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们常说男性有三大恶癖。「拈花惹草」,「好酒贪杯」,以及最后的「嗜赌成性」。
要说拈花惹草是恶习,其实它也可以算做一种才能。毕竟假若没有一定的外貌或是性格因素,没有什么能吸引女性的特质,归根结底人也不会有机会沾染上它。更何况,世上还有许多人时常为自己不受异性欢迎而头疼。
好酒贪杯则被认为是个大麻烦。因为人们喝酒后性格也许会发生巨变,甚至会惹出了不得的乱子,然而一切过后却又毫无记忆。只是,也有人因为体质原因喝不了酒,所以这个恶习不是人人都会有的。
最可怕的是嗜赌成性。赌博,或者说得好听一些,赌徒心理,恐怕是最深入我们生活的坏习惯。尽管人人都谴责过度赌博,可就连批判它的人们,也时常会在生活中无意当过多次赌徒。
其中最典型的例子就是占卜。
归根结底,赌博的起源也是占卜。面对不确定的未来,人们想要求得一个线索知道它是好是坏,这最终便发展成了赌博。
问卜占卦,也灵也不灵。
无论是否灵验,大家都知道不能太把占卜结果放在心上。然而一旦它与利益损得扯上关系,人们恐怕就难以再保持理性了。比如说,在早上的电视节目里发现自己的星座占卜结果是最差,哪怕不相信占卜,心情也会因此稍稍低落。
无论在哪个时代,赌博都令人热衷。
因为它的煽动性太强了,从政的大人物们曾不止一次企图禁止。可是即便如此也没成功过。有一种说法认为,就是因为这些大人物们自己也一样沉迷于赌博。
完全不知道下一刻会发生什么的紧迫感,结果产生那一瞬间的激昂感,胜利的喜悦,失败的懊悔。巨大的感情波动,以及似乎触手可及的利益。赌博就是靠着这些紧紧抓住了人心——尤其是男人心。
但是,赌博的每个人,终有一天都会发现。
要将什么拿到手,也就得同时放开什么。他们总会在某一刻失去最重要的东西。
而发现这一点时,往往就为时已晚了。
2
这几天一直在下雨。终于等到放晴的日子,我的心情也一下子爽朗起来。走出屋外准备开店,我看到街道上的店家们也重新显现出活力,准备迎接久违的买卖时间。路旁有露天商贩铺了一张布摆开商品,还有一个长着猫耳的大叔拉着带轮子的早点摊小车,叫卖着他煮的粥。
有几个冒险者似乎一早就要前往迷宫。许多卖食物的摊子都盯上了他们,卖力的吆喝声此起彼伏,一个盖过一个。
这座城市还是这么热闹啊。
我感慨地点着头,突然看到旁边伸来一朵小花。
「花儿,您要买一朵吗?」
哎呀,我低下头看,是一个提着花篮的小女孩。她递给我的那一朵是鲜艳的蓝色,就像是今天的天空一样。
「我没见过这种花,不过真漂亮啊。」
「嗯! 这是迷宫里开的花儿哦。就像今天的天空一样清澈呢。」
女孩子露出了骄傲的笑容。
「你在卖迷宫里的花吗?」
我看了看周围,往常应该是一位三十岁左右的女性在卖花,但今天我没看到她。
「平时都是妈妈在卖的,但今天的卖花姑娘是我。」
原来如此。她似乎是平时那位女性的孩子。难怪我第一次见到她。
「这样啊,迷宫里的花,这样一想感觉好像很贵重。」
我试着仔细观察小女孩递来的花朵。
因为对花没有多少了解,我说不出这朵花像原先世界里的哪一种。最多只觉得很漂亮,花瓣的形状也很独特之类。但是,既然是那座迷宫里的花,那就一定很珍稀了。
也许是看我的专注模样很滑稽,小女孩发出了笑声。
「这个,是迷宫地下二层开的花,所以没有那么贵重啦。」
「咦,这样吗?」
「是的。因为地下三层以上,不是冒险者的人也可以进去。但是因为很少有人专门去迷宫里摘花,所以就可以这样来卖。这是妈妈告诉我的。」
原来如此。地下的前三层是可以进入的啊。
我突然有种感觉,想要豁出去看一看。但是「好!来一次迷宫观光好了!」这样的想法真的有一天会出现在自己的脑袋里吗。……大概不会吧。
「那,我买一朵好了。」
「真的吗。谢谢!」
我从口袋里取出几枚硬币,买了一朵迷宫中开放的花儿。
既然去不了迷宫,那就让迷宫来到身边好了。虽然只是一朵小花,但毫无疑问,它也是迷宫的一部分。
女孩子朝我深深低头行完一礼,然后又跑向了新的客人。我望着她的两股小辫子一摇一摇地远去,把手中的花儿拿到了太阳底下看。
诞生在地下的花瓣,却和高高在上的无垠天空是同一种颜色。感觉真是不可思议。
不愧是迷宫的花朵。生长方式和普通的花儿一定也不一样吧。
「嗯——这样一想,突然感觉自己也挺优雅的了。」
「你一大早的,在店门前做什么呢。」
我被叫了一声,回过头去看到了莉娜莉亚,脸上一副非常无奈似的表情。
「呀,早上好。今天你也来得很早啊。」
「你也是。而且还拿着一个一点都不搭调的东西。」
「啊,这个? 这是刚才向卖花的女孩子买来的。因为她说是迷宫里的花,我觉得有点稀奇。」
莉娜莉亚稍稍弯下腰,把脸凑近我手中的花儿。一缕头发滑落下来,又被她撩到耳朵上,这样的动作好像莫名地让人眩目,我眯起了眼睛。一定是因为好久没见到晴天了,肯定是这样。
「这是凯露姆的花啊。到开着很多花的地方去才更厉害呢,就像是脚下踩着天空一样。」
「这样啊。」
我点点头,试着想象了一下那种画面,但是感觉好难。
「一定很漂亮。」
「毕竟那可是迷宫观光旅的人气景点。」
嗯?
