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发了酒性,借题发挥地将她扯近,就要搡进男人的臂怀里,女孩惊叫起来,浑身颤抖,她的父亲站在柜台之后,低着头看着账本,仿佛永远算不完上面的账。
殷怜香缓缓抬起眼,在暗处,眼瞳的颜色稠如蜜,流转时如刀面上的明光。
他还没拔刀,有人用剑柄抵住了男人的手腕,重重一震,对方便感到手腕发麻,不由松开了手。旁侧的同伴伸手去抓那把剑,那剑鞘一转,往喉下三寸一击,竟把人从凳子上打翻在地,一盘花生打翻,滚了一地。
他们怒目看去,雨夜昏暗,烛光摇曳里站着个修长高挑的青年,照出黛绿的衣,乌黑的眼,还有一把银白的剑。
他显然年轻,英俊面容的轮廓却很锋利,女孩躲在他腰后,小声地说:“照雪哥哥……”
名字一出,酒肆里的目光都看来,男人们的脸色变了,变得谨慎,变得内敛。这一位掣云门大弟子,在第一年参加夺花大会就成了魁首,自此一举成名,招惹这样一个人,对他们来说并不值当,他们喧哗的声音寂静下去。
钟照雪没再搭理他们,揽过女孩的肩,轻轻一推让她走开。随后他将另一只手拿着的斗笠放到桌上,落座倒水,他行坐如松,干脆利落,在自己的方寸里自洽。
女孩端着一壶酒上来,又在他的掌心里递了什么,便快步跑到了柜台之后,只露出一双亮亮的圆眼睛,欲盖弥彰地悄悄看他。
钟照雪打开手,里头正躺着一颗饴糖,在中州,黄金并不难得,糖却是最稀有的东西。
殷怜香饮下最后一杯酒,定定看着这陌生的剑客。钟照雪转头看向女孩,冷峻的面容忽浮现微微一笑,这一笑,雪融云散,倾飞峭壁,几乎熟悉得绰约,如隔着诸多梦影,一齐轰烈地死灰复燃……那时,殷怜香死寂的心腔里,突有一阵刻骨温热的心悸。
第六十一章 头发
殷怜香醒来时,才不过黎明初曦,窗外仍云影黯然,升起一线血红,照得生出半梦半醒的昏聩。身侧摸不到彻夜相拥的暖意,绸被的冰凉触及指尖,如被一只可怕的蝎子蛰到,殷怜香骤然从床面打挺起,慌忙去寻一道熟悉的影子,不慎踩到了乱做一团的被褥,便如虾卷一般咕噜滚落在地。
帘幔被一只骨节凌厉的手掀起,一双沉黑的眼睛和他相对,浮起一点微微诧异的神色。
“我不过离开半刻,你便像小孩睡得滚落床沿?”
钟照雪披着€€色外衫,看起来刚去洁面晨洗过,眉梢尚挂着几滴晶莹水珠,顺着他走势峻峭的骨相滑落,他神色寻常,几分戏谑,被优柔模糊的窗光一照,淌出的温情近似虚幻。
殷怜香抬头怔怔看着他片刻,那是一种很稀有出现在面上的神色,好像大梦一场后惊醒的茫然。殷怜香看着钟照雪的面庞,忽因他的话语迟迟面热,只嘴硬道:“地面凉快。”伏夏已过,夜晚虽不至于凉得添衣,可他分明如蛇紧紧纠缠他不放,钟照雪没有揭穿他小小的谎言。
钟照雪走过去坐到床边,皂角和药物的味道也从他干燥的衣摆传来,从松拢的领口里窥去,纵横着轻佻的痕迹,殷怜香确信了他是一副血肉之躯,而不是心魔带来的施舍。
于是殷怜香便卷着被褥在地面堪称雍容地滑动两步,伏到剑客的膝上,配着衣不蔽体的形容,很像蛊惑大王的妖物,睁着浓睫缱绻的狐狸眼,责怪他:“温香在怀,你也舍得起床?”
