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大约一周后,星期三,我踏上了回里奥的泥泞归途。纪尧姆之前告诉我,大家都知道“抄写员”每周三和周五会在这家旅店出现。
在那一周里,我又忆起了一些过去的事情。一天早上,我被店主的声音吵醒。由于前一天工作疲惫,我昏昏沉沉,试着从客厅里这临时用垫子拼凑的床上爬起来,但没成功。我躺在床上发了一会儿呆,就在此时,记忆开始源源不断地涌入我的脑海。
***
记忆中,我醒来时头晕脑胀,被困在一间又冷又黑、石砌的地窖里。我猛力捶墙,大声呼救,但无人回应。接着,我的脑海中又浮现出一幅画面:博韦大教堂也有个地窖,地窖的屋顶上方好像还有空间,而我正处于这隔空的地方。这两者初看毫无关联,但这么一来,事情就说得通了。
在讷韦尔那起把我折腾进了医院的事故之后,我开始全心钻研博韦大教堂里的秘密神殿。它萦绕在我脑海中久久不去。我总有种预感,自己会错过什么重要的事情。我得再到那儿去看看。
但这事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因为那神殿并不随便让人进入。要找文字资料也难,各类学术论文都很少提及它,更不用说大教堂自己的内部文献了。自从我上次来后,教堂司事的负责人已经换了,所以我从容地把车停在教堂边上,踏上宽阔的楼梯,走入大门。我知道这里没有人会认出我。
“那个,不好意思,这我可帮不了你。”我问新任教堂司事负责人,是否可以让我去看看位于地窖屋顶的秘密神殿时,他犹豫地答道。当然,我早已料到这个答案。
“我知道它就在那儿!我也知道该怎么去!”我尽量用法语把自己的意思表达清楚。
他没料到我会如此跋扈,猛地瞪大了眼睛。
“你看得出来,我上去过。之前和恶魔决战的时候我就在那里!”他的双眼瞪得更大了,但他万万想不到我指的就是身在现场。“没关系,我可是个知名历史学家,只要我坚持,我立马就能让文化部给我开张准入许可,从你的头上大踏步走过去!”我故意让自己看起来嚣张狂妄,急不可耐。“问题是,我今天只是刚好经过这里,想进去看看……再说了,让我进去,就待几分钟,你不会吃亏的……”
这位教堂司事身材高大、斯斯文文,眉毛仔细修过,皮肤瓷白。他在我面前摆了摆手:“绝对不行!”
“这可以给你的上级省去不少麻烦……”我煞有介事地说。我拉开背包的拉链,用眼神示意,让他看看包里都有些什么。那一瞬间他迟疑了一下,我的心跳仿佛停了一拍。最后他还是抑制不住好奇心,往包里瞟了一眼。这一眼让他倒吸了一口气,但随后他马上清了清嗓子掩饰自己的失态,恢复了镇定自若的神色。
“先生,请跟我来。”我随他走进了他的小办公室,把我包里的所有东西倒在了桌子上。据我估计,这五千法郎不仅能助我顺利进入神殿,而且可以让这位教堂司事永远对此守口如瓶。
“我的天啊!”钞票像瀑布一样从包里涌出来,他似乎想把它们塞回去,但不一会儿那张小桌子上就铺满了钞票。于是他打开桌子下方的抽屉,快速地把这些钱都扫了进去。
没过几分钟,他就领着我来到一块蓝色帘布后面,打开一扇小门。蜘蛛网覆盖的灯泡照亮了通往上方的秘密阶梯,而司事离开了,让我一个人留在这雄伟的神殿中。
这个地方现在在学术论文中被称为“天狼教会之神殿 1 ”,除了已经修好的升降机,这里与我上次来的时候几乎一模一样。有几个石棺之间还飘着黄黑相间的胶带,布置得好像犯罪现场一样。我忍不住笑了。
我知道这可能是我最后一次到神殿这儿来了,所以我在殿内仔仔细细地转了一遍,每个角落都不放过。我从神殿的后部、也就是离我的目标最远的地方开始,一个接一个地认真检查各个石棺。不一会儿,我就走到了圣坛桌布前。在这里,我怀疑自己之前错过了某些重要的细节。这里的一切都显得荒废不堪,那块绿色的圣坛桌布上甚至还有被蛾子啃食过的痕迹。桌布中央、原本放置着圣杯的地方有一大块褐色的污渍。我朝那儿看了一眼,回忆起了蛇妖和伊甸园的事。它们给我留下的印象十分深刻。
但我的注意力马上被桌布的褶边吸引了。布边上分别用蓝线和白线绣着两排长方形,一个框着一个。我把圣坛后的那块褶边也拎起来,发现桌布四边确实都有这样的图案。外圈绣着一排黄色的长方形,里面印着黑色的罗马数字,似乎标示出了十二个月份。我之所以这么快就能看明白,是因为我发现这些数字总是一数到28、30或31,就又回到1。所以我估计,这块布上一共标出了三百六十五个日子,每个日子占一格。大部分日期都印在黄色的长方形里,然而在布的正面,有一个月份——5月——与众不同地涂成了红色,5月里的第四个小格子则被涂成了白色。
5月4日一定是个大日子!
接着,我又开始观察内圈的那排黄色长方形。我马上发现,这些长方形和外圈的大小相等,但不同的是它们的内部被划成了二十四个小方格,一排六个,一共四排。在内圈的所有长方形中,和外圈那个白色格子相邻的长方形也涂成了白色,但这个长方形中,第三排的第三个小格子涂成了红色。我不知道这些颜色代表什么,但如果假设这二十四个小方格指代一天中的二十四小时,那么下午3点绝对是个重要的时间点。红色格子里用罗马数字写着“27”,指的可能就是下午3点27分。我把这些信息都记在了随身笔记本上。我又围着圣坛绕了几圈,看能不能找到其他重要的细节,然而并没有什么新发现。我突然意识到,那个银色的圣杯失踪了。我四处寻找,甚至掀起圣坛桌布看了看,也没找到。
离开之前,我回头看了看神殿这令人唏嘘的模样,然后便回到了来时的楼梯口。
“5月4日,咱们老地方见可好?”我一见到教堂司事的总负责人,便直言不讳。自从我进了那扇通往秘密神殿的门,他就一直在门口那蓝色帘布跟前踱来踱去。见他如此焦虑,我也不好在神殿里多逗留。
“不行!这可办不到!我们向来在5月4日这天都是关门的。”
“关门?为什么?”
他耸了耸肩。“这一天是我们大教堂的特别祷告日。传说纪尧姆·德·格雷兹的魂灵会在这一天降临这里,他是大教堂的创始人之一……”
“对,对。这人我知道……这一天会有异吗?”
他神秘地靠了过来。“我看见过异象,就在圣坛边上……”
“比方说……”
“我不能说……不能跟外人说,这是我们教会的规……”他自知失言,咬了下嘴唇。
“所以这一天我是进不来的啰?”
“真的办不到。抱歉!”
我发现他的态度没有之前那么坚定了。
“如果这次我给你更多的回报,就说再多一半吧,能不能通融一下?”
“一半?是指这次所有再加一半?”听到自己可能获得的天文巨款,他的眼睛瞪得溜圆,眉毛高高挑起。
我非破产不可!
