浴紫而生 三
我不是在给自己那无可宽恕的举动找借口,只是请你理解。祈求宽恕,只会罪上加罪。我得老老实实地坦白,我的初衷是,假使人人都知道她不是个处女,那她绝对没机会嫁给尼基佛鲁斯家任何一个小子。换句话说,我的动机不是欲望,而是蓄意破坏。我发现,蓄意破坏往往也是爱的表现形式之一。
当然,从一开始,这就是毫无希望的孤注一掷之举。我才十六岁,完全没有经验。我根本不知道强奸女人是怎么回事,但不知怎么地,我似乎以为船到桥头自然直。结果证明,我错了。我费尽力气也不过是撕开了她那昂贵的丝裙,以后大概补不好了,然后她揍了我一顿。
我完全懵了,我以为她会尖叫。但她没有,她先用手肘撞向我的腹部神经丛,我疼得弓起了身子,然后她又两次用脚狠狠地踹我的肋骨。我说过,她力气很大,我当时觉得自己快死了。
然后她开始尖叫起来。
不是因为恐惧而尖叫,是出于愤怒,她简直怒不可遏。上帝啊,那尖叫声大的。
我想就在那时,在我浑身又痛又透不过气的时候,我的头脑忽然冷静下来,开始意识到自己陷入了多大的麻烦。强奸,是足以把一名贵族送上绞刑架的重罪之一。整个贵族阶层都不会宽容这个罪行,因为它威胁着血脉的纯正性,破坏了将我们脆弱的社会结构紧密联合在一起的包办婚姻制度。就算我是富有的领主而对方只是农夫之女,也无济于事。换句话说,我死定了。我多半会被当场定罪,甚至不会有机会找律师,除非我能迅速逃离这里。
人们常说,教一个小男孩游泳的最佳方式就是直接把他扔进湖里。同样的原则也可以应用在学习高贵的逃生术上。如果你第一次就能成功逃脱,还是在光着脚,肋骨断了两根的情况下,以后不管情况有多危急,你都不会觉得难。好在我脑子里还有着附近地形的微弱印象,天很黑,我毫无阻碍地从房子里跑到了灌木丛边。在灌木丛的掩护下,我逃到了大街上。尽管狼狈,我觉得作为第一次出逃,我已经做得不错了。而且就算以后经过多年的演练,我也不见得做得比第一次更好。
不久以后,我在异国他乡得知我的家族将我彻底除名了。我猜,在彻头彻尾的全面搜查也没能找出我的一丝踪迹以后,我就基本被认定已经死了。在所有的家族文献中,我的名字会被划掉,会被涂抹掉,会被凿掉。在众人眼中,我从未出生。
顺便说一句,我表妹最终没有嫁给尼基佛鲁斯家的孩子。所有的准备工作都做好了,最后关头她有了更好的选择。
“就这样。”白发男人说道。
我在脑子里盘算着。我已经确定我要用的武器,桌上的茶碗。白发男人将成为我的人质,他身材粗壮,更适合作为人盾。我将不得不想办法搞定另外一个(一脚踢在他脑袋上应该可以搞定他)。我要保持安静,因为任何大的撞击声、喊叫声或是尖叫声都有可能引起警卫的注意,在我挟持白发男人叫他们开门时会引起一定程度的怀疑。一旦我到了走廊里,有人质挡在我前面,我至少有机可乘,尽管赢面不算特别大。归根结底是距离的问题。我离白发男人大概有,嗯,九尺远。我能不能在最短时间(距离就是时间)内扑到他身上,把他撞倒,搞定另外一个,敲碎茶碗,用一个碎片抵在他喉咙上?如果距离是六尺的话,我不会犹豫。九尺,机会不大。
“你在听吗?”白发男人说。
“我不需要听。”如果我能有充分的理由装作因为情绪激动而暴跳如雷的话,我就能把九尺的距离缩短成六尺,还能省下从椅子上跳起来的那点儿时间。“我知道你们想干什么。”
“你知道?”
