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你是否曾经有过灵魂出窍的体验?你有没有感觉过,自己的灵魂脱离躯体,穿过夜晚的空气,飞向你爱或恨的人,或是飞向某些未知的目的地?那种感觉说明你正处于动物状态。这种感觉本来源于上帝的意旨,但恶魔却用它来诱惑灵魂。人们如果在处于动物状态的时候犯了邪恶的罪行,就会永远迷失自己。上帝将不会原谅他们。可以说,他们已经踏上了通往地狱的第一步。如果你曾经处于动物状态,那么你大概也会对变身狼人的感觉略知一二。
亲爱的读者,当我把这段话从日志中摘抄下来后,便放下了鹅毛笔,暂时停止了写作。我透过阁楼的窗户向外望去,夜色中,晃动的黑色树枝把冬日里苍白的月亮截得支离破碎。我的病人在隔壁的房间里呻吟。我专心致志地听着,但呻吟声很快便停止了,于是我又回到了沉思中。我想知道,我,或者我们,能否重返属于我们的那个年代——们,世纪。我做了一个决定。
我聚精会神,把红色的液体从大玻璃瓶中倒进一只干净的红酒杯,然后重新塞紧瓶口。我目不转睛地盯着这杯红色液体,想用意念使它变成一杯红酒,但 这 是不可能的。
我深吸一口气,感觉自己的脉搏加快了。我把杯子举到嘴边,将红色液体一饮而尽后,又把它放回我亲自锯的那张橡木书桌上,远离我的视线。杯子里还残留着些红色的残渣,但是我没法看着它。我将舌头轻轻抵在上颚,不以为意地发现血并没有那么难喝,有一点金属的味道,却也不讨人厌。
往炉篦中添了一根木柴后,我又拿起了我的鹅毛笔。我发现自己回忆起了童年模糊的往事,还有那些这么多年来我从没有回想过的事情。
记忆中,我有一个便宜的小音乐盒。它和一个罐头差不多大,画着花哨的国王、王后和士兵。它是给孩子玩的玩具,盒顶上伸出来一根曲柄,可以给孩子的小手握住转动。转动曲柄时,音乐盒里的跳针会拨动金属舌,发出粗糙的、磕磕嗒嗒的旋律。我还记得那段曲子的歌词:
士兵,士兵,你会娶我吗,
带着你的步枪、横笛和军鼓?
我从不认为自己是个传统的人。在我还是个孩子的时候,我就知道自己异于常人。但不知怎么,在跨越了这些世纪后,我的童年看起来和别人的童年也相差不了多少。就好比所有的颜色都由红、蓝、绿这三原色组成一样,不过如此简单。我突然意识到,英国,这个我度过童年的地方,是多么可贵啊——在这个地方,有一个小男孩曾目睹白金汉宫的士兵换班;在这个地方,他曾转动过那个便宜的儿童音乐盒上的发条。
很快,你就会知道我的名字。但在那之前,先让我告诉你,在我逃跑后醒来的第一个早晨,我想起了什么。
***
半睡半醒中,我闻到了一股恶心的酒精味。我想了一会儿,怀疑自己是不是又被人伏击了。但身下的床太软,所以我继续闭着眼睛。
渐渐地,更多完整的记忆清晰地涌入我的脑海中,我也渐渐想起来自己为什么会来到这个地方。
新婚一年后,爱德华的新妻子黛安就喜得一子,取名为米歇尔。在露丝和我欣喜若狂的时候,我也感到一丝不安。毫无疑问,米歇尔长大以后也会拥有与我相似的能力,然后像我一样受到“召唤”,加入天狼教会。我的职责是在将来把相关的知识传授给他,但问题是,还有许多疑问悬而未决。我的祖父似乎没有机会将这些知识传授给我,而这差点酿成大祸。
但没过多久,露丝在花园里干活的时候中风发作,给新生儿带来的喜悦蒙上了一层阴影。幸运的是,露丝这次发作并不太严重,只是她的左手再也无法握紧任何东西。她甚至连走路都很困难,也很容易疲惫。在接受长时间的理疗后,她恢复得不错,但这次中风让她体质虚弱。习惯了独立的她现在越来越依赖我。
米歇尔的诞生让我重新拾起对秘术的兴趣,但露丝这次中风或多或少中断了我的研究。而且,我已经答应露丝会把对秘术的研究永远抛在脑后,转而执教。
我是一名教师。大英博物馆馆藏的羊皮纸手稿除了能够让我拓宽自身的知识面,同时也有利于我帮助小米歇尔学习——这是因为我知道天狼教会和圣殿骑士之间有密不可分的联系。我的祖父也是这么说的,但我不知道这种联系的根基,只知道克莱伏的伯纳德神父对圣殿骑士的日渐强大起到很大作用。我对任何与之相关的文件都很感兴趣,尤其是一份声称列出了达戈贝特二世后裔的文件。在历史上,人们坚信达戈贝特是一位没有留下任何子嗣的国王。我一定要看看那份手稿。但就在我将要去博物馆查阅那些资料的那一天,我的答录机收到了一条讯息。
“我是大英博物馆手稿部门的苏珊·罗伦斯。我知道您预约了今天下午两点,查阅从公元前10世纪到21世纪的文件,对吗?很抱歉地通知您,那些文件现在已经不提供查阅了。请您过几周再按照往常的方式重新提交申请。再一次为给您造成的不便道歉。再见。”
此时,露丝正在厨房喝咖啡。
“什么! 真的吗 !”我对露丝说道,“你听到了吗?”
“没有,怎么了亲爱的?”
“这见鬼的大英博物馆取消了我的预约。为了看这些文件,我都等了快一年了,他们现在才来告诉我不提供查阅!哼!”
“他们有说原因吗?”
“就是没有!他们就直接告诉我取消了!他们才不管呢,我正准备打给他们!”
我急匆匆地找到了手稿部门的电话,拨通了号码。电话那头是一个熟悉的声音。
“你好,这里是手稿部门。”
“啊!是苏珊·罗伦斯吗?”
“是……的。请问有什么可以帮您的吗?”
“我原本在今天下午两点有一个预约,但您在我的答录机上留言说这次预约取消了。您没有说原因。”
“好的。稍等一下……实在是不好意思!我们这儿比较忙。您 之所以 不能查阅这些文件,是因为它们已经不在我们这里了。现在警察也在这边。您看,文件不见了,很显然是昨晚发生的事。我只能 告诉 您这么多了。”
“ 哦 !那好吧。我不知道……很抱歉。我希望你们能尽快找到那些文件,或者找到小偷。”
“谢谢您。我得挂了,再见。”
“再见。”我话音未落,她就已经挂了电话。
我很失望。我并不特别精通拉丁语,但以我在学校里学的知识为基础,再加上这么多年来的自学钻研,我还是期望着能成为翻译这些手稿的第一人。
但是这事并没有到此为止。
很快,我的答录机又收到了一则留言,这次是霍尔本警察局发来的。他们想让我去一趟,问我一些关于失踪文档的问题,还说我的路费会由博物馆报销。我到了以后,他们给我播放了一小段监控视频,指着模糊的身影。那是一个穿着黑色西装的男人,他正从博物馆保安的身后径直走过。那男子抬头看了一眼监视器。警察还把这个人的抬头画面放大,又做了图片增强,让男人的轮廓显得更加清晰。毫无疑问,我知道这个人是谁。
坐在我对面的警官把屏幕转了回去,指着我手下的彩色照片:
“先生,我们找您来是因为这个男人。不管他到底是谁,总之,他在说服保安把你想调查的文件给他之后,留下了一些不寻常的东西。”
听到他用“调查”这个词,我微笑了一下。
“哦?他留下了什么?”
“这个。”
说着,他从桌子的抽屉中拿出了一根装有白色物体的塑料套管,放在了照片旁边。透过套管,我看到一张名片大小的白纸,上面有一条手写的讯息。
“我们已经分析了这个,呃……墨水,发现这是人血。”
“是的。”
“哦?你不觉得惊讶么?”
“不觉得。”
“这则讯息写着,我们得来问你,是谁拿走了文件。”
“是的,我明白了。我知道这个男人是谁:大概两个月前,他从法国一座戒备森严的监狱中逃了出来。”
“然后呢?”
“他的名字叫米歇尔·乔治斯。呃,我认识他的时候,他的身份是米歇尔牧师,不过他越狱后,法国警方告诉我他的姓是乔治斯。我可以把当时联系我的那位警官的名字和电话给您。”
这位警官已经将这个名字工整地写在一张表格里,边写边拼读:“米歇、尔,乔、治、斯。谢谢您,先生。”
他靠回那张旧皮椅的椅背上,轻轻地前后摇晃着,别有意味地盯着我看了一会儿。
“你知道他为什么想让你来指认他么?他之前为什么坐牢?”
“因为谋杀,多起谋杀。他是一个宗教怪人。”
“原来如此。但他为什么想让自己被认人出来?要我说,这简直疯狂又愚蠢。他……精神不正常么?”
