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
约翰、戴夫和我非常惊讶,麻木地跟着坦席尔斯走出安养院外。我们在那看到一辆美丽的蓝色马车,由四只俊俏的斯雷普拉着,牠们灰色的毛皮一路往下覆盖住六只细长的腿。据说斯雷普以前会腾空飞翔,我从来不相信这种鬼话,尽管沿着斯雷普的两肩股间,的确可以看到一个轻微的凹洞,那可能就是以前衔接翅膀的地方。
马车的驾驶座上坐着一位叫汤玛斯.伯勒的沃葛。他像我的树般直挺挺地坐着。
坦席尔斯站在马车旁,打开门。
他看着戴夫。「你先走,丹尼尔。这是私人会谈。」
戴夫连忙跑开,他细长的腿让他在半个斯里弗间就跑出视线。
坦席尔斯做个手势,要我们入内。我们乖乖服从,不是因为我们愿意,而是因为他是坦席尔斯。他在我们之后爬进马车,他这么做时,沉重的马车歪向一边。这位沃葛一定很重,不然这辆大马车不会如此歪斜。我不是说我很了解马车,其实在这之前我从未进入过任何马车内。
坦席尔斯在我们对面坐下,向下抚平长袍。他满怀疑惑地瞥瞥约翰。
我看着弟弟,然后将眼神转回坦席尔斯。
「这是我弟弟约翰。」
「我知道他是谁,」坦席尔斯回答:「我在想他是否需要在此。」
我抓住约翰的手,察觉到他很恐惧。「我们只是在探访父母。」我说。
「这件事我也知道。」
近看时,坦席尔斯比远看时还要老迈。即使他坐在阴影中,我还是可以把他的脸看得一清二楚。他表情沉重,因忧虑而满布皱纹,眼睛很小,附近的肌肉有鱼尾纹。他蓄着长长的胡须,但对照于他的巨大躯体,他的脸似乎太小、太轻。他的长发古怪地揉合了淡黄色和银色,就像他的胡须。头发看起来很干净,闻起来彷若野花。一般而言,我喜欢那种味道,但现在我却觉得反胃。
「我想我比较希望他在外面等。」坦席尔斯最后说。
「我希望我弟弟留下来。」我不假思索地回答后屏住呼吸。我不晓得我怎么会这么唐突,和坦席尔斯交谈可是千载难逢的机会,顶嘴几乎是无法想象的。
坦席尔斯歪着头端详我,他看起来没有生气,反而兴味盎然。我想,他觉得被逗乐大于生气吧。
「为什么?」
「以防你要问我的事情关系到他,这样我就不用重复,因为我确定我的口才比不上你,坦席尔斯。」
我说这些话是出于真心。坦席尔斯是位非常博学的沃葛,口才一流,我们都喜欢听他说话,即使不一定听得懂。
逗乐的表情转变成隐约的微笑,然后他的脸色一凛。
「昆汀.荷斯。」他说:「我们找不到他。我的副手朱利克为此找过妳。」
我点点头,心脏在肋骨间跳得飞快。
坦席尔斯从口袋掏出一样物品。在他拿给我看前,我就知道那是什么。我祖父的戒指。近看时,记忆如潮水般涌出。除了在我祖父的手背上,我从未在其他地方看过戒指上的那个记号。
坦席尔斯将戒指举高,好让约翰和我看个清楚。「这是很奇特的设计。」他说。
「你知道它的意义吗?」我问道。
「不,我不知道。我怀疑除了妳的祖父以外,是否有其他沃葛会知道。维吉尔在这类事情上口风很紧。」他将戒指放回口袋,身子往前倾,宽阔的膝盖几乎擦过我消瘦的膝盖。「但我们在昆汀的小屋里找到它。」
「昆汀是我祖父的朋友,可能是祖父送他的。」我回答。
「没送给自己的家人?」坦席尔斯狐疑地问。
「就像你说的,我祖父对这种事保密到家,谁知道他想什么或做了什么。」
坦席尔斯似乎考虑这点半晌,然后说:「昆汀是妳作为精缀师的导师。」
「是的,没错。他协助我学会润饰工艺品。」
「妳喜欢他吗?」
我想,那是个奇怪的问题,但我诚心回答:「喜欢。」
我的体内宛如暴露在光线下不断蠕动的虫子。
他用只大手轻抚胡须。我端详那只手,它看起来很强壮却无比温柔。他的手可能也曾勤奋工作过,但他显然好多年没这么做了。
坦席尔斯问:「他没留下任何话?他没说他可能去……」
我小心挑选我的字眼。「他能上哪去?」
「没留下任何讯息给妳?」他问道,不理会我的询问。
我可以在坦席尔斯的五官、卷曲近似拳头的手、紫红色长袍下拢缩的肌肉嗅到危险的气味。我皱起眉头,命令大脑尽力好好回答问题,但却不透露任何真正重要的线索。如果你刚好是窗户,透明就是件好事。
「我不知道他能留给我什么讯息。」这句话一丝不假。我不知道他究竟留下什么给我。
