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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我必须跳过几年的时间,因为岁月就是如此。我很快就完成学业,接着在史丹佛做博士后研究,然后得到哥伦比亚大学的教职邀约,也如期取得终身职。在学术圈里,我变得很有名,声望日隆,世界各地邀约不断。我四处旅行演讲,收取丰厚的酬劳,各种补助不费吹灰之力地涌进,因为我的声誉,我连表格都不太需要填。我拥有多重专利权,其中两项为制药企业收购,金额之庞大足以让我优渥度日。我跻身菁英圈,曾参加国会听证会,多次成为参议院生物伦理特别委员会委员,总统科技委员会委员,太空总署咨询委员会委员,以及联合国生物多样化特别任务小组委员。

  就在这个过程里,我结婚了。第一次结婚是在我三十岁那年,持续了四年。第二次婚姻则只撑了一半的时间。两次婚姻的对象都曾经是我的学生,也都造成一些尴尬—男同事暧昧的眼神,高层不以为然的挑眉,女同事和同事太太对我的冷言冷语。提摩西.范宁是个大色狼,龌龊的糟老头(虽然我才四十岁不到)。我的第三任妻子茱莉安娜,在我们结婚那天才二十三岁。我们的结合是一时冲动,被性爱冲昏了头。她毕业才两个钟头,我们就像狗一样扑向彼此。虽然我很喜欢她,但也觉得她很难理解。她对音乐和电影的品味,她看的书,她交的朋友,她认为重要的事情,在我看来一点道理都没有。

  我不像某些年龄层的男人那样,想用年轻女人的身体来建立自信。我不追怀岁月流逝,也不过度担忧死亡,或哀悼我逐渐凋零的青春。相反的,我喜欢成功所带给我的许多东西,财富,地位,权威,餐厅里的好位子与飞机上的热毛巾—历史上给征服者的全套奖励。我得感谢时光的流逝,让我拥有这一切。然而我之所以这么做的目的非常明显,连我自己都心知肚明。我想夺回我所失去的某一个东西,人生拒绝给我的东西。我的每一任妻子,以及其间的许多女人—她们每一个都比我年轻许多,而且我带上床的女人一个比一个年轻,和我的年龄差距也越来越大—全都是莉兹的翻版。我指的不是她们的外表,虽然她们全都属于同一种外形(皮肤白皙、身形纤细、近视眼),也不是她们的气质,虽然也都同样聪颖慧黠,斗志昂扬。我指的是我要她们成为她,好让我可以觉得自己活着。

  乔纳斯和我的再度相逢在所难免。我们属于同一个世界。我们第一次重逢是二○○二年在多伦多的会议上,离别的时间长得够我们两个都不再提起当年突然断绝关系的往事。我们就只是讲「你气色也太好了吧」、「你一点都没变」,保证要更密切联络,好像我们始终保持联系似的。他回到哈佛,当然—这是代代相传的家族传统。他觉得自己就快要有某种突破了,但对这个问题有点保持神秘,我也没追问。至于莉兹,他只给了最基本的职业信息:她在波士顿学院教书。她很喜欢那份工作,学生也都崇拜她,她正在写一本书。我要他替我向她问好,就不再提了。

  来年,我收到圣诞卡。是那种大家用来展示漂亮子女的卡片,但这张贺卡只有他们两人。照片是在某个天干地燥的地方拍的,他俩一身卡其装,头戴货真价实的软木遮阳帽。背面有莉兹写的短讯,笔迹匆忙,彷佛是最后一刻才赶忙添上的:乔纳斯说他碰到你。很高兴你一切都好。

  年复一年,卡片继续寄来。每一张都在不同的国家,在印度骑大象,在中国的长城前摆姿势,穿着厚重大衣站在船头,背景是冰川海岸。每一张都很愉快,但是不知怎么的,这些照片却隐隐有些消沉的感觉,带着某种补偿的心态。我们的生活多美好啊!真的!对天发誓!我开始注意到其他细节。乔纳斯还是以往那个精力充沛的家伙,但是莉兹却突然显老了,而且不只是外表。在前几张照片里,她的眼睛看着它处,让照片看似偶然捕捉到的镜头。现在她凝视着镜头,像人质举着报纸拍照那般。她的微笑有点假,像是强迫自己装出来的。这是我的想象吗?尤有甚之的,她那黯沉的眼神是给我的讯息吗?这只是我的幻想?而他们的身体呢?在沙漠拍的第一张照片里,黎尔站在她后面,手臂揽着她。一年过一年,他们的身体分开了。我收到的最后一张在二○一○年,是在一家河滨咖啡馆拍摄,地点无疑是在塞纳-马恩省河畔。他们隔桌对坐,距离远得手臂构不着。桌上有葡萄酒杯,我前室友的杯子几乎喝干了,而莉兹那杯完全没碰。