“没错。在 这次所有 的基础上再加一半的钱。我到时怎么联系你?”
他摇摇头。“不行!我不能这么做。”他抓住我的手臂,想让我转身。“请你离开。马上!”
我挣开了他,把他推了个趔趄。他生气地瞪着我,突然却又显现出一副茫然若失的模样,嘴巴也不知不觉张开了。
他定了定神,凑近来,悄声给了我一个电话号码。
“打给我,”他轻声说,“现在你真得走了!”
我转身离开了,看也没看他一眼。
所幸,没过几天就到了5月4日。我带着我的笔记本以及一个装满钞票的包,回到了大教堂。这次回来,我提前收到了指示,告知我应该何时到达,该从何处进入,以及要穿上修道士的袍服,还要用袍服上的兜帽蒙住脸。这种服装可不好找,但我费了点心思弄到了。我把袍服穿在自己的衣服外面,来到了大教堂。不一会儿,教堂司事的负责人就与我会合了,迅速把我带到了蓝色帘布后面。我正要打开秘密入口处的那扇小门,他却塞给我一个皮包。我打开看,里面装满了钞票,好像是我上次给他的所有的钱。
“先生……”他低声说,“您是让·雷泽先生吗?”
“呃……是的!你怎么知道的?”
“您的眼睛……我必须向您道歉。请把您的钱拿回去。”
“可是……”
“我不要了。以您的身份,可以随时进入神殿。”
这证实了我先前的疑虑。“你也是天狼教会的成员吗?”
他点点头。“您在这儿很危险。现在我们的人只有三个,而我是唯一一个相信您的人。我相信您也属于我们的组织,但我还没能说服另外两人。他们不会让您待在这儿的。我曾经仔细研究过教会的历史,有证据表明您是我们的一员。我一直在期待您的到来。”他轻轻把手覆在我的袖子上,神色毕恭毕敬,露出和善的微笑。
“可是他们今天不会去神殿吗?我真的可以上去吗?”
“他们不是真正的信徒。教会现在已经支离破碎,我们想把‘资助者’的传统进行到底,但他们两个并不懂得‘力量’和‘光明’的奥义,而且他们对此还感到 畏惧 !他们自然会保护神殿不让外人进入,但认为自己的职责也就到此为止了。他们自己并不会进入神殿。至少 今天 不会。如果他们来了,我会努力把他们挡在门外的。万一挡不住,我会向他们解释清楚您的身份。这样也许会危及我们的性命,但这险我们必须得冒。快去吧。”
他轻轻推开门,转身离去,身影消失在了帘布外。
我还处在震惊之中,但此刻没有时间让我犹豫。我爬上狭窄的楼梯,不禁咧嘴笑了。
我终于遇到了天狼教会的其他成员!他们确实存在!我就知道!
我的目光又落在了那块污渍斑斑的圣坛桌布上。现在是下午2点,大教堂的屋顶下越来越热了。我得承认,撇开我对圣坛和那些罗马数字的好奇不谈,那种安妮被带走后的感觉又回来了。我感觉她的魂灵仍在游荡,我必须得找到她。我知道这很荒谬,但只要一想到假如她还活着、一定会觉得我已经放弃她了,我就无比心痛。这才是我回到博韦大教堂的真正原因。我无声地嚼着涂了花生酱的苹果三明治——这是我最近喜欢上的新吃法,猛喝了一口七喜。
会发生什么呢?真的会有事发生吗……搞不好根本什么也没有呢!
我在家翻来覆去地研究那些罗马数字和长方形的含义,但每次得到的结论都是一样的:5月4日那天,在某个地方,要么将要发生大事,要么发生过大事。那个日期上没有标示特定的年份,所以我猜它指的是每一年的5月4日。
3点了,依然什么动静都没有。但到了3点15分,正当我在神殿里四处扫视时,我发现了一点异样。那两排石棺之间散出了一缕红光,离我只有十英尺远。我看着这束光越变越强,渐渐演变成了一纵列的光束,直冲房顶。我兴奋了起来,隔着一段安全距离绕着光束打量,思考这是怎么一回事。我从未见过这样的情景。我把手伸向光束,它正释放出热量。一切都是那么舒缓平静。它仿佛在召唤我,但我告诉自己万万不可掉以轻心。我静静地看着它,大约五分钟后,光束变成了橙色。我听到了一阵极轻的嗡嗡声,几乎已经是亚音速的频率了。我无法确定声音来源,只能感受到空气中那种轻微的波动。那种声音,就像是一个人在吵吵嚷嚷的摇滚音乐会现场,与其说是听到,不如说是感觉到的。
我十分好奇,一口气喝完了七喜,把空罐子轻轻向那橙色光束投去。它消失了。
这是某种传送门!我就知道!是一扇门!这样就说得通了,也许蛇妖就是通过这种方式来到这里的。
我伸长右手,小心地用食指尖点了点光束。指尖有些发热,但除此之外没别的了。
我挠挠头,思考下一步该怎么办。就在此时,光束变成了白色,变得无比刺眼,先前那微弱的声音也突然变大了。在声波的强烈振动下,我的心脏有些受不了,还有点想吐。
我脑中残存的理智仿佛在对我说,快躲到安全的地方去,然后把这事报告给专业人士。
可我本人就是个蛇妖专家。再说,谁会相信我呢?这也许是我找到安妮的最后机会!
我振作起来,决定体验一下光束的威力。我草草给露丝写了张字条,告诉她这里发生的一切。我把字条留在圣坛上,然后踏入了白色光束。
我只记得,那种感觉仿佛十吨重的混凝土砖头砸向我的脑袋,接着我便失去了知觉。再醒过来,我已身在一个石头砌的地窖里。
一开始,我浑身难受,动弹不得,头晕脑胀,还吐了好几次。过了一会儿,我试着站起来,可是屋顶太低,我站不直,只好弓着腰。我猛力捶墙,大声呼救,但毫无回应。于是我靠着一块大石头坐下来,想着该怎么办。
我想起了博韦大教堂的白色光束,推测自己大概是被光束“传送”到这地洞里的。一种再也无法出去的恐惧感席卷了我。
“安妮!”我自言自语,有气无力,像是在责怪她。过了一会儿,我的眼睛逐渐习惯了黑暗,我发现前上方十英尺处,有一缕极其微弱的光亮。不幸的是,由于房间内部结构的阻隔,我离那光很远,无法接近,因为一个个堆叠起来的巨大石块挡住了我的去路。但重要的是,我仍看得到日光。无论怎样,这让我有了些许安慰。
就在这时,那缕光消失了。
难道这里有人经过?
我拼尽全力大喊了一声,这次好像听到了回应。我再次大喊。“嘿!嘿!我在这里!救命!”回应我的是几声狗叫。我又继续喊,比刚才更大声:“我在这里呢!救命啊!”这下连我自己都禁不住嘲笑自己了。
那只狗难道还能听懂不成!
万万没想到,狗叫声马上慢慢减弱了,几分钟后,它又响起来了,还伴随着一个男人的声音。那个男人在对狗说着什么,但我听不清楚。
“嘿!救命!我在这下面!”我大喊道。
“我的天啊!您在哪儿? 2 ”
“嘿。我在这儿。我该怎么出去?我已经在这儿待了好几个小时了!感谢上帝您来了!”