我觉得坦席尔斯似乎在研究我的每个字眼,好像它们是尚待解决的谜团。他如此专注地盯着我的脸,让我的皮肤好像瞬间融化开来,允许他看穿我的灵魂。
他往后靠坐,瞪着马车地板几乎快一个斯里弗。「妳和妳弟弟可以离开了。」
我们大可以马上离开,但我需要反驳什么。事实上,我快吓死了,但另一半的我战胜恐惧。
「戒指能给我吗,坦席尔斯?」
他瞪着我。「戒指?」
「对,它是我祖父的。既然他已经走了,而我们的父母,嗯……我们是唯一的遗族。所以能给我吗?」
我可以感觉到约翰屏住呼吸,我也是。我们静静等待着坦席尔斯的答案。
「也许有天吧,薇嘉,但不是现在。」
他打开马车门,挥挥手,示意我们下车。
我们尽快爬出,尽管约翰的双腿都僵了,几乎动不了。
在马车门关上前,我发现坦席尔斯在瞪着我。那是个谜一般的眼神,介于怜悯和懊悔之间,我两者都无法理解。然后门砰地关上,汤玛斯轻弹缰绳,马车辘辘驶离。
我拉着约翰朝卢恩之家的方向走去。
我有很多事要做,却没有时间。一大堆事等着我解决,我心乱如麻。我的兴奋大于恐惧,但其实我该感到恐惧大于兴奋才对,这样才是聪明。
等到我们抵达卢恩之家时,约翰已不再为和坦席尔斯会面而颤抖。我不确定我也是,至少我体内仍在打哆嗦,但我将心思专注在稍后要做的事上。
卡克斯.卢恩为我们打开门。他有着突出的眼眉,低矮的额头,和也许至少一两年没洗的头发。他的长裤和衬衫就跟他的头发一样油腻。他有个老是爱扯自己巨大胡须尾端的坏习惯,那道胡须似乎是从他歙展的鼻孔里冒出来的。虽然罗曼是屋主,但卡克斯却是实际的管理员。
他从门口挪开让我们通过时,我对他点点头。我看得出来,他很想聊聊昆汀的八卦。卡克斯跟着我们进入一楼的主要房间,房间很大,有张吃饭用的长桌,墙壁旁堆满圆木,塞满卡克斯找到的任何见鬼的东西。地板凹凸不平,木板弯曲,虫蛀得很严重。
隔壁是一间厨房,卡克斯的妻子赫缇雅,半辈子都在那里做着卡克斯叫她做的事,包括做饭、洗盘子,还有确定让卡克斯称心如意。
「烟囱。」卡克斯点燃烟斗时说,烟雾高高腾起。
我没有看他。我正要走往楼梯,回我们的房间。我们和其他沃葛分租,他们的打呼声很惊人,而且不常洗澡。
「烟囱。」他又说:「昆汀.荷斯。」
我转身向他,对他的紧追不舍认命。看来他会缠着我们,直到问题得到回答。
「他们说他逃走了。」卡克斯继续说,用力吹着烟斗,烟雾如巨浪翻腾,我们几乎看不见他的脸。在我的幻想中,他彷佛会突然燃烧起来,但实际上,我就是没那么幸运。
「他能逃到哪去?」我故作天真地问,用对付坦席尔斯的相同策略应付他,尽管我没那么用心。卡克斯不像坦席尔斯那般富有心理挑战性,他单纯是个蠢货。
「妳在烟囱工作。」
「超过上百位沃葛在烟囱工作,」我说:「去问他们。」
我拉着约翰跟我上楼。好在,卡克斯没跟上来。
黑夜在虫林镇聚集时,我们下楼吃晚餐。二十八位沃葛比我们早到,已经在桌旁就座。约翰和我勉强挤进最后两张座位,矮小瘦弱的赫缇雅匆匆忙忙地端着装满盘子的托盘跑来跑去,其实盘子里的食物少得可怜。我打量着另外两位卢恩家的女性,她们都还很年轻,同样在厨房里工作,个头很小,瘦得不象话,脸蛋被厨房煤火熏成烟灰色,就像她们母亲的脸。
她们没去学校,因为她们是女孩,卡克斯根本不相信教育的熏陶。我曾听到卡克斯有次说,他从未上过学,现在还不是成就斐然。看他那模样,如果还不能激励你虔诚地去读每本你能到手的书的话,我不知道还有什么能刺激你。
克雷图斯.卢恩坐在他父亲隔壁,看起来一天比一天更像他父亲,每个细节都像,连他嘴唇上新冒出来的胡须也不例外。他只大我两岁,但他肥胖的脸看起来显老。他老是想方设法要整我,而我总是担心他有一天会突然变聪明,转去对付约翰。事实上,他没告诉我的是他太怕我。如果方向正确,恐惧对你很有利。
吃完晚餐后,光最后完全向黑夜投降。约翰和我回到房间,爬进毛毯下,我们很久以前就放弃毛毯能提供温暖的点子。
我等到听见其他人传来打鼾声后滑下床,套上斗蓬,偷偷拿走我唯一一件毛衣和毛毯。一个斯里弗后,我穿越厨房,走出后门。
我煞费苦心,确定没人跟踪我。
结果我发现,我应该更加谨慎小心才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