「还有观光旅游吗?」
「有的啊?」
莉娜莉亚一脸淡然地说道。
「因为迷宫不是随随便便就能见到的,所以旅人啊,有闲的富人,还有很多人都会涌来看一眼。迷宫地下的前三层都被专门修整过了。」
「这、这样啊,变成观光景点了吗?」
「地下一层有一个大厅,里面全都是观光客,还有卖纪念品和小吃的摊子,一直都很热闹的。」
「怎么回事,怎么和我想象的有点稍微不一样了。」
我想象的迷宫,是一个更……更有杀气,昏暗,向前踏出一步就可能遭遇性命危险的地方。
但是道理也确实如此。既然有迷宫这样稀奇的地方,就会有人想来看一看。对管理迷宫的人来说,如果能吸引游客,收取门票,那也可以变成一笔收入。把迷宫改造成观光景点,这种做法完全合乎道理。
「但是啊,怎么回事。」
迷宫可是奇幻世界的代表,我总像是模模糊糊地,希望它能更有一点浪漫氛围,充满梦想的感觉。
「你在一个人嘟嘟囔囔什么啊?」
莉娜莉亚不解地看着我,于是我摇了摇头。
「不,没什么。先进去吧。」
我回过神来想打开门,才记起右手里的花儿。
稍微想了一下之后,我把它递向了莉娜莉亚。
「什么?」
「也不是说顺带的啦。机会难得,当做礼物送给你吧。比起被一个男生拿着,这样花儿也一定会更开心的。」
「那个,要送给我吗?」
我点了点头,然后莉娜莉亚像是战战兢兢似地,伸出手接过了花儿。
她把花拿在胸前仔细看了好久,然后又抬起头来望着我,脸颊上浮现出淡红一样的颜色。
「那个,谢、谢谢你。我很开心。」
我一下子说不出话,因为她居然露出了相当腼腆的模样。真的只是偶然想到的行为,却没料到居然能因此看到莉娜莉亚这样柔软的表情。
不知道为什么,胸口变得有点躁动不安,于是我随便应答了一声,然后有意夸张地笑起来。实在是太逊了,连自己都能感觉得到。结果我就这样像逃似地进了店里。
这也一定是因为,天空久违地放晴的缘故。毕竟,今天的天空真的好漂亮。
3
咖啡馆店长这个工作做得久了,有时就能遇到一些奇怪的客人。他们各种各样,有些是看起来颇具特征,有些则是行动怪异。现在,正好有这样的一位客人坐在窗边。
他是个……怪叔叔。乱糟糟,脏兮兮的金发随意地盘在脖子上。服装也应该说是很不像样子。衬衫的领子已经泛黄了,卷起来的袖子则破破烂烂的。
如果只是这些,我也许还不会在意。但他把头一直贴在窗户上,直直地盯着外面。三个小时里,他只要了一杯水,一直是这样的状态。
窗外是有什么引人注意的东西吗。
在我看来还是那副一如往常的光景。路边的小摊,卖东西的人们。来来往往的行人从小吃店前走过。这种热闹景象让人总也看不厌,可即便如此,也不至于被吸引到这个地步吧。
两个气质高雅的阿姨结完账后,我送她们离开。现在店里就只剩下怪叔叔和我了。
咕~~~,一阵声音盛大地传遍了房间。
我瞄了一眼怪叔叔。
他依旧用额头顶着窗子,手在肚子上摸了摸。我猜他是饿了。但我该就这样过去听他要点什么,还是不要去打扰他呢。有点犹豫。
而后,自从走进店里就一直那副模样的怪叔叔,终于朝我招了招手。
「您好,您要点些什么?」
我走近一看,发现他脸颊削瘦,胡须凌乱。脸色也很差。唯独眼睛中带有不可思议的鲜活光彩。
「啊,干坐了这么久真抱歉,我想也该要点什么了。」
怪叔叔的声音听上去嘶哑又刺耳。但是,他的口吻、表情似乎都浸透了某种狂喜。
怪叔叔将手伸进怀里,摸出一枚金币。金币上刻着我没见过的纹样。
「其实我是从南边一路旅行来的。刚刚到这里,手头上还没有这座城市用的钱。」
原来如此,要说是经过了长途旅行,怪叔叔的褴褛模样就能解释了。
「怎么样,要不要跟我赌一下啊。」
「赌、赌什么?」
他唐突地这么说,让我愣了一下。
「这个,」
怪叔叔用拇指在金币上弹了一下。它随着高亢的声音,飞得比我的头还高,接着又在闪光中落下来,被怪叔叔用手接住。
「是沙漠和冰雪的王国,撒拉迦德的金币。在这里兑换之后,应该能值不小的一笔钱。」
「嗯……」
尽管我的回答并不热心,他依旧毫不在意地继续说道。
「你可以在这个金币的正面和背面里选一面。然后我再抛一次。只要你猜中了,金币就归你。猜错了,就要让我在这里放开肚子,想吃什么就吃什么。怎么样?」
说完,怪叔叔笑了起来。他的笑容看上去无比开心。
迄今为止我遇到过许多客人,但他是第一个提出如此赌局的。
赌局。
而且,条件看上去对我相当有利。一枚金币值很多钱。无论他是怎么样的大胃王,我们店里的菜单价值加起来,也许都比不上这枚金币的一半。
「我想,我还是拒绝比较好吧。」
「咦,为什么? 你不想要金币吗?」
但我就是这样的个性,对赌博之类的事情很慎重。哪怕他一脸遗憾地抬头看着我也一样。
