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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60

  丹一手抓着车门上方的把手,一手撑着仪表板,双脚用力踩在地板的铺垫上,但雪佛兰警车颠簸着转入郡道,甚至甩尾时,他也只能稍稍稳住自己。克洛威让车子回稳后,再度踩下油门,车轮转了几圈才抓到磨擦力,大大的车身突地往前一跳而去。雪片不停攻击着挡风玻璃,减弱了车灯的亮度,车盖前方不到一公尺的距离外全被黑暗吞噬。丹重新在长椅上坐稳,此时卡洛威又猛地一转,绕过一根断掉的树枝。

  「詹姆斯急得快发狂,」卡洛威开始不停说,「我们都知道是豪斯干的。我们才不相信他的鬼话,说什么他的脸和手臂是木头碎片划伤的,但就是找不到证据拆穿他的谎言。我告诉詹姆斯,没有相关证据,不可能判豪斯有罪。我跟他说,没有尸体,没有鉴识报告,豪斯轻易就能脱罪。找不到尸体,就不可能判一个人一级谋杀罪,那个时候的鉴识科学还不够进步。」

  「所以他答应给你那些首饰和头发?」

  「他一开始反对,听都听不进去。」

  「那他后来为什么改变了主意?」

  卡洛威瞥了他一眼,「乔治.邦飞。」

  「树枝!」丹的双脚用力踩在地板上,卡洛威使劲转动方向盘,车子惊险地从大树干旁边擦过去。丹让呼吸恢复平稳,才说:「你利用邦飞达到你的目的,就像你请他来找我一样。」

  「我没有。邦飞是看了莎拉失踪的新闻,自己去找詹姆斯的。我事先根本不知道,是詹姆斯打电话来请我去他家,我到的时候,邦飞已经在场。崔西和艾比都不在家。詹姆斯锁上书房的门,邦飞跟我们说的话,必定跟告诉你的内容一样。一个星期后,詹姆斯打电话来请我去他家,交给我那对耳环和装在塑胶袋里的头发。我根本没想到那里面会掺有崔西的头发。那个时候,没人听过DNA鉴识这种科学。我把首饰和头发塞进抽屉里,反复思索了几天,才找万斯来商量。我们知道有这样的证据还不够,除非申请到搜索票进入帕克的产业,然而要这么做,唯一的方法就是有目击证人暗指豪斯涉案,破坏他不在场说词的可信度。」

  「你怎么说服莱恩.哈根的?赏金?」

  卡洛威转了一个弯,车尾又滑了一下。他调正车身后,车子开始抖动,引擎空转着直到轮胎有了抓地力为止。「莱恩的父亲是我大学同学,他一出生我就认识他了。他父亲在一次交通临检被杀害殉职后,我就开始接济他们一家人。莱恩只要开车经过雪松丛林镇,一定会进来找我聊聊。」

  「那他认识莎拉?」

  「华盛顿州有谁不认识莎拉。我们有一次谈到,我需要找个经常在离峰时段在郡道上跑来跑去的人出来当证人。他查了一下行事历,说他那天有来拜访客户。我只要他指证那天走了郡道,并且看到豪斯的货卡。我以为犯罪现场鉴识人员搜出那些证据后,豪斯就知道自己露出马脚,再也藏不下去,只好说出埋葬莎拉的地点,就能破了这个案子。我想豪斯会接受认罪协商,以换取剥夺假释权的无期徒刑,事情就此了结。我完全没想到最后会闹到要上法庭。」

