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姐明天想要什么小礼物呢?我记得你好像也喜欢甜点吧?”
‘嗯?这个嘛……那就送我桧川同志亲手作的乳酪蛋糕吧!听说你最近也很热衷于制作甜点嘛?’
“……你怎么知道?”
‘我前阵子不是邀真冬同志来演唱会上担任客座吉他手吗?就是在那时的庆功宴上听说的。那孩子就算成了人妻还是一样惹人怜爱呀!只喝了一口啤酒就醉得东倒西歪,还招了不少你们之间的秘密呢!’
“啊!原来那时候让她喝酒的人就是你!害我在她回家之后收拾了好久的残局!”
‘话说回来,我很早以前就想问你了……’学姐完全无视我的愤慨,继续说她的。‘你打算继续叫我学姐叫到什么时候啊?我们都已经二十五岁啰?’
“咦?啊,对喔……这个嘛……”
经她这么一说,好像真的有点奇怪。学姐早已不再叫我“年轻人”,也不再称姓氏已和我一样的真冬为“蛯沢同志”了。感觉好像只有我还留在小时候。不过话说回来……
“总觉得……好像自然而然就会这么叫耶?大概已经变成习惯了吧?”
‘我没有责备你的意思喔?只是有点担心读者在访谈内容中看到你这样称呼我,不知道会不会觉得十分不可思议呢?虽然这样的确是还满有意思的……’
原来如此,这么说也没错啦。反正誊写原稿的人是我,到时再想办法解决这个问题就好了。
‘那么就先这样吧!我很期待明天的访谈喔!’
隔天,我拿着装有乳酪蛋糕的盒子,前往学姐位于东京都内的自宅兼录音室。除了我以外,就只有一个比我小一岁的摄影师随行。
“仔细想想,你好像是第一次来我家啊?”
为了配合下个月推出的最新专辑,神乐坂学姐一身锁链饰品哗啦作响的重摇滚装扮,亲自到门口迎接我们。意外的是这身打扮竟然和她的黑发意外地相配。然而学姐身后接着传来一阵杂沓的脚步声。
“小直来了吗?欸欸,如果要接受访谈可不可以让我也说几句——”
录音室的门一打开,果然是千晶还穿着睡衣就冲出来了。学姐立刻从我手里抢走装着乳酪蛋糕的盒子,一把塞进千晶怀里。
“你可以吃掉四分之三个蛋糕,能不能不要来打扰我们呢?”
“别以为甜点就可以打发我!我也要接受访谈!我要好好讲一下学姐跟我在音乐理念及各个方面的差异!”
“那个蛋糕是桧川同志亲手做的喔!”
“咦?小直做的?”千晶看了看我又看了看蛋糕盒,考虑了大约十秒。“我收下了!”
看着千晶以打算连盒子一起吞掉般的气势冲进录音室,摄影师也只能苦笑。因为学姐和千晶现在还住在一起,我本来很担心在她们家里进行访问千晶一定会多管闲事,原来乳酪蛋糕就是为了预防这个。真不愧是学姐。
“话说回来,今天访谈时我该把你当成什么人呢?”
隔着茶几分别坐在沙发上后,学姐首先提出了这个问题。
“应该把你当成音乐杂志的写手?或是令人怀念的老友呢?”
“这个嘛……嗯,这篇采访稿的确会是由我撰写啦……”
“总编说要弄成‘对谈’的形式,还要我多拍一些两位的合照呢!”摄影师从旁插嘴。“应该会下类似这样的标题吧——‘当红乐手神乐坂响子和新锐音乐制作人的热烈对谈!’”
“我现在还称不上是制作人吧?”
“只是‘现在还’称不上嘛!”学姐拨了拨头发,露出冶艳的微笑。“既然如此,我们来做个约定吧。”
“约定什么?”
“我希望你把这次当成最后一场访谈。”
我紧紧盯着学姐眼眸深处的夜空,由于仿佛快要被吸进去,只好紧紧抓着沙发的扶手。
“下次我们再相遇时,将不再只是言语上的交流,而是音乐上的交流。你不也是为了这样而离开feketerigo的吗?”
我握紧了拳头,用力地吞下一口口水。
“说得……也是。”
曾几何时,我在这个人面前不得不成为能和她公平战斗的对象。而因为明白光靠贝斯无法做到这件事,我在高中毕业的同时也离开了feketerigo。所以无论得花多少年,我都必须证明自己当时的决定并不是逃避。
“我一定会成为让学姐跪下来求我的制作人啦!”
“你现在不就已经是了吗?”
神乐坂学姐笑着探出身子,戳了戳桌上的IC录音机。
“那么,我们就开始吧!”
既然访谈在这样的情况下开始,我也无法提出“为什么最新的作品突然回头走金属摇滚曲风呢?”这类无聊的问题了。考虑到企划最根本的杂志读者群,我决定完全放弃事先预定的话题进行方向。
“这次的新专辑里,千晶首次使用了双大鼓,但她不是相当顽固的单大鼓主义者吗?”
“的确是这样没错啊!这次的双大鼓又分别加装了双踏板,鼓的口径也差了很多,所以实际上——”
因为突然从太专业的点切入,结果这个话题就没完没了了。我一边随口应答,一边却想着今天能不能问到那件事,努力地寻找转移话题的头绪。
“——至于贝斯手……这次也是由橘花小姐回来演奏所有曲子对吧?可以视为她即将正式成为fekctcrigo的一员吗?”
转而谈到贝斯手时,我试着偷偷铺下切入问题的梗。那位名叫橘花的贝斯手是feketerigo正式出道时的巡回演唱会支援乐手,也曾经参加初期几张专辑的录制工作;再加上那可爱的外表,让我一度认为她正是最适合feketerigo的第三名团员。听说她离开时还让我有点落寞,还好她在录制这张专辑时终于归队了。
“没有这回事喔!只是因为这次又要用那把LesPaul,需要那种像没煮熟的意大利面般的硬质贝斯来配合,才会特地请橘花回来帮忙。当然,巡回演唱会上也会请她演奏,但并没有考虑要让她加入feketerigo。”
循着学姐的视线,我也望向接待室的一隅。那把可说是学姐注册商标的全黑GibsonLesPaul吉他正站在琴架上。虽然学姐这几年来完全没有用过它,但它却在这次的专辑里再次登场了。也正因为有这把吉他的声音,尽管挑战了金属摇滚这个新的领域,仍然能创造出无论怎么听都带有fekcterigo风格的音乐。由于我一直以为那是三个人的feketerigo、重新出发的地点,所以很难相信“橘花”这个名字依然在支援乐手之列。
自从我离开feketerigo之后,学姐每录一张专辑就换一位贝斯手,连演唱会上的支援乐手都不固定。基于个人因素,我也一直特别注意fekcterigo的每一位贝斯手。然而就连在我看来也无可挑剔的贝斯手——学姐也不打算让她成为正式团员。
我曾经在其他访谈内容中看过学姐对这个问题的回答。
如果要找正式团员,就必须是在各方面都符合理想的贝斯手。
正因为如此,我迟疑着要不要问下一个问题,但最后还是开了口。
“对学姐而言,最理想——或者该说最棒的贝斯手,究竟是谁呢?应该——不是橘花小姐吧?那么又是什么人呢?”
学姐露出得意的微笑,直盯着我的脸足足十秒之久。
“我还以为你应该不会自恋到那种程度呢!我心目中最理想的贝斯手,当然不是你啰!”
“那、那是一定的吧!”