话说回来。
「毕竟怎么看都很可疑……」
「不可疑不可疑! 只是我把旅费稍微都用光了,手头比较紧而已啦!」
「您不是还有那枚金币吗?」
「这最后的一枚金币用掉了,我还怎么活啊!」
「用来赌博就没关系吗?」
我对他问道。然后怪叔叔翘起了嘴角。那是一种满含自信的笑容。虽然不知道是怎么回事,但我感到了一种深不可测似的气魄,让人脊背一凉。
带着这副笑容,怪叔叔回答说。
「因为,一定是我赢。」
嗯……我的兴趣被勾起来了。
抛硬币,猜正反面。
单纯想来,胜率应该是二分之一才对。但他却说自己一定会赢。
「明白了。那么,我就跟你赌一赌吧。」
我带着挑战一样的心态说道。比起胜负,怪叔叔的自信更让我在意。
「男人就是得这样才行啊。」
怪叔叔把硬币展示给我看。
「正反面,你选哪个?」
「正面。」
怪叔叔用手指夹起硬币举高,我看到了刚才的那面纹路。
「这是反面。现在我要抛硬币了,如果是这一面就是我赢。正面的话就是你赢。可以吗?」
「嗯,请吧。」
他慢慢地,小心翼翼地把硬币放在指头上,接着像刚才一样弹起。我的目光追随着硬币的轨迹,看它划过一道金色的线,最后被按在怪叔叔的手背上。
我不由得探出了身体。一旦打定主意要赌,就会相当在意结果。赌博大概就是如此的吧。怪叔叔像是在享受我的反应一样,慢慢地揭开手。
「是背面。我赢了。」
「唔唔唔。」
居然,居然真的输了。这个结果真让人后悔。我不由得想开口说「再来一回吧」。好不容易咽回了那句话,但我还是没有放弃。
「能不能让我看一下那枚金币呢?」
「嗯? 你还挺有心的啊。」
说完,怪叔叔爽快地把金币递给了我。
这枚金币也许走过了漫长的岁月,表面留下了许多细小的伤痕和坑洼。我又把金币翻过一面,看到上面刻着另一种图案。
「是普通的金币。」
把金币还给怪叔叔之后,我自言自语地说道。然后怪叔叔发出了笑声。
「你以为这是那种弄虚作假的金币啊? 真落伍。」
「但是,那种情况不是经常有的吗?其实两面都是一样的,之类的。」
「那种小把戏是三流人玩的。只要别人像这样说上一句『让我看一下金币』,不就全露馅了?」
唔,的确是这样没错啦。
「可是您为什么那么有自信呢? 胜负明明应该是五五分才对。」
「这个嘛。」
怪叔叔竖起食指来。
「保密。」
我一下大跌眼镜。
本来以为他会对我解谜一番的……。
「好了,打赌完了,现在你能给我吃的吗。我可是来者不拒啊!」
怪叔叔拍着肚皮笑了,而我则感觉一下子没了干劲。
是啦是啦。说完,我朝厨房走去。
那么瘦的身体里到底能装下多少东西啊——真没想到有一天我也会如此吐槽。怪叔叔就是这种等级的大胃王。我做出的所有料理,他全都说着「好吃好吃」,一扫而光了。
而要说有什么在我预想之外,恐怕就是他吃东西的模样非常吸引人。
怪叔叔坐在面朝大街的窗边津津有味地大吃特吃,结果似乎变成了一副效果绝佳的活广告,引得过往的路人都在惊叹中停下脚步来。
例如肉料理。大块的鸡肉烤到外皮焦黄后,再淋上照烧酱汁。然后还有热气腾腾的蒸土豆。土豆捣碎之后,可以淋上酱汁吃,也可以和鸡肉一起夹在面包里吃。看到怪叔叔吃东西的模样,有个肉食派的兽人客人推门进来说。
「那个人吃的东西,给我也来一份吧。」
于是店里突然忙了起来。但是这样不就变成了普通的餐馆,而不是咖啡馆了吗。直到终于送走最后一位客人,我才猛地想到这一点。
站在堆积如山的盘子面前,我叹了口气。
外面已经是黄昏了。
我拼命做料理的时候,怪叔叔一直盯着窗外看。
到底是什么东西让他那么在意呢。
也许是发觉了我的视线,怪叔叔冲我回过头来,夕阳照在他的脸上,映出了一副寂寞的面孔。
怪叔叔站起身来,走到我面前。
「对了。你的店里,没有其他店员了吗?」
「嗯。只有我一个人。怎么了?」
「你要不要雇我。工资便宜点也没关系。我正在找工作。」
可就算你突然这么说,我也不知道该怎么办啊。
我当然没有雇佣店员的经验,更何况这家店的生意也没好到还有余钱来发工资。
也许是看到我一副为难的模样,怪叔叔猜出了我在想什么。他翘起了嘴角——又是那副笑容。
「——要不要跟我赌一下啊。」
我脸颊抽动了一下。
「条件还是和刚才一样。」
当然我是想要拒绝的。赌博这种东西一点都不好,嗯,不好。
「但赢的人绝对会是我啊?」
真是的,这个人真是的。我哼哼一笑。
他以为我会不长教训,再受到那种廉价挑拨的蒙蔽吗,要是这样想就真是太失礼了。真希望这个人立刻改一改想法,不要把我当成傻瓜来看。
「好,那你慢慢坐在那边就行了。要洗的这些都交给我。毕竟你是我的雇主嘛。」
又输了……。
为什么。这次我明明选了背面的,为什么还是赢不了?
