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篇 密友
此刻已是夜黑风高之时
教堂墓园张开大口
地狱吐出毒气
污染世界
零年春季
丽拉‧碧翠丝‧凯亚访谈纪录
访谈人:瑞塔‧丘诺警探
时间:五月三日,上午四点十七分
丘诺:请记录下来,受访者充分理解自身权利,拒绝请律师陪同受访。访谈由第六区,丹佛警察局的瑞塔‧丘诺警探进行。时间是上午四点十七分。凯亚医师,能不能请妳说出全名?
凯亚:丽拉‧碧翠丝‧凯亚。
丘诺:妳是丹佛综合医院整形外科医师,对不对?
凯亚:对。
丘诺:知道妳为什么会被请到这里来吗?
凯亚:医院里出了事。妳想问我一些问题。这里是哪里?我不知道。
丘诺:我们在警察局里,凯亚医师。
凯亚:我有麻烦了吗?
丘诺:我们谈过了,记得吗?我们正努力想搞清楚今天晚上急诊室发生的事。我知道妳的心情很不好,我只想请教几个问题。
凯亚:我身上有血。为什么我身上有血?
丘诺:妳记得急诊室里发生什么事了吗,凯亚医师?
凯亚:我好累。我为什么这么累?
丘诺:需要弄点东西给妳吗?或许来杯咖啡?
凯亚:我不能喝咖啡。我怀孕了。
丘诺:那么,水呢?来杯水好吗?
凯亚:好吧。
(暂停)
丘诺:我们重头开始。妳今天晚上在急诊室值班,对不对?
凯亚:不是,我在楼上。
丘诺:可是妳下楼到急诊室?
凯亚:是的。
丘诺:几点的时候?
凯亚:我不确定。大概凌晨一点吧。他们呼叫我。
丘诺:他们为什么呼叫妳?
凯亚:我是值班的整形医师。有个患者的手断了。
丘诺:这个病患就是雷陶诺先生?
凯亚:我想是吧。
丘诺:关于他的情况,他们还告诉妳什么?
凯亚:妳指的是在我下楼之前?
丘诺:是的。
凯亚:他身上有些伤口,动物咬的伤口。
丘诺:像狗咬的?
凯亚:我以为是。他们没说。
丘诺:还有呢?
凯亚:他发高烧、呕吐。
丘诺:他们只告诉妳这些?
凯亚:是的。
丘诺:到了急诊室之后,妳看见什么?
凯亚:他在第三床。除了他之外,只有两个病患。星期天通常很安静。
丘诺:那时是几点?
凯亚:一点十五分......一点半。
丘诺:妳为雷陶诺先生做了检查?
凯亚:没有。
丘诺:我换个说法。妳看了这位病患?
(停顿)
凯亚:对不起,妳问我什么?
丘诺:妳今天晚上在急诊室,是不是看了雷陶诺先生?
凯亚:是的,马克也在场。
丘诺:妳说的是马克‧辛恩医师?
凯亚:他是主治医师。妳和他谈过了吗?
丘诺:辛恩医师死了,凯亚医师。他是其中一个受害者。
凯亚:......(听不清楚)
丘诺:可以大声一点吗,麻烦妳?
凯亚:我只是......对不起,妳想知道什么?
丘诺:关于雷陶诺先生,妳还有什么可以告诉我们的?他的情况怎么样?
凯亚:情况?
丘诺:他是清醒的吗?
凯亚:他是清醒的。
丘诺:妳还观察到什么?
凯亚:他很迷惑,很激动。他的颜色看起来怪怪的。
丘诺:什么意思?
(停顿)
凯亚:我得去上厕所。
丘诺:我们先处理完几个问题。我知道妳累了。我保证,我会尽快让妳离开的。
凯亚:妳有孩子吗,丘诺警探?
丘诺:不好意思?
凯亚:妳有小孩吗?我只是好奇。
丘诺:有,我有两个儿子。
凯亚:几岁了?如果不介意我问的话。
丘诺:一个五岁,一个七岁。我只要再问妳几个问题就好。妳觉得妳撑得下去吗?
凯亚:我敢说妳一定想生个女儿,对不对?相信我,拥有一个自己的女儿,那感觉真的很不一样。
丘诺:我们还是聚焦在雷陶诺先生身上,可以吗?妳说他很激动,可以再说得更精确一点吗?
凯亚:精确?
丘诺:是的,他做了什么?
凯亚:他发出很可笑的声音。
丘诺:可以形容一下吗?
凯亚:他喉咙里发出像鸡叫的声音。他在呻吟。看起来好像很痛苦。
丘诺:妳有没有给他吃止痛药?
凯亚:他们给他吃了妥满多(注1)。我想是妥满多。
(注1 Tramadol,乃是一种化学合成的中度至强度之「非麻醉品类止痛剂」。)
丘诺:除了辛恩医师之外,还有谁在?
(停顿)
丘诺:凯亚医师?妳检查雷陶诺先生的时候,还有谁在场?
凯亚:有一个护士。她想让他镇静下来。他心情很不好。
丘诺:还有其他人吗?
凯亚:我不记得了。有个护理员?不,有两个。
丘诺:然后呢?
凯亚:他开始抽搐。
丘诺:妳的意思是,那个病患开始抽搐?
凯亚:是的。
丘诺:那么妳怎么做?
凯亚:我的先生呢?
丘诺:他就在外面。他和妳一起来的,妳不记得了吗?
凯亚:布莱德在这里。
丘诺:对不起,谁是布莱德?
凯亚:是我先生,布莱德‧华格斯特。他在联邦调查局工作。说不定妳也认识他?
丘诺:凯亚医师,妳把我搞胡涂了。和妳一起来的那个人叫戴维‧贤特。他不是妳先生吗?
(停顿)
丘诺:凯亚医师?妳明白我在问什么吗?
凯亚:戴维当然是我的先生,妳怎么会问这么奇怪的问题?这些血是哪里来的?我出意外了吗?
丘诺:不是,凯亚医师。妳原本在医院里。这就是我们正在谈的事。三个钟头之前,急诊室里有九个人遇害。我们想搞清楚发生了什么事。
(停顿)
凯亚:它看着我。它为什么只看我?
丘诺:什么东西看着妳,凯亚医师?
凯亚:它好恐布。
丘诺:什么东西好恐布?
凯亚:它先杀了护士。好多血。像海一样。
丘诺:妳说的是雷陶诺先生吗?他杀了护士?我需要妳讲清楚一点。
凯亚:我好渴。我可以再喝点水吗?
丘诺:再等一下。雷陶诺先生是怎么杀死那个护士的?
凯亚:发生得好快。每个人的动作怎么都那么快?
丘诺:我要请妳集中精神,凯亚医师。雷陶诺先生用什么东西杀死护士?是什么武器?
凯亚:武器?我不记得有武器。
丘诺:那他是怎么办到的?
(停顿)
丘诺:凯亚医师。
凯亚:我动弹不得。它就只是......看着我。
丘诺:有东西看着妳?是房里的其他人吗?
凯亚:他用他的嘴巴。他就是那么做的。
丘诺:妳是说,雷陶诺先生咬那个护士?
(停顿)
凯亚:我怀孕了,妳知道。我就快要生宝宝了。
丘诺:我看得出来,凯亚医师,我知道这样压力很大。
凯亚:我必须休息。我想回家。
丘诺:我们会尽快让妳离开这里。只是请说清楚一点,妳说雷陶诺先生咬了护士?
凯亚:她还好吗?
丘诺:她的头被弄断了,凯亚医师。我们找到妳的时候,妳抱着她的尸体,妳不记得了吗?
凯亚:......(听不清楚)
丘诺:请说大声一点。
凯亚:我不知道妳想干嘛。为什么问我这些问题?
丘诺:因为妳在现场。是唯一的目击者。妳今天晚上看见九个人死掉。他们被撕成碎片,凯亚医师。
凯亚:......(听不清楚)
丘诺:凯亚医师?
凯亚:那些眼睛。好像看进地狱里似的。好像跌进永恒的黑暗。妳相信有地狱吗,警探?
丘诺:谁的眼睛?
凯亚:那不是人。那不可能是人。
丘诺:妳指的还是雷陶诺先生吗?
凯亚:我没办法想这些事。我必须替宝宝着想。
丘诺:妳看见什么了?告诉我,妳看见什么了。
凯亚:我想回家。我不想再谈这件事了。别逼我。
丘诺:那些人是么被杀的,凯亚医师?
(停顿)
丘诺:凯亚医师,妳还好吗?
(停顿)
丘诺:凯亚医师?
(停顿)
丘诺:凯亚医师?
能撑这么久,他觉得很不可思议。没有人操作的情况下,市区电力系统是无法运作的,而以齐特里吉在十九楼看到的情况显示,丹佛市连一个活人都没有了。
这倒也不是说他是孤身一人。
他消磨掉清晨的几个钟头—六月第一周的这个晴朗澄亮的早晨,温度约二十三、四度,而嗜血的怪兽有可能在暮色来临之时蠢动—流连在这幢顶楼豪宅阳台上晒太阳。自危机发生的第二周起,他就占据了这间豪宅。这个地方很大,简直像个空中宫殿,光是厨房的大小就和齐特里吉的公寓一样大。屋主的品味偏向简朴:光滑的皮椅组看起来比坐起来舒服,晶亮的地板是闪烁生辉的灰华石,小张的长毛地毯,以及看起来像浮在半空中的玻璃桌。破门而入竟出乎他意料地简单。齐特里吉拿定主意的时候,半座城市的人已经罹难,或逃亡,或失踪了,警察早就不见人影。他想过要把自己锁在樱桃溪的一幢大宅里,但是基于所见的一切,他希望找个高一点的地方。
这幢顶楼豪宅的屋主他勉强算认识,是店里的常客,名叫华伦‧菲罗。运气不错的是,在情势全面失控的前一天,华伦到店里来为阿拉斯加的狩猎之行采买。他很年轻,对于有这么多身家财产的人来说,是太年轻了一点—也许是华尔街赚的钱,很可能,再不然就是高科技的创投事业。那天,华伦还是像往常一样愉快地东聊西扯,齐特里吉帮他把买好的东西搬到车上。那是辆法拉利,当然。站在车旁,齐特里吉心想:干嘛不去弄块虚荣的车牌,写上「痞子」算了?这个问题必定明明白白写在他脸上,因为齐特里吉心里才刚浮现这个念头,华伦就窘得脸都红了。他没穿平常穿的西装,只套上牛仔裤与胸前印着「史隆管理学院」(注1)字样的T恤。他希望让齐特里吉看看他的车,很明显,可是一旦做了,他便马上领悟到自己有多蠢,竟然对着这个一年很可能赚不到五万(正确数字是四万六)的「户外世界」店经理炫耀他的名车。齐特里吉任由自己默默嘲弄一番—这小子不懂的事可多着呢—而且迟迟不打破沉默,刻意强调。我知道,我知道,华伦坦承,这有点太过分。我从前告诉自己,绝对不要像其他人那样开法拉利。可是老实说,你真该体会一下这车开起来的感觉。
(注1 SLOAN SCHOOL,乃麻省里工学院的五大院校之一。)
齐特里吉从销货单上找到华伦的地址。要搬进来—华伦八成安安全全地在阿拉斯加逍遥—易如反掌,只要在大楼管理办公室里找到正确的那一把钥匙,插进电梯面板的钥匙孔,搭到十八楼,进到顶楼豪宅就行了。他放下行李。一个装衣服的拉杆箱、三箱武器、一部手动收音机、夜视望远镜、照明弹、急救箱、几罐漂白水、一具用来封死电梯门的电焊机、附有手提卫星碟的可靠笔电、一箱书,以及够撑上几个月的粮食和水。他所在的这个阳台位在大楼西侧,和整个墙面等长,从这里可以望见一百八十度的景观,俯瞰二十五号州际公路与丹佛高于海平面一哩的平原(注2)。他在阳台的两端都装上附有行动侦测器的摄影机,一部照着街道,一部对准大街对面的那幢大楼。他想这样可以拍到不错的镜头,但是这值回票价的镜头里是货真价实的杀戮情况。他选来执行这项任务的是雷明顿点三三八口径的七○○P手动栓式机枪—兼具准确度与杀伤力,可以瞄准三百码外的目标。他在枪上装了数字红外线影像镜。利用这副望远镜,他可以单独瞄准目标,其余的,就交给架在阳台边上的步枪来完成。
(注2 Mile High,丹佛别名「哩高城」,因为高于地平面一哩。)
第一个晚上,一丝风也没有,只有四分之一的的月亮照耀大地。齐特里吉干掉七只—五只在大街上,一只在对面大楼的屋顶,还有一只在一楼那家银行的窗户里。最后这一只让他名扬天下。这只东西,或吸血鬼,不管叫什么—法定名词是「受感染者」—在齐特里吉的子弹射穿它胸前的致命部位时,正盯着镜头看。上传到YouTube之后,不到几个钟头,影片就传遍全世界。到了早上,所有重要的新闻媒体都播出了这段影片。这人是谁?每个人都想知道。这个独自据守在丹佛高楼上,执行疯狂自杀任务的无畏男子是谁?
于是这个封号也就诞生了:丹佛最后一人。
打从开始,他就认定自己迟早会被干掉,中央情报局,国家安全局,或是国土安全部。他掀起了漫天波涛。对他有利的是,想干掉他的人也得到丹佛来才能斩草除根。事实上齐特里吉的IP地址无法追踪,经由一连串错综复杂的匿名服务器运作,指令每夜更新。这些服务器大部分都位在海外,像俄罗斯、中国、印度尼西亚、以色列、苏丹,都是想斩草除根的联邦机构不容易触及的地点。他的影音部落格—首日就有两百万笔点击—有超过三百个镜站载点,而且还持续增加。不到一个星期,他就成为众所周知的全球现象。推特、脸书、Headshot、Sphere:他连动一根手指都不必,一幅幅影像就传上天际。他的某个粉丝网站就有超过两百万人订阅,在E-Bay拍卖网上,印着「我是丹佛最后一人」的T恤卖得像煎饼一样火红。
他父亲以前老是说儿子啊,人生最重要的就是有贡献。谁想得到,齐特里吉的贡献竟然是在病毒最前线上传影音档?
然而世界还是持续运转。太阳依旧照耀。西方,山峦对人们的离去,只耸了耸嶙峋崎岖的山肩。有一段时间,烟好多—整个街区烧成平地—但都已经过去了,徒留一目了然到怪异程度的荒凉。夜里,一块块黑暗的区域嵌满城市,但是除此之外,还是有灯光扫去阴霾。闪烁的街灯,霓虹灯闪亮的加油站与便利超商,以及等候主人归来的门灯。齐特里吉在阳台戒备的时候,十八层楼底下的那盏红绿灯,还是尽责地由绿转黄再转红,然后又亮起绿灯。
他并不孤独。孤独早就离他而去了,很久很久以前就不见了。他三十四岁,体重比他自己的理想来得重一些—因为腿的关系,他很难减掉体重—但还是很强健。他以前结过婚,很多年前。那段婚姻在他的回忆里,是二十个月性爱过度、幸福美满的生活,以及紧接着同样二十个月的咆哮嘶吼,互相叫骂,直到最后整个关系像巨石沉没,他最庆幸的是这段婚姻没有留下孩子。他对丹佛并没有什么特别的情感牵绊或个人因素,退伍之后,这里就是他落脚的地方。大家都说获颁勋章的退伍军人找工作不容易,这八成也是事实。可是齐特里吉并不急,他花了大半年的时间在阅读。刚开始是读普通的东西,警探小说、惊悚小说,最后开始读起更有内容的书,像是《出殡现形记》、《战地钟声》、《顽童流浪记》、《大亨小传》。他花了一整个月的时间读梅维尔,沉浸在《白鲸记》的世界里。这些书大半是他觉得自己该读的书,或在求学时期错过的书,可是大部分的书他都是真心喜欢的。坐在静寂的小套房公寓里,心思沉浸在其他人的人生与时代的故事里,彷佛干渴多年之后酣饮甘泉。他甚至在小区大学里注册了几门课,白天在「户外世界」工作,夜里和午餐时间读书、写报告。书页的字里行间有某种力量,让他对很多事情的感觉可以好一些,宛如一艘救生艇,让他可以在黑暗记忆再次铺天盖地袭来之前得以抓住。在心情比较好的日子里,他甚至还可以想象自己就这样持续下去。微不足道,但可以过得下去的人生。
紧接着,无须赘言,世界末日就来了。
电力告罄的这个早晨,齐特里吉上传完前一夜的影片,坐在露台上,读狄更斯的《双城记》—英国律师雪尼‧卡顿正在表白自己对露西‧曼奈特永志不渝的爱,但露西却是无可药救的理想主义份子查尔斯‧丹尼的未婚妻。他心中掠过一个念头:要是可以来一碗冰淇淋,这个上午就十全十美了。华伦这间大厨房,足以用来供应一家五星级餐厅所需,却很令人意外的几乎可以说是空无存粮,而且齐特里吉很久以前就把堆在大冰箱里那些装着腐坏餐点的外带餐盒给扔了。可是这家伙显然无法抗拒「班杰利」的巧克力焦糖布朗尼冰淇淋,因为冰箱里堆满了这东西。没有香蕉巧克力脆片口味,没有酒酿樱桃,没有焦糖巧克力,甚至没有最普通的经典香草口味。只有巧克力焦糖布朗尼。齐特里吉想到以后好一段时间吃不到冰淇淋,就很希望有多一点口味,不过,在罐头汤和饼干之外,还能有其他东西可吃,其实也没什么好抱怨的了。他把书摆在椅子扶手上,起身穿过拉式玻璃门,走进屋里。
一走进厨房,他就察觉到不对劲了,只是这感觉隐隐约约,并没有特别指向哪个东西。直到打开冰淇淋盒,把汤匙插进已经融化,变得软绵绵的巧克力焦糖布朗尼里,他才恍然大悟。
他试试电灯开关。没有动静。他走过整幢屋子,到处试开灯和开关。全都一样。
在客厅正中央,齐特里吉停下脚步,深吸一口气。好吧,他想,好吧。这是早就意料到的事。要说意外,也只是竟能撑得这么久。他看一眼手表,上午九点三十二分。日落大约是下午八点多。他还有十个半钟头来准备滚蛋。
他匆匆收拾了一袋装备:高蛋白能量棒,瓶装水,干净的袜子和内衣,他的急救箱,一件保暖的外套,一把牙刷,一个刮胡刀。有那么一会儿,他想带《双城记》一起走,可是似乎太不切实际了,于是只能略带遗憾地把书摆到一旁。他在卧房里穿上排汗T恤和工作裤,加上一件狩猎背心,套上高筒登山靴。他思索了好几分钟,考虑要带哪些武器,最后决定带一把猎刀,两把葛鲁格十九手枪,以及一把枪柄可折迭的波兰改造AK步枪:不管射程远近,这把枪的用处都不大,但是如果是近身接触,它就很管用,所以他预期会派得上用场。两把葛鲁格牢牢绑在枪带上,交叉挂在身上。他在背心口带里装满子弹匣,折起AK的枪柄,扛起背包,回到露台上。
这时他才注意到街上的红绿灯。绿,黄,红,绿,黄,红。这有可能是意外,但是他很怀疑。
他们找到他了。
绳子绑在屋顶的排水管上。他踏进垂降带里,扣紧,健全的那条腿先跨过栏杆,然后才是那条瘸腿。高度对他来说不成问题,但他还是没往下看。他在阳台边上,面对着顶楼豪宅的窗户。远远的,他听见直升机飞近的声音。
「丹佛最后一人」,广播完毕。
用力一推,他就腾空了,身体离开阳台,开始往下降。一层,两层,三层,绳索平顺地滑过他手里,他降落在四层楼之下的公寓阳台。左膝一阵熟悉的刺痛往上窜,他咬紧牙关,把痛楚逼走。直升机越来越近,螺旋桨震耳欲聋的声音传过大楼。他解开垂降带,拿出一把葛鲁格,开了一枪,把阳台的玻璃门射得粉碎。
公寓里有股臭味,很像密封了一整个冬天的船舱。厚重的家具,镶金边的镜子,壁炉上一张以马为主题的油画。不知哪里传来东西腐坏的恶臭。他穿过静悄悄的空间,连看都没看一眼。在门口,他停下脚步,把探照灯装到AK步枪上,然后走出玄关,朝楼梯走去。
法拉利的钥匙在他口袋里。那辆车停在大楼地下车库,距此十六层楼。齐特里吉用肩膀顶开楼梯门,用AK的灯光飞快上下扫了一圈。没问题。他从背心口袋掏出一枚照明弹,用牙齿旋开塑料顶盖,露出启动钮。啵的一声,照明弹迸出四射的火花。齐特里吉拿远一些,瞄准,丢出。底下有没有东西,他马上就会知道。他的目光紧随着照明弹拖着一长条烟雾往下坠。在底下某处,照明弹撞上栏杆,失去踪影。齐特里吉数到十。什么都没有,完全没有动静。
丢了三颗照明弹之后,他已走到底层。通往车库的厚重铁门有一根推杆,还有一小块强化玻璃。地板上满是垃圾:易拉罐,糖果包装纸,食物罐头。一床乱糟糟的铺盖,以及一堆发霉的衣物,显示曾经有人睡在这里—躲在这里,像他一样。
齐特里吉来到大楼的那天,曾经侦察过停车场。法拉利停在靠近西南角的地方,大约有两百呎远。他当初或许应该把车移到比较靠近门口之处,但是他花了三天的时间才找到华伦的钥匙—谁会把车钥匙收在卧房的抽屉里呢—而那时,他已经把自己好好地锁在顶楼上了。
钥匙上有四个按钮:两个是开关门的,一个是警报器,还有一个,他希望是摇控启动。他先按下这个钮。
车库深处传来尖锐的哔一声,接着就响起法拉利低沉的引擎声。又一个失误,法拉利面墙停放。他早该想到的。这会减慢他逃脱的速度,如果车子面朝外,车头灯还能让他可以更清楚看见车库里的情况。透过车库门那块小小的玻璃,他只能看见远远的地方有灯光闪烁,车就停在那里,彷佛有只猫在暗处喵喵叫。车库其余的区域都笼罩在黑暗之中。那些被感染的家伙喜欢吊在东西上:天花板的梁架、管线,任何表面有触感的东西,即便是最微细的纹理都可以。病鬼来袭时,都是从上方出现。
是该拿定主意的时候了。要再丢几颗照明弹,看看结果如何?悄悄溜过暗处,寻求掩护?还是推开门,拔腿就跑?
他用力把门一推,拔腿就跑。
离法拉利还有一半的距离时,第一只病鬼跳到他后面。齐特里吉没有时间转身开枪,只能继续往前跑。膝盖剎时像火焰燃灼,锥心刺骨的剧痛直透骨子里。他隐隐感觉到有东西苏醒了,这车库就要醒过来,活起来了。他拉开法拉利的车门,把AK和背包丢进前座,然后上车,关门。这辆车的底盘很低,让他觉得好像坐在地上似的。仪表板上满是神秘的仪表和开关,像宇宙飞船那样闪闪发光。少了一个东西。排档杆在哪里?匡当一声,有个东西遮住了齐特里吉的视线。那只病鬼跳到引擎盖上,像只爬行动物那样蜷起身体。在彷佛凝结的这一瞬间,病鬼冷冷地打量他,像捕食者端详猎物。病鬼全身赤裸,却戴了一只手表,厚得像个冰块,闪闪发亮的劳力士。华伦?齐特里吉心想,自己帮他搬东西上车的那天,华伦就戴了一只这样的表。华伦,老兄,是你吗?如果是的话,我得请教一下,这东西到底要怎么开啊?
这时,他的指尖摸到方向盘下方有两根操纵杆。换档拨杆。他早该想到了,右边加档、左边低档,就像摩托车一样。倒文件应该是仪表板上的某个按钮。
有R的那一个,天才。就是这个钮。
他按下按钮,加油门。太快了。车轮吱嘎一声,法拉利往后冲,撞上水泥柱。齐特里吉先是整个人往后倒在座位上,接着又往前一冲,撞在厚厚的侧车窗玻璃上,发出砰的一声。他的脑袋好像有根旋转的叉子那样叮当响,眼前有无数银光跳跃闪烁。好有趣喔,这些银光不只有趣,而且很漂亮,但是脑袋里有另一个声音响起,告诉他如果沉溺于这个景象,就算只是一会儿,就会没命。从引擎盖上滚落的那只病鬼已经从地上站了起来,不必怀疑,那家伙一定会想办法撞穿挡风玻璃来抓他。
病鬼的胸口出现两个红点。
如小鸟一般敏捷的,那病鬼的目光从齐特里吉身上转开,飞快跳到冲出楼梯门的士兵身上。齐特里吉转动方向盘,抓住右边的拨杆,启动传动器,开始加速。车子往前猛冲,速度突然大增,就在整个人倒进座椅里的这一瞬间,他听见自动武器开火的声响。他还以为车子又失控了,但车子却马上直直往前开,车库两旁的墙面飞快后退。那些阿兵哥只为他争取到一点点时间。齐特里吉飞快瞄一眼后照镜,在后车灯的光线里看见一具人体爆开,炸成碎片。看不见另一个阿兵哥的身影,如果要他猜,他会说那家伙肯定也死了,变成血肉模糊的碎片。
他没再回头看。
通往地面的车道口在两层楼之上,位在车库的另一端。齐特里吉转过第一个转角的时候,引擎呼啸,轮胎吱叫,又有两只病鬼从天花板跳下来,落在他前方。一只被他的车轮碾过,发出湿答答的压碎声,但是另一只跳到快速行驶的法拉利车顶,像跨栏选手那样不停跳着。齐特里吉不由得惊叹,甚至有些佩服。他念书的时候学过,人无法用手抓住苍蝇,因为苍蝇的时间和人不一样。在苍蝇的大脑里,一秒钟是一个钟头,一个钟头就是一年。就像受感染的病鬼一样、像身在时间之外的生物一样。
到处都是病鬼,从各个藏身之处跑了出来。他们被饥饿逼得发狂,纷纷像要自杀似地扑到车上来。他撞上他们,肢体四处飞散。那些丑恶扭曲的脸庞贴在挡风玻璃上,然后被甩开,掉落,消失。齐特里吉煞车转弯,甩尾转过光滑的水泥墙角,减速的力道让车顶那只病鬼滚到引擎盖上。是个女人,身上穿的似乎是新娘礼服。她四肢摊开趴在挡风玻璃上,手指抠进玻璃底边的缝隙里,嘴张得非常之大,露出一圈鲜血斑斑的尖利牙齿,喉咙底部挂着一个小小的金坠子。很遗憾啊,妳的婚礼。齐特里吉一面想,一面举起枪,架在方向盘上稳住,透过挡风玻璃开了一枪。
他快速转过最后一个弯角,前面出现一道金色的昼光指引方向。齐特里吉以七十哩的时速冲上车道,还不断加速。出口被一道铁门封住了,但这道门似乎不怎么牢靠,什么都挡不住。齐特里吉瞄准方向,用力踩下油门,往前冲去。
猛力撞击。法拉利腾空飞起,整整两秒钟的时间,彷佛持续到永远似的。车子飞冲到阳光里,轰的一声,在震得人骨头都要碎了的轰然巨响声中,落到柏油路面上,底盘火光四溅。终于自由了,但他又面临另一个问题:没有东西可以阻挡他,眼看着就要撞进对街那家银行的大厅里了。车子颠簸冲过分隔岛时,齐特里吉踩下煞车,猛地往左转,准备好要迎接撞击。结果没必要。随着煞车皮吱吱响,轮胎卡紧,停住了。等回过神来,齐特里吉发现自己已经开上大街,驶进春日的早晨。
他不得不承认。华伦那天是怎么说的?你真该体会一下这辆车开起来的感觉。
说得真是一点都没错。齐特里吉这辈子还没开过像这样的东西呢。
但也不只是那些星星。现在有了光—柔和的一道金光在他脸上流连。一条条阴影掠过,像纸风车那样转动的灰色光影。而且这光还有声音,像动脉,像心跳,配合着转动的节奏,砰砰砰。葛瑞张眼望着,这不可置信的灰色光芒;他的意识里悄悄浮现了一个念头,他所看见的就是上帝。那光是高居天堂的上帝,掠过水面,宛如窗帘的下摆,拂过世界的脸庞,轻轻触摸,祝福祂的子民。这意识如花怒放,甜蜜的感觉充塞葛瑞胸臆。如此喜悦!如此的理解与宽恕!这光是上帝,而上帝是爱;葛瑞只需要踏进去,踏进这光,感觉这永恒的爱。声音响起—
时间到了,葛瑞。
到我这里来吧。
他感觉到自己起身,飘了起来。他飘起来,天空展开翅膀迎接他,带他进入那道光里,亮得简直难以忍受。那光芒眩目欲盲,抹灭一切,彷佛尖声嘶吼,他自己的尖声嘶吼。
葛瑞,浮上天空;葛瑞,重生再起。
张开眼睛,葛瑞。
他听话照做,张开眼睛。视线慢慢聚焦。一个暗色的东西,很讨人厌地在他的脸孔上方转动。
是个吊扇。
他眨眨眼,眨掉眼前的黑影。一种苦苦的味道,很像潮湿的灰尘,黏在他的口腔内侧。他躺着的这个房间,弥漫着百分之百的连锁汽车旅馆气氛—破损的床罩,便宜的发泡枕,底下塌陷的床垫,头顶上像爆米花的天花板,以及窜进鼻孔里那一再循环、过度使用的空气味道。他脑袋空空的,像个漏水的水桶;身体是无形无状的一滩东西,像动物胶般糊成一团。就连要动一下头,彷佛都要耗费超乎他能力所及的力气。透过窗帘射进来的浓稠黄光,照亮了这个房间。在他脸孔上方,风扇转啊转的,在底座上摇摇晃晃,老旧的承轴发出规律的嘎嘎声。这画面让他觉得很刺眼,就像鼻子闻到嗅盐的感觉一样,但他却还是无法转开视线(是不是有规律的节奏声,在他梦里?有道亮光,让他飘起来?可是他已经不记得了)。
「很好,你醒了。」
坐在另一张床床沿垂着眼睛看他的,是个男人。一个温和的小个子男人,身体紧紧裹在连身工作服里,活像条灌香肠。那是挪亚计划的非军职雇员,也就是清洁工。和葛瑞一样,工作是清理大小便,备分磁盘驱动器,没日没夜地监视那些荧光棒,慢慢地疯掉;性侵犯是首选,被鄙视也被遗忘,没有任何历史,也没有人在乎的人,肉体因荷尔蒙而变得柔软,心灵与精神都像流浪狗一样被阉割。
「我以为吊扇有用呢。老实告诉你,我连看那东西一眼都不行。」
葛瑞想回答,但是没办法。他觉得舌头像被烤过一样,彷佛抽了十亿根香烟。他的眼前又是一片水蒙蒙,可恶的头像要裂开似的。他已经好多年没灌酒了,一次顶多喝一瓶啤酒—吃了那些药,你整天都昏昏欲睡,对任何事情都没有兴趣—但是葛瑞还记得宿醉是怎么一回事。就和他现在的感觉一模一样。彷佛是天底下最严重的宿醉。
「怎么回事,葛瑞?舌头被猫吃了?」那人咯咯笑了起来,觉得自己讲的笑话很有趣。「真好笑耶,你知道。在这个情况之下,我竟然想来点鞑靼生猫肉。」他转头看葛瑞,眉毛挑成弧形。「别一脸惊吓的样子嘛。你会明白我的意思的。要花个几天工夫,接着效果就出来了,非常强的效果。」
葛瑞想起这人的名字了:义格纳西欧。葛瑞记忆中的那个义格纳西欧年纪比较大,比较苍老,额头肥厚多皱纹,毛孔粗大得彷佛可以停进一部车,而下颔活像巴塞特猎犬垂着赘肉。眼前这个义格纳西欧健康粉嫩—是真的粉嫩,脸颊红润,皮肤光滑似婴儿,眼睛闪亮如锌。连头发看起来都变年轻了。但是他绝对就是那个人,从他身上的刺青就看得出来,那个监狱纹身,有点模糊的蓝色刺青,一条披着斗篷的蛇从工作服开敞的领口爬上他的脖子。
「这是哪里?」
「你这个人真逗耶,知道吗?我们在红屋顶。」
「在哪?」
他哼了一声。「在他妈的红屋顶啦,葛瑞。你以为呢,他们会送我们去住丽池饭店啊?」
他们?葛瑞想。他们是谁?义格纳西欧说的「送」又是什么意思?为什么要送?这时葛瑞突然注意到义格纳西欧手里抓了个东西。一把手枪?