虽然要说我连一微米的期待都没有——那是骗人的。
而学姐倏地转开了视线,再次注视着站在房间一角的黑色LesPaul。
“虽然这么说实在很对不起全世界的贝斯手,但我至今遇过的贝斯手中的第一名——其实原来是个吉他手。也就是那把吉他原来的主人。”
我看了看那把散发着朦胧黑色光芒的吉他,又看了看学姐的侧脸。
“既然你想听,我就告诉你吧!只是恐怕连你也会受伤就是了。”
我用力吞了一口口水,接着将手伸向放在茶几正中央的录音机——因为觉得这段还是不要录下来比较好。然而对面忽然伸过一只手覆在我的手上。我吓了一跳抬起头,只见学姐带着微笑摇了摇头。
“录下来也没关系。你听完之后再决定要不要删掉。”
我缓缓缩回手,屏住气息陷入思考。
学姐的伤痕——我曾经碰触过一次,就在我从未忘记的、十五岁那年夏天。而那时的学姐非常——毫无防备。
但我却无法从学姐的伤口上转移视线。
“那么……就请你告诉我。”
学姐那时告诉我的奇妙初恋故事,至今仍以录音档的形式留在我的电脑里。我没有将它化为文字。而且直到现在——我都还不知道应该将其埋进土里加以抹杀,或是解放至某一片天空下。
直到现在,我都没办法冷静地回想起关于隆次的回忆。如果我表达时太过情绪化,还请你们原谅。或许是因为我也完全没有整理过就将它锁进记忆的抽屉里,结果就这样乱糟糟地凝结成块了吧?
我和他相识在国二那年的冬天。
国一那年的秋天,和社团成员合组的乐团因为我的傲慢而分崩离析,二年级的夏天加入那个以灵魂音乐为主的女子乐团,后来又因为争风吃醋而不了了之——这些我之前应该都说过。我也和一般人一样觉得沮丧,想了很久之后终于下定决心,觉得要做音乐就必须靠自己。
寒假结束后,我才终于在很久没去的“长岛乐器行”露脸。当时也不是为了找乐器,而是先去看看电脑作曲用的器材。因为我想以多重录音的方式自己制作试听带,需要的东西实在不少。
长岛乐器行那跟纸箱差不多厚的墙壁上挂了满满的吉他,靠里面的柜台边有两个男人。其中一人长得和熊一样高大,穿着印有店名标志的围裙,他就是乐器行的老板。记不记得长岛乐器行的老板?你应该认识才对。不是有个看起来完全不像才二十出头的老脸店长吗?他爸爸就是老板。
另外一个人则站在柜台外面,穿着皮外套的背影轮廓美得令人心惊。
“收购价钱只有六万圆?真的吗?这可是我用了五年的爱琴耶!声音棒到不行喔?还有我的汗水痕迹当作附带赠品……”那名男子这么说着。
“什么鬼赠品!而且这把琴难弹得要死,用匹克拨弦的时候手指还会撞到旋钮!”
老板手里拿着一把金色镶边的纯黑LesPaul吉他。我一下子就被那把美丽的琴给吸引住,站在店门口动弹不得。脑海里瞬间闪过“好想要!”的念头,让我用力捶了自己的大腿一下。我是来买录音器材的,不是为了物色吉他而来。既然要自己做音乐,就不能随便浪费钱——我这样对自己说。
“那是因为我为了自用而改造过啊!本来没想过要用匹克来弹嘛!”
那个男的边说边从老板手里夺回吉他,转向侧面将背带挂在肩上。从我站的角度隐约可以看见男子的侧脸,那下颚的线条就好像忘了年龄的增长一样。
他真的没有用匹克,甚至连扩大机都没有接上。但就在他纤细的身躯缓缓弓起、左手的手指爬上琴弦后,我就已经被那细微的声音吞没了。承载于漆成黑色的桃花心木琴身里的每一分思念,仿佛都在他的手指撩拨之下流露了出来。
即使在他的手指停下来之后,我的心依然激昂不已。我明明下定决心只演奏自己的音乐,那个人的吉他余韵却在我心里盘旋不去。
“怎么样?这种质朴的声音很棒吧?一定要用手指弹才行啦!”
男子挺起胸膛这么说。
“那只有你一个人能弹吧?”老板噘起了嘴。“要是我向你收购了,是要卖给谁啊!”
“卖给杰夫贝克和吉米罕醉克斯生下的小孩?”
“他们都是男人!而且吉米罕醉克斯已经挂了吧?”
“再签上Ryu-G的名字,应该可以让我卖十万吧?”(注:Ryu-G为隆次的日文谐音)
“你的签名比猫咪抓伤的痕迹还麻烦啦!”
“六万……我长久以来的情人竟然只值六万……算了,这也没办法……”
“我愿意出十万跟你买。”
男子转过头来,完全没注意到自己转身时让LesPaul的琴颈狠狠撞上老板的肚子,还一直打量着我。他漂过的长发下有着凶狠眼神,感觉就像行为不检点而被流放到国外的第四王子,而且脸上明显有化妆。像视觉系乐团一样涂白的脸上画了很重的眼影,嘴唇还是深蓝色;更可怕的是完全没有不真实的感觉。不知道是乐器行的气氛使然,还是店里播放着吵闹的黑色安息目的关系,或是因为那个男的给人的感觉呢?
“你要买?十万?要不要签名?”
男子一脸不在乎地这么问我。或许该说我自己还比较吃惊。不但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说要买,而且还身无分文。
不过,这就是我和隆次的第一次相遇。
“喂!响子你干嘛突然这样啊?”
老板瞪大了眼睛从旁插嘴。虽然我已经半年没出现在店里,但因为之前来的时候花了两个小时将价钱杀到四折,这样的国中女生大概很难被老板忘记吧?我勉强集中精神这么回答:
“那可是69年特制版的复刻琴耶!新琴的话要价上百万呢!以六万圆收购是压得太低了。反正老板你至少也会卖到五十万,那我不如直接跟他买。”
其实我也知道自己根本没有半点要买的意思,只是觉得那么美的一把琴居然要以区区六万圆被收购,从此离开能以手指编织出那种声音的主人,所以对老板的蛮横感到不服气罢了。既然如此我就帮他把卖价抬高——其实只是故意恶作剧罢了。
隆次皱起眉头瞥了老板一眼,老板满是胡子的脸上也露出不善的神色。
“就算是那样……可是你看看这里,匹克护板整片都掀起来了,还加装了一堆效果旋钮,搞得到处都是洞……”
“所以我出十万跟他买嘛!”
“啊、可恶、不对……等等!我知道啦……”老板的脸满是苦涩。“我出十一万。”
“就算花十三万买下来也算便宜啊!我就再加码好了。”看到机不可失,我立刻这么说。
就在愈来愈觉得有趣的隆次面前,我不断地提高价码。当老板面红耳赤地喊出“三十万!”的瞬间,我立刻放弃了。
“老板愿意出三十万跟你买呢!”我怀着近乎神清气爽的无奈对吉他主人这么说,心情却一点也没有变好。
然而,就在老板拿出收购单据和笔的时候,隆次却摇了摇头。
“那我还是以十万卖给这个女生好了。”
后来我才听说,原来当时隆次似乎误信了我的夸大其词。他以为我大概只有一开始出价的十万块,所以说要卖给我。由于我表现得太过自信满满,以至于隆次(和老板都)没发觉我其实身无分文。
“没办法,吹破牛皮了只好认输。我会付钱的。”
我抬头望向天花板,叹了口气。一心想让老板掉进陷阱而在这种高风险又没有回报的事情上打赌,结果还输了。结果多花了一笔无谓的钱,自己在家里量产试听带的计划也就此天折。
“你要怎么付啊?”
老板不大高兴地念道。
“你根本没有那么多钱吧?算了,还是以三十万的价钱卖给店里吧!这样不就一次解决所有问题了?”
老板完全不把我的逞强放在眼里,更瞧不起隆次的心声。
“少啰嗦!我已经决定要卖给这位小姐啦!这可是假借吉他改造教学之名带女高中生进宾馆的大好机会,老板你不要多嘴啦!”
“很可惜,我还只是国中生。”
这时我才终于看见隆次傻眼的表情。他盯着我的身体——尤其是胸部和大腿一带看了好一阵子,还忍不住说出:“不会吧?”我只好拿出学生手册让他死心。
“淫行条例里规定的是几岁啊?”隆次回头这么询问老板。
“十八岁吧?就算是高中生也不行啦!还是你想进牢里蹲一阵子?”
