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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pter 7 贩卖奴隶的人

  莱昂·斯塔布奇坐在马背上,焦躁不安地朝未知的命运走去。就在不久之前,其中一个强盗差点儿就杀了他,从这些人的外貌和对他的态度来看,斯塔布奇觉得他们可能会随便找个理由杀了自己。

  斯塔布奇完全不知道他们想做什么,至于他们为什么还让自己活命,他只能想到一个理由。但是如果他们想要赎金的话,难以想象这些半野蛮人会用什么办法联系他在俄罗斯的朋友或上司。因此,斯塔布奇不得不承认,自己的未来毫无希望。

  索马里强盗洗劫了斯塔布奇的营地,马背上都是抢来的赃物,所以他们不得不放慢前进速度。不过,就算没有这些战利品,他们也走不快。抓到斯塔布奇以后,一行人很快就进入一条崎岖的山路。

  山路通向一个狭窄、堆满岩石的峡谷,然后又蜿蜒向上,最后到达山顶,山顶是块平地,尽头被岩石峭壁围着,峭壁下面有个木栅栏围成的村子。

  显然,这里就是绑匪的目的地,他们就是把斯塔布奇的随从吓得半死的那伙人。但是,他们却没有白人首领,斯塔布奇很失望,他原以为自己会和一个欧洲人讨价还价,这可比跟野蛮人谈判简单多了。

  一行人慢慢走向村庄,村庄外围的木栅栏虽然很粗糙,但却很坚固,后面还站着几个哨兵,进入村庄的人都要接受检查。

  不一会儿,村子的大门缓缓打开,强盗带着囚徒骑马走进围栏,哨兵纷纷冲他们打招呼。不一会儿,村里一大群男人、女人和小孩——都是些粗暴的野蛮黑人——都好奇地看着斯塔布奇。

  虽然他们看起来并不凶残,但也绝对不友好,原本就很忧虑的斯塔布奇更加害怕了。一行人走到村子中心,周围都是小窝棚,斯塔布奇陷入了绝望。

  就在这时,斯塔布奇看到一个白人从一间破旧的屋子里走出来,他身材矮小,留着胡子,斯塔布奇原先压在心头的绝望情绪突然好转了一点儿。

  众人下马,然后粗鲁地把斯塔布奇从马背上拉下来,推到白人首领面前。白人首领一直站在屋子门口,一边阴沉着脸审视斯塔布奇,一边听刚刚回来的强盗头目做报告。

  强盗头目说完后,白人首领面无表情地对斯塔布奇说了几句话。斯塔布奇听出他说的是意大利语,可是他既不会说,也听不懂,于是他用俄语向首领解释,但白人首领只是耸耸肩,摇摇头。斯塔布奇又用英语说了一遍。

  “用英语就好多了,”首领断断续续地说,“我会一点儿英语。你是谁?刚和我说的是什么语言?你又是哪个国家的?”

  “我是个科学家,”斯塔布奇回答,“我刚刚说的是俄语。”

  “你是俄罗斯人?”

  “是的。”

  白人首领目不转睛地盯着斯塔布奇看了一会儿,好像要看透他内心深处的秘密似的。斯塔布奇也看着白人首领,只见他身材健壮,嘴唇很薄,又黑又密的胡子遮住了部分嘴唇,眼神冷酷而又狡猾。斯塔布奇猜想他也在黑人手上吃过苦头。

  “你说你是一个俄罗斯人,”白人首领说,“那你属于红军还是白军?”

  斯塔布奇真希望自己知道该怎么回答这个问题。他知道不是所有人都喜欢苏联红军,而且大多数意大利人从小就被教育要憎恨红军。但是,这个陌生人身上有种特质,让斯塔布奇觉得他更喜欢红军,而不是白军。况且,承认自己属于红军的话,筹集赎金要容易得多,毕竟世人都知道白军又弱又穷。因此,斯塔布奇决定实话实说。

  “我是个红军。”斯塔布奇说。

  白人首领沉默了一会儿,仔细考虑着斯塔布奇说的话。过了一会儿,他比了个手势,除了红军共产党员,谁都看不懂。斯坦布奇暗自松了口气,不过脸上却没有露出任何表情,表明自己认出了这个秘密动作。他按照组织的惯例做出回应,对方紧紧盯着他。

  “同志,你叫什么?”白人首领的语气变了。

  “莱昂·斯塔布奇,”斯塔布奇回答,“同志,你叫什么?”