“您是怎么进去的,先生?”
“我也不知道。您能把我弄出去吗?”
“好的!稍等。”那只狗着了魔似的汪汪狂吠,但声音逐渐远去了。我在地窖里静静等待,狭小的空间挤得我浑身难受,筋疲力尽。
过了不久,我听到“砰”的一声重击,是钉字斧在劈去外部的泥土。紧接着,是金属摩擦石头的声音。我听到了来人“吭哧吭哧”的喘气声,时不时还会骂一句“该死 3 !”终于,一道光射进来,照在了我的脸上,接着,一个人影出现在手电筒的强光之中。
我向他爬去,他不合时宜但十分礼貌地对我伸出一只手。我抓住它握了握,爬了出来。
我被带到了一个富裕的小农庄的后花园里。他一直为我忙前忙后,最后把我安置在了客厅里,让我跷着脚坐在火边,还有一大杯热咖啡喝。
透过落地窗,我看到了自己刚才的“监狱”。它就在他家花园里的草坪边上,那里是一大片绿草茵茵的古坟。
“那是什么?”我问道。
“谁知道呢,几千年前就在那里了,我听说的。我能拥有这块地的条件之一就是好好打理那片坟墓,还要允许考古学家随时来考察。不过到现在为止还没人来过。”
“您叫什么?”
“应该先自我介绍的是您吧,毕竟您才是那位不速之客!”
“约翰。”
“您可以叫我米格尔。”
“嗯。您发现我被困在那儿,并没有感到特别惊讶,对吧。”
我又把视线移向花园:古坟张着黑漆漆的大口,草坪上有一块灰石板,旁边是一把钉字斧,这景象真是越看越奇怪。
“的确没有!几年来我一直在等着这种事发生!”
“您也是天狼教会的一员?”
他低头看着自己的手,没有回答这个问题。
我又问了他几个问题,可他并不回答。
“先生——约翰,我们都心知肚明,这儿的情况……不正常。我嘛,我觉得没必要把这些报告给当局。天知地知,你知我知。”
我缓缓点头,表示同意。
“好了,今天是周日,离下一班去巴黎的火车开车还有两个小时。你打算去哪儿?”
“等等!周日?这岂不是说我在那个洞里待了整整四天?但不可能啊!真那样我早就死了。”
“显然不可能。你是哪一天出发的?”
“5月4日。”
“今天是5月3日。你那边是哪一年?”
“什么意思? 现在 是哪一年?”
“1996年。”
“我竟然来到了一年后!这怎么可能呢!”
“是真的,我没骗你。我建议你先在这里住一晚上,明天再回讷韦尔。我在想你的车现在还在不在博韦。”
“我估计是不在了!”
***
我能用同样的方式回到1213年吗?我带着这个问题走进了里奥的一家旅馆,一边环顾四周搜寻着抄写员的身影。
即使我已经换上了纪尧姆用皮革裁剪的新眼罩,旅馆老板还是认出了我。眼罩罩住了我受过伤的、褐色的右眼。我努力用我所知道的法语词汇跟旅馆里所有人打着招呼。
“您好,先生!您是和抄写员一起办完事回来了吗?”
“对。他人在这儿吗?”
“现在不在,但他会来的。”他转过身继续擦柜台上的啤酒渍。
我找了个靠墙的位置坐了下来,离火炉远远的,让自己隐藏在阴影中。但即使如此,还是时常有人把目光投向我。一个红色卷发、体格健壮的男人坐在我桌边的啤酒桶上。他靠过来,说道:“战争 4 !”
“啊,战争!我也听说马上要开战了!”
“您会参战吗,先生?如果开打的话?”
“不,我想不会。”
“但战士享有的荣华和美名远非一般人可比啊!”他说着,可听起来却不再那么坚信战争的荣耀了。
我朝他笑了笑,从锡制酒杯里喝了一大口啤酒。他见我如此无趣,便回转身去跟他的伙伴聊天了。我也能听到他们的谈话声。除了战争,人们好像什么也不关心。
听着听着,我发现有些人把埃尔韦称作“ Compte ”,也就是“领主”;还有些不那么支持他的人叫他“ Seigneur ”,不那么尊敬,相当于英文中的“大人”。有人甚至不屑地唤他“ Chevalier ”,这个称呼只比“骑士”稍微高贵一点。似乎没有一个人把堂堂法兰西国王腓力当回事。总的来说,这些人和从古至今的平民百姓没什么两样:对国家的分配感到不满,对统治阶级表示抗议,但还是会尽自己所能让每一天过得快乐。我下午到了这里,现在已经是傍晚了,人们不再偷偷摸摸地交头接耳,而是开始粗哑地大笑高歌。喝了四品脱浓啤酒后,我也开始跺着脚给他们哩哩啦啦的民歌打起了拍子。干完最后一品脱酒,我拖着步子来到吧台,要求续杯。
“再来一杯,我的好伙计!”我努力找话,想跟旅馆老板聊上天,冒险地问了一个鲁莽的问题。“你支持法兰西国王吗?”
我本是开个玩笑,也没打算得到什么认真的答案,但他眼睛一眯,向我凑近来。
“这里没有人支持国王。你可要 记清楚了 !他倒确实不是最差劲的一个,但在以前,英格兰的亨利二世还在位上的时候,日子要比现在强得多。现在我们食不果腹,还有一堆所谓的骑士在街上乱窜,管这管那,见什么都要插一脚。无论如何,查尔斯太独裁了。他向佛兰德人发起战争,最近听说他让人家交了三万马克赎金赎回战俘,但这钱去哪儿了呢,我们见着一分钱了吗? 没有 !而且战争会带来麻烦!除非英格兰国王约翰打进法兰西,一扫现在的乌烟瘴气,那才好呢! 这个 ,才是我们所有人期待的!”
他说完,把我打发走,继续擦他的柜台去了。
“等等!你觉得抄写员还会来吗?他好像迟到了。”
“他现在不会来。”
“哦。”
我听了很失望,但也无法可想,于是回到先前的位置上继续喝酒。那个红发男人看到我,又转过头来对我笑。我也冲他笑了笑,试图掩盖我的情绪,但被他看穿了。
我听着他和他朋友的对话,注意到他们好像想要买卖什么东西。我越听越来劲。他们讨价还价的那个东西,似乎他们自己也没见过。那东西就随便丢在他们桌上,我好奇地看过去。不看不打紧,一看,我的心停跳了一拍。桌上有一串车钥匙,还有一个一看就是20世纪的钱包,绝对错不了。这次,我的心情跟上一次看到眼镜的时候完全不同,我知道这些东西意义重大。而且我有种直觉,这串钥匙我以前见过。那个绿色的英国石油公司钥匙扣十分眼熟。
我快速咽下啤酒,拍了拍红发男人的肩膀。
“多少钱?”我指着那个绿色钥匙扣问道。他把它拿起来,好让我看清楚。
“四个奥波尔。”他一边说,一边滑头地打量我的穿着,判断我有多少钱。
我伸出手在那堆东西上方划了个圈。“一共多少钱?”
他看看他的朋友,他们都一言不发。那个红发男人又转向我。“二十个奥波尔!”
