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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我们成为爱人。我不认为我真的理解这个名词的意义。我指的不只是性,虽然那也是—不疾不徐,小心翼翼,我从来不知道有这种形式的激情存在。我指的是我们两个竭尽所能过着丰饶的双人生活,觉得一切都有绝对的正当性。我们只有散步的时候才离开公寓,下过雪之后温度陡降,让整个城市冰封在白茫茫里。我们从未提起乔纳斯的名字,并非回避这个话题,而是他根本不是我们在意的问题。

  我们都知道她终究必须回去的,她不能就这样走出她的生活。但我也无法想象在她仅余的生命里,我俩有一分一秒的分离。我相信她也有同样的感觉。我希望事情发生的时候我在场。我希望在她离去的那一刻,我能抚触她,握着她的手,告诉她我有多爱她。

  圣诞节过后那一周的某个早晨,我醒来发现床上只有我一个人。她在厨房,喝着茶,我知道她要告诉我什么。

  「我必须回去。」

  「我知道。」我说:「回哪里?」

  「先回格林威治,我妈一定很担心,然后回波士顿吧。」她不必再多说,她的意思很清楚:乔纳斯很快就要回来了。

  「我了解。」我说。

  我们搭出租车到中央车站。她宣布决定之后,我们只讲了几句话。我觉得自己彷佛被带去面对执行枪决的行刑队。勇敢一点,我告诉自己。要成为顶天立地,睁着眼睛,等待枪弹击发的那种人。

  她的火车在广播登车了。我们走到火车等待的站台。她张开双臂抱着我,开始哭泣。「我不想这样做。」她说。

  「那就别做,别上车。」

  我感觉到她的犹豫。不只是言词的犹豫,我感觉到她骨子里的犹豫。她没办法让自己放手。

  「我非走不可。」

  「为什么?」

  「我不知道。」

  乘客快步穿梭。行礼如仪的登车广播在头顶响起:往纽哈芬、桥港、西港、新坎南、格林威治……有道车门关上,马上就要锁门了。

  「那就回来。做完妳必须做的事情,就回来。我们可以去别的地方。」

  「去哪里?」

  「意大利,希腊,太平洋小岛,都无所谓。到没有人找得到我们的地方。」

  「我想去。」

  「那就说好。」

  时间凝结的一刻,然后她对我点头:「好。」

  我心整个飘了起来。「妳多久可以把事情处理完?」

  「一个星期,不,两个星期。」

  「那就十天。和我在这里碰面,在时钟下面。我会把所有事情准备好。」

  「我爱你。」她说,「我想我从一开始就爱你。」

  「我甚至在那之前就爱妳了。」

  最后的一吻,她走上火车,然后转身,再次拥抱我。

  「十天。」她说。

  我做好准备。有些事情我必须做。我匆匆写了一封电子邮件给院长,要求休假。我不知道他会不会准假,但我不在乎。我想象得出来,六个月之后,我根本没有人生可言。

  我打电话给一位肿瘤科医师朋友,说明了情况,他告诉我可能会有什么情形。是的,会有疼痛,但最主要的是逐渐衰弱。

  「这不是你自己可以处理得来的事。」他说。没听到我的回答,他叹口气,「我会打电话开处方。」

  「什么处方?」

  「吗啡。会有帮助的。」他顿了一下,「到最后,你知道的,有很多人服用的剂量都超过应该服用的量。」

  我说我了解,感谢他。我们该去哪里呢?我在《时代杂志》上读过一篇报导,提到爱琴海的一座小岛,说那里有一半的人口都活到一百多岁。这并没有具体的科学解释,那里的居民多半是牧羊人,把这个现象视为理所当然。报导里引述一名男子的说法:「时间在这里不一样。」我买了两张飞雅典的头等舱机票,还在网上查到渡轮时刻表,开往那座岛的船一周只有两班。我们要在雅典等两天,但那里也还不算太差。我们可以参观神庙,那些坚不可摧的宏伟建筑纪念着一个已然遗落的世界。之后,我们就可以消失在人海里。