  “多米尼克·加皮埃特罗。跟我来,我们进去说话。我有瓶酒,我们可以喝点儿,彼此熟悉熟悉。”

  “你带路吧,同志,”斯塔布奇说,“我确实需要来点儿东西放松一下,过去几个小时,我可遭了不少罪。”

  “我为手下对你造成的不便道歉,”加皮埃特罗一边带路,一边说,“以后他们不会这样了。请坐。正如你所见,我过得很简单。有哪个皇位比大地母亲的怀抱更奢华呢?”

  “确实没有。”斯塔布奇环顾四周,一切正如加皮埃特罗所说,一张椅子都没有,就连小板凳也没有。“而且还有个友善的主人招待我呢。”斯塔布奇又说。

  加皮埃特罗在一个破旧的帆布包里不停翻找,终于翻出了一瓶酒。他拔出瓶塞,把酒递给斯塔布奇。“斯塔布奇同志,金制高脚杯都是暴君用的,”他慷慨陈词,“我们可不用,是吧?”

  斯塔布奇把瓶子放到嘴边,喝了一口瓶中的烈酒,液体顺着喉咙流到胃里,一股酒气冲到头顶,冲散了最后一点恐惧和疑虑。“跟我说说,”斯塔布奇边说边把酒瓶递给加皮埃特罗,“你们为什么抓我,你是谁,接下来打算拿我怎么办?”

  “手下跟我说,当时你就一个人,探险队的人都抛下你逃走了。他不知道你是敌是友,只能先带你回来见我。同志,你很走运,今天刚好是东戈带队搜查,换成其他人,可能会先杀了你,然后再做调查。他们都是些杀人犯和小偷,不过都是好人。他们曾经遭受主人的残酷压迫,过着惨无人道的生活,所以他们对所有人都怀有敌意,因此也不能怪他们。

  “他们都是很好的人,很听我话,他们出力,我负责筹划,行动结束后,大家平分收益——我一半,他们一半。”加皮埃特罗咧嘴笑了笑。

  “什么行动?”斯塔布奇问。

  加皮埃特罗沉下脸来,过了一会儿才恢复正常:“虽然你是同志,但是我告诉你,好奇心害死猫。”

  斯塔布奇耸耸肩,说:“那就什么都别跟我说,我无所谓,又不关我的事。”

  “很好,”加皮埃特罗说,“至于你为什么来非洲,也不关我的事,除非你愿意告诉我。咱们继续喝酒吧。”

  两人继续边喝边聊,但都避免谈及个人问题,尤其是对方的职业——尽管这是两人最想知道的。酒过三巡,两人渐渐放下心中的猜忌,放松了警惕,态度逐渐变得友好起来,同时也对对方更加好奇了。

  两人并肩坐在又脏又破的地毯上,周围躺着两个空酒瓶,还有一瓶刚刚打开的酒。加皮埃特罗率先开口,想要满足自己的好奇心。他一边大声说话,一边把手亲密地搭在斯塔布奇肩上道:“我很喜欢你,能入得了我眼的人可不多。我有句座右铭:喜欢个别男人,爱所有女人。”说完,他放声大笑。

  “为你的座右铭干杯,”斯塔布奇跟着大笑,“‘喜欢个别男人,爱所有女人’,说得好!”

  “同志,我第一眼看到你就知道咱们志趣相投,”加皮埃特罗继续说,“同志之间怎么能有秘密呢?”

  “就是,怎么能有秘密?”斯塔布奇同意道。

  “我要跟你说说我为什么要和这群堕落的盗贼、杀人犯一起待在这里。我原先是个意大利军人,我们团当时驻扎在阿比西尼亚北部的厄立特里亚。我发动了一场兵变,然后法西斯的某个走狗向指挥官揭发了我,我就被捕了。我本该被处以死刑,但我逃跑了,一路逃到阿比西尼亚,可意大利人在那儿不受待见,不过当他们知道我是个逃兵后,倒是待我不错。”

  “过了一段时间后,我受雇于一个王子,帮他训练送往欧洲前线的士兵,就是那个时候,我学会了阿比西尼亚的官方语言阿姆哈拉语,还学会了盖拉语,王子国家的大部分人口都是盖拉人。我极其厌恶任何形式的君主统治,所以自然而然就开始向老国王的侍从灌输伟大的革命理想。可是又有一个告密者揭发了我,全凭运气,我才能再次死里逃生。”

  “不过这一次,我成功吸引了一些人追随我。我们偷了王子的马和武器,一路向南,然后加入一支索马里强盗团伙,更确切地说,是他们加入了我们。”

  “这群盗贼训练有素,我们一有机会就拦路抢劫旅客和商队,但没什么收益。所以我们漫无目的地走,最后来到偏远的肯兹,开始买卖‘黑象牙’(黑人奴隶的代称),倒是赚了不少钱。”

  “黑象牙?我从来没听过这东西。”

  加皮埃特罗大笑着解释说:“这象牙有两条腿。”

  斯塔布奇吹了个口哨,说:“哦,我知道了,你是做奴隶买卖的。但是除了资本主义国家那些拿工资的奴隶,现在哪里还有奴隶市场呢?”

