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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幽灵

  我和我兄弟在他孤零零的大宅里的那场争论,想必难以引起我的读者的兴趣。至少,那些我期待着会被我所做的尝试吸引的读者、被我轻率无知地任幻想涉足险境后降临的奇事吸引的读者,不会对那场争论感兴趣。我去见兄弟的地方,是在万黎。

  万黎位于广阔的与世隔绝之地。巨大的雪松林遮天蔽日,万黎就坐落在这座轻声低语的古老树林正中。北风袭来时,雪松一齐低一低头,再低一低头,表示赞同,随后又悄悄地站定。它们对待北风,就像智慧的老者对待一道棘手的难题,它们会朝这些问题点点头,然后一起咕哝着谈论它。这些见多识广的雪松,已经在这里度过了漫长的岁月。它们的祖先见过黎巴嫩的风景,这些祖先的祖先曾是推罗王的仆人,去过所罗门的宫殿。在这片雪松之中,在灰发的时间膝下这些黑发的孩子之间,坐落着万黎老宅。我不知已有多少世纪冲刷着它,泛起一阵阵名为年月的浮沫,但它依然未曾倾圮。古老的器物散落在宅子中,像怪异的植物攀附在海浪冲洗的岩石上。这里遗落着许久以前的人穿戴过的铠甲,仿佛死去已久的海贝留下的空壳;还有斑斓的织锦,像海草一般绚丽。这里不曾有近代的漂浮物,没有维多利亚年代的家具,也没有电灯。那条经历了无数岁月、洒满肉罐头空盒和廉价小说的伟大通商路线,离这里有很远。好吧,我知道,一个接一个的世纪终将使这座老宅瓦解成残砖断瓦,将它的碎片冲上遥远的海岸。不过,在它仍然伫立的这段时间,我去那里拜访了一趟我的兄弟,我们争辩起幽灵的事情。在我看来,我兄弟在这个话题里搜集的情报亟需修正。他把想象与事实混为一谈,坚称“有人见过幽灵”这样的二手证据可以证明幽灵的确存在。我说道,即使这些人真的见到了幽灵,这也根本称不上证据。没人相信有红色的老鼠存在,尽管存在许多第一手证据——有许多人说自己在幻觉里见过它。最后我说,我会亲眼见一见幽灵,然后继续坚持幽灵并非真实存在。于是我搜集来一把雪茄,喝了好几杯极浓的茶,没吃晚饭,退到一间屋子里。屋里有黑橡木的饰板,每把椅子上都盖着精美的织毯。我的兄弟厌倦了和我争吵,回屋睡觉去了,并且极力劝我不要让自己陷入如此不舒服的处境。我站在楼梯脚下,看着他手里蜡烛的火光扭动不停,沿着古老的楼梯向上移动。他仍在劝我去吃晚饭,然后早早上床休息。

  这是一个寒风呼啸的冬日。屋外的雪松嘟囔着我听不懂的语言,不过我猜想它们是一个早已消失的学派里的保守成员,正在饱受某种新生的事物困扰。屋里,壁炉中有一大块潮湿的木柴尖声歌唱起来,吐出一声哀鸣;高高的火焰从木柴上窜起,打着节拍,阴影聚拢在四周,开始舞动。远处的角落里,一团团古老的黑暗静静端坐,像参加舞会的年轻姑娘的监护人。在房间最暗的一角,有一道始终上锁的门。这道门通向大厅,但从没有人从这里走过:从前,就在这道门旁边,出过一桩让家人们蒙羞的事。这件事我们从不提起。古色古香的椅子庄严的轮廓映在火光之中,织造花毯的一双双手早已深埋在地下,手里的针已散作铁锈。现在已不再有人在这座古老的房间里织造,只有长寿的蜘蛛仍在昔日物件的临终之榻旁勤勉地织网,编织出一块块裹尸布,收集这些物件化作的尘埃。墙角的蛛网,已经裹住了被虫蛀穿的橡木壁板。

  这样的时刻,身处这样一间屋子,饥饿和浓茶已经激发了我的奇想,我可能会看见昔日居住者的幽灵。这正是我所期待的。火光闪烁,阴影舞动,古老年代的奇闻异事栩栩如生地浮现在我脑海。七英尺高的古钟鸣响了午夜十二点肃穆的钟声,然而什么也没有发生。我的想象力不愿匆忙行事,深夜的寒意向我袭来,我差点任自己沉入梦乡。就在这时,隔壁大厅里响起丝绸衣裙的沙沙声,正是我一直期盼的动静。接着,詹姆士一世时代的高贵女士们与她们的护送者两两步入屋内。这些高贵端庄的人形如影子一般虚幻,几乎看不清,但你们一定都读过鬼故事,也在博物馆里见过那个时代的服饰,所以没有多大必要仔细描述他们。几位女士与护送者们步入房间,在古老的椅子上坐下身来。与椅子上价值不菲的织毯相比,他们的动作多少有些漫不经心。衣裙拂动的沙沙声停息了。