  卡洛威放慢车速,方向盘往右一转,警车离开郡道后,颠簸得很厉害,并且开始爬坡。

  「新的胎痕。」丹说。

  「我看到了。」

  「你执行搜索令时,身上带着首饰和头发?」

  卡洛威瞇着眼睛,等待一阵暴风吹过。「有犯罪现场鉴识人员在现场,我不能动手。如果我又跑去那片产业,必定会惹火豪斯。那是帕克做的。」

  「帕克?他为什么要陷害自己的侄子?」

  卡洛威摇摇头,「你还是没搞懂,对不对,丹?」

  58莎拉哼哼唱唱着,汽车音响播放着崔西的一片布鲁斯.史普林斯汀的CD,她的手指跟着E大街乐团[1]的节奏敲着方向盘。崔西是他们的头号粉丝,莎拉根本连歌词都记不全,只是喜欢那位主唱包裹在牛仔裤下的俏臀。

  她哼着《天生跑者》的歌词,好让自己分心,不去想崔西即将离开自己的事实。姊姊虽然不是真的离开,但人结婚后,很多事都会改变。

  从奥林匹亚开车回家的路程漫长又凄凉。她为姊姊感到高兴,但也知道崔西成为班的妻子后,一切都会不一样了。姊姊一直是她最要好的朋友,有时候,还给她长姊如母的感觉。不过莎拉觉得损失最大的,是以后再也不会有促膝长谈的夜晚。没有人陪她谈天说地,聊枪法、学校和男孩。她以前经常问崔西嫁人后,姊妹俩还能不能住在一起。一想起她钻进姊姊的被子里,被温柔哄着入睡的过往,她不禁莞尔一笑。她回想她们的祈祷,她永远不会忘记她们的祷告文,那是让她在许多个夜晚能好好入睡的唯一方法。

  姊姊的声音在脑海里回响。

  我不……

  「我不……」莎拉重复。

  我不怕……

  「我不怕……」

  我不怕黑。

  「我不怕黑。」

  但事实上,即使她已经十八岁了,仍然怕黑。

  那些和姊姊共享衣服的日子,在姊姊身旁醒来的圣诞节早晨,溜下楼梯扶手、躲在角落,等着吓唬姊姊和她朋友的趣事,她全都会很想念的。她也会怀念她们的老家和那株垂柳树,她以前经常抓着柳条在草地上荡来荡去,满脑子幻想着自己在满是鳄鱼的亚马逊河岸草地上冒险犯难。她会好想念过往的点点滴滴。

  她擦干脸颊上的泪水。她以为她已经准备好面对这一天的到来,但现在它真的来了,才知道自己不行,也永远不可能面对它。

  妳明年就要离家去读华盛顿大学了。现在姊姊有班照顾,不是刚好吗?

  她轻轻一笑,想起崔西把银奖章交给她时有多么生气,就好像屁股被蜜蜂刺中似的。

  崔西完全不知道莎拉为什么故意让她赢。她好生气,气得没注意班穿了新衬衫和新西装裤,那是莎拉帮忙挑的。天知道,班对于求婚根本一点头绪都没有。

  班在射击比赛前两个星期打电话给她,跟她说他想在一家西雅图餐厅向崔西求婚,那是他们两人最爱的餐厅,但他只能预订到七点半的位子,这表示他们必须直接从赛场杀去西雅图,才能赶得上订位。同时也表示莎拉必须一个人开车回家,然而他们都知道崔西必定会搬出「大姊」的架势,拒绝丢下莎拉一个人。莎拉必须想办法让姊姊不想理她,不想跟她一起开车回家,而要达到这个目的并不难。姊姊讨厌输的感觉,但更讨厌莎拉故意输给她,崔西完全无法忍受这点。