“是的。”不行,我必须要显得更愤怒一点儿,“你们想拿我当皇帝的替身。你们要弄死他,所以需要找一个——”
“哎呀,我的老天啊,不,完全不是这么一回事。”
“别对我说谎。”太棒了,完美的借口,此时不跳更待何时。我朝他们的方向伸出一只脚,“这是个阴谋——”
秃头看着我。他转过去点了点头。白发男人利索地从椅子上站起来,上前一步,一拳打在我腹部。我仰面朝天倒在地上,花了好一会儿才想起来怎么呼吸。白发男人俯下身,揪着我的耳朵把我的头转向一边。“伤疤没什么影响。”他说完放开了我。
“你要知道,”秃头的嗓音里带着一丝疲倦,“我们不是傻瓜。我们知道你惯于逃跑,技术高超。现在,坐回你自己的椅子上,听听我们有什么要说的。”
“首先,”白发男人说,“牢牢记住我们是忠于皇帝陛下的。不幸的是,皇帝陛下——身体不适。这一次,尤其严重。可能需要休息好几周的时间他才能重新开始履行他的职责。正如你刚才猜到的,我们需要找一个能代替他出现在公开场合的替身。我们听说在斯科利亚有个小偷长得很像他,因此派出代表来进行公开谈判。”
我抬起头。“是你,”我说,“在茶馆——”
他笑了。“我已经预料到开始接触的时候会有麻烦。”他说,“一看到穿制服的人,你的本能反应就是逃跑。我现在意识到一开始就采取强迫手段是我的失误。但是这事很急。时间真的不多。尤其是我们浪费了好几天时间追着你过边境,查出你躲在这个养兔场。尽管如此,”他说,“我们还是逮到你了。你什么也不用带,我们会提供所有的装备。我们明天一早,把你收拾整齐一点以后就出发。”
我深吸了一口气。“这事我干不了。”我说,“不可能。”
秃头叹了口气。“一点也不难。”他说,“不需要你演戏,你只要端坐着闭上嘴。皇家礼仪——”
“这事我干不了。”我重复道。
白发扬起了一边眉毛。秃头怒视着我。白发说:“当然啦,我们会付你钱,一大笔钱,足够——”
“你不明白。”我尽量使自己听起来没那么绝望,但没控制好,“只要我踏入欧东廷境内,我就死定了。我干了些——嗯,坏事。”
“噢,别担心。”秃头说,“我们会帮你弄到皇室特赦。”他微微一笑,“如果你愿意,你甚至可以亲自盖上章。你作为国家元首颁布的第一条法令。”
“我们最不希望看到的,”白发插口道,“就是你出了什么事或是陷入什么麻烦。那麻烦就大了。当然,这事儿完了以后,你必须离开欧东廷,永远不要回来,至少不要带着这张脸回来。因此,合情合理地说,在老家针对你的任何犯罪记录都跟你没关系。”
我尽量使自己镇定下来,深吸一口气,屏住呼吸,再慢慢地呼出,“你们哪根筋搭错了认为我竟然有资格冒充皇帝?”