隆次还念着什么“不被发现就好啦”,接着立刻振作了起来,跟我讨论起买卖契约。
“在我全部付清之前,吉他先放在你那里。你希望我什么时候付清?”
“你想用身体偿还也可以唷!”
我完全无视于隆次的回答,转头面对老板。
“老板,请雇用我。”
熊老板的下巴差点掉下来。
“诚如你刚才所见,我的口才很好,看乐器的眼光也很精准;而且既年轻又漂亮。应该找不到比我更优秀的店员了吧?”
“你少自夸了!这种事……而且你还只是国中生耶!”
“这也不要紧。刚才不就实际证明过我看起来像高中生了吗?只要在支薪的方式上稍微动些手脚,就算被发现了也能宣称这不算是雇佣关系。”
我继续鼓动三寸不烂之舌进行诡辩,最后终于成功地说服老板雇我当店员。
隆次实在是个很没有金钱概念的男人。我在“长岛乐器行”工作之后,他三天两头就晃过来找店长借钱。没错,就是那个头发乱七八糟、一点也不像只有二十出头的老脸店长,你应该也跟他很熟吧?他跟隆次好像是念大学时认识的朋友。
“你跟响子要分期付款的钱不就好了?干嘛要跟我借啊?”
店长会生气也是理所当然。
“唉唷,如果拿了她的钱,之后不就非得给她那把琴了吗?”
“你把琴卖掉了当然要给人家啊!不想交给别人干嘛要卖啊?”
“而且以那种支付方法,根本不可能分期付款嘛!”
隆次指了指放在柜台一角的透明存钱筒。那就是我的薪水。
雇用国中生是违法的行为,所以我决定在店里工作但一毛钱也不拿。相对地,我们采用一种相当随兴的支薪方法,在店里另外放一个存钱筒,当店长和老板看到我的工作表现觉得满意时,就在里面投五百圆。存到十万圆之后将钱全部交给隆次,这么一来就能宣称我和店里并没有雇佣关系。至于这种理由符不符合劳动基准法的规定——在这里就暂且不提。
“其实我也不是真的需要钱啦!只是要找个藉口每天都来泡一下国中美眉嘛!所以当然想留着那把吉他啦!”
“那就不要开口跟我借钱啊!”
“问题是我手头上也真的没钱嘛!”
“去死啦你!”
尽管嘴里叫他去死,店长最后还是把钱借了出去……身为当事人的我也只能无言地当作没听到。隆次总是化着大浓妆、一身视觉系的华丽打扮,实在看不出他哪里缺钱了。
“吉他一直放在我这边也不太好意思嘛……”
隆次趴在柜台边对我这么说,我却完全没停下手边的打扫工作。
“我来教响子手指拨弦的弹法吧?一起去楼上的练团室嘛!不久之后那把LesPaul就要成为响子的情人了,但是它被调教得只对我的手指有感觉呀!所以我就把指技传授给你吧!就在只有我们两人的密室里进行贴身教学吧!”
“我会尽全力敬谢不敏。”
我只是为了收拾自己败战的结果而答应付钱给隆次,老实说,最后能不能得到吉他都无所谓。虽然的确想弹弹看那把LesPaul,但我绝不可能比隆次更能展现出它的声音,何况只是要在家录音的话,用我现有的那把Epiphone吉他就绰绰有余了。
“而且我已经决定不再让别人涉足自己的音乐了,才不想和别人一起进什么练团室。”
“为什么?”
我实在拿他没办法,只好将这两年里害两个乐团解散的事和盘托出。
“总而言之,我就是太有魅力也太有才华,而且又太过任性。所以根本不该和别人一起做音乐啊!”
在一旁聆听的店长捧腹大笑,但隆次却令人讶异地没有笑。他以十分落寞的眼神凝视着我,一句话也没有说。那是我第一次觉得:自己该不会和一个不得了的男人产生了借贷关系吧?只要一和他聊天,就不时会有内心喧腾不已的感觉。
无论如何,我还是想早点存到十万块丢在隆次面前,所以拼命地卖乐器,填满装着五百圆硬币的存钱筒。就在一个月过去、刚进入第二个月的时候,终于达成了目标金额。隆次傍晚出现在店里时,我就将装着满满两百枚五百圆硬币的透明存钱筒推到他眼前。
“这么多零钱要我怎么带走啊?”
“如果你不接受,可以视为你放弃债权吗?”
“不不不,你在说什么啊?我没说要放弃,只是不拿而已。”
“老实说,我想尽快偿还自己失败的代价了事,所以难以忍受十万钜款无法发挥任何效力而只是沉睡在口袋里。你就不能赶快接受吗?”
“我才不要。说不定响子你哪天会改变心意,决定用身体来偿还呀?”
我耸了耸肩。
“人是无法以金钱买到的喔!”
“有人出钱我就愿意卖啊!我最擅长让吉他和女人发出声音了,要不要当我的玩伴呀?无论是玩音乐还是玩乐,我都很称职唷!”
“我可不想继续在任何人之上或之下唱歌了。”
就在这时,隆次露出了稍微正经一点的表情。
“你不觉得这样浪费了自己的才能吗?”
“怎么会?我的才能正好用在自己身上啊,哪里浪费了?”
就这样,我每次都对隆次爱理不理的,他却每天都跑来长岛乐器行,找我聊些乱七八糟的东西。那家伙看起来就不像有工作的样子,应该每天都很闲吧?而且老是化着浓妆又打扮成那样,他大概也知道自己只适合泡在满是吉他的乐器行里吧。
“喔呀?今天只有响子在店里吗?我特地来借钱的说……”
隆次边说边耸肩环视店里。
“既然没钱怎么不去工作?”
“因为我……还是不大相信钱这种东西啊……”
隆次一如往常,一脸陶醉地以轻柔的拨奏技法逐一试弹店里展售的吉他,嘴里还若无其事地这么说。只要店长不在,店里的琴就随便他弹了。
“响子之前不是也说过吗?人是无法以金钱买到的。才华是金钱买不到的,爱也是金钱买不到的。生命也无法以金钱买到。”
“那是理所当然的吧?金钱买不到的东西太多了。”
“哪里理所当然了?在我的观念里,‘世上居然有金钱买不到的东西’这种情况才奇怪咧!忘了是谁曾经说过,金钱既然叫做金钱,就必须具备可交换性啊!如果不能拿来交换世界上的一切,金钱不过就是普通的金属罢了。我又怎么能把宝贵的时间耗费在获取这种无聊的东西上呢?”
我忍住叹息,数起收银机里的钱。
“我从以前到现在听说过各种不想工作的藉口,你的理由无疑是其中最好的一个。但我没有夸奖你的意思,你不必露出那么得意的表情。”
“所以啦,要是这个世界改变了,我就会去工作。”
“变成所有幸福都能等价交换的世界之后?”
“对对对。譬如我卖掉自己的爱就能让人生重来、或是得到最棒的伙伴——这样的世界。”
“真是从未出现在任何唯物史观中的美好世界呢……”
听到我没好气地这么说,隆次爽朗地笑了起来,放下了吉他。
“对啊……光是等待这样的世界也不会到来,只能掀起革命了吧?”
当时隆次脸上浮现仿佛看着最后一班电车开走的落寞表情,让“革命”这两个字一直保持着奇妙的热度冻结在我心里。
现在也还完好如初地留在我心里。
然而,我从店长那里听说的情形却是如此。
“那家伙家里超级有钱的啊,而且父母在不在好像都没差,总之就是完全放任他不管哪!偶尔心情好的时候,他也会把之前借的钱一次还清。”
“既然如此干嘛来借钱?店长也是,为什么要借钱给他?”
“他说借钱是他的兴趣呀!”
真是莫名其妙。
“既然有借就一定要还不是吗?这样人际关系就得以维持到那个时候不是吗?他说他就是喜欢这样啦!”