  好吧,我这就看见幽灵了,既没有害怕,也没有相信它们确实存在。我准备起身离开,回屋睡觉。这时,大厅里传来啪嗒啪嗒的脚步声。那是赤脚在光滑的地板上走过的声音,我不时会听到一只脚打了个滑,然后几只爪子抓挠着木地板,如同某种四足生物失去了平衡又重新站稳。我没有害怕,只是感到有些不安。脚步声径直朝我所在的房间走来,接着我听到了满怀期待的鼻孔嗅探声。此刻,“不安”也许不足以描述我的心情了。突然,一群比寻血猎犬还大些的黑色动物飞奔进屋内。它们的耳朵大大的,往下垂着,鼻子贴着地面仔细嗅闻,凑到这些逝去已久的绅士淑女旁摇尾乞怜,惹得我心生厌烦。这些动物眼窝深陷,目光亮得吓人。我注视着它们深深的眼睛,突然间明白了它们是什么。我害怕起来。这些狗一样的动物是罪孽,是这些温雅的男女们犯下的肮脏、不朽的罪孽。

  不远处的那位女士多么端庄!她坐在一把古色古香的椅子上,姿态多么娴静优雅!一只罪孽伏在她身旁,下巴搭在她的腿上,那画面多么赏心悦目!罪孽幽深的眼里闪着红光,无疑意味着一桩谋杀。还有你,远处那位金发的女士,你绝不会做出那种事——但正是从你的身边,那只骇人的黄眼睛野兽悄悄溜走,去远处的一个侍臣旁边。你们二人里有谁出手驱赶,它就跑回到另一个人身边。那边有位女士正轻抚着别人的一只罪孽,抚摸着那只令人作呕的毛蓬蓬的脑袋,努力挤出一丝微笑,但她自己的罪孽嫉妒起来,使劲挤到了她的掌心下面。这边坐着一位年迈的贵族,膝上坐着他的小孙子;祖父身边聚着他体型庞大的黑色罪孽,有一只正在舔舐着小孩子的脸庞,那孩子已经归它所有。有时,一个幽灵站起身来,想换个位置坐,但他那群罪孽始终紧随其后。可怜的幽灵,可怜的幽灵啊!两百年来,他们一定无数次试图从这些可憎的罪孽身边逃离,一定想尽了无数理由为自己的罪孽开脱,但这些野兽仍然如影随形,无从解释。突然,一只罪孽似乎感受到了我鲜活的血液,发出骇人的吠叫声,其他的罪孽立刻都离开了各自的幽灵,冲向那只吠叫的同伴。那只畜生嗅出了我进屋时在门边留下的气味,于是它们循着地板上的气味朝我走来,越走越近,不时发出可怕的嗥叫。我意识到,整件事已经超出了我的预料。但现在它们已发现了我,将我团团围住,跳起来扑咬我的喉咙。它们的爪子一碰到我,都会有一缕可怕的想法钻进我的头脑,一股难言的渴望支配我的内心。这些畜生在我脚边跳个不停,我开始谋划着下狠手,而且拥有了精湛老练的狡猾思路。一只双眼通红、身形庞大的“谋杀”挤在这些毛蓬蓬畜生的最前面,我无力地挣扎着,想推开它,护住自己的喉咙。一瞬间,我突然感到杀死自己的兄弟是个好主意。而且,事后我不该受惩罚,这也很重要。我知道有个地方放着一把左轮手枪;射杀他以后,我会把尸体盛装打扮一番,往他脸上抹上面粉,把他打扮成一个想要冒充幽灵的人。一切都简单明了。我会说他过来吓唬我,而仆人们也听过我们聊起幽灵的话题。还有一两件琐碎的细节需要安排好,但我盘算得滴水不漏。没错,当我凝视着这只畜生深邃的红眼睛时,我感到杀死自己的兄弟是个再好不过的主意。然而当它们把我拖下深渊时,我做了最后一番努力:“若两条直线相交,”我说道,“则对顶角相等。设直线AB、CD在E点相交,则角CEA、角CEB之和等于两直角之和(定理十三)。同理,角CEA、角AED之和也等于两直角之和。”

  我走向门边,去拿左轮手枪。兽群流露出骇人的狂喜。“而角CEA是公共角,所以角AED与角CEB相等。同理,角CEA与角DEB相等。证毕。”命题得证。逻辑与理智在我的头脑里重新构筑起来。四周不见形如黑犬的罪孽,盖着织毯的椅子上空无一人。要谋杀自己的亲兄弟,这真是个不可思议的念头。

  古代腓尼基著名城市,在今黎巴嫩首都贝鲁特附近。(译注)

  约为17世纪初期。(译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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