  大大的雨滴掉下来,敲打着挡风玻璃,但距离姊姊担心的暴风雨还有一大段距离。这里又不是没下过雨,拜托。

  她提高音量,大声跟着主唱,哼起另一首歌词。

  货卡猛地颠了一下。

  莎拉挺直身体,瞥了后照镜一眼,接着瞄瞄车子左右两旁的后视镜,以为她可能撞到某样东西。但车子后方太黑,什么也看不到。

  货卡又用力一颠。这次她清楚地知道不是她撞到东西,但车子却颠簸起来,车速笔直下降。转速表的指针急急往左滑回去,而油量表警示灯亮起。

  「开什么玩笑?」

  油量表已经降到E(空)了。

  她用手指轻敲着塑胶护罩,但指针动也不动。不会吧。

  「拜托不要。」她说。

  不可能,她们星期五才开车去把油加满的啊。姊姊担心隔天早上会迟到,所以提早加了油,自己还买了健怡可乐和芝多士玉米棒要在路上吃。

  那些垃圾食物是妳的早餐?崔西还念了她一顿。

  引擎熄了火,方向盘也变得沉重,很难转动。她勉强让车子绕过下一个弯道,来到缓和的下坡路段,但多滑行的这一段路,远远无法载她回到雪松丛林镇。货卡的速度减缓下来,她把车开到土石路肩上,车轮蹍过小石子,最后完全静止。她转动钥匙,但引擎只哀嚎一声,听起来像是在嘲笑她。引擎嗒的一声,完全不动了。她往后一躺,克制住尖叫的冲动。史普林斯汀仍然低吟着,她一把关掉音响。

  她坐在车内不知所措。一会儿后,她说:「好,该振作起来了。」爸爸总是说人要灵活应变,动手之前要先有计画。「好,我的计画是什么呢?」先说最重要的,「这里见鬼的是哪里啊?」

  莎拉瞥了后照镜一眼,后方并没有来车的车灯。她环视四周一圈,以前很熟悉这条郡道,但现在她比较常走高速公路,而且刚才也没有多花心思注意周遭的景色,所以对于现在的方位,她一点概念也没有。她看了手表一眼,想知道离开奥林匹亚后开了多久时间,希望能算出这里距离雪山丛林镇还有多远,但又不确定她到底是几点离开停车场的。她只知道,出了郡道,再开二十分钟就会到通往雪松丛林镇的叉路。她估计自己在郡道上开了大约十分钟,如果估计无误,那这里距离叉路大约六到十公里路程。走这么一段路是不像在公园里散步那么轻松,尤其现在正在下雨,但也不会像跑马拉松那么辛苦。也许她运气够好,还会有车路过,尽管走郡道的人不再像以前那么多,大部分人现在都走高速公路了。

  答应我,妳会留在州际高速公路上。

  她干嘛不听姊姊的话呢?崔西会杀了她的。

  她呻吟一声,允许自己自艾自怨一下下,然后开始思考解决方法。她考虑睡在后车厢,但姊姊早上一定会打电话来,等不及告诉她求婚的事,如果没人接电话,崔西会急疯的,姊姊会把爸妈从夏威夷叫回来,还会动员联邦调查局和全镇的人出来找她。

  「嗯,」她又思索了一会儿,「坐在这里,妳哪里也去不了,是该下车走回去了。」

  她穿上外套,抓起座椅上姊姊的牛仔帽。银奖章就躺在帽子下,她把奖章塞进外套口袋里,打算明天一早就还给崔西,顺便取笑姊姊今天有多难搞。她们会一起哈哈大笑,从此以后,只要看到这面奖章,她们都会想起崔西被求婚的这一夜。莎拉心想也许该把它送去裱框之类的,然后挂在墙上做纪念。

  她继续拖延,因为实在不想在大雨之下走那么远的路。

  拖到最后,她只好无奈地戴上牛仔帽,下车锁上车门。老天似乎故意跟她作对,一下车,倾盆大雨立刻泼下来。她沿着柏油路边缘往前走,想找棵大树避避雨。几分钟后,莎拉的衣服全都湿透,水流淌下背部。「倒楣死了,屋漏偏逢连夜雨。」