原来如此。所以他说要把吉他卖给我,然后一直纠缠不清——也是基于这个理由吧?由于当时的我还是个运用常识思考的人,于是便让心里所想的事脱口而出了。
“他的脑袋是不是有问题啊?”
“不要问我啦!我也这么觉得啊!”店长笑着说。“那家伙看到男人就只会借钱,看到女人就要人家让他把。联谊的时候倒是挺仰赖他的,毕竟有那种角色在场很方便嘛!虽然是有钱人家的少爷却很容易聊开,也会自然地把聊天气氛带往低级的方向。只不过他要是没在适当的时机醉倒,最后女生全都会跟着他跑掉就是了……”
“原来他是高等游民啊……我真不能原谅自己,居然浪费唇舌叫那种男人去工作。”
“他根本连大学都没念完,哪里高等了啊?不过就是个尼特族罢了。”
“我也一直这么觉得。”尽管依然对他是有钱人家少爷这一点半信半疑。
“他一直留级,最后突然就失踪了啊……直到最近才回来。说是去欧洲跟美国绕了一圈,亲身体验真正的摇滚乐啦!好像连吸毒的坏习惯也学会了,真是的!”
这么说来,那身化妆打扮和自我中心的革命思想,大概是曲解了玛丽莲曼森那些乐手的理念吸收而来的吧?真是麻烦。
等不及要革命的我决定立刻花掉在乐器店里依劳动比例赚得的十万圆,一次买齐音乐制作软体和电容式麦克风。我借用三楼的练团室兼录音室,把吉他、贝斯和笔记型电脑带了进去,试录了一首歌。录出来的成果好到令我自己都觉得厌烦,不禁觉得连爵士鼓都能打得不错实在是我的不幸之一。
听到这个消息之后,隆次立刻跑来店里对我这么说:
“听说你把钱花掉了?那就用身体偿还吧!”
“好啊!”我毫无干劲地这么回答。
隆次只是稍稍皱了皱眉,在一旁整理单据的店长却盛大地吃了一惊,吓得把堆成一叠的纸片都弄散了。
“响子,你在说什么啊?”
“发生什么事了?该不会是在哪里破了处女之身吧?”
“就某种层面而言,是这样没错。”
店长眼睛瞪得好大,隆次却一脸兴致盎然的样子。我在两人面前将店里的音响接在笔记型电脑上,把背景音乐切换成刚在楼上录好的歌。
直到我的最后一片歌声余韵消失,两人都沉默不语。
“这可以直接送去唱片公司了吧?”店长以干哑的声音这么对我说。“干嘛还留在我们店里当店员啊?咦……你怎么一脸不大高兴的样子?”
“嗯,我现在非常后悔。”
“为什么?”
“要是我早点发现这件事就好了I发现自己一个人就做得来这件事。因为我发现得太晚,不知道伤害了多少人,甚至拆散了两个乐团。早知道这样,从一开始就全都自己来就好了。”
店长哑口无言。
“结果就是这样。正如你所听见的,Epiphone吉他不够力,所以我想要那把LesPaul。身体这种东西你想要的话就卖给你,快点把吉他交出来吧!”
隆次非常不高兴地哼了一声,接着转向店长。
“上面的练团室借我三十分钟。”
“开什么玩笑!那个房间可不是让你拿来做那种事的!”店长面有愠色地这么回答,隆次立刻用力地拍了店长额头一下。
“你以为我要在那个房间里做哪种事?谁会在那种满是烟臭的猪圈里做啊?去把老板也给我叫来!还有,你也去准备吉他,先把音调成DADGAD。”
“干嘛连老爸也叫来?”
“当然是因为找不到其他鼓手啊!”
我还愣在原地说不出话来,隆次却已用力推着我的背往楼梯方向走去。
那是我第一次和其他三个人一起进长岛乐器行的练团室。一个人在里面就已经觉得很难活动了,再加上店长和隆次分别拿着自己的乐器进来,还有身躯庞大的老板连同爵士鼓组挤在眼前,根本就是连转身都有困难的沙丁鱼罐头状态。
“这么一来谁去顾店啊?我和响子跟老爸都进了练团室……”
“无所谓吧?反正他会付钱……”老板一边调整着脚踏钹的松紧度,一边这么说。“这比我们店里三十分钟的营业额赚得多啊!”
没错,长岛父子是隆次花钱请进练团室的。
“我是无所谓啦,但是为什么非得找四个人一起进练团室啊?”
“你这家伙废话真多耶……”隆次皱起了眉头。
“看来你真的根本不缺钱嘛?真是够了。既然不缺钱,干嘛要卖掉那把LesPaul?真搞不懂你到底是想放手还是不想放手。”
“因为我快要用不到了啦!少啰嗦,你别想藉故逃走!”
被隆次硬是拉进练团室的我正靠在隔音门上,打算推门离开。没想到隆次快了一步把门锁上,还硬是把吉他挂在我身上——那把隆次特地跑回家拿来的黑色LesPaul。
“是你说要用身体偿还的吧?那就不要抱怨。说什么自己一个人就办得到?我就让你再也说不出那种梦话!”
隆次自己拿着向店里借来的贝斯,却不知为何要将琴绕到背后才接上扩大机。
“我最后一次弹齐柏林飞船的歌是在高中的时候耶……没想到现在居然沦落到要和老爸一起演奏啊……”
店长嘴里不停碎碎念,同时调整着吉他的效果器。
“我好久没打鼓啦,让我先热个身吧!”坐在铜钹后的老板刚说完,带着强烈音压的十六拍节奏便接着袭来。
“我不知道你到底要我干嘛,可是这么突然要我怎么弹啊!”
在有如疾风狂扫的鼓声下,我对着隆次大啪。
“别管那么多,你负责拨弦就好!”
隆次也在我耳边大吼,接着将胸部压上我的背。
“你想干嘛——”
话才说到一半,一只意外纤细的手臂便伸向LesPaul的琴颈。隆次从我背后握住了指板。
“你该不会要自己压弦,叫我只负责拨弦吧?”
“正是如此。听好了,这首歌是复节奏,熊老板只要像白痴一样持续打八拍节奏就好……”“谁是熊啊!你这混蛋,别以为我在打鼓就听不到你在说什么!”“响子的乐句是三拍,哒啦啦、哒啦啦……就这样一直继续。麦克风拿来!要开始啰!”
隆次以逐步踹飞吉他扩大机之势倒数了四拍,我也莫名其妙地拿起匹克拨动琴弦。背后隐约感觉得到隆次的心跳。
当时将我卷进去的歌是哪一首——你应该知道吧?没错,就是〈Kashimir〉。更令我意外的,是贝斯那喧宾夺主的节奏。原来是隆次仅仅以空着的右手弹起背在背后的贝斯。他是怎么办到的?可惜当时的我连思考这件事的余裕都没有,根本没想到D大调的三个基本和弦直接以开放弦就能弹出来了。因为当时我的身体里不断涌进心跳声——让齐柏林飞船继续飞翔的能量本身化为千百倍,正不断涌进我的身体。就在前奏重复两次后,自我耳边发出的歌声撞上了麦克风。我还以为自己的心脏要裂开了,只能紧紧抓住每一拍都交错且不断反复的节奏,不让自己停下脚步,也不让自己落后。
回过神时,我真的已经紧紧抓住了LesPaul的琴颈。我挥开隆次的手,只靠自己的双手抓住这刚刚才烙印在我身上、涌进我血管的旋律,紧紧不肯放手。隆次的歌声在沙漠中留下深深浅浅的轮胎印,将雨水引导至世界的边缘;另一把吉他的齐奏就在那里降下甘霖,我脚下的海洋也逐渐扩展。
那是我的汗水。就在歌曲突然中断、狭窄的练团室里只剩下“嗡——嗡——”的回音时,我颓然倒下,手碰到了濡湿的地板。细瘦的手臂绕到我胸前,将我连同LesPaul一起支撑住了。
“如何?心脏被破处的感觉怎么样啊?”