白发笑了。“我们会把你需要知道的一切都教你。”他语气轻松地说,“其实,你的口音很不错,音调和音质都与皇帝相同。以一名小偷来说,你的说话口音简直好得出乎意料。”
“是丝绸大盗。”我说,“我们是这一行的上流人士。但是,我可学不会那么多,这得花一辈子时间吧。”
白发看了我一眼,目光里隐隐有种“你快把我惹毛了”的意思。“你别管,那是我们操心的事。”他说,“别找麻烦。我以为,到了这个地步,像你这样的人,应该早就意识到这事由不得你了吧。如果你不帮忙,那么你对我们就没有用处。我们也不能放你走。尽管相信你的人少之又少,但我们既然可以不费吹灰之力干掉你,为什么还要冒这点儿风险?”他笑了笑。“行了,”他说,“打起精神来考虑一下。这可是难得的机遇。这份活儿技术上相对简单,只需要你有一点儿胆量。你干的就是闯空门这一行,肯定是不缺胆量的。完事以后,你不仅可以拥有清白的身份,口袋里还能落一笔钱。”
我向他露出了一个悲哀的笑容,说道:“浴紫,重生。”
他先是皱起眉头,然后恍然大悟,大笑起来。“太妙了!”他说,“对嘛,这么想就对了,为什么不呢?当然啦,跟你这种人说什么国家需要你啊,现在国家到了历史上的危急时刻啦,这些话没什么用处。这些都是实话,也正在发生,但你肯定不在乎。你只在乎自己不用进监狱还能赚一大笔钱。机会如此难得,你就别发牢骚了,想想自己有多幸运吧。”
我默默数了五下。然后笑了起来。“你说得对极了,”我说,“我没考虑得这么周全。抱歉,我之前有点儿犯傻。”
白发耸耸肩。“没关系,”他说,“这个提议确实有点儿惊人,难怪你得花点儿时间才能缓过神来。”他看了看秃头,后者点点头。“我是奥西斯上校,隶属皇家禁卫军。这位是特派专员李奥达斯伯爵。”他停顿了一下,补了一句,“你还没有告诉我们你的名字吧,你的真名。”
“我叫埃斯克里万,很高兴认识你们。”
白发微笑着伸出手,我握住他的手,用力将他朝我这边拉过来。我的判断是正确的。他趔趄着朝我跌过来,正对着我的左拳,他自身的体重加大了我那一拳的效果。他闷哼一声,开始向地上倒去。我把他推向秃头。秃头正试图躲闪,他从椅子上跳起来,一路倒退到墙边。我抓住椅背把椅子举起来,先假装用椅子脚戳他的脸,然后迅速放低戳向他的左脚膝盖。他痛得顾不上我,我趁机一把抓住茶碗砸向桌子。我手上留下一块顶部尖锐的狭长瓷片。我把瓷片夹在中指和无名指之间,尖头朝外。然后我一个腾步,从他的左边绕到背后,左肘扣住他的喉部,右手的瓷片抵在他耳朵下方。“镇定一点,”我说,“现在,用正常的语气叫他们开门。”
俗话说,再好的运气也总有用光的时候。如果这是真的,我肯定在之后的一个小时内就把自己所有的运气都消耗得差不多了。之后发生的事简直样样都顺——事实上,就是因为太顺了,我不禁开始犯嘀咕。警卫们纷纷退后,一声不吭地开了通向中庭的门,我忍不住疑惑起来。我弃了白发,身手敏捷地越过墙头,落在墙外(没摔断腿也没扭了脚踝),跑了二百码左右,融入小巷间那绝妙的黑暗。这时,我灵机一动,我真傻,真的,居然一直没看出来。
关于皇帝啊替身啊之类的那一通话全是假的,掩人耳目的说辞,演的一场好戏。同理而推,我那么容易就从那里脱身是因为他们故意让我走的。真相应该是,他们根本不知道我把盒子藏在哪里——这么说,阿诺伊森没有出卖我,那就是斯蒂诺兄弟,我心头一暖。他们故意放我逃跑,就是预料到我一出去就会直奔藏盒子的地方,然后拿上盒子迅速离开小镇。这是我以前的套路。来吧,看我的。
我习惯了被人跟踪,一旦身后空空,我反而会觉得有点儿孤单。而那时候,我可一点儿也没觉得孤单。现在我开始怀念孤单的感觉了。