钟照雪对他的卖乖应对自如:“我已有祛魅伏魔的经验,睡过了头,恐怕要被吃掉骨头。”
殷怜香吃吃地笑:“吃掉你的骨头,岂非太过可惜?我该将你的血倒入玉杯,将你的皮缝到华衣里,将你的骨头做成发簪,头发么,则安放在枕下陪我睡觉,如何呢?“
他的疯言疯语若被人听去,恐怕于虚花宗妖女的恶闻里,又添一桩茹毛饮血的残忍癖好,他伏在情人的膝上,却还露出甜蜜的神态。
钟照雪没露出什么怪异的神色,只用手指掠过他的耳畔,别起一缕垂下的发丝:“可惜,这些都只是冰冷的事物。”
温暖的触觉,就像在汤池中浮游一样温暖,殷怜香捉住他的手,依偎在自己颊边,体味到真心的滋味。他翻涌的恐惧、憎恨、忧郁、不安,便尽数在这种温暖下隐匿,而不惧怕被灼烧。他渴望世间所有人都变成口不能言的哑巴,只有心里的声音能被听到,那时,他也能在钟照雪的心中听到名为殷怜香的尘鞅在震动。
他们以这样亲昵的姿势静静依靠,除了远处晨钟的声音外,没有任何声息打扰,光斑掉落在妃色的裙摆,像蝴蝶在振动翅膀,纵情声色的楼台里,一夜喧哗过后,只剩下红尘之外的寂静。
最后一声钟声落下,钟照雪开了口:“我该走了。”
殷怜香圈紧他的腰:“怎么这么快?”
“昨晚出了这么大的事,他们一定在严密追查,我不能久留。何况这个身份还能为我带来一些便利。”钟照雪又成了清明的孤雪剑,他将衣服翻出,原封不动地变回逾天阁弟子。
他不擅长易容,殷怜香照葫芦画瓢,仿着古宜歌的手笔,将他化作寻常无奇的一张脸。殷怜香皱了皱眉,显然很嫌弃这个妆容下的皮相,画眉时却忍不住微笑,像偷腥的狐狸。他自觉如此景如夫妇举案齐眉,钟照雪却怀疑他作怪,揽镜自照时,从镜面一角照出殷怜香狡黠的笑眼,让他想起昨晚沾湿的衣襟,温热的液体浸湿胸口。
他目光一顿,又原谅了殷怜香的兴风作浪。
乔装回原样,钟照雪拿起剑,刚要往暗道出去,殷怜香却拉着他的袖子,笑里藏刀时伶牙俐齿,久别重逢却扭扭捏捏,如二八少女半晌才蹦出一句:“记得想我。”
……钟照雪分明记得刚才他们约定两日一见。
殷怜香落后他一步,长眉颦愁,好似孟姜女别夫,眼波潋滟,满是对重逢短暂的幽怨,预先把他设想成负心汉。
拿他没办法,钟照雪终于停下步,抽出那把失足过的匕首,利落斩断一段乌发,缠扎一圈,完完整整递到殷怜香面前:“放在枕下,陪你睡觉。”
回到九派休息之地,果然众人齐聚在大堂之中,窃窃私语之声不断响起,宋振面沉如水地坐在主座,看着底下之人排查昨晚不在楼中的人。
事关潜入内鬼,谁也不敢承担责任,各家都各怀心思,堂中气氛古怪。
钟照雪一到,便被逾天阁的人围住,为首的领事师兄责问道:“你去哪里了?怎生现在才回来!”
他语气不善,弟子们更是戒备看着他,钟照雪只装做惊愕之态,问道:“各位师兄,是发生什么事了?”
