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简。”
林简垂落的视线始终停留在他的侧脸:“你说。”
沈恪转过头, 看向他的眸光温沉而含糊,像是隔着一层稀薄的烟瘴, 影影绰绰般看不到尽头:“你知道自己刚才的话意味着什么吗?”
“我当然知道。”心脏宛如被钢爪利指攥住, 刺痛伴着鲜血崩裂开来,但林简的神情却平静地没有泄露半分痛苦:“我喜欢同性, 喜欢和自己一个性别的人, 就是别人口中的同€€€€”
“林简。”沈恪忽然开口打断他, 语调中罕见地带了生硬与强势的意味, “可能只是你的错觉。”
林简抿起嘴角,整个人像一株脆嫩的三棱龙骨, 无声地竖起满身短刺,防御又戒备。
沈恪抬眸平视着他, 眼底倒映着窗外折射的最后一丝余晖,像含着晦涩零星的浅光:“你这个年纪,刚好是对情感萌生探索和冲动的时候,受青春期发育激素分泌的影响,现实生活环境和突发事件等等因素的引导,都可能让你对两性之间或者同性之间的情感产生错觉,所以即便你对男生产生过类似喜欢的感觉,也不代表你就是……”
沈恪说得很慢,到这里又轻轻停顿了一下,像是刻意避开那几个关键的字眼,而后才说:“所以那可能只是恍然之间的迷乱而已,你……还太小太年轻,不要对自己妄下这种定论。”
“错觉,迷乱?”沉默许久之后,林简缓而慢地眨了下眼睛,嘴角勾出一个近乎惨淡的笑意,一闪而逝后,却不给自己留一点退路般,吐出最决绝的话€€€€
“如果我不是一刹那的冲动,而是陷于长久的欲.望之中呢?”
沈恪愣了一下,倏然间明白过他是什么意思后,向来沉稳内敛的神情终于裂开一丝缝隙。
死寂般凝滞胶着的空间里,两个各自沉默的人,一场无声拉锯的对峙。
“他是什么样的人?”过了许久,沈恪终于问了一句,声音带着微微的颗粒感,像是短时间内大量吸烟过后的哑,但是林简知道,沈恪从不吸烟。
“和你无关。”林简飞快且干脆地回答了这句,像是根本不需要思考便脱口而出的答案。
沈恪很明显地噎了一下。
“谁都不重要,他对我没那个意思。”少年眼底漾着微微的红,扭过头不再看沙发上的人,肩背与脖颈间拉出一道利落又倔强的线条,是执拗又防备的姿态。
而沈恪没有再说话。
“我知道你失望,也许根本接受不了。”宛如一道烈焰从脚跟向上烧了起来,林简只觉得自己的嗓子也疼得厉害,浓烟呛得他快要无法呼吸,声线咝咝啦啦浸着血筋,“或者还会觉得我……恶心。”他重重喘了口气,像是一开始就想好了退路,飞快地说,“开学就高三了,我会和学校申请住宿,到时候搬出去住,不会在你面前碍眼。”
“林简。”沈恪沉声喊了一句他的名字。
“什么都不用说,我先回房间了。”林简不再给他开口的机会,果断决绝地撂下一句,径直走进自己的屋子。
“砰”的一声房门关上,沈恪搭在膝盖上的手指几不可察地蜷了一下。
*
那天下午林简回房间不久,外面就下起了瓢泼大雨,而沈恪就是在那样的大雨天离开的。
这几天林简极少离开房间,因为不知道沈恪什么时候会突然回来,不想两个人在这样的状态下碰面,再衍生出无尽的沉默与尴尬。
很巧的是,沈恪也一连几天都没有再回来,可能是太忙,也可能是故意避之。
短短假期眨眼就要过去,八月中旬,高三年级提前开学,而林简在开学前一天,迎来了十七周岁的生日。
清晨时分,他去厨房给自己热了杯牛奶,煮了两个白鸡蛋,随便吃完一餐后,去二楼书房练字,写字的时候最能心无旁骛,等脚下铺满一层零落的熟宣,已经到了下午三点多。
林简这时候才想起来饿,抓起手机佯装无意地看了一眼时间,而后下楼换衣服,出门觅食。
他刻意忽略心底仅存的那一点期待,自欺欺人地告诫自己,没关系,早知道会是这样的结果了,所以真的无所谓。
八月中旬的天气依旧炎热,林简很多天没有出屋,乍然扎进这样的热浪中,一时竟有些恍惚。
他没乘交通工具,沿着甬路走出这片高档社区,而后顺着主干路走了很久,一直走到市中心的繁商区,才推门走进一家港式茶餐厅。