听到隆次的声音,我抬起满是汗水的脸,一边感受宛若另一个生物般跳动着的心脏,一边勉强地笑着回答。
“……还算有卖身的价值啊!”
“你就不会老实说感觉很爽喔!”
那种说法根本不足以形容。感觉就像我和自己的身体分别航行过不同的海洋,历经洗礼后再次合而为一。
“响子表现得太差,一点都不爽啦!”
爵士鼓后的老板缓缓站起身。
“该怎么配合整体律动感都不懂,回去重练过再来!”
“嗯……我会的。”
明明受到严重打击而只说得出这几句话,但流过脖子的汗水和压弦时残留在指间的痛楚——却是那么地令人舒服。
连这样的热度都没有体验过,我怎么会觉得只靠自己就能成就一切呢?如果没有点燃火苗,一切根本不会开始,我又在后悔些什么呢?
我勉强以无力的双腿走出练团室。丢下店面不顾的店长慌忙赶回楼下,隆次则打开了一直竖在走廊边的琴盒。我将黑色LesPaul塞进琴盒,盒盖关上之后,琴盒在我俩的手之间呈现一个不大稳定的角度。
我的确出卖了身体——以吉他手的身分听从隆次的意思进入练团室,任凭血液流进身体并弹奏出音乐。
那是LesPaul的代价。既然如此,吉他就已经——
我的视线徘徊在两人的手背之间,脑海里思考着该如何开口。为什么隆次也迟迟没有开口呢?我怀着这样的疑问抬起头来。
“分期付款,对吧?”“你该不会以为一次就付清了吧?”
我们的声音在LesPaul上空相撞,同时化为了笑声。
“喂,熊老板,下次还要拜托你。快去把腰痛治好吧!”
隆次拿起琴盒,把头探进练团室里这么说。
“吵死了,少给我擅自决定!”
老板还坐在鼓组的椅子上揉着腰。我和店长都忘了要顾店,在隆次的贝斯琴音上恣意地即兴独奏,结果却是老板的腰力先到达极限,中断了整个演奏。
“我可没听说要连续打二十分钟的鼓!下次酬劳没有加倍的话我可不干!”
老板花了九牛二虎之力才从练团室里挤出来,庞大的身躯东碰西撞地穿过走廊,最后终于走向楼梯。我和隆次互看了一眼,又笑了出来。
还有下次——这句话真是中听。
这次收录在专辑里的歌曲其实几乎都是那个时候——也就是升国中三年级前的春假作的曲。
我想你听到之后也会明白,那些都是预计要写给隆次唱的硬式摇滚。
毕竟隆次、店长和老板生长的年代都深受西雅图、伦敦一带迷濛紫雾缭绕的乐风影响,满脑子都是重金属摇滚。每天和三个这样的人泡在练团室里,想不受影响也很难。所以啦,在长岛乐器行三楼度过的那三个月,也扎下了我音乐里的根本精神。
就算有时候店长和老板没空,我也一定会和隆次一起进练团室。每次一练习二十分钟,隆次就会藉口药效不够啦、要去补妆啦、口渴了等等跑去休息,所以每天只能练一点点歌。
隆次真的很常嗑药。我亲眼看过他吞下口服药物,从他左手手肘内侧满是一点一点的针孔看来,大概还有在用其他更猛烈的毒品。有一次,我甚至在长岛乐器行旁边的窄巷,撞见他正在和一个穿着破西装、看似药头的男人买药。虽然那里几乎没有行人走动,但也实在太不小心了。
“为什么要嗑药?”我曾经直接地问过他。
“这是基本吧?Sex&Drugs&Rocky&Roll不就是这么一回事吗?”
“这年头已经不流行伊安杜利那套啦!你就是因为嗑药,练团时才撑不久。”
“这个不用你操心啦!要是有人间我要放弃生命还是放弃毒品,我可是连0﹒1秒都不会犹豫喔!”
我只能叹气。
“所以你去英国晃了一圈,还顺便学到了摇滚一定要配毒品这种无聊的成见?”
我故意怀着恶意这么问,隆次只愣了一秒钟,立刻又露出戏谑的笑容。
“英国?哦……原来如此,他这样跟你胡说八道啊?别担心啦,我用的都是合法麻药,日本国内弄不到那些真的很糟糕的毒品啦!”
原来店长对我说的那些都是胡说八道吗?真是够了。不过那种小事其实怎样都无所谓。
“不是合不合法的问题吧?”
“我学会嗑药的地方可远比英国糟得多咧!不过没办法,我不嗑药就不会弹琴了。响子要不要也试试看?那把LesPaul可是成天浸淫在麻药里,不嗑药就没办法发挥出它真正的声音喔!”
“那就不必了。我要把吉他和隆次身上的麻药味全都彻底清干净。”
“说什么蠢话?那把吉他现在还是我的呢!”
后来那把吉他还是一直放在隆次手边,只有练习的时候才借给我。你觉得这样很蠢吗?我却不这么觉得。如果这种形式不过是愚蠢的扮家家酒,那男女之间交换的戒指、眼泪、杯酒和约定就全都只是儿戏了。
“我要陪你玩这个团到什么时候才算付清欠款?”
春假结束时,我曾经试着这么问。
“到我死为止吧?”隆次笑着说。
“没想到你把我的一生看得这么廉价。”
“不是啦!反正我药瘾这么重,也活不了多久嘛!”
“就算是开玩笑也不能说这种话!”
“而且那把吉他真的有那个价值啊!我的汗水和真心都浸透其中了呢!”
“既然如此,那你为什么要放弃它?”
这个问题我不知已问过多少次了。
“就是说啊……对了,嗯……我之前就打算转换跑道当贝斯手嘛!这么一来就可惜了那把优秀的LesPaul,还是让给其他人弹比较好啊!”
的确,隆次的贝斯技巧也相当不错,所以当时的我就这么轻易地被他的谎言给骗了。
“……我明白了。”
我像平常一样,将LesPaul塞进隆次打开了的琴盒。
“我就陪你到死吧!反正每次都有人帮忙把吉他搬进练团室,我也觉得挺不赖的。”
“这么说也对喔……那我不是亏大了?可恶!我干嘛啊?”
“请个随行助理不就好了?反正你有钱啊!”
“又没有要上台表演,不需要跟班吧?”
“你不打算上台表演吗?”
隆次嘴巴开开地望着我。
“……这……应该……没办法吧?那两个只是我花钱请来作陪的耶?”
“那再花钱请他们上台就好了。我去和他们说说看。”
我不顾隆次的阻止,冲进了乐器行的工作室。老板正拆开中鼓的支架在修理。
“我听到了啦!你们两个嗓门儿都有够大的!”
“那正好。请你们上台要多少钱?”
“应该先问我愿不愿意上台吧!”
老板拿着粗大的螺丝起子咚咚地敲着肩膀,回过头来。
“这种时候绝对不能提出让对方有机会拒绝的要求,这是很基本的道理呀!”
“唉,你以后真的会成为了不起的人物吧?”
老板抓了抓头,推着我走回店里。
“隆次,你呢?真的有心上台吗?”
无精打采地坐在柜台边等待的隆次歪了歪头。
“老板呢?该不会真的有心想搞吧?”
“你有意的话,我可以视酬劳多寡考虑考虑。”
后来仔细想想,我才终于明白。
其实老板早就知道一切了,所以每次到最后还是对我——也对隆次特别好。一想到这里,不免觉得有点哀伤。
“说过不可能了嘛!我只适合在练团室里随便玩玩啦!”
隆次丢下这句话,便提着LesPaul的琴盒离开了。由于店长还没出现在店里,结果那天就这样没能练团。
然而我并不是这么容易就放弃的人。我打了许多通电话想问出原因,但隆次都没有接,所以我决定直接运用武力,没事就去附近最有名的Livehouse里混,在长岛乐器行里赚的钱也几乎因此而花光了。不过,我也和店里的工作人员及常去的乐团混得很熟,还让他们愿意听我演奏。一个月后,我谈妥了两组愿意和我们竞奏的乐团,预计要举办共同演唱会。
听到这个消息之后,就连平常总是老神在在的隆次也有三十秒说不出话来。
“……你干嘛做到那种地步啊?”