“你不必问,只管告诉我你去了哪。”
“石奉贤”好似踌躇了一下,见各位师兄咄咄逼人,便小声道:“我……昨夜去花楼里吃酒去了。”
逾天阁地处俗世之外,南州伏龟城的繁荣奢靡之景极少见到,年轻弟子抵不住红尘诱惑,犯了门规倒也是时有发生的事。这石奉贤衣衫微有凌乱,身上带着一股脂粉香气,又见步下虚浮,定然是去情色场所里厮混过。
“有谁能证明?”
“我!我!”一道声音亮起,古宜歌从后追来,也是衣衫不整、一身脂粉,不好意思地挠挠脑袋,“说起来,昨晚还是我非要带着石兄去喝酒,结果两人喝大了,真是不辨西东,在花楼里散开。早上我起晚了,还生怕石兄被那些娘子宰客。各位少侠,此事是我不对在先,你们可轻罚石兄呀。”
“我倒不知,你们俩关系何曾这么好?”
这话的机锋太扎人,古宜歌装疯扮傻的神色一凝,敛下歉然,浮出怒色反问:“诸位这是什么意思?”
“听说你们从边镇一起来伏龟的,短短几日,可以发生很多事。”
问他的人冷笑一声,领事师兄皱了皱眉,忽出手如电,把石奉贤的斗笠扯落,露出原貌来,立刻有人叫道:“他好眼生,我怎么好像没见过,莫不是混进来的?”
众人目光紧盯过来,钟照雪和古宜歌被他们逼得后退两步,正待解释,一只手突然松松挂到钟照雪肩上,淡淡道:“我和石兄弟一起吃的酒,是不是我也是内奸?”
钟照雪转头看去,来人形容疏落不羁,在一众紧张气氛里端的漫不经心,竟是在铜山关酒肆中有一面之缘的中州第一刀余一笑。
他名号非比寻常,又是被宋振请来打头阵的高手,一时面面相觑,没人说话。
宋振早已注意这边动静,目光望来,等着余一笑开口。
“我和古小兄弟在铜山关抓殷怜香时见过一面,若非古小兄弟一人伏险,恐怕杀人无数的虚花阵没那么容易被破,女神机沈骊兰也不会因此大伤元气,被我们活捉。敢问当时各位年轻俊杰,谁有胆气跟她打赌,只身入阵?就算敢赌,谁又能全身而退,为他人创造时机?”
“……”
余一笑环视一周,见众人沉默,便继续道:“昨晚我待得无趣,就寻了古小兄弟一起出去吃酒,正好这位石少侠和古小兄弟在谈天,我们便将他拐去花楼里快活,后面便如古小兄弟所言。我倒不是和这位石少侠关系好,只是看不惯胡乱栽赃。”
“€€€€如何,各位满意了?”
他目光随话语落在领事师兄身上,唇虽然仍是微微含笑的模样,可眼睛无笑,心锋刮人,落下一场久经血雨的冷冷刀光,摄得人胆战心惊,气势上先怯了一头。
逾天阁弟子面色各异,宋振开口打了圆场:“年轻人心思跳脱,毕竟还是孩子,总是难拒绝饮酒欢乐。石少侠日后还当静心,莫让你诸位师兄操心了。余大侠,请随我到内屋来商议后事。“
第六十二章 恶名
几位身份较高的主事人与宋振到屋内商谈,其余人则面色凝重,各自散去,内鬼尚未查出来,连宋振都没能在昨晚抓到那人踪迹,此行人数众多,不知哪日身边人便会拔刀相向。
怀疑在人心里蔓延开来,各派子弟间难免生了嫌隙,光是上午几个时辰,已经闹出不少矛盾。逾天阁向来性情高傲,受拂面子,更是干脆闭门不出。
等到再见到余一笑时,已是晚上用饭的时候。
古宜歌打开门时看到他,不由微微挑眉,只见余一笑抱刀站在门前,很没站相,懒懒哈欠:“昨晚醉得我头晕眼胀,今早起来连饭都没用,现在腹中空空,古小兄弟不如与我一同寻吃去。”
古宜歌笑道:“既然如此,小弟和余大哥聊得正还不尽兴,这一顿我请客就是。”
他衣着简朴,补丁一身,看起来穷困潦倒,说请客时倒面不改色,十分豪爽,正要踏出门时,住他偏屋的钟照雪打开房门,作礼道:“两位且慢,小弟也未用饭,今日劳累了两位为我作证,才让我摆脱嫌疑,我本有意道谢,不若我来请?”