“这么说吧,他也曾经想杀了我。”我编了个谎话,“对,我觉得他是 疯了 。”
我开始感受到一丝寒冷又黑暗的激动沿着脊椎底部慢慢爬上后背。
这名警官继续前后摇晃了几下椅背,然后突然把三份文件拿起来叠在一起,扔进了抽屉,又砰的一声把抽屉关上。他向我狡黠一笑。
“好的,我暂时没什么别的问题了。如果您知道其他相关的消息,请务必告诉我们。”他并没有期望听到我的回应。
“当然。”我说。
随后,他把我带到接待处便离开了。我本以为在知道那个黑衣男子是谁以后,他们会问我更多的问题。这名警官肯定十分狡猾,他以为米歇尔牧师的越狱会让我感到紧张,然后指望着过一段时间,我就会把一切和盘托出。
但他 并没 想到,在我意识到这其实是米歇尔牧师对我下的战书时,我的内心涌上了一股不合时宜的狂喜。这个让我回到天狼教会的召唤是那么迫切,黑暗,无法抗拒。
***
一扇在法国某地关上的车门取代了我脑海中原本警察局大门的画面。我认出了我这灰色的旧萨博车,我也认得这条靠近讷韦尔的路。我和露丝曾经在讷韦尔生活。现在已经是黄昏了,我开着车,时速已经超过了一百公里。路面能见度很低。我开上一座拱桥的时候,突然 看到 马路 对面 有一个推着婴儿车的女人的白色身影,整个场景看起来就像一张底片。这个奇怪的场景可能来源于我的一种特殊感应,也可能是我自己想象出来的,但我知道不应该忽略它。我的直觉让我绕过了这个正在过马路的身影,随即猛踩下刹车。萨博车性能很好,配备了很棒的悬挂系统,可以轻易应对大多数的恶劣操作,但我这次的动作太过了。我的车此刻正朝着拱桥的矮砖墙倾斜,车尾甩了出去,先撞到了墙上。我拼命打着方向盘,想漂移出去避开墙面,却已经太迟了。出于本能,我用手挡住了自己的脸,紧接着安全带忽然一动。我被甩到了挡风玻璃上。在那之后,一切都模糊了。我只隐约感觉到车子在撞到墙之后开始翻滚。每过一阵就有一声巨响和金属裂开的声音。我神志不清,想着露丝是否正在看她最喜欢的电视节目。我觉得很平静;这一切都是命中注定。在这之后,便是一片寂静。然后我听到了尖叫声。
“啊!啊!我的天啊!”有一只手伸向我,扯着我夹克的袖子,我这时才意识到原来正在尖叫的那个人不是我。我试图睁开眼睛,但眼前一片血红,视线模糊,我什么都看不到。我的手倒可以动,于是我攥住了那只抓着我的小手,试图开口说话:
“啊……我……没事……”
一个声音用法语回应我:“好的!好的!你先别动。离这里一百米的地方有一座房子,我会帮你叫辆救护车。一切都会好的!我先要去把我的宝宝推过来!”
我听到高跟鞋的脚步声一路小跑回桥边,又伴着婴儿车轻微的吱吱声往回走。她经过我身边,往桥的反方向走去。
我一定是昏过去了,因为我知道的下一件事情就是在讷韦尔医院醒来。我浑身疼痛不已,但当我扭动脚趾,床单如我预期随之褶起时,我松了一口气。我又举起我的手,看着它们。十根手指头都在,并且我还可以像之前一样看到东西,听到声音,闻到气味。一个严厉的护士让我喝了一种很难闻的药,然后指着床边乳白色铁桌上的一份报纸让我看。我有些艰难地把报纸拿到大腿上,看着当地报纸的封面新闻,感到难以置信。只见马路上有一块被轧平的银灰色物体,两名法国宪兵一脸严肃地看着镜头,还有两个男人正开着推土机。我很快反应过来,那一团绞在一起的金属,正是我车子的残骸。
“博韦英雄又成英雄!”,这是文章的标题。文章里详细描写了五年前我和博韦大教堂的妖怪搏斗的惊险事迹,还提到当年的目击者看到一条蛇掉落在圣坛上,然后溶化成一滩腐水,言辞中给人一种感觉,仿佛那座大教堂很快便会因为某些不幸的诅咒崩塌。记者说,当时的宪兵忽视了事件的严重性——他们说,那只被作为贡品的羊的腐尸是从金库拱顶的天窗上掉下来的,还说博韦上空的云层漩涡是夏季季风导致的。我能想象,在讷韦尔,一个报酬过低的记者当然会利用这次机会写成一个大新闻,所以他们自然会不断消费这起事故。他们反复重申“博韦之战”——这场与“蛇妖”交锋的战役,背后有多少超自然因素,并且指出那件事和这场车祸间的联系。他们称我为“超自然的牧师战士”,怀疑我是共济会会员,是那些处于水深火热之中的人的救世主。
那个推婴儿车的年轻女人是最近才搬到讷韦尔的,所以她不知道那座桥是个事故多发地段。马路两旁的茂密的树林呈漏斗形排列,来往车辆的声音又被拱起的桥身屏蔽,所以许多路人都曾在这里陷入险境。在过去的二十年间,有两个人曾在这里被撞死,这次差点又多了两名死者。我不知道自己当时为什么会突然转向:也许真的是一种预感,也或者是我真的在灵界“看到”了那个女人和婴儿的幻影。事后我思考了很久,想知道我特殊的“视觉”有没有增强。
总之,讷韦尔的市民通过募捐给我买了辆新车,市长也亲自把“荣誉市民证书”颁发给了我,不过那把有象征意义的钥匙和花环是那个被我救了的女人授予我的。她轻轻亲了我一下,年轻的双眼中满是感激的泪水。
之后,我便回了家。露丝给我泡咖啡的时候,我一直一言不发,想找个地方把钥匙放起来。在沉默了很久之后,我终于开了口:
“你知道……”
“什么都别说了。”露丝轻轻给了我一吻。我看到她眼神中闪烁着某种新的东西。她信任我。她终于信任我了。太好了,虽然她已经相信在博韦大教堂里真的发生过某些奇怪的事情,但这场车祸对她来说要来得更加真切可信。
“不过,你不要以为我会再放任你去抓那些恶魔。”她又补充道,然后像个小女孩一样咯咯笑了起来。
***
虽然我现在已经完全清醒了,但过去的那些画面仍然在历历在目。我屁股旁边有点痒,我伸手挠了挠。
这是什么味道?
我试图分辨出这股怪味中的各种元素,这不像我以前闻过的任何味道:这是一种结合了面包味、尿骚味、青草或干草味、木屑味和长满青苔的潮湿木头味的气味。我睁开眼睛,环视着我所在的房间。天已经很亮了,灰尘透过敞开的窗户飘进我的庇护所。在阳光的照射下,它们纷纷现形,就像无数个飞舞的小天使。
我把手伸到身后挠痒,感到手臂很疼,就像刚出车祸时那么疼。我找到了皮肤发痒的原因:一杆稻草从粗糙的床垫中穿了出来。
真奇怪!
我抚摸着床垫表面的轮廓,真切地感受到下面参差不齐地填着更多的稻草茎。
我看着屋里粗糙的装潢——木梁笨重,未经雕琢,四周都是抹灰篱笆墙。我想起来自己是在一个磨坊里,但我是怎么知道的……?
“啊!我的病人醒了 1 !”一只大手抓着门框,随后一个毛茸茸的黑影探头进来。
“您好。”我说,对此情此景完全摸不着头脑。
“您休息好了吗?”他用法语问我。我没有回答,等着他走近。他的模样逐渐清晰,友善的大脸庞上蓄了络腮胡和胡须,一头蓬乱的棕发被太阳晒得有些褪色。
“很好,谢谢关心。”
“来,吃点东西。”他很高大,必须弯腰才能穿过门框走进另一个房间。我爬下稻草床,一边忍受着身上的疼痛,一边跟着他走进客厅,或者说前厅——比起起居室,这里看起来更像一个工厂车间。房间左手边有一张大桌子,桌上有一个柜子。他从柜子里拿出半条面包和一大块芝士,拿一张纸半包着,放在桌上的碟子里。他又拿了一个金属水壶,往一只木杯里倒了点什么东西,把它放在碟子边上。我坐在一张长凳上,把面包撕成小块,而他则在房里四处忙碌。他穿了很多件衣服,最外面是一件及膝的亚麻无袖上衣,从胸口到手臂绣了一些粗糙的花纹。他戴了两条围巾:一条是红色的,另一条是褪色到有些泛白的蓝色。他的腿也用亚麻布包着。
“这面包太棒了!很好吃。”
“是的。”
我自顾自地笑着,也顾不上什么谈吐斯文。他把每个辅音都念得很重,说明他讲的是14世纪以前才会用的古法语或奥依语。
我折断一大片芝士尝了尝。它有股腐臭味,但我觉得能有东西吃就已经很感激了。我配着更多美味的面包把芝士咽了下去,就着一杯清甜的水把它们都吞下了肚子。
“先生,您昨晚看起来很疲惫,身上还很脏。在您开口说话之前,我还以为您是个小偷或者流浪汉。”
啊,是的,我想起来了。
昨晚我停下来看星星,看了一会儿,觉得更有安全感了。紧张的感觉逐渐消退,被极度的疲惫取代。我不得不先找个避难所歇脚。于是,我敲开了河边一间小屋的门。
“您几乎全身赤裸,浑身都是污泥,于是我把您身上清理干净,给了您一些吃的,让您穿上干净的衣服上床睡觉。一开始您说着一种外语,有点像英语,还好让我听出来了。这里的人对任何外来的旅人都疑神疑鬼的,除非他们来自……韦兹莱?”他试探地看着我,随后咧开了一个大大的笑,露出一口发霉的黑牙。
我快速回想着。韦兹莱是一座13到14世纪期间的法国修道院,以抹大拉的玛利亚的遗迹闻名。它之所以出名,是因为它正好位于通往圣地亚哥-德孔波斯特拉主教座堂 2 的那条路上,而圣地亚哥-德孔波斯特拉主教座堂本身又在前往耶路撒冷的朝圣之路上。韦兹莱也是部分十字军部队的集会地点。很显然,这个男人认为我是一个来自英国的朝圣者。这看起来倒是一个比较安全的伪装身份。但我要对这里有更多的了解,更重要的是,我要弄清楚现在到底是什么年代。
“没错,我来朝圣的。”我对他说,“您能告诉我现在是几月么?”