  与此同时,开始传出乔纳斯的谣言。我向来知道他是个热情洋溢,甚至有些古怪狂热的人,但是我听见的事情却很让人不安。据说,乔纳斯.黎尔越来越极端,他的研究陷入了空想。他最后一篇发表在《自然杂志》的论文并没有具体提到这个议题,但大家开始把他和《吸血鬼日记》9扯上关系。自此而后,他没再发表任何文章,也没出现在通常会出席的会议上,所以有好多关于他的风言风语在酒吧里流转。他有些同事甚至认为他的终生职岌岌可危。我们这一行总是很幸灾乐祸,因为某人的殒落,就代表另一人的崛起。但我真心开始担心他了。

  茱莉安娜对我们伪妄的婚姻终于死心之后不久,有个名叫保罗.寇尔南的人打电话给我。我以前见过他一两次,他是哈佛的细胞生物学家,也是乔纳斯的同事,但稍微资浅一些,风评极佳。我听得出来打这通电话让他很不自在。他知道我们是老朋友,这通电话的主要用意是他的终身教职案有可能因为他和乔纳斯的关系而受到不利影响。他问我是不可以替他写封信?我最初的本能反应是想叫他成熟一点吧,能认识像那样的人算他走运,别理会该死的八卦。但是想到终身职委员会不怎么光彩的运作,我知道他的担心也不无道理。

  「其实,这和他太太的情况有关系。」保罗说:「你不得不同情他。」

  我手中的话筒真的摔了下来。「你说什么?」

  「对不起,我以为你知道,因为你们是这么好的朋友。她病得很重,情况不太好。我想我不应该说这些的。」

  「我会帮你写信。」我说完,然后挂掉电话。

  我完全不知道该怎么办。我查了莉兹在波士顿学院的电话号码,开始拨打,但又把话筒放回去。我要说什么,在这么多年之后?我有什么资格在这最后时日再次踏进她的生活?莉兹快死了。我爱她,一直都爱,片刻未曾停止,但她是另一个男人的妻子。在这样的时刻,他们的关系是谁都比不上的。若说我从我爸妈的婚姻里学到什么,那必定就是:死亡的历程必须由夫妇共同面对。说不定这只是我旧有的懦弱性格又故态复萌,但我没再拿起话筒。

  我等待消息,每天都查看《纽约时报》的讣文版,像个郁郁守望死亡的人。我对同事暴躁无礼,对朋友避不见面。我把公寓转到茱莉安娜名下,在西村租了间一房公寓,让自己容易销声匿迹,遁入生活的边缘。若我的莉兹离去,我该怎么办?我领悟到,在我脑袋的某个角落里,藏着一个想法,认为总有一天我们会在一起。说不定他们会离婚。说不定乔纳斯会过世。如今我的希望幻灭了。

  然后有天晚上,快到圣诞节之前,电话响了。那时已近半夜,我才刚上床。

  「提姆?」

  「是,我是提姆.范宁。」这么晚打来的电话让我很恼火,而且也不认得对方的声音。

  「我是莉兹。」

  我的心脏猛然撞上肋骨,一个字都说不出来。

  「哈啰?」

  「我在听。」我想办法挤出话来,「很高兴听到妳的声音。妳在哪里?」

  「我在格林威治,我妈家。」

  我注意到她说的不是「我爸妈家」。奥斯卡不在了。

  「我必须见你。」她说。

  「当然,当然可以。」我疯狂地在抽屉里找铅笔。「我会排开所有的事情,只要告诉我时间和地点。」

  她隔天会搭火车进城。她有事要先去处理,打算在五点钟,回格林威治之前,和我在中央车站碰面。

  我提前很早离开办公室,希望能先抵达。那天下了一整天雨,但在初冬夜色降临之际,雨变成了雪。地铁很拥挤,一切彷佛都以慢动作进行。我抵达车站,来到四面钟亭底下,还有好一段时间可以打发。心不在焉的人群熙来攘往,穿风衣的通勤族雨伞夹在腋下,穿丝袜的女人套着运动鞋,每个人的头发上都有雪花,很多人都提着印有鲜艳节庆图案的购物袋。梅西百货、诺特斯特隆百货、博格铎夫古德曼百货,光是想到这些人如此愉快,如此充满希望,就让我涌起前所未有的恼怒。像这样的时刻,他们怎么还能想着圣诞节呢?他们怎么还能想着任何事情呢?他们不知道这里就要发生什么事了吗?