「老义,你手里拿那个东西干嘛?」
义格纳西欧懒洋洋地举起枪,枪身很长的点四五手枪,皱起眉头。「显然是没干嘛。」他偏着头朝门口的方向点了一下。「原本那边还有其他人在。可是他们都走了。」
「什么人?」
「少来了,葛瑞。你认识那些人的。瘦巴巴的那个乔治。还有那个艾迪什么的。以及留马尾巴的那个裘德。」他的目光越过葛瑞,望向窗帘。「老实告诉你,我从来就不喜欢他。我听说过他干的事,我不是爱道人是非,可是那家伙啊,真是不折不扣的变态。」
义格纳西欧说的是其他的清洁工。他们全都在这里干嘛?他又在这里干嘛?那把枪可不是个好兆头,可是葛瑞一点都想不起自己为什么会在这个地方。他记得的最后一件事是自己在营区的食堂里吃晚饭,汤汁浓稠的红酒炖牛肉,配上焗烤马铃薯和青豆,再加上一瓶能去掉这些食物味道的樱桃可口可乐。这是他最喜欢的餐点,他向来很期待吃红酒炖牛肉。虽然这时一想到那浓腻的味道,胃里就涌起恶心的感觉,胆汁冲上喉咙。他花了好一晌工夫,才有办法继续呼吸。
义格纳西欧不太在乎地拿枪朝门口一挥。「你想看的话就自己去看看吧。可是我很肯定,他们都走了。」
葛瑞吞了吞口水。「走去哪里?」
「看情形啰。到他们该去的地方去。」
葛瑞一头雾水,甚至连要问什么问题都不知道。虽然他很确定,答案一定不会是他喜欢听的。或许最好安安静静躺着。他希望自己没做了什么可怕的事,像以前那样。那些个属于旧葛瑞的日子。
「好吧,」义格纳西欧清清喉咙说:「既然你醒了,我想我最好上路了,眼前还有好长一段路要走呢。」他站起来,交出手上的枪。「拿去吧。」
葛瑞有点迟疑。「我要这把枪干嘛?」
「以防万一,你知道的,万一你想杀了自己。」
葛瑞吓呆了,不知道该如何回答。他最不想要的东西就是枪。要是有人发现他身上带枪,肯定会把他送回牢里。看他没伸手接武器,义格纳西欧把枪摆在床头柜上。
「反正呢,想想吧。只要别像我这样拖拖拉拉就好了。拖得越久,就越难。你看看我现在的困境。」
义格纳西欧走向门口,又回头打量屋里最后一眼。
「我们真的干了。我告诉你,免得你纳闷。」他深吸一口气,鼓起脸颊,呼出气来,仰望天花板。「好玩的是,我真的不知道我到底做了什么,竟然会落到这个下场。我没这么坏,不是真的这么坏。有一半的事我都不是有心的,只是因为我天生就这样。」他看着葛瑞,眼睛有着一层朦胧的泪水。「精神医师向来都是这么说的。义格纳西欧,你天生就是这个样子。」
葛瑞想不出来要说什么。他有时候会脑袋空空,这会儿八成也是。义格纳西欧脸上的表情让他想起以前在毕维尔认识的几个牢友,那些因为在牢里待得太久,变得像老电影里面的殭尸的家伙—一无所有,只能沉溺于往事,而放眼前方,依然只有无限延伸的空无。
「算了,真他妈的。」义格纳西欧抽抽鼻子,用手背抹了抹。「抱怨这些没用啦,自己做的事就要自己担。想想我说的话,好吗?后会有期啦,葛瑞。」敞开的房门咻一下映进满满的亮光,他走了。
这是怎么回事?葛瑞一动也不动地躺在床上,躺了好长一段时间,天旋地转,彷佛一只在冰上旋转的光滑轮胎。他有点搞不清楚自己是醒了,还是在睡。他重新思索这一个个事实,想让心思有个可以聚焦的重点。他躺在床上。这张床是在名叫「红屋顶」的汽车旅馆里。这间汽车旅馆在科罗拉多的某个地方,大概是,如果他没走得太远的话。窗户射进来的光线让他知道现在是上午。他显然没有受伤。过去二十四小时,可能多一些或少一些,但不太可能超过一天,他一直不醒人事。
他之前不得不离开那个地方。
他用手肘撑起身体。这房间有汗水和香烟的臭味。他的工作服污渍斑斑,膝部已经磨损,脚上没穿鞋。他动动脚趾,关节喀啦喀啦响。一切似乎都很正常。
不过想想看,他难道没觉得自己比以前更好吗?不只更好,而且是好得多了。头痛和头晕都没有了。视线变清晰了。四肢感觉更结实强壮,充满无穷的清新活力。他嘴里还是有臭味—得先想办法找把牙刷或口香糖—但是除此之外,他觉得好极了。
他双脚踏地。这房间很小,只够塞得下两张罩着橘褐交织床罩的床和一张摆电视的小桌子。拿起选台器按下开关,电视屏幕却只有一片蓝色,发出很像电话拨号的声音。他开始转台,那些电视网,CNN,战争频道,公共频道全都只有一片蓝。算了,早就预料到了。他得告诉旅馆经理。虽然就他回忆所及自己并没有付房钱,而他的钱包在好几个月之前,当抵达营区的时候就被没收了。
营区,葛瑞想,这两个字宛如巨石,直坠进他的胃里。姑且不论其他事情的真假虚实,自己肯定是有麻烦了。你不能这样说走就走。他记得那两个不告而别的清洁工,杰克和山姆,记得理察兹有多火大。说得含蓄些,那家伙绝对不是你想惹恼的人,只要被他瞄上一眼,葛瑞的肠子就打结。
说不定这就是清洁工逃跑的原因。说不定他们怕的就是理察兹。
他突然觉得很渴—渴得快要抓狂,彷佛已经好多天没喝水似的。在浴室里,他把头塞到水龙头底下,拚命灌水,让水流得满脸都是。慢一点,葛瑞,他心想,再这么灌水,你会吐的。
来不及了,水像汹涌的波涛灌进胃里,等回过神来,他已经跪在地上,抓着毛巾架,吐出肚子里的水。
好吧,真是蠢。他不能怪别人,只能怪自己。他继续跪了好一会儿,等待恶心的感觉过去,闻着自己呕吐物的味道—大部分是水,但最后有一团团黏软如蛋黄的东西,无疑是还未消化的红酒炖牛肉。他一定也还为了什么原因而紧张,因为他的耳朵嗡嗡响:隐隐约约近乎在耳下的嗡响,宛如有个微小的引擎在头颅深处转动。
他奋力站起来,把呕吐物冲下马桶。在镜柜上,他看见一小瓶漱口水和肥皂、乳液一起摆在个小盘子上,都原封不动。他喝下一大口,去除掉嘴巴里的味道,灌得很用力,也很大口,让漱口水都溅到皮肤上了。接着,他照镜子。
葛瑞的第一个念头是,一定是有人和他开玩笑。一个精心设计,不好笑,也很不可思议的玩笑,用窗子偷偷代替镜子,然后安排另一个人站在窗后—一个年轻许多,也好看得多的人。他有股强烈的冲动,想伸手触摸这个影像,所以也真的伸手了,镜里的那个人精准地模仿他的一举一动。搞什么鬼?葛瑞想,接着就说出口:「搞什么鬼?」镜里的那张脸瘦瘦长长、皮肤光洁、很有魅力。头发浓密地盖住耳朵,颜色是深栗色。他的双眼清澈明亮,真的闪闪发光。葛瑞这辈子从没这么好看过。
吸引他目光的不只是这张脸。还有脖子上的痕迹。他往前靠,略扬起头。两条像小珠子般的对称凹痕,约略排成圆形,圆形的上端靠近他的下巴,下端则贴近锁骨的弯处。这伤口带点粉红,彷佛才刚愈合。到底是怎么弄的?小时候,他曾经被狗咬过,那伤口就和现在这个差不多。那是一只收容所领来的老杂种狗,但葛瑞很爱这只狗,因为牠是属于自己的,直到那只狗咬了他的手—毫无来由,葛瑞只不过是要给牠一个小面包吃。爸爸把牠拖到院子里。两枪,葛瑞记得清清楚楚,第一枪带来了凌厉的惨叫声,第二枪则让牠永远沉寂。那只狗的名字叫巴斯特。葛瑞好多年没想到过牠了。
但是脖子上的这个东西这是什么时候弄的?好熟悉的感觉—有种似曾相识的感觉,彷佛这段回忆始终被收在心中某个错误的抽屉里。
葛瑞,你不知道吗?
葛瑞从镜子前转身。
「老义?」
沉默。他回到卧房里,打开衣柜,还跪下来看床底下。什么人都没有。
葛瑞,葛瑞。
「老义,你在哪里?别吓我了。」
你不记得了吗,葛瑞?
他身上有点不对劲,非常不对劲。他听见的不是老义的声音。这声音在他脑袋里。他视线所及的一切东西表面,似乎都有着生命力跳动。他揉揉眼睛,结果却只有更糟。他好像不只看见那些东西,还同时摸到、闻到、尝到,彷佛脑袋里的线路搭错线了。
你不记得......垂死?
就在这时,他全想起来了。记忆彷佛一枝箭,射穿他的胸膛。那隔离舱房流荡如水的蓝色,缓缓开启的门;零号在他上方,伸展开庞大可怕的身躯;零号的颔颚贴在他脖子弯处的感觉,还有那穿皮刺肉的牙齿咬合,尖利的一整排牙咬在另一排上;零号离开了,留下他一个人,警报器震天价响,枪炮轰隆,垂死之人的嘶喊;他跌进地狱里,见到地狱,到处都是血,溅在墙壁和地板上,还有恐怖的残骸,散布着断手断脚和内脏支离破碎的躯干,宛如屠宰场;黏稠的动脉血从摀住喉咙伤口的手指间迸出来;他发出的咻咻呼吸声;他在地板上滑行好久,黑暗包围着他,眼前天旋地转,接着,就结束了。
噢,天哪。
到我这里来,葛瑞。到我这里来。
他冲出房间,阳光刺痛他的眼。太疯狂了,他疯了。他像只庞大笨拙的动物,跑过停车场,看不见,也没有方向,双手紧紧摀着耳朵。停车场上有几部车,随意停放,好几辆的车门都敞着。但是处在狂热状态的葛瑞却没能意会到这个事实,甚至也没能注意到其他恐怖的细节—旅馆粉碎的前窗,高速公路上没看见半辆汽车驶过,对街的加油站空荡荡的,窗上一抹血红,有具尸体软趴趴靠在加油机上,彷佛在打盹;诡异的麦当劳,椅子、桌子、蕃茄酱包、快乐儿童餐玩具,以及各种肤色、各种年龄的顾客都被猛力抛出窗户;两哩外那座还在燃烧的连结车休息站残骸冒出化学烟雾。还有鸟,一大群黑色的鸟如乌云盘旋,乌鸦、渡鸦、秃鹰,这些食腐鸟类懒洋洋地在头顶上盘旋。这一切彷若恐怖大战战后的场景,沐浴在无情的夏日阳光里。
你看见了吗,葛瑞?
「别说了!闭嘴!」
他绊到某个软软的东西。脚边有某种有机的,软软的,湿润的东西,害他双手双脚着地,在柏油路面上往前滑。
看看我们所创造的世界。
他紧紧闭上眼睛,用力喘气。他不必看也知道,那软软的东西是具尸体。拜托,他不确定自己是在对谁说话,甚至也不知道自己在说什么。是对他自己。对他脑袋里的声音。对上帝,他一向不太相信,但现在却一心想相信的上帝。不管我做了什么,我都很抱歉。对不起,对不起。
等他终于睁眼,所有的希望都破灭了。这是一具女人的尸体。她脸上的皮肉紧紧陷进骨头里,所以很难看出她几岁。她身穿运动裤,以及一件领口镶粉红蕾丝的T恤。葛瑞猜她原本大概在床上,跑出来外头看看是怎么回事。她摊开手脚趴在路面,肩背扭曲。苍蝇在她身上嗡嗡叫,在嘴巴和眼睛里飞进飞出。一条手臂伸长摊在路面上,手掌朝上;另一条手臂折起来压在胸部下面,指尖摸着脖子上的伤口。不是刀伤,也不是切伤,不是那么干净整齐的伤口。她的喉咙被咬了,咬得穿肉见骨。
她不是唯一的一个。葛瑞的视野变宽广了,宛如照相机高高照见整个场景。在他左边二十呎外,一辆雪佛兰小货卡敞开驾驶座的门,停在那里。一个身穿西装裤与吊带的胖男人被拖出座位,身体一半垂在车外,一半还在车里,上下颠倒挂在脚踏板上,他的头已经不见了,不知在什么地方。
旅馆门口附近有更多尸体。严格来说,并不是尸体,说是布满人体零件的区域或许更为贴切。一名女警从警车下来的时候被开腔剖肚。她的背抵在保险杆上,枪还抓在手里,胸口像风衣前襟那样敞开。一个身穿亮紫色运动服,脖子上的金链子够塞满海盗藏宝箱的男子被倒吊起来,躯干高挂在枫树树枝上,活像一只风筝,下半身丢在一辆宝石黑奔驰的引擎盖上,脚踝交迭,彷佛他的下半身并不知道自己的上半身已经不见了。
这时,葛瑞知道自己已经接近恍惚状态了。眼睛看着像这样的东西,你不可能还有任何感觉。
不管最后动手的人是谁,那人都已经不在了。两辆车,一部本田雅哥和一部克赖斯勒乡野,在出口附近正面相撞,车头像手风琴的风箱那样凹陷进去。本田的驾驶从挡风玻璃被抛了出来,但车子除了车头之外,似乎完整无缺。而克赖斯勒休旅车却像被洗劫过,车门扯掉了,宛如飞盘,掉落在停车场的另一头。敞开的车门旁边,一堆乱七八糟东西落在路面上—手提箱、玩具、一大袋纸尿布—还包括一具俯卧的女尸。离那女人伸长的手臂不远处,有个歪倒在地的婴儿摇篮。空的。那婴儿呢?葛瑞想。
接着:噢。
葛瑞选择小货卡。开奔驰其实也无所谓,但他觉得开小货卡比较合理。他自己有辆雪佛兰货卡,在此刻似乎已无足轻重的那段人生里。开小货卡的感觉很熟悉。他抬下那个没头的驾驶,放在路面上。实在很恐怖,没办法把头还给这个可怜的家伙。把没头的他留在这里,似乎很不应该。可是放眼望去不见他的头,而且葛瑞也已经看够了。他四下找合脚鞋—13EEE号,不管零号对他做了什么,都没让他的脚缩水—最后在开奔驰的那个家伙脚上,找到一双软皮便鞋。这双意大利小羊皮做的鞋,柔软得像奶油似的,脚趾部位有点紧,但幸好像这样的皮鞋是有弹性的。他坐上小货卡,发动引擎。油箱里的油还有四分之三,葛瑞盘算,这应该够他撑过前往丹佛的大半路程。
开车之前,葛瑞突然有个念头一闪,于是把车停好,回到旅馆房间里。他把手枪拿得离身体远远的,回到车上,收进置物箱里。就这样,只有一把枪为伴,他发动小货卡,上路了。
我走了以后,记得要吃饭,因为你有时候会忘记。每隔一天就要洗澡。牛奶在冰箱里。幸运符早餐谷片在柜子里。冰箱的汉堡炖菜要加热。用三百五十度热一个钟头,弄好之后就关掉烤箱。要当乖孩子,丹尼。我永远爱你。我只是没办法再害怕了。爱你。妈妈。
她把字条留在餐桌上,用胡椒盐罐压住。丹尼喜欢盐,讨厌胡椒,因为会害他打喷嚏。已经过了十天—丹尼知道,因为他每天早上都在日历上作记号—纸条还留在桌上。他不知道该拿它怎么办。这个家里闻起来有股可怕的味道,很像浣熊或臭鼬在这里出没了好多天一样。
牛奶也坏了,因为没有电,所以牛奶喝在嘴里酸酸的,温温的,味道很怪。他试过用水龙头里的水泡幸运符谷片,但是泡起来不一样,没有什么东西是一样的。所有的东西都变得不一样了,因为妈妈在卧房里。夜里,他坐在自己漆黑的房间里,关紧房门。他知道妈妈把蜡烛收在哪里,就在水槽下的柜子里,也就是妈妈摆那瓶她紧张时会喝的伏特加的地方。可是他不知道火柴在哪里,那是列在清单上的东西。也不能算是真的清单啦,就只是他不能做的事或不准碰的东西。例如烤面包机,因为他会不停把按钮按回去,害吐司烤焦。例如妈妈床头柜里的手枪,因为那不是玩具,会射到自己。例如巴士上的女生,她们会不高兴,然后他就不能再开十二号车了,那可惨了。对丹尼‧察伊斯来说,那就是天底下最惨的事了。
没电,就表示没电视可看,所以他也就不能看汤马士。汤马士小火车是小小孩看的,妈妈念过他几百万遍,但是治疗师弗朗西斯医师说,只要丹尼也做其他的事,看汤马士就没关系。他最爱的是詹姆斯。丹尼喜欢它的红色车身,红色的车头,以及它讲话的声音,听着好舒服好安心,让喉头痒痒的。人的面孔对丹尼来说很难懂,但是汤马士火车的表情总是很精确,也很容易理解,而且,它们对彼此做的事情很好玩,老喜欢恶作剧互相捉弄。偷偷转换轨道,害培西撞进煤堆里,或把巧克力倒在拉特快车的高登身上,因为它是个高傲的火车头。公交车上的小孩有时候会取笑丹尼,说他是汤马士小火车里的胖总管,然后改编小火车的歌曲,换上一些不太好听的歌词,但是丹尼大半时候都会跟着哼。不过,其中有个小孩。他姓良善,名叫比利,但可一点都不善良。虽然念六年级,但丹尼觉得他很可能被留级了好几次,因为他的身材完全像大人。每天早晨上车时,手里都没抱什么书,穿过两排座位之间的走道时,一路和其他男生击掌打招呼,浑身散发香烟的味道。
嗨,胖总管,多多岛今天怎么样啊?总管夫人真的要到你的车厢来吗?
哈哈哈,比利大笑。哈哈哈。丹尼从来不回嘴,因为回嘴只会让情况更糟;他从没对普维斯先生透露任何事情,因为他知道那人会怎么说。该死,丹尼,你干嘛让那些小混蛋这样对你?老天知道你是个怪胎,可是你总得要捍卫自己啊。你是这艘船的船长。你要是容许他们叛变,下一回所有东西就会都毁了。
丹尼喜欢负责调度工作的普维斯先生。普维斯先生一直是丹尼的朋友,也是妈妈的朋友。妈妈在食堂工作,所以他们两人才会认识。而普维斯先生不时到家里来,帮忙修东西,比方厨余碾碎机,或是门廊上松脱的木板,虽然他自己也有老婆—普维斯太太。他是个秃头的大个子,老喜欢透过牙缝吹口哨,也喜欢把裤子拉得高高的。有时候,他趁夜来,在丹尼上床之后;丹尼会听见客厅里的电视声,以及他俩的笑声与谈话声。丹尼很喜欢那样的夜晚,让他心里觉得很愉快,和「按按乐」游戏一样。要是有人问起,妈妈总是说丹尼的爹「不在相片里」。这倒是千真万确。家里有妈妈的照片、丹尼的照片、母子合照的照片。但是他从没在照片里见过爸爸的身影。丹尼甚至不知道爸爸的名字。
开巴士是普维斯先生的主意。他在维修场的停车场教丹尼开车,陪他考取第二级驾照,帮他填好申请表。起初妈妈有点拿不定主意,因为她需要丹尼帮忙家务,他一直都是个有用的火车头。此外还有社会福利的问题,也就是政府补助的钱。但是丹尼知道真正的原因,是因为他的情况和别人不同,很特别。人一旦有了工作,妈妈用很谨慎的语气说,就必须「适应」。会有很多事情发生,形形色色的事情。就像食堂。有时候供应的是热狗,有时候是千层面,还有时候是鸡排。菜单写的是一回事,结果端出来的又是另一回事,你不可能永远事先知道。这不是会让他很失望吗?
可是巴士并不是食堂。巴士就是巴士,按时刻表运行,准确无误。丹尼一坐在方向盘前面,就感觉到快乐在心中变得越来越大,越来越深,他这一辈子从来没有这样的感觉。开巴士耶!一辆黄色的大巴士,座位井然有序,六个排档与倒档,眼前的一切都如此美好,如此整齐。这不是一辆火车,但很接近了,每天早上把车开出维修场时,他都想象自己是高登、亨利或培西,甚至是汤马士本人!