白天剩下的时间以及整个晚上我都在四处溜达,不时地来点儿攀啊爬啊,还附赠了一场气味难闻的游泳。到太阳升起的时候,我筋疲力尽,浑身脏兮兮的,但我可以很自信地说我已经把跟踪的人甩掉了。我穿行在一条条大街小巷、拱廊街道之间,搭着一辆夜间的运粪车混出了城,然后沿着高架渠的挡墙一路走回来,接着钻进老旧废弃的帝国时期的下水道,在里面来来回回地蹚水,先走了大约有两倍于城市纵向长度的距离——再回头,从东向西交叉穿行。我在哨所屋顶接雨水的水桶里洗去了身上最脏的污泥,然后拖着脚步爬上山,来到新图书馆后门外的棚租区,一路把自己晾干。为了祈福,我花了一个小时在城墙上走了一圈,下来后去了刚开档的屠夫市场。我在玉米市场摩肩接踵的人群里推搡穿行,然后溜进“真理与诚信”一楼那些被废弃了的房间。我坐在角落里睡着了,丝丝缕缕的蜘蛛网垂挂在肩头,好像披着皇室的貂毛披肩似的。
等我醒来,从百叶窗向外张望时,太阳即将落山。时间刚刚好。我肯定已经甩掉跟踪的人,不然他们早就逮到我了。我胸口涌上一股强烈的职业自豪感。我做到了。我赢了。无论以哪种标准衡量,这都是一次脱逃术的杰出示范。我真心地遗憾不能就此写篇论文发表在学术期刊上。
安全起见,我待到半夜才悄悄溜出来,偷了一根面包和几根干香肠,一边上路一边吃。这才只是开始,后面的路还很长。我不得不一圈一圈地绕着走,缩小范围,直到自己到达某个离鹰桥只有一箭之地的木料场。在那里,我蜷缩在一排空酒桶后面,强迫自己一动不动地等了整整两个小时。没人进出,我没听到一点儿动静。我站起来,等脚上一阵阵针扎般的刺痛缓解以后,穿过整个场地,径直走向对面一排木屋中的一个。
当然,屋子里一片漆黑,不过我知道在哪儿可以摸到灯和火绒匣。只要把门关上,里面的灯光就不会透到屋外。我举起灯,四处张望,看到了我正在找的东西:混在成千上万的木材中的一截木料。这是一截特殊的木料。我把它藏在墙面上裂开的一个小口子中。大约在一百年前,一块石头脱落下来,形成了这个裂口。我深一脚浅一脚地从木料堆上踩过去(你一踩上去它们就动),拿到我的目标物,坐了下来。我拿出偷面包时顺手拿的薄刃刀,用刀尖在木头表面又戳又捅,直到我发现了一条缝隙。这条缝隙,光靠眼睛是看不出来的,你只能凭感觉。刀尖只卡了一点儿在缝隙里,我小心翼翼地将刀刃插进去,直到裂缝打开,两半空心的木壳分开来。盒子像母鸡下蛋一样从木头里蹦出来,落在我脚上。
我似乎听到了天使的歌唱。
不过现在我没有时间,只能忽视它,我拿起盒子,塞进衬衫里面,狼狈地向门口走去。我用力一拉,门没有开。
糟糕,我想。
为了确定我的猜想,我跪下来,将刀刃插进门和门框之间。在和门搭齐平的地方,我发现了障碍物是什么。那是装在门外的一个门闩,我被关在里面了。
我停下来思考了一会儿。上次来藏盒子的时候,门上没有闩。再说,那里本来就有一个防止门被风吹开的搭扣,为什么需要在门外加装一个门闩呢?
不等我有时间去验证我的猜想(不过,我的确花了点儿时间疯狂地寻找逃离木屋的出路——或许是屋顶的破瓦片,或许是裂掉的地板,没辙),门闩嘎地响了,门被撞开,我向外看去,灯光里满是锅盔头。我没有数,但肯定有不下五十名。
也许我应该感到荣幸吧,但我真不觉得。
“我们当然知道你把染料盒藏在哪里。”白发对我说道。我们坐在门窗紧闭的马车内,我一只手和他的手腕铐在一起,另一只手和秃头铐在一起。“你的朋友阿诺伊森把什么都告诉我们了。因此我们知道你一旦设法从我们手里逃走,一定会直奔那个地方。”
盒子还塞在我的衬衫里。他们好像对此毫无兴趣。“好吧,”我说,“你们要我干什么?”