勉强从紫色嘴唇间吐出来的只有这句话。
“你不记得第一次把我拖进练团室的时候了吗?”
我故意生气地大吼。
“你那时候对我说过什么?不是要让我再也说不出只靠自己就有办法这种话吗?既然如此为什么不说要开演唱会?那不正是所谓一个人无法完成的音乐最具体的形式吗?”
就在将想法化为言语的同时,我也真的生气了。带我来到这个世界、让我感受这种热度的人不正是隆次吗?难道又打算在这里丢下我不管吗?为什么不叫我陪他一起爬上更高的地方呢?
隆次在店里展示的吉他音箱上坐了下来,在两膝间叹了口气。
“试试看也没什么不好啊!”
没想到店长也擅自从旁助我一臂之力。
“上了舞台之后,你平常那种自我主张过剩的丢脸化妆方式也不显得奇怪了啊!”
当时的店长也和我一样什么都不知情,所以才能说出这种话。直到一切结束、得知事情真相之后,店长也对自己说过的话懊悔不已。
但隆次当时却半开玩笑地试图轻松带过。
“我化妆才不是为了什么自我主张!是因为我是摇滚乐手啊!必须随时随地都视为自己站在摇滚的舞台上,恶魔小暮阁下(注:日本视觉系重金属摇滚乐团圣饥魔的主唱)也是如此啊!”
“那你为什么不愿意站上真正的舞台呢?”我见机这么问。
“啊啊啊可恶,你们几个吵死了啦!我根本就没办法上台现场演唱嘛!药瘾上来时不但会抓狂还会乱吐喔!”
“无所谓吧?”
低沉宏亮的声音响起,我们几个同时回过头。熊一般的巨大身躯立在店门口,双臂里分别抱着纯白的小鼓和落地鼓。
“药瘾犯了就在台上吐血死掉算啦!死在舞台上不正是摇滚乐手梦寐以求的吗?”
“你这只熊想干嘛?拿鼓来做什么?”
“这可是舞台上专用的喔!老是用那种烂鼓,打出来的节奏也只会破坏整体律动感。从今天起,我在练团室里也要用这个。”
隆次随便地伸开双腿,整整五分钟不发一语。店里播放的鞭击金属摇滚乐转眼间已播完了三首歌。
“……什么时候上台?”
零落的话语自泛黑的嘴唇间泄漏了出来。
这是我第一次差点紧紧抱住隆次。
隆次答应上台之后的一个月,我一直以为那就是我人生中最快乐的时光了。事实上,在高中遇见你之前,我一直毫无根据地如此确信——以为不会再经历任何比国三那年五月更令我心跳不已的时光了。
隆次对舞台上的服装及发型很讲究。因为他自己走视觉系路线,所以要求我也穿上歌德风洋装,头发上则要戴银饰。除了我之外,他还要求店长戴假发;又嫌老板个子太大上台不好看,竟然叫他在后台打鼓就好。结果两个人为此而大吵了一架。
“那你就披件熊皮上台打鼓如何?很适合你啊!”
“开什么玩笑!你这死人妖才该穿女装上台啦!”
就这样,我们在舞台造型方面起了不少纠纷,不过在曲目方面却很快就达成了共识。因为大家早已认同我的曲子,而且你也知道的,我写的金属摇滚都带有组曲风格,所以连曲目顺序都几乎没有讨论的空间。
后来,我们决定在长岛乐器行打烊后练团,因为那个时间大家都比较没有顾虑,可以好好练习。包括我自己和我的双亲都渐渐忘了我还是国中生这件事。
演唱会两天前的星期五,我任性地硬跟着隆次回家,决定试着直接住在他家看看。隆次住在一栋整洁的五层楼公寓其中一个房间,房间里意外地空无一物。没有电视、没有音响,连个冰箱都没有;如果他说房间刚刚才整修过,我恐怕真的会相信。除此之外,房间里还弥漫着一股奇特的药味。
“我平常都住在家里,这里是专门带女人回来的房间啦!”
隆次皱着眉头这么说,随手将LesPaul和贝斯的琴盒平放在地板上。隆次用的贝斯是长岛乐器行的商品中最好的一把,结果他到最后还是一直拿着那把借来的贝斯。
“所以我不是跟你说过了吗?来了也没什么东西好看。这下你满意了吧?满意了就快点滚回家啦!”
“最后一班电车已经开走了,要是被赶出去我会很困扰。”
毫无装饰的房间墙边孤伶伶地放着一张床,我直接在床上坐了下来。
“我今天本来就打算在这里过夜,换洗衣物也都带来了。”
“我真的会对你下手喔!”
“我也说过好几遍‘没关系’了啊!”
隆次紧紧靠在房间门口的墙上,一直凝视着我。细瘦的手臂突然举起,伸向电灯的开关。
我静静地等待眼睛适应黑暗,却没听见任何脚步声靠近;只有窗外偶然经过的汽车声音传进耳里。
微微的摩擦声响起,震动透过脚心传来。我知道是隆次沿着墙边滑坐到地上。
“如果我在这里上了你,是不是就表示你付清了LesPaul的代价?”
“我是觉得自己有这样的价值……不过这种时候你还要跟我谈钱吗?”
我知道自己的声音在发抖,应该是都是黑暗惹的祸吧?就算是我,当时也不过是个十五岁的少女,如果不盯着对方的眼睛就无法虚张声势。现在回想起来,那也是我第一次毫无武装、赤裸裸地面对某个人。虽然连自己都不知道自己会说出什么话,但即使如此也无所谓。
“那……还是算了。别看我这个样子,我可是很珍惜人与人之间的羁绊。至少不会被一时的色心蒙蔽。”
“明明就不分青红皂白地夺走了我童贞的心……”
“那是个意外啊!只是运动也有可能让膜破掉不是吗?”
那样充满假动作的交流就在黑暗中进行了好一阵子。仔细想想,我好像从来没有和隆次真心地对话过——大概只有最后那通电话吧?当时我们之间还隔着一道温暖的谎言之墙,所有话语都被蒸气给模糊了。
尽管如此,还是有些玩笑话让我有些在意,例如这样的对话——
“如果我在那天的那个时候没有遇见响子,大概就会以六万圆把LesPaul贱卖给熊老板,然后因为后悔而每天跑去长岛乐器行,监视究竟是什么人花了多少钱买下它吧?”
“那跟你现在不是差不多?”我刻意地露出笑容。
“嗯?是吗?好像真的是这样。等等,不对啊,常去的店里有没有响子可是天差地别。每天去乐器行探望熊父子,这样的人生根本是灰色的啊!”
“说得也是。不过每天来探望我大概会是黑得发亮的人生喔!”
“那也好多了啊!我真的很庆幸能认识响子呢!”
“我也是啊!”
“总觉得说起这些……感觉好像我们之间的关系很特别啊?”
“你一直觉得我们之间的关系不特别吗?”
不过这种相声般的对话也没持续多久。最后隆次打开手机,叫了计程车。而我根本没挣扎多久,就被拖出了房间。
隆次在公寓大门前把我推上计程车,先塞了张万圆钞给司机拜托他送我回家,接着又在我手里塞了某样东西。
我伸开手掌,放在手心的里是钥匙卡。上面还写着公寓名称和隆次的房间号码。
正要抬起头时,计程车的车门却关上了。窗外的隆次对我竖起了大姆指。车子加速疾驶,窗外的人影也越来越远。我紧紧握住手里的钥匙卡,感受着自心底涌现的喜悦。特别的关系。这么一来就随时都能去找他玩了——我一直以为是这个意思。我将脸颊贴在车窗上,一直凝视着那个越来越小的黑色身影,直到他融化在夜色中。
结果,那就是我最后一次看到隆次。
礼拜六,隆次没有出现在长岛乐器行。
为了避免练习太晚导致正式登台那天睡过头,唯独这一天没有安排练团行程。店长倒是完全不在意,但直到快打烊时还没看见隆次的身影,实在让我担心得不得了。
打烊后整理完店面,我打了通电话给隆次。没有人接。我心里莫名地慌了起来。昨天那样硬跟着他回家,他是不是生气了?我握紧了手里的钥匙卡,告诉自己:昨天隆次看起来并没有生气,还把钥匙放在我这里,应该不用担心吧?