他总是很准时。从维修场到终点站,车程四十二分钟,八点二哩,十九个站,二十九名乘客,不多不少。罗伯特—雪莉—布黎特妮—梅贝思—乔伊—达拉/丹尼斯(双胞胎)—佩德罗—达敏—乔丹—查理—奥利佛(奥仔)—莎夏—比利—茉莉—莱尔—狄克(猪头)—理察—莉萨—麦肯纳—安娜—马修—查理—爱蜜莉—强强—凯拉—西恩—提摩西。有时会有家长在街角陪他们等车,穿着家居外套的妈妈,或打领带穿外套的爸爸,手里端着装咖啡的马克杯。今天还好吗,丹尼,他们有时会挂着早安你好的微笑问。你知道,我们会盯着你的。
当我有用的火车头,妈妈总是这么说,而丹尼也确实是。
可是孩子们都不见了。不只是孩子们,每一个人都不见了。妈妈和普维斯先生,说不定还有全世界的人。夜晚黑漆漆,静悄悄,到处都没有灯。有一阵子,还有很多噪音—人的嘶喊、警笛尖啸、军用卡车在街头巷尾急驰。他听见枪响。砰!枪的声音,砰—砰─砰─砰!他们在射什么东西啊?丹尼很想知道,但是妈妈不肯说。她叫他待在屋里,用很坚定的声音说,别看电视、别靠近窗户。巴士怎么办,丹尼问,妈妈只说,该死,丹尼,现在别担心巴士,今天学校没上课。那明天呢,丹尼问。妈妈说,明天也不上课。
没有巴士,他不知道自己该怎么办。他觉得自己的脑袋像热锅里的玉米那样跳滚。他真希望普维斯先生能来和妈妈一起看电视,那样总是可以让她心情好一些,可是那个人始终没来。一片静寂,这世界变得一片静寂。外面有怪兽。丹尼搞懂了。比方说,对街那个妇人金太太。金太太教小提琴,小孩到她家里去上课,夏天的时候只要窗子打开,丹尼总可以听见他们拉琴的声音,〈小星星〉、〈玛莉有只小小羊〉,还有他不知道歌名的其他乐曲。现在没有小提琴声了,金太太吊在她家的门廊栏杆上。
然后有天晚上,丹尼听见妈妈在卧房里哭。她偶尔会这样哭,自己一个人躲起来哭,很正常,丹尼一点都不必担心,但这次感觉有点不一样。他躺在床上听了好久,心想竟然有事情能让她难过得这样哭,这到底是什么感觉,但这个想法却像搁在架上的东西,他伸手也构不着。后来,他在漆黑中醒来,感觉到有东西摸他的头发,一睁开眼睛,就看见她坐在那里。丹尼不喜欢人家摸他,会让他觉得有点紧张,可是妈妈摸他就没关系,大多时候,是因为他很习惯了。怎么了,妈妈?丹尼问。怎么回事?但她只说,别说话,别说话,丹尼。她膝上搁了个东西,裹在毛巾里。我爱你,丹尼。你知道我有多爱你吗?我也爱你,妈妈,他说。因为只要有人说我爱你,这样回答就没错。在她的抚触之下,他再次入睡,到了早上,她卧房的门关着,再也没打开。丹尼知道了。他看都不必看就知道了。
他决定还是去开巴士。
因为说不定自己不是唯一还活着的人,因为开巴士给他一种快乐的感觉,因为他不知道自己还能怎么办,因为妈妈在卧房里,牛奶坏了,而且又已经过了这么多天。
他在前一天晚上把衣服拿出来,像妈妈以前那样,一条卡其裤、一件白衬衫、一双褐色系带鞋,然后准备午餐。家里没有太多东西可吃,只有花生酱和一些全麦饼干,以及一袋摆了很久的棉花糖,可是他还留了一罐汽水。他把这些东西全放进背包里,和小刀与幸运铜板摆在一起,然后从衣柜里拿出帽子,这是妈妈在火车城替他买的蓝条纹火车帽。火车城是个游乐园,让孩子可以搭乘火车,就像汤马士那样。丹尼从很小的时候就去过那个乐园玩,那是全天底下他最爱的地方,可是那些车对丹尼来说有点太挤,摆不下他的长腿长手,所以他喜欢看着火车跑啊跑啊,从烟囱里冒出一团团烟来。除了去火车城之外,妈妈不让他戴帽子到外面去,因为她说别人会取笑他,可是丹尼觉得现在戴上应该没关系。
他在天亮时就出发。巴士的钥匙在他口袋里,紧紧贴着大腿。维修场距家里三点二哩,不多不少。还没走过一条街,他就看到第一批尸体了。有些在他们自己的车里,有些则躺在草坪上,瘫在垃圾桶上,甚至挂在树上。皮肤都像金太太那样变成蓝灰色,衣服紧紧绷在因夏日高温而膨胀的肢体皮肤上。这景象真是太惨了,很惨,但是也很有意思;如果时间多一点,丹尼一定会停下来仔细看。还有很多垃圾,纸屑、塑料杯和在风中翻飞的垃圾袋,丹尼很不喜欢。不应该乱丢垃圾。
等走到维修场的时候,太阳已经暖暖的照在肩上。维修场里有很多巴士,但不是全部的巴士都在。一排排停放的车子之间有些空位,彷佛缺了牙的嘴巴。但是丹尼的车,第十二号,还在原来的位置等他。世界上有很多不同种类的巴士,穿梭巴士、出租巴士、市区公交车和长途巴士,丹尼每一种都认识。这是他喜欢做的事—为了了解某一种东西,去学会相关的一切。他的巴士是红鸟四五○,前瞻款。这款车符合最精密的引擎标准,有最耐久的车体,配备有专利的「简易辅助系统」,这种先进的系统可以秀出驾驶信息,为司机与维修技工提供有系统的丰富信息。此外还有一体成型的专利「红鸟舒适」底盘,让红鸟四五○成为今日业界兼具安全、质量与延长生命周期价值的首选。
丹尼上了车,把钥匙插进发动器,随着大车的引擎轰隆响起,他的腹部也涌上一股暖流。他看看手表:六点五十二分。等长针指到十二,他就给车上档,开出停车场。
起初感觉很怪,开车经过一条条空无一人的街道。但等他开到第一站时—梅菲尔德家,罗伯特与雪莉上车的地方—他已经融入早晨的节奏里。要想象今天是个普通的日子并不难。他停下巴士。嗯,罗伯特和雪莉有时候会晚到。他按下喇叭,他们就会从门里冲出来,然后他们的妈妈会在后面喊着要乖,好好过一天,和他们挥手道别。他们家是幢小屋,不比丹尼和妈妈住的那间大多少,但是比较漂亮,漆上南瓜色,宽阔的门廊上还有架秋千。春天的时候,栏杆上总是挂着一篮篮的花。这时篮子还在,但花都凋萎了。草坪也该割草了。丹尼伸长脖子,透过挡风玻璃看那幢房子。二楼有扇窗子好像被整个从窗框拆掉了。百叶窗还挂在原本窗户的位子上。像舌头那样往外吐。他又按了按喇叭,等了一分钟。还是没有人出来。
七点零八分。还有其他站要停。他把车从街角开出,绕过一辆侧翻倒在地的丰田油电混合车。路上还有其他的东西。一辆翻倒的警车,被压得扁扁的。一辆救护车。一只死猫。许多房子门上喷着X,还有数字和字母。抵达第二站,一个名为「橡树堡」的连排屋小区时,他已足足晚了十二分钟。布黎特妮—梅贝思—乔伊—达拉/丹尼斯。他按了长长一声喇叭,然后又一声。但是这样做一点用都没有,丹尼还是继续往前走。橡树堡只剩一堆冒烟的废墟,整个小区已经烧成平地。
更多站,到处都一样。他把巴士往西开到樱桃溪。这里的房子比较大,和马路之间隔着宽阔的草皮斜坡。枝繁叶茂的大树在街道映上一朵朵微微摇曳的荫影。这里笼罩着宁静的感觉,更为平和的气氛。房子一如往昔,而且丹尼没看见任何尸体。可是还是不见小孩的踪影。
到这个时候,巴士上本来应该有二十五个孩子的。这种寂静让人很不安。巴士向来一路吵闹不断,每多停一站,多一个孩子上车,喧闹声就多一点,很像电影里的配乐那样,越来越大声,直到最后一个场景。最后一个场景就是减速丘。林德勒大道上的减速丘。撞上去啊,丹尼!他们会大叫。撞上去!虽然不该这么做,但他还是会稍微加点油门,让他们从座位里往前冲,在这一瞬间,他会觉得自己是他们之间的一员。丹尼向来不是像他们这样的孩子,这些单纯只是去上学的孩子。但是在巴士冲向减速丘的时候,他就和他们一样。
丹尼想着这些事,怀念起那些孩子,就连比利‧良善的蠢玩笑和哈哈哈,丹尼都很想念。就在这时,他看见前面有个男孩。那是提摩西。无论在哪里,丹尼都认得出他来,因为他的头发—后脑杓上两绺翘起来的头发,活像昆虫的触角。提摩西差不多算是巴士上最小的孩子,才念二年级或三年级,而且个子很小。他家的管家是一个穿工作服的褐肤胖女人,会陪他一起等车,但通常都是提摩西的姐姐陪他。她大概念中学吧,丹尼猜。她是个看上去很有趣的女生,不是那种好笑的有趣,而是奇怪的有趣。她的头发有一条条粉红色,就像他吃太快胃不舒服的时候妈妈给他吃的那种胃乳片的颜色;眼线画得粗粗的,让她看起来活像恐怖片里的画像,眼睛会动的那种。她的两只耳朵各打了十来个耳洞,大部分时候都戴着狗项圈。狗项圈!把自己当条狗!奇怪的是,丹尼觉得除了这些诡异的东西之外,她其实很漂亮。他不认识她这个年纪的女生,或是任何年纪的女生,而他喜欢她陪弟弟等巴士的样子,拉着他的手,车一来就放开,免得车上其他的孩子看见。
他把巴士开到车道尽头,拉起操作杆,打开车门。「嗨!」他说,因为他只想得出这句话:「嗨,早安。」
似乎轮到他们答话了,但他们一句话都没说。丹尼的眼神飞快掠过他们的脸,却看不透他们的表情。汤马士里的那些火车头都没有像他们这样的表情。汤马士的火车头要嘛高兴,要嘛伤心,要嘛生气,但是他们的表情却不一样,很像电缆出问题时黑漆漆的电视屏幕。女孩的眼睛红肿,头发看起来乱七八糟。提摩西流鼻水,不停用腕背擦鼻子。两人的衣服都皱巴巴,脏兮兮的。
「我们听到你按喇叭。」那女孩说。她的声音沙哑刺耳,好像已经好一阵子没讲话了。「我们躲在地窖里。两天前就没东西吃了。」
丹尼耸耸肩。「我吃了幸运符谷片,但只能配水。那样很不好吃。」
「还有其他人留下来吗?」女孩问。
「留在哪里?」
「活下来。」
丹尼不知道要怎么回答。这问题似乎太大了。或许没有了,他看见好多尸体。可是他不想这么说,不想当着提摩西的面说。
他瞥了那男生一眼。提摩西到现在都没说半句话,只紧张地用手背搓着鼻子。「嘿,提摩西,你过敏了吗?我有时候也会过敏。」
「我们爸妈在特鲁利德,」男孩说。他盯着自己的运动鞋。「康苏拉本来陪我们。可是她走了。」
丹尼不知道康苏拉是谁。人家不回答你的问题,反而回答了你想都没想过的问题,实在很伤脑筋。
「好吧。」丹尼说。
「她在后院里。」
「要是她走了,怎么还会在后院里?」
小男生眼睛睁得大大的。「因为她死了。」
有好几秒钟的时间,没人说半句话。丹尼觉得很奇怪,他们为什么不上车,或许必须开口请他们上车。
「大家都应该到哩高球场去的。」那女孩说。「我们在收音机上听到的。」
「哩高球场有什么?」
「军队。他们说那里很安全。」
就丹尼所见,军队的人八成也都死了。但至少哩高球场是他们可以去的地方。他之前并没有真的想过这件事。他要到哪里去?
「我是爱珀。」女孩说。
她看起就像爱珀。说来奇怪,有些人的名字就是这样,人如其名。
「我是丹尼。」他说。
「我知道,」爱珀说:「拜托,丹尼,快点载我们离开这个鬼地方。」
这颜色叫「奶油黄」。在店里的型录上,这颜色是一种比较柔和的淡黄色。但是现在,丽拉手里拿着滴滴答答的滚筒,后退观看她的成果—老实说,她真是搞得一团糟,为什么戴维不能做这些事—看起来比较像,嗯,像什么?柠檬黄。像颗通了电的柠檬。这颜色在厨房说不定还可以,在明亮、阳光充足、窗户开向庭院的厨房可以,但是在婴儿房不行。我的天啊,她想,漆上这种颜色,婴儿连闭上眼睛都不会肯的。
太沮丧了,她的努力全白费了。把梯子从地下室搬到楼上来,在地上铺好抹布,跪在地上把踢脚板贴起来,结果却发现她必须再跑一趟店里,全部重来一遍。她本来打算在午餐前把房间漆好,留下足够的时间让油漆干掉,好贴上壁贴—碧翠丝‧波特(注1)童书场景的图案。戴维觉得那个墙贴很蠢—「太感情用事了。」他这么说—可是丽拉不管,她从小就喜欢彼德兔的故事,总是爬到爸爸膝上,或窝在床上听彼德逃出麦克葛瑞格先生花园的故事,一遍又一遍,几百几千遍。他们在卫斯里的那幢房子,院子边以树篱为界,好几年的时间—直到她不再相信这种事情之后好久—她始终耐住性子在树篱里找寻一只穿蓝色外套的小兔子。
(注1 Beatrix Potter,英国童书作家与插画家,以「彼德兔」闻名于世。)
可是现在彼德兔得再等等了。她浑身乏力,必须站起来。油漆味让她头晕。空调好像有点问题,虽然因为怀孕的缘故,她老是觉得太热。她很希望戴维能快点回来。医院里一团忙乱。他打过一次电话给她,让她知道他会晚归。但之后就再也没有消息了。
她下楼到厨房。这里一片混乱,水槽里堆着盘子,流理台脏兮兮,踩在光脚下的地板黏腻腻的。丽拉停在门口,觉得很困惑。她不明白自己怎么会放任事情恶化至此,也不明白优兰达是怎么回事?她多久没来了?星期二和星期五是管家固定来家里的日子,今天星期几?光看厨房,丽拉想,一定会以为优兰达好几个星期没来了。好吧,这女人英文不太好,而且有时会做奇怪的事,例如把茶匙和汤匙搞混,惹得戴维发牢骚;或看都不看,就把账单直接丢进回收垃圾里。诸如此类,让人很气恼的事。但优兰达不会旷职,连一天都不会。冬天的早晨,优兰达来上班时咳得好严重,丽拉在楼上都听得见;她还从这女人手中抢走拖把说,拜托,优兰达,让我帮妳,我是医生。Soy médica(当然是支气管炎啊。丽拉就在厨房里听优兰达的肺部声音,然后亲自开立盘林西林的处方笺,因为她知道这女人很可能根本没有家庭医师,更别提医疗保险了)。所以,好吧,她有时会丢掉邮件,搞混餐具,把袜子放进内衣抽屉里,但她是个勤奋工作的人,真的是不眠不休。对行程满档的他们来说,她是个愉快、准时,可以让他们仰赖的好帮手。如今却连一通电话都没有。
这又是另一个问题。电话似乎坏了,而且没有邮件、没有报纸。可是戴维叫丽拉无论如何都不能离开屋里,所以丽拉也没出去查看。说不定报纸还躺在车道上。
她从碗柜里拿出一个玻璃杯,转开水龙头。底下咕噜咕噜,空气的声音,然后......没了。水也是!这时她想起来了,已经有好一阵子没水了。现在最要紧的事,就是去找水电工。可是呢,那也得电话能用才行。菜篮里搞得天翻地覆,戴维偏偏又不在,是不是就是这样的情况呢?这是丽拉的爸爸最喜欢用的形容词,「菜篮里搞得天翻地覆」。这词用得可奇怪了,丽拉想。到底什么是菜篮?菜篮和普通的篮子又有什么不同?有很多像这样的词句,就连最简单的字汇都可能突然看来陌生,彷佛你从来没见过似的。尿布、误入歧途、水电工、结婚。
那真的是她的主意吗,嫁给戴维?因为她不记得自己想过。我要嫁给戴维。在踏上结婚这条路之前,大家应该都会这么想的吧。好奇怪喔,你的人生前一刻是这样,下一刻却变那样,而你竟然不记得自己做了什么,才让这一切发生。说真的,她并不会说自己爱戴维。她喜欢他。她欣赏他。(哪个人会不欣赏戴维‧贤特?丹佛综合医院心脏科主任,科罗拉多电流生理学中心创办人,这个跑马拉松,有丹佛金块篮球队与歌剧季票,每天把病人从生死在线抢救回来的人?)
但是这些感觉可以累积成爱?如果不能,难道你应该为了怀上这个男人的孩子而嫁给他—怀孕不是意料中事,只是自然而然发生—只为了人格高尚的戴维宣称自己打算「做对的事」?这就是对的事吗?为什么戴维有时候似乎一点都不像戴维,而像是某个模仿戴维,以戴维为模型,看起来像戴维真人大小的东西?丽拉把订婚的消息告诉爸爸时,她看见爸爸脸上的表情:他知道。他坐在书房的书桌后面,周围都是他所爱的书,正在给一艘模型船的船桅上胶。「嗯,」他清清喉咙,停下来旋上胶水罐的盖子。「我知道,在这个情况之下,妳会想这么做的。他是个好人。如果妳愿意的话,可以在这里办婚礼。」
于是就这么办了,他们飞抵波士顿时,正好有一场早春的风雪暴即将来袭。一切都在忙乱之间匆匆搞定,只有几位亲戚朋友在最后一刻赶到,尴尬地挤在客厅里见证他们交换结婚誓言(只花了大约两分钟),然后又匆匆告退。就连外烩也提早离去。让大家觉得尴尬的,不是因为丽拉怀孕了。而是,她知道,是因为某人缺席了。
某人总是缺席。
鲑鱼和白雪和其他的一切。最重要的是宝宝,以及照顾好她自己。这世界想搞得天翻地覆,就随它去吧。宝宝才是最重要的。是个女儿,丽拉照过超音波了。一个小女孩。小小的手,小小的脚,小小的心脏,小小的肺,漂浮在她体内温暖的羊水里。宝宝喜欢打嗝,打嗝!这小宝宝。打嗝!打嗝!这个字真是奇妙。宝宝吸进吐出羊水,让横隔膜收缩,导致喉头声门关闭,横隔膜同时产生震动,或者称为「呃逆」(注2),这个字源于拉丁文,指的是「抽噎时屏住呼吸的动作」(注3)。丽拉在医学院学到这个时,心想:哇。就只有哇。她当时马上就打起嗝来,一大半的同学都是这样。丽拉知道,澳洲有个男的连续打嗝打了十七年之久。她在「今日」节目上看过那个人。
(注2 原文是singultus。)
(注3 原文是singult。)
今日。今天是星期几?她走到玄关,慢慢明白过来,彷佛她的心已经悄悄飘起来,越过窗台偷偷往外看。她拉开窗帘,看着外面。没有,没有报纸。没有丹佛邮报,没有纽约时报,也没有那些她看都不看就直接丢进垃圾桶的小区新闻。透过玻璃,她听得见树上传来的夏日虫鸣。外面通常可以看见一两辆车缓缓驶过,邮差一路吹口哨穿过街区,或保姆推着娃娃车,但今天什么都没有。我把情况搞得更清楚一点之后就会回来。留在屋里,锁好门。不管什么情况,都不要出去。丽拉记得戴维这样对她说。她记得她站在窗边,看着他那辆新型的丰田氢油动力车静悄悄地滑出车道。天哪,连他开的车子都道德高尚。教宗八成也开这种车吧。
可是外面是不是有条狗?丽拉把脸贴在玻璃上。强森家的狗独自走在马路中央。住在隔壁隔壁的强森夫妇是一对空巢期夫妻,女儿已嫁人,儿子离家上大学。麻省理工?加州理工?反正是这类的名校。他们搬到这里那天,强森太太(『叫我珊蒂!』)是第一个上门的邻居,带了一整个蛋糕,以及热情的招呼。不值班的日子,丽拉几乎每天傍晚都看见她,有时还有丈夫杰夫陪在身边,出门遛那条名叫洛斯可的狗。这只老是咧着嘴的黄金猎犬十分温驯,只要有人走近,就四脚朝天躺在路上(『请原谅我家这只不知死活的狗。』杰夫说)。洛斯可在外面,可是有点不对劲。牠看起来和以前不一样。肋骨一根根凸出来,宛如木琴的琴键(丽拉心中突然浮现小学打钟琴的回忆,想起了〈两只老虎〉的旋律)。牠走在路上,一副迷惑、漫无目标的样子,嘴里还叼了不知什么东西。某种……软趴趴的东西。强森夫妇知道他跑出来了吗?她是不是该打给他们?可是电话不通了,而她又答应戴维不出门。一定会有人注意到牠,说:咦,那是洛斯可,牠一定是跑出来了。
该死的戴维,她心想。他只顾忙着自己的事,这么不体贴,天知道他出去干嘛,把她一个人丢在家里,没水没电没电话,而且婴儿房的油漆颜色还错得离谱。和她想要的颜色一点都不像!她怀孕才二十四周,但她知道时光是如何飞逝的。前一分钟,离预产期还有好几个月,下一分钟,就在三更半夜提着小行李袋冲出门去,心慌意乱飞车直奔医院,然后仰卧在灯光下,吸气,吐气,阵痛袭来,痛不欲生,妳只能忍耐,直到宝宝出生。在迷迷糊糊的痛楚之间,妳会感觉到有人握着妳的手,一睁开眼,看见布莱德在身边,脸上的表情无法形容,是心疼惊恐无助的表情,然后听见他的声音说:用力,丽拉,就快好了,再用力一次就好了,于是妳做到了,从自己身体里面找到力量,再用力一次,把宝宝推出来。在随后的静寂之中,就在布莱德把这个神奇的礼物交过来之时,欢喜的泪河汨汨淌过他的脸颊,妳可以感觉到自己人生最深刻最永恒的正确之举,知道自己之所以选择这个男人,是因为妳就只是单纯的想要他,还有妳的宝宝,伊娃,这个温暖崭新的小生命是你们两人合力创造的,就是这样:你们两个人,创造了一个生命。
布莱德?她想到的为什么是布莱德?是戴维才对。戴维才是她的丈夫,不是布莱德。教宗戴维和他的教宗座驾。历史上是不是有过名叫戴维的教宗?大概有吧。丽拉是卫理公会的教友。这个问题不该问她。
好吧,丽拉想,游荡的洛斯可已经离开她的视线了,真是够了。她已经受够了困在这幢发臭的房子里。戴维爱怎么做就怎么做吧,她看不出有任何理由要浪费这么美丽的六月天,坐在这里无所事事。她那辆可靠的旧富豪停在车道上等待。她的皮包哪里去了?她的皮夹?她的钥匙?都在这里,在大门旁边的小桌子上。就在她之前摆的地方。
她上楼到卧房去—天哪,厕所的惨状,她连想都不愿意想—在镜子里看看自己的脸。这个嘛,看起来不太好。看到的人一定会以为她晕船了—头发乱得像鸡窝,眼睛凹陷,目光迷离,皮肤没有血色,好像已经好几个星期没晒太阳。她不是那种必须精心打扮一个钟头才肯出门的女人,但尽管如此,她现在的模样也还是不太象样。她实在应该洗个澡,但是不必说,这当然是不可能的事。水槽有好几个装水的罐子,她拿了点水洗洗脸,用毛巾把脸搓到泛红。她用梳子梳头发,在脸颊上扑点腮红,在睫毛上刷睫毛膏,涂点口红。在这个大热天,她身上只穿了T恤和内裤。她回到卧房,在烧剩的蜡烛、堆积如山的脏衣服与待洗的脏床单发出的臭味里,从柜子里拉出戴维的一件长版衬衫。下半身该穿什么是个大问题,她什么都穿不下了。她套上一件只要不扣第一颗扣子,就可以勉强穿上的牛仔裤,然后搭上凉鞋。
再次照镜子。还不坏,丽拉认为。绝对改善不少了。反正她也没打算到什么特别的地方去。不过在逛完一圈之后,找个地方停下来吃午饭应该还不错。在家里关了这么久的时间,她绝对应该享受一下。找个舒服的地方,可以坐在户外吃饭的地方。来杯冰茶,吃份色拉很棒,但更棒的是在春日的午后闲坐户外。
阿米思咖啡馆正是她所需要的。那里有很棒的露台,垂坠着繁花飘香的藤蔓,还有那位最了不得的主厨。他有一次到他们的桌边打招呼,是曾经在巴黎蓝带习艺的主厨呢。叫皮耶?还是弗朗西斯柯?那人会用酱汁做出最不可思议的东西,可以从最简单的餐点里诱引出最浓郁的香气。他的红酒炖鸡魅力无可挡。但是阿米思咖啡最出名的是甜点,特别是巧克力慕斯。丽拉这辈子没尝过这么香浓的东西。她和布莱德总是在餐后点一份分着吃,用汤匙舀着送进对方嘴里,宛如一对热恋到昏头的青少年,眼中只有彼此,其余的世界几乎都不存在。如此美满幸福的岁月—热恋的岁月,人生所有的光明愿景展现在他们面前,彷佛一本翻开的书。那天他把订婚戒指藏在慕斯绵密的椰子奶油花里,害她差点一口吞下去时,他们笑得多开心啊;还有那天晚上,丽拉差遣布莱德冒着倾盆大雨出门—什么都好,她对他说,奇巧巧克力或杏仁牛奶巧克力或最普通的原味好时巧克力都可以—一个钟头之后醒来,看见他站在卧室门口,浑身湿得像只落汤鸡,脸上挂着最歇斯底里的微笑,手里捧着一个巨大的环保盒,装着弗朗西斯柯—还是皮耶?—著名的巧克力慕斯,那分量足够喂饱一支军队。布莱德就是这种人。他绕到还有灯亮着的后门,敲门敲到有人来接下他那张被雨水浸透了的五十元大钞。还有什么比这更甜蜜贴心。天哪,丽拉,看着她舀起一大口放进嘴里,布莱德说,照妳这样吃,这孩子生下来身上大概有一半是巧克力。
她又来了。戴维。戴维‧贤特才是她现在的先生。丽拉一定要搞清楚。她和戴维从来没一起分一份巧克力慕斯,也没一起去过阿米思咖啡或一起做任何和这类事情扯上边的事。这个男人身上没半点浪漫细胞。她怎么会让这样的男人向她求婚?彷佛她只是必做清单上的另一个项目?成为有名的医生,打勾。让丽拉‧凯亚怀孕,打勾。做高尚的事,打勾。他根本连她是什么样的人都不知道。
她走下楼梯。屋外的艳阳泼洒一地,像金色的气体充塞玄关。走到门口时,她全身涌起一股纯粹的兴奋。解放的感觉真好!被关了这么多天,终于可以出门一探了!她可以想见戴维发现时会怎么说。看在老天的份上,丽拉,我告诉过妳外面不安全啊。妳得替宝宝着想。但她就是替宝宝着想啊,宝宝才是她这么做的原因。这是戴维所不能理解的。戴维,忙着拯救世界,没空帮忙整理婴儿房的戴维。开着用芦笋、精灵粉、有益健康的思想,还是什么其他东西当动力的车子的戴维。留她一个人在家的戴维。一个人!更惨的是,真的是天底下最惨的事,是他竟然不喜欢彼德兔。她怎么会和一个不喜欢彼德兔的男人生小孩?这说明了他是什么样的男人?他会是什么样的父亲?不,她想怎么做就怎么做,不关戴维的事,丽拉想。从玄关桌上拿起皮包和钥匙,打开门。她要出门,也不关他的事,她要给婴儿房漆上黄绿色、朱红色或芋头紫,都不关他的事。去他的戴维。戴维管好他自己就好。
丽拉‧凯亚要自己去买油漆。
科罗拉多完了,基本上。科罗拉多已经没救了。丹佛、葛利里(注1)、柯林斯堡(注2)、波尔德(注3)、大强克森(注4)、杜兰戈(注5),还有这些城市之间的上千座小镇。最新的空照图看上去像个战场:汽车在高速公路上撞毁,建筑焚烧,横尸遍野。白天里,万物静止,只有鸟儿还在活动,一大群鸟呈螺旋状盘旋,宛如听从秃鹰中央指挥部示下的命令。
(注1 Greeleg,美国科罗拉多州城市。)
(注2 Fort Collins,科罗拉多州第五大城。)
(注3 Boulder,科罗拉多州城市,在丹佛西北方。)
(注4 Grand Jnuction,科罗拉多州的城市之一。)
(注5 Durango,科罗拉多州的城市之一。)
有没有人可以告诉他,到底是谁的点子,是谁要把科罗拉多州整个毁掉?
病毒在扩散。朝四面八方蔓延,一只十二根指头的手。等国土安全部封锁重要的州际通道时—那些犹豫不决的浑蛋根本自身难保—病毒早就已经像脱缰野马,倾巢而出了。就在今天早上,疾管局已经证实内布拉斯加的齐厄尼、新墨西哥的法明顿、南达科达的史特吉斯和怀俄明的拉洛密都有病例。而这还只是他们已知的部分。犹他州和堪萨斯州目前还安然无事,但这只是迟早的问题,说不定只过几个钟头就风云变色。此刻在弗吉尼亚北部是五点三十分,离日落还有三个钟头,西部则还有五个钟头。
他们总是在夜间行动。
对参谋总长的简报进行得不太顺利,尽管吉尔德也没期待会顺利。首先,是特殊武器部的整个「问题」。提到特殊武器部,军方高层向来就觉得不怎么自在,也搞不清楚这个部门究竟是干什么的,或者为什么独立于所有的军方指挥系统之外,而且,预算竟然还是从农业部提拨的(答案是因为没有人鸟农业)。反正军方只重阶级,只有位高权重的人说了算,就这些高阶军官了解,特殊武器部不隶属于任何单位,是由十来个机构和私人承包商所组成的。运作的方式就像「赌徒三张牌」把戏一样,女王牌不停在移动,永远不在你以为的那个位置上。至于这个缩写为DSW的特殊武器部有什么真正的功能,唉,吉尔德听过各式各样的绰号,「避开严重军事冲突的娱乐」(Distraction from Serious Warfare),「极右派蠢蛋部」(Department of Silly Wingnuts),「诡异到要死」(Deep-Shit Weirdness),以及他自己最爱的「特价鞋仓库」(Discount Shoe Warehouse),所以他已经开始用「仓库」来叫这个单位了。
此时,荷拉斯‧吉尔德副主任(现在还有主任这种东西存在吗)坐在参谋联席会议的众将军面前(这一大堆星星和杠杠都够组成一团女童军了),对科罗拉多的情势提出正式评估(对不起,我们创造了吸血鬼。当时看起来是个好主意)。他报告完之后,整整三十秒钟的沉默,大家都等着看谁会第一个发言。
我想你的意思应该是这样的吧,主席说。他双手交迭摆在桌上,身体前倾。吉尔德觉得有一滴汗珠从腋窝沿着身体往下滑。你们决定重新活化某种古老病毒,把十二个死刑犯变成以血为生、坚不可摧的怪物,然后你们不想告诉任何人?
嗯,并不算是「决定」啦。吉尔德并不是一开始就在特殊武器部。他是因为管理阶层异动才被调进来的,但是那时已经有太多钱和太多人力投注在这个老鼠洞里了,就算他想煞车也已经无能为力。主宰挪亚计划的指挥系统太过暧昧不明,就连吉尔德也不知道到底是谁在指挥—很可能是国家安全局,虽然他越来越觉得拍板的可能是更高层的单位,甚至可能是白宫。可是坐在诸位参谋总长面前,他知道这个区别一点都不重要。吉尔德耗费了三十年光阴在隐密得没有人为任何事情负责的单位工作。种种主意似乎是自然生成的。我们做了什么?不,我们没有。于是,就喂进了碎纸机。这就是特殊武器部的下场,说不定连吉尔德自己也会是这样的下场。
但同时,还有指责。会议很快就变成叫嚣比赛,吉尔德接受一个接着一个的言词攻击。被赶出会议室时,他觉得松了一口气,知道情势已经非他所能控制了。自此而后,军方会以他们应付所有问题的一贯态度来应付这个问题—射杀视线所及的每一个人。
事后想想,吉尔德应该用更圆滑的手段来处理这个情势。但是疾管局的投影片说得很清楚。只要四个逃脱在外,经过三个星期,病毒就会让芝加哥、圣路易、盐湖城沦陷。六个星期,东西两岸都完蛋了。
吸血鬼,老天爷啊。他到底在想什么啊?
大家都在想什么啊?