“我说过了。”白发举起一只手想挠挠耳朵,却发现连我的手也跟着举起来了。他只好放下这只手,用另一只手挠。“我们告诉你的都是实话,绝无虚言。我们需要你和我们一起回欧东廷。”他顿住话头,看着我说,“如果你愿意,你就留着那个盒子。我们不需要。”
我脑子“嗡”的一响,差点儿以为自己中风了。“你们什么?”
“我们又不是小偷。”他说,言外之意是——不像你,“我们的看法是,这是你的盒子,你就拿着。与其让你整天惦记着你的藏宝,不如让你感到舒服点儿,这样你就能全力以赴完成之后的任务。”
他似乎全然不记得,上次见面时,我狠狠地给了他一拳,差点儿把他打残了的事。不得不提醒的是,他刚才本来有机会报复回来的。我转向秃头,问道:“膝盖怎么样啦?”
“很痛。”秃头回道,“不过,我不记仇。”
老天啊。“听着,”我直直地看着前方,说,“我很抱歉,但我真的不能回欧东廷。”
“你当然可以。”
“我不可以。”
我不得不再次坦白。
我记得我告诉过你们关于我的表妹以及我干的坏事。我也提到,她为了攀高枝,抛弃了尼基佛鲁斯家的小子。也许我忘了说明一件事,她嫁的人现在已经是欧东廷皇帝了。
我把这事告诉他们了——当然是砍去细枝末节的主线版本,事情要挑重要的讲嘛——他们瞠目结舌,身子都僵住了。过了一会儿,秃头说:“没事儿。”
“什么?你们没听清楚吗?”
白发说:“皇帝和皇后已经互不理睬很长一段时间了。即使在正式的场合,他们也很少能碰得上面。当然啦,她对我们的事一清二楚。我们获得了她的准许。”
“重点是,”秃头插进来道,“你不需要跟她见面。公众习惯了他们不在同一场合出现。这不是问题。”
在波澜起伏的一生中,我有着花样繁杂的被拘禁的经历:我曾被人锁在牢房里,被人绑起来过,也曾被人用链条拴在墙上,还曾被人用链条跟警卫捆绑在一起。这是第一次我感觉到手腕上传来钢铁的触感,让我忍不住想尖叫。“这不是重点。”我说,“我不能回去。我甚至不能和她待在同一个屋檐下。对她干了那种事,我还——”
他们还在等我说完,我却说不下去了。秃头说:“我说过了,这不是问题。你不需要和她见面。”
“说是这么说,你们又不能保证这一点。”
他耸耸肩。“我还不能保证,在到达码头之前,我们这辆马车不会被闪电击中呢。”他说,“但我可以保证这个概率很小。好了,别哼哼唧唧了。”
我可以感觉到心里的焦虑越来越强烈。“我不干,”我说,“你杀了我吧,反正我干不了。”
“别傻了,”秃头柔声说道,“我们不会杀你的。我们还用得上你呢。你一根寒毛也掉不了,这点我可以保证。”话音刚落,他皱起了眉头。“说到这个,”他说,“别动。”
接着他冲白发点点头。后者侧过身来,用一把袖珍折刀在我的左下巴处划了一道深可见骨的伤痕。我惊呆了。“不好意思,”他补充了一句,“皇帝身上有道疤痕,就在那里。我们本来想用化妆油彩画一道的,但真的疤痕看起来比较可信。请千万别动那个伤口。让它自然愈合,不然我还得给你来一下。”
我能感觉到血滴滴答答地从脖子边淌下来。“我会自杀的。”
“不,”白发严肃地说,“你不会。你的房间里不会有任何尖锐的物体,餐具是木制的,不是陶瓷品,你会睡在没有床单的垫子上。你周围不分昼夜每一分钟都有人守卫。如果你想把自己饿死,我们会强行喂你。我很抱歉,但你没有选择的权利。”然后,他忽然笑了。“你会是全世界最安全的人,”他说,“这不挺好的吗?”