  约定的日期到了。我收拾好行李,我们要从车站直接到机场,搭晚上十点的飞机。我很难清楚思考,情绪难以形容的混乱,心中有喜悦与悲伤交缠。真是愚蠢,我竟然没给这一天安排任何计划,只好在公寓里呆坐一整天。我手边没有吃食,冰箱已经清空,但我也怀疑自己吃得下任何东西。

  我搭出租车到车站。我们又一次约五点钟碰面。莉兹会搭美国国铁到斯坦福,去格林威治最后一次见她妈妈,然后再搭火车到中央车站。每多穿过一条街,我那情感升华而成的纯粹使命感就更深一重。很少有人能像我这样,知道自己一开始为什么会降生于世:我人生的点点滴滴都是为了召唤我来到此刻。我付了出租车费,走到里面等待。这天是星期六,人比较少。乳白色的钟面显示时间是四点三十六分,莉兹的火车再二十分钟就会抵达。

  扩音器播放广播时,我的脉搏加速。第十六号轨道抵达的是……我想要到站台去接她,但如此一来我们反而可能被人群冲散。乘客涌进中央大厅,而我很快就发现,莉兹并不在人潮里。她可能是搭晚一班车,纽哈芬线每三十分钟有一班车。我查看手机,没有任何讯息。下一班车抵达,还是没有莉兹的踪影。我开始担心出事了。但我还没想到她或许改变心意,虽然这个念头始终等在心头挥之不去。六点钟,我打她的移动电话,直接转到语音信箱。她关掉手机了吗?

  火车一班接一班过去,我也越来越惊慌。情况已然明朗,莉兹不会来了,但我还是继续等,继续怀抱希望。我在地狱边缘,只靠手指攀住墙面。我一再试打她的电话,结果还是一样。我是伊莉萨白.黎尔,现在无法接听电话。时钟的指针不停转动嘲弄我。九点,然后十点。我已经等了五个钟头。我真是个大傻瓜。

  我离开车站,开始步行。空气严寒残酷,整座城市宛如一头死去的庞然大物,某种丑恶的玩笑。我没扣上大衣,也没戴上手套,宁可感受寒风迎面刮来的痛苦。我发现我把行李箱留在车站了。我想回去取—肯定会有人把它交出去—但这个冲动很快就止息。行李箱—谁在乎啊?里面的吗啡是必须考虑没错。说不定找到的人可以自己好好享用一番。

  让自己醉到不省人事似乎是下一个合理的步骤。我走进第一家经过的餐馆,位在办公大楼大厅,时髦精致,上流高级,全是铬钢与岩石装潢。有几个人还在用餐,虽然时间已经过了午夜。我在吧台找地方坐下,点了一杯威士忌,酒保还没把酒瓶摆回架上,我就已经喝光。我又请他斟一杯。

  「不好意思,你是范宁教授,对不对?」

  我转身看隔了几个凳子的一名女子。她很年轻,稍微圆润,但很漂亮,是印度或中东裔,乌亮的黑发,丰满的脸颊,弯弯的嘴唇。在可归类为性感的黑色裙子上,她搭了一件米白色的薄纱上衣。面前的吧台上是一杯加了水果的饮品,杯缘有新月形的暗红色口红印。

  「不好意思?」

  她绽开微笑。「我猜你不记得我了。」看我没回答,她又说:「分子生物学一○○?二○○二年春季?」

  「妳是我的学生。」

  她笑起来。「不算是啊。你给我打了C。」

  「噢,真对不起。」

  「相信我,我一点都不记恨。人类应该要感谢你的,真的。就因为我没进医学院,所以很多人到今天都还能活着。」

  我完全不记得她。几百个像她这样的女孩在我班上来来去去。当然,早晨八点钟站在黑板前面,远远看着身穿运动裤的她们拚命敲笔电,和如今坐在吧台凳子上,一身夜间探险装扮的她们,看起来判若两人。