可是,毋庸置疑,黎尔肯定已经掌握了重大的信息。伟大的乔纳斯‧黎尔—就连吉尔德都知道这人的声望。这位智商不可数计的哈佛生化学家,开创了古病毒学领域,致力搜罗、活化古老的有机体,以作为现代之用。在他的专业圈子里,大家都公认黎尔有朝一日将摘下诺贝尔桂冠。好吧,或许用死刑犯不是聪明之举。他们有点太好高骛远了。而且黎尔的确有点不切实际。可是你不得不承认,这个点子确实有可能性。譬如,不死。永远不死。吉尔德最近发现他把这件事当成攸关自己利害的事。
他唯一的希望是那个女孩。
艾美。第十三号实验对象,从田纳西州孟斐斯一所修道院被抓来的女孩,因为她被妈妈遗弃在那里。签发那张命令,吉尔德心里并不太好受。一个小女孩,老天爷啊。一定有人会注意到的,而事实上也是如此,到华格斯特带她进来的时候,从俄克拉荷马的高速公路巡逻队,到美国联邦司法执行官,所有人都在全国各地寻找她的下落。而理察兹,那个疯子,到处留下尸体—修道院的修女在睡梦中被射杀、两个小镇警察、咖啡馆里的六个人,他们犯下的致命错误只是和华格斯特与小女孩同一时间进餐馆吃早餐。
但是要找小女孩是黎尔本人的直接要求,吉尔德无法拒绝。每一个死囚所感染的病毒都有些微变异,但是效果都一样。生病、昏迷、变形,接着就看到他们倒挂在天花板上,把兔子生吞活剥。可是艾美注射的变种病毒不同,并不是来自范宁—在黎尔那趟玻利维亚秘密之行被感染的哥伦比亚大学生化学家。艾美的病毒来自于那群掀起这一切事端的观光客—那群参加名为「最后心愿」的生态旅游,造访林中之湖的癌末病患。他们在一个月之内相继死去:中风、心脏病、动脉瘤,身体突然爆掉。但是在死前这段时间,他们的健康情况有明显改善,有个男人甚至长回满头的头发。而且死的时候,身上都没有癌细胞。想看穿黎尔的心思简直是痴人说梦话,但是他的确开始相信这个病毒变种就是解答。而要诀就是让第一个测试对象活下去。为此,他选择了艾美,一个年幼健康的女孩。
确实奏效了。吉尔德知道奏效了。因为艾美还活着。
吉尔德的办公室位在费尔法克斯郡一幢楼层不高、乏善可陈的联邦建筑的三楼—特殊武器部和很多机构共享办公空间,包括技术评估办公室,国土安全部特别能源行动小组,国家海洋与大气署,外加一间托婴中心—往外可以俯瞰六十六号州际公路。今天是阵亡将士纪念日连续假期过后的周一,但路上几乎没什么车。很多人已经离城了。吉尔德想象许多小喽啰被召回来。去纽约上州的岳母家。在山里有间小屋的朋友家。空中交通停摆,所以大家最远也只能到这些地方,而且到头来也不会有什么不同。你不可能永远逃过大自然的威力。至少荷拉斯‧吉尔德是这么听说的。
那女孩已经离开科罗拉多了。事发后几个钟头,他们就在南怀俄明接收到她的讯号。这表示她在车上,而且不是独自一人—必定有人开车载她。之后,她就消失无踪了。她身上的生化监控器传输范围很小,太过微弱,无法用卫星追踪,必须距手机基地台—不是乡下一般民用手机的基地台,而是可以和联邦追踪网络链接的那种基地台—几哩之内才接收得到。所以在怀俄明南部,只要不上主要的公路,就可以轻易避开追踪。此时此刻,她可能在任何地方。不管和她在一起的是谁,都必定很聪明。
敲门声打断了他的思绪。吉尔德从窗前转过身来,看见部里的技术主管尼尔森站在门口。该死,又怎么了?
「我有好消息,也有坏消息。」尼尔森说。
一如往常,尼尔森身穿黑色T恤和牛仔裤,脏兮兮的脚上套着夹脚拖鞋。这个巧舌如簧的罗德学者有麻省理工的博士学位—不是一个,而是两个:生化与先进信息系统—不消说,他是这幢建筑里最聪明的家伙,而他自己也知之甚详。尼尔森还带有年轻人的那种脾性,认为这世界充满一大堆隐隐惹人恼怒的问题,而且全是不如他聪明也不如他酷的人搞出来的。尽管如此,他们的关系却很亲近。尼尔森习惯把吉尔德当成年迈体衰的父执辈,值得尊敬,却不太有价值。这实在让人很火大,因为这个评价来自于一个四天才梳一次头的家伙,不过吉尔德不得不承认,他的看法并不是完全没有道理。他才二十八岁,而吉尔德已经五十七岁了。尼尔森的一举一动都让吉尔德觉得自己老了。
「有她的信号了?」
「没。」尼尔森搔搔稀疏的胡子。「我们没收到任何讯号。」
吉尔德揉揉因缺乏睡眠而刺痛的眼睛。他需要回家洗个澡,换套干净的西装。他已经两天没离开办公室了,只在沙发上稍微阖了几次眼,吃自动贩卖机里的垃圾食物过日子。而且,他的手指也有问题。痲痹、刺痛。
「你说有好消息?」
「那就看你怎么想啦。从自由言论的观点来看,八成不算什么大好消息,但是看来有人干掉丹佛的那个疯子了。我猜是国家安全局干的,再不然就是黎尔的那些小宠物终于撂倒他了。不管是怎么回事,反正那个活宝是永远下线了。」
「丹佛最后一人」,吉尔德和其他人一样看过他的影片。你不得不佩服这家伙的胆量,关于他的身分,有种种揣测,但大家都一致认为他必定干过军人。特种部队或海豹部队。
「那坏消息呢?」
「疾管局的新数据进来了。看来最初的推算方式没正确估计那些怪物有多爱吃。如果他们当初有问我,我就会告诉他们。要嘛是他们不知道,要不就是某个暑期实习生在做白日梦,想着上次和女朋友上床的事,把小数点搞错了。」
和尼尔森讲话,有时候很像是应付五岁小孩。五岁的天才,但还是只有五岁。「拜托,你就直说吧。」
尼尔森耸耸肩。「就目前看起来,依据最新的推估,我们的时间似乎更紧迫了。大约三十九天左右。」
「你是说东西两岸?」
「嗯,也不是。」
「那是什么?」
「是整个美洲大陆。」
吉尔德眼前一片黑,他非坐下来不可。
「中央指挥部已经有反应动作了。」尼尔森继续说:「我猜,他们会想烧掉这些地方。从人口集中的地区先开始,接着是被抛下的那些人。」
「我的天哪。」
尼尔森皱起眉头。「整体来说,这代价不算高。如果我是,嗯,比方说俄国总统,就会知道该怎么做。我才不会让情势一发不可收拾。」
这家伙说得没错,吉尔德知道。他发现自己的右手开始颤抖。他用左手握住右手,想控制住抽搐,同时也让动作看起来自然。
「你还好吗,老大?」
他的右脚也开始晃动了。他突然想大笑,无法克制的冲动。他拚命压抑,喉咙里涌上胆汁的味道。
「找到那个女孩!」
尼尔森离开之后,吉尔德又在办公室里坐了几分钟,想让自己镇静下来。颤抖已经停止了,但是想大笑的冲动还没消退—这症状用委婉一点的说法,就是「情绪失禁」。最后他投降了,发出一声掏心清肺的低笑。天哪,他简直像着魔了。他希望外面没有人听见。
他离开办公楼,从车库开出自己的车子—米白色的丰田—开回他位在阿灵顿的那幢连排屋。他本想梳洗一下,但突然之间,连这也变得像是工作。他替自己倒了一杯威士忌,瘫在电视前面。所有的电视网,包括气象频道,都马上为这个危机下了引人瞩目的标题(例如『全国陷危机』之类的),每个主播看起来都愁容满面,睡眠不足,特别是那些在某地的高速公路旁播报的记者—背景是大片玉米田,一排排的汽车缓缓驶过,每一辆都不明所以地猛按喇叭。全国都像被计算机病毒攻击似的。他看了看手表:八点零五分。再不到一个钟头,中部地区天就黑了。
他拖着不听话的身体从沙发里起身,爬上楼梯。楼梯曾经是未来最值得担忧的一个问题。要是他不能再爬楼梯了怎么办?但是现在已经无所谓了。在主卧房的浴室里,他打开莲蓬头,脱到只剩一条内裤,站在镜子前面等水变热。有意思的是,他看起来并没有特别不健康。瘦了一点点,或许。有段时间,他认为自己身手矫健—他在鲍登学院参加过横越美国的长跑—但是那段岁月已经过去了。他的职业,附带有保密要求的职业,让他不可能结婚,但直到四十好几,他都应付得很不错……这个嘛,他就算不是众所瞩目的焦点,最起码也一直都不缺女伴。一连串谨慎小心的恋情,每个人都心知肚明,他也为自己应付这些恋情的圆熟手腕而自豪,但是有一天,这一切就突然结束了。以前或许会再转回来的目光掠他而过,以前是精心设计来当敲门砖的搭讪对话,现在却显得言不及义。不可避免,吉尔德想,但不好受。他端详镜中的自己,估量一番。过去看起来粗犷的国字脸,下巴已经出现两团赘肉;稀疏的头发贴在脑门上往后疏,想盖住底下的苍白头皮,却不甚成功;眼睛下方的眼袋,松垮的啤酒肚,瘦得好像撑不住整个人似的两条腿。不太好看,但是他早就接受事实了,迈进中年晚期,不可避免的退化。
看着他,你绝对不会知道他就快死了。
他冲了澡,换上干净的西装。他的衣柜向来没什么别的东西;低调的双排扣西装—通常是深蓝色,有时会有灰色细条纹,夏天偶尔出现卡其色府绸—配上粉蓝或硬挺的白色衬衫,而领带则是不显眼的中性色—像瑞士一样与世无争—是他的自我意识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少了这样的领带,他就觉得自己彷佛赤身裸体。他小心注意平衡,下楼到客厅,电视依然尽责地吶喊放送连串坏消息。虽然没有胃口,但他还是用微波炉热了一份冷冻千层面,站在微波炉前面等着秒数答答倒数。他在餐桌坐下,尽可能地吃,但是丹祈平(注6)让所有的东西尝起来都没什么味道,还略有金属味,而喉部紧绷的感觉也没有舒缓,彷佛穿了领围小两号的衬衫似的。医生建议他喝奶昔,或通心粉之类软绵绵的东西,但是要靠婴儿食品过日子,他无法面对。要是走到了那一步,一切都会开始走下坡。
(注6 diapepam,抗痉挛药物,可用于舒缓焦虑、肌肉痉挛与癫痫。)
他把没吃完的千层面倒掉,再次看表。嗯,不管美国中部将会发生什么事,都已经开始了。如果尼尔森需要他,就会打电话来。
他离开家门,开车往麦克连去。眼前是件令人高兴不起来的任务,但除了吉尔德,没有别人能做。疗养院和马路隔了一片如茵的绿色草坪,车道旁竖着招牌:「雪铎岱尔疗养中心」。吉尔德在登记柜台出示驾照给护士看,然后沿着弥漫药味的走廊往里走,两旁是一幅幅大量复制的图画,画的不是翠绿草原,就是夏日夕阳。这地方静悄悄的,即便是在这个时间也还是太安静了;通常都会有工作人员走动,还能享受与人为伴乐趣的病人也会待在休息室里。可是今天晚上,这里静得像坟墓。
他走到父亲房间,轻轻敲门,没等应答就打开门。
「爸,是我。」
他父亲在轮椅里,坐在窗边,下巴张开,脸上的肌肉松垮得像松饼面糊。一丝左摇右晃的唾液从嘴角垂下来,落到围在脖子上的纸围兜。有人替他穿上沾有污渍的运动服,套上有魔鬼毡的矫正鞋。看来他一点都不认得走进房里的吉尔德。
「你还好吗,爸?」
父亲浑身散发刺鼻的尿味。阿兹海默症恶化到某一个程度,患者便不认得任何人,但身体的机能还是继续运作。多恐怖啊,吉尔德想,遗世闭锁的心灵。只是他父亲的沉默和无动于衷,并不是新鲜事。这一辈子—眼看着到死都是—他始终冷漠得像冷血的爬虫动物。吉尔德知道这是因为父亲成长的环境所致。吉尔德祖父是小镇酪农,每周上三次教堂,自己动手杀猪。既便如此他还是无法谅解父亲,因为一整个童年,他都渴望父亲的关爱,渴求这个无法关注别人的男人的关爱。他所求于父亲的只是小事,是他被生到这世界上来再自然不过的小事:把他当儿子看。在秋日午后一起玩球,在观众席上的一句赞美,对他的生活表现出一丝兴趣。吉尔德每一方面都表现得很好。成绩优异,在球场和田径场尽力表现,拿全额奖学金进大学,快速蜕变成有为的成年人。然而他父亲对这一切还是不执一词。事实上,吉尔德想不起来父亲曾经在任何场合说爱他,或慈爱地轻抚他的脸。这人就只是不在乎。
最难熬的是吉尔德母亲所承受的痛苦,她天生是个喜爱交游的人,但孤寂却逼得她沉迷酒精,最后要了她的命。后来,吉尔德开始相信妈妈在其他地方寻求慰藉,相信她有外遇,而且很可能不只一次。父亲搬进雪铎岱尔之后,吉尔德清空了位在阿尔巴尼的家—屋子里乱成一团,每个抽屉、每个柜子都塞满东西—他在妈妈的梳妆台里发现一个蒂芬妮(注7)的丝绒盒子。掀开盒盖,他看见一条手炼—钻石手炼。手炼的价值大概相当于担任工程师的父亲一年所得。这不是爸爸负担得起的东西,而且盒子藏在抽屉深处,压在发霉的手套与丝巾底下。吉尔德知道自己看见的是什么:来自情人的礼物。会是谁?他妈妈曾经在律师事务所当秘书。会是事务所里的某位律师?无意邂逅的某个人?年少的旧情复燃?知道妈妈曾经拥有足以照亮孤寂生活的快乐,让他觉得很高兴。但是,这个发现却也让他在接下来的好几个星期心情消沉。妈妈是他童年最温暖的记忆,可是她的生活,她真实的生活,却始终是他不得而知的秘密。
(注7 Tiffany,美国珠宝品牌。)
每回来探望父亲,这些回忆就会浮出水面;等离去时,他通常不是太过沮丧,就是压抑着满腔怒气,几乎无法保持思绪清明。五十七岁了,他却还是渴望爸爸至少能稍微认出自己。
房里只有一把椅子,摆在他父亲面前,他坐下来。老家伙的头光秃秃的,像个婴孩,歪在肩膀上,呈现怪异的角度。吉尔德从床头柜上拿起一条布巾,擦掉父亲下巴上的口水。餐盘上摆着一盒已经打开的香草布丁,还有一支单薄的金属汤匙。
「你还好吗?他们对你好不好?」
沉默。但是吉尔德听得见爸爸的声音在他脑海里回荡,想逃都逃不了。
你开什么玩笑?看看我吧,真该死。我连象样的屎都拉不出来。每个人都把我当小孩那样对我讲话。你以为我是谁啊,小子?
「我知道你没吃甜点。想吃点布丁吗?吃一点看看?」
他妈的布丁!这里就只给我吃这个。早餐吃布丁,午餐吃布丁,晚餐吃布丁。这东西恶心得像鼻涕!
吉尔德在父亲上下两排牙齿之间塞进了一汤匙的布丁,老头出于某种自动反射动作,抿抿嘴唇,吞了下去。
看看我吧。你以为这是野餐啊?坐在我自己拉的屎尿里,耍自己玩?
「不知道你有没有听见最近的新闻,」吉尔德说,又送了一汤匙的布丁进爸爸嘴里:「有件事情我想你应该要知道。」
什么?有屁快放,别再吵我了。
但是吉尔德要说什么呢?说我快死了?说每个人都快死了,虽然他们自己还不知道?说这些能有什么用呢?他突然一阵哆嗦。等所有的人—医生、护士和工作人员—都走了之后,他父亲会怎么样?这几个星期以来发生的一切,让吉尔德心里老是想着这个问题。因为这城市正在撤空,要不了久,在几个星期,甚至几天之内,所有的人都会逃命去了。吉尔德还记得纽奥良在飓风过后的情景。先是卡翠娜,接着有凡妮莎,两场飓风都有年老病患被抛下,躺在自己的排泄物里慢慢因饥饿与缺氧而死。
你听见我说的了吗,小子?光坐在那里,一脸面无表情。你十万火急来这里,是想告诉我什么?
吉尔德走出房间。在空无一人的走廊上,他停下来喘口气。那声音不是真的,他知道。可是,有时他真的觉得父亲的心灵已经离开那具躯壳,住进他的身体里面。
他回到接待柜台。那位年轻的西语裔女护士拿枝铅笔在玩字谜。
「我父亲需要换尿布。」
她没抬头。「他们每一个人都需要换尿布。」察觉到吉尔德没走开,她抬起目光。一双黑眼睛,有深深的皱纹。「我会找人。」
「麻烦妳了。」
走到门边,他停下脚步。那护士已经又玩起字谜了。
「去找人吧,该死。」
「我说过我会去找的。」
吉尔德有股遏止不住的强烈冲动想保护父亲。他恨不得拿她的铅笔戳进她的喉咙。「要是妳自己不想动手,就拿起该死的电话给我去找人吧。」
她气呼呼地拿起电话,拨了号码。「我是柜台的莫娜。一二六房的吉尔德需要换尿布。没错,他儿子在这里。好吧,我会告诉他。」她挂掉电话。「高兴了吧?」
这问题实在很荒谬,让他不知该从何回答起。
吉尔德不会像他父亲那样死去—恰恰相反。ALS:肌萎缩性脊髓侧索硬化症,但大家比较熟悉的名称是鲁盖氏症,也就是渐冻人。最先受影响的是大运动关节,肌肉抽搐,逐渐失去功能,接着丧失讲话与吞咽能力。至于为何会同时既哭且笑,则是谁都搞不清楚的谜。最后他会死于呼吸衰竭,身体静止不动,完全无法移动或讲话。但最惨的是,他的思考与逻辑推理能力并不会有任何衰退。他父亲是心智先衰竭,但吉尔德与他相反,会在有清楚意识的状态下经历肉体的衰竭。活死人,身边半个人都没有,只有一个脸色阴郁的护士为伴。
很显然的,在确诊之后,他经历了一段惊骇莫名的时期。这是他给自己行为的解释,解释他怎么会和莎娜干出那样的蠢事—尽管莎娜根本不是她的真名。整整两年的时间,吉尔德每个月的第二个星期二都会到她老板所提供的那间公寓去找她。她有暗色的皮肤,纤细身材,以及一双难以捉摸的亚裔眼眸,年纪轻得足以当他女儿,但这并不是她的吸引力所在,要是可以的话,他还宁愿她年纪大一些。起初他是透过公司找上她的,后来经过一段观察期之后,他们准许他自己打电话给她。第一次他紧张得像个大学生。他已经好一阵子没和女人在一起,很担心自己会不够格—事后想想,这担心还真没道理—但是那女孩很快就让他放松下来,完全掌控了事情的进行。每次程序都一样,吉尔德按屋外的门铃、铃声响起、他踏上公寓的楼梯,她等在开敞的门口,脸上挂着欢迎的微笑,身上一袭黑色的小礼服,衬着引人遐思的蕾丝与真丝。接着像下午碰面的情人那样交换几句打趣的话,再默默把装着现金的信封摆在五斗柜上,然后就办正事。每回总是吉尔德先脱掉衣服,再看着她宽衣解带,任那件小礼服宛如帘幕般滑落地面,然后风情万种地踏出来。她在床上展现的热情不像刻意造作,也不像出于职业化,在那美妙的时光里,吉尔德的心灵找到了无比的宁静,是他此生的其他经验都难以企及的。在他要爆发的那一瞬间,她会一次又一次地唤他的名字,嗓音里弥漫的温暖满足具有十足的说服力,彷佛发乎真心,而吉尔德就在她的呼唤与情意之间沉浮,宛如冲浪人在宁静的海岸滑行。
你为什么不多来看我几次?事后她会问他。你喜欢我做的吗?你没有其他人吧?我想当你唯一的女人,吉尔德。我很快乐,他会说,轻抚着她如丝绒般的头发说:和妳在一起,是我最快乐的事。
他对她一无所知。至少,他所知道的没有一件是真的。然而,在确诊之后的那几个星期里,他心灵唯一的寄托,是荒谬地相信自己与她相爱。此刻回想起来真令他羞惭,潜在的心理因素昭然若揭—他不想孤独死去。但是当时,他却一心一意地相信。他爱得如痴如狂,无可药救,而莎娜不也可能和他有着同样的感觉吗?她说想要当他唯一的女人,是不是就是这个意思?因为他们对彼此做的事,说的话,都不可能是虚假的;他俩之间的情事,只有在真心相系的两人之间才可能发生。
就这样越陷越深,到后来,他竟陷入满脑子只有莎娜的情境。他决定要送她东西—一件爱的信物。某种价值昂贵,足以表达他感情的东西。珠宝。一定要珠宝才行。而且不是从店里买来的新制珠宝,而是更有个人意义的东西:他母亲的钻石手炼。这个决定让他按捺不住,立即用银色的包装纸包好那个蒂芬妮珠宝盒,开车到莎娜的公寓。那天并不是星期二,可是没关系。他内心的感觉并不是可以预先规划时程的。他按下门铃,等待着。过了好几分钟,很奇怪。莎娜向来一听到铃声就应门的。他再按一次。这一次对讲机发出轻微的静电声,接着他听见她的声音:「喂?」
「我是荷拉斯。」
沉默。「登记本上没有你的名字。对不对?说不定是我搞错了。你打过电话吗?」
「我有东西要给妳。」
对讲机彷佛坏了。接着:「等一下。」
过了几分钟。吉尔德听见下楼的脚步声。或许是门铃坏了,莎娜下楼来开门。但是转过墙角的那人不是莎娜,是个男的。那人看上去大约六十岁,秃头,圆胖,有张俄罗斯黑帮那种讨人厌的脸,身上的细条纹西装皱巴巴的,领带松垮。这是什么情况其实很明显,但是处在振奋状态的吉尔德却不肯正视。他跨出门来,经过时,匆匆瞥了吉尔德一眼。
「祝你好运啊。」他眨眨眼说。
吉尔德快步走上楼梯,敲了三次门,兴奋焦急地等待。门终于开了。莎娜没穿她的小礼服,只有一件腰间系带的丝袍。头发没梳整,妆容也糊了。说不定他吵醒了她的午睡。
「荷拉斯,你来干嘛?」
「对不起,」他突然喘不过气来。「我知道应该先打电话的。」
「老实说吧,这时间真的不太好。」
「我只要一分钟。拜托,让我进去吧。」
她怀疑地看了他一会儿,似乎软化了。「嗯,好吧。可是要快一点。」
她让开,好让他进屋里。这栋公寓感觉上有点怪怪的,但是吉尔德说不上来是哪里怪。似乎有点脏,空气浓稠不净。
「哦,这是什么?」她看着那个银色包装的盒子。「荷拉斯,你不该这么做的。」
吉尔德把盒子递给她。「这是送妳的。」
她眼中浮现一抹温暖的光芒,拆开包装,拿出那条手炼。
「你好有心喔。这手炼真美。」
「这是家传的珠宝。原本是我妈妈的。」
「这让这份礼物更加特别了。」她轻轻啄了一下他的脸颊。「你给我一分钟整理一下,我马上就回来陪你,宝贝。」
爱的狂涛吞噬了他。他忍不住要伸手揽她入怀,把嘴唇贴在她唇上。
「我要和妳做爱。真正的爱。」
她瞄了手表一眼。「嗯,好啊。如果你想要的话。可是我只有不到一个钟头的时间。」
吉尔德开始脱衣,狂乱地扯下皮带,甩掉皮鞋。但是有点不对劲。他意识到她的迟疑。
「你是不是忘了什么?」她问。
钱。她要的是钱。在眼前这样的时刻,她怎么还能想着钱呢?他很想告诉她,他俩之间的一切不是用金钱所能衡量的,话就在舌尖,但他却只能说:「我身上没带钱。」
她皱起眉头。「亲爱的,规矩不是这样的。你知道的呀。」
但是,此时此刻的吉尔德意乱情迷,根本搞不清楚怎么回事。他就这样站在她面前,身上只有内衣裤,裤子褪在脚踝。
「你还好吗?你看起来不太好。」
「我爱妳。」他说。
她轻轻一笑。「好贴心。」
「我说,我爱妳。」
「好吧,我可以这么做,没问题。把钱摆在柜子上,你要我说什么我都可以说。」
「我身上没钱。我送了妳那条手炼。」
霎时,她眼里的暖意,甚至友情,全都不见了。「荷拉斯,这是现金交易啊,你知道的。我不喜欢你讲话的态度。」
「拜托,让我和妳做爱吧。」吉尔德的耳朵里脉搏跳动。「如果妳愿意,就把手炼卖掉。值很多钱的。」
「宝贝,我可不这么想。」她掩不住鄙夷的神情,把那条手炼交给他:「我实在不想拆穿你,可是这是玻璃的。我不知道是谁卖给你的,可是你应该去把钱要回来。来吧,乖。你知道该怎么做的。」
他得让她知道他心里的感觉。他绝望地伸手想拉她,但双脚还卡在裤管里。莎娜惊叫一声,等吉尔德回过神来,发现自己整个人趴倒在地。他扬起脸,看见一把手枪对准他的头。
「滚出去。」
「拜托。」他呻吟着,声音因泪涕而变得浓重。「妳说过妳想当我唯一的女人。」
「我说过的话可多着了。带着你那条该死的假手炼滚吧!」
他沉重地站起来,这一辈子从没受过像这样的羞辱。然而他心中所感受到的仍然是爱。无可救药,抑郁伤感的爱,吞噬了他整个人。
「我快死了。」
「我们每个人都快死了,宝贝。」她用手枪指着门。「趁我还没轰掉你的卵蛋之前,乖乖听话,快滚吧。」
他知道自己再也无法面对她了。他怎么会这么蠢呢?他开车回家,驶进车库,熄掉引擎,用摇控器关上车库门。他在车里坐了足足三十分钟,无法提起劲站起来。他快死了。他大出洋相,永远不能再见莎娜了,因为对她来说,他根本一文不值。
这时他才明白自己为什么还坐在车里。他唯一需要做的是重新发动引擎。这会像陷入沉睡一样,永远不必再想到莎娜,永远不必再去思考挪亚计划,思考自己禁锢在日渐衰败躯壳里的生活,或到赡养中心去探访父亲—永远不必再想到这一切。所有的担心忧虑都将远离,就这样离他而去。在自己也无法解释的冲动之下,他取下手表,从后裤袋掏出皮夹,摆在仪表板上,就像准备上床的时候那样。依照一般的惯例,或许该留张字条,但是他要说什么呢?他那张纸条要写给谁呢?
他试着转动钥匙,试了三次。连着三次,他的决心都没能成功。最后他开始觉得自己很蠢,坐在车里—再一次的羞辱自己。他什么也不能做,只能重新戴上手表,把皮夹摆回口袋里,回到屋里。
吉尔德从麦克连开车回家途中,手机响了。是尼尔森。
「他们开始行动了。」
「什么地方?」
「到处。犹他,怀俄明,内布拉斯加,还有一大群消失在堪萨斯西部。」他顿了一下。「所以我才打电话给你。」
吉尔德直接开车回办公室。尼尔森在大厅等他。「天黑之前我们接到讯号。丹佛西方一个叫银羽的塔台截到的。这花了好些功夫,但我还是想办法向国土安全部讨点人情,要他们重新设定无人飞机的航程,看看能不能弄到一张照片。」
他让吉尔德看他终端机上的照片,粒子粗大的灰色与白色画面。不是那个女孩,而是一个男的。他站在一辆小货卡旁边,停在高速公路旁。看起来好像是在撒尿的样子。
「这到底是谁啊?是某个医生?」
「是理察兹的那批家伙。」
吉尔德很不解。「你在讲什么啊?」
有那么一会儿,尼尔森显得有点尴尬。「对不起,我还以为你知情。他们让性侵犯假释,理察兹的小计划。为了安全的理由,所有第六级非军职员工都是全国登录中心登记有案的性侵犯。」
「你在唬烂我。」
「我没唬烂你。」尼尔森敲敲屏幕上的那个影像。「有没有看到这个家伙?挪亚计划唯一的幸存者?他是个杀千刀的恋童癖。」
《沙丘》六部曲合集
《波西杰克逊》系列合集
《猎魔人》合集
教堂墓园张开大口
地狱吐出毒气
污染世界
—《哈姆雷特》,莎士比亚
零年春季
3
丹佛警察局,案号一九三八七四,第六区
丽拉‧碧翠丝‧凯亚访谈纪录
访谈人:瑞塔‧丘诺警探
时间:五月三日,上午四点十七分
丘诺:请记录下来,受访者充分理解自身权利,拒绝请律师陪同受访。访谈由第六区,丹佛警察局的瑞塔‧丘诺警探进行。时间是上午四点十七分。凯亚医师,能不能请妳说出全名?