  她冒雨前进,嘴里哼唱着来打发无聊,《天生跑者》的歌词已经烙印在她的脑袋里。

  「今晚每个人都上路了,但没有……嗯,我忘了下面的歌词。」

  走了几分钟后,她停下脚步,似乎听到车子引擎声,可是大雨哗啦哗啦打在树冠层和柏油路上,实在难以分辨。她站到土石路肩,回头张望,仔细聆听。有了。车灯灯光照在柏油路面,几秒钟后,那辆车绕过了弯道。她一只脚踩到路上,探身出去招手,用另一只手遮挡车灯刺眼的光芒。那辆车放慢速度,最后停了下来,她这才看清楚那不是汽车。

  而是一辆红色雪佛兰货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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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uce Springsteen & The E Street Band,布鲁斯.史普林斯汀是从一九七○年代活跃至今的创作型摇滚歌手。他经常与E大街乐团合作,也会以个人身分演出。

  59崔西张开眼睛,但眼前依然漆黑一片。她失去了方向感,脑袋又痛又迷糊。她用力甩甩头,终于想起来发生什么事。她迅速抬起头,一阵剧痛冲上头顶,呻吟脱口而出。等到疼痛逐渐缓和下来,她撑起上半身,坐了起来,并用手抵地稳住身体。她的头阵阵抽痛,四肢无力,做了几个深呼吸,然后试图搞清楚眼前的情况。回忆一一闪过。

  她朝那栋摇摇欲坠的小屋走过去。

  半掩在积雪下的平板卡车。

  通往厨房的门。

  走进客厅。

  凸出椅背的一绺头发。

  帕克.豪斯转过头来,张开了眼睛。

  妳身上的气味闻起来跟她一样。

  有个人从后面敲了她一下。她抬手去摸后脑杓时,感觉手腕好重,于是甩甩手,铁链当啷当啷响起。她的心跳加剧,挣扎着想要站起,但一阵恶心涌上,使她无比难受,又瘫倒下去单膝跪地。她做了几个深呼吸,等着恶心的感觉消褪,然后再试一次。这次她让自己慢慢地站起来,虽然站不太稳,但坚持一会儿后,还是找到了平衡。

  崔西感觉手铐紧紧地包住两只手腕,顺着铁链往下摸索,感觉两个手铐之间的铁链约有三十公分长,另外还连着一条更粗的铁链。她双手交换,沿着更粗的铁链探查,最后摸到一个长方形盘状的东西。她的手指画着两个六角螺栓头的轮廓,一只脚撑在墙上,再把铁链绕在手上,用力拉扯那个盘子,发现它有些松动,但另一阵恶心涌上,头又抽痛起来。

  她听到背后有动静。一道昏暗的楔形光芒划破黑暗,光芒的面积逐渐扩大,是一扇门被打开了。一个人踏进光芒中,全身都藏在剪影下,接着门又关上,崔西再度陷入黑暗之中。她背靠着墙壁,抬起手臂护在胸前,准备随时反击。

  她聆听着对方的脚步声,试着辨识那个人的位置,但眼前暗不见物,似乎到处都是脚步声。她听到一个奇怪的呼呼声,紧接着一道刺眼的强光闪现,刺得她什么也看不见。她垂下视线,等着黑白光斑消失。她用一只手遮住光线,这才看清光线来源是一颗从横梁垂挂下来的灯泡,头上总共有两根横梁,平行地撑在铲痕斑斑的泥土天花板上。

  灯泡下方,有个人背对着她跪着,那人握着一个木箱侧边的曲柄把手旋转。他每转一圈,就会发出一种大批昆虫拍翅的声音,而灯炮里的灯丝就开始振动起来,颜色也不断变化,从橘到红到最后驱散黑暗的白炽色,向她展现出周遭环境的样貌。

  她估计这个地方大约六公尺长,四公尺宽,二公尺半高。四根老旧的木梁充当梁柱,撑着天花板的两根横梁。她的视力逐渐恢复正常,低头一看,手腕上是生锈的手铐,手铐之间有长长的铁链。第二条较粗的铁链约一公尺半长,被焊接到她刚才摸到的长方形盘上,再被镙栓拴到一面混凝土墙。部分的地面上铺着几块花色不同的破烂地毯,角落里有张铁床,铺了一条破烂的床垫,床边有把同样破烂的椅子。两个粗糙的柜子贴墙而立,一个放着罐头,另一个放着平装书。平装书旁边,是崔西不见了二十年的黑色牛仔帽。