怪叔叔愉快地吹着口哨。我带着脱力感瘫坐在椅子上,抱起头来。
赌博这种东西,碰都不该碰。
「对了,要不要跟我赌一下啊? 其实今天,我住的地方还——」
「不,已经可以了……」
我举起双手表示投降。
4
结果,怪叔叔在二楼的空房间住了下来,第二天一早意气风发地开始了工作。
「哦呀,客人您是宿醉吗? 那可一定要试试本店的冰咖啡。这东西,只要一杯下去就能让人清醒。」
「真有那么厉害啊,那我来一杯。」
「好嘞——老板,这位客人要一杯冰咖啡!」
我惊呆了,没想到他这样善于做生意。而更重要的是,怪叔叔一直在仔细观察着客人们。有客人身体不舒服,有客人在用餐途中突然想点饮料,有夫妇因为某个原因吵起架来。这些他都能轻松地一眼看穿,在我看来简直就像是特异功能一样。
究竟是怎么看出来的呢?我问他,怪叔叔这样回答道。
「都已经是习惯了。赌博这东西,最重要的就是仔细观察对方。只要了解面前的人,不管赌什么都能赢。」
送走了客人们后,怪叔叔总会坐到窗边,然后将额头贴在玻璃上,静静地望着外面。
我好奇他究竟在看什么。可每次靠近,怪叔叔都会笑着走开。我也试着学他的模样朝窗外望去,但看到的只有一成不变的街景,还有街上人们的生活。怪叔叔他到底是在看什么呢。
不过,最近街道上的露天小摊好像多了一些。有人巧妙地用木棒组装成一个台子,把色彩鲜艳的布匹摊在上面,就像帷幕一样,也有明显一副异域装扮的男子,兜售着一种奇妙的木制卡片。还有初中生年纪的少年拿着小小的砥石替人磨刀,先前遇到的卖花少女依旧在街上向行人叫卖。看来她还在代替母亲做卖花姑娘。
「啊」
我突然看到,女孩子被撞到一旁倒在了路上。撞倒她的则是一个两眼只盯着小摊,忘记注意周围的冒险者。女孩子的花篮摔落在地上,花朵撒了一地。
得去帮帮她才行。
这个念头冒出来的瞬间,门铃猛烈地响了起来。就像是有人粗暴地闯进来一样。我转过头一看,只看到怪叔叔的背影已经冲出了店门。在我还没回过神时,他已经用惊人的速度冲到少女身旁,扶起她后说了些什么,然后又开始逼问撞到少女的冒险者。他看上去气势汹汹,几乎要揪起对方的衣领。
「啊,现在不是看热闹的时候。」
我也慌忙跑了过去。
「就因为这样,我才最讨厌冒险者!」
总是一副超然世外模样的怪叔叔,鲜少地发出了怒喝。
「那、那个、冒险者叔叔已经好好地道歉了,而且、我、我没事的。」
女孩子则战战兢兢地抬头看着身边的怪叔叔,两手慌忙摇个不停。
「什么没事,你可是被那么一个大块头撞倒了。喂,你真的没受伤吧?」
怪叔叔带着一脸不安的表情,反复打量着女孩子的身体。虽然我知道他是在关心对方,可是中年男性这样仔细地盯着幼小女孩的身体……实在是不太好。女孩子也蜷缩起身体,一副不知所措的模样。
「怪叔叔,你这样很可疑哦。」
我提醒了一句,他才像是被父母抓到在恶作剧的小孩一样,一下子挺直了身体。
「抱、抱歉,我、我没有多想。」
「没、没事的。」
他们两人站在一起摆出立正姿势,看上去让人不由得想要微笑。
「喂,不准笑。」
怪叔叔瞪了我一眼,可是现在一点都不显得可怕。
原本怪叔叔就快要和冒险者吵起来了,幸亏有我介入仲裁,矛盾才得以化解。冒险者发现是自己不小心撞倒人之后道了歉,女孩子也说她没有受伤。
但是怪叔叔却不由分说地抱起女孩子,把她带回了店里。然后逐一问她有没有受伤,或是手是不是被蹭破了,最后还笨拙地帮她拍掉了身上的灰尘。
突然被一个不认识的怪叔叔带到别的地方,女孩子显得很尴尬,而且不知所措。话说回来,用客观一点的表达方式,那就是接下来可能真的要招来警察叔叔了。
我开始考虑万一情况不妙,要不要把怪叔叔交出去,同时说「真没想到他是会做这种事情的人」。然而这时候,怪叔叔忽然头也不回地对我说。
「你饿了吗?」
「啊?我还不饿。」
「不是在问你啦! 我也不可能问你这个对不对!」
人家诚心诚意地回答,怪叔叔居然还啪啪地拍了拍柜台。
「真失礼。你不管什么时候都可以别顾那么多,直接问我啊。」
「问你了又能怎么样? 我可不会做菜啊?」
「那里正好有个不错的小摊……」
「可不可以不要把叔叔当成跑腿的人啊……?」