凯亚:丽拉‧碧翠丝‧凯亚。
丘诺:妳是丹佛综合医院整形外科医师,对不对?
凯亚:对。
丘诺:知道妳为什么会被请到这里来吗?
凯亚:医院里出了事。妳想问我一些问题。这里是哪里?我不知道。
丘诺:我们在警察局里,凯亚医师。
凯亚:我有麻烦了吗?
丘诺:我们谈过了,记得吗?我们正努力想搞清楚今天晚上急诊室发生的事。我知道妳的心情很不好,我只想请教几个问题。
凯亚:我身上有血。为什么我身上有血?
丘诺:妳记得急诊室里发生什么事了吗,凯亚医师?
凯亚:我好累。我为什么这么累?
丘诺:需要弄点东西给妳吗?或许来杯咖啡?
凯亚:我不能喝咖啡。我怀孕了。
丘诺:那么,水呢?来杯水好吗?
凯亚:好吧。
(暂停)
丘诺:我们重头开始。妳今天晚上在急诊室值班,对不对?
凯亚:不是,我在楼上。
丘诺:可是妳下楼到急诊室?
凯亚:是的。
丘诺:几点的时候?
凯亚:我不确定。大概凌晨一点吧。他们呼叫我。
丘诺:他们为什么呼叫妳?
凯亚:我是值班的整形医师。有个患者的手断了。
丘诺:这个病患就是雷陶诺先生?
凯亚:我想是吧。
丘诺:关于他的情况,他们还告诉妳什么?
凯亚:妳指的是在我下楼之前?
丘诺:是的。
凯亚:他身上有些伤口,动物咬的伤口。
丘诺:像狗咬的?
凯亚:我以为是。他们没说。
丘诺:还有呢?
凯亚:他发高烧、呕吐。
丘诺:他们只告诉妳这些?
凯亚:是的。
丘诺:到了急诊室之后,妳看见什么?
凯亚:他在第三床。除了他之外,只有两个病患。星期天通常很安静。
丘诺:那时是几点?
凯亚:一点十五分......一点半。
丘诺:妳为雷陶诺先生做了检查?
凯亚:没有。
丘诺:我换个说法。妳看了这位病患?
(停顿)
凯亚:对不起,妳问我什么?
丘诺:妳今天晚上在急诊室,是不是看了雷陶诺先生?
凯亚:是的,马克也在场。
丘诺:妳说的是马克‧辛恩医师?
凯亚:他是主治医师。妳和他谈过了吗?
丘诺:辛恩医师死了,凯亚医师。他是其中一个受害者。
凯亚:......(听不清楚)
丘诺:可以大声一点吗,麻烦妳?
凯亚:我只是......对不起,妳想知道什么?
丘诺:关于雷陶诺先生,妳还有什么可以告诉我们的?他的情况怎么样?
凯亚:情况?
丘诺:他是清醒的吗?
凯亚:他是清醒的。
丘诺:妳还观察到什么?
凯亚:他很迷惑,很激动。他的颜色看起来怪怪的。
丘诺:什么意思?
(停顿)
凯亚:我得去上厕所。
丘诺:我们先处理完几个问题。我知道妳累了。我保证,我会尽快让妳离开的。
凯亚:妳有孩子吗,丘诺警探?
丘诺:不好意思?
凯亚:妳有小孩吗?我只是好奇。
丘诺:有,我有两个儿子。
凯亚:几岁了?如果不介意我问的话。
丘诺:一个五岁,一个七岁。我只要再问妳几个问题就好。妳觉得妳撑得下去吗?
凯亚:我敢说妳一定想生个女儿,对不对?相信我,拥有一个自己的女儿,那感觉真的很不一样。
丘诺:我们还是聚焦在雷陶诺先生身上,可以吗?妳说他很激动,可以再说得更精确一点吗?
凯亚:精确?
丘诺:是的,他做了什么?
凯亚:他发出很可笑的声音。
丘诺:可以形容一下吗?
凯亚:他喉咙里发出像鸡叫的声音。他在呻吟。看起来好像很痛苦。
丘诺:妳有没有给他吃止痛药?
凯亚:他们给他吃了妥满多(注1)。我想是妥满多。
(注1 Tramadol,乃是一种化学合成的中度至强度之「非麻醉品类止痛剂」。)
丘诺:除了辛恩医师之外,还有谁在?
(停顿)
丘诺:凯亚医师?妳检查雷陶诺先生的时候,还有谁在场?
凯亚:有一个护士。她想让他镇静下来。他心情很不好。
丘诺:还有其他人吗?
凯亚:我不记得了。有个护理员?不,有两个。
丘诺:然后呢?
凯亚:他开始抽搐。
丘诺:妳的意思是,那个病患开始抽搐?
凯亚:是的。
丘诺:那么妳怎么做?
凯亚:我的先生呢?
丘诺:他就在外面。他和妳一起来的,妳不记得了吗?
凯亚:布莱德在这里。
丘诺:对不起,谁是布莱德?
凯亚:是我先生,布莱德‧华格斯特。他在联邦调查局工作。说不定妳也认识他?
丘诺:凯亚医师,妳把我搞胡涂了。和妳一起来的那个人叫戴维‧贤特。他不是妳先生吗?
(停顿)
丘诺:凯亚医师?妳明白我在问什么吗?
凯亚:戴维当然是我的先生,妳怎么会问这么奇怪的问题?这些血是哪里来的?我出意外了吗?
丘诺:不是,凯亚医师。妳原本在医院里。这就是我们正在谈的事。三个钟头之前,急诊室里有九个人遇害。我们想搞清楚发生了什么事。
(停顿)
凯亚:它看着我。它为什么只看我?
丘诺:什么东西看着妳,凯亚医师?
凯亚:它好恐布。
丘诺:什么东西好恐布?
凯亚:它先杀了护士。好多血。像海一样。
丘诺:妳说的是雷陶诺先生吗?他杀了护士?我需要妳讲清楚一点。
凯亚:我好渴。我可以再喝点水吗?
丘诺:再等一下。雷陶诺先生是怎么杀死那个护士的?
凯亚:发生得好快。每个人的动作怎么都那么快?
丘诺:我要请妳集中精神,凯亚医师。雷陶诺先生用什么东西杀死护士?是什么武器?
凯亚:武器?我不记得有武器。
丘诺:那他是怎么办到的?
(停顿)
丘诺:凯亚医师。
凯亚:我动弹不得。它就只是......看着我。
丘诺:有东西看着妳?是房里的其他人吗?
凯亚:他用他的嘴巴。他就是那么做的。
丘诺:妳是说,雷陶诺先生咬那个护士?
(停顿)
凯亚:我怀孕了,妳知道。我就快要生宝宝了。
丘诺:我看得出来,凯亚医师,我知道这样压力很大。
凯亚:我必须休息。我想回家。
丘诺:我们会尽快让妳离开这里。只是请说清楚一点,妳说雷陶诺先生咬了护士?
凯亚:她还好吗?
丘诺:她的头被弄断了,凯亚医师。我们找到妳的时候,妳抱着她的尸体,妳不记得了吗?
凯亚:......(听不清楚)
丘诺:请说大声一点。
凯亚:我不知道妳想干嘛。为什么问我这些问题?
丘诺:因为妳在现场。是唯一的目击者。妳今天晚上看见九个人死掉。他们被撕成碎片,凯亚医师。
凯亚:......(听不清楚)
丘诺:凯亚医师?
凯亚:那些眼睛。好像看进地狱里似的。好像跌进永恒的黑暗。妳相信有地狱吗,警探?
丘诺:谁的眼睛?
凯亚:那不是人。那不可能是人。
丘诺:妳指的还是雷陶诺先生吗?
凯亚:我没办法想这些事。我必须替宝宝着想。
丘诺:妳看见什么了?告诉我,妳看见什么了。
凯亚:我想回家。我不想再谈这件事了。别逼我。
丘诺:那些人是么被杀的,凯亚医师?
(停顿)
丘诺:凯亚医师,妳还好吗?
(停顿)
丘诺:凯亚医师?
(停顿)
丘诺:凯亚医师?
4
柏纳德‧齐特里吉,世人周知的「丹佛最后一人」,知道电力告罄的这天早上是该离开的时候了。
能撑这么久,他觉得很不可思议。没有人操作的情况下,市区电力系统是无法运作的,而以齐特里吉在十九楼看到的情况显示,丹佛市连一个活人都没有了。
这倒也不是说他是孤身一人。
他消磨掉清晨的几个钟头—六月第一周的这个晴朗澄亮的早晨,温度约二十三、四度,而嗜血的怪兽有可能在暮色来临之时蠢动—流连在这幢顶楼豪宅阳台上晒太阳。自危机发生的第二周起,他就占据了这间豪宅。这个地方很大,简直像个空中宫殿,光是厨房的大小就和齐特里吉的公寓一样大。屋主的品味偏向简朴:光滑的皮椅组看起来比坐起来舒服,晶亮的地板是闪烁生辉的灰华石,小张的长毛地毯,以及看起来像浮在半空中的玻璃桌。破门而入竟出乎他意料地简单。齐特里吉拿定主意的时候,半座城市的人已经罹难,或逃亡,或失踪了,警察早就不见人影。他想过要把自己锁在樱桃溪的一幢大宅里,但是基于所见的一切,他希望找个高一点的地方。
这幢顶楼豪宅的屋主他勉强算认识,是店里的常客,名叫华伦‧菲罗。运气不错的是,在情势全面失控的前一天,华伦到店里来为阿拉斯加的狩猎之行采买。他很年轻,对于有这么多身家财产的人来说,是太年轻了一点—也许是华尔街赚的钱,很可能,再不然就是高科技的创投事业。那天,华伦还是像往常一样愉快地东聊西扯,齐特里吉帮他把买好的东西搬到车上。那是辆法拉利,当然。站在车旁,齐特里吉心想:干嘛不去弄块虚荣的车牌,写上「痞子」算了?这个问题必定明明白白写在他脸上,因为齐特里吉心里才刚浮现这个念头,华伦就窘得脸都红了。他没穿平常穿的西装,只套上牛仔裤与胸前印着「史隆管理学院」(注1)字样的T恤。他希望让齐特里吉看看他的车,很明显,可是一旦做了,他便马上领悟到自己有多蠢,竟然对着这个一年很可能赚不到五万(正确数字是四万六)的「户外世界」店经理炫耀他的名车。齐特里吉任由自己默默嘲弄一番—这小子不懂的事可多着呢—而且迟迟不打破沉默,刻意强调。我知道,我知道,华伦坦承,这有点太过分。我从前告诉自己,绝对不要像其他人那样开法拉利。可是老实说,你真该体会一下这车开起来的感觉。
(注1 SLOAN SCHOOL,乃麻省里工学院的五大院校之一。)
齐特里吉从销货单上找到华伦的地址。要搬进来—华伦八成安安全全地在阿拉斯加逍遥—易如反掌,只要在大楼管理办公室里找到正确的那一把钥匙,插进电梯面板的钥匙孔,搭到十八楼,进到顶楼豪宅就行了。他放下行李。一个装衣服的拉杆箱、三箱武器、一部手动收音机、夜视望远镜、照明弹、急救箱、几罐漂白水、一具用来封死电梯门的电焊机、附有手提卫星碟的可靠笔电、一箱书,以及够撑上几个月的粮食和水。他所在的这个阳台位在大楼西侧,和整个墙面等长,从这里可以望见一百八十度的景观,俯瞰二十五号州际公路与丹佛高于海平面一哩的平原(注2)。他在阳台的两端都装上附有行动侦测器的摄影机,一部照着街道,一部对准大街对面的那幢大楼。他想这样可以拍到不错的镜头,但是这值回票价的镜头里是货真价实的杀戮情况。他选来执行这项任务的是雷明顿点三三八口径的七○○P手动栓式机枪—兼具准确度与杀伤力,可以瞄准三百码外的目标。他在枪上装了数字红外线影像镜。利用这副望远镜,他可以单独瞄准目标,其余的,就交给架在阳台边上的步枪来完成。
(注2 Mile High,丹佛别名「哩高城」,因为高于地平面一哩。)
第一个晚上,一丝风也没有,只有四分之一的的月亮照耀大地。齐特里吉干掉七只—五只在大街上,一只在对面大楼的屋顶,还有一只在一楼那家银行的窗户里。最后这一只让他名扬天下。这只东西,或吸血鬼,不管叫什么—法定名词是「受感染者」—在齐特里吉的子弹射穿它胸前的致命部位时,正盯着镜头看。上传到YouTube之后,不到几个钟头,影片就传遍全世界。到了早上,所有重要的新闻媒体都播出了这段影片。这人是谁?每个人都想知道。这个独自据守在丹佛高楼上,执行疯狂自杀任务的无畏男子是谁?
于是这个封号也就诞生了:丹佛最后一人。
打从开始,他就认定自己迟早会被干掉,中央情报局,国家安全局,或是国土安全部。他掀起了漫天波涛。对他有利的是,想干掉他的人也得到丹佛来才能斩草除根。事实上齐特里吉的IP地址无法追踪,经由一连串错综复杂的匿名服务器运作,指令每夜更新。这些服务器大部分都位在海外,像俄罗斯、中国、印度尼西亚、以色列、苏丹,都是想斩草除根的联邦机构不容易触及的地点。他的影音部落格—首日就有两百万笔点击—有超过三百个镜站载点,而且还持续增加。不到一个星期,他就成为众所周知的全球现象。推特、脸书、Headshot、Sphere:他连动一根手指都不必,一幅幅影像就传上天际。他的某个粉丝网站就有超过两百万人订阅,在E-Bay拍卖网上,印着「我是丹佛最后一人」的T恤卖得像煎饼一样火红。
他父亲以前老是说儿子啊,人生最重要的就是有贡献。谁想得到,齐特里吉的贡献竟然是在病毒最前线上传影音档?
然而世界还是持续运转。太阳依旧照耀。西方,山峦对人们的离去,只耸了耸嶙峋崎岖的山肩。有一段时间,烟好多—整个街区烧成平地—但都已经过去了,徒留一目了然到怪异程度的荒凉。夜里,一块块黑暗的区域嵌满城市,但是除此之外,还是有灯光扫去阴霾。闪烁的街灯,霓虹灯闪亮的加油站与便利超商,以及等候主人归来的门灯。齐特里吉在阳台戒备的时候,十八层楼底下的那盏红绿灯,还是尽责地由绿转黄再转红,然后又亮起绿灯。
他并不孤独。孤独早就离他而去了,很久很久以前就不见了。他三十四岁,体重比他自己的理想来得重一些—因为腿的关系,他很难减掉体重—但还是很强健。他以前结过婚,很多年前。那段婚姻在他的回忆里,是二十个月性爱过度、幸福美满的生活,以及紧接着同样二十个月的咆哮嘶吼,互相叫骂,直到最后整个关系像巨石沉没,他最庆幸的是这段婚姻没有留下孩子。他对丹佛并没有什么特别的情感牵绊或个人因素,退伍之后,这里就是他落脚的地方。大家都说获颁勋章的退伍军人找工作不容易,这八成也是事实。可是齐特里吉并不急,他花了大半年的时间在阅读。刚开始是读普通的东西,警探小说、惊悚小说,最后开始读起更有内容的书,像是《出殡现形记》、《战地钟声》、《顽童流浪记》、《大亨小传》。他花了一整个月的时间读梅维尔,沉浸在《白鲸记》的世界里。这些书大半是他觉得自己该读的书,或在求学时期错过的书,可是大部分的书他都是真心喜欢的。坐在静寂的小套房公寓里,心思沉浸在其他人的人生与时代的故事里,彷佛干渴多年之后酣饮甘泉。他甚至在小区大学里注册了几门课,白天在「户外世界」工作,夜里和午餐时间读书、写报告。书页的字里行间有某种力量,让他对很多事情的感觉可以好一些,宛如一艘救生艇,让他可以在黑暗记忆再次铺天盖地袭来之前得以抓住。在心情比较好的日子里,他甚至还可以想象自己就这样持续下去。微不足道,但可以过得下去的人生。
紧接着,无须赘言,世界末日就来了。
电力告罄的这个早晨,齐特里吉上传完前一夜的影片,坐在露台上,读狄更斯的《双城记》—英国律师雪尼‧卡顿正在表白自己对露西‧曼奈特永志不渝的爱,但露西却是无可药救的理想主义份子查尔斯‧丹尼的未婚妻。他心中掠过一个念头:要是可以来一碗冰淇淋,这个上午就十全十美了。华伦这间大厨房,足以用来供应一家五星级餐厅所需,却很令人意外的几乎可以说是空无存粮,而且齐特里吉很久以前就把堆在大冰箱里那些装着腐坏餐点的外带餐盒给扔了。可是这家伙显然无法抗拒「班杰利」的巧克力焦糖布朗尼冰淇淋,因为冰箱里堆满了这东西。没有香蕉巧克力脆片口味,没有酒酿樱桃,没有焦糖巧克力,甚至没有最普通的经典香草口味。只有巧克力焦糖布朗尼。齐特里吉想到以后好一段时间吃不到冰淇淋,就很希望有多一点口味,不过,在罐头汤和饼干之外,还能有其他东西可吃,其实也没什么好抱怨的了。他把书摆在椅子扶手上,起身穿过拉式玻璃门,走进屋里。
一走进厨房,他就察觉到不对劲了,只是这感觉隐隐约约,并没有特别指向哪个东西。直到打开冰淇淋盒,把汤匙插进已经融化,变得软绵绵的巧克力焦糖布朗尼里,他才恍然大悟。
他试试电灯开关。没有动静。他走过整幢屋子,到处试开灯和开关。全都一样。
在客厅正中央,齐特里吉停下脚步,深吸一口气。好吧,他想,好吧。这是早就意料到的事。要说意外,也只是竟能撑得这么久。他看一眼手表,上午九点三十二分。日落大约是下午八点多。他还有十个半钟头来准备滚蛋。
他匆匆收拾了一袋装备:高蛋白能量棒,瓶装水,干净的袜子和内衣,他的急救箱,一件保暖的外套,一把牙刷,一个刮胡刀。有那么一会儿,他想带《双城记》一起走,可是似乎太不切实际了,于是只能略带遗憾地把书摆到一旁。他在卧房里穿上排汗T恤和工作裤,加上一件狩猎背心,套上高筒登山靴。他思索了好几分钟,考虑要带哪些武器,最后决定带一把猎刀,两把葛鲁格十九手枪,以及一把枪柄可折迭的波兰改造AK步枪:不管射程远近,这把枪的用处都不大,但是如果是近身接触,它就很管用,所以他预期会派得上用场。两把葛鲁格牢牢绑在枪带上,交叉挂在身上。他在背心口带里装满子弹匣,折起AK的枪柄,扛起背包,回到露台上。
这时他才注意到街上的红绿灯。绿,黄,红,绿,黄,红。这有可能是意外,但是他很怀疑。
他们找到他了。
绳子绑在屋顶的排水管上。他踏进垂降带里,扣紧,健全的那条腿先跨过栏杆,然后才是那条瘸腿。高度对他来说不成问题,但他还是没往下看。他在阳台边上,面对着顶楼豪宅的窗户。远远的,他听见直升机飞近的声音。
「丹佛最后一人」,广播完毕。
用力一推,他就腾空了,身体离开阳台,开始往下降。一层,两层,三层,绳索平顺地滑过他手里,他降落在四层楼之下的公寓阳台。左膝一阵熟悉的刺痛往上窜,他咬紧牙关,把痛楚逼走。直升机越来越近,螺旋桨震耳欲聋的声音传过大楼。他解开垂降带,拿出一把葛鲁格,开了一枪,把阳台的玻璃门射得粉碎。
公寓里有股臭味,很像密封了一整个冬天的船舱。厚重的家具,镶金边的镜子,壁炉上一张以马为主题的油画。不知哪里传来东西腐坏的恶臭。他穿过静悄悄的空间,连看都没看一眼。在门口,他停下脚步,把探照灯装到AK步枪上,然后走出玄关,朝楼梯走去。
法拉利的钥匙在他口袋里。那辆车停在大楼地下车库,距此十六层楼。齐特里吉用肩膀顶开楼梯门,用AK的灯光飞快上下扫了一圈。没问题。他从背心口袋掏出一枚照明弹,用牙齿旋开塑料顶盖,露出启动钮。啵的一声,照明弹迸出四射的火花。齐特里吉拿远一些,瞄准,丢出。底下有没有东西,他马上就会知道。他的目光紧随着照明弹拖着一长条烟雾往下坠。在底下某处,照明弹撞上栏杆,失去踪影。齐特里吉数到十。什么都没有,完全没有动静。
丢了三颗照明弹之后,他已走到底层。通往车库的厚重铁门有一根推杆,还有一小块强化玻璃。地板上满是垃圾:易拉罐,糖果包装纸,食物罐头。一床乱糟糟的铺盖,以及一堆发霉的衣物,显示曾经有人睡在这里—躲在这里,像他一样。
齐特里吉来到大楼的那天,曾经侦察过停车场。法拉利停在靠近西南角的地方,大约有两百呎远。他当初或许应该把车移到比较靠近门口之处,但是他花了三天的时间才找到华伦的钥匙—谁会把车钥匙收在卧房的抽屉里呢—而那时,他已经把自己好好地锁在顶楼上了。
钥匙上有四个按钮:两个是开关门的,一个是警报器,还有一个,他希望是摇控启动。他先按下这个钮。
车库深处传来尖锐的哔一声,接着就响起法拉利低沉的引擎声。又一个失误,法拉利面墙停放。他早该想到的。这会减慢他逃脱的速度,如果车子面朝外,车头灯还能让他可以更清楚看见车库里的情况。透过车库门那块小小的玻璃,他只能看见远远的地方有灯光闪烁,车就停在那里,彷佛有只猫在暗处喵喵叫。车库其余的区域都笼罩在黑暗之中。那些被感染的家伙喜欢吊在东西上:天花板的梁架、管线,任何表面有触感的东西,即便是最微细的纹理都可以。病鬼来袭时,都是从上方出现。
是该拿定主意的时候了。要再丢几颗照明弹,看看结果如何?悄悄溜过暗处,寻求掩护?还是推开门,拔腿就跑?
他用力把门一推,拔腿就跑。
离法拉利还有一半的距离时,第一只病鬼跳到他后面。齐特里吉没有时间转身开枪,只能继续往前跑。膝盖剎时像火焰燃灼,锥心刺骨的剧痛直透骨子里。他隐隐感觉到有东西苏醒了,这车库就要醒过来,活起来了。他拉开法拉利的车门,把AK和背包丢进前座,然后上车,关门。这辆车的底盘很低,让他觉得好像坐在地上似的。仪表板上满是神秘的仪表和开关,像宇宙飞船那样闪闪发光。少了一个东西。排档杆在哪里?匡当一声,有个东西遮住了齐特里吉的视线。那只病鬼跳到引擎盖上,像只爬行动物那样蜷起身体。在彷佛凝结的这一瞬间,病鬼冷冷地打量他,像捕食者端详猎物。病鬼全身赤裸,却戴了一只手表,厚得像个冰块,闪闪发亮的劳力士。华伦?齐特里吉心想,自己帮他搬东西上车的那天,华伦就戴了一只这样的表。华伦,老兄,是你吗?如果是的话,我得请教一下,这东西到底要怎么开啊?
这时,他的指尖摸到方向盘下方有两根操纵杆。换档拨杆。他早该想到了,右边加档、左边低档,就像摩托车一样。倒文件应该是仪表板上的某个按钮。
有R的那一个,天才。就是这个钮。
他按下按钮,加油门。太快了。车轮吱嘎一声,法拉利往后冲,撞上水泥柱。齐特里吉先是整个人往后倒在座位上,接着又往前一冲,撞在厚厚的侧车窗玻璃上,发出砰的一声。他的脑袋好像有根旋转的叉子那样叮当响,眼前有无数银光跳跃闪烁。好有趣喔,这些银光不只有趣,而且很漂亮,但是脑袋里有另一个声音响起,告诉他如果沉溺于这个景象,就算只是一会儿,就会没命。从引擎盖上滚落的那只病鬼已经从地上站了起来,不必怀疑,那家伙一定会想办法撞穿挡风玻璃来抓他。
病鬼的胸口出现两个红点。
如小鸟一般敏捷的,那病鬼的目光从齐特里吉身上转开,飞快跳到冲出楼梯门的士兵身上。齐特里吉转动方向盘,抓住右边的拨杆,启动传动器,开始加速。车子往前猛冲,速度突然大增,就在整个人倒进座椅里的这一瞬间,他听见自动武器开火的声响。他还以为车子又失控了,但车子却马上直直往前开,车库两旁的墙面飞快后退。那些阿兵哥只为他争取到一点点时间。齐特里吉飞快瞄一眼后照镜,在后车灯的光线里看见一具人体爆开,炸成碎片。看不见另一个阿兵哥的身影,如果要他猜,他会说那家伙肯定也死了,变成血肉模糊的碎片。
他没再回头看。
通往地面的车道口在两层楼之上,位在车库的另一端。齐特里吉转过第一个转角的时候,引擎呼啸,轮胎吱叫,又有两只病鬼从天花板跳下来,落在他前方。一只被他的车轮碾过,发出湿答答的压碎声,但是另一只跳到快速行驶的法拉利车顶,像跨栏选手那样不停跳着。齐特里吉不由得惊叹,甚至有些佩服。他念书的时候学过,人无法用手抓住苍蝇,因为苍蝇的时间和人不一样。在苍蝇的大脑里,一秒钟是一个钟头,一个钟头就是一年。就像受感染的病鬼一样、像身在时间之外的生物一样。
到处都是病鬼,从各个藏身之处跑了出来。他们被饥饿逼得发狂,纷纷像要自杀似地扑到车上来。他撞上他们,肢体四处飞散。那些丑恶扭曲的脸庞贴在挡风玻璃上,然后被甩开,掉落,消失。齐特里吉煞车转弯,甩尾转过光滑的水泥墙角,减速的力道让车顶那只病鬼滚到引擎盖上。是个女人,身上穿的似乎是新娘礼服。她四肢摊开趴在挡风玻璃上,手指抠进玻璃底边的缝隙里,嘴张得非常之大,露出一圈鲜血斑斑的尖利牙齿,喉咙底部挂着一个小小的金坠子。很遗憾啊,妳的婚礼。齐特里吉一面想,一面举起枪,架在方向盘上稳住,透过挡风玻璃开了一枪。
他快速转过最后一个弯角,前面出现一道金色的昼光指引方向。齐特里吉以七十哩的时速冲上车道,还不断加速。出口被一道铁门封住了,但这道门似乎不怎么牢靠,什么都挡不住。齐特里吉瞄准方向,用力踩下油门,往前冲去。
猛力撞击。法拉利腾空飞起,整整两秒钟的时间,彷佛持续到永远似的。车子飞冲到阳光里,轰的一声,在震得人骨头都要碎了的轰然巨响声中,落到柏油路面上,底盘火光四溅。终于自由了,但他又面临另一个问题:没有东西可以阻挡他,眼看着就要撞进对街那家银行的大厅里了。车子颠簸冲过分隔岛时,齐特里吉踩下煞车,猛地往左转,准备好要迎接撞击。结果没必要。随着煞车皮吱吱响,轮胎卡紧,停住了。等回过神来,齐特里吉发现自己已经开上大街,驶进春日的早晨。
他不得不承认。华伦那天是怎么说的?你真该体会一下这辆车开起来的感觉。
说得真是一点都没错。齐特里吉这辈子还没开过像这样的东西呢。
5
曾经,有一段时间,很长的一段时间,完全没有时间可言的一段期间,这个人名叫劳伦斯‧葛瑞,曾是毕维尔男子矫治机构的受刑人,也是德州公共安全部登录有案的性侵犯、挪亚计划与特殊武器部的雇员、血源葛瑞、「掀开黑夜之人」、名为零号之人的密友—完全不知身在何方。他什么都不是,他什么地方都不在,一个被毁迹灭踪的人,没有回忆也没有历史,他的意识浮游在无边无际的汪洋。一片广袤,黑暗的声音之洋,不停喃念着他的名字:葛瑞,葛瑞。他们在那里,却也不在那里,呼唤着他,在他独自漂流之际。他在黑暗之中漂流,在永恒的汪洋中漂流,更重要的,是那些星星。
但也不只是那些星星。现在有了光—柔和的一道金光在他脸上流连。一条条阴影掠过,像纸风车那样转动的灰色光影。而且这光还有声音,像动脉,像心跳,配合着转动的节奏,砰砰砰。葛瑞张眼望着,这不可置信的灰色光芒;他的意识里悄悄浮现了一个念头,他所看见的就是上帝。那光是高居天堂的上帝,掠过水面,宛如窗帘的下摆,拂过世界的脸庞,轻轻触摸,祝福祂的子民。这意识如花怒放,甜蜜的感觉充塞葛瑞胸臆。如此喜悦!如此的理解与宽恕!这光是上帝,而上帝是爱;葛瑞只需要踏进去,踏进这光,感觉这永恒的爱。声音响起—
时间到了,葛瑞。
到我这里来吧。
他感觉到自己起身,飘了起来。他飘起来,天空展开翅膀迎接他,带他进入那道光里,亮得简直难以忍受。那光芒眩目欲盲,抹灭一切,彷佛尖声嘶吼,他自己的尖声嘶吼。
葛瑞,浮上天空;葛瑞,重生再起。
张开眼睛,葛瑞。
他听话照做,张开眼睛。视线慢慢聚焦。一个暗色的东西,很讨人厌地在他的脸孔上方转动。
是个吊扇。
他眨眨眼,眨掉眼前的黑影。一种苦苦的味道,很像潮湿的灰尘,黏在他的口腔内侧。他躺着的这个房间,弥漫着百分之百的连锁汽车旅馆气氛—破损的床罩,便宜的发泡枕,底下塌陷的床垫,头顶上像爆米花的天花板,以及窜进鼻孔里那一再循环、过度使用的空气味道。他脑袋空空的,像个漏水的水桶;身体是无形无状的一滩东西,像动物胶般糊成一团。就连要动一下头,彷佛都要耗费超乎他能力所及的力气。透过窗帘射进来的浓稠黄光,照亮了这个房间。在他脸孔上方,风扇转啊转的,在底座上摇摇晃晃,老旧的承轴发出规律的嘎嘎声。这画面让他觉得很刺眼,就像鼻子闻到嗅盐的感觉一样,但他却还是无法转开视线(是不是有规律的节奏声,在他梦里?有道亮光,让他飘起来?可是他已经不记得了)。
「很好,你醒了。」
坐在另一张床床沿垂着眼睛看他的,是个男人。一个温和的小个子男人,身体紧紧裹在连身工作服里,活像条灌香肠。那是挪亚计划的非军职雇员,也就是清洁工。和葛瑞一样,工作是清理大小便,备分磁盘驱动器,没日没夜地监视那些荧光棒,慢慢地疯掉;性侵犯是首选,被鄙视也被遗忘,没有任何历史,也没有人在乎的人,肉体因荷尔蒙而变得柔软,心灵与精神都像流浪狗一样被阉割。
「我以为吊扇有用呢。老实告诉你,我连看那东西一眼都不行。」
葛瑞想回答,但是没办法。他觉得舌头像被烤过一样,彷佛抽了十亿根香烟。他的眼前又是一片水蒙蒙,可恶的头像要裂开似的。他已经好多年没灌酒了,一次顶多喝一瓶啤酒—吃了那些药,你整天都昏昏欲睡,对任何事情都没有兴趣—但是葛瑞还记得宿醉是怎么一回事。就和他现在的感觉一模一样。彷佛是天底下最严重的宿醉。
「怎么回事,葛瑞?舌头被猫吃了?」那人咯咯笑了起来,觉得自己讲的笑话很有趣。「真好笑耶,你知道。在这个情况之下,我竟然想来点鞑靼生猫肉。」他转头看葛瑞,眉毛挑成弧形。「别一脸惊吓的样子嘛。你会明白我的意思的。要花个几天工夫,接着效果就出来了,非常强的效果。」
葛瑞想起这人的名字了:义格纳西欧。葛瑞记忆中的那个义格纳西欧年纪比较大,比较苍老,额头肥厚多皱纹,毛孔粗大得彷佛可以停进一部车,而下颔活像巴塞特猎犬垂着赘肉。眼前这个义格纳西欧健康粉嫩—是真的粉嫩,脸颊红润,皮肤光滑似婴儿,眼睛闪亮如锌。连头发看起来都变年轻了。但是他绝对就是那个人,从他身上的刺青就看得出来,那个监狱纹身,有点模糊的蓝色刺青,一条披着斗篷的蛇从工作服开敞的领口爬上他的脖子。
「这是哪里?」
「你这个人真逗耶,知道吗?我们在红屋顶。」
「在哪?」
他哼了一声。「在他妈的红屋顶啦,葛瑞。你以为呢,他们会送我们去住丽池饭店啊?」
他们?葛瑞想。他们是谁?义格纳西欧说的「送」又是什么意思?为什么要送?这时葛瑞突然注意到义格纳西欧手里抓了个东西。一把手枪?