“现在当然是十月了。”
“年份呢?”
他大笑着:“您在跟我寻开心吧!”
“不是的,我什么都想不起来了。我可能是被抢劫了。”
“哦!好吧,现在是1213年。”
“1213年?”
“是的。”
1213。1213。
我不停地对自己重复这个数字,但它们毫无意义。我越重复,就越觉得离谱。我的脸看上去肯定苍白如纸,因为这个男人抓牢了我的手臂。我浑身发抖,紧紧地抓着桌子的边缘。
“先生,您还好吗?我给您喝些劲儿更大的东西吧。”
他走出屋子,不一会儿又拿着一根装着深色液体的长勺回到屋内。他把我杯子里的水倒在地上,往里倒满那种深色液体。
“先生,把这个喝了吧。”
我摇摇晃晃地拿起杯子喝了一口,很甜,有浓郁的酒味,像是某种蜂蜜酒或苹果酒。我充满感激地干掉了一整杯,然后注视着男人蓝色的眼睛。他的眼中满是同情,有一丝伤感,但十分真诚。他说的话应该是真的。
我这才发现自己穿越了时空。随之而来的,是对它的一种特别的恐惧——因为我有可能再也回不到自己的时代了。我觉得全身冰冷,但很快,颤抖就开始逐渐平息下来。
“你知道吗,先生,如果你听我的劝,那您最好不要过多地用自己的母语说话。”
“为什么?”
“哈!您说英语在这儿会显得很奇怪,即使您说法语,口音也跟大家不一样。这么建议是因为我们正在和英国打仗,至少在法国这一块是这样。
“这里是哪里?”
“这里?这里没有名字,是我的家。”
“离这里最近的城镇呢?”
“哦!那是里奥。离这儿大概有一法里远。”
“啊!一法里。”
那大概有五英里远。
“那离这里最近的大城镇呢?”我问道。
“啊……那就是东齐!”
“东齐!”
“对。”
“我知道这个地方。”在我的印象中,东齐是一座冷清的小城镇,就在我和露丝住的讷韦尔小镇北边、大概五十公里的地方。不过,我上一次看到东齐的时候,它已经与先前大不一样了。我脑海中冒出一个想法:
“东齐在哪个方向?”
他指向北边,沿河溯流而上的方向。
“有座城堡?”
“对。那里有一座很大的城堡,现在属于东齐的埃尔韦四世。”
他说“埃尔韦”时的发音很奇怪,所以我不得不让他重复一遍,但我还是没听出来。
早知道我就该好好学学地方史。东齐的埃尔韦四世是谁,他又为什么要囚禁我?
我一边往嘴里塞满面包和腐臭的芝士、灌下了更多的家酿酒,一边又问了他更多关于这个地方的事情。吃完后,他建议我趁他工作的时候再躺下休息一会儿。我感激地听从了他的建议,还没来得及细想自己的处境,就很快睡着了。
再次醒来的时候,我灵魂深处的某个角落仍然感受得到那股刺骨的恐惧。但在想起自己所在的地点和时间后,我的内心迸发出一种坚定的决心:我要重新掌控自己的命运,然后最终回到我所属的那个时代。这是我在逃出地牢后,第一次感觉到自己的头痛稍微减轻了些。
我听见外面有个低沉的声音,正哼着一首奇怪又催眠的歌,于是我走向前门。
漫天白色的粉末飘浮在院子里。院子的正中央,一匹虚弱的老马正拉着磨坊的磨盘轮转圈,纪尧姆则面向我我坐在磨坊水轮上,从摆在大腿上的麻布袋中拿出谷粒放入磨盘中间的洞里。磨盘每转一次,他就会稍微向外倾斜一下,就像在平衡一艘船一样,然后又恢复到比较舒服的姿势。他和着磨盘转动的节拍唱着歌。
“您是位磨坊主呀 3 !”我大声说道。
“对。我是个磨坊主,不过也有些其他身份。”他回答,随后露齿一笑。
“您叫什么名字?”
“兰德里奇。这里的人都叫我兰德里奇·博基尔。”
“啊——那个农夫!”
他没有回答,只是接着问我:“那您的名字是?”
“我的名字?约翰,约翰·雷泽。”
“噢,约翰。雷泽是一个地名吗?”
“我不太清楚。”
“你不清楚自己名字的含义?”
“很多来自我那个地方的人都不知道自己名字的含义。”
“你那个地方……是个奇怪的地方。”
磨坊里那匹沾了些白色面粉的棕黑色老马每次从我身边经过时,都会用充满希望的眼神看着我。它看起来饿极了。它又再次把视线从我身上移开,低低地垂着头,几乎要垂到地上了。
一百米开外,我看到了河岸。
“你一个人住在这里吗?”
“可以说是,也可以说不是。”
我大笑。
“我和一个女人在一起,但每年这个时候我们是分开的。她叫玛丽,你明天就会见到她了。”
“有孩子吗?”
“感谢上帝,我们有两个孩子。他们都还很小,但我每天都感谢上帝把他们带到我身边。在我老掉牙之前,还希望他们给我搭把手呢!”
我试图猜测他的年龄,但并不确定。如果我们在20世纪,那我会说他有四十岁。他浑身散发出一种忧郁的气息,但肌肉发达。放在这个年代,他应该相当高大。他看上去善良又诚实。
令我惊讶的是,他继续说着他的故事。他不停在我身边走来走去,每句话都特别短。
“我们直到去年才有了孩子……现在我们有一个小孩和一个刚出生的婴儿……我们之前还有过三个孩子……但他们都死了……可能是因为他们都是在冬天出生的……现在我妻子不让我……只允许我在六月份之后跟她做爱……然后仅仅到九月……只有这段时间她才会来和我住在一起……这样宝宝就会在春天出生……每年的其他时候……她就和她的姐姐住在里奥。”
他又一次把这个小镇名字中的“t”音发得很重 4 。
“我倒觉得没关系。”他接着说,“我认识她姐姐的丈夫……他床上技术不好!”他为自己的下流笑话沙哑地笑起来,我也被他的幽默逗笑了。
“你为什么这样趴在磨盘上?”
“啊,你说像这样吗?”他笑着做了一遍给我看。
“是的。”
“这些二手的磨石是我从一个修道院买来的,但最上层那块磨石有个地方磨坏了。为了买这些石头,我倾尽了所有,除了老米尼翁。”
听到主人叫它的名字,那匹马毫无反应。
“我妻子来了以后,你就千万不能说英语了。她不喜欢英国人。她是本地人。你的法语听起来有点布鲁塞尔口音,所以你就说你是从那里来的。”
噢,布鲁塞尔。
“兰德里奇,这主意真好,谢谢你。”
“一切都会好起来的,让 5 。”他对我咧嘴一笑。“你自己倒点苹果酒喝吧,我自己酿的,但……但里面不止有苹果!哈哈!”他觉得这很有趣。
我绕过那些东倒西歪的磨石,找到了一大桶起泡的液体,桶上搭着块帆布。这只桶后面还有两只,一只和它差不多大,另一只小一些。每只桶侧面的钩子上都挂着一柄长木勺。桶里散发出大麦和苹果的芳香。我从第一只桶里面舀出一些液体尝了尝,像是某种麦芽酒。我又尝了尝第二桶,也是麦芽酒。于是我走向第三只最小的桶。这一桶和另外两桶不一样,它的表面漂浮着零碎的细枝、树叶和死虫子。我从桶中舀出整整一勺冰凉的液体,一饮而尽。它尝起来很像苹果汁,但很快,我仿佛被人打了一拳——酒强大的后劲上来了。在这之后,我便无法思考了。
这个兰德里奇,果然有两下子。
我依然觉得很疲惫,于是又躺回稻草床上休息了一会儿。日落后不久,兰德里奇轻轻把我推醒。
“我们今晚吃鱼!你给我带来了好运啊,我已经一个多星期没从 那 条河里捞到 东西 了。”
我睁开眼睛,眼前是两条肥美的棕色鳟鱼。兰德里奇用手指卡着鱼鳃,把它们举到我面前。每一条都可以做成一道丰盛的大餐。
兰德里奇不仅仅是个磨坊主,也是个不错的厨师。
“我以前是个福涅尔。”他说。我不得不让他形容一下“福涅尔”是做什么的。
“就是操作公共烤箱的。他们一般都为当地的庄园主或修道院工作。”
“哦,我懂了。”
我们晚餐的主食还是面包,但这次是刚从烤箱中出炉的热乎乎的面包,柔软得就像婴儿的皮肤。鱼端上了桌——我从没吃过这么好吃的鱼。我先前看到,兰德里奇烹饪时用油把鱼稍稍润湿,撒上一把欧芹和一勺盐,然后把鱼串起来放在发热的烤架上。他有规律地翻转烤鱼,烤了十五分钟便上桌了。我面前这条鱼今天早上在河里游来游去的时候铁定有五磅重,但它现在被我啃得只剩骨架子了。
“兰德里奇,我如果能一直都像这样生活该多开心啊!”我坐直身子,打着饱嗝说。
“啊,这也不错呀。玛丽不在的时候,我可以更努力地工作。只要赚到足够的钱,我们就能撑过整个冬天了。只不过我还是会思念我的孩子。”
“她会带他们来吗?”