怪叔叔的身边突然传出一阵小小的,铃铛响起似的声音。是那个小女孩,她看着我们,弯起眉毛笑了起来。怪叔叔挠了挠头,似乎是害羞了,我则感到了恶作剧成功的成就感。
「呃,所以,你饿不饿啊?」
怪叔叔再次转向女孩子,对她问道。
「我、我吗。有一点……不,但是我没关系的。」
「小孩子就别想那么多了。」
说完,怪叔叔揉了揉她的头。女孩子的身体随之一摇一摆,好像很舒服的样子。
「你,能不能去做点什么吃的啊?」
「居然让雇主干着干那,你的胆子不小啊。」
「好啦,大人有大量,钱就算在我的工资里,好不好?」
「既然怪叔叔你这样低下头来求我,那就没办法了。好吧。」
「咦,不对劲啊……我根本连头都没低才对……」
开过两句玩笑之后,我准备去做料理。
但是,做什么好呢。打开冷藏库,首先看到的是鸡肉和鸡蛋。那是今天早上刚刚送来的食材。唔,久违地做一次那个好了。
我拿出一些材料,摆在工作台上。
鸡肉块,四个鸡蛋,迷宫蘑菇。材料只需要用到这些,非常简单。
首先在小锅里烧水,然后利用等水开的时间切鸡肉。
肉是由纤维构成的。肌肉纤维不仅长,而且有韧性。这一点无论是烧还是煮都不能改变,因此往往会让煮出来的肉块口感发硬。切肉的诀窍就在于要仔细观察纤维,然后从垂直的方向下刀。只要这样,就能让肉的口感一下子变得非常柔软。
我切好大概够两人份的肉,然后把它和迷宫蘑菇一起放进煮沸的水里。
迷宫的产品多种多样,其中蘑菇的种类更是让人数也数不清,而且还具有相当有趣的特质。我依赖的这种迷宫蘑菇尤其受料理人欢迎。因为只要把它放进水里煮,就能得到滋味醇厚的高汤。用我的话来说,就像是出汁一样,有那种昆布和木鱼花煮出来的味道。
迷宫有许多谜团。在这个世界的人们看来,也许集中于迷宫的遗产,魔物之类。但在我看来,蘑菇能产生大海的味道才是真的不可思议。虽然它方便又有用就是了。
等到水被煮出颜色之后,我捞出了蘑菇。假如是用昆布和木鱼花,那么再煮一次还能得到第二次的高汤,比第一次有更浓郁的鲜味,最适合炖煮的菜肴。但迷宫蘑菇煮得过火只会产生苦味和涩味,所以煮一遍就可以。
高汤煮好之后倒进平底锅里,然后加入砂糖,以及最近我才调试成功的特制风味酱油。这个风味酱油是我的骄傲,就是靠着它,先前的那碗鸡蛋拌饭才能有完美的味道。
平底锅里出现了一片黑色的水洼,这时我把先前切好的鸡肉逐块投进去。
菜单,当然是亲子盖饭*。
[*注:日文原名『亲子丼』,使用鸡肉和鸡蛋做成的盖浇饭。因为鸡和鸡蛋是亲子关系而得名。如果把鸡肉换成其他肉类就成了『他人丼』。]
只是,比起普通的亲子盖饭,这次水分要少了许多。这是最关键的一点。
平底锅开到强火,充分搅匀,煮开,然后中火煮三分钟,再尝一尝味道。
嗯,甜咸味平衡了。高汤的鲜味也恰到好处。
接着加入利用炖煮空档打好的鸡蛋,但是只加入三分之一的量。因为锅里的汤汁并不多,所以鸡蛋只是半熟,浮在高汤上层慢慢凝固,并朝着平底锅中没有汤汁的部分流去。我立刻用铲子将半凝固的鸡蛋推回汤汁里,这是为了防止鸡蛋口感变老。
下一步才要在锅中空出的那部分加入剩下的蛋液。刚一接触锅底,鸡蛋立刻「咻」地发出欢呼声。我把锅转了一圈摊开蛋液,接着一边留意鸡蛋和汤汁接触、凝固的状态,一边小心把它们混合在一起。
最后出锅时不能像普通的亲子盖饭那么稀,但也不能像煎鸡蛋或黄油炒蛋那样硬。
火候非常重要。要让鸡蛋和鸡肉有软绵绵的口感,却也不能过软。
我看准时机,将成品倒进盘子里。要打个比方的话,唔,可以说这是亲子盖饭式的煎蛋饼。
接着再从橱柜里取出大块的圆面包,切下厚厚几片。
面包放在盘子上,就像是观光客面前的舞台一样。然后我把亲子盖饭版煎蛋饼轻轻放在上面。
之所以要控制汤汁的量,就是为了让鸡蛋和鸡肉在面包上也能保持造型。然而鸡蛋又没有完全凝固,它和高汤一起渐渐地渗入了面包中。
鸡肉和鸡蛋不仅是为米饭存在的。面包也是它们的绝佳搭档。
我把准备好的两份料理放在怪叔叔和女孩子面前。
「这可……真有意思。」
怪叔叔盯着盘子说道。
「我在好几个国家,都吃过加在面包上的各种东西……但这还是第一次看见。话说回来,这也太奢侈了吧。得用多少个鸡蛋啊。」
