠的灯光,祥和、纯净。在静谧的天地间,刚才发生的冲突仿佛另一个世界一样遥远。
“总算见到你传说中的前男友了,”于静怡说,“经常听你提起,还是第一次见到真人。”
闻笛掸了掸阳台栏杆上的灰,靠在上面:“是啊,毕竟他没来看过我。”
他们大三分手,之前的两年异地,除了何文轩暑假回家,会跟他见上几面,其他时候全靠视频电话。闻笛大三时,拿到交换名额,终于有机会飞过去见他,之后觉得相见不如怀念。
于静怡微微摇头。她四年大学专心学习,感情生活平淡如水,倒是看了几出好戏。她感觉自己像是误入狗血片场的路人,一个又一个痴男怨女上台,嚎哭、撕扯、大喜大悲,只有她在冷眼旁观,百思不得其解:“你,还有尤€€,都是数一数二的聪明人,怎么谈起恋爱跟个傻子一样。”
“你等等,”闻笛说,“我给你看样东西。”
他返回卧室,翻找一阵,拿出一个信封。简洁的绿色厚卡纸,搭扣处印着凸起的玫瑰花纹。他从里面抽出信纸,递给于静怡。
“这是什么?”于静怡借着卧室灯光观赏,上面用漂亮的行书写着几行字。
“何文轩给我写的情书,”闻笛弹了弹信纸,“这是我第一次收到别人的信。”
于静怡辨认着字迹,前后读了三遍,大为震惊:“这是渣男能写出来的东西?这都能做求婚誓词了!”
“看起来像个好人吧。”闻笛说。
“我好像有点理解你了,”于静怡说,“骗人真是需要功力,我连渣男都做不了。”
“刚才他一开口,就让我想起了当年,”闻笛说,“嘴上说着灵魂伴侣,心里盘算着联姻、拿绿卡、平步青云。”
于静怡又开始摇头。她对闺蜜们捡回来的男人,一向嗤之以鼻。
看了会儿翻飞的雪,两个人觉得冷了,回客厅热了杯牛奶,准备喝完睡觉。
摄入着蛋白质,于静怡忽然察觉到不对劲:“你怎么还留着这封信?你该不会……”
“说什么呢!我都往他眼睛里喷辣椒水了!”闻笛惊恐地说,“我跟他分手的时候在国外交换,没法处理这些放在宿舍的东西。等我交换完回去,已经半年过去了,我就把这事儿忘了。前一阵子搬家的时候才找出来。”
“那你当时怎么不扔?”
“我决定留着它,告诫自己,男人的花言巧语不能信。”闻笛郑重地说。
然后他陷入了沉默,皱着眉头像是在思考什么重要命题。过了一会儿,他带着领悟的语气开口:“这么一想,其实教授的性格挺好的。”
于静怡停止摇头的动作,瞪大眼睛看着他:“你刚刚还说人家是棒槌,要记笔记怼死他。”
“他说话是难听了点,至少实诚,有什么说什么,而且都是当场直说,”闻笛戳了戳信纸,“比说一套做一套,当面奉承背后嘲笑好多了。”
怎么还比起烂来了?于静怡脑壳痛:“把滤镜关小一点!”
“你知道青春期之后喜欢上一个人,是多小的概率吧?”闻笛说,“宁可错杀,不能放过。”
“万一太实诚了,把你气死了怎么办?”于静怡提醒他。
“那就找个不说话的地方,”闻笛猛一拍手,“对啊,不说话就好了。”
“去哪约会不说话??”
“音乐会。”
闻笛拿出手机,点开学校音乐厅的公众号。每天都有世界各地的音乐家和乐团来校演出,在校生可以白菜价买票进场,算是学校的福利之一。最近音乐厅正在开一个“邂逅浪漫”系列,有众多古典音乐家的曲目。
“小提琴独奏,”闻笛满意地说,“舒曼、勃拉姆斯、施特劳斯,完美。”
音乐会不用交谈,气氛浪漫,而且就算教授再吹毛求疵,也不可能从古典乐里挑出逻辑错误。
“人家要是不喜欢听音乐会呢?”于静怡指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