  “同志,你可别惊讶。现在还是有很多奴隶市场的,有几个国家虽然也签署了国际法庭废奴公约,但他们的托管地和保护国还是有奴隶市场。我确实是个买卖奴隶的人,对于我这个大学毕业生、著名报纸的前编辑来说,这的确不是什么了不起的职业。”

  “你喜欢做这一行吗?”

  “我别无选择,我得活下去啊。至少我自认必须活下去,正常人都这么想。我原先工作的那家报社就是反法西斯的。好了,说说你吧,同志,苏维埃政府在非洲做什么‘科学研究’呢?”

  “姑且称之为人类学研究吧,”斯塔布奇回答,“我在找一个人。”

  “非洲沿岸的人可比肯兹多多了,你怎么大老远跑到内陆来找人了。”

  “我要找的人就在肯兹山南边某个地方。”斯塔布奇说。

  “或许我能帮你。我认识不少这一片的人,至少知道他们姓甚名谁,都做些什么。”加皮埃特罗说。

  要是斯塔布奇完全清醒,他本该犹豫一会儿,到底该不该把消息告诉一个完全陌生的人,但是酒精让他变得盲目自信。“我在找一个英国人,人猿泰山。”他说。

  加皮埃特罗眯起眼睛,问:“他是你朋友?”

  “才不是。”斯塔布奇回答。

  “你说他就在肯兹?”

  “我也不清楚。我问过一些当地人,可他们都不知道他在哪儿。”

  “他的领地在肯兹山南部很远的地方。”加皮埃特罗说。

  “你听说过他?”

  “当然,谁不知道人猿泰山?你和他是什么关系?”

  “我从莫斯科来就是要杀了他。”斯塔布奇脱口而出,但又立刻后悔自己不该鲁莽地承认。

  加皮埃特罗放松下来。“这我就放心了。”他说。

  “为什么?”斯塔布奇问。

  “我本来还害怕你们是朋友,”加皮埃特罗解释道,“要真是这样的话,我们就做不成朋友了。但如果你是来杀他的,我会衷心祝愿你能成功,还会尽我所能,帮你一把。”

  斯塔布奇大大松了一口气。“你也和他有仇?”他问。

  “他对我的买卖构成了不小的威胁,”加皮埃特罗回答,“要是他死了,我就安全多了。”

  “同志,那你会帮我吗?”斯塔布奇急切地问。

  “我还没和他打过交道,”加皮埃特罗回答,“要是他不插手我的事情,我是不会招惹他的。所以同志,这次冒险,我不会加入。”

  “但是你把我实现计划必须的东西都拿走了。没有探险队,我不可能找到泰山。”斯塔布奇抱怨道。

  “这倒是,”加皮埃特罗承认,“或许我可以弥补我手下犯的错。你的装备和货物都完好无损,我都还给你。至于人手,还有谁比我这个做人口买卖的更会找人?”

  帕斯莫尔勋爵和他的探险队绕过肯兹山西麓,一路朝北行进。搬运工体格强健,像训练有素的军人一样向前挺进,相互之间保持一定距离,没有一个人落后。三个士兵在前面开路,士兵身后一百码处,帕斯莫尔勋爵和他的背枪随从还有黑人酋长一起走着。搬运工队伍前后都有一队全副武装的土著兵,看起来很精干。整个探险队组织精良,监管得当,所有人都自觉遵守纪律——除了伊萨,帕斯莫尔勋爵的贴身随从兼厨师。

  伊萨想去哪儿就去哪儿,看到人就和他们嬉戏玩笑,伊萨的敦厚善良影响了整支队伍,人人都笑意盈盈,放声歌唱。显然,帕斯莫尔是个经验丰富的旅行家,知道该怎么对待随从。

  肯兹山东部几英里处的陡坡上也有一支队伍,但氛围却完全相反。整个队伍拉到一英里长,土著兵夹在搬运工中间一起走,两个白人远远走在前面,身边只跟着一个随从和一个背枪仆人。

  “老天!你的工作真讨厌!我本来可以舒舒服服地待在家里,要是想的话,还能去谢尔曼酒店,想吃就吃,想喝就喝。”

  “不,你可不行。”拉斐特说。

  “怎么不行?还有谁能阻止我不成?”