但我不能回去。就算这帮拘禁我的人不能理解我,我也得想办法。这就意味着,我必须要超越自我,想出一个真正出乎所有人意料的聪明的点子。
我首先想到,置身于一艘船上意味着无数的机遇,然后我想起来自己不会游泳。然而这点儿障碍无法阻挡我的决心。一旦我到了水里,说不定自然而然就学会了——不然我就得淹死,这倒把问题给解决了。然而,悲催的事实是,当水没过你头顶的时候,你既没有马上学会游泳,又没有立刻沉入水底。有那么一段很尴尬的时间,你在水上扑腾着,不停地挣扎,大声呼救。这段时间虽然很短,却足够让人跟着你跳进水里,用绳子绑住你,拖回船上。
打那以后,我就把精力和注意力都集中在救生艇上。但是,救生艇周围有人全天候守卫着,我身边也有人一刻不停地看着。而且,他们在我的手腕和脚踝处都拴上了厚重的铁链,使我行路艰难,每走一步都会发出哐当哐当的声音,好像身在铸铁厂似的。我不喜欢这样。手铐勒得我皮肤生疼,我试图用几块破布把它包起来,却总是松掉。而且钢铁和皮肤上的水泡摩擦起来简直疼得要命。我指出,如果他们不小心的话,有可能会给我留下永久的伤疤。于是,他们大发慈悲地把羊毛粘在手铐上作为缓冲,这是我在这场特殊战役里唯一的胜利。
我还尝试着贿赂看守。我告诉他们,我有个盒子,里面装的东西价值连城,如果你们帮我坐上救生艇逃跑的话,这里的东西都归你们。他们回答我,他们早就被警告过,我可能会试图收买他们。他们还告诉我,盒子里的东西一钱不值,而且下船的时候反正全体都要搜身的。帮我逃跑是死罪。这番话算是拒绝了我。
我忽然想到,背负沉重的链条能让我像石头般迅速下沉。但我没看准时机,他们抓住我把我拽回来的时候,我一只脚还挂在栏杆外。
我开始绝食。他们撬开我的嘴巴,用一根棍子顶住我的舌头,把粥灌进我肚子里。我很快就放弃了。
在我没有被羞辱或折磨的时候,我通常在上礼仪礼节课。基本上就是秃头在滔滔不绝地教育我,而我别过头哼着小调,想要把他的声音盖过去。没用。不管我心里多么不情愿,他说的那些话还是灌进了我的耳朵里——我不用“听进去”这个词,是因为整个过程我都很被动。不巧的是,我的记忆力超常——过耳不忘。再说,这些课程里很大一部分内容是我逃离家乡以前就知道的。我甚至还在他出错的时候,纠正过他一两次,让他大喜过望。那之后,我就闭紧嘴巴,一声不吭,随便他叨叨。我意识到,尽管他自称伯爵,也不过是一种名义上的头衔。就是你乖就奖励你一个头衔的那种。回想起来(我已经多年没有这么做了),我当年的头衔也不输于他,甚至更厉害——什么什么子爵啊,还有一听就忘的某地的世袭王子啊之类的。说真的,如果我父亲去世(距离上一次想到他的时间更加久远)的话,我多半就是什么公爵了。等等,不对,他们已经把我除名了,我被从所有的书面记录里删去,好像从来没出生过一样。
这让我很伤心。我不喜欢疼痛,但我控制不住。
“你知道吗,”值班的卫兵对我说——他说的时候正坐在我头上,“你真是越来越能找麻烦了。”就在刚才,我用铁链勒住他的脖子想要让他窒息。“哦,阁下。”他补充了一句。
“滚开。”我回答道,但估计他听不见。
“不管怎么说,”他继续下去,“你很快就要和泥腿子们打交道了。明天这个时候,我们就到卡瑞亚了。”
我的心脏好像被他攥在手里,狠狠地挤压着,“你怎么知道?”