“噢,会的,他们明天就会到了。她会从市场给我带东西来,我也会给她一些钱,足够她在下次回来之前用的。她是一个好女人。”
“但不像你这样见识多广咯?”
他笑着回应我油嘴滑舌的调侃。
“可以这么说。我不是在这里出生的。看我这样的头发,你觉得我像是本地人吗?”
我看着他那一头被太阳晒褪色的棕色卷发。他的发色比这个时期大部分的人都浅,但也没有那么特别。比起发色,我倒觉得他的蓝眼睛更加特殊。
一时间,我以为他不想再继续聊下去了。但他给自己倒了一大壶苹果酒,又坐了下来,把他那双大手摊放在桌子上。
“我不叫兰德里奇·博基尔,只是本地人喜欢这么叫我。我真正的名字是兰德里奇·卢瓦尔。”
“哦,卢瓦尔河的那个‘卢瓦尔’吗?”
“对。你知道吗,我以前是一个西多派的小僧侣,曾经在博拉斯修道院待过。长大后,我便开始在厨房里做苦役,差不多算是修道院的下人了。后来我当了传教士,再后来,又做了‘福涅尔’,操作他们的烤箱。那段日子挺不错。吃的不错!”他自顾自地点点头。
“后来发生了什么?你为什么离开?”
“我没有离开,是他们把我赶出来了!”
“为什么?”
“在做晚祷的时候,他们抓到我和一个女人在一起。”
“噢。”
“如果我在其他例行的祷告时间被抓包的话,后果可能就没那么严重。最不走运的就是,我偏偏是在晚祷时间被发现的。他们给了我一点钱,给了我一个工作机会——就是在他们管辖的某片土地上经营属于我自己的磨坊,就是这个地方。你看,他们不乐意把自家僧侣的丑事外扬。他们会觉得丢脸,不仅仅是在整个社区面前丢脸,还会在其他修道院面前丢脸。他们也给我提供过磨石,但要价太高了。我每年要给他们二十德尼厄尔 6 的租金,还要给他们八袋面粉。在面粉需求量大的时候,他们还会让我只给他们供货。不过,我只要想到自己在这件事情中也并非一无所获,就觉得这笔买卖也不算太差。”
“你获得了什么?”
“当时和我在一起的那个女孩就是玛丽!”说完他便粗声大笑,我也只好和他一起笑。
“当然,事情也不完全如我所愿。”他接着说,“我一直都知道那些僧侣给我取的这个名字中隐藏着一些真相。他们给我起名为兰德里奇·卢瓦尔,因为那里是我父母的家乡。我三岁的时候,他们就直接把我卖给了一个修道院,可能是因为当时他们有经济困难,养不起我吧。我听说他们是个贵族家庭。在去博拉斯修道院之前,我还在另一个修道院待过,但这个新名字是 博拉斯修道院 的僧侣给我取的。这也许是某个任性的笑话。我曾经希望,能在某一天查到我最初生活的那个修道院,然后说不定就能知道我的父母是谁。但现在,这个愿望永远都不会实现了。”
“你还是会找到真相的。”
“在这种时候?”
有一瞬间,我感到很惊讶。
他继续说道:“在现在的境况下,我能够养活这个家庭就已经很幸运了。我根本没有多余的钱或时间去做其他事情。”
在他说完后,我们沉默了片刻,喝光了自己壶中的酒。我试图转移话题。
“最近有什么新闻?”
“人们最近都在谈论十字军东征的事情。”
房间里渐渐暗了下来,他点亮一根蜡烛,我们又接着聊。我发现他对本地的情况十分了解,人也很有修养,不过他对这个社区外的世界并不关心。就在苹果酒快要浇灭我的好奇心时,他问了我一个问题,让我措手不及。
“我昨晚好像听到了狗叫声,猎狗的叫声。”
“哦?真的吗?”
“是的。所以当我发现你全身都是人的粪便时,我不由得好奇你是从哪里来的。”
“哦……”一想到自己当时的模样,我就觉得很难堪。地牢里的腐臭味实在太重,所以我很难注意到自己在城堡厕所里沾到的脏东西。我从隧道出来后,在河边用水洗了一下身子,但没有肥皂,我没办法把那股味道和脏东西完全洗干净。
“我不知道那些狗是怎么回事,可能是偷猎的人带来的吧。我说过,我一离开韦兹莱就被抢了。”说谎让我感觉很不好受,但假如我说出真相的话,他会相信我吗?
“我知道了。”他在粗糙的桌面上用手指慢慢转动着酒壶,藏在眉毛阴影下的眼睛好奇地瞥着我。
***
我不记得自己是怎么回到床上的,我想,应该是兰德里奇把我扶上了床。喝了那么多苹果酒之后,我不可能还站得起来。
口哨声和米尼翁抱怨它辛苦劳作的呼哧声把我吵醒了。我探头朝门外看,他们就在外面,米尼翁围着兰德里奇不停转圈,漫天的面粉和麦壳让他们看起来就像是在缥缈的仙境中。
“早啊!”兰德里奇朝我挥手,大声说着,“今天我妻子会来,所以这是个好日子!她会在中午前到。我在水槽边给你准备了一把…… 剃刀 和一条毛巾,假如你想刮胡子的话。”他笑着,拿我的名字开了一个双关语的小玩笑 7 。“我建议你还是刮一下胡子。她是个很挑剔的女人。”
根据太阳的方位推测,这个女人来的时候刚好是正午。她十分强势,带着两个孩子坐着牛车。虽然我已经把胡子刮干净了,但还是没有得到她的认可。不过兰德里奇在她耳边小声说了几句之后,她露出了还算礼貌的微笑。
兰德里奇搀扶着她庞大的身躯从车上下来。她紧紧把小婴儿抱在胸前,一岁大的儿子则安稳地睡在车座上的摇篮里。
她在磨坊里那张大桌子前安坐好,兰德里奇和我开始把一捆捆小麦和大麦从车上搬下来。她给兰德里奇带了些吃的,还有打磨好的工具。
“兰德里奇,她好像不喜欢我?”
“我跟你说过的,她不太信任陌生人。先生,你就装作很忙,友好一点,就可以了。”
我们把车上的货物搬下来,又把它们和一袋袋粮食堆在一起。兰德里奇随后把我领进屋。他倒了三杯苹果酒,把年长一点的那个孩子抱了起来。两个孩子都已经因为无聊和疲倦开始哭了。
“亲爱的兰德里奇,给他们点东西玩吧。”玛丽说道,轻轻抚着她丈夫的脸颊,仿佛在用他们的亲密向我强调,我是个彻底的局外人。
兰德里奇拿出一匹还没做好的玩具马,这是他专门给大儿子埃尔韦做的。这个一脸不高兴的小男孩完全没有因为这个玩具而变得开心起来,但他倒很乐意把这个木头玩具用力往桌面上砸。
“先生,您是从布鲁塞尔来的?”玛丽问我。
“啊,是的。”我点着头圆谎。
“那您是来这边朝圣的?”
“没错,我是。”
“先生,那您是做什么的?”
“嗯,我是老师。”
“啊!太好了!您在家乡那边很有钱吧!”
“对。但我现在已经身无分文了——我是说我现在没有钱。都被强盗抢了。”
“哦,是的,我丈夫跟我说了。”她突然对我笑了,“但您还可以工作,对吧?”
“是啊,当然。在我住下的这段时间里,我都会帮兰德里奇的忙。
“啊,这很好。”
说完,她便从腋下拉起自己蓝色亚麻裙的裙边,转身去给她的小婴儿喂奶。看来,我的面试结束了。我看着兰德里奇,但他只是漠不在意地笑了笑。
玛丽在这里待到快天黑才离开。我紧张兮兮地乱忙一气,根本找不到和兰德里奇独处的时间。我只想问他玛丽对我的看法。
“现在很不安全。”马车一离开这里,他便说道。“我问她在里奥有什么新闻,她说真正的新闻只有一个:有个男巫从城堡里逃了出来。她认为那人是你,而且她会把这事说出去的。很快就会传出你人在我这里的消息,所以你明天必须得离开。让,我很抱歉,但为了你的安全,实在没有更好的法子了。玛丽是个好女人,但就像我说过的,她不相信陌生人。我一直在想……去年七月,我在圣母升天节 8 上认识了另一个磨坊主。这瞻礼是这片区域最重要的盛会,每个人都会参加。他就住在里奥的另一边。我觉得他会帮我们的。明天我会先去探访他,在我回来之后,你就必须要离开了。我会给你点钱,也会告诉你怎么去他那儿。玛丽不认识他,所以你的安全应该没问题。”
听到他话中的“我们”,我心中感激万分,只能紧紧攥住他的手与他相握。至少他没有 抛弃 我。
“现在,我们多喝点苹果酒吧!你知道吗,你的眼睛……”他一边从整条面包上撕下一块,一边对我的脸做了个手势,“你的眼睛一边是蓝色的,一边是棕色的。我们管这样的眼睛叫‘天使之眼’。”
“哦?为什么?”