余一笑说:“我自然却之不恭,左右不用我出饭钱。”
“石兄客气了,那便一道吧。”
古宜歌巴不得钟照雪请,省得他还得沿途摸点钱袋。逾天阁财大气粗,石奉贤的身份正是行采办职务,门中予他不少银钱,至少是古宜歌从未见过的那么多。再观掣云门,出门在外便像泼出去的水,行走江湖全靠个人本事,饿不死也算一顿过去,要钱是没有的,要命是不管的,不然古宜歌也不至于偷到他师兄身上去。
三人找了家酒楼,钟照雪出钱包了一间厢房,确信左右再没有眼线,才关门坐下。
他摘了逾天阁奔丧似的斗笠,便对余一笑开门见山:“今日多谢余大侠出言相助,否则我已被当做疑犯押下去。只是不知我与你非亲非故,何以相助?”
余一笑眼睛落在他面上,似细细看了片刻,问:“是易容术?”
虽是问,却也是陈述句,他已看出这副皮囊下到底是谁。易容术传至今日,只剩南州、西州有所留存,南州以骨,西州以药,钟照雪看起来便是后者。余一笑看人先看眼,一个逾天阁的弟子,很难有一双淬霜沥雪的眼珠。
钟照雪颔首,便是默认了他的猜测。古宜歌心虚地摸了摸鼻子,自己的易容术也是去西州回来现学现卖,比不得殷怜香和金算子厉害,但糊弄一下江湖客还是可以的。
他见师兄面不改色,毫无被揭穿的紧张,便问:“你既然知道他的身份,也该知道他如今的处境。余大侠,你是宋门主请来的人,我们身份本该对立,不知为何维护我们?”
他们已做好准备,余一笑认出他们身份,却无缘无故出手,必也是为醉生六道而来。等了两刻,反而见他不回答他们问题,好像觉得这是天底下最无聊的话题,只拿着筷子风卷云残地吃了起来。他一动筷,钟照雪也吃,古宜歌只好不明所以,只好也吃,吃到一半,余一笑还兀自要求:“食之无味,我要这最好的酒。”
钟照雪言听计从,命人上了几坛,等酒足饭饱,余一笑才懒慢靠椅,眼见他又打了几个哈欠,眼皮下跌,已有些困倦的乏意,古宜歌终于忍不住道:“你还真是来蹭顿酒饭?”
“若能做个酒囊饭桶,岂非也很快活?”余一笑反问道,“宋振要我去抓杀害成风镖队的人,我就替他抓到了沈骊兰,此番人情便还给他了,剩下的事,就与我无关了。”
“既然与你无关,你为何还留在这?”
余一笑便笑起来了,他眉眼疏落,虽然已过而立,笑起来倒有几分不讨厌的轻佻:“只因为我想看看,被众人趋之如骛的醉生六道,最后会落到谁的手里。若非我此次是来捉拿女神机,不然也很想与她结交朋友。”
古宜歌面色古怪,指着钟照雪道:“你应该知晓吧,我师兄现在可是名声狼藉,全因那殷怜香犯下的韦庄之案,现在整个虚花宗成了江湖公敌。”
钟照雪皱眉:“事情还未有定论,何必诋毁他。”
古宜歌严肃道:“你看,我师兄如今就被他迷得神魂颠倒、为虎作伥,实在太可怕了。”
钟照雪:“……”
余一笑倒不在意钟照雪和殷怜香那些乱七八糟、越传越离谱的艳闻,毕竟关于中州第一刀的故事,他也从别人口里听过太多,真真假假,何须当真。余一笑只捧坛豪饮一口,没头没尾问:“你们知晓,殷怜香初入江湖,犯的第一桩命案么?”