我没犹豫,从脖子上挂着的小皮袋里数出四个银币,估计差不多值这些钱。我把银币放在他伸长的手里,他点了点,然后把那些东西都捧给了我。总共有一张折起来的法国朗格多克-露喜龙地区 5 的袖珍行车图,另一张从书上撕下来的、叠得紧紧的地图,一些法郎和生丁,一枚指南针,还有一块手帕。他把这些东西放到我手上,又凑了过来。
“还不止这些。”他说。
“不止这些?”
“没错。衣服。你有兴趣吗?”
“可能吧。这些东西是哪弄来的?”
“我朋友发现的。”
“在哪里?”
他似乎并不打算回答这个问题。我把手伸进小袋,拿出两枚纪尧姆给我的德尼厄尔银币。这钱能抵一般人至少两个月工资,相当于普通的房子一年的租金。我的 工作 远远不足以拿这么多钱,但纪尧姆慷慨地称之为“借款”,他担心我在与抄写员打交道时需要现金周转。
红发男人瞪大了双眼。
“能带我去你们找到这些东西的地方看看吗?”
他伸手要拿钱,可我马上把手攥紧。他用袖子擦擦嘴。旁边一个人在他耳边说了些什么,同时狡黠地看了看我。
“好吧。如果你想去,今晚就带你去。”他回答。
“好。现在就去?”
“不行。带路的人现在不在,而且我们还要做下准备,拿上提灯和防御的武器。你有这些东西吗?”
“没有。”
“没关系。我们会关照你。十点钟在这里见。”
我立刻决定用我剩下的奥波尔去买把匕首。要是他们打算对付我,那可至少是四对一,我绝不能手无寸铁地跟他们进森林。天色已暗,我找不到卖匕首的地方,但遇到了一个醉醺醺的老人,他靠在村里广场边的一个空货摊杆子上。我跟他做了笔交易。于是我终于有了一把便宜匕首,虽然它不过是片插在木把手上的铁片,上面有三个缺口,还锈迹斑斑。不管了,只要能捅人就行了。
十点刚过,我跟着红发男和他的朋友们走进一片矮林。我们在去兰德里奇的磨坊那条路上左转弯,进入了树丛之中。
寒夜的林中漆黑一片。一会儿,前方终于出现了草地,我不由得松了一口气。我们一直向北边走,穿过了几片田野,又进入了另一片树林。现在,我们终于来到了一片大森林中。我的匕首别在腰间的皮带上,我一直把一只手按在手柄上。
在提灯摇曳的黄光下,领头人的背影突然停住了,我们也跟着停了下来。有人向他咕哝了几句,接着,红发男人对我开口了。
“不给钱我们就不往前走了。”他伸出一只手。
“先给一枚,还有一枚等我安全回去之后再给。”我说,一边把一枚德尼厄尔放在他的手心。
他气呼呼地嘟囔了几句,但我们很快又上路了。我们在黑暗中走得很快,低矮的杂草不停地抽打着我的小腿。有时,透过高处光秃秃的树的间隙,我能看见苍白的月亮。
我们突然折进了一条泥泞狭窄的小道。小道是东北向的,我们沿着它一直走,过了一会儿便没那么难走了。就这么沿着小道,我们又走了三个小时。
“马上到了。”领路人终于说。我估计,我们去的是我逃出来的那个城堡的方向,已经走了半程了。
突然,我的脚下一晃,低头一看,原来我们走到了一座摇摇晃晃的木头桥边,桥下是湍急的溪流。我滑了一下,险些一脚踩空。
“ 见鬼 !”
“ 嘘 !”领路人轻声道。
“先生!”一只宽大的手掌按在我胸口,让我停下来。“我们到了。”
我环顾四周。
“嘘!”他又提醒我。我仔细聆听,只听到了猫头鹰微弱的鸣叫,还有寒风中干枯落叶的沙沙声。
“没有危险。”队伍最前面传来一个声音。我再次看看周围,发现我们已经从树林里来到了一片直径大约六英尺的开阔地带。这片区域的中间是一条小溪,流水不断拍打着边上的四块大圆石。每块石头都有四五英尺高,它们围成了一个圈,是这片区域的天然屏障。这里的草长得很密,但我们走向区域中心时,踩出了一条直线。石头间的泥泞中也有我们的靴子印。在我们走过的路旁边,有一条相似的印记,是向西边去的。而我们自己踩出的那条路弯弯曲曲,通往西北方向。
“这就是我们发现那些东西的地方。”领路人说,一边指着那个石头围成的圈。“有人说,每年的某一天晚上,领主都会带着他的人到这里来举行巫蛊仪式。我遇到过一个人,他说他亲眼看过这个仪式,有一个人就这么凭空出现了!”
我站得一动不动,努力掩饰着自己的情绪。
“几周前,领主的手下在这里抓了一个人。他们把他带到城堡去了。他们说那人是个巫师!”
“这就是他的衣服。”领头人说着,抱着一捆衣服从树丛里走了出来。他把上面的结解开,把衣服扔到我的脚边。我一眼就认出那是我的衣服。有几件衣服还不太确定,但那件蓝色棉服我再熟悉不过了。我激动极了,心怦怦直跳。“你如果想要,就都给你,”他说,“现在我们必须离开了。得赶快,这里不安全。”
我不得不承认,再次靠近城堡让我整个人又是一寒。我怀疑地瞥了一眼东北方向的那条小路,但马上回过头来。我把地上的衣服捡起来,捆好后,跟大家一起离开了那片空地。
没走多远,队伍又停下来了。每个人都把头转向我。
果然!正如我所料。
但接下来的所发生的一切 并不 如我所料。
“摘下你的眼罩!”领头人一边命令我,一边作势挥着一把剑。其他人也把手中的矛和剑指向了我。
“为什么?”
“让我们看看。领主埃尔韦正在搜捕那个巫师,他两只眼颜色不一样。”
“反正不是我。我的左眼瞎了!”
“给我们看!”红发男人说道,人群中另一个膀大肩宽的男人用他的矛戳了我一下,好像在示威。
我拔出匕首,领头人笑出了声。“哎哟!他居然打算用那玩意对付我们!哈哈!我再说最后一遍。把眼罩摘下来!”
“不!”
领头人提剑向我的鼻尖猛刺过来,速度之快,我连咒骂都来不及。所幸,漆黑的夜晚让他稍稍误判了我们之间的距离。我回身一跃,重心不稳,跌倒在地。
小溪!