尽管如此,不安的感觉却在我回家后渐渐膨胀。于是我做了一件非常像少女会做的事。我换上隔天要上台的服装,用手机拍下照片传了几张给隆次,还附带了像样的理由:细部装饰上还拿不定主意。
没有收到任何回复。我躺在床上盖着棉被并将手机放在脸颊旁,一直等待着铃声响起。
就这样到了天亮。
我睡眼惺忪地看了看时钟,混沌的脑海里突然闪现今天的计划。从中午开始就要进行舞台彩排,下午四点开场,我们乐团是第二个出场的,预定五点开始表演。没空再窝在床上发呆了。
我将表演时要穿的衣服塞进运动背包,带着自己的Epiphone吉他出门。Epiphone吉他只是以防万一,毕竟还是可能发生表演到一半琴弦断掉的情形。不过隆次会帮我带那把黑色的LesPaul来,所以应该是用不到才对。然而因为肩上的重量,让我在前往车站的途中数度停下脚步。
表演场地和铁路沿线的繁华街道只隔了一条街,是个位在崭新大楼地下室的Livehouse。一走进满是乐器和服装、几乎站不住脚的后台,就听到面色铁青的店长这么说:
“我联络不到隆次。”
我将Epiphone塞进店长手里,自己回到地面上,不断拨电话给隆次。空虚的拨号音一直撩拨着我的胸口内侧。
“总之没时间了,只能由我们三个彩排了。”
老板的声音听起来非常沉稳而冷漠。
“那个混蛋到底在干嘛?他逃走的话谁来付我们薪水啊?”
现在还计较钱吗?我不禁感到愤慨。不过事后回想起来,那恐怕是老板当时竭尽所能的安慰之词了。我猜老板一定隐约知道发生了什么事——因为他在彩排前一直打电话给某个人——但绝对不是隆次。因为电话打通了,而且他和对方交谈时遣词用句都很有礼貌。当时我还不知道对象是谁,后来仔细想想,对方应该是隆次的家人吧。
没有贝斯手的重金属摇滚是什么情况,你应该很容易就能想像吧?最可怕的是演奏居然还能成立喔,因为吉他和贝斯的旋律几乎都一样嘛!但那就像是僵尸一样的存在。和活人一样能够行动,肉体里却没有一滴血——我们的彩排就像是那样。就连主唱的部分,我都代替隆次全部唱完了。
隆次早就预见这样的结果了吗?
即使是现在,我也不愿意那么想。
有如严刑拷打的彩排终于结束,我甩开其他竞奏乐团团员们充满同情与怜悯的眼神,回到后台。手机里有一封简讯——我紧张地打开手机,几乎要捏烂手里那小小的机器。
寄件人:Ryu-G
标题:抱歉
内文:
我没办法过去了。
吉他还放在我家,过来拿吧!
Goodbyemysweet
我一口气冲上狭窄的楼梯。“喂!响子!”背后有个声音追了上来。我在大楼门口被人抓住肩膀,甩开对方同时回头一看,原来是店长。
“发生什么事了?你要去哪里啊?”
我无言地将手机上的简讯递到店长面前。只觉得脑袋快要沸腾了,根本不知道该说什么又该怎么说才好。店长瞪大了眼晴,老板巨大的身躯也从通往地下的楼梯缓缓出现,站在店长身后。
“响子,我刚才——”
但我完全听不见老板的话,只是往车站方向奔去。星期五晚上,我和隆次在黑暗中交换了不着边际的革命和音乐和恋爱游戏——这个故事一浮现心头,就被我的脚步声踩得粉碎。在电车里,我不断、不断地打电话给隆次,反复的拨号声仿佛和几十分钟前那尸体般的彩排节奏重叠在一起。唯有口袋中的钥匙卡勉强以现实的冰冷牵系着我。
我冲进隆次住处的公寓大门,以钥匙卡感应门锁却失败了好几次,还差点折断那薄薄的塑胶卡片。侧身钻进好不容易才打开的自动门后,又立刻奔向电梯。
我猛按隆次房间的电铃、不断敲门,一直呼唤他的名字。房门毫无反应地冻结,我将钥匙卡塞进门旁的锁具,抓住门把拉开房门,冲进残留着浓浓药味的空气中。
两个吉他琴盒并肩躺在空荡荡的房间正中央,看起来在我俩度过那一晚之后就没动过——那是隆次的贝斯和LesPaul。仿佛就连飘浮在空气中的尘埃都还残留着我和隆次当时的轮廓。
我巡视了厕所、盥洗室和浴室,当然一个人影都没有。然而,我却在洗手台旁不小心发现了装药的袋子。忘了是什么时候,我曾看到隆次在暗巷里跟人买药。一旁的注射针筒滚落,药袋里的盒子和安瓿(注:盛装药液的小型玻璃容器)也掉了出来。他该不会是毒品注射过量而——
拿起其中一个安瓿,我才发现一件事。
那是吗啡。原来他这么常用这种东西?什么合法麻药嘛!这根本就是违禁品啊……不对……散装的药物还有“替士口奥胶囊”。这是什么?市售成药?是用来代替麻药的吗?可是盒子并没有打开过的痕迹。我将药盒翻到背面一看,只觉得指尖渐渐失去温度。
我背靠在墙上,蜷起身子拿出手机,怀着祈祷的心情再次按下隆次的号码。为什么我没有早点发现呢?明明有那么多迹象。隆次,你为什么不告诉我呢?快接电话!拜托你……就算只有这一瞬间也好,我愿意付出身体和心灵和一切,快点接电话啊!你明明要我背负了一堆莫名其妙的
东西,为什么这种——这么重要的——除去虚张声势跟狗屁理论以及绷带和浓妆之后剩下的、最真实脆弱的部分——你却不愿托付给我呢?
拨号音噗的一声中断了。
电话那头传来嘈杂的声响。风声……汽车声?还有紊乱的呼吸声,我的心跳声。
“隆次?隆次,你在哪里?”
‘不要大吼大叫啦!害我耳朵痛死了!’
粗糙而沙哑至极的声音传来。回想起来,我才认识他三个月而已,这声音却令我怀念到眼泪都快掉出来了。
‘啊……本来不想接电话的。真不该起色心想听你的声音啊!’
“你到底在哪里?”
‘我还想间你在哪里咧!彩排结束了吗?你在我的房间?’
“对啊这不是废话吗传简讯来的人明明是你耶!”
‘那个啊……我传出去之后超级后悔的啊!也没整理洗手台就直接出来了……’
“你为什么不告诉我!”
喉咙仿佛就快被泪水淹没,我只能勉强挤出声音。
“化妆也是为了那个吗?你就那么不想让别人看到自己衰弱的样子?不想抱我也是因为怕被发现自己瘦骨嶙峋的模样?”
‘那当然啊!我可是摇滚乐手耶!不虚张声势怎么行?还有,根据美国还是哪一国研究出来的不可靠结论,尽情地去做自己想做的事还比抗癌药物那种东西有效多了……虽然结果还是没有效啦……’
“抗癌药物你根本连开都没开过啊!已经严重到要靠吗啡止痛了,居然还……还勉强自己出来玩团……”
‘已经不是那种阶段了啦……至于演唱会——我是很想去,可是……’
“现在还说什么演唱会!”