“因为它们就像教堂里的彩窗玻璃。你见过彩窗吗?这里大多数人都没有去过大教堂或者大修道院,但人们都这么说……”
“有,我见过大教堂。”我很想告诉他关于博韦大教堂的事情,但这个时候它还没建成呢。
“我去过巴黎的圣丹尼斯大教堂,你去看过吗?”
“我在那儿待得不久。不过确实是去过一次。”
“啊,那里真的很漂亮。在你们英国,还有坎特伯雷……”
“对。”
“噢,看来你不太想聊这个。但你知道吗,我觉得你不是个男巫。不,应该说无论你做过什么,我都觉得你不是坏人。如果你能够逃过这一劫,请不要忘记我。我的朋友——对你来说,他比我更有用。他不需要照顾妻儿。”
***
第二天早上,我再一次头痛着醒来。兰德里奇已经离开了,当然是骑着米尼翁走的。
我在溪边坐了一两个小时,思考着我的未来。他回来的时候,我还坐在那儿。
兰德里奇给我打包了午餐,还给了我十个德尼厄尔——这种钱币是古罗马银币的衍生品,后来被称作“便士”。我们骑着米尼翁离开,马背上没套马鞍,我坐在兰德里奇身后。他把我带到了一个十字路口,就在里奥城外一英里的地方。
“我的朋友,我们必须要在这里分开了。不要忘了我。如果你有机会参加明年夏天的圣母升天节,我们就在庆典上见面吧。现在是中午了,不要在里奥浪费太多时间,也不要跟任何人讲话——你的口音会暴露你的身份。你就径直到我朋友的磨坊去,最好在天黑之前赶到。祝你好运!”
他抓住我的手,用力握了握。我感激地捏了捏他的肩膀。
“再见,兰德里奇。我不会忘记你的。如果有机会,我一定会报答你。”
“别担心,我的朋友。努力活下去。人生中总会有困难的时候。”
说完,他便让米尼翁掉了个头,朝反方向骑去。我则朝里奥的方向走去。没过多久,我就到了里奥。
里奥和一个村子比起来也没什么区别:一小群东倒西歪、用橡木作梁的房子挤在一个市集广场周围。这些房子还是那些有钱人的——就是那些商人和货币兑换商。其他小屋就只是各种披屋和草草搭起的茅屋了,跟糊了墙的篱笆小屋没什么两样。只有那些大房子会把外墙粉刷成白色。其中一间大房子外挂着一张板子,上面简陋地画了一座城堡。
是一间旅社!
我身边忙碌的人们大多穿着跟兰德里奇和玛丽差不多的衣服:女人们都穿着利落的亚麻裙,其中有些颜色鲜艳,她们基本上都光着小腿,穿着靴子;男人们则都穿着及膝的束腰外衣,我能从他们衣服的下摆、袖口和领子处看到他们穿了很多层衣服。无论男女都戴着厚重的皮带,上面装饰着巨大而锃亮的带扣。我知道,这种穿衣风格在这个时期特别典型。不过他们都会把带扣好好装饰一番,让自己更加出挑,显然这是当地传统。他们工作的时候,大多数人的表情都很冷漠,却又散发出一种顽固而果断的气息。整个里奥都弥漫着一种寂静的平和。
历史书里的场景此刻正活生生地展现在我眼前!它和课本上的描述相差不大,只是更加脏乱。
当我走在通往旅社的那条街上时,腐烂的恶臭和人们排泄物的味道冲击着我的鼻子,我有些不适应。我不敢往每间房子前的大水槽里看,但一只猫和几条脏兮兮的狗正对里面的东西又嗅又舔。
旅社旁边的一个小院子里系着三匹马:一匹棕色的小母马,一匹高一些的灰马,还有一匹身形较大的棕色母马。那匹小母马比那种小矮马大不了多少。
我原以为会有人走过来问我是否需要帮助,但完全没人注意到我。我把领子拉高,挡住鼻子。东齐的埃尔韦四世很有可能在每个市镇安插眼线,派那天在城堡里见过我的人出来寻找我的踪迹。如果我是他,我就会这么做。
我明白我应该径直穿过城镇,但这间旅社吸引了我的注意。这种聚会场所对任何历史学家或情报员来说,都很有吸引力。如果我想打听点新闻或者消息,来这里准没错。我走向敞开的门口,踏进屋子。大房间里充满了五十来个人低低的聊天声。壁炉里闪烁着的橘色火光让人昏昏欲睡,天花板上映着火光跳动的影子。我走向吧台。
“请给我一杯麦芽酒。”
“好的先生!”吧台后这个身材硕大的黝黑男人转过身,用一个皮杯子从身后的酒桶里舀了一大杯麦芽酒。
这比倒酒要快多了。
“四分之一奥波尔。”男人伸手说道。
我懵了,拿出四枚德尼厄尔和一些兰德里奇给我的散钱,放在手掌里给他看。他拿了一块四分之一银币大小的碎片,然后摇了摇头。
“哦哟!来!”他又舀了一大杯麦芽酒,重重地放在吧台上,溅出来的酒洒在我们两人的身上。
“哦!好的。”
这里的皮酒杯比英国的大一倍,所以我现在只用了一枚银币的一小块碎片买到了四品脱麦芽酒。感觉还挺划算的。
我看了看吧台上的其他客人,确保自己没有吸引太多的目光。随后,我马上拿着自己那两杯各两品脱的麦芽酒离开吧台,转移到一张空桌子坐了下来,尝了尝杯子里冒着泡的温暖液体。这酒很明显兑了水,但喝起来还算可以。我观察着酒吧里每个人的脸,试图猜测他们的想法和职业,还试着读了读一些人的唇语。但潜意识中,有什么东西困扰着我。吧台边上坐着一个衣冠楚楚的男人,他付钱之后便离开了。
他看起来很有钱,应该是商人或者工匠。
现在有一些人 在 盯着我看。我闭上眼睛,回避他们的视线,但脑海中浮现出了一个画面——是一副银边眼镜。
奇怪!
这幅画面一直挥散不去。
眼镜?眼镜?我戴眼镜吗?如果有的话,我应该会记得。不管怎么说,我现在视力还行啊。
为了看得更清楚,我在脑海中不断回放这个画面。
银边,对,而且非常现代。而且……放在吧台上!我一定在吧台上见过它!是那个男人!
这种在我那个年代才会有的东西竟然会出现在这里,而且我在回想之前,竟一点都不觉得突兀,这真是一种奇怪的现象。
我心跳加速,不得不用力咽了口口水来控制自己的情绪。
难道除了我之外,还有别的人从我那个世纪穿越过来?不,等一下,搞不好那也许就是我的眼镜。
我一定要查清楚,却又不想吸引别人的注意。我将第一杯麦芽酒一饮而尽——只有在这种绝处逢生的境况下,我才有这样的豪情。随后,我走向吧台,把酒杯滑过柜台。
“这麦芽酒很好!你这里有吃的吗?”
“有,面包和芝士。还有肉,不过要贵一些。”
我上下打量着吧台,看眼镜是不是还在那儿。
“那个男人,他是老师吗,的还是别的什么?我看到了他的眼镜。”
“他的什么?”
“他眼睛上戴着的,能够让人看得更清楚的小玩意儿?”
“我不明白你指的是什么。他不是老师,是个抄写员,经常来这里喝酒。你有什么东西需要让他帮你写的吗?”
“说实话,我有。他经常来这里吗?”
“对,大概一星期一次。他下个星期还会来的。”
“下个星期!哦!那可不行!他往哪里走了?”我气自己白白错失良机。
旅店老板耸耸肩。“谁知道呢?我只知道他会骑着那匹漂亮的母马在城镇间穿梭。别担心,他会回来的。”
我匆匆走出旅店,朝我刚才看到那三匹马的地方看去。那匹最大的棕色母马不见了。我走到广场的中间,向着每条路的尽头努力张望。
他已经不见踪影了!见鬼!现在也没必要再回到旅社里去了。
我启程往东边走去,依照兰德里奇给我的指示走出了这个城镇。
我在里奥东边泥泞的路上步履艰难地走着,想着我以为自己看见了的东西,打算把思绪理理清楚。
如果真有别的人从我那个世纪穿越过来,是不是就说明有方法可以回去?也许吧。现在我必须要想个办法,在那个男人回来的时候联系到他。给旅社老板留个口信倒是一个选择,但我还是要再好好斟酌。这可能会很危险。
乌云开始在我头顶上方的天空聚拢。除了几根蓬乱的树枝,我找不到别的地方可以躲雨。这时,雨落下来了。
从城堡中逃出来以后,我的经历还算顺利,尽管这个地方真实的样子并不像我记忆中学校历史课本上的插画那样完美,但明亮的阳光和柔和的气候让这片土地看起来很美,也让我着迷。可现在,对中世纪生活的恐惧让我很有挫败感。兰德里奇给我的衣服很快就浸湿了。最糟糕的是我的鞋子:它们变得很重,让我举步维艰,不仅如此,它们还磨损得很厉害。雨一直下,小路逐渐变成了一片沼泽,我越来越难迈开步子。每当我的脚陷入泥泞,泥土就会溅到我的膝盖上。我尝试从树丛中穿过,但脸颊被树枝抽得刺痛,泥巴也黏糊糊的。
黑夜降临的时候,有两名骑士骑着身上溅满泥浆的马经过我身边。我向他们求助,但其中一名骑士露出凶恶的表情,打消了我再问一遍的念头。
本来用不了一个小时,我就能走完这剩下的几英里,但这场暴雨让这段路程变得那么漫长,终点仿佛遥遥无期。在我精疲力竭、体能快要达到极限的时候,我终于在小路的转弯处看到一扇窗,里面透出了黯淡的黄色灯光。这就是兰德里奇说的那个地方。
谢天谢地!