  艾德蒙.豪斯起身,转过来说:「欢迎回家,崔西。」

  60一根被积雪压得低低的树枝撞上挡风玻璃,雪花爆喷而起,但卡洛威并没有放慢速度。他跟着车辙绕过一个弯道,正要踩下油门加速,又猛然踩下煞车,警车距离崔西的速霸陆车尾仅剩几公分的距离。

  速霸陆后挡风玻璃和车顶上全是积雪,不过只有三到五公分高。丹拉长脖子探看车子的前方,看到积雪里凸出来的树枝,判断积雪下埋着一棵横垮在马路上的大树。

  卡洛威低咒一声,抽出无线电麦克风,调整频道,喊出他的代号并询问是否有人听到,但没有人回应。他又试了一次,依然寂静无声。

  「范雷,你在吗?范雷?」

  他把麦克风放回架上,关掉无线电。

  「搞懂什么?」丹问。

  卡洛威看着他,「什么?」

  「你说我没搞懂。没搞懂什么?」

  卡洛威解开猎枪的扣带,把猎枪从枪架上拔出来,交给丹。「我们没有陷害无辜的人,丹。我们陷害的是有罪的人。」

  他把车门往狂风暴雪一推。

  丹目瞪口呆地坐着,他到底做了什么?

  崔西的纸条被卡洛威揉成一团,丢在座椅上。他捡了起来,打开重读。

  射破玻璃窗的卡车登记在帕克.豪斯名下。

  没有人求证过他的不在场证明。

  我去问清楚。

  带卡洛威来跟我会合。

  她以为凶手是帕克。她以为是帕克杀了莎拉。

  丹戴上帽子和手套,一脚踩进及膝的积雪中,立刻感受到寒意冰冷入骨。他步履艰难地朝警车后方走去,卡洛威正把一支步枪的枪带挂上肩膀,把子弹塞进外套口袋里。

  「你怎么知道?」丹在怒吼的暴风中喊叫着。

  卡洛威从后方叶子板抽出两支手电筒,试了试其中一支,交给丹,又交给他两颗备用电池。

  「罗尹,你见鬼的怎么知道是艾德蒙,不是帕克?」

  「怎么知道?我告诉你我是怎么知道的,我早就跟所有人说过了。是豪斯亲口告诉我,人是他杀的。」

  卡洛威关上后车门,踩着前人留下的那排脚印前进,脚印里已经填进了新雪。

  丹追上去问:「他为什么坦承杀人?」

  卡洛威停下来,在咻咻的狂风中大叫,「为什么?因为他是他妈的神经病,这就是原因。」

  他走到横倒在马路上的大树前,再绕到埋在雪里的残株,单膝跪下清理残株上的积雪。丹看到倒下来的大树残株上平滑的刀痕,有人用炼锯砍倒了大树。

  卡洛威站起来,瞇着眼睛望着茫茫大雪,望着山上。「他知道我们会来找他。」

  他沿着那条靴子脚印往前走,丹拿着猎枪跟上。才爬了一会儿,卡洛威就上气不接下气了,又走了大约一百公尺后,两个人都必须停下来喘气。

  「如果他埋了莎拉,你们为什么找不到?」丹费力地把话问完。

  卡洛威脸颊和鼻子上,浮现路线图般红红紫紫的静脉纹路,「因为他说谎。豪斯并没有马上杀了她。他在耍我们,耍我,现在又在耍你。」

  「但你说你搜过帕克的产业,如果莎拉不在那里,豪斯又没埋葬她,那她在哪里?」

  卡洛威的下巴朝山上一扬,「上面。她一直都在那上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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