我生在一个只要去超市,要买多少鸡蛋都可以的世界里,所以听到这句话首先会感到疑问。鸡蛋确实挺贵的,可是在这座城市里要买也并不难。但既然怪叔叔这么说,大概这也是迷宫带来的恩惠吧。也许鸡蛋这种食材并不亲民,至少不能让人轻易说出「今天晚饭用鸡蛋做吧」之类的话。
女孩子看着和自己的脸一样大小的亲子面包,发出了小小的欢呼声。
然后她又慌忙抬起头,交替看着我和怪叔叔。
「那个、嗯……我可以吃吗?」
我用手指了指怪叔叔。
点菜的人是他,所以请求许可以也是一样。
在女孩子的目光下,怪叔叔露出苦笑。
「噢。当然可以,别客气了,吃吧。」
「但、但是,钱……」
看到少女垂下肩膀的模样,怪叔叔的脸颊不知为何扭曲了一下。那副转瞬即逝的表情似乎有些悲伤。
「小孩子就别想那么多了。」
「哇。」
怪叔叔温柔地摸了摸她的头。小女孩被怪叔叔抚摸着,抬头望向他。
「但、但是。」
「真是的,到底谁教你这么顽固。那,这样吧,要不要跟我赌一——」
「喂」
你打算诱骗纯真的少女做什么啊。
我提醒了他一声,怪叔叔才举起双手。
「知道了知道了。那,这样好了。你能不能给我一些花儿啊?」
「花? 您要花吗? 可是——」
花篮放在女孩子身边的椅子上。;里面的花儿是被冒险者撞飞之后,重新捡回来的。只是有很多花都被行人踩过,或是捡起来的时候已经少了花瓣。
怪叔叔从女孩子手中接过花篮,很快从里面捡出花儿来。每一朵都是已经卖不出去的。
「就这些好了。我刚好想要几朵花儿。」
他对女孩子露出笑容,同时把手中的小小花束拿给她看。
「那个,可是……」
女孩子当然已经注意到了。
「菜快要凉了哦。」
我在两人陷入相让不下的局面之前,试着打圆场。
女孩子这才回过神来,看了看眼前的亲子面包,又看了看怪叔叔,然后目光再回到面包上。
她紧紧盯着面包,视线几乎要在上面开出一个洞来。最后,才像是下定了决心似地,将目光转向怪叔叔。
「那个,承蒙好意,我开动了!」
怪叔叔嘴角痉挛了一下。
「啊、嗯。最近的小孩子,都知道这么难的词了啊。」
「比起哪里的怪叔叔,可要懂礼貌得多了。」
「别说得那么直白嘛……」
女孩子用小小的手举起面包,咬下了第一口,但却没咬到鸡肉的部分。她咽下去之后,又咬了第二口。
「——!」
接着先是睁大眼睛,随后又紧紧闭住眼,身体开始左右抖动似地摇摆起来。好像全身都在显示受到的感动。
女孩子咽下这一口,接着露出了开心的笑容。
「非常好吃哦! 甜甜的,软绵绵的,那个那个,」
她的视线在我和怪叔叔之间来回切换,拼命试图传达着自己的感动。这副模样让我也跟着笑了起来。
然后,小女孩再一次咬了一大口面包。
怪叔叔用手肘支着下巴,看着她大口大口吃东西的模样,脸上浮现出温柔的笑容。我突然觉得自己像是在哪里看到过那样的表情。但是是在哪里呢。总觉得,似乎是很久以前的事了。
女孩子吃掉半个面包的时候,怪叔叔才终于尝了第一口。
「喔,确实很好吃嘛。」
「嗯!」
他和女孩子一同笑了起来。等吃掉第三口,怪叔叔又对女孩子问道。
「对了,你妈妈,最近怎么样啊?」
「妈妈她睡在床上。」
女孩子头也不抬地回答道。她正用叉子把落在盘子上的鸡肉和鸡蛋放回面包上。
「是生病了吗?」
「我不知道。妈妈总是说,没事的,我没事的。什么都不告诉我。」
「是吗,真让人担心。」
「嗯,我很担心妈妈。」
又过了片刻,怪叔叔再次开口问道。
「你家里还有谁在吗,比如说,父亲之类的。」
「爸爸在很远的地方,因为他是水手。」女孩子抬起脸,望着怪叔叔说。「爸爸从世界的各种地方寄信给我哦! 而且,还会寄给我那些国家里的硬币,还有稀奇古怪的东西。」
环游世界的水手啊。真是个浪漫的工作。
「不知道现在爸爸在哪里,我好希望他快点回来。」
女孩子说完,把最后一块面包送进了嘴里。怪叔叔的盘子里,只吃了几口的亲子面包仍然在原处。
送走女孩子之后,怪叔叔一直沉默地坐在柜台前,望着桌上的花束。即便有客人来他也全无察觉,以至于让我很犹豫该不该说一声「喂喂喂快点工作,我可是你的雇主啊」之类的。
之所以没有那么做,是因为其实店里也并不忙。这家店本来就没什么人气。虽然说起来有点让人伤心,不过正因如此,这里才有了缓慢流动的时间。假如客人多起来,那么环境无论如何都会很吵,恬静安稳的氛围就要消失了。