  这时她出现了。一看见她,我整个人就失守了。我彷佛从漫长的睡眠中醒来。她穿着深色的军式风衣,头发裹着丝巾,穿过疾步快走的人群,朝我走来。说来荒谬,但我很怕她走不到,怕人潮会像水坝般吞没她。她迎上我的目光,露出微笑,在一个挡住路的男人背后做了个「过来」的手势,我推开人群,朝她而去。

  「你来了。」她说。

  接着是我这辈子所感受到最温暖、最深刻的拥抱。单单是她的气味,就足以让我所有的感官深深沉浸在喜悦里。然而我所感受到的不只是幸福。她的每一根骨头,每一个棱角都压在我身上,我彷佛抱住一只小鸟。

  她放开我。「你看起来好极了。」她说。

  「妳也是。」

  她轻笑起来。「你这个大骗子。不过我很感激你的善意。」她拿下丝巾,露出一头参差的浅色头发,是化疗之后刚长回来的样子。「你觉得我的节日新造型怎么样啊?我猜你已经知道了。」

  我点点头。「乔纳斯有个同事打电话给我,是他告诉我的。」

  「一定是保罗.寇尔南,那个小狡猾鬼。你们这些科学家真爱嚼舌根。」

  「妳饿了吗?」

  「不饿。不过我可以喝点东西。」

  我们走上楼梯,到西阳台的酒吧,就连这样的举动似乎都让她疲惫乏力。我们挑了靠边的桌子,可以俯望中央大厅。我点了威士忌,莉兹点了马汀尼和一杯水。

  「妳还记得我们第一次在这里碰面的事吗?」我问。

  「是因为你朋友的事,对吧?很可怕的事。」

  「没错,是卢榭西。」我好多年没提到这个名字了。「那对我意义重大,妳知道的。妳真的很照顾我。」

  「我们是来参加葬礼。但是如果我记得没错,你也很照顾我,至少有一半吧,或许还不只一半。」她看着我,「你看起来真的好极了,提姆,你很成功。我向来都知道你会如此,我一直都在追踪你的消息。你快乐吗?」

  「我现在很快乐。」

  她微笑,嘴唇抿薄又苍白。「闪躲得好,范宁博士。」

  我越过桌子拉她的手,冷得像冰一样。「告诉我,是怎么回事?」

  「我快死了,就是这样。」

  「我不接受这个答案,一定还有别的办法。我来打几个电话。」

  她摇摇头。「他们能做的都做了。相信我,我不会轻易束手就擒,但竖白旗投降的时候到了。」

  「多久?」

  「四个月。幸运的话,六个月。所以我今天才会来。我去史隆凯特林医院看医生,据他说,已经全部扩散了。」

  六个月,等于没有时间了。我怎么会让这么多年白白流逝?「天哪,莉兹……」

  「别说。别说你很遗憾,因为我并不遗憾。」她捏捏我的手,「我需要你帮我一个忙,提姆。」

  「尽管说。」

  「我需要你帮乔纳斯。我相信你也听说了他的事情,那全部是真的。他现在人在南美洲,追寻他伟大的研究。他不肯接受事实,他还是认为他可以救我。」

  「我能做什么呢?」

  「去找他谈谈。他信任你。不只是用科学家的身分,而且是以朋友的身分。你知道他到现在还多常谈起你吗?他密切注意你的一举一动,八成也知道你今天早餐吃了什么。」

  「这一点道理都没有。他应该很恨我的。」

  「他为什么要恨你?」

  即使到了此刻,那一句话我仍然说不出口。她快死了,我却还是无法告诉她。

  「我就那样离开,始终没告诉他为什么。」

  「噢,他知道为什么啊,或者是自以为他知道。」

  我吓呆了。「妳对他说了什么?」

  「事实啊。说你终于发现你太优秀,我们配不上你。」

  「胡说八道。这不是原因。」

  「我知道这不是,提姆。」

  一阵沉默。我小口啜酒,广播响起,旅客行色匆匆赶搭火车,启程踏进冬季的夜色。

  「我们是一对好士兵,你和我。」莉兹给我一个苦涩的微笑。「坚守错误,忠心不二。」

  「所以他从没发现这个部分。」

  「我们谈的是同一个乔纳斯吗?这种事情他连想都想不出来。」

  「和他在一起还好吗?我指的不只是现在。」

  「我没什么可抱怨的。」

  「可是妳想抱怨。」

  她耸耸肩。「有时候。每个人都是这样。他爱我,他以为自己在帮我。女生还能要求什么?」

  「要有懂妳的人。」

  「这太苛求了。我连我自己都不懂。」

  我突然觉得生气。「妳又不是高中的科学竞赛,该死。他只是想表现高尚的行为。他应该陪在妳身边,而不是到处征战。他到哪里去了?南美洲?」

  「他只能用这个方法来应付这件事。」

  「不公平。」

  「什么是公平?我得了癌症。这一点都不公平。」

  这时我才了解她为什么要找我。她很害怕,而乔纳斯抛下她一个人。或许她希望我能带她回家,或许她真正需要的是我去告诉他,他是如何让她失望。说不定两者兼而有之。我知道的是,不管她要求什么,我都绝对会做到。