我站稳脚跟,纵身越过溪流,正为自己的矫健有些小得意,突然,耳边一阵嗖嗖声,然后是什么东西撞到我身后树干上的声音。
是一根长矛!真是走大运了。
“笨蛋!”领头人大吼。“现在可把武器给他了!”他咆哮着向我逼近,却在小溪对岸停住了,不知如何是好。他明显低估了我的能力。我拔下长矛,向他刺去。我用上了战时作为特工学到的技巧,右手抓住长矛的末端、左手抓住前端,猛一发力,向他的脸捅过去。长矛尖端直接刺穿了他的喉咙,一瞬间,我又快速把矛抽回。他摔倒在地,嘴里流出汩汩鲜血,双手却还在胡乱挥着,作无声的抗议。
领头一死,剩下的人都被激怒了,一股脑地向我冲来。他们三人并肩而行,渡过小溪,举起手中的两根长矛和一把利剑,要取我性命。我假装害怕地倒退,却暗地把我的矛向其中一个举着矛的人刺去,谁知他肩膀一斜,躲过了我的攻击。我飞快地把矛抽回,但此时我已有些体力不支,只感觉矛越来越重,胳膊也愈发疼痛。我再次刺向他,然而在最后一刻矛锋一转,正中他右边同伴的胸口。只见矛在那人的血肉中越陷越深,他倒在溪流里,差点把我的矛也带脱手了。
我本想把矛拔回来,无奈阻力过大,只好作罢。
剩下的两个人朝我大吼一声,又惧又怒,马上把武器指向了我。于是我一脚踩断了长矛的木柄,拿在手中,把尖的那头指向他们。
我用尽全身力气凶狠地向他们咆哮,这一吼吼过了头,他们马上转身逃跑了。我越过小溪,紧紧追赶。然而,在昏暗的夜色中,我没看见其中一个人转过身,出于自卫,把他的武器掷向了我。我感觉太阳穴被击中了,如同受了一记铁锤。我眩晕着跌倒在地,鲜血汩汩地从伤口流出。我昏昏沉沉,尝试着站起来,但却只觉得天旋地转,然后便失去了知觉。
***
我清醒过来,尽管头晕脑胀,但清晰的记忆马上涌入了我的脑海。现在我一切都想起来了!博韦大教堂的这段“时空门”历险总算是告一段落了。我回到家,回到了悲痛不已的露丝身边。
“我以为你死了!宪兵到处找你都找不到!”她一边说,一边紧紧抱着我,泪水涟涟。
“可我给你留了字条啊!”
“你说 字条 吗!我根本没信那上面写的东西。什么时空门!哈!明明是科幻故事和奇幻小说里才会出现的东西。”
“但事情真的是这样。我真的通过时空门到了未来!”
我把事情的来龙去脉向她解释了一遍;我之所以回到博韦,是因为我发现天狼教会是真实存在的。
“安妮!安妮!又是安妮。我们不是已经说好,要好好在这里安顿下来吗!以后 不准 再去冒险了!她已经 不在了 。”她回答我。
接下来的几个星期,我费了好大力气才把露丝安抚好。一天,她突然向我坦白,说她把记录我冒险故事的录音磁带给了博韦的一个作家。
“你说什么,你居然把那些磁带 给 了他!它们是 我的 !是我的 私人物品 !”
“但你消失了 整整一年 !我根本没想过你还会回来!”
“所以呢?你是为了 酬金 吗?”
“不是! 不是的 !我是觉得里面可能会有线索,让我们好查找你的下落。说起来这其实是宪兵的主意!”
说完,我们都笑了起来。我笑是因为刚才的一幕真是滑稽,而且如果世人都知道了博韦的故事,那就随它去吧,我不在乎。露丝笑是因为她的压力与紧张都在刚刚的一瞬间烟消云散了,而且她也觉得我们的样子滑稽可笑。
居然有一本以我为主角的代笔小说!哈!
我开始琢磨起来,最近博韦发生了什么事。上次我通过时空门误打误撞到了一片坟墓里,我敢肯定那地方的主人绝对跟天狼教会有关系。但这条线似乎没什么可以追查的,因为我上次问他关于教会都知道些什么,他一个字都没回答我。
“我在等你,也可以说我在等一个人。我只是一个守卫者,像我这样的人还有很多。很明显穿越到未来并非你意料中之事,可现在最好就顺其自然吧。以后你可能还会遇到其他守卫者,他们会帮助你,只是你我以后也许不会再见面了。”他说完这些,便再不愿意往下说了。
他说话不带一丝情感,但还是给了我一线希望。从他的话中推断,人是可以穿越回过去的。我决定好好研究我是在哪个环节出了错,最好能再有重新尝试的机会。可现在想要得到露丝的支持可谓是难上加难。对于我一年后重新回归的这件事,我们接受了媒体采访,解释说是由于我在旅途中得了失忆症。警察对这个解释将信将疑,并没有因此结案。
虽然我在露丝面前不情愿地保证,自己以后不会再研究时空门了,但其实我偷偷地又浏览了一遍我的所有笔记,并为下一次的行动做着准备。由于手头的资料不够,我联系了教堂司事的负责人,并跟他约好了下次过去的时间。这次我带上了一架袖珍彩色相机和四卷胶卷。我先对着圣坛桌布一顿拍,每个角度都不放过。接着,我拍了几张石棺的照片,包括那个由于蛇妖的冲击而没合上盖的石棺。我还给盔甲拍了几张,它们可以起到比例尺的作用。
我躲着露丝,把这些照片放到最大,在我的书房里日日仔细研究它们。
我发现了一些以前未曾注意的细节。圣坛桌布上绣着资助者游行的场景,而他们左右两侧的袖子图案不同,其中的一边用上等丝线绣着许多地名。不幸的是,我只认识其中的两个。一个是“ Beluacci ”,博韦的拉丁拼法;另一个是“浪之路”,朗格多克-露喜龙地区的一条山路。其他名字我都是完全陌生的,在我的法国地图上也找不到它们。
我再仔细看,发现凡是一边袖子上绣有地名的资助者,都会伸出手,食指指向特定的方向,有的指向身后,有的指向前方。他们的另一边袖子则是单色打褶的,那个绣着“ Beluacci ”的资助者的袖子是红色,绣着“浪之路”的那位则是绿色;前者的手指向他的身后,后者的手指向她的前方。
这会不会是用来提示方位信息的呢,告诉人们该在哪个地点使用时空门?