到了晚饭时间,这种安静会更上一层。具体来说,就是往往会变得一个客人都没有。大家一定是都回到了家里,才开始犹豫晚餐要吃什么的。
往常我总是会觉得有点寂寞,但今天没关系,因为有怪叔叔在。
「你要没精打采到什么时候去啊。」
我试着朝他搭话,然后怪叔叔默默抬起头来。
「怎么了,一副女儿一转眼就长大,惊讶到没办法的表情。」
我说完,怪叔叔先是瞪大眼睛,然后露出了苦笑。
「你啊,眼光真是机灵。虽然还是不擅长跟人赌博。」
「不擅长赌博这一句是多余的吧?」
「我的表情就那么明显吗?」
「可不可以不要装作没听见啊。」
「是吗,暴露了啊。」
「认真听人说话好不好。」
糟糕。不行不行。我失言了。对年纪比自己大的人这样讲话是不好的。
「你一直看着窗外,原来就是在看那个孩子啊。」
怪叔叔无力地用手肘支着下巴,开口说道。
「我太太……嗯,如果她还愿意我这么叫她的话,写过一封信,说现在就在这里卖花过日子。于是啊,我隔了好久才到这里来看她,没找到她本人,却看见一个怎么都觉得眼熟的孩子抱着花篮。当时我就猜到大概了。」
「你是水手吗?」
我试着确认女孩子的说法,但怪叔叔耸了耸肩。
「你觉得呢?」
「一点都不像。倒像是个游手好闲的浮浪人。」
「那个……你这说的,是不是也太过头了……不,虽然也不算错……」
「那水手是怎么回事?」
「水手不是我。」
「哎?」
怪叔叔露出了怀念的笑容。
「那种信啊,我从来都没寄过。世界各地的土产,硬币也是一样。我寄的只有钱而已。」
「要这么说,」
那还能是谁——这句话我咽了回去。因为我才发现根本没必要问那么简单的问题。
「她啊,大概是连父亲的工作都替我一并承担了……」
怪叔叔拿起一朵花,用手指转起来。
这座城市里有来自世界各地的人。商人们会售卖各种珍稀的商品,异国的货币也同样汇聚于此。那个女孩子的母亲,大概就是买了那些东西,和信一起装作是环游世界的水手父亲寄回来的礼物。
「比起沉迷上赌博,还说是要靠着赌博发家,就这样离开村子的男人,让水手来当父亲应该会好得多吧?」
「太过分了。」
我不由地说出了此刻的感想。
「……不,其实我也是打算立刻就回去的。但是,当时王都开了卡牌大赛。我打算参加比赛赢个一两把,然后就马上回家去。」
「但最后也没有回去吗?」
怪叔叔移开了视线。
「……我输得一干二净。全身的财产都没了。回家的脸面,路费,都是一样。」
我不由得用手扶住额头。呜呼。也只能这么说了。
「那之后,你又怎么办了?」
「我就只好在王都里做各种零工。然后,嗯,又被那种大城市的乐子迷得神魂颠倒。当时我只是个乡下人,那些东西实在是太耀眼了。」
「这种时候装帅也没用的啊。」
「……噢。」
怪叔叔垂下了肩膀。
「结果你就一直在王都吗?」
「不,后来我的一个朋友借了高利贷。我想帮着他回本。」
「呃,怎么做?」
怪叔叔两手摊开。
「赌场。」
接着他躲开我的白眼,用很没出息的语气说了一句「我也没办法啊。」
「再找不到别的办法能赚那么多钱啊。不快点还清,那家伙就没命了。」
为了还清高利贷,悬着性命去赌博。简直就像是电视剧里的世界意义,我还从未想象过这样的赌场。
「然后,赚到钱了吗?」
「你以为我是谁啊?」
怪叔叔的表情又恢复了神气。
「你不是输光了所有财产,然后回不了家了吗?」
「……也有那种时候啦。但是,那一次我赢了。」
「那可真是太好了。」
「唔,不过嘛,」
怪叔叔突然露出一副莫名的爽朗笑容。
「那种挥金如土的赌场里,赢得太多可不好。」
「哎,但是,它不就是那样的地方吗?」
「要说也是当然,胜负多少也是正常的。不过。赌场里赢到最后的永远是东家。客人赢得太多他们可不会乐意。所以有经验的赌博师,都是摸清楚规律之后才一点一点赢钱的。那种地方,像我们这样新来的赢了一大笔钱,你知道会怎么样吗?」
「……会怎么样啊?」
我咽了口唾沫。
「回去的路上,就会被一脸凶相的小哥,那些赌场的保镖们给叫住。然后把钱掏出来才能了事。可是我们当时什么都不知道,吓得拔腿就逃。所以对方也就来真的了。赌场这种黑道生意,被客人小看了就只能关门大吉。他们就是挖地三尺都要把我们找出来。然后,我们俩担心没命,就逃出了王都。」
