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
我把他们全抛开了。
我没参加毕业典礼。回到剑桥,我收拾个人物品—过了三年,东西还是不太多—打电话给莱斯大学的生化系。在我收到的全部博士班入学许可里,莱斯具有地理位置最远的优势,位于我一无所知的城市。那天是星期六,所以我只能留下讯息,但没错,我告诉他们,我要去。我想过要留下我的晚宴服,这房间的下一个房客大概派得上用场,但是这样会显得我心有怨怼,也太有象征意义了,所以我只能带走,以后再丢。在外面并排停放的是我租来的车。我关上箱子的时候,电话铃声响起,我没理会。我带着行李下楼,把钥匙丢在温斯洛普馆的办公室,开车离去。
我在半夜抵达慈悲镇,觉得自己彷佛离开了一个世纪之久。我把车停在家门外,睡在车上。有人敲车窗把我叫醒。是我爸。
「你在这里干嘛?」
他穿着浴袍,从家里出来拿周日报纸,发现我的车。他老了好多,是那种不再在意自己外表的模样。他没刮胡子,有点口臭。我跟着他走进屋里,怪异的是,看起来一如往常,只是灰尘处处,还飘着陈腐食物的味道。
「你饿吗?」他问我:「我正要弄早餐谷片,可是我想我还有一些鸡蛋。」
「没问题。」我说:「我没打算待太久,只是想打个招呼。」
「我来煮点咖啡。」
我坐在客厅等。我原本以为自己会很紧张,结果并没有。我并没有多少感觉。我爸从厨房端了两个马克杯回来,坐在我对面。
「你看起来变高了。」他说。
「我身高没变,你一定是记错了。」
我们喝咖啡。
「那么,学校怎么样啊?我知道你刚毕业,他们寄了成绩单给我。」
「很好,谢谢你。」
「你只有这些话可说吗?」这不是哀怨的问话,他只是很感兴趣。
「差不多吧。」我耸耸肩,「我恋爱了,可是行不通。」
他想了想。「我猜你会想去看你妈。」
「能去看看最好。」
我请他在杂货店停车,让我买束花。他们的花不多,只有雏菊和康乃馨,但我想我妈不会在意,所以我请柜台的女孩给花添一些绿色枝叶包起来,让花束看起来象样一些。我爸的别克车里满是快餐垃圾,我拿起一个麦当劳的袋子,里头还有几条沙沙作响的干薯条。
「你不该吃这种东西的。」我说。
我们到墓园,停车,下车走路。这是个宜人的早晨,我们穿过一大片坟冢,我妈的墓地位在火葬区,墓碑比较小,挨得比较近。上面只有她的名字:洛兰.范宁和日期,得年五十七岁。
我放下花,后退一步。我想起某些日子,某些我们一起做的事,以及身为她儿子的感觉。
「待在这里很不错,」我说:「我想应该是。」
「我没那么常来。我想我应该要不时来的。」我爸深吸一口气。「我真的搞砸了,我知道。」
「没关系,都过去了。」
「我整个人像是解体了。我有糖尿病,我的血压高到破表,我也常忘东忘西。就像昨天,我要替衬衫缝扣子,却找不到剪刀。」
我仰头,望着这个春日。七百哩外,在剑桥,毕业典礼正要开始进行。我很想知道我的朋友会怎么想我。
「她非常爱你。」
「我也爱她。」我看着他,绽出微笑。「这里很好,」我说,「谢谢你带我来。」
我们回到家里。
「如果你愿意,我可以帮你整理好房间。」我爸说,「我让你的房间保持原样,只是可能不太干净。」
「其实我得走了,我还有很长的路要开车。」
他看起来有点悲伤。「这样啊,那好吧。」他陪我走到车子旁边。「你要去哪里?」
「德州。」
「那里有什么啊?」
「有德州人吧,我想。」我耸耸肩,「更多学校。」
「你需要钱吗?」
「他们给我奖学金,我应该不会有问题。」
「好,如果需要钱就告诉我,你随时都可以开口的。」
我们握手,然后有点不自然地拥抱。如果非要我猜不可,我想我爸大概没有多少日子可活了。我的揣测成为事实:我们只再见过四次,他就因为心脏病发而过世。事情发生的时候,他一个人在家。因为当时是周末,过了好几天才有人发现他失踪了,想到去看看。