  「那妳后来做了哪一行?」这是成年人的谈话。既然交谈已无法避免,我只是想找话说。

  「出版。还能做什么?」她抬起目光看我,「你知道的,我以前最迷恋你了。我指的是主修的学生喔,很多女生都是。」

  我知道她喝醉了,连名字都没告诉我,就这样对我告白。

  「妳的名字是—」

  她坐到我隔壁的凳子上来,伸出手。她的指甲修得很漂亮,指甲油的颜色和口红十分搭配。「妮可。」

  「我这个晚上很难熬,妮可。」

  「我看得出来,看你喝威士忌的这个模样就知道。」她没来由地摸摸头发。「你怎么说,教授?请女生喝杯酒?这是你的机会,可以弥补你给我的那个大C。」

  她很明显是在给自己找乐子,像她这样一个知道自己有什么,可以做什么的女人。我的目光越过她,屋里只剩几个人了。「妳是不是—」

  「有人陪我吗?」她轻笑起来,「我的约会对象是不是出去抽烟了?」

  我突然觉得慌乱,我并没打算把这个问题当成是引诱。「我只是觉得像妳这么漂亮的女生应该会有,我猜。」

  「这个嘛,你猜错啰。」她用手指捻起杯子里的樱桃,缓缓举到唇边。她的目光牢牢锁在我脸上,把樱桃摆在舌头上,过了半秒钟才拉掉梗,让红色的果肉滑进嘴里。这是我所见过最矫揉造作的动作。

  「你知道吗,教授?我今晚完全属于你。」

  我们在出租车上。我烂醉如泥。出租车在窄小的街道上蹦蹦跳跳,我们像青少年那样亲吻,拚命吸吮彼此的嘴唇。我显然丧失了所有判断力,事情就这样以自己的步调发生。我心里有想要的东西,但我不知道是什么。我的一只手探进她的裙子里,迷失在那肌肤与蕾丝构成的女性疆域里;另一手则抬起她的屁股靠向我,让我们的臀部挨在一起。她拉开我的裤子拉链,解放了我,然后把头贴在我的大腿上。出租车司机往后瞄了一眼,没说什么。她上上下下,我的手指缠着她那头丰盈的头发。我头昏晕眩,几乎无法呼吸。

  出租车停下来。「二十七块五。」司机说。

  我彷佛被泼了一桶冷水,匆匆整理好自己,付了车资。等我下了车,那女孩—她是叫娜塔莉?还是娜汀?—已经站在她家那幢大楼的门口等我,一边抚平裙子前襬。楼上传来很响的声音,我想我大概是在布鲁克林吧,靠近曼哈顿桥的步行桥附近。我们在门口又缠绵一番,她推开我。

  「在这里等一下。」她的脸涨得通红,呼吸急促,「我得先处理一点事情。我会开门让你进来。」

  我还来不及抗议,她就走了。站在人行道上,我想办法理清今晚所有事情的头绪。中央车站,漫长的绝望等待;我凄然走在冰封的街道;酒吧温暖的绿洲,以及这个女孩—妮可,她是叫这个名字—微笑,挨近我,手搭在我膝上,我们两个势所难免地匆匆离开。我记得这些事情,但一切却显得不尽真实。被遗弃在寒风里,让我觉得惊慌。我不想一个人沉浸在自己的思绪里。她怎么能做这种事?莉兹怎么能丢下我,让我一个人站在那里,看着火车一班一班过去?要是门没有很快打开,我知道自己一定会爆炸。

  又过了折磨人的好几分钟。我听见门打开,冲上前,看见有个女人从大楼里出来。她比较老,比较胖,大概是西语裔。她的身体裹在扎成一圈圈的羽绒大衣里,迎着风拱起背。她没注意我站在暗处,我从她背后溜过,在门正要关上的那一晌抓住门把。

  大厅暖烘烘地包围着我。我查看信箱。妮可.傅罗德,零号公寓。我走下楼梯到地下室,那里只有一道门。我用指关节敲敲,没有人响应,所以我改用拳头。我心里的挫折无法形容,千头万绪凝结成纯粹的绝望,近乎愤怒的绝望。我再次举起拳头,却听见门里响起脚步声。纽约公寓复杂的门锁循序开启,一条门缝小到只容我看见锁炼后面的女孩面孔。她已经卸掉妆容,露出苍白的脸和一颗颗青春痘。换成是其他男人应该会懂得她的意思,但我太生气了,脑袋根本无法解析这个信息。