我步履艰难地走向那束光,仿佛一条鱼游向渔夫的灯笼。这座磨坊边上有一条湍急的小溪。我穿过一座打滑的木桥。它架在小溪上,桥桩打得很深,为了给那个大磨石提供动力。我用力敲了两下磨坊那扇厚重的橡木门。
在我等待的时候,雨水流进了我的眼睛。
“快开门!拜托!”
我用力跺着脚取暖。当门打开的时候,我不得不露出微笑,消除面前这个男人的敌意。
“纪尧姆先生?”我问道。
“是的,什么事?”
“我是让!”我伸出我的手,但他没有握住。“兰德里奇让我来的。”
他看着我的眼睛,试图看穿我的灵魂,但倾盆大雨和我可怜的模样让他妥协了。
“进来吧。”他转过身,把我领进他的磨坊。屋里一片漆黑,崭新的木材散发出树脂的味道。他的磨坊比兰德里奇的更加简陋,屋里只有几件家具,装饰品就更少了。他把我带到主室烧得旺盛的炉火前,示意我脱掉身上的湿衣服。我笨手笨脚,飞快地把湿衣服脱了下来,光着身子在跳动的火焰前取暖。
纪尧姆拿了几件干衣服回来,又往炉子里添了几根柴。我穿衣服的时候,他在一张放了只绿色大软垫的木椅上坐下来休息,一言不发。我心中充满感激,也顾不上介意他的拘谨。
我们一直没有交流。大概半小时后,我终于不再发抖了。他在我面前放下一只木碗,里面盛着像粥一样的东西,又在碗边放下一杯水,杯子也是木质的。他的表情严厉而冷漠。很显然,我不必奢望他会跟我聊天, 也 不必奢望他会准备丰盛的大餐。
“兰德里奇!他还好吗?”他说出口的第一个词就像是一声穿透寂静的枪声。我吓了一大跳,花了点时间想应该怎么回答这个问题。
“好的,他很好。他的妻子和两个孩子也都很好。”
“啊,对,他现在有两个孩子了。”
如果他刚才那句话是个问句就好了……那么,我们就可以聊起来了!但那句话只是一句干巴巴的陈述。纪尧姆跟兰德里奇一样,穿着很多层棉上衣,但他的衣服上没有任何装饰和花纹。他站起来给自己倒了一杯水,在我对面的木椅上坐了下来,也不给自己的尺寸可观的屁股底下塞个坐垫。他的视线穿过我,盯着我身后空无一物的墙。我想知道他是不是很悲伤,或者是因为某些事情而感到不开心。跟兰德里奇相比,他的头发很短,也没有留胡子。他的鼻子不像其他村民一样是泛红的酒糟鼻,而他整张脸,包括手,都是苍白的,甚至几乎接近纯白色。现在才十月份,这样的肤色对于一个经常在户外工作的男人来说是很奇怪的。有一瞬间我开始疑神疑鬼,但兰德里奇的保证让我打消了那些阴暗的想法。
我扫视着房间里的摆设。壁炉上方三尺来高的地方有一个制作粗糙的壁架,除此之外,整个房间里就只有一张大木桌和另一把椅子。桌子上摆着一座三枝烛台,一大果盘的苹果和一些表面被压坏了的梨,还有一本打开的、皮革装订的书。我看到那本书的时候,心轻轻地跳了一下。我起初并没有注意到这本书的存在。
一个博学的人。还有书!很好。
我很快决定,要努力赢得这个人的好感。要是他有看书的习惯,也了解更加广阔的世界,以及最重要的是,要是他足够勇敢,与我坦诚相对,那么他就很有可能帮我大忙。
虽然那碗粥稠到都结块了,但它热气腾腾,味道也不错,我很快就吃完了。
“啊!”我感叹道,舔舔嘴唇,拍拍肚子,表现出满足。纪尧姆笑了。他的笑声短促而骄傲,就像一个剑士刺向敌人时发出的喊声。他拿走我的碗,又将它盛满。
“你来自英格兰,但你说你来自布鲁塞尔?”他的英语不好,所以他有时会英语法语夹杂着说。
“对,兰德里奇叫我这么说的。”
“好,很好。但你不是为约翰国王做事的?”
听到这个熟悉的名字,我注视着他的眼睛。他的眼睛很深邃,我看不清他的瞳色。他的视线那么笃定,仿佛可以穿透人心。炉火的橘红色映在他的眼白上,让他散发出一点邪恶的气息。我看得出来,他在试探我——如果我是间谍的话,这个突然的问题说不定会吓得我暴露自己。
“不是。”我慢慢嚼着粥,“我的故事可比那复杂多了。”
看来纪尧姆喜欢我这个答案。他又发出了像剑士嚎叫般的大笑声,拍着自己的膝盖。
“啊。我们的合作会很有意思的!”他说。
他这句话倒在 我 意料之外。我笑了。
“喝酒吗?”他问我。
“好啊,当然,如果你有的话?”
“我自己不喝,一般都是给客人……”
他很快笨拙地捧着一只石瓮回来了,里面的酒浓稠而深红。我感激地品味着它浓郁的香气和刺激的口感。
“还不错吧?”他问。
“不错。”
“他们说这里产的红酒是最好的。”
他说的虽然是传言,却一点不假,我不禁笑了起来。数百年后,这里的酒将会成为世界公认的、最好的酒。
“来个苹果?”他指着果盘里的水果问道。
“苹果,谢谢。”
他扔了一个玫瑰红的苹果给我,自己也拿了一个。他用衣服下摆擦了擦苹果,从口袋里拿出了一把刀,开始细致地削起果皮,只剩下白色的果肉。在跳动的火光中,苹果的每个小切面映出不同的形状。他把果皮扔进火里。在我看来,这对于一个穷人来说是很奢侈的表现。
“你不喜欢吃皮?”
他耸耸肩。
我咬了一大口苹果,听着坚硬的果皮被我咬断的声音。在我咀嚼果肉的时候,一滴香甜的果汁流下了我的下巴。
“约翰国王怎么了?”我大胆地问道。
“你没听说吗?他正在准备和德意志的奥托国王一同发动战争。这里的许多人都很同情约翰……很大一部分原因是因为他反对菲利普国王。许多年轻人都担心他们要被迫从军,要么为了法国,要么为了国王。在这一带,他有不少探子,也有不少支持他的骑士。据说连埃尔韦本人都支持他。到处都能看到探子。”
“那你觉得……?”
“没错。我觉得是要打仗了,但在春雨过后才会真正打响。没有哪个国王会喜欢在冬天的泥泞中作战。”
我在记忆中寻找有哪一段历史战争和这次相符合,但可惜我对从古到今各地发生的战争都不甚了解。
“他们会认为你也是 一个 。”纪尧姆说。
“一个什么?”
“间谍,或者男巫。”
“男巫?”这是我最近第二次听到别人用这个词形容我。
“你的眼睛。”
“啊。”
“这是一种标志。他们说双眼颜色不一样的人会分身,可以同时出现在两个不同的地方。有的人甚至说这样的人会同时为上帝和撒旦服务。”他看上去也对这种说法深信不疑。“我 从来 没有看过这样的眼睛。”
“这不算什么,只是受伤了……我小时候眼睛被人打了一拳。”
他点点头,但看上去对我说的话半信半疑。
“你一定要用眼罩挡住一只眼睛,我会给你做一个。明天你就要开始工作了。”
他举起酒杯,喝光了里面的水。在火光的照射下,我注意到他高高举起的杯子的底部刻着一个奇怪的符号——是一个被分成两半的圆形,左边那一半比右边刻得更深,两个半圆相接的地方是斜着的。比起普通的制造商标,这个图形看起来要华丽得多,尤其是在木酒杯上。我收回视线,看着我堆在地上的湿衣服。它们渗出来的水在地上流成一片,都快打湿我的脚了。
纪尧姆把炉火夹——一条上面有钩子的铁条,从火炉的横梁下方掰了出来,示意我可以在这里挂衣服。
“如果火变小了,”他一边往和我刚才进门的那个房间相对的门廊走去,一边说道,“不要拨旺它,也别加木柴。”
“我在哪里睡?”我满怀希望地问道。
“就睡那里。”他的背影渐渐走远,我又渐渐失望。
***
我被一个暴力的梦惊醒。梦里,我骑在战马上,穿着厚重的盔甲,无止境地攻击一个身穿黑色盔甲、脸上带着护具的敌人。我每攻击一次,就被心中无形的恐惧惊扰一次。我醒来的时候,不禁好奇那股恐惧到底是什么。
我是在担心盔甲的缺陷吗?对,应该是诸如此类的东西。比如说担心它会破裂,或它的金属板很脆弱,不足以保护我。
我想起纪尧姆是如何形容这场即将到来的战争的了。我只确信一件事:当战争爆发的时候,我可不愿意在战场附近待着。
出乎意料的是,我在地上睡得挺好。我把抱枕当枕头,把两张在主磨房找到的麻布袋当床褥。我肯定很快就睡着了,因为我不记得自己躺下后发生的事情。我最后的记忆是雨点打在磨坊新建的木头外墙上的声音,宛如一首交响曲。
我躺在那里,听到了隔壁房间传来的低语。我马上想到了最坏的可能。
纪尧姆在向官员告发我!