「老义,你手里拿那个东西干嘛?」
义格纳西欧懒洋洋地举起枪,枪身很长的点四五手枪,皱起眉头。「显然是没干嘛。」他偏着头朝门口的方向点了一下。「原本那边还有其他人在。可是他们都走了。」
「什么人?」
「少来了,葛瑞。你认识那些人的。瘦巴巴的那个乔治。还有那个艾迪什么的。以及留马尾巴的那个裘德。」他的目光越过葛瑞,望向窗帘。「老实告诉你,我从来就不喜欢他。我听说过他干的事,我不是爱道人是非,可是那家伙啊,真是不折不扣的变态。」
义格纳西欧说的是其他的清洁工。他们全都在这里干嘛?他又在这里干嘛?那把枪可不是个好兆头,可是葛瑞一点都想不起自己为什么会在这个地方。他记得的最后一件事是自己在营区的食堂里吃晚饭,汤汁浓稠的红酒炖牛肉,配上焗烤马铃薯和青豆,再加上一瓶能去掉这些食物味道的樱桃可口可乐。这是他最喜欢的餐点,他向来很期待吃红酒炖牛肉。虽然这时一想到那浓腻的味道,胃里就涌起恶心的感觉,胆汁冲上喉咙。他花了好一晌工夫,才有办法继续呼吸。
义格纳西欧不太在乎地拿枪朝门口一挥。「你想看的话就自己去看看吧。可是我很肯定,他们都走了。」
葛瑞吞了吞口水。「走去哪里?」
「看情形啰。到他们该去的地方去。」
葛瑞一头雾水,甚至连要问什么问题都不知道。虽然他很确定,答案一定不会是他喜欢听的。或许最好安安静静躺着。他希望自己没做了什么可怕的事,像以前那样。那些个属于旧葛瑞的日子。
「好吧,」义格纳西欧清清喉咙说:「既然你醒了,我想我最好上路了,眼前还有好长一段路要走呢。」他站起来,交出手上的枪。「拿去吧。」
葛瑞有点迟疑。「我要这把枪干嘛?」
「以防万一,你知道的,万一你想杀了自己。」
葛瑞吓呆了,不知道该如何回答。他最不想要的东西就是枪。要是有人发现他身上带枪,肯定会把他送回牢里。看他没伸手接武器,义格纳西欧把枪摆在床头柜上。
「反正呢,想想吧。只要别像我这样拖拖拉拉就好了。拖得越久,就越难。你看看我现在的困境。」
义格纳西欧走向门口,又回头打量屋里最后一眼。
「我们真的干了。我告诉你,免得你纳闷。」他深吸一口气,鼓起脸颊,呼出气来,仰望天花板。「好玩的是,我真的不知道我到底做了什么,竟然会落到这个下场。我没这么坏,不是真的这么坏。有一半的事我都不是有心的,只是因为我天生就这样。」他看着葛瑞,眼睛有着一层朦胧的泪水。「精神医师向来都是这么说的。义格纳西欧,你天生就是这个样子。」
葛瑞想不出来要说什么。他有时候会脑袋空空,这会儿八成也是。义格纳西欧脸上的表情让他想起以前在毕维尔认识的几个牢友,那些因为在牢里待得太久,变得像老电影里面的殭尸的家伙—一无所有,只能沉溺于往事,而放眼前方,依然只有无限延伸的空无。
「算了,真他妈的。」义格纳西欧抽抽鼻子,用手背抹了抹。「抱怨这些没用啦,自己做的事就要自己担。想想我说的话,好吗?后会有期啦,葛瑞。」敞开的房门咻一下映进满满的亮光,他走了。
这是怎么回事?葛瑞一动也不动地躺在床上,躺了好长一段时间,天旋地转,彷佛一只在冰上旋转的光滑轮胎。他有点搞不清楚自己是醒了,还是在睡。他重新思索这一个个事实,想让心思有个可以聚焦的重点。他躺在床上。这张床是在名叫「红屋顶」的汽车旅馆里。这间汽车旅馆在科罗拉多的某个地方,大概是,如果他没走得太远的话。窗户射进来的光线让他知道现在是上午。他显然没有受伤。过去二十四小时,可能多一些或少一些,但不太可能超过一天,他一直不醒人事。
他之前不得不离开那个地方。
他用手肘撑起身体。这房间有汗水和香烟的臭味。他的工作服污渍斑斑,膝部已经磨损,脚上没穿鞋。他动动脚趾,关节喀啦喀啦响。一切似乎都很正常。
不过想想看,他难道没觉得自己比以前更好吗?不只更好,而且是好得多了。头痛和头晕都没有了。视线变清晰了。四肢感觉更结实强壮,充满无穷的清新活力。他嘴里还是有臭味—得先想办法找把牙刷或口香糖—但是除此之外,他觉得好极了。
他双脚踏地。这房间很小,只够塞得下两张罩着橘褐交织床罩的床和一张摆电视的小桌子。拿起选台器按下开关,电视屏幕却只有一片蓝色,发出很像电话拨号的声音。他开始转台,那些电视网,CNN,战争频道,公共频道全都只有一片蓝。算了,早就预料到了。他得告诉旅馆经理。虽然就他回忆所及自己并没有付房钱,而他的钱包在好几个月之前,当抵达营区的时候就被没收了。
营区,葛瑞想,这两个字宛如巨石,直坠进他的胃里。姑且不论其他事情的真假虚实,自己肯定是有麻烦了。你不能这样说走就走。他记得那两个不告而别的清洁工,杰克和山姆,记得理察兹有多火大。说得含蓄些,那家伙绝对不是你想惹恼的人,只要被他瞄上一眼,葛瑞的肠子就打结。
说不定这就是清洁工逃跑的原因。说不定他们怕的就是理察兹。
他突然觉得很渴—渴得快要抓狂,彷佛已经好多天没喝水似的。在浴室里,他把头塞到水龙头底下,拚命灌水,让水流得满脸都是。慢一点,葛瑞,他心想,再这么灌水,你会吐的。
来不及了,水像汹涌的波涛灌进胃里,等回过神来,他已经跪在地上,抓着毛巾架,吐出肚子里的水。
好吧,真是蠢。他不能怪别人,只能怪自己。他继续跪了好一会儿,等待恶心的感觉过去,闻着自己呕吐物的味道—大部分是水,但最后有一团团黏软如蛋黄的东西,无疑是还未消化的红酒炖牛肉。他一定也还为了什么原因而紧张,因为他的耳朵嗡嗡响:隐隐约约近乎在耳下的嗡响,宛如有个微小的引擎在头颅深处转动。
他奋力站起来,把呕吐物冲下马桶。在镜柜上,他看见一小瓶漱口水和肥皂、乳液一起摆在个小盘子上,都原封不动。他喝下一大口,去除掉嘴巴里的味道,灌得很用力,也很大口,让漱口水都溅到皮肤上了。接着,他照镜子。
葛瑞的第一个念头是,一定是有人和他开玩笑。一个精心设计,不好笑,也很不可思议的玩笑,用窗子偷偷代替镜子,然后安排另一个人站在窗后—一个年轻许多,也好看得多的人。他有股强烈的冲动,想伸手触摸这个影像,所以也真的伸手了,镜里的那个人精准地模仿他的一举一动。搞什么鬼?葛瑞想,接着就说出口:「搞什么鬼?」镜里的那张脸瘦瘦长长、皮肤光洁、很有魅力。头发浓密地盖住耳朵,颜色是深栗色。他的双眼清澈明亮,真的闪闪发光。葛瑞这辈子从没这么好看过。
吸引他目光的不只是这张脸。还有脖子上的痕迹。他往前靠,略扬起头。两条像小珠子般的对称凹痕,约略排成圆形,圆形的上端靠近他的下巴,下端则贴近锁骨的弯处。这伤口带点粉红,彷佛才刚愈合。到底是怎么弄的?小时候,他曾经被狗咬过,那伤口就和现在这个差不多。那是一只收容所领来的老杂种狗,但葛瑞很爱这只狗,因为牠是属于自己的,直到那只狗咬了他的手—毫无来由,葛瑞只不过是要给牠一个小面包吃。爸爸把牠拖到院子里。两枪,葛瑞记得清清楚楚,第一枪带来了凌厉的惨叫声,第二枪则让牠永远沉寂。那只狗的名字叫巴斯特。葛瑞好多年没想到过牠了。
但是脖子上的这个东西这是什么时候弄的?好熟悉的感觉—有种似曾相识的感觉,彷佛这段回忆始终被收在心中某个错误的抽屉里。
葛瑞,你不知道吗?
葛瑞从镜子前转身。
「老义?」
沉默。他回到卧房里,打开衣柜,还跪下来看床底下。什么人都没有。
葛瑞,葛瑞。
「老义,你在哪里?别吓我了。」
你不记得了吗,葛瑞?
他身上有点不对劲,非常不对劲。他听见的不是老义的声音。这声音在他脑袋里。他视线所及的一切东西表面,似乎都有着生命力跳动。他揉揉眼睛,结果却只有更糟。他好像不只看见那些东西,还同时摸到、闻到、尝到,彷佛脑袋里的线路搭错线了。
你不记得......垂死?
就在这时,他全想起来了。记忆彷佛一枝箭,射穿他的胸膛。那隔离舱房流荡如水的蓝色,缓缓开启的门;零号在他上方,伸展开庞大可怕的身躯;零号的颔颚贴在他脖子弯处的感觉,还有那穿皮刺肉的牙齿咬合,尖利的一整排牙咬在另一排上;零号离开了,留下他一个人,警报器震天价响,枪炮轰隆,垂死之人的嘶喊;他跌进地狱里,见到地狱,到处都是血,溅在墙壁和地板上,还有恐怖的残骸,散布着断手断脚和内脏支离破碎的躯干,宛如屠宰场;黏稠的动脉血从摀住喉咙伤口的手指间迸出来;他发出的咻咻呼吸声;他在地板上滑行好久,黑暗包围着他,眼前天旋地转,接着,就结束了。
噢,天哪。
到我这里来,葛瑞。到我这里来。
他冲出房间,阳光刺痛他的眼。太疯狂了,他疯了。他像只庞大笨拙的动物,跑过停车场,看不见,也没有方向,双手紧紧摀着耳朵。停车场上有几部车,随意停放,好几辆的车门都敞着。但是处在狂热状态的葛瑞却没能意会到这个事实,甚至也没能注意到其他恐怖的细节—旅馆粉碎的前窗,高速公路上没看见半辆汽车驶过,对街的加油站空荡荡的,窗上一抹血红,有具尸体软趴趴靠在加油机上,彷佛在打盹;诡异的麦当劳,椅子、桌子、蕃茄酱包、快乐儿童餐玩具,以及各种肤色、各种年龄的顾客都被猛力抛出窗户;两哩外那座还在燃烧的连结车休息站残骸冒出化学烟雾。还有鸟,一大群黑色的鸟如乌云盘旋,乌鸦、渡鸦、秃鹰,这些食腐鸟类懒洋洋地在头顶上盘旋。这一切彷若恐怖大战战后的场景,沐浴在无情的夏日阳光里。
你看见了吗,葛瑞?
「别说了!闭嘴!」
他绊到某个软软的东西。脚边有某种有机的,软软的,湿润的东西,害他双手双脚着地,在柏油路面上往前滑。
看看我们所创造的世界。
他紧紧闭上眼睛,用力喘气。他不必看也知道,那软软的东西是具尸体。拜托,他不确定自己是在对谁说话,甚至也不知道自己在说什么。是对他自己。对他脑袋里的声音。对上帝,他一向不太相信,但现在却一心想相信的上帝。不管我做了什么,我都很抱歉。对不起,对不起。
等他终于睁眼,所有的希望都破灭了。这是一具女人的尸体。她脸上的皮肉紧紧陷进骨头里,所以很难看出她几岁。她身穿运动裤,以及一件领口镶粉红蕾丝的T恤。葛瑞猜她原本大概在床上,跑出来外头看看是怎么回事。她摊开手脚趴在路面,肩背扭曲。苍蝇在她身上嗡嗡叫,在嘴巴和眼睛里飞进飞出。一条手臂伸长摊在路面上,手掌朝上;另一条手臂折起来压在胸部下面,指尖摸着脖子上的伤口。不是刀伤,也不是切伤,不是那么干净整齐的伤口。她的喉咙被咬了,咬得穿肉见骨。
她不是唯一的一个。葛瑞的视野变宽广了,宛如照相机高高照见整个场景。在他左边二十呎外,一辆雪佛兰小货卡敞开驾驶座的门,停在那里。一个身穿西装裤与吊带的胖男人被拖出座位,身体一半垂在车外,一半还在车里,上下颠倒挂在脚踏板上,他的头已经不见了,不知在什么地方。
旅馆门口附近有更多尸体。严格来说,并不是尸体,说是布满人体零件的区域或许更为贴切。一名女警从警车下来的时候被开腔剖肚。她的背抵在保险杆上,枪还抓在手里,胸口像风衣前襟那样敞开。一个身穿亮紫色运动服,脖子上的金链子够塞满海盗藏宝箱的男子被倒吊起来,躯干高挂在枫树树枝上,活像一只风筝,下半身丢在一辆宝石黑奔驰的引擎盖上,脚踝交迭,彷佛他的下半身并不知道自己的上半身已经不见了。
这时,葛瑞知道自己已经接近恍惚状态了。眼睛看着像这样的东西,你不可能还有任何感觉。
不管最后动手的人是谁,那人都已经不在了。两辆车,一部本田雅哥和一部克赖斯勒乡野,在出口附近正面相撞,车头像手风琴的风箱那样凹陷进去。本田的驾驶从挡风玻璃被抛了出来,但车子除了车头之外,似乎完整无缺。而克赖斯勒休旅车却像被洗劫过,车门扯掉了,宛如飞盘,掉落在停车场的另一头。敞开的车门旁边,一堆乱七八糟东西落在路面上—手提箱、玩具、一大袋纸尿布—还包括一具俯卧的女尸。离那女人伸长的手臂不远处,有个歪倒在地的婴儿摇篮。空的。那婴儿呢?葛瑞想。
接着:噢。
葛瑞选择小货卡。开奔驰其实也无所谓,但他觉得开小货卡比较合理。他自己有辆雪佛兰货卡,在此刻似乎已无足轻重的那段人生里。开小货卡的感觉很熟悉。他抬下那个没头的驾驶,放在路面上。实在很恐怖,没办法把头还给这个可怜的家伙。把没头的他留在这里,似乎很不应该。可是放眼望去不见他的头,而且葛瑞也已经看够了。他四下找合脚鞋—13EEE号,不管零号对他做了什么,都没让他的脚缩水—最后在开奔驰的那个家伙脚上,找到一双软皮便鞋。这双意大利小羊皮做的鞋,柔软得像奶油似的,脚趾部位有点紧,但幸好像这样的皮鞋是有弹性的。他坐上小货卡,发动引擎。油箱里的油还有四分之三,葛瑞盘算,这应该够他撑过前往丹佛的大半路程。
开车之前,葛瑞突然有个念头一闪,于是把车停好,回到旅馆房间里。他把手枪拿得离身体远远的,回到车上,收进置物箱里。就这样,只有一把枪为伴,他发动小货卡,上路了。
6
妈妈在卧房里。妈妈在卧房里,一动也不动。妈妈在卧房里,那里不准进去。妈妈死了,一定是。
我走了以后,记得要吃饭,因为你有时候会忘记。每隔一天就要洗澡。牛奶在冰箱里。幸运符早餐谷片在柜子里。冰箱的汉堡炖菜要加热。用三百五十度热一个钟头,弄好之后就关掉烤箱。要当乖孩子,丹尼。我永远爱你。我只是没办法再害怕了。爱你。妈妈。
她把字条留在餐桌上,用胡椒盐罐压住。丹尼喜欢盐,讨厌胡椒,因为会害他打喷嚏。已经过了十天—丹尼知道,因为他每天早上都在日历上作记号—纸条还留在桌上。他不知道该拿它怎么办。这个家里闻起来有股可怕的味道,很像浣熊或臭鼬在这里出没了好多天一样。
牛奶也坏了,因为没有电,所以牛奶喝在嘴里酸酸的,温温的,味道很怪。他试过用水龙头里的水泡幸运符谷片,但是泡起来不一样,没有什么东西是一样的。所有的东西都变得不一样了,因为妈妈在卧房里。夜里,他坐在自己漆黑的房间里,关紧房门。他知道妈妈把蜡烛收在哪里,就在水槽下的柜子里,也就是妈妈摆那瓶她紧张时会喝的伏特加的地方。可是他不知道火柴在哪里,那是列在清单上的东西。也不能算是真的清单啦,就只是他不能做的事或不准碰的东西。例如烤面包机,因为他会不停把按钮按回去,害吐司烤焦。例如妈妈床头柜里的手枪,因为那不是玩具,会射到自己。例如巴士上的女生,她们会不高兴,然后他就不能再开十二号车了,那可惨了。对丹尼‧察伊斯来说,那就是天底下最惨的事了。
没电,就表示没电视可看,所以他也就不能看汤马士。汤马士小火车是小小孩看的,妈妈念过他几百万遍,但是治疗师弗朗西斯医师说,只要丹尼也做其他的事,看汤马士就没关系。他最爱的是詹姆斯。丹尼喜欢它的红色车身,红色的车头,以及它讲话的声音,听着好舒服好安心,让喉头痒痒的。人的面孔对丹尼来说很难懂,但是汤马士火车的表情总是很精确,也很容易理解,而且,它们对彼此做的事情很好玩,老喜欢恶作剧互相捉弄。偷偷转换轨道,害培西撞进煤堆里,或把巧克力倒在拉特快车的高登身上,因为它是个高傲的火车头。公交车上的小孩有时候会取笑丹尼,说他是汤马士小火车里的胖总管,然后改编小火车的歌曲,换上一些不太好听的歌词,但是丹尼大半时候都会跟着哼。不过,其中有个小孩。他姓良善,名叫比利,但可一点都不善良。虽然念六年级,但丹尼觉得他很可能被留级了好几次,因为他的身材完全像大人。每天早晨上车时,手里都没抱什么书,穿过两排座位之间的走道时,一路和其他男生击掌打招呼,浑身散发香烟的味道。
嗨,胖总管,多多岛今天怎么样啊?总管夫人真的要到你的车厢来吗?
哈哈哈,比利大笑。哈哈哈。丹尼从来不回嘴,因为回嘴只会让情况更糟;他从没对普维斯先生透露任何事情,因为他知道那人会怎么说。该死,丹尼,你干嘛让那些小混蛋这样对你?老天知道你是个怪胎,可是你总得要捍卫自己啊。你是这艘船的船长。你要是容许他们叛变,下一回所有东西就会都毁了。
丹尼喜欢负责调度工作的普维斯先生。普维斯先生一直是丹尼的朋友,也是妈妈的朋友。妈妈在食堂工作,所以他们两人才会认识。而普维斯先生不时到家里来,帮忙修东西,比方厨余碾碎机,或是门廊上松脱的木板,虽然他自己也有老婆—普维斯太太。他是个秃头的大个子,老喜欢透过牙缝吹口哨,也喜欢把裤子拉得高高的。有时候,他趁夜来,在丹尼上床之后;丹尼会听见客厅里的电视声,以及他俩的笑声与谈话声。丹尼很喜欢那样的夜晚,让他心里觉得很愉快,和「按按乐」游戏一样。要是有人问起,妈妈总是说丹尼的爹「不在相片里」。这倒是千真万确。家里有妈妈的照片、丹尼的照片、母子合照的照片。但是他从没在照片里见过爸爸的身影。丹尼甚至不知道爸爸的名字。
开巴士是普维斯先生的主意。他在维修场的停车场教丹尼开车,陪他考取第二级驾照,帮他填好申请表。起初妈妈有点拿不定主意,因为她需要丹尼帮忙家务,他一直都是个有用的火车头。此外还有社会福利的问题,也就是政府补助的钱。但是丹尼知道真正的原因,是因为他的情况和别人不同,很特别。人一旦有了工作,妈妈用很谨慎的语气说,就必须「适应」。会有很多事情发生,形形色色的事情。就像食堂。有时候供应的是热狗,有时候是千层面,还有时候是鸡排。菜单写的是一回事,结果端出来的又是另一回事,你不可能永远事先知道。这不是会让他很失望吗?
可是巴士并不是食堂。巴士就是巴士,按时刻表运行,准确无误。丹尼一坐在方向盘前面,就感觉到快乐在心中变得越来越大,越来越深,他这一辈子从来没有这样的感觉。开巴士耶!一辆黄色的大巴士,座位井然有序,六个排档与倒档,眼前的一切都如此美好,如此整齐。这不是一辆火车,但很接近了,每天早上把车开出维修场时,他都想象自己是高登、亨利或培西,甚至是汤马士本人!