我坐上车。我爸站在那里看我,用手势要我摇下车窗。「抵达的时候打电话给我,好吗?」
我说我会的,而且我也的确打了。
在休斯敦,我看了第一间公寓就租了下来。这是一间车库套房,窗子望出去是一家墨西哥餐馆的后门。我在莱斯大学图书馆找到工作,让我可以在夏天安顿好自己。这座城市形貌怪异,而且比地狱口还热,却很适合我。我们总是在周遭的环境里找寻自己的身影,我眼前所见的一切若非崭新,就是崩塌解体。这城市大部分的地方都极其丑陋—一大片低矮的商场,寒碜的公寓小区,以及挤满疯狂驾驶人的巨大高速公路,但是大学附近的区域却相当高级,有维护精良的豪宅,宽广的大道两旁植满橡树,修剪得完美无瑕,看起来不像真树,反倒像是雕塑。我用六百块钱买了生平第一部车,一九八三年的雪佛兰Citation,鼻涕似的黄色,轮胎磨得光秃秃的,哩程高达二十三万,车顶内装的塑料掉了下来,我用订书机钉回去。我没有莉兹和乔纳斯的消息,但是当然他们也不知道我在哪里。美国曾经有过像这样的时期,你可以在每个人都以为你右转的时候左转,消失得无影无踪。只要稍微努力追根究柢一点,他们很可能还是找得到我的—有礼貌地打几通电话给几位系主任—但前提是他们想这么做。只是他们想怎么做,我一点头绪都没有。我也不认为我这一向以来曾经搞懂过。
开学了。关于我的学业,没有什么可说的,只能说念书占掉我全部的心力。我和系办秘书建立交情。这位五十几岁的黑人女士基本上掌管了整个系,她老实告诉我,系里没有人料到我会来。套句她的话说,我是「他们用铜板价买来的得奖良驹」。用「反社会」来形容我那些研究所同学,在当时的那个世纪是太过轻描淡写的说法。那里没有园游会这回事,他们心里只有玩乐,而且他们也因为教授们对我毫不掩饰的喜爱而看不起我。我保持低调,不惹人注目,养成在德州乡间开很长路程的习惯。风吹而成的地势一片平坦,没有什么界线区隔,每一吋泥土都和另一吋泥土相同。我喜欢随心所欲地把车停在路边,注视着乡间景色。
我唯一保留的东岸习惯是看《纽约时报》,就因为这样,我才知道莉兹和乔纳斯的婚事已经正式发布消息。那是在一九九三年秋季,也就是毕业一年之后。「康乃迪克州格林威治与麻州奥斯特维尔的奥斯卡.马康夫妇,很高兴宣布女儿伊莉萨白.克里斯廷娜与麻州比佛利的乔纳斯.阿伯特.黎尔的婚讯。新娘毕业于哈佛,甫自柏克莱加州大学取得文学硕士学位,刻正于芝加哥大学攻读博士学位,专研文艺复兴。新郎也是哈佛毕业,在芝加哥大学攻读微生物博士。」
两天后,我收到我爸寄来的一个牛皮纸大信封。里面是另一个信封,他附了一张便利贴,为这么晚才转寄道歉。那是一封请柬,当然,邮戳是六月。我把信搁了一天,然后隔天晚上,在一瓶波尔多葡萄酒的陪伴之下,我坐在餐桌旁,掀开信封盖。婚礼一九九三年九月四日在海恩尼斯港的海滨圣安德鲁教堂举行,之后在麻州奥斯特维尔海景大道四十一号的马康夫妇自宅举行酒会。请柬边缘有一行字:
你一定要来,拜托,拜托。乔纳斯也这么说。我们很想你,非常非常想。 —爱,L.
我看了它好久。我坐在公寓窗边,面对餐馆后面的小巷子和臭气冲天的垃圾桶。就在我看着的时候,一个厨工走出后门,那是个西语裔工人,个头矮小,腰围肥大,穿着有污渍的围裙,拿出一袋垃圾,打开垃圾桶,丢了进去,然后用力盖上盖子。我以为他就要回到餐馆里,但没有,他点了一根烟,站在那里,饥渴地吸了长长一口。
我站起来,离开餐桌。那东西收在柜子里,用袜子卷起来:是莉兹的眼镜。在海滩的那一夜,我把眼镜放进口袋,直到坐进出租车才想起来,但那时要还她已经来不及了。我戴上眼镜,对我的脸来说镜框太小,而且度数非常之深。我坐在窗边,看着在后巷抽烟的那人,影像扭曲而遥远,彷佛拿反了望远镜,或是坐在海底,仰头望穿深达数哩的海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