  “你的警察朋友。”

  “那倒是,不过那群废物可不是我的朋友。对了,你到底要去哪儿?”

  “我觉得这里的山脉有水平挤压造成的上冲断层,不过我们现在离得太远,所以我想靠近一点儿,仔细研究一下断层的地表特征。所以我们得爬到山上,毕竟它们不会自己跑过来。”拉斐特回答。

  “你怎么会喜欢这种工作?”帕特里克问,“没有一点儿赚头,真没意思。”

  拉斐特和气地笑了笑。

  他们正穿过一片草地,山间溪流穿过草地,弯弯曲曲的,草地边上有一片森林。“这地方很适合扎营,我可以在这儿工作几天,研究一下周边的地表,你也可以打打猎,然后我们再继续往前走。”拉斐特说。

  “太好了,我早就不想爬山了。”帕特里克说。

  “你先和大家一起在这儿扎营吧,”拉斐特建议道,“我和随从再往前走一段,看看有没有什么发现,现在还挺早的。”

  “没问题,”帕特里克欣然同意,又说,“我就在树林边上扎营,你别迷路了,最好还是带上我的冲锋枪吧。”帕特里克朝背枪仆人点了点头。

  “我又不打猎,不用带了吧。”拉斐特说。

  “那就带上我的手枪,你可能用得上。”帕特里克准备解下身上的枪带。

  “谢谢,我自己有一把。”拉斐特一边说,一边拍拍身上的点32口径手枪。

  “老天,你管这叫手枪?”帕特里克轻蔑地说。

  “有这把枪就够了,我是去找岩石,又不是找麻烦。奥班比,走吧。”拉斐特招呼随从跟着自己,然后沿山坡向上走。

  “老天,”帕特里克嘟囔着,“这人比我见过的所有坏家伙都要难对付,不过他倒是个好人,招人喜欢。”说完,帕特里克开始找地方扎营。

  拉斐特走进草地高处的树林里,周围地势陡然升高,地上灌木丛很浓密,路越来越难走。拉斐特艰难地向上爬,奥班比紧跟着他。过了一会儿,拉斐特终于爬上一块高地,这里地面都是岩石,没有土壤覆盖,所以周围树丛变得稀稀疏疏。拉斐特停下来检查地表构造,然后再次出发,掉头朝右边走去。

  拉斐特走走停停,不时检查一下地表构造。他慢慢向上爬,最后到达山顶,远处群山起伏,脚下有一片峡谷,将两座山分隔开来。对面那座山的崖壁引起了拉斐特的兴趣,他决定靠近好好研究一番。

  拉斐特一停下来,奥班比就瘫倒在地,看起来已经精疲力竭。其实奥班比并不累,而是厌烦透顶。他觉得老爷太疯狂了,他完全不知道为什么要这样毫无意义地爬山,还要时不时停下来检查岩石。奥班比很肯定,要是找岩石的话,山脚下就有一大堆。更奇怪的是,这位老爷从来不打猎,他原先以为所有来非洲的老爷都是来打猎的。可这位老爷却不是,真是疯了。

  拉斐特看了看随从,心想:让奥班比跟着自己爬山不太好。这男孩帮不上什么忙,看他这么累,心里真是不好受,自己还是一个人走吧。于是,拉斐特转身对奥班比说:“奥班比,你回营地去吧,这里不用你了。”

  奥班比惊讶地看着拉斐特,现在他确定老爷绝对是个疯子。不过,待在营地可比爬山好多了。他站起来问道:“老爷您不需要我了?”奥班比有些良心不安,知道自己不该让老爷一个人去。

  “没什么要你帮忙的,奥班比,”拉斐特向他保证,“你先回去,我马上也回去了。”

  “好吧,老爷。”说罢,奥班比转身朝山下走去。

  拉斐特沿着山壁爬下山谷,山谷比他想的要深。到达谷底后,他又爬上另一座山,这山也比他想的要陡峭。不过他觉得很值得,崖壁构造很有趣,他专心致志,没有留意到时间的流逝。

  拉斐特爬到山顶,才发现天渐渐黑了,夜晚马上就要降临,不过他并不担心。他知道自己回到山谷另一边时,天应该很黑了,但他突然想到,要是沿着这座山脊一直走,就能走到峡谷尽头,峡谷尽头就连着原先那座山。这么走的话,自己就不用费力攀爬了,虽然没有缩短回营地的距离,但还是可以节约很多时间。

  拉斐特迈着沉重的步伐沿着山脊向上走。天完全黑了,但他没有停下来,一路摸索着慢慢往前走。好几个小时过去了,拉斐特完全没有发现自己迷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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