我一下思如泉涌。我查了查军事地图,发现那条名叫“浪之路”的山路其实还有一个名字叫“狼之路”。“狼”这个字眼马上又让我对这个地方更加好奇。这还不算完,地图显示,它离蒙塞古城堡和雷恩堡都很近,而前者是纯洁教派的最后一个大本营。这里神秘而阴森的气氛这让我十分激动,猜想着这样的地方说不定也会有时空门。
我在照片上还有一个发现:圣坛桌布的褶边上还绣有其他颜色的矩形。一开始我的注意力全放在了“ Beluacci ”的字样上,根本没发现它们。标示时间的关键是一个绿色的矩形,从博韦的角度看,它表示的仍是我先前看到的时分;但从“浪之路”的角度看,它表示的则是10月10日。
我把最后这个发现告诉了露丝,想让她知道这很有趣。但这是个错误,达到了完全相反的效果。
露丝禁止我以后再研究这些东西。博韦事件后,我向她许诺踏踏实实安顿下来,不再参与任何疯狂的冒险。这个承诺是我与露丝重建我们婚姻的奠基石,如果我不想失去露丝,我就得放弃那些探险活动。
她最后松了松口,在比利牛斯山脉 6 安排了一次滑雪假期,行程里包括了10月10日。
于是,第二年的10月7日,我们来到古尔特 7 附近滑雪。一对我们几年前在伦敦认识的英裔法国夫妇,尼克和玛丽,与我们为伴。尼克滑雪技术娴熟,他引导着玛丽。玛丽跟我一样,是个菜鸟。露丝从小在大山环绕的索菲亚长大,滑雪也是相当专业的,只是中风让她的动作不再那么灵活。
头几天,我们都玩得很愉快,直到一个清新怡人的清晨。前一天晚上下的雪抹去了雪地上所有的痕迹。整个雪场光洁无瑕,就连划好的滑雪道也看不见了。我们在这片皑皑白雪上肆意玩耍,仿佛除了我们之外,从未有人踏上过这片粉妆玉砌的天地。尼克在我们前面的斜坡上滑行,突然停下来向我们挥手。几天来,露丝和我一直跟在这对更年轻的夫妇后面悠着滑,因为露丝现在的速度已大不如前。我回应着尼克的挥手,以为他只是打个招呼,但尼克却情绪激动地指着我背后。我回头一看,巨大的雪堆正从远处的山坡上倾泻下来。开始时一切悄无声息,而后则如同山崩地裂,隆隆作响。我们用最快的速度冲下雪山时,我感到大山在我的滑雪板下隆隆作响。
我们滑入了一片宽而浅的山谷,并向着山谷的另一面进发。我想,雪崩到了山谷处应该会戛然而止,我们也就安全了。但尼克还在前面用力向我们招手,带着玛丽向前猛冲。我努力跟上他们,可已经有些上气不接下气了,露丝紧跟在我身后。我还记得我向她大喊“快点露丝!”,但已经来不及了,一大片粉末状的雪雾从右边落下来,笼罩着我们。
我感觉自己的背被狠狠撞了一下,然后摔倒在地。
苏醒时,我有半个身子埋在雪中,心里却格外平静,然后我想起了露丝。我爬向身后几堆粗粝的雪块,想着露丝应该就在这附近。我听到尼克在远处大声呼唤我的名字。
雪地上一个黑色的东西吸引了我的注意力,我捡起来:是个皮质钱包,上面放着串十字架念珠。我看见一张熟悉的纯视教会名片,心里不禁一沉。钱包里有一张叠得整整齐齐的白纸,我打开一看,只见上面用鲜血写着一句话:“露丝已经回到了过去。”
又来了!你们这群混蛋!露丝!
“上帝!你为何要允许这一切的发生?为什么要带走露丝!”
我们在雪地里搜寻了几个小时,都没有露丝的踪迹。玛丽向滑雪场呼叫救援。
“约翰,我们得在这里等待紧急救援。”尼克对我说。
他一屁股坐在地上,一脸颓然。
“她根本不在这儿,我说真的!”我大叫,愤怒浇灭了我的理智。
“她一定在!不然还能在哪里!”他回答。
我没法向他解释来龙去脉,也还没把钱包和念珠给他们夫妻看。我心里现在只有一个念头:我的露丝被带走了。他们先是残忍地绑架了安妮,现在又轮到了露丝,但我只希望她此刻没有生命危险。
我知道他们为什么要带她走:这是在给我设套,等着我乖乖追过去。我知道我一定要把她追回来。我向救援人员叙述了事情的经过之后,他们便放我走了。我坐上了最快的一趟从波城回里昂的航班,下飞机后一路超速狂飙回家,带上我的笔记后便又赶回里昂机场,转机去图卢兹。10月10日早上,我已踏上“浪之路”,身上穿着那件最厚实的蓝色棉服,口袋里塞着笔记、地图和指南针。我在背包里带了一个热水瓶和几个三明治。一路上,我不断咒骂自己,常常忍不住落下泪来,但还是强迫自己集中注意力寻找时空门。
“我太老了,做不来了。”我气喘吁吁地想着。
我来到了古时标志着“浪之路”最高点的石堆界标附近,但它现在已经不在了。我读过当地的旅游指南,上面说石堆附近有一个小小的洞穴,我可以在那儿避避这刀子似的风。暴风雪快要来了。
我躲进洞穴,一边喝着热腾腾的咖啡,一边静静等待。现在是下午2点55分。洞口的断崖边还留着石堆的遗迹,那是几块堆叠成型的粗糙石头。再往前,是一个碎石组成的斜坡,直通六百英尺之下的公路。
我拿出皱巴巴的笔记,再次思考了一番我对时空门开放时间的推理。在博韦那次,我在光束变成橙色时就踏进去了。当时我没等太久,所以没看到它还会不会变成别的颜色。要现在说的话,我猜它会。如果我之前对圣坛桌布的图案有过更详尽的研究,也许就能明白,我本以为红色小长方形意指下午三到四点钟,其实是一个误解。还有,圣坛桌布上的伊甸园内有棵果树,上面结着红色、橙色、白色、黄色和蓝色的果实。亚当身后的狼扬起爪子,好像在指着白色的果实,而且白色果实比其他的果实要大一些。我想,这么看我应该踏入白色光束。我还发现,圣坛桌布上不同颜色图案的排列与果实的颜色有关,从左到右依次为红、橙、白、黄和蓝,都跟光谱的颜色对得上号,这又进一步证实了我的猜测。
经过推理,我再次确定,如果一会儿时空门打开的话,我应该踏入白色光束。我继续等待。到了3点15分,我站起身,在洞穴周围徘徊踱步,寻找着光束的踪迹。在洞口的石堆后方,我看到了一缕微弱的红光。风在我耳边大声呼啸,但我感受到一丝微弱的声波的颤动。五分钟后,颤动感加剧,光束也变成了橙色。我马上把热水瓶装进包里,笔记塞进口袋,跺着脚观察着。此时,光束变白了。我算好了,还得再等两分半钟,也就是白色光束持续的时间过去一半了,才能踏进去。这么做,有可能我会穿越到特别远的过去或未来。博韦的那次穿越仅仅把我带到了一年以后,估计是因为我在光束刚变橙时,就迫不及待地踏了进去。
天空中飘起了大雪,洁白柔软的雪花不住地绕着光束打转。
我轻声数着秒数,但当我数到三十时,左眼余光看到有个影子一闪而过。我本想冲过去看个清楚,但还是犹豫了。现在可不是在意这些的时候。突然,我被什么东西击中了,然后我听到了一声喊叫:
“啊哈!我的朋友!我为你准备了一次小小的旅行!”
我认识这个声音。
“是你!露丝在哪?你要干什……?”
我没时间跟他纠缠。他看上去比我年轻,略显病态,却力大如牛。他从背后控制住我,将我推向光束。我努力用脚勾住石堆,但他力气太大了,一把将我腾空擎起,推入了光束。
“还没到时间呢!”这几个字刚脱口而出,那种熟悉的脑袋被砸中般的痛感便席卷了我。
我中途在里奥的森林里醒过一次,隐约听到头顶上有人说话,然后便又昏睡了过去,再醒时已经在城堡里了。我还记得那个声音听上去平和而优雅。
“我们从不轻饶黑暗教会的侍者。我们也不会对他们处以火刑,因为他们的本体就是地狱之火。不,我们只会让他们堕入黑暗,然后将他们遗忘。”
***
这一番折腾过后,我回忆起了上次在里奥附近的森林里被击晕之后发生的事:当我苏醒时,太阳还未完全爬上地平线,我冷得浑身打颤。
脑袋被砸一下还是有好处的嘛!这些事我都能想起来了!
我一摸太阳穴,伤口处的血已经干了,喉咙此刻也干得不行。我试着站起来,但头一抽一抽地疼。最后,我终于一步一挪地回到了村里,来到了纪尧姆的磨坊。
“ 我的天啊 !”他惊呼道,抓着我的手把我拉到客厅的火炉旁边。“你怎么了?”