  我发现我们两个好一晌没开口。我看着莉兹,有点不对劲。她开始冒汗,虽然屋里很冷。她颤抖地深吸一口气,虚弱地拿起水杯。

  「莉兹,妳还好吗?」

  她喝进一小口水。她的手在发抖。她把杯子摆回桌上,差点就洒出来,垂下手肘,用手掌摀住额头。

  「我想我不太好。其实,我快昏倒了。」

  我立即站起来。「我送妳去医院。我去叫车。」

  她有点恍神地摇摇头。「不要再去医院。」

  那么要去哪里?「妳能走路吗?」

  「我不确定。」

  我丢了几张钞票在桌上,扶她站起来。她就快要倒下去了,整个人软软地靠在我身上。

  「你会一直抱着我,对不对?」她喃喃低语。

  我扶她坐上出租车,把我家的地址给了司机。落雪变大了。莉兹瘫靠在椅背上,闭上眼睛。

  「这位小姐还好吗?」司机问。他的头上缠着头巾,一把黑色大胡子。我知道他的意思—她喝醉了吗?「这位小姐看起来病了,别吐在我车上。」

  我交给他一张百元大钞。「这样可以吗?」

  交通像胶水稠得化不开,我们花了将近三十分钟才到下城。此时的纽约在雪花里显得如此温柔,白色圣诞来临,大家会多么开心啊。我的公寓在二楼,我得抱她上去。我等着一位邻居开门出来,请他帮我拉着门,然后扶莉兹下车,把她抱进怀里。

  「哇,」我的邻居说,「她看起来不太好。」

  他跟着我走到我家门口,从口袋掏出钥匙,帮我打开门。「要我帮你打电话叫救护车吗?」他问。

  「没事,我可以处理。她只是喝得有点醉。」

  他不怀好意地眨眨眼,「别做我不做的事喔。」

  我替她脱掉外套,抱她到卧房,把她放到床上。她睁开眼睛,转头面对窗户。

  「下雪了。」她说得彷佛这是天底下最不可思议的事。

  她再次闭上眼睛。我摘掉她的眼镜和鞋子,帮她盖上毯子,关掉灯。窗边有张加了厚软垫的椅子,我向来喜欢坐在这里看书。我坐下来,在黑暗里静静等待。

  不知过了多久,我醒来,看看手表已将近凌晨两点。我走近莉兹,把手贴在她额头。感觉凉凉的,我想最坏的情况已经过去了。

  她张开眼睛,审慎地看看四周,彷佛不太确定自己身在何处。

  「妳觉得怎么样?」我问。

  她没马上回答。她的声音非常之轻,「好多了。很抱歉吓到了你。」

  「没事的。」

  「有时候会这样,很快就会过去。但最终有一天永远不会过去,我想。」

  我无言以对。「我帮妳倒点水。」

  我在浴室装了一杯水,端给她。她从枕头上扬起头,喝了一小口。「我做了最奇怪的梦。」她说,「是因为化疗的关系,那东西像迷幻药。虽然我想那也结束了。」

  我突然有个念头。「我有个礼物要给妳。」

  「真的?」

  「等我一下。」

  我把那副眼镜摆在书桌上。我回到卧房,把眼镜交到她手上。她仔细端详了好久。

  「我总是在想,你什么时候会来把这副眼镜还给我。」

  「我有时候喜欢戴上它。」

  「而我没有什么东西可以给你,就只有让你觉得害怕而已。」她哭了,但只掉了几滴泪。她抬起眼,迎向我的目光。「你不是唯一搞砸机会的人,你知道。」

  「莉兹?」

  她伸手摸我的脸颊。「真是可笑。竟然可以过完一辈子之后,突然发现自己这一生错得离谱。」

  我用手握住她的手指。屋外,雪花纷纷落在这沉睡的城市。

  「你应该吻我的。」她说。

  「妳希望我这么做?」

  「我想这是你说过最蠢的一句话。」

  我吻了她。我的唇贴在她唇上,是个轻柔、寂静的吻—应该用「宁静」来形容—是那种抹去外在的一切,让时间失去意义的吻。瞬间即永恒,造物主的衣襬轻轻拂过水面。

  「我应该要停了。」

  「不,你不应该。」她动手解开衬衫。「只是拜托小心一点,我有点脆弱,你知道的。」

  9 The V-Word,为电视影集《恐怖大师》(Msters of Horror)第二季第三集,剧情描写孤独的吸血鬼报复两名青少年恶作剧的恐怖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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