这个时间吃东西有点尴尬,午饭太晚,晚饭又太早,加上走了一路,热意抵过饥饿,林简只要了一份沙爹牛肉西多士,一小份手刨碎冰,囫囵吃完。
填饱了五脏庙也不过五点多一点,林简百无聊赖地在路边逡巡,不知道还能去哪里。
忽然看见一家连锁大卖场,想到开学之后就要住宿了,应该准备一些日用品,干脆去买东西。
虽然这些年他和沈恪生活在一起,日常吃穿用度被沈恪一众生活助理照顾得细致妥帖,但实际上幼年养成的习惯完全没有丢下,不同于其他十七八岁的男孩子,他独自一人也完全能将自己料理得有条不紊。
七七八八的东西买了两大兜,林简拎着袋子出了超市,打车回到家里。
消磨掉大半天时间,回家时已经快要七点钟,林简站在一楼门前,按指纹解锁,门一打开,先愣了一下。
一楼中厅灯光明亮,显然是沈恪回来了。
他拎着购物袋在门口怔了半分钟,正在犹豫着是默默退出去不要碰面,还是悄无声息地径直回房时,一阵异样的声响忽然由远及近。
林简来不及反应,甚至躲闪不及,小腿上猝然就多了一团肉乎乎的挂件。
他惊愕地低头看过去,就对上一双水润乌黑的眸子€€€€
竟然是一只品相很正的小边牧,黑白花色,看样子不过满月,正扒着他的裤腿,仰着头对他吐舌头。
林简一时傻在原地,而此时沈恪穿着居家服从一楼错层处过来,看见门口站的人,也微微一怔。
“你……”
“这是……”
沉默半晌后,两道声音同时响起,又同时收声,林简卡了一下,过几秒主动开口:“这是什么?”
沈恪可能觉得这个显而易见的问题有些好笑,眼尾很轻地弯了一下,回答说:“小狗。”
“嗯。”林简片刻后应了一声,垂眸看了一眼不怕生的小东西,才问,“我是说……它为什么会在这儿?”
沈恪没有回答他的问题,只是将视线落在他手上拎着的购物袋上,隔了一会儿,反问道:“手上拿的什么?”
林简这才想起来他们之间现在处于一个何种微妙又尴尬的情境中。
难堪是有的,但也能被遮掩,林简紧了紧手指,抬起头,平直地说:“住宿准备的日用品。”
这句话说完他便不再出声,站在那里等待着沈恪的回应,他以为沈恪会点头说好,或者……稍微挽留一下,然而没有,沈恪只是很平静地看了他一会儿,而后说:“先放那儿,过来搭把手。”
林简稍稍错愕,而沈恪已经回身往错层平台处走去。
林简缓缓吐出一口气,将手上的购物袋放在玄关处,跟了过去。
而让他没想到的是,沈恪的“搭把手”,居然是组装一个纯实木的室内狗舍。
狗舍占地面积非常大,几乎占据了错层平台一半的位置,高度大概有两米左右,上下双层空间,下层落地位置还放置着一个超大的睡床,而这个“奢华别墅”是为谁准备的,不言而喻。
沈恪站在组装了一半的木质结构前,完全没有一点自己四体不勤的觉悟,只是笑着说:“术业有专攻,弄了大半天才弄成这个样子,正好你回来了,给我帮个忙?”
林简抿着嘴角站在旁边,沉默了片刻后,什么都没说,拿起一旁的组装说明,蹲下来继续未完的事情。
他做这些的时候,沈恪就席地而坐,偶尔给他递个零件,一副甩手掌柜的悠闲姿态。
林简专注做一件事情的时候不爱讲话,但是手上的效率却极高,半个小时过去,双层支架的轮廓就已经装好了,沈恪此时像是感慨般,忽然叹了口气,轻声笑道:“果然,要让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这样一比,我简直是饱食终日,什么也不会啊。”
林简心说你才知道,未免顿悟得有些晚了。
“所以……”沈恪自然而然地说道,“你要去住宿的话,我一个人在家里可怎么办呢?”
林简手上的动作倏然顿了一下,缓缓抬起头,看向他。
沈恪神色平静又从容,怀里抱着那团黑白分明的小肉球,长指陷在小狗柔软的皮毛中,有一下没一下地梳理着,说:“小狗刚刚一个多月,八联疫苗已经打完了,才抱回来的。”
林简放下手里的改锥,目光微微晃动:“所以呢?”