“呃,我没见到抄写员,但总的来说也不太糟啊!”我挖苦着自己。
他立马去拿热水和纱布,准备替我清洁头上的伤口。他回来的时候,我已经把提着的那捆衣服打开,和口袋里的所有东西一起摆在客厅地板上。那捆衣服就是我原先背包里的换洗衣服,但我的背包和热水瓶已经不知所踪,估计是让领主的手下拿走了。
我还没有想好要如何把整件事的来龙去脉讲给纪尧姆听,但也可以半真半假搪塞过去。他盯着那堆乱七八糟的东西看了一阵,开始处理我的伤口。
“这堆东西可真是奇怪,让。是干什么用的?”
我推开他,捡起了我的指南针和几个硬币。
“这东西叫指南针,然后这些是……呃,这些是其他地方的钱币。”我把一法郎放在他手心,他把这压制平整的硬币拿在手上翻来覆去地把玩,研究了半天。
“这……怎么会 如此 精致?哪个工匠能做出这样的钱币?”
“啊。解释起来可要花上不少时间,纪尧姆。我来自未来,我到这里是为了寻找我的妻子,露丝。”
他摇摇头。“未来?”然后,他哈哈大笑。“你的头受过重击,现在可有些神志不清了,先生!”
但我看到他眼中闪过一丝疑虑。
“你还是没告诉我,到底发生了什么?”他问。
“我在旅馆里遇到了一个红发男人,他当时正在卖这些东西。我认出这些东西是我的,于是雇他为我带路,用的是你借给我的钱。我想,他捡到那些东西的地方一定就是我被那些人发现的地方。我先前一直想不起来我是怎么到那儿的,但现在知道了。”
“你想起来了?”
“对。他们还打算把我痛扁一顿来着。”
“‘痛扁一顿’?”
“他们围攻了我。”
“啊,这种事在这里常有的。”
他蹙眉思索着,把我的伤口包扎好。他在布上擦擦手,然后把布扔到了火炉里。
“你从镇上过来的时候,有没有……被人看见?”
我努力回想。“有。我想有……我在途中看到过几个旅人。”
“我的天啊!你在这儿已经不安全了。你必须离开。今晚在这休息一晚,明天一早就得走!这些人看到你那只眼睛了吗?”
“没有。”
“还好。但万一之前攻击你的人没死,他们一定会把这事报告给领主的。他出的赏金肯定比这里的人一年的收入还多。”
“对。确实有人逃走了。你说得对。”
“他的手下为了找你,会搜查所有的民房。”
“但我 必须 得跟抄写员见面。”
他思忖片刻。“他明天会来。就从这条路上来。我明天跟你一起去,就在路上等着他。”
“但你大可不必……”
他把头一昂。“我陪你去并不是因为我品格有多高尚,而是出于自保。不过我也不希望你遇到麻烦就是了。为了安全考虑,明天还是别待在磨坊里吧。”
我不情愿地答应了,喝了几口粥、吃了点鱼干,就躺下了。我翻来覆去难以入睡,一夜无眠。
又得上路了!
睡醒时,我有一种身在里奥的错觉。旅馆里一片嘈杂,醉酒的人们抱怨连天,每个人都一口烂牙、一头乱发,只关心自己不自由的生活。这一切让我有一种回到家的亲切感。至少现在我想起来自己为何身在此处了:我是来找露丝的。
可是米歇尔牧师究竟为什么要推我呢?
我一直不太清楚纯视教会的真正目的是什么。他们的立场好像一直摇摆不定。据我所知,他们虽然没有直接侍奉过蛇妖或别的什么邪恶势力,但也从未与天狼教会结盟或者给予其保护。他们似乎在追随一种纯粹的天主教义,眼里只容得下与他们的目标相同的人。以前,他们的目标是寻找世间仅存的仪典之剑、唯一能杀死蛇妖的武器。为此,他们暗中指引我来到了秘密神殿。他们相信这就是宝剑的所在地,而事实证明他们是对的。现在,他们与这位勤政的领主站在同一战线。虽然13世纪的贵族都十分虔诚,但他们也都十分自私。这位领主也许为别的什么势力做事,可我不清楚是什么势力。他也许把露丝扣在了城堡里。好吧,他 确实是这么做的 。我要去把她救出来,但得有得力的帮手才行。我还需要更多的信息,也许抄写员手里有我要的东西。搞不好他这个戴着现代眼镜的男人也是通过时空门来到这儿的呢。
天刚蒙蒙亮,纪尧姆和我就来到岔路口,等待抄写员的到来。岔路一条从纪尧姆的磨坊通向里奥,另一条通往南方。这里离村民聚居地只有半英里远,为了避免被人看见,我们藏到了路旁的灌木丛里。
换了个环境,我的头顶是一望无际的蓝天。我脱下外衣,晒着暖洋洋的太阳。我闭上眼睛,温暖的阳光打在眼皮上,舒服极了。
“给!”纪尧姆给了我一个苹果和几片面包。时间已经过去好几个小时了。
“你觉得我们还要等多久?”
“谁知道?他每次来的时间都毫无规律可言,没人知道他要去哪儿。”
我们心满意足地吃了顿午餐,畅饮着我之前帮纪尧姆酿的酒。这是纪尧姆送给我的离别礼物。
“我会想你的,纪尧姆!”
“我也会想你,让。我们来自不同的世界,但我们其实有很多共同点。我觉得我们俩有着相同的目标。无论其他人怎么说你,我都认为你不是个坏人。”
听到他的话,我陷入了沉思。
他继续道:“你打开了我的视野,让我认识了许多新东西。我现在老了,希望在信仰允许的范围内过上简单平静的生活,不再成天冒险。但希望你别忘了还有我这个朋友。我在这儿是住不久了,接下来我会往西边或北边去,如果你想来找我,可以去问兰德里奇,他会知道我在哪里。”
我点点头。
忽然传来一阵轻而有节奏的马蹄声,我们警觉起来。
“是他吗?”纪尧姆问我。
“应该是。”我拨开灌木丛的枝条向外看着。
“快去吧!我在这儿等你。”
我假装刚在路旁休息完毕,神态自若地走上大路,向这位马上来客致注目礼。他牵着缰绳的模样,让我确定了他就是抄写员。我举起手,他便拉停了他高大的棕色母马。
“嘿!”我向他喊道。
他小心翼翼地环顾周围,马把头扭到了一边。他一开始神情紧张,确定没危险后,便把手支在马鞍上,弓着身子,上下打量我。
“啊。您好啊,先生。您是旅人吗?”
我笑了。“可以这么说。我两天前还在旅馆找您来着……噢,先不管这些了。您是抄写员吗?”
“正是干这一行的。我名叫罗伯托斯,您可以叫我罗伯特,在现代他们都这么叫。您怎么称呼?”