  「妳为什么离开我?」

  「我觉得这不是好主意,你该走了。」

  「我不懂。」

  她的脸漠然得像盲人的脸。「我有事,对不起。」

  这怎么可能就是刚才在酒吧里缠着我不放的那个女生呢?这是什么游戏吗?我想要一把扯掉锁炼,破门而入。说不定她就希望我这么做,她看起来像这个类型。

  「很晚了。我不应该把你留在外面,但我得关门了。」

  「拜托,让我暖暖身子,一分钟就好。我保证之后就离开。」

  「对不起,提姆。刚才真的很愉快。也许我们可以改天再来,但我真的得关门了。」

  我得承认,我有部分的脑筋已经在计算闩住门的那个锁炼强度。「妳不信任我,是这个原因?」

  「不,不是的。就只是—」她没说完。

  「我保证我会乖乖听话。无论妳希望我怎么做。」我露出温驯的微笑,「其实呢,我还有点醉。我真的需要清醒一下。」

  我看见她犹豫不决的表情。我的哀求奏效了。

  「拜托,」我说:「外面好冷。」

  过了一晌,她的表情松懈下来。「就几分钟,好吗?我明天得早起。」

  我竖起三根手指,「用童子军的荣誉发誓。」

  她关上门,解开锁炼,再次开门。我很失望地发现,裙子和薄纱上衣已经被宽松的法兰绒睡衣给取代。她让开,让我进门。

  「我来煮咖啡。」

  公寓看起来脏乱,小小的起居空间有高窗面向街道,狭长的厨房里碗盘堆满水槽,一条窄窄的通道想来是通向卧房。面对老旧映像管电视的沙发上有一大堆衣服。我看见几本书,墙上什么都没有,只有几张博物馆的睡莲和芭蕾舞者廉价海报。

  「不好意思,很乱。」她指着沙发,「你愿意的话,就把东西推到旁边。」

  妮可背对我。她拿茶壶在水龙头下装水,倒进有污渍的咖啡机里。这时我身上产生某种奇特的变化,我只能把这个情况形容为灵魂出窍。我彷佛是电影里的角色,隔得远远地看我自己。在这个分裂的状态之下,我看见自己从背后接近她。她正把咖啡豆粉倒进机器里,我就要用手揽住她的时候,她察觉到我的动作,迅即转身。

  「你在干嘛?」

  我用身体把她压在流理台上,开始亲她的脖子,「妳想我在干嘛?」

  「提姆,住手,我是说真的。」

  熊熊烈火在我体内燃烧,我的意识汹涌混乱。「天哪,妳真香。」我舔她,尝她,想要把她喝下肚。

  「你吓到我了。我要你马上离开。」

  「说妳就是她。」这些话是从哪里蹦出来的?是谁在说?是我吗?「说啊,说妳有多抱歉。」

  「该死,住手⋯⋯」

  她以让我意外的力气推开我。我撞到流理台,差点站不住。等我抬起头来,她已经从抽屉里拿出一把长刀。她的刀指着我,彷佛一把枪。

  「滚出去。」

  黑暗在我体内弥漫扩散。「妳怎么能这样做?妳怎么能让我呆呆站在那里?」

  「我要大叫啰。」

  「妳这个臭婆娘。妳这个他妈的臭婆娘。」

  我冲向她。我到底想干嘛?我以为她是什么人,这个拿刀的女人?她是莉兹?她是人,还是一面镜子,映照我扭曲的自我?直到今天,我还是不知道。这一刻似乎完全被另一个人所主宰。我这么说不是要为自己脱罪,因为我根本不可能卸责。我之所以这么说,是要尽可能精确地描述当时发生的事情。我一手掩住她的嘴巴,一手抓住她的手臂,把刀子往下压。我们的身体撞在一起,跌到地板上,我的身体压在她身体上,刀子在我们之间。

  那把刀。那把刀。

  我们撞上地板的时候,我感觉到了。那感觉清楚无误,否则就是那刀发出的声音。

  在我的记忆里,接下来发生的事情同样怪异,因惊恐而一片黑暗。我在梦魇里犯下罪大恶极、无可挽回的罪行。我放开她的身体,站起来。一滩血,浓稠暗沉,近乎黑色的血,在她身体下面扩散开来。我的衬衫上也有,一抹鲜红喷溅。刀就插在女孩胸骨下方,因为我倒下的重量而深深戳进胸腔。她望着天花板,发出轻微的喘息,那声音像是有人因为微微吃惊而发出的声音:我的生命结束了吗?就这样?这个蠢东西就这样解决了我?渐渐地,她的眼睛失去焦距,脸上出现了不自然的平静。