他总是很准时。从维修场到终点站,车程四十二分钟,八点二哩,十九个站,二十九名乘客,不多不少。罗伯特—雪莉—布黎特妮—梅贝思—乔伊—达拉/丹尼斯(双胞胎)—佩德罗—达敏—乔丹—查理—奥利佛(奥仔)—莎夏—比利—茉莉—莱尔—狄克(猪头)—理察—莉萨—麦肯纳—安娜—马修—查理—爱蜜莉—强强—凯拉—西恩—提摩西。有时会有家长在街角陪他们等车,穿着家居外套的妈妈,或打领带穿外套的爸爸,手里端着装咖啡的马克杯。今天还好吗,丹尼,他们有时会挂着早安你好的微笑问。你知道,我们会盯着你的。
当我有用的火车头,妈妈总是这么说,而丹尼也确实是。
可是孩子们都不见了。不只是孩子们,每一个人都不见了。妈妈和普维斯先生,说不定还有全世界的人。夜晚黑漆漆,静悄悄,到处都没有灯。有一阵子,还有很多噪音—人的嘶喊、警笛尖啸、军用卡车在街头巷尾急驰。他听见枪响。砰!枪的声音,砰—砰─砰─砰!他们在射什么东西啊?丹尼很想知道,但是妈妈不肯说。她叫他待在屋里,用很坚定的声音说,别看电视、别靠近窗户。巴士怎么办,丹尼问,妈妈只说,该死,丹尼,现在别担心巴士,今天学校没上课。那明天呢,丹尼问。妈妈说,明天也不上课。
没有巴士,他不知道自己该怎么办。他觉得自己的脑袋像热锅里的玉米那样跳滚。他真希望普维斯先生能来和妈妈一起看电视,那样总是可以让她心情好一些,可是那个人始终没来。一片静寂,这世界变得一片静寂。外面有怪兽。丹尼搞懂了。比方说,对街那个妇人金太太。金太太教小提琴,小孩到她家里去上课,夏天的时候只要窗子打开,丹尼总可以听见他们拉琴的声音,〈小星星〉、〈玛莉有只小小羊〉,还有他不知道歌名的其他乐曲。现在没有小提琴声了,金太太吊在她家的门廊栏杆上。
然后有天晚上,丹尼听见妈妈在卧房里哭。她偶尔会这样哭,自己一个人躲起来哭,很正常,丹尼一点都不必担心,但这次感觉有点不一样。他躺在床上听了好久,心想竟然有事情能让她难过得这样哭,这到底是什么感觉,但这个想法却像搁在架上的东西,他伸手也构不着。后来,他在漆黑中醒来,感觉到有东西摸他的头发,一睁开眼睛,就看见她坐在那里。丹尼不喜欢人家摸他,会让他觉得有点紧张,可是妈妈摸他就没关系,大多时候,是因为他很习惯了。怎么了,妈妈?丹尼问。怎么回事?但她只说,别说话,别说话,丹尼。她膝上搁了个东西,裹在毛巾里。我爱你,丹尼。你知道我有多爱你吗?我也爱你,妈妈,他说。因为只要有人说我爱你,这样回答就没错。在她的抚触之下,他再次入睡,到了早上,她卧房的门关着,再也没打开。丹尼知道了。他看都不必看就知道了。
他决定还是去开巴士。
因为说不定自己不是唯一还活着的人,因为开巴士给他一种快乐的感觉,因为他不知道自己还能怎么办,因为妈妈在卧房里,牛奶坏了,而且又已经过了这么多天。
他在前一天晚上把衣服拿出来,像妈妈以前那样,一条卡其裤、一件白衬衫、一双褐色系带鞋,然后准备午餐。家里没有太多东西可吃,只有花生酱和一些全麦饼干,以及一袋摆了很久的棉花糖,可是他还留了一罐汽水。他把这些东西全放进背包里,和小刀与幸运铜板摆在一起,然后从衣柜里拿出帽子,这是妈妈在火车城替他买的蓝条纹火车帽。火车城是个游乐园,让孩子可以搭乘火车,就像汤马士那样。丹尼从很小的时候就去过那个乐园玩,那是全天底下他最爱的地方,可是那些车对丹尼来说有点太挤,摆不下他的长腿长手,所以他喜欢看着火车跑啊跑啊,从烟囱里冒出一团团烟来。除了去火车城之外,妈妈不让他戴帽子到外面去,因为她说别人会取笑他,可是丹尼觉得现在戴上应该没关系。
他在天亮时就出发。巴士的钥匙在他口袋里,紧紧贴着大腿。维修场距家里三点二哩,不多不少。还没走过一条街,他就看到第一批尸体了。有些在他们自己的车里,有些则躺在草坪上,瘫在垃圾桶上,甚至挂在树上。皮肤都像金太太那样变成蓝灰色,衣服紧紧绷在因夏日高温而膨胀的肢体皮肤上。这景象真是太惨了,很惨,但是也很有意思;如果时间多一点,丹尼一定会停下来仔细看。还有很多垃圾,纸屑、塑料杯和在风中翻飞的垃圾袋,丹尼很不喜欢。不应该乱丢垃圾。
等走到维修场的时候,太阳已经暖暖的照在肩上。维修场里有很多巴士,但不是全部的巴士都在。一排排停放的车子之间有些空位,彷佛缺了牙的嘴巴。但是丹尼的车,第十二号,还在原来的位置等他。世界上有很多不同种类的巴士,穿梭巴士、出租巴士、市区公交车和长途巴士,丹尼每一种都认识。这是他喜欢做的事—为了了解某一种东西,去学会相关的一切。他的巴士是红鸟四五○,前瞻款。这款车符合最精密的引擎标准,有最耐久的车体,配备有专利的「简易辅助系统」,这种先进的系统可以秀出驾驶信息,为司机与维修技工提供有系统的丰富信息。此外还有一体成型的专利「红鸟舒适」底盘,让红鸟四五○成为今日业界兼具安全、质量与延长生命周期价值的首选。
丹尼上了车,把钥匙插进发动器,随着大车的引擎轰隆响起,他的腹部也涌上一股暖流。他看看手表:六点五十二分。等长针指到十二,他就给车上档,开出停车场。
起初感觉很怪,开车经过一条条空无一人的街道。但等他开到第一站时—梅菲尔德家,罗伯特与雪莉上车的地方—他已经融入早晨的节奏里。要想象今天是个普通的日子并不难。他停下巴士。嗯,罗伯特和雪莉有时候会晚到。他按下喇叭,他们就会从门里冲出来,然后他们的妈妈会在后面喊着要乖,好好过一天,和他们挥手道别。他们家是幢小屋,不比丹尼和妈妈住的那间大多少,但是比较漂亮,漆上南瓜色,宽阔的门廊上还有架秋千。春天的时候,栏杆上总是挂着一篮篮的花。这时篮子还在,但花都凋萎了。草坪也该割草了。丹尼伸长脖子,透过挡风玻璃看那幢房子。二楼有扇窗子好像被整个从窗框拆掉了。百叶窗还挂在原本窗户的位子上。像舌头那样往外吐。他又按了按喇叭,等了一分钟。还是没有人出来。
七点零八分。还有其他站要停。他把车从街角开出,绕过一辆侧翻倒在地的丰田油电混合车。路上还有其他的东西。一辆翻倒的警车,被压得扁扁的。一辆救护车。一只死猫。许多房子门上喷着X,还有数字和字母。抵达第二站,一个名为「橡树堡」的连排屋小区时,他已足足晚了十二分钟。布黎特妮—梅贝思—乔伊—达拉/丹尼斯。他按了长长一声喇叭,然后又一声。但是这样做一点用都没有,丹尼还是继续往前走。橡树堡只剩一堆冒烟的废墟,整个小区已经烧成平地。
更多站,到处都一样。他把巴士往西开到樱桃溪。这里的房子比较大,和马路之间隔着宽阔的草皮斜坡。枝繁叶茂的大树在街道映上一朵朵微微摇曳的荫影。这里笼罩着宁静的感觉,更为平和的气氛。房子一如往昔,而且丹尼没看见任何尸体。可是还是不见小孩的踪影。
到这个时候,巴士上本来应该有二十五个孩子的。这种寂静让人很不安。巴士向来一路吵闹不断,每多停一站,多一个孩子上车,喧闹声就多一点,很像电影里的配乐那样,越来越大声,直到最后一个场景。最后一个场景就是减速丘。林德勒大道上的减速丘。撞上去啊,丹尼!他们会大叫。撞上去!虽然不该这么做,但他还是会稍微加点油门,让他们从座位里往前冲,在这一瞬间,他会觉得自己是他们之间的一员。丹尼向来不是像他们这样的孩子,这些单纯只是去上学的孩子。但是在巴士冲向减速丘的时候,他就和他们一样。
丹尼想着这些事,怀念起那些孩子,就连比利‧良善的蠢玩笑和哈哈哈,丹尼都很想念。就在这时,他看见前面有个男孩。那是提摩西。无论在哪里,丹尼都认得出他来,因为他的头发—后脑杓上两绺翘起来的头发,活像昆虫的触角。提摩西差不多算是巴士上最小的孩子,才念二年级或三年级,而且个子很小。他家的管家是一个穿工作服的褐肤胖女人,会陪他一起等车,但通常都是提摩西的姐姐陪他。她大概念中学吧,丹尼猜。她是个看上去很有趣的女生,不是那种好笑的有趣,而是奇怪的有趣。她的头发有一条条粉红色,就像他吃太快胃不舒服的时候妈妈给他吃的那种胃乳片的颜色;眼线画得粗粗的,让她看起来活像恐怖片里的画像,眼睛会动的那种。她的两只耳朵各打了十来个耳洞,大部分时候都戴着狗项圈。狗项圈!把自己当条狗!奇怪的是,丹尼觉得除了这些诡异的东西之外,她其实很漂亮。他不认识她这个年纪的女生,或是任何年纪的女生,而他喜欢她陪弟弟等巴士的样子,拉着他的手,车一来就放开,免得车上其他的孩子看见。
他把巴士开到车道尽头,拉起操作杆,打开车门。「嗨!」他说,因为他只想得出这句话:「嗨,早安。」
似乎轮到他们答话了,但他们一句话都没说。丹尼的眼神飞快掠过他们的脸,却看不透他们的表情。汤马士里的那些火车头都没有像他们这样的表情。汤马士的火车头要嘛高兴,要嘛伤心,要嘛生气,但是他们的表情却不一样,很像电缆出问题时黑漆漆的电视屏幕。女孩的眼睛红肿,头发看起来乱七八糟。提摩西流鼻水,不停用腕背擦鼻子。两人的衣服都皱巴巴,脏兮兮的。
「我们听到你按喇叭。」那女孩说。她的声音沙哑刺耳,好像已经好一阵子没讲话了。「我们躲在地窖里。两天前就没东西吃了。」
丹尼耸耸肩。「我吃了幸运符谷片,但只能配水。那样很不好吃。」
「还有其他人留下来吗?」女孩问。
「留在哪里?」
「活下来。」
丹尼不知道要怎么回答。这问题似乎太大了。或许没有了,他看见好多尸体。可是他不想这么说,不想当着提摩西的面说。
他瞥了那男生一眼。提摩西到现在都没说半句话,只紧张地用手背搓着鼻子。「嘿,提摩西,你过敏了吗?我有时候也会过敏。」
「我们爸妈在特鲁利德,」男孩说。他盯着自己的运动鞋。「康苏拉本来陪我们。可是她走了。」
丹尼不知道康苏拉是谁。人家不回答你的问题,反而回答了你想都没想过的问题,实在很伤脑筋。
「好吧。」丹尼说。
「她在后院里。」
「要是她走了,怎么还会在后院里?」
小男生眼睛睁得大大的。「因为她死了。」
有好几秒钟的时间,没人说半句话。丹尼觉得很奇怪,他们为什么不上车,或许必须开口请他们上车。
「大家都应该到哩高球场去的。」那女孩说。「我们在收音机上听到的。」
「哩高球场有什么?」
「军队。他们说那里很安全。」
就丹尼所见,军队的人八成也都死了。但至少哩高球场是他们可以去的地方。他之前并没有真的想过这件事。他要到哪里去?
「我是爱珀。」女孩说。
她看起就像爱珀。说来奇怪,有些人的名字就是这样,人如其名。
「我是丹尼。」他说。
「我知道,」爱珀说:「拜托,丹尼,快点载我们离开这个鬼地方。」
7
这颜色不对,丽拉断定。不,完全不对。
这颜色叫「奶油黄」。在店里的型录上,这颜色是一种比较柔和的淡黄色。但是现在,丽拉手里拿着滴滴答答的滚筒,后退观看她的成果—老实说,她真是搞得一团糟,为什么戴维不能做这些事—看起来比较像,嗯,像什么?柠檬黄。像颗通了电的柠檬。这颜色在厨房说不定还可以,在明亮、阳光充足、窗户开向庭院的厨房可以,但是在婴儿房不行。我的天啊,她想,漆上这种颜色,婴儿连闭上眼睛都不会肯的。
太沮丧了,她的努力全白费了。把梯子从地下室搬到楼上来,在地上铺好抹布,跪在地上把踢脚板贴起来,结果却发现她必须再跑一趟店里,全部重来一遍。她本来打算在午餐前把房间漆好,留下足够的时间让油漆干掉,好贴上壁贴—碧翠丝‧波特(注1)童书场景的图案。戴维觉得那个墙贴很蠢—「太感情用事了。」他这么说—可是丽拉不管,她从小就喜欢彼德兔的故事,总是爬到爸爸膝上,或窝在床上听彼德逃出麦克葛瑞格先生花园的故事,一遍又一遍,几百几千遍。他们在卫斯里的那幢房子,院子边以树篱为界,好几年的时间—直到她不再相信这种事情之后好久—她始终耐住性子在树篱里找寻一只穿蓝色外套的小兔子。
(注1 Beatrix Potter,英国童书作家与插画家,以「彼德兔」闻名于世。)
可是现在彼德兔得再等等了。她浑身乏力,必须站起来。油漆味让她头晕。空调好像有点问题,虽然因为怀孕的缘故,她老是觉得太热。她很希望戴维能快点回来。医院里一团忙乱。他打过一次电话给她,让她知道他会晚归。但之后就再也没有消息了。
她下楼到厨房。这里一片混乱,水槽里堆着盘子,流理台脏兮兮,踩在光脚下的地板黏腻腻的。丽拉停在门口,觉得很困惑。她不明白自己怎么会放任事情恶化至此,也不明白优兰达是怎么回事?她多久没来了?星期二和星期五是管家固定来家里的日子,今天星期几?光看厨房,丽拉想,一定会以为优兰达好几个星期没来了。好吧,这女人英文不太好,而且有时会做奇怪的事,例如把茶匙和汤匙搞混,惹得戴维发牢骚;或看都不看,就把账单直接丢进回收垃圾里。诸如此类,让人很气恼的事。但优兰达不会旷职,连一天都不会。冬天的早晨,优兰达来上班时咳得好严重,丽拉在楼上都听得见;她还从这女人手中抢走拖把说,拜托,优兰达,让我帮妳,我是医生。Soy médica(当然是支气管炎啊。丽拉就在厨房里听优兰达的肺部声音,然后亲自开立盘林西林的处方笺,因为她知道这女人很可能根本没有家庭医师,更别提医疗保险了)。所以,好吧,她有时会丢掉邮件,搞混餐具,把袜子放进内衣抽屉里,但她是个勤奋工作的人,真的是不眠不休。对行程满档的他们来说,她是个愉快、准时,可以让他们仰赖的好帮手。如今却连一通电话都没有。
这又是另一个问题。电话似乎坏了,而且没有邮件、没有报纸。可是戴维叫丽拉无论如何都不能离开屋里,所以丽拉也没出去查看。说不定报纸还躺在车道上。
她从碗柜里拿出一个玻璃杯,转开水龙头。底下咕噜咕噜,空气的声音,然后......没了。水也是!这时她想起来了,已经有好一阵子没水了。现在最要紧的事,就是去找水电工。可是呢,那也得电话能用才行。菜篮里搞得天翻地覆,戴维偏偏又不在,是不是就是这样的情况呢?这是丽拉的爸爸最喜欢用的形容词,「菜篮里搞得天翻地覆」。这词用得可奇怪了,丽拉想。到底什么是菜篮?菜篮和普通的篮子又有什么不同?有很多像这样的词句,就连最简单的字汇都可能突然看来陌生,彷佛你从来没见过似的。尿布、误入歧途、水电工、结婚。
那真的是她的主意吗,嫁给戴维?因为她不记得自己想过。我要嫁给戴维。在踏上结婚这条路之前,大家应该都会这么想的吧。好奇怪喔,你的人生前一刻是这样,下一刻却变那样,而你竟然不记得自己做了什么,才让这一切发生。说真的,她并不会说自己爱戴维。她喜欢他。她欣赏他。(哪个人会不欣赏戴维‧贤特?丹佛综合医院心脏科主任,科罗拉多电流生理学中心创办人,这个跑马拉松,有丹佛金块篮球队与歌剧季票,每天把病人从生死在线抢救回来的人?)
但是这些感觉可以累积成爱?如果不能,难道你应该为了怀上这个男人的孩子而嫁给他—怀孕不是意料中事,只是自然而然发生—只为了人格高尚的戴维宣称自己打算「做对的事」?这就是对的事吗?为什么戴维有时候似乎一点都不像戴维,而像是某个模仿戴维,以戴维为模型,看起来像戴维真人大小的东西?丽拉把订婚的消息告诉爸爸时,她看见爸爸脸上的表情:他知道。他坐在书房的书桌后面,周围都是他所爱的书,正在给一艘模型船的船桅上胶。「嗯,」他清清喉咙,停下来旋上胶水罐的盖子。「我知道,在这个情况之下,妳会想这么做的。他是个好人。如果妳愿意的话,可以在这里办婚礼。」
于是就这么办了,他们飞抵波士顿时,正好有一场早春的风雪暴即将来袭。一切都在忙乱之间匆匆搞定,只有几位亲戚朋友在最后一刻赶到,尴尬地挤在客厅里见证他们交换结婚誓言(只花了大约两分钟),然后又匆匆告退。就连外烩也提早离去。让大家觉得尴尬的,不是因为丽拉怀孕了。而是,她知道,是因为某人缺席了。
某人总是缺席。
鲑鱼和白雪和其他的一切。最重要的是宝宝,以及照顾好她自己。这世界想搞得天翻地覆,就随它去吧。宝宝才是最重要的。是个女儿,丽拉照过超音波了。一个小女孩。小小的手,小小的脚,小小的心脏,小小的肺,漂浮在她体内温暖的羊水里。宝宝喜欢打嗝,打嗝!这小宝宝。打嗝!打嗝!这个字真是奇妙。宝宝吸进吐出羊水,让横隔膜收缩,导致喉头声门关闭,横隔膜同时产生震动,或者称为「呃逆」(注2),这个字源于拉丁文,指的是「抽噎时屏住呼吸的动作」(注3)。丽拉在医学院学到这个时,心想:哇。就只有哇。她当时马上就打起嗝来,一大半的同学都是这样。丽拉知道,澳洲有个男的连续打嗝打了十七年之久。她在「今日」节目上看过那个人。
(注2 原文是singultus。)
(注3 原文是singult。)
今日。今天是星期几?她走到玄关,慢慢明白过来,彷佛她的心已经悄悄飘起来,越过窗台偷偷往外看。她拉开窗帘,看着外面。没有,没有报纸。没有丹佛邮报,没有纽约时报,也没有那些她看都不看就直接丢进垃圾桶的小区新闻。透过玻璃,她听得见树上传来的夏日虫鸣。外面通常可以看见一两辆车缓缓驶过,邮差一路吹口哨穿过街区,或保姆推着娃娃车,但今天什么都没有。我把情况搞得更清楚一点之后就会回来。留在屋里,锁好门。不管什么情况,都不要出去。丽拉记得戴维这样对她说。她记得她站在窗边,看着他那辆新型的丰田氢油动力车静悄悄地滑出车道。天哪,连他开的车子都道德高尚。教宗八成也开这种车吧。
可是外面是不是有条狗?丽拉把脸贴在玻璃上。强森家的狗独自走在马路中央。住在隔壁隔壁的强森夫妇是一对空巢期夫妻,女儿已嫁人,儿子离家上大学。麻省理工?加州理工?反正是这类的名校。他们搬到这里那天,强森太太(『叫我珊蒂!』)是第一个上门的邻居,带了一整个蛋糕,以及热情的招呼。不值班的日子,丽拉几乎每天傍晚都看见她,有时还有丈夫杰夫陪在身边,出门遛那条名叫洛斯可的狗。这只老是咧着嘴的黄金猎犬十分温驯,只要有人走近,就四脚朝天躺在路上(『请原谅我家这只不知死活的狗。』杰夫说)。洛斯可在外面,可是有点不对劲。牠看起来和以前不一样。肋骨一根根凸出来,宛如木琴的琴键(丽拉心中突然浮现小学打钟琴的回忆,想起了〈两只老虎〉的旋律)。牠走在路上,一副迷惑、漫无目标的样子,嘴里还叼了不知什么东西。某种……软趴趴的东西。强森夫妇知道他跑出来了吗?她是不是该打给他们?可是电话不通了,而她又答应戴维不出门。一定会有人注意到牠,说:咦,那是洛斯可,牠一定是跑出来了。
该死的戴维,她心想。他只顾忙着自己的事,这么不体贴,天知道他出去干嘛,把她一个人丢在家里,没水没电没电话,而且婴儿房的油漆颜色还错得离谱。和她想要的颜色一点都不像!她怀孕才二十四周,但她知道时光是如何飞逝的。前一分钟,离预产期还有好几个月,下一分钟,就在三更半夜提着小行李袋冲出门去,心慌意乱飞车直奔医院,然后仰卧在灯光下,吸气,吐气,阵痛袭来,痛不欲生,妳只能忍耐,直到宝宝出生。在迷迷糊糊的痛楚之间,妳会感觉到有人握着妳的手,一睁开眼,看见布莱德在身边,脸上的表情无法形容,是心疼惊恐无助的表情,然后听见他的声音说:用力,丽拉,就快好了,再用力一次就好了,于是妳做到了,从自己身体里面找到力量,再用力一次,把宝宝推出来。在随后的静寂之中,就在布莱德把这个神奇的礼物交过来之时,欢喜的泪河汨汨淌过他的脸颊,妳可以感觉到自己人生最深刻最永恒的正确之举,知道自己之所以选择这个男人,是因为妳就只是单纯的想要他,还有妳的宝宝,伊娃,这个温暖崭新的小生命是你们两人合力创造的,就是这样:你们两个人,创造了一个生命。
布莱德?她想到的为什么是布莱德?是戴维才对。戴维才是她的丈夫,不是布莱德。教宗戴维和他的教宗座驾。历史上是不是有过名叫戴维的教宗?大概有吧。丽拉是卫理公会的教友。这个问题不该问她。
好吧,丽拉想,游荡的洛斯可已经离开她的视线了,真是够了。她已经受够了困在这幢发臭的房子里。戴维爱怎么做就怎么做吧,她看不出有任何理由要浪费这么美丽的六月天,坐在这里无所事事。她那辆可靠的旧富豪停在车道上等待。她的皮包哪里去了?她的皮夹?她的钥匙?都在这里,在大门旁边的小桌子上。就在她之前摆的地方。
她上楼到卧房去—天哪,厕所的惨状,她连想都不愿意想—在镜子里看看自己的脸。这个嘛,看起来不太好。看到的人一定会以为她晕船了—头发乱得像鸡窝,眼睛凹陷,目光迷离,皮肤没有血色,好像已经好几个星期没晒太阳。她不是那种必须精心打扮一个钟头才肯出门的女人,但尽管如此,她现在的模样也还是不太象样。她实在应该洗个澡,但是不必说,这当然是不可能的事。水槽有好几个装水的罐子,她拿了点水洗洗脸,用毛巾把脸搓到泛红。她用梳子梳头发,在脸颊上扑点腮红,在睫毛上刷睫毛膏,涂点口红。在这个大热天,她身上只穿了T恤和内裤。她回到卧房,在烧剩的蜡烛、堆积如山的脏衣服与待洗的脏床单发出的臭味里,从柜子里拉出戴维的一件长版衬衫。下半身该穿什么是个大问题,她什么都穿不下了。她套上一件只要不扣第一颗扣子,就可以勉强穿上的牛仔裤,然后搭上凉鞋。
再次照镜子。还不坏,丽拉认为。绝对改善不少了。反正她也没打算到什么特别的地方去。不过在逛完一圈之后,找个地方停下来吃午饭应该还不错。在家里关了这么久的时间,她绝对应该享受一下。找个舒服的地方,可以坐在户外吃饭的地方。来杯冰茶,吃份色拉很棒,但更棒的是在春日的午后闲坐户外。
阿米思咖啡馆正是她所需要的。那里有很棒的露台,垂坠着繁花飘香的藤蔓,还有那位最了不得的主厨。他有一次到他们的桌边打招呼,是曾经在巴黎蓝带习艺的主厨呢。叫皮耶?还是弗朗西斯柯?那人会用酱汁做出最不可思议的东西,可以从最简单的餐点里诱引出最浓郁的香气。他的红酒炖鸡魅力无可挡。但是阿米思咖啡最出名的是甜点,特别是巧克力慕斯。丽拉这辈子没尝过这么香浓的东西。她和布莱德总是在餐后点一份分着吃,用汤匙舀着送进对方嘴里,宛如一对热恋到昏头的青少年,眼中只有彼此,其余的世界几乎都不存在。如此美满幸福的岁月—热恋的岁月,人生所有的光明愿景展现在他们面前,彷佛一本翻开的书。那天他把订婚戒指藏在慕斯绵密的椰子奶油花里,害她差点一口吞下去时,他们笑得多开心啊;还有那天晚上,丽拉差遣布莱德冒着倾盆大雨出门—什么都好,她对他说,奇巧巧克力或杏仁牛奶巧克力或最普通的原味好时巧克力都可以—一个钟头之后醒来,看见他站在卧室门口,浑身湿得像只落汤鸡,脸上挂着最歇斯底里的微笑,手里捧着一个巨大的环保盒,装着弗朗西斯柯—还是皮耶?—著名的巧克力慕斯,那分量足够喂饱一支军队。布莱德就是这种人。他绕到还有灯亮着的后门,敲门敲到有人来接下他那张被雨水浸透了的五十元大钞。还有什么比这更甜蜜贴心。天哪,丽拉,看着她舀起一大口放进嘴里,布莱德说,照妳这样吃,这孩子生下来身上大概有一半是巧克力。
她又来了。戴维。戴维‧贤特才是她现在的先生。丽拉一定要搞清楚。她和戴维从来没一起分一份巧克力慕斯,也没一起去过阿米思咖啡或一起做任何和这类事情扯上边的事。这个男人身上没半点浪漫细胞。她怎么会让这样的男人向她求婚?彷佛她只是必做清单上的另一个项目?成为有名的医生,打勾。让丽拉‧凯亚怀孕,打勾。做高尚的事,打勾。他根本连她是什么样的人都不知道。
她走下楼梯。屋外的艳阳泼洒一地,像金色的气体充塞玄关。走到门口时,她全身涌起一股纯粹的兴奋。解放的感觉真好!被关了这么多天,终于可以出门一探了!她可以想见戴维发现时会怎么说。看在老天的份上,丽拉,我告诉过妳外面不安全啊。妳得替宝宝着想。但她就是替宝宝着想啊,宝宝才是她这么做的原因。这是戴维所不能理解的。戴维,忙着拯救世界,没空帮忙整理婴儿房的戴维。开着用芦笋、精灵粉、有益健康的思想,还是什么其他东西当动力的车子的戴维。留她一个人在家的戴维。一个人!更惨的是,真的是天底下最惨的事,是他竟然不喜欢彼德兔。她怎么会和一个不喜欢彼德兔的男人生小孩?这说明了他是什么样的男人?他会是什么样的父亲?不,她想怎么做就怎么做,不关戴维的事,丽拉想。从玄关桌上拿起皮包和钥匙,打开门。她要出门,也不关他的事,她要给婴儿房漆上黄绿色、朱红色或芋头紫,都不关他的事。去他的戴维。戴维管好他自己就好。
丽拉‧凯亚要自己去买油漆。
8
对副主任办公室来说,今天真是不顺。今天,五月三十一日—顺便一提,是将士阵亡纪念日—是个像世界末日一样的日子。
科罗拉多完了,基本上。科罗拉多已经没救了。丹佛、葛利里(注1)、柯林斯堡(注2)、波尔德(注3)、大强克森(注4)、杜兰戈(注5),还有这些城市之间的上千座小镇。最新的空照图看上去像个战场:汽车在高速公路上撞毁,建筑焚烧,横尸遍野。白天里,万物静止,只有鸟儿还在活动,一大群鸟呈螺旋状盘旋,宛如听从秃鹰中央指挥部示下的命令。
(注1 Greeleg,美国科罗拉多州城市。)
(注2 Fort Collins,科罗拉多州第五大城。)
(注3 Boulder,科罗拉多州城市,在丹佛西北方。)
(注4 Grand Jnuction,科罗拉多州的城市之一。)
(注5 Durango,科罗拉多州的城市之一。)
有没有人可以告诉他,到底是谁的点子,是谁要把科罗拉多州整个毁掉?
病毒在扩散。朝四面八方蔓延,一只十二根指头的手。等国土安全部封锁重要的州际通道时—那些犹豫不决的浑蛋根本自身难保—病毒早就已经像脱缰野马,倾巢而出了。就在今天早上,疾管局已经证实内布拉斯加的齐厄尼、新墨西哥的法明顿、南达科达的史特吉斯和怀俄明的拉洛密都有病例。而这还只是他们已知的部分。犹他州和堪萨斯州目前还安然无事,但这只是迟早的问题,说不定只过几个钟头就风云变色。此刻在弗吉尼亚北部是五点三十分,离日落还有三个钟头,西部则还有五个钟头。
他们总是在夜间行动。
对参谋总长的简报进行得不太顺利,尽管吉尔德也没期待会顺利。首先,是特殊武器部的整个「问题」。提到特殊武器部,军方高层向来就觉得不怎么自在,也搞不清楚这个部门究竟是干什么的,或者为什么独立于所有的军方指挥系统之外,而且,预算竟然还是从农业部提拨的(答案是因为没有人鸟农业)。反正军方只重阶级,只有位高权重的人说了算,就这些高阶军官了解,特殊武器部不隶属于任何单位,是由十来个机构和私人承包商所组成的。运作的方式就像「赌徒三张牌」把戏一样,女王牌不停在移动,永远不在你以为的那个位置上。至于这个缩写为DSW的特殊武器部有什么真正的功能,唉,吉尔德听过各式各样的绰号,「避开严重军事冲突的娱乐」(Distraction from Serious Warfare),「极右派蠢蛋部」(Department of Silly Wingnuts),「诡异到要死」(Deep-Shit Weirdness),以及他自己最爱的「特价鞋仓库」(Discount Shoe Warehouse),所以他已经开始用「仓库」来叫这个单位了。
此时,荷拉斯‧吉尔德副主任(现在还有主任这种东西存在吗)坐在参谋联席会议的众将军面前(这一大堆星星和杠杠都够组成一团女童军了),对科罗拉多的情势提出正式评估(对不起,我们创造了吸血鬼。当时看起来是个好主意)。他报告完之后,整整三十秒钟的沉默,大家都等着看谁会第一个发言。
我想你的意思应该是这样的吧,主席说。他双手交迭摆在桌上,身体前倾。吉尔德觉得有一滴汗珠从腋窝沿着身体往下滑。你们决定重新活化某种古老病毒,把十二个死刑犯变成以血为生、坚不可摧的怪物,然后你们不想告诉任何人?
嗯,并不算是「决定」啦。吉尔德并不是一开始就在特殊武器部。他是因为管理阶层异动才被调进来的,但是那时已经有太多钱和太多人力投注在这个老鼠洞里了,就算他想煞车也已经无能为力。主宰挪亚计划的指挥系统太过暧昧不明,就连吉尔德也不知道到底是谁在指挥—很可能是国家安全局,虽然他越来越觉得拍板的可能是更高层的单位,甚至可能是白宫。可是坐在诸位参谋总长面前,他知道这个区别一点都不重要。吉尔德耗费了三十年光阴在隐密得没有人为任何事情负责的单位工作。种种主意似乎是自然生成的。我们做了什么?不,我们没有。于是,就喂进了碎纸机。这就是特殊武器部的下场,说不定连吉尔德自己也会是这样的下场。
但同时,还有指责。会议很快就变成叫嚣比赛,吉尔德接受一个接着一个的言词攻击。被赶出会议室时,他觉得松了一口气,知道情势已经非他所能控制了。自此而后,军方会以他们应付所有问题的一贯态度来应付这个问题—射杀视线所及的每一个人。
事后想想,吉尔德应该用更圆滑的手段来处理这个情势。但是疾管局的投影片说得很清楚。只要四个逃脱在外,经过三个星期,病毒就会让芝加哥、圣路易、盐湖城沦陷。六个星期,东西两岸都完蛋了。
吸血鬼,老天爷啊。他到底在想什么啊?