“让。叫我让吧。”
“有什么需要帮忙吗,我的朋友?我时间比较紧。”他的马烦躁地呼噜了几声。
这个奇怪的人身材高大,跟那匹高头大马很相称。他打着厚厚的绑腿,外衣上还有天鹅绒装饰,俨然一副富商的打扮。他的马换了换重心站着,动作间我听到了非常轻微的金属摩擦声,我猜他一定在外衣下穿了锁子甲。对于一个经常需要独自长途旅行的人来说,这也合情合理。他佩了一把长长的宝剑,挂在鞍包边,还背着一把弓。他在旅途中一定常常通过打猎来排遣寂寞,马鞍边上挂着的两只兔子就是最好的证明。他头戴一顶棕色圆顶宽檐帽,这让他看起来像个传教士。他微微抬起头,阳光照下来的一瞬间,我看清了他的脸。他有一双充满智慧的蓝灰色眼睛,斑驳的胡子和灰色的头发都修剪得整整齐齐。他的脸让人看不透年纪,大约在三十岁到五十岁之间。但在 他的 眼中,我看到了一种洞察,一种在里奥其他人的眼中都未曾有过的洞察。他并不像13世纪的人。马上,他的脸又笼罩在了阴影之中。最与众不同的便是他帽子上插的一根孔雀羽毛,无疑是为了昭示他的职业身份。
跟之前计划好的一样,我把指南针掏出来,在手上放平,看着它的指针指向我身后的北方。我瞧了瞧他,他毫无反应。
“您是要往东去吧,”我说,“去里奥。那边有一条路往北直通东齐,另一条路是去韦兹莱的。您以前去过那儿吗?”
他又抬起头,更加仔细地打量我,我毫不示弱地迎上他的目光。他对我的指南针居然丝毫不感到好奇,要知道13世纪还没有这东西呢。
“有时候会去。 一般 是在过节的时候。”
“啊。我还以为我在那儿见过您,但回过头想想,那个男人跟您长得也不太像。”
“噢?”
我终于撩起了他的好奇心,于是适时地抛出我的问题:
“不过你们俩有个共同点。你们都有一副造型小巧、做工精良的目镜。我有天晚上在里奥看到您正戴着。”
他一言不发,一动不动。
“我想要买一副跟您一样的目镜。”
他看上去正在进行激烈的思想斗争,然后慢吞吞地举起支在马鞍上的手,指向我的脸。
“您眼睛有问题么?”
“啊。因为我戴了眼罩吗?没错。”
然后他又陷入了长长的思考。
“那是我侍奉的人给我的礼物。”
“是谁呢?东齐的埃尔韦?”
我身后的灌木丛传来一阵骚动,然后是一声重击。罗伯托斯朝那儿投去警惕的一瞥,随后又重新在马鞍上坐好。
他笑了。“您问题可真多,陌生人。我很久没有遇到过像您这样的人了。”他顿了顿,“ 那种事, 我只会在 此 地, 此 时,告诉某一个人。”
我一时有些理解不过来。这抄写员可真不是一般的聪明,我的每句话都在下套,但他却都巧妙地避过了。我顿时感觉有些心虚。
“您愿意为那副眼镜给我什么好处?”
他用了“眼镜”这个词!
出乎我意料的是,他突然下了马,走到我跟前,一只手按在剑柄上。我很想马上逃开,但抑制住了这种冲动。我从小袋子里拿出三枚德尼厄尔,那是纪尧姆今天早上给我的离别礼物。
他貌似认真地研究着这些硬币,然后却忽然间揭开了我脸上的眼罩。我根本来不及扭过头去,就被他看了个干净。
“抱歉了,朋友。我得确定一下。现在我知道您是谁了。”
这下可真是麻烦大了!
“我不要您的钱,”他说,“我猜您也不是真正想要我的眼镜吧。我侍奉的人名叫埃尔勒瓦,她离这儿很远。”说完,他上了马,向里奥去了。
“等等!”我大喊,但他并没有停下。
过了一会儿,纪尧姆出现了,一边拂掉外衣和头发上的小树枝。
“刚才算是怎么回事?”他问。
“我也不太清楚……但我们得去找这位埃尔勒瓦,不管她是谁。”
“嗯……”
“怎么了?你认识她?”
“呃,我知道一位名叫埃尔勒瓦的女子。 是以前的事情了 。她离这儿很远。”
“然后呢?她是 干什么的 ?”
“是个女巫!她住在法莱斯附近,在诺曼底。”
“那可能就是 她 了!你是怎么知道她的?”
“大概十年前,朗格多克的宗教裁判所横行霸道。我逃到离那儿很远的北方,在法莱斯安顿了下来,做了个陶工。我就是在那儿听说了她的名字。她是个很危险的女人!没人想遇到她。听说她为了施法,会把人活活煮熟。还有人说,她会在夜间游荡,吸人魂魄!”
“哈哈!这种传说你也信啊,纪尧姆!”我拍拍他的胸口。“不管怎样,我觉得她就是我要找的那个女人。我该怎么去?”
我同伴的脸上掠过一丝忧伤的神色。“沿着路向西走,到了最近的一个镇上之后改往北走,一直走到塞纳河的河口。据说可以在格雷斯坦修道院里找到她。”
“塞纳河?那不是要跨过整个国家!”
“是的。骑马都要好多天呢。”
“骑马?谢谢你,纪尧姆!我想我们该分别了。”
“你说得对。”他温和把右手伸向我,我郑重地握了握,把脸转向西边。
“别忘了这一切,让!”他一边说着,左手一边把封好的酒瓶子递给我。
“我不会忘记你的,纪尧姆!”我说着,收下了酒。
“你常常会对事物有独特的见解,让,这是你与众不同的才华。也许你没怎么公开谈论过你的能力,但我看得出来,它一定很棒。”
***
一阵强烈的负罪感涌上我的心头,我决定把我的事再告诉他一些。“纪尧姆,其实我是天狼教会的教徒。”
“天狼教会?我听说过的。”
“真的吗?”他蹩脚的拉丁语发音把我逗笑了。
“真的。我们‘善人教会’把他们视为同盟来着!”他满意地笑着。他似乎是第一次这么无拘无束地与我聊天。
“你说真的么?”
“真的。你们教会规模挺小,神神秘秘的。他们是属于天主教派的吧,对吗?”
“对。”
“一般我们不会跟这种教会结盟,但我们跟他们有相同的信仰……”
“是什么?”
“我们都认为在这个世界上,人类的生命并不是唯一存在的实体。我说得对吗?”
“啊。我懂你的意思了。但实话说,我现在还没完全搞明白我的教会是怎么理解这一点的。我对我们的信仰还不太清楚。但我相信在这大千世界,我们肉眼所看到的永远只是其中的一小部分。”
“没错。但是神圣罗马教会绝对不会承认这种信仰。”
我们忽然相视一笑。我紧紧勾了勾他的肩。他转过身,渐行渐远。
“明年的圣抹大拉玛利亚日到韦兹莱找我吧 8 !”他喊着,走出了我能听到的范围。
1 原文为法语。
2 原文为法语。
3 原文为法语。
4 原文为法语。
5 位于法国南部地中海岸边,是葡萄酒产区。
6 欧洲西南部最大山脉,位于法国南部。
7 法国著名滑雪场,位于比利牛斯山脉。
8 天主教节日,是每年7月22日,为了纪念圣女、抹大拉的玛利亚的生日。韦兹莱位于法国中部勃艮第大区约纳省境内,教堂中保存着抹大拉的玛丽亚的圣体。在中世纪近三百年时间里,这里和耶路撒冷、罗马及圣雅克一起被称作基督教的四大圣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