  我跑到水槽前面开始呕吐。

  我并不记得自己做出掩藏形迹的决定。我没有用脑筋策划,就只是动手去做。我这时还不认为自己是凶手,只觉得自己涉入了严重意外事件,是有可能被误会的人。我脱掉衣服,只穿内衣。女孩的血并没有渗到我的内衣上。我环顾四周,看看有哪些东西是我可能摸过的。刀是一定有的,必须丢掉。前门?我摸过门把,门框?我看过电视剧,俊男美女警探在犯罪现场搜集微物证据的那种节目。我知道他们的高明本领是为了戏剧性而刻意夸张渲染的,但这些剧情是我唯一可以用来参考的依据。在这女孩的公寓里还留有哪些看不见的迹证,等待搜集研究,来指证我的罪行?

  我漱漱口,用海绵洗净门把和水槽。我也把刀洗干净,用我的衬衫包起来,小心塞进大衣口袋。我没再看那具尸体,再看一眼势必难以忍受。我擦洗流理台,转身打量公寓的其余部分。似乎有点不对劲,我看见什么了?

  我听见一个声音,从走廊里传来。

  最惨的是什么吗?是百万人之死?是整个世界的殒落?不,最惨的是我所听到的那个声音。

  我未曾注意到的细节进入我的视线里。一堆衣服,很多是粉红色的小衣服;色彩鲜艳的绒毛与塑料玩具丢满地板;香粉掩饰之下不容错认的粪便气味。我想起刚才离开大门的那个妇人,她离去的时机并非巧合。

  声音又响起。我想逃,却走不了。我非得去看看不可,这是我的惩罚,这是我这一辈子都必须扛着的巨石。我缓步踏过走道,每一步都带着惊恐。微敞的门里透出淡淡的夜灯光芒。臭味更浓了,味道裹满我的呼吸。我在门口停下脚步,彷佛变成了石头,但我知道要求我去一探的是什么。

  小女婴睡醒了,四处张望。六个月大,或许一岁—我不太会判断这种事。一组转动的纸板动物吊挂在她的小床上方。她挥着手,小腿踢着床垫,让吊绳上的动物不住晃动。她又发出声音,愉快的小声尖叫。看见我会做什么了吗?妈咪,快来。但是她妈妈在另一个房间,躺在血泊里,眼睛凝望着时光的炼狱。

  我做了什么?我是不是跪在她面前,恳求她的宽恕?我是不是用我不洁的双手抱起她,这双凶手的手,告诉她,我要为她没有母亲的人生而道歉?我是不是打电话给警察,羞愧地守在她的小床旁边,等待警方到来?

  完全没有。我是懦夫。我逃走了。

  然而夜并未结束。你也可以说,夜永远不会结束。

  从老富尔顿街有道楼梯通往布鲁克林大桥步行道。在桥正中央,我拿出那把刀和沾血的衬衫,丢进河里。时间接近清晨五点,城市马上就要苏醒过来,车流已经开始变多—清晨的通勤族、出租车、载货卡车,甚至还有几个自行车骑士,戴着面罩抵御风寒,从我身边呼啸而过,宛如长了轮子的魔鬼。只要你自己愿意,天底下再也没有人能像纽约行人这般隐姓埋名,这般为人遗忘,这般孤独。但这只是幻象。我们的来来往往都会因为一个错误而留下痕迹。在华盛顿广场,我向一个小贩买了一顶便宜的棒球帽来遮住我的脸,找到公用电话。不能打九一一,因为那样的报案电话马上会被追踪。我从查号台找到《纽约邮报》的电话号码,拨了号,请他们转接市政新闻版。