但是低语声一直只有一个腔调,是属于同一个人的声音。我松了一口气。
他一定是在祷告。
对我来说,纪尧姆就像一个谜:一个住在无比简陋的磨坊中的独身男人。他平时有什么收入?如果他很穷,为什么自己不喝酒,反而还给我喝?
我忍着双脚的疼痛站了起来,在房间里走动,舒展双腿,难过地看着挂在炉火架上的、并不好看的衣服。
我想,重新换上这些衣服才是礼貌的做法。
这顶帽子简直一无是处,就好比在雨中围着一条湿透了的浴巾!
“啊!你醒啦。”我的东道主走了进来,“很好。吃点东西,然后就干活吧!”
哇!他用三个词就说完了一句话!对,这急迫的感觉就像在结束一段沉重的对话后,终于可以开始一些有趣的话题一样。
他给我准备的早餐是一块硬邦邦的黑面包,还配上一些莓子和干奶酪。我就着水把这些都吞了下去。随后,他把我领到主磨房,指着一堆麻布袋:
“兰德里奇告诉我你是一个很好的工人,我会拭目以待的。现在外面太湿了,你先把这些空的麻布袋挂到横梁上。接下来你要脱谷粒,然后用这个东西研磨它们!”他递给我一个面包师用的擀面棒——它长得就像船桨,然后便让我自己琢磨怎么做。这个工作一开始看上去挺容易的。我把一只桶拖到横梁下方,把麻布袋挂到横梁的钉子上,然后便开始打谷。不一会儿,整个房间里都飞满了谷粒,我既看不清东西,也喘不过气。我把磨坊一侧用来通行货物马车的大橡木门打开,让飞舞的麦壳飘出去。这有点作用,但却让我看到了另外两堆空麻布袋,每一堆都有三层,大概有四尺厚。我不禁骂了一声,常年的头疼现在感觉更严重了。我知道,在逃出地牢后,只有充足的食物才能减轻我的头痛。
在明智地利用频繁的休息时间补充水分后,我终于撑到了纪尧姆称作“午间就餐”的休息时间。
“嗯,”他看着我一上午的劳动成果,“我们一起去河边吧。我想钓些鱼当晚餐。”他递给我一根柳木制的杆子,杆子上连着一条尾部带钩的钓鱼线,自己则拿着另一根鱼竿。
“啊,鱼!”我热情地附和道,“没错,兰德里奇那个磨坊边的河里也有肥美的鳟鱼!很棒!”
纪尧姆没有回答,而是大步流星地从前门走了出去,绕过磨坊,直奔河边。我顺从地跟在他身后。我们走了将近一英里才停住脚步,眼前是延伸到河流边缘的一排树。
“你经常在这儿钓鱼吗?”我大胆地问道。
“我钓鱼赚的钱有时比做面包赚的钱还多。”他说,但没有正面回答我的问题。
他接着向前走,小心翼翼地穿过茂密的灌木丛。湿漉漉的大荨麻、蕨和野蔷薇勾坏了我的裹腿,打在我裸露的膝盖和大腿上。我这才发现纪尧姆的腿裹得更严实。
真是谢谢你之前提醒我了!
不一会儿,我惊奇地发现我们已经进入到一片开阔的空间。这块地大概有几英亩,稀稀拉拉地立着一些未加工的树桩。这里的土看起来最近才被草草犁过,沟渠里躺着一串串干死的大荨麻和蕨类植物,整个场景看起来就像是一块绣着奇怪花纹的棕色布料。
只有一棵树立在空地的正中央,是一棵老橡树。纪尧姆径直朝它走了过去。
“我们不是要去钓鱼吗?”我问道。
“先吃饭。”
“这真是个奇怪的地方!”我一边说,我们一边在橡树粗壮的树根上坐了下来。
“这是一块开垦地。”他含糊地答道。
“开垦地?开垦地……开垦地……开垦地!啊,对。我听说过‘开垦’。是古时候的一种……我的意思是这是一种清除树木的方法,对吧?”我从没听过这个词作为名词使用。能够听到一个词的古代用法真的很神奇。
他打开绕在肩膀上的那个小包,拿出一个苹果递给我。
他用奇怪的眼神看着我:“对,没错。这是一片比较小的开垦地,只有几个曼苏斯那么大。我们开垦过更大的一片地,就在莫尔旺森林里,大概有一百曼苏斯那么大。”
我正对着手中的苹果咬下第一口,听到他这番话,不禁停住了,果汁从牙齿间渗了出来。
垦伐是严重违法的行为,在这个地方很有可能被判决死刑。可他说“我们”。
他接着说:“我磨坊用的木头就是从那里来的。”
“啊。”
“头一两年,我们会把开垦地先丢在这里,看这期间会不会有庄园主发现。如果没有,我们就开始种庄稼。我们一般会在开垦地四周留下一排树墙,这样就比较难被发现。这块地已经保持这样一段时间了。”他指着那些树桩,“过一阵子就会有伐木桩的人把它们砍掉。当然,迟早会有人发现的,但到了那个时候,我们已经赚了不少钱了。我们很穷,不得不找办法养活自己。”
“那你为什么单单留下这棵树?”
“它很老了,而且我们一般不会把所有树都砍掉,这是常识。再说了,下雨的时候,牲畜们也需要有个地方躲雨。”
几只乌鸦高高地站在我们头顶的树枝上哇哇叫着,仿佛在渲染着这个故事的阴暗气息。
他转过头来注视着我。在正午强烈的阳光下,我这才第一次看清他瞳孔的颜色——是近乎黑色的深棕色,就像我们脚下肥沃的泥土一般。他的年龄也更清楚了,我估计他30岁上下,正当壮年。
“你有妻子吗?”我问他。他的肩膀垂了下来,仿佛在放松。他大概一直都在用他的信任试探着我吧。
“我不需要女人,至少不是你说的那种方式。我喜欢女人的陪伴,但我有更高的追求。”
原来他是个苦行僧。
“你的磨坊里没有任何的装饰。你是个苦行僧吗?圣人之类的?”
他又发出短促的笑声:“哈!不,不是圣人。但……也许某一天……”
我并没有追问下去。
“那你呢?有妻子吗?孩子呢?”他问我。
“有。”我答道,“我有一个妻子和一个儿子。我曾经有过一个女儿……”
“他们在哪?”
“我妻子?她在英国,我的儿子也是。”
“你女儿死了?”
“是。”我的余光感觉到他一直在看着我,所以我也看向他。他尖锐的眼神不止能看到我想表达出来的东西,还能看透我的内心。“看!”我指着一只翅膀很大的鸟。它正飞离河边,离我们大概有四百英尺远。它正径直飞向我们的橡树,随后放低瘦长的腿,落在了树枝上。“是一只苍鹭,很大的苍鹭!”
“我们交好运了!”他说。
“我会告诉你我苦难的故事的。”我开始说。
我不知道我要说什么,但纪尧姆毕竟收留了我,他有权利知道我的故事,我甚至不介意告诉他一些真实的事情。
我咬着多汁的苹果,注意苹果里有一个白色的物体在蠕动。
“呃!一只蛆!”我把苹果扔到地上,然后感受到一股确凿无疑的邪恶气息席卷而来。这跟我以前有过的那种感觉一样强烈。头顶的天空没有异样,但不知道为什么,我知道那股邪气就在空气中。就在我们上方。
“纪尧姆,快离开这棵树!”
“什么?为什么?”
“照我说的做,快点。”
他耸了耸肩,慢条斯理地站了起来,而我早已经站了起来,跑到离树桩大概十英尺的地方。我听到头顶上有一声爆裂声,于是我冲向纪尧姆,抓住了他的手臂,把他甩离那棵树。我们两个一起摔倒在地上,他压在了我身上。
在他身后,一根粗壮的橡树枝砸到地上,地上的泥土、石头、树枝和叶子就像被炸裂般到处乱飞。一根弯曲的长树枝在我们的上方倒了下来,我们刚好身处拱起的那一部分。
“呼!好险!”我喘气道。
“天啊!上帝啊!我该怎么感谢你!先生,你救了我的命!”纪尧姆抱着我,亲了我的两颊。他的心情很激动,我从来没想过他会这样子。
在我们艰难地从纠缠的绿色树枝中爬出来时,他一直瞪大着双眼,眼神中满是害怕和好奇。纪尧姆走到树底去找他的背包。它被埋在了一根直径至少三尺的树枝底下。这树枝的底部几近腐烂,稍微新鲜的部分泛着深棕色,看来它已经被人从树桩上扒下来很久了。
纪尧姆难以置信地拍着自己的大腿。
“看!鱼竿还是完整的!”我说,一边把它们捡了起来,把其中一根递给纪尧姆。“现在,我们得去抓我们的午餐了。”
“好!这原本也是我的计划。”他说道。
我开始向河边走去,他谦恭地跟在我身后。
一整个下午,纪尧姆都没有再问我任何问题。我们钓到了两条鳟鱼和一条大鲤鱼——它全身是橄榄绿的,红色的眼睛像珠子一样。我们今晚可以大饱口福了。
***
“这么看来,他们说的都是真的咯?”他问,“你是个男巫!”