大家都在想什么啊?
可是,毋庸置疑,黎尔肯定已经掌握了重大的信息。伟大的乔纳斯‧黎尔—就连吉尔德都知道这人的声望。这位智商不可数计的哈佛生化学家,开创了古病毒学领域,致力搜罗、活化古老的有机体,以作为现代之用。在他的专业圈子里,大家都公认黎尔有朝一日将摘下诺贝尔桂冠。好吧,或许用死刑犯不是聪明之举。他们有点太好高骛远了。而且黎尔的确有点不切实际。可是你不得不承认,这个点子确实有可能性。譬如,不死。永远不死。吉尔德最近发现他把这件事当成攸关自己利害的事。
他唯一的希望是那个女孩。
艾美。第十三号实验对象,从田纳西州孟斐斯一所修道院被抓来的女孩,因为她被妈妈遗弃在那里。签发那张命令,吉尔德心里并不太好受。一个小女孩,老天爷啊。一定有人会注意到的,而事实上也是如此,到华格斯特带她进来的时候,从俄克拉荷马的高速公路巡逻队,到美国联邦司法执行官,所有人都在全国各地寻找她的下落。而理察兹,那个疯子,到处留下尸体—修道院的修女在睡梦中被射杀、两个小镇警察、咖啡馆里的六个人,他们犯下的致命错误只是和华格斯特与小女孩同一时间进餐馆吃早餐。
但是要找小女孩是黎尔本人的直接要求,吉尔德无法拒绝。每一个死囚所感染的病毒都有些微变异,但是效果都一样。生病、昏迷、变形,接着就看到他们倒挂在天花板上,把兔子生吞活剥。可是艾美注射的变种病毒不同,并不是来自范宁—在黎尔那趟玻利维亚秘密之行被感染的哥伦比亚大学生化学家。艾美的病毒来自于那群掀起这一切事端的观光客—那群参加名为「最后心愿」的生态旅游,造访林中之湖的癌末病患。他们在一个月之内相继死去:中风、心脏病、动脉瘤,身体突然爆掉。但是在死前这段时间,他们的健康情况有明显改善,有个男人甚至长回满头的头发。而且死的时候,身上都没有癌细胞。想看穿黎尔的心思简直是痴人说梦话,但是他的确开始相信这个病毒变种就是解答。而要诀就是让第一个测试对象活下去。为此,他选择了艾美,一个年幼健康的女孩。
确实奏效了。吉尔德知道奏效了。因为艾美还活着。
吉尔德的办公室位在费尔法克斯郡一幢楼层不高、乏善可陈的联邦建筑的三楼—特殊武器部和很多机构共享办公空间,包括技术评估办公室,国土安全部特别能源行动小组,国家海洋与大气署,外加一间托婴中心—往外可以俯瞰六十六号州际公路。今天是阵亡将士纪念日连续假期过后的周一,但路上几乎没什么车。很多人已经离城了。吉尔德想象许多小喽啰被召回来。去纽约上州的岳母家。在山里有间小屋的朋友家。空中交通停摆,所以大家最远也只能到这些地方,而且到头来也不会有什么不同。你不可能永远逃过大自然的威力。至少荷拉斯‧吉尔德是这么听说的。
那女孩已经离开科罗拉多了。事发后几个钟头,他们就在南怀俄明接收到她的讯号。这表示她在车上,而且不是独自一人—必定有人开车载她。之后,她就消失无踪了。她身上的生化监控器传输范围很小,太过微弱,无法用卫星追踪,必须距手机基地台—不是乡下一般民用手机的基地台,而是可以和联邦追踪网络链接的那种基地台—几哩之内才接收得到。所以在怀俄明南部,只要不上主要的公路,就可以轻易避开追踪。此时此刻,她可能在任何地方。不管和她在一起的是谁,都必定很聪明。
敲门声打断了他的思绪。吉尔德从窗前转过身来,看见部里的技术主管尼尔森站在门口。该死,又怎么了?
「我有好消息,也有坏消息。」尼尔森说。
一如往常,尼尔森身穿黑色T恤和牛仔裤,脏兮兮的脚上套着夹脚拖鞋。这个巧舌如簧的罗德学者有麻省理工的博士学位—不是一个,而是两个:生化与先进信息系统—不消说,他是这幢建筑里最聪明的家伙,而他自己也知之甚详。尼尔森还带有年轻人的那种脾性,认为这世界充满一大堆隐隐惹人恼怒的问题,而且全是不如他聪明也不如他酷的人搞出来的。尽管如此,他们的关系却很亲近。尼尔森习惯把吉尔德当成年迈体衰的父执辈,值得尊敬,却不太有价值。这实在让人很火大,因为这个评价来自于一个四天才梳一次头的家伙,不过吉尔德不得不承认,他的看法并不是完全没有道理。他才二十八岁,而吉尔德已经五十七岁了。尼尔森的一举一动都让吉尔德觉得自己老了。
「有她的信号了?」
「没。」尼尔森搔搔稀疏的胡子。「我们没收到任何讯号。」
吉尔德揉揉因缺乏睡眠而刺痛的眼睛。他需要回家洗个澡,换套干净的西装。他已经两天没离开办公室了,只在沙发上稍微阖了几次眼,吃自动贩卖机里的垃圾食物过日子。而且,他的手指也有问题。痲痹、刺痛。
「你说有好消息?」
「那就看你怎么想啦。从自由言论的观点来看,八成不算什么大好消息,但是看来有人干掉丹佛的那个疯子了。我猜是国家安全局干的,再不然就是黎尔的那些小宠物终于撂倒他了。不管是怎么回事,反正那个活宝是永远下线了。」
「丹佛最后一人」,吉尔德和其他人一样看过他的影片。你不得不佩服这家伙的胆量,关于他的身分,有种种揣测,但大家都一致认为他必定干过军人。特种部队或海豹部队。
「那坏消息呢?」
「疾管局的新数据进来了。看来最初的推算方式没正确估计那些怪物有多爱吃。如果他们当初有问我,我就会告诉他们。要嘛是他们不知道,要不就是某个暑期实习生在做白日梦,想着上次和女朋友上床的事,把小数点搞错了。」
和尼尔森讲话,有时候很像是应付五岁小孩。五岁的天才,但还是只有五岁。「拜托,你就直说吧。」
尼尔森耸耸肩。「就目前看起来,依据最新的推估,我们的时间似乎更紧迫了。大约三十九天左右。」
「你是说东西两岸?」
「嗯,也不是。」
「那是什么?」
「是整个美洲大陆。」
吉尔德眼前一片黑,他非坐下来不可。
「中央指挥部已经有反应动作了。」尼尔森继续说:「我猜,他们会想烧掉这些地方。从人口集中的地区先开始,接着是被抛下的那些人。」
「我的天哪。」
尼尔森皱起眉头。「整体来说,这代价不算高。如果我是,嗯,比方说俄国总统,就会知道该怎么做。我才不会让情势一发不可收拾。」
这家伙说得没错,吉尔德知道。他发现自己的右手开始颤抖。他用左手握住右手,想控制住抽搐,同时也让动作看起来自然。
「你还好吗,老大?」
他的右脚也开始晃动了。他突然想大笑,无法克制的冲动。他拚命压抑,喉咙里涌上胆汁的味道。
「找到那个女孩!」
尼尔森离开之后,吉尔德又在办公室里坐了几分钟,想让自己镇静下来。颤抖已经停止了,但是想大笑的冲动还没消退—这症状用委婉一点的说法,就是「情绪失禁」。最后他投降了,发出一声掏心清肺的低笑。天哪,他简直像着魔了。他希望外面没有人听见。
他离开办公楼,从车库开出自己的车子—米白色的丰田—开回他位在阿灵顿的那幢连排屋。他本想梳洗一下,但突然之间,连这也变得像是工作。他替自己倒了一杯威士忌,瘫在电视前面。所有的电视网,包括气象频道,都马上为这个危机下了引人瞩目的标题(例如『全国陷危机』之类的),每个主播看起来都愁容满面,睡眠不足,特别是那些在某地的高速公路旁播报的记者—背景是大片玉米田,一排排的汽车缓缓驶过,每一辆都不明所以地猛按喇叭。全国都像被计算机病毒攻击似的。他看了看手表:八点零五分。再不到一个钟头,中部地区天就黑了。
他拖着不听话的身体从沙发里起身,爬上楼梯。楼梯曾经是未来最值得担忧的一个问题。要是他不能再爬楼梯了怎么办?但是现在已经无所谓了。在主卧房的浴室里,他打开莲蓬头,脱到只剩一条内裤,站在镜子前面等水变热。有意思的是,他看起来并没有特别不健康。瘦了一点点,或许。有段时间,他认为自己身手矫健—他在鲍登学院参加过横越美国的长跑—但是那段岁月已经过去了。他的职业,附带有保密要求的职业,让他不可能结婚,但直到四十好几,他都应付得很不错……这个嘛,他就算不是众所瞩目的焦点,最起码也一直都不缺女伴。一连串谨慎小心的恋情,每个人都心知肚明,他也为自己应付这些恋情的圆熟手腕而自豪,但是有一天,这一切就突然结束了。以前或许会再转回来的目光掠他而过,以前是精心设计来当敲门砖的搭讪对话,现在却显得言不及义。不可避免,吉尔德想,但不好受。他端详镜中的自己,估量一番。过去看起来粗犷的国字脸,下巴已经出现两团赘肉;稀疏的头发贴在脑门上往后疏,想盖住底下的苍白头皮,却不甚成功;眼睛下方的眼袋,松垮的啤酒肚,瘦得好像撑不住整个人似的两条腿。不太好看,但是他早就接受事实了,迈进中年晚期,不可避免的退化。
看着他,你绝对不会知道他就快死了。
他冲了澡,换上干净的西装。他的衣柜向来没什么别的东西;低调的双排扣西装—通常是深蓝色,有时会有灰色细条纹,夏天偶尔出现卡其色府绸—配上粉蓝或硬挺的白色衬衫,而领带则是不显眼的中性色—像瑞士一样与世无争—是他的自我意识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少了这样的领带,他就觉得自己彷佛赤身裸体。他小心注意平衡,下楼到客厅,电视依然尽责地吶喊放送连串坏消息。虽然没有胃口,但他还是用微波炉热了一份冷冻千层面,站在微波炉前面等着秒数答答倒数。他在餐桌坐下,尽可能地吃,但是丹祈平(注6)让所有的东西尝起来都没什么味道,还略有金属味,而喉部紧绷的感觉也没有舒缓,彷佛穿了领围小两号的衬衫似的。医生建议他喝奶昔,或通心粉之类软绵绵的东西,但是要靠婴儿食品过日子,他无法面对。要是走到了那一步,一切都会开始走下坡。
(注6 diapepam,抗痉挛药物,可用于舒缓焦虑、肌肉痉挛与癫痫。)
他把没吃完的千层面倒掉,再次看表。嗯,不管美国中部将会发生什么事,都已经开始了。如果尼尔森需要他,就会打电话来。
他离开家门,开车往麦克连去。眼前是件令人高兴不起来的任务,但除了吉尔德,没有别人能做。疗养院和马路隔了一片如茵的绿色草坪,车道旁竖着招牌:「雪铎岱尔疗养中心」。吉尔德在登记柜台出示驾照给护士看,然后沿着弥漫药味的走廊往里走,两旁是一幅幅大量复制的图画,画的不是翠绿草原,就是夏日夕阳。这地方静悄悄的,即便是在这个时间也还是太安静了;通常都会有工作人员走动,还能享受与人为伴乐趣的病人也会待在休息室里。可是今天晚上,这里静得像坟墓。
他走到父亲房间,轻轻敲门,没等应答就打开门。
「爸,是我。」
他父亲在轮椅里,坐在窗边,下巴张开,脸上的肌肉松垮得像松饼面糊。一丝左摇右晃的唾液从嘴角垂下来,落到围在脖子上的纸围兜。有人替他穿上沾有污渍的运动服,套上有魔鬼毡的矫正鞋。看来他一点都不认得走进房里的吉尔德。
「你还好吗,爸?」
父亲浑身散发刺鼻的尿味。阿兹海默症恶化到某一个程度,患者便不认得任何人,但身体的机能还是继续运作。多恐怖啊,吉尔德想,遗世闭锁的心灵。只是他父亲的沉默和无动于衷,并不是新鲜事。这一辈子—眼看着到死都是—他始终冷漠得像冷血的爬虫动物。吉尔德知道这是因为父亲成长的环境所致。吉尔德祖父是小镇酪农,每周上三次教堂,自己动手杀猪。既便如此他还是无法谅解父亲,因为一整个童年,他都渴望父亲的关爱,渴求这个无法关注别人的男人的关爱。他所求于父亲的只是小事,是他被生到这世界上来再自然不过的小事:把他当儿子看。在秋日午后一起玩球,在观众席上的一句赞美,对他的生活表现出一丝兴趣。吉尔德每一方面都表现得很好。成绩优异,在球场和田径场尽力表现,拿全额奖学金进大学,快速蜕变成有为的成年人。然而他父亲对这一切还是不执一词。事实上,吉尔德想不起来父亲曾经在任何场合说爱他,或慈爱地轻抚他的脸。这人就只是不在乎。
最难熬的是吉尔德母亲所承受的痛苦,她天生是个喜爱交游的人,但孤寂却逼得她沉迷酒精,最后要了她的命。后来,吉尔德开始相信妈妈在其他地方寻求慰藉,相信她有外遇,而且很可能不只一次。父亲搬进雪铎岱尔之后,吉尔德清空了位在阿尔巴尼的家—屋子里乱成一团,每个抽屉、每个柜子都塞满东西—他在妈妈的梳妆台里发现一个蒂芬妮(注7)的丝绒盒子。掀开盒盖,他看见一条手炼—钻石手炼。手炼的价值大概相当于担任工程师的父亲一年所得。这不是爸爸负担得起的东西,而且盒子藏在抽屉深处,压在发霉的手套与丝巾底下。吉尔德知道自己看见的是什么:来自情人的礼物。会是谁?他妈妈曾经在律师事务所当秘书。会是事务所里的某位律师?无意邂逅的某个人?年少的旧情复燃?知道妈妈曾经拥有足以照亮孤寂生活的快乐,让他觉得很高兴。但是,这个发现却也让他在接下来的好几个星期心情消沉。妈妈是他童年最温暖的记忆,可是她的生活,她真实的生活,却始终是他不得而知的秘密。
(注7 Tiffany,美国珠宝品牌。)
每回来探望父亲,这些回忆就会浮出水面;等离去时,他通常不是太过沮丧,就是压抑着满腔怒气,几乎无法保持思绪清明。五十七岁了,他却还是渴望爸爸至少能稍微认出自己。
房里只有一把椅子,摆在他父亲面前,他坐下来。老家伙的头光秃秃的,像个婴孩,歪在肩膀上,呈现怪异的角度。吉尔德从床头柜上拿起一条布巾,擦掉父亲下巴上的口水。餐盘上摆着一盒已经打开的香草布丁,还有一支单薄的金属汤匙。
「你还好吗?他们对你好不好?」
沉默。但是吉尔德听得见爸爸的声音在他脑海里回荡,想逃都逃不了。
你开什么玩笑?看看我吧,真该死。我连象样的屎都拉不出来。每个人都把我当小孩那样对我讲话。你以为我是谁啊,小子?
「我知道你没吃甜点。想吃点布丁吗?吃一点看看?」
他妈的布丁!这里就只给我吃这个。早餐吃布丁,午餐吃布丁,晚餐吃布丁。这东西恶心得像鼻涕!
吉尔德在父亲上下两排牙齿之间塞进了一汤匙的布丁,老头出于某种自动反射动作,抿抿嘴唇,吞了下去。
看看我吧。你以为这是野餐啊?坐在我自己拉的屎尿里,耍自己玩?
「不知道你有没有听见最近的新闻,」吉尔德说,又送了一汤匙的布丁进爸爸嘴里:「有件事情我想你应该要知道。」
什么?有屁快放,别再吵我了。
但是吉尔德要说什么呢?说我快死了?说每个人都快死了,虽然他们自己还不知道?说这些能有什么用呢?他突然一阵哆嗦。等所有的人—医生、护士和工作人员—都走了之后,他父亲会怎么样?这几个星期以来发生的一切,让吉尔德心里老是想着这个问题。因为这城市正在撤空,要不了久,在几个星期,甚至几天之内,所有的人都会逃命去了。吉尔德还记得纽奥良在飓风过后的情景。先是卡翠娜,接着有凡妮莎,两场飓风都有年老病患被抛下,躺在自己的排泄物里慢慢因饥饿与缺氧而死。
你听见我说的了吗,小子?光坐在那里,一脸面无表情。你十万火急来这里,是想告诉我什么?
吉尔德走出房间。在空无一人的走廊上,他停下来喘口气。那声音不是真的,他知道。可是,有时他真的觉得父亲的心灵已经离开那具躯壳,住进他的身体里面。
他回到接待柜台。那位年轻的西语裔女护士拿枝铅笔在玩字谜。
「我父亲需要换尿布。」
她没抬头。「他们每一个人都需要换尿布。」察觉到吉尔德没走开,她抬起目光。一双黑眼睛,有深深的皱纹。「我会找人。」
「麻烦妳了。」
走到门边,他停下脚步。那护士已经又玩起字谜了。
「去找人吧,该死。」
「我说过我会去找的。」
吉尔德有股遏止不住的强烈冲动想保护父亲。他恨不得拿她的铅笔戳进她的喉咙。「要是妳自己不想动手,就拿起该死的电话给我去找人吧。」
她气呼呼地拿起电话,拨了号码。「我是柜台的莫娜。一二六房的吉尔德需要换尿布。没错,他儿子在这里。好吧,我会告诉他。」她挂掉电话。「高兴了吧?」
这问题实在很荒谬,让他不知该从何回答起。
吉尔德不会像他父亲那样死去—恰恰相反。ALS:肌萎缩性脊髓侧索硬化症,但大家比较熟悉的名称是鲁盖氏症,也就是渐冻人。最先受影响的是大运动关节,肌肉抽搐,逐渐失去功能,接着丧失讲话与吞咽能力。至于为何会同时既哭且笑,则是谁都搞不清楚的谜。最后他会死于呼吸衰竭,身体静止不动,完全无法移动或讲话。但最惨的是,他的思考与逻辑推理能力并不会有任何衰退。他父亲是心智先衰竭,但吉尔德与他相反,会在有清楚意识的状态下经历肉体的衰竭。活死人,身边半个人都没有,只有一个脸色阴郁的护士为伴。
很显然的,在确诊之后,他经历了一段惊骇莫名的时期。这是他给自己行为的解释,解释他怎么会和莎娜干出那样的蠢事—尽管莎娜根本不是她的真名。整整两年的时间,吉尔德每个月的第二个星期二都会到她老板所提供的那间公寓去找她。她有暗色的皮肤,纤细身材,以及一双难以捉摸的亚裔眼眸,年纪轻得足以当他女儿,但这并不是她的吸引力所在,要是可以的话,他还宁愿她年纪大一些。起初他是透过公司找上她的,后来经过一段观察期之后,他们准许他自己打电话给她。第一次他紧张得像个大学生。他已经好一阵子没和女人在一起,很担心自己会不够格—事后想想,这担心还真没道理—但是那女孩很快就让他放松下来,完全掌控了事情的进行。每次程序都一样,吉尔德按屋外的门铃、铃声响起、他踏上公寓的楼梯,她等在开敞的门口,脸上挂着欢迎的微笑,身上一袭黑色的小礼服,衬着引人遐思的蕾丝与真丝。接着像下午碰面的情人那样交换几句打趣的话,再默默把装着现金的信封摆在五斗柜上,然后就办正事。每回总是吉尔德先脱掉衣服,再看着她宽衣解带,任那件小礼服宛如帘幕般滑落地面,然后风情万种地踏出来。她在床上展现的热情不像刻意造作,也不像出于职业化,在那美妙的时光里,吉尔德的心灵找到了无比的宁静,是他此生的其他经验都难以企及的。在他要爆发的那一瞬间,她会一次又一次地唤他的名字,嗓音里弥漫的温暖满足具有十足的说服力,彷佛发乎真心,而吉尔德就在她的呼唤与情意之间沉浮,宛如冲浪人在宁静的海岸滑行。
你为什么不多来看我几次?事后她会问他。你喜欢我做的吗?你没有其他人吧?我想当你唯一的女人,吉尔德。我很快乐,他会说,轻抚着她如丝绒般的头发说:和妳在一起,是我最快乐的事。
他对她一无所知。至少,他所知道的没有一件是真的。然而,在确诊之后的那几个星期里,他心灵唯一的寄托,是荒谬地相信自己与她相爱。此刻回想起来真令他羞惭,潜在的心理因素昭然若揭—他不想孤独死去。但是当时,他却一心一意地相信。他爱得如痴如狂,无可药救,而莎娜不也可能和他有着同样的感觉吗?她说想要当他唯一的女人,是不是就是这个意思?因为他们对彼此做的事,说的话,都不可能是虚假的;他俩之间的情事,只有在真心相系的两人之间才可能发生。
就这样越陷越深,到后来,他竟陷入满脑子只有莎娜的情境。他决定要送她东西—一件爱的信物。某种价值昂贵,足以表达他感情的东西。珠宝。一定要珠宝才行。而且不是从店里买来的新制珠宝,而是更有个人意义的东西:他母亲的钻石手炼。这个决定让他按捺不住,立即用银色的包装纸包好那个蒂芬妮珠宝盒,开车到莎娜的公寓。那天并不是星期二,可是没关系。他内心的感觉并不是可以预先规划时程的。他按下门铃,等待着。过了好几分钟,很奇怪。莎娜向来一听到铃声就应门的。他再按一次。这一次对讲机发出轻微的静电声,接着他听见她的声音:「喂?」
「我是荷拉斯。」
沉默。「登记本上没有你的名字。对不对?说不定是我搞错了。你打过电话吗?」
「我有东西要给妳。」
对讲机彷佛坏了。接着:「等一下。」
过了几分钟。吉尔德听见下楼的脚步声。或许是门铃坏了,莎娜下楼来开门。但是转过墙角的那人不是莎娜,是个男的。那人看上去大约六十岁,秃头,圆胖,有张俄罗斯黑帮那种讨人厌的脸,身上的细条纹西装皱巴巴的,领带松垮。这是什么情况其实很明显,但是处在振奋状态的吉尔德却不肯正视。他跨出门来,经过时,匆匆瞥了吉尔德一眼。
「祝你好运啊。」他眨眨眼说。
吉尔德快步走上楼梯,敲了三次门,兴奋焦急地等待。门终于开了。莎娜没穿她的小礼服,只有一件腰间系带的丝袍。头发没梳整,妆容也糊了。说不定他吵醒了她的午睡。
「荷拉斯,你来干嘛?」
「对不起,」他突然喘不过气来。「我知道应该先打电话的。」
「老实说吧,这时间真的不太好。」
「我只要一分钟。拜托,让我进去吧。」
她怀疑地看了他一会儿,似乎软化了。「嗯,好吧。可是要快一点。」
她让开,好让他进屋里。这栋公寓感觉上有点怪怪的,但是吉尔德说不上来是哪里怪。似乎有点脏,空气浓稠不净。
「哦,这是什么?」她看着那个银色包装的盒子。「荷拉斯,你不该这么做的。」
吉尔德把盒子递给她。「这是送妳的。」
她眼中浮现一抹温暖的光芒,拆开包装,拿出那条手炼。
「你好有心喔。这手炼真美。」
「这是家传的珠宝。原本是我妈妈的。」
「这让这份礼物更加特别了。」她轻轻啄了一下他的脸颊。「你给我一分钟整理一下,我马上就回来陪你,宝贝。」
爱的狂涛吞噬了他。他忍不住要伸手揽她入怀,把嘴唇贴在她唇上。
「我要和妳做爱。真正的爱。」
她瞄了手表一眼。「嗯,好啊。如果你想要的话。可是我只有不到一个钟头的时间。」
吉尔德开始脱衣,狂乱地扯下皮带,甩掉皮鞋。但是有点不对劲。他意识到她的迟疑。
「你是不是忘了什么?」她问。
钱。她要的是钱。在眼前这样的时刻,她怎么还能想着钱呢?他很想告诉她,他俩之间的一切不是用金钱所能衡量的,话就在舌尖,但他却只能说:「我身上没带钱。」
她皱起眉头。「亲爱的,规矩不是这样的。你知道的呀。」
但是,此时此刻的吉尔德意乱情迷,根本搞不清楚怎么回事。他就这样站在她面前,身上只有内衣裤,裤子褪在脚踝。
「你还好吗?你看起来不太好。」
「我爱妳。」他说。
她轻轻一笑。「好贴心。」
「我说,我爱妳。」
「好吧,我可以这么做,没问题。把钱摆在柜子上,你要我说什么我都可以说。」
「我身上没钱。我送了妳那条手炼。」
霎时,她眼里的暖意,甚至友情,全都不见了。「荷拉斯,这是现金交易啊,你知道的。我不喜欢你讲话的态度。」
「拜托,让我和妳做爱吧。」吉尔德的耳朵里脉搏跳动。「如果妳愿意,就把手炼卖掉。值很多钱的。」
「宝贝,我可不这么想。」她掩不住鄙夷的神情,把那条手炼交给他:「我实在不想拆穿你,可是这是玻璃的。我不知道是谁卖给你的,可是你应该去把钱要回来。来吧,乖。你知道该怎么做的。」
他得让她知道他心里的感觉。他绝望地伸手想拉她,但双脚还卡在裤管里。莎娜惊叫一声,等吉尔德回过神来,发现自己整个人趴倒在地。他扬起脸,看见一把手枪对准他的头。
「滚出去。」
「拜托。」他呻吟着,声音因泪涕而变得浓重。「妳说过妳想当我唯一的女人。」
「我说过的话可多着了。带着你那条该死的假手炼滚吧!」
他沉重地站起来,这一辈子从没受过像这样的羞辱。然而他心中所感受到的仍然是爱。无可救药,抑郁伤感的爱,吞噬了他整个人。
「我快死了。」
「我们每个人都快死了,宝贝。」她用手枪指着门。「趁我还没轰掉你的卵蛋之前,乖乖听话,快滚吧。」
他知道自己再也无法面对她了。他怎么会这么蠢呢?他开车回家,驶进车库,熄掉引擎,用摇控器关上车库门。他在车里坐了足足三十分钟,无法提起劲站起来。他快死了。他大出洋相,永远不能再见莎娜了,因为对她来说,他根本一文不值。
这时他才明白自己为什么还坐在车里。他唯一需要做的是重新发动引擎。这会像陷入沉睡一样,永远不必再想到莎娜,永远不必再去思考挪亚计划,思考自己禁锢在日渐衰败躯壳里的生活,或到赡养中心去探访父亲—永远不必再想到这一切。所有的担心忧虑都将远离,就这样离他而去。在自己也无法解释的冲动之下,他取下手表,从后裤袋掏出皮夹,摆在仪表板上,就像准备上床的时候那样。依照一般的惯例,或许该留张字条,但是他要说什么呢?他那张纸条要写给谁呢?
他试着转动钥匙,试了三次。连着三次,他的决心都没能成功。最后他开始觉得自己很蠢,坐在车里—再一次的羞辱自己。他什么也不能做,只能重新戴上手表,把皮夹摆回口袋里,回到屋里。
吉尔德从麦克连开车回家途中,手机响了。是尼尔森。
「他们开始行动了。」
「什么地方?」
「到处。犹他,怀俄明,内布拉斯加,还有一大群消失在堪萨斯西部。」他顿了一下。「所以我才打电话给你。」
吉尔德直接开车回办公室。尼尔森在大厅等他。「天黑之前我们接到讯号。丹佛西方一个叫银羽的塔台截到的。这花了好些功夫,但我还是想办法向国土安全部讨点人情,要他们重新设定无人飞机的航程,看看能不能弄到一张照片。」
他让吉尔德看他终端机上的照片,粒子粗大的灰色与白色画面。不是那个女孩,而是一个男的。他站在一辆小货卡旁边,停在高速公路旁。看起来好像是在撒尿的样子。
「这到底是谁啊?是某个医生?」
「是理察兹的那批家伙。」
吉尔德很不解。「你在讲什么啊?」
有那么一会儿,尼尔森显得有点尴尬。「对不起,我还以为你知情。他们让性侵犯假释,理察兹的小计划。为了安全的理由,所有第六级非军职员工都是全国登录中心登记有案的性侵犯。」
「你在唬烂我。」
「我没唬烂你。」尼尔森敲敲屏幕上的那个影像。「有没有看到这个家伙?挪亚计划唯一的幸存者?他是个杀千刀的恋童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