  「市闻版。」

  「我要通报一桩谋杀案。有个女人被刺死了。」

  「等一下,你是哪位?」

  我把地址告诉他。「警方还不知道。门没锁,去看看吧。」我说完就挂掉电话。

  我又打了两通电话给《每日新闻报》和《纽约时报》,用的是不同的公用电话,一部在布里克街,一部在普林斯街。这时,早晨已经灿灿展开,我觉得我好像应该回自己的公寓。回那里去好像是很自然的事,更重要的是,我也没有其他地方可去。

  这时我想起被我丢在车站的行李箱。行李箱是不是会把我和那女孩的死扯上关系,我并不知道,但不管怎么说,都是最好应该切断的一条线索。我搭往下城的地铁到中央车站,立时感觉到车站有大批警力驻守。如今我是凶手,接受的刑罚就是时时密切注意周边环境,终生活在持续不断的恐惧里。我在询问处的小亭子问路,找到位于下一层楼的失物招领处。我拿出驾照给柜台后的女子看,形容行李箱的样子。

  「我想我是留在中央大厅里了。」我努力想表现得像个慌乱的旅客。「我们的行李好多,我想就是这样才会遗漏。」

  她对我的说法没有兴趣,连一点点都没有。她走到塞满行李的架子后面,过一会儿,带着我的行李和一张纸回来。

  「你填好这张表格,在底下签名。」

  名字,身分,序号。我觉得这像是一份自白书,手抖得好厉害,连笔都握不稳。我多么可笑啊,这只不过是又一张表格而已,这个城市每天用掉的纸足足要砍倒一整座森林才够。

  「我必须影印你的证件。」那女人说。

  「真的需要吗?我有点赶时间。」

  「亲爱的,规矩不是我订的。你到底想不想要你的行李?」

  我交出驾照。她在机器上扫了一下,交还给我,然后把复印件钉在表格上,收进柜台底下的抽屉里。

  「我敢说妳这里的袋子一定很多。」我说。只因为觉得应该说点什么。

  这女人翻个白眼。「宝贝啊,你应该看看送到这里来的东西。」

  我搭出租车回公寓。一路上,我衡量自己的情况。就我所知,那女孩的公寓已经清干净了。我洗净我所碰过的每一个地方。没有人看见我进去或出来,除了出租车司机,这可能是个问题。还有酒保要考虑。不好意思,你是范宁教授,对不对?我不记得他是不是站在听得见的范围里,但我们的长相他肯定看得很清楚。我是付现金还是刷卡?现金,我想,但也不确定。那里留有线索,但是有人追踪得到吗?

  上楼,我把行李箱摊开在床上。不意外,吗啡已经不见了,但其他东西都还在。我掏出口袋里所有的东西—皮夹、钥匙、移动电话。电池在昨夜没电了,我插进床头柜的插座充电,然后躺下来,但我知道自己不可能睡着。我想我再也睡不着了。

  电池充电之后,手机活了过来。四通新留言,都是同一个电话号码,区码是四○一。罗得岛?我认识谁住在罗得岛吗?就在我拿着电话的时候,电话响起。

  「是提摩西.范宁吗?」

  我不认得这人的声音。「是的,我是范宁博士。」

  「噢,你也是医生。这就说得通了。我是罗伊思.史汪,威斯特利医院加护病房的护士。有位病人昨天下午被送到医院来。一位名叫伊莉萨白.黎尔的女病人。你认识她吗?」

  我的心脏跳出喉咙。「她在哪里?发生什么事了?」

  「她从波士顿开来的美国国铁火车上被送下来,用救护车送到医院。我一直想要联络你,你是她的医生吗?」

  我幡然明了这通电话的用意。「是的,」我扯谎,「她的情况怎么样?」

  「恐怕黎尔太太已经过世了。」

  我什么话都没说。房间崩塌溃解。不只是这个房间,是整个世界。

  「哈啰?」

  我努力地吞吞口水。「我在听。」

  「她送到医院的时候已经昏迷。她醒来的时候只有我在,她把你的名字和电话号码给我。」

  「她有遗言吗?」

  「对不起,没有。她非常虚弱。我甚至不确定我听到的电话号码是否正确,几分钟之后她就过世了。我们想要联络她先生,但他在国外。有没有其他人我可以联络的?」

  我挂掉电话,把枕头压在脸上,开始放声号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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