沈恪笑了一下,说:“你说过,阿拉斯加的智商不算高,而且所有小狗都要教要训很麻烦……所以就特意挑了一只聪明的带回来,驯养师也请好了,不用带到基地,每周可以根据你的时间上门训狗,这样的话小狗不离人,自然也就和你亲一点。”
林简心中渐渐泛起暗涌:“你……”
“今天就十七周岁了,想了很久也没想到合适的生日礼物,就姑且用它充个数吧,嗯……给它取个名字怎么样?”沈恪将怀里的小边牧慢慢拖起来,放进林简怀中,眼尾稍弯,语气却轻,“林简,生日快乐。”
怀中被轻轻放上了暖呼呼的一团,热意透过T恤传达至皮肤,林简只觉得心口处都被烫得微微发颤,他动了动嘴唇,半晌才垂下目光,哑声说:“我以为你不会……”
“不会什么?”沈恪笑着问,“是不记得你的生日,还是不会送礼物给你?”
都有。
林简在心里答了一句,但沉默许久后,出口却是:“我以为你不会再理我,甚至不愿意再€€€€”
“林简。”沈恪很轻地打断他,平静道,“那天我跟你说,承认自己的喜恶不等于暴露弱点,而且你的无坚不摧留给外人看就好,在家里,没有这个必要。”
林简垂着头,忍住眼底的热意一片,久久无法发出声音。
“不能因为陪伴有限所以就拒绝开始。”沈恪忽然抬手,指腹擦过少年尽力隐藏的发红的眼角,像是温柔地戳破他欲盖弥彰的伪装,“小狗的家你都亲手组装好了,现在要把它丢给我一个人么?”
“可是……”眼角一瞬而逝的温热触感格外明显,林简嗓子哑得不像话,换了好一会儿,才将话说完整,“可是你不介意么?我留在这里,每天在你眼前晃,你不别扭么,不……讨厌么?”
他从小就是这样执拗倔强的孩子,即便沈恪已经将话说得这样清楚,却依旧偏执地想要一个答案,哪怕是假的,但只要沈恪说了,他就信,就能说服自己,让自己心安。
“我……”沈恪像是拿他没有办法,停顿了片刻,只好妥协,失笑道,“林简,这个社会犹如一个大花园,里面花花千千万,茉莉玫瑰牡丹,不管你是哪一种花或是草,无论是馥郁芬芳能否引蜂蝶浪舞,这些都不重要,重要的,是做好你自己。”
“我尊重每一个人的性格养成,尊重每一种性别取向,也尊重每一个人的人生轨迹,就如同尊重每一种花木草植的天然性€€€€对待外人尚且如此,何况是你。”
做好自己。
何况是你。
林简震然难言,恍然间抬头,只见沈恪抬手,轻轻揉了揉他的发顶,温声叹息说:
“小狗都给你带回来了,不走了好不好?”
第四十七章
这个夏天的尾巴里, 林简和“皮蛋”一起留在了家里,“皮蛋”是林简给小狗取的名字。
高三开学,林简正式进入高中阶段最紧张也最关键的一年。
他心无旁骛地扎进全面备考中, 连何舟的案子都不再参与过问。
高三这一年,连班上最刁皮赖骨的学生都按时进教室点卯, 就算最后依旧支撑不住昏昏欲睡,那也必须要睡在课桌上的题海之中,美其名曰, 心里踏实。
晚自习放学的时间延长了四十分钟, 每天到家已经十点多, 然而和曾经不同,就算沈恪不在家, 迎接他也不再是偌大却空无一人的别墅, 而是每天开门都会扑上来, 围着他裤腿转圈圈叼拖鞋的小狗。
如果恰好碰上沈恪在家, 他们便会给皮蛋套上牵引绳,牵着它出门溜达一圈, 既是遛狗, 也是让林简放松一下紧张的神经。
他们有时候就在院子里,有时候会沿着别墅外围走上几圈, 若是偶尔天气好时间早, 也会带它上山。
不得不说边牧的智商真的很高, 再加上皮蛋被驯养得太好, 有时候林简觉得这狗子简直成精,和一般的孩童无异。
他第一次表达这样的看法时, 沈恪正蹲在地上给皮蛋系牵引绳,闻言“嗯”了一声, 抬眼时眸底带着零星的笑意:“就像你小时候一样聪明。”
林简先是一愣,而后便站在原地,冷着脸瞪人,沈恪站起身来,一手牵着皮蛋,另一只手在他背上轻轻一拍,笑道:“都快入冬了,别放冷气€€€€快走,回来还能早点睡。”
他牵着小狗率先出门,林简抿着嘴角跟在身后,若是不聊天的时候,两人一狗就始终保持着前后不过两步的距离。
很多时候,林简走在他后面,在很短暂的时间里放任自己的痴心杂念挣脱束缚,用视线肆无忌惮地描摹着眼前人的背影。
每每这个时候他就会想,就这样就够了,不需要与他比肩并行,不需要更进一步,哪怕只给他这样很短的一段路程,能够安静跟在他身后,就很好。
他不需要沈恪回头,甚至不需要他特意慢下脚步回望一眼,从现在到高考后他离开,一段路,几个月,他能完整地走上几遍,也算痴心圆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