我抓着湿冷的地板,呕吐似的大叫。
‘脚已经渐渐失去感觉,站不住了。看来也没办法弹贝斯了。抱歉啊,响子你就想办法撑过去吧!’
“那种事怎样都无所谓!你现在到底在哪里?”
‘我怎么可能告诉你?去医院找也没用啦!我早就决定要一个人帅气地死在路边了。所以啦,那把LesPaul就拜托你啦,你可要好好珍惜它啊!’
“你这混蛋!还没……还没付清不是吗?”
‘所以啦,我不是要你陪我玩摇滚了吗……’
陪到我死为止——原来那句话是这个意思吗?明明一开口不是谎话吹牛就是开黄腔,为什么只在这种——这种最差劲的地方说了真话呢?
“但是你现在还没死不是吗?而且还有演唱会……”
我紧紧攀住这个不算理由的理由,连自己都不知道自己在说什么了。
‘也对喔?可是……借人家的还是不要被还清比较好啊!因为……’
这样响子一辈子都不会忘记我啊!
知道我的厉害了吧!
抱歉啦……
谢谢你。
对着通话结束后连杂音都吐不出来的手机,我一遍又一遍地呼喊着隆次的名字。若是不这么做,我恐怕早已淹没在烧灼喉咙和肺脏的泪水里了吧。
我不知道老板和店长是在多久以后才赶到隆次住所的公寓,一开始还以为电铃声是自己的呜咽,连自动锁的开法都愣了好久才想起来。
“我打电话给隆次的家人了。他们现在正在找他。”
老板说这些话时的口吻公式化得令人心寒,我不禁抬起哭肿的双眼瞪着他。
“为什么不告诉我?你应该都知道吧?”
“响子,事到如今,你再说这些也——”
店长在一旁插嘴,我光以眼神就让他闭嘴了。老板屈身蹲在我身旁。
“隆次叫我不要告诉任何人。而且就算我告诉你了,你又能怎样?”
我?我又能怎样?
如果一开始就知道,这种事——
这种事……还是不会改变。
我还是会做一样的事。
和隆次相遇……
体会自己一个人无法完成的音乐……
为了那个声音写作好几首歌……
然后还是会站在那个血管里流着吗啡的瘦皮猴旁边,弹着那把分期付款还没还清、只是先借来用的黑色LesPaul吧……
直到那家伙死掉为止。
指尖开始恢复热度,我知道自己的指甲正寻求着琴弦的触感。烙印在心底的,已不再是泪水的热度,而包含着等量的忿怒、不甘心和焦躁——然而在人类层层叠叠的久远历史中,却找不到能完全形容这份激情的词汇。直到十九世纪——
但我们不一样。我们已然获得超载、后拍、恋爱与革命,也早已知道这份激情的名字。它就是摇滚乐。
“老爸,我们也去找找看吧!反正有车——”
我站起身,打断了店长的话。看了看手机上的时间,下午三点三十分——还来得及。时间还很充裕。比起隆次所剩的时间,这是跟永远一样长的缓冲期了。
“我们回去吧。”
“……响子?你说回去……是回去哪里?”店长边说边看着我。
“当然是回Livehouse啊!”
“白痴,你在说什么啊?都这种时候了……”
“说这种话的人才是白痴!你打算让表演开天窗吗?还有观众在等我们呢!”
“不,可是……”
老板缓缓站起身,朝儿子的后脑勺狠狠揍了下去。店长只能含着眼泪闭上嘴巴。
“好了,你快去停车场把车子开过来吧!”
屁股被踹了一脚的店长欲言又止地瞥了我一眼,接着便像要甩开隆次残留在房间里的气息般.冲了出去。
老板弯下腰,打算拿起贝斯琴盒。
“……那个混蛋,结果就这样欠到最后吗?”
“那个就由我来弹吧。”
刚碰到琴盒的老板抬起头来。熊的眼眸里映着我刚刚哭肿了、如今却已雨过天晴的脸庞。
“就由我来弹贝斯吧!”
“呃,可是……你……”
老板闭上嘴巴,看着一旁LesPaul的硬质琴盒。
“谁要弹那种欠一屁股债的吉他啊!把它埋进乐器行的仓库里吧!我们三个人要尽量撑住场面,就只能由我来弹贝斯了吧?”
“……你啊……在这种时候还能这么现实……”
“那当然。我可不是为了那个逃走笨蛋的遗愿而演奏,而是为了来听歌的观众。既然那个笨蛋自己要跑去听不到歌声的遥远地方,谁还管他啊!”
我抓起贝斯,转身走向门口——也撕裂了弥漫着药臭味的空气。老板提着LesPaul的琴盒,就跟在我身后。
我一定要弹给你看!我再次这么告诉自己。
或许他是一时兴起才会把LesPaul留给我,但我连碰都不想碰那种琴。直到将来某一天再遇上某个人之前,我绝对不弹那把琴——直到我找到比那个气色不佳又毫不隐藏性欲的白痴可爱一百倍、个性坦率又害羞、头脑又好,而且只属于我一个人的贝斯手为止。
直到遇见让我觉得可以忘记隆次的人为止——
我才不弹那把臭琴咧!
你等着瞧吧!
对不起。
谢谢你。
再见。
后来隆次怎么样了,我完全不知道。
也不想知道。
只从老板那里听说了一些事。
说他在大三那年住院治疗,内脏的肿瘤已经相当严重了。每次发现肿瘤转移,他就一直过着不断住院又出院的日子。
当医生判定治疗无望时,隆次向家里提出了请求。说他想死得像个摇滚乐手,所以只要给他钱就好,其他什么都不要管。
他一点一点地处理掉身边的东西,就连最宝贝的吉他都打算转让给其他会弹琴的人。就在他打定主意要把琴卖掉时,就遇上了我——那个根本不知道有华氏7800度的音乐存在,还相信自己可以单独走下去,拖着无聊阴影的、十五岁的我。
你问我这算不算一种幸运?
你还真爱问无聊的问题呢!你认识我几年了?十年。没错,那你回想一下十年前的情形吧。如何?
认识我算是幸运吗?还是不幸呢?
就是因为你坦率得无法立刻回答,我才会这么喜欢你啊!无法立刻回答也无所谓啦。每一段相遇都是特别的,不可能像排行榜一样分出高下。
是啊,没错。最后,为什么直到现在才推出金属摇滚专辑呢——虽然这题你没问,我就直接回答吧!嗯?你还不好意思问?直接问就好了啊。
其实答案很简单,因为橘花回来了。那孩子的技巧进步了好多,实在令人惊讶。是啊,比隆次还厉害。没错,纯粹是技术面的问题。
相原同志经常说我把团员和爱人混为一谈哪……当然,恋爱和革命和音乐本来就是密不可分的,这也是没办法的事……总之呢,隆次的综合评分在我心目中的排行榜上一直是不变的第一名。毕竟他的歌声令人麻痹,又把我整颗心都夺走了啊!不过,除去恋爱和歌声两项,现在的橘花已经以些微之差追过隆次了。
咦?你想问自己是第几名?嗯……有时候选择无知还比较明智喔!啊,不过在恋爱感情方面你可是第一名喔!你不是问这个?呵呵,可是你脸红了呢……
嗯,抱歉。言归正传。
总之,如果橘花愿意帮忙——如果胜过隆次的贝斯手愿意为我演奏,我想就是时候再次拿起那把LesPaul演奏为隆次写的金属摇滚了。我想藉着这次机会,一口气还清欠他的一切。
我想向那个白痴证明一件事。
就算没有借贷这种无聊的关系——
我也不会轻易忘记重要的人。
虽然不晓得云的彼端能否收件,但无论距离多远,应该都听得见歌声吧!
feketerigo的第八张专辑《31bofnothin-butMETAL》在我最后一场访谈的一个月后发表了。CD封面的第一页写着这样的几行字。
3磅重的普通金属。
这是两百枚五百圆硬币的重量,也是梦的代价。
虽然只有一点点,仍然太沉重而无法送达天国。
所以就托付在黑鸫的羽翼上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