钟照雪想了想:“东州黄山道场?”
“不错,那件事可谓骇人听闻,使得殷怜香从此名噪江湖。”余一笑点头,目光渐转冷峻,“世人皆道黄山道场仁善清正,所做善事功德无量,却不知代代相传,已经败絮其中。黄山道场主人独子严知容名声在外,模样生得十分俊美,可惜人却太下作,常借做法驱邪,骗奸诸多少女,再杀知情者。他擅长巧言哄骗,心思缜密,武功路数轻、快、飘,杀人不留痕迹,因此如此早已行事多年,从未被揭露。“
甫听到这种江湖秘辛,钟照雪面露厌恶之色,古宜歌更是拍桌愤然道:“没想到此人竟有这种腌€€事,简直死不足惜。”
余一笑点头,摩挲坛身,稍作回忆那年故事。
“那时我还是个一文钱的刀客,偶然受一人父母之托,去了结他的性命。但当我到了黄山道场,那里已经纸钱漫天、风云惨淡了,绝非从前堂皇兴盛的风光。我一问之下,才知道虚花宗出了一个非男非女的妖人,名唤殷怜香,他骗诱严知容,将其用来练功后便残忍杀害,死前更将他割做阉人,缝了唇舌,挖了眼珠,让他受尽苦痛而死,可谓毒辣。不仅如此,严知容的所有同僚,不管是否知情,也死伤无数,黄山道场血流成河,不复高洁。”
余一笑淡声道:“殷怜香此人随心所欲,杀人如麻,也许他知道严知容所做之事,也许只是看上严知容的容貌,毕竟死的人当中也有不少无辜的人也惨遭杀手,至今黄山道场仍一蹶不起。他究竟为何会杀严知容,又为什么偏偏是严知容,我不清楚,我只知道他确确实实杀了一个道貌岸然的畜生。”
“只因这一事,你就对他改观?”
“我不曾对他改观,因为我也没有评价过他,我不了解他。”余一笑意有所指地微笑,“而与殷怜香做了数年敌人的孤雪剑,说不定才是最了解他的人。”
经他一说,钟照雪倒想起韦庄寿宴之时,对殷怜香最为厌恶的黄道长,似乎就是黄山道场的前辈,他口中被殷怜香所害的弟子应当就是在那场命案中死的。席间黄道长无论如何言辞针对,殷怜香都不屑一顾,那时他只当殷怜香傲慢,未曾细想。
如今听余一笑谈及旧事,竟有这番真相,古宜歌亦惊诧默然。细细想来,殷怜香虽然因他师兄和他十分不对头,每每被他阴招害得够呛,可也并没有真害了他性命,昨日师兄遇难,他知道是殷怜香伸以援手,才助师兄躲过搜查。
诚然,古宜歌对殷怜香很多偏见,譬如狡猾、狠毒、不择手段、口蜜腹剑……所以他人描述妖女的恶行时,他也大为附和;看到师兄与他亲昵之时,更如临大敌,总不愿意信他一次。
然而他对殷怜香的了解,也不是在这千丝万缕的俗声里知晓?
古宜歌自觉也犯了这天底下最容易犯的错,他偷眼觑去,见师兄似想起什么事来,神色稍变,化出几分柔软之色,最终笃定,至少善于狐惑人心的偏见是真的。他在心底叹气:好吧,随孽缘去吧!师兄用得着我操心么?
酒过三巡,几人已经聊得些许熟稔,他们都在江湖浪迹过,彼此知晓对方绝非笑里藏刀之人,并不交锋往来,酒热心肠,桃花伴夜,短短一个时辰,竟算得上这些时日里最不需要虚伪的时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