那条该死的军用围脖救了他一命,就是那种围在脖子上防止胸甲的上沿伤到喉咙的玩意儿。下次动手的时候我得记住这一点。“海鸥啊。”他回答道,好像这问题很白痴一样,“小子,我可真是等不及送你走了。大人。”
“你打算一整天都坐在这里吗?”
头上沉甸甸的感觉一下子减轻了。接着我被猛地揪起来,双手反剪,面朝外站着。“我要把你捆在桅杆上,”他说,“就像给牛上笼头一样。”
不是他估算的时间不准,就是海鸥聚集的地方比平时离海岸更近。太阳快要落山的时候,我们看到了四姐妹峰。我想我比瞭望员更早一点儿看到云山雾海之上那四个闪闪发光的白色尖峰。我以为是我的想象,但定睛一看,就是它们,不会错。
我到家了。
对故乡的眷念,对故国的眷念,是另一种类型的爱——是累赘,是负担,是绑住手脚的锁链,使你无法逃脱,让你加速沉沦。事实上,我相信有时候一个人对故乡的眷念甚至会超过对人的思念。直到如今,闭上眼睛我就能看见伴我长大的那所房子里的每个房间,远在家庭牧场边缘的那片森林,还有那条穿过一片金雀花丛通向山顶的小路。有段时间,只要一闻到打蜡家具的味道,我就泪流满面。很荒唐吧,但这都是真的。
他们把我跟两名海军陆战队士兵打包锁在一起押下船,用毯子盖住我的头,直接把我们押进一辆门窗紧闭的马车。这样,在穿过博克欧辛的路上,我就没法四处张望。也许这样更好。十五年了,这里肯定有变化。如果他们重建了步行街,或者拆掉了“英勇的士兵”雕像,我可能没法接受。至少闻上去,博克的味道没有变。马车里一片漆黑,两个大兵没有看到我流下的眼泪。
马车平缓地向前行驶,和我小时候坐在车里一路颠簸的体验完全不同,看来他们终于把从博克直通赞吉安的路好好整修了一番。我跟那两名海军陆战队士兵提了两三次请求,告诉他们我急着要尿尿,能不能停一下?他们当然不信。结果我尿了一摊在马车地板上。因此,当我告诉他们,不好意思我需要上大号,而且我再也忍不住的时候,他们很不情愿地同意了。他们敲了敲挡板,示意车夫停下来。
我知道今夜是满月,但我无法确定是晴天还是阴天。不过,有时候人总得冒险。结果,我的运气不好,今晚月光明亮。我和我的两个影子走到离马车大约有十码远的地方。我坐在石楠丛中,花了点儿时间让自己的头脑冷静一会儿,因为以前我的情况从来没有恶劣到需要闹出大动静的地步。两名士兵分别坐在我两边。我脑子里的计划相当复杂——幸好我有足够长的时间去完善——而且我不确定自己是不是足够强壮。尽管如此,你总得试试才知道。
我很仔细地研究过手上的镣铐,我的优势是我的镣铐包着衬垫,他们的没有。我深吸一口气,然后使出全身的力气猛拉左边的锁链,同时也全力拽动右边的锁链。
事实证明,这是个相当不错的计划。在我的左边,镣铐的尖锐边缘勒进那名士兵的虎口。坚硬锐利的边缘将他的虎口割出一道很深的伤口,给他造成的疼痛和震惊足以让我抢先几秒行动。右边的那位,被我拽得失去平衡,踉跄着跌倒在我身前。我知道他放刀的位置,在右臀的裤袋里,我不用看就能把刀弄到手。等我把刀拔出鞘的时候,他正挣扎着要来掐我的脖子。我毫不理会,他反正掐不到要害。我再次狠拉左边的锁链——他发出一声惨叫,说明伤得不轻——接着把刀沿右边那名士兵胸甲的下部边缘插了进去。我感觉到他对我的纠缠停止了,正好让我可以全力对付左边的士兵。他完全不知道我手里有刀。轻而易举地搞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