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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拐上295号州际公路的上匝道,也就是多年前他见到那个男人换轮胎的地方,德鲁觉得自己快得像一道闪电。他抛下了他的现实生活——孩子,到处跑腿,家里的琐事,去课后活动班接斯泰茜和布兰登。两周后他会回来继续过这种生活,最多也就三周,他估计他必须在现实生活的周而复始之中完成这部小说的主要部分。此刻在前方等待着他的是另一种生活,在那种生活里,他会用想象力把时间填满。前三次尝试写长篇的时候,他一直没能完全过上那种生活,没能完全迈过那道坎,这次他觉得自己能做到了。他的肉体会坐在缅因州森林中那座毫无装饰的简朴木屋里,但他的灵魂会待在怀俄明州的苦河镇,那里有一位瘸腿的警长和三个惊恐的警员。这四个人必须保护一个年轻人,他当着至少四十名证人的面冷血杀害了一个更年轻的女人。保护他不受愤怒镇民的伤害,仅仅是这几位执法人员的一半工作,另一半则是送他去县城接受审判(不知道怀俄明州在十九世纪八十年代有没有建立县治,晚些时候德鲁会查清楚的)。德鲁不知道普雷斯科特老头子从哪儿召集了一小撮武装暴徒,让他们来阻止警长押送他儿子去县城,但德鲁确定他迟早能想到。
一切都终将成真。
他在加德纳市开上95号州际公路。萨博班(里程表上已有十二万英里)开到六十英里,车身有点颤抖,他继续加速到七十英里,颤抖消失了,老姑娘跑得像丝绸一般流畅。他还要开四个小时,第四个小时的道路会越来越狭窄,最后登峯造极的一段路被TR-90镇的居民称为“粪坑路”。
他盼望着开车赶路,但更盼望的是打开笔记本计算机,接上惠普小打印机,创建一个名叫“苦河#1”的文檔。人生中的第一次,想到闪烁光标底下的白色深渊时,他的内心没有同时充满希望和恐惧。经过奥古斯塔市边界时,他感觉到的只有不耐烦。这次不会出问题的。不,不仅不会出问题,这次一切都会顺理成章。
他打开收音机,跟着“谁人”乐队一起高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