回到磨坊后,我准备继续挂上午没挂完的麻布袋,但纪尧姆看着我的时候,眼神中再也没有不满。事实上,他现在看来并不需要我特别卖力地工作。但是,我还是努力工作了一下午,并没有把他的好心当作理所当然。到了晚上,我已经饥肠辘辘,一心念着他的葡萄酒。
他在我面前布置好了饭桌,然后问了那个问题。
“为什么这么说?”我答道。
“那棵树!”
“啊,只是运气好!”
“才不是!我可不是傻子。”
他意味深长地看着我。我不安地在椅子上扭了扭。
“我不是男巫。但我的确有某种特殊的视觉。这么说吧,就像是第六感。”
“啊!”他指着我。“第二种视觉。果然,那你会用魔法咯?”
“不会……”听到我的话后,他看起来有点失望。“我可以看见邪恶的东西,很清晰。有时候我会在它看见我之前就看到它,或者至少是在它伤害到我之前。这是一种很奇特的天赋……某种程度上来说也给我带来了痛苦。”
“啊!你是一位尘世之神。”他的用词吓到了我。我以前也听说过这个词,但都是在最高端的学术圈中听到的。他把烤鱼端上饭桌:我们每人都有半条鲤鱼和一条鳟鱼。这条鲤鱼起码有三磅重,真是顿豪华大餐。碟子里还有面包、一些闻起来甜甜的白色东西和萝卜。我闻了闻那个白色的物体。
“这是白萝卜?”他不知道我说的是什么,于是我尝了尝,确定是白萝卜。我抿了一口旁边杯子里的红色液体,推断这就是那天晚上香醇的葡萄酒。
我开始享用我的晚餐,但一直按捺不住想向纪尧姆发问。于是,我从一些简单的问题开始。
“我猜,你不经常吃鱼吧?你有养什么牲畜吗?”
“没有,我除了鱼之外不吃其他肉。”
“原来如此。”我抬头看了一眼,发现他不安的眼神中也有许多疑问,但我还是决定先问他一个问题。
一定要问问他为什么屋里那么简陋。有趣。
“你杯子底下的那个图案。”我嘴里塞满了鳟鱼肉和一些煮白萝卜。我用拿叉子的手背指了指他放在我面前的杯子。
他把木叉放在碟子上,喝了一口水。他一边细嚼慢咽,一边看着我。
“你觉得它代表什么?”他问。
我放下叉子,慢慢咽下我口中的食物。真是太好吃了。
“我曾经见过类似的图案,但我一开始没想起来。现在我想起来了,它有点像我们所说的‘阴阳八卦’图,但我知道这个特殊的标志是本地才有的。这个图案,加上你的苦行生活,让我得出一个结论。”
“是什么?”
“你是纯洁教派的信徒?”
他看上去有点困惑。
“不好意思。我忘了,你们应该不会用这个词称呼自己。嗯……你是一个信教的人,但不是信天主教的?”
他大笑,看起来一下子年轻了好多。
“我管自己叫‘善人’。”
“啊,对,我听过这个说法。对,所以你就是我们所说的‘纯洁派教徒’。”
他竟然是个异教徒!
我眯起双眼,寻找他眼中的恐惧。找到了。
“谁是‘我们’?”他问。
这回轮到我大笑起来。“啊!”
他也跟着我一起笑了起来。
“你说起话来不像我以前见过的英国人。说实话,我 从没 见过像你这样说话的人,所以我觉得你是个很奇怪的人,先生。”
“是啊,可能吧。我想告诉你,但我不认为你会相信我……但你真的相信尘世之神就是魔鬼吗?”
“魔鬼?这么说吧,在圣经里,《马太福音》第十二章第二十四节说到撒旦是‘恶魔的统治者’和‘世界的统治者’,《哥林多后书》第四章第四节也说,他是‘世界的神’。”
“真的吗?不过这方面你更懂。我要回去查查。”
“我 知道 自己在说什么。我这一辈子都在逃命,躲开那些想在就近在木桩上烧死我的牧师们。”
“你是一个‘完美者’ 9 吗?”
“‘完美者’?才不是!”他笑道,“可能某一天会是吧,但我现在只是一个普通信徒。”
“原来如此。你的生活应该很艰辛吧。”
“艰辛!是啊,你可以这么说,”他伤感地说道,“我的父母在宗教法庭上败诉,我的哥哥被流放,另外两个兄弟被迫进入修道院。在过去的七年间,我在五个不同的城镇到处流亡!”
我们继续吃着,都了陷入沉思。我发现我们两个并没有什么不同,都被迫与身边的人分开,都被主流宗教流放。
我很想告诉他天狼教会的事情,还有神殿里那把曾经属于纯洁教派的剑。最重要的是,我想警告他,三十年后,蒙塞古城堡会发生一件事——针对最后一批纯洁教徒的大屠杀。这想法不太理性,因为在那之前纪尧姆很有可能早就死了。但我还是没有完全打消念头:毕竟我可以让他去警告其他教徒。我还是先保持着沉默。
“太好吃了。”我评价道,推开盘子。盘子里还剩下一些鱼肉,但我真的吃不下了。我把最后一点酒喝光,纪尧姆又把我的杯子拿去盛满。
我之前看错他了,他真的是个大方的人!
我觉得他看起来很放松,于是便开始了一个新话题。
“我在途中的旅社看到了一个男人。”
他转过来面向我:“你不该去那个旅社。你这样会被人认出来的!真是愚蠢。”
“当时四处都很暗,我觉得没有人注意到我眼睛的颜色。”
“哼!可能没有吧……但你也不该……”
“言归正传,那里有一男人,他带着一匹马。旅社老板说他是一个抄写员。他眼睛上带着一个小小的物件,我很感兴趣。”我顿了顿,给纪尧姆一些时间消化我说的话。纪尧姆看上去困惑了一阵子。
“啊! 那个 抄写员,不是 一个 抄写员。”他说,“我觉得他是这附近唯一一个流动的抄写员,而且他也是最有文化的一个。但你说他 眼睛上戴着的小物件 ,指的是什么?”
“啊,问得好……”
纪尧姆推开盘子,靠在椅背上。他双手交叉在胸前,准备好听我的回答。
“我来的那个地方……”我谨慎地开头,“……我们会做这种可以戴在眼睛上的小零件,让我们看得更清楚。他就戴着这么一个东西,但是做工非常好,我看得出来不是这附近产的。所以我想和他见一面,多点了解。比如说,他从哪里来的。”
“原来是这样。”纪尧姆翘起凳子的前脚,轻轻前后晃动。“不要去见这个人。”
“为什么不行?”
“这只是我的建议。他认识很多人,你怎么知道他不会把你的事情说出去呢?说不定他会妄自猜测你的身份,然后消息就会传到东齐城堡去。他认识埃尔韦,那个庄园主。”我咽了口口水,在昏暗的火光中凝视着他的脸庞,想要寻找真相。虽然纪尧姆脸上没有任何表情,但他肯定看出了我眼神传达出的信息。“啊!你亲自见过这个庄园主!”
“也不完全是。我曾经是他的…… 客人 。”
“所以你也知道他来头不小咯?”
“是的,我知道 这一点 ,但找到那个人对我来说真的非常重要,超乎你的想象。”
“我知道了。你既然这么说了,我也只能警告你。兰德里奇告诉我你很快就会离开。我想我们都有自己的使命吧。但我要告诉你,这个抄写员和许多人都不一样。我见过他。有些人说他也是一个异教徒。总之,他不是拥护正统的那种教徒。但我不能因为他也是个异教徒,就把他当成自己的朋友。我不信任他。”
“有什么特别的理由吗?”
“只是一种感觉。我觉得比起神,他最信仰的还是他的腰包。但谁又能说清楚在这种困难时期,人们该以何为尊呢?”
“我打心底尊重你的意见,但我下周无论如何都要见他。”
“那你要多加小心了。”
纪尧姆忧心忡忡地说完这句话,就找了个借口离开了房间。
1 原文为法语。
2 圣地亚哥-德孔波斯特拉主教座堂(Catedral de Santiago de Compostela)是罗马天主教、圣地亚哥-德孔波斯特拉总教区的主教座堂,位于西班牙、加利西亚自治区的首府,圣地亚哥-德孔波斯特拉。相传耶稣十二门徒之一的雅各伯安葬于此。它是天主教著名朝圣胜地之一。
3 原文为法语。
4 在法语中,里奥(Lyot)中的“t”不发音。
5 “让(Jean)”是“约翰(John)”的法语变体。
6 法国、法语地区从8世纪至1794年使用的银质硬币。
7 “剃刀”原文为razor,和主人公的姓Rezor相近。
8 全称为圣母蒙召升天节,在每年的8月15日,是天主教节日。在天主教教义中,圣母玛利亚在这一天结束了现世生活,灵魂和肉身一同升上天堂。其它教派在教义中对此有不同的解释。
9 纯洁教派的宗教道德强调摒弃一切物质的东西,包括食物、财富、虚荣和性,以此来逃避身体的囚笼,上升到纯精神的空间。在现实中,只有一小部分精英在实践这种极端严苛的理论,这些人被称为“完美者”(perfecti)。普通人则是口头上信仰,但还是按老样子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