事情到这一步,只能用灾祸来形容了。
就算追根诘底是怪叔叔自作自受,但因为赢得太多而有生命危险,这也太没有道理了。
「然后,逃出去,本来以为能松一口气了。没想到那个赌场的人还不死心。我们身后有追兵,甚至还被悬赏,简直是不得了。就像是重罪逃犯一样。」
「还不是因为你被人家怀恨在心。你当时就赢了那么多钱吗?」
「嗯,是啊……也怪我们当时不该在一个贵族老爷身上捞那么多。」
出现了,贵族。又是那个我还不熟悉的,奇怪的贵族制度。
「所以我当时根本就没办法优哉游哉地回村里去。唉,虽然要说起来也都是自作自受。」
怪叔叔寂寞地眯起眼睛。
一个农村青年,某一天发现了自己的才能。虽然这才能是赌博,他依旧想要前往城市试一下自己的本事。然而一切到头来只变成一场空梦,他不得不逃出都市。在之后的生活中,他又想利用自己的才能帮助朋友。最终却让自己落得有家不能回的结局。
我应该如何才能体谅这样一个人的心情呢。好难。
我说他的话中流露出寂寞,但实际上,那番话里的情感绝非寂寞两个字就能描述地那般淡薄。
「那,现在还是一样?」
我问道。怪叔叔摇了摇头说。
「我不是说过了吗,自己身上一分钱都没有。因为终于还清了。虽然他们还以什么『和解费』的噱头,额外讹了一大笔。」
他浮现出微笑。
「五年了。我去过许许多多赌场,一个劲地赌博。终于自由了。所以才想着,也该去见抛下不管那么长时间的太太和女儿……虽然自己都知道这种想法有多自私。」
这是当然的。我点了点头。
「可你又为什么到这个店里来?」
他明明立刻就可以去见太太和女儿才对。
「哎呀,因为,我该用什么脸去见她们?虽说信是偶尔会写,虽说她们也说了在等着我,可我不敢啊。我的女儿都忘了我长什么样了啊?」
怪叔叔用两只手捂住脸说道。
这个人也太没骨气了吧。
「她们可是在信里说过,一直在等着你啊?那你就应该立刻快点去见人家。然后老老实实地低头认错。有什么问题之后再考虑。」
我两手叉腰,对怪叔叔回答道。
「再说了,那个女孩子不是也说了吗,她好想见到爸爸。你看到那孩子的脸了吗?那么寂寞的表情,你打算让她再等多久啊?」
「呜!」
怪叔叔抱起头来发出呻吟。
终于,他开始发狂似地挠着脑袋,用额头撞向柜台桌面。钝响声回荡在店里。
「对啊,对啊。没错。明天,明天我就去。去道歉! 交给我吧! 低头认错我最擅长了!」
我看着怪叔叔发出狂笑,不禁扶额心想「这个人或许没救了」。
「赌也赌够了,教训也有了,钱也还清了。我要踏踏实实地活下去。什么赌博的才能,去见鬼吧! 我要踏踏实实地活下去!」
「那你现在不去吗?」
「还、还需要一点心理准备。」
他真的没问题吗……。
5
怪叔叔从一早就显出一副心神不宁的模样。他在店里来回踱步,走到一端,然后又折返回去。我对他说「请你坐下来冷静一下」,但他只安分了一小会,很快又开始抖腿,并最终站起身来,继续绕起了圈子。
上午过完了,怪叔叔还是留在店里。客人们都用讶异的眼神看他,但怪叔叔似乎根本连这些都无暇顾及。
我正在犹豫该怎么办,又看到他猛然站起身来。
「好、好吧……正面。如果是正面就去。」
恐怕确实有些事情,不交给天命决定的话,人是无法下定决心的。这与其说是赌博,倒更像是某种小小的占卜。人们怀着愿事情进展顺利的心愿,希望得到再多一点的勇气,好在那看不见的巨大洪流中有所依靠。现在,占卜的结果不能再只说是「不过是硬币正反而已」了,因为那是一枚寄托了全部迷茫,全部恐惧的硬币。
怪叔叔静静地盯着手指上的硬币。
一分钟,三分钟……五分钟过去了,他没有抛出硬币,反而将它紧紧握住。
「……真是的,不像样子。我也该改一改,不再依赖这种玩意了。」
怪叔叔嘟囔了一句,然后将目光转向我。
「我走了啊。」
我点点头,自然地露出笑容。
「嗯。路上小心。」
然后目送怪叔叔的背影离开。
一定会顺利的。
我这样认为,同时也这样祈祷。怪叔叔的人生因为赌博出现了极大的变化。他的太太和女儿也因此遭遇了不幸。但他本人已经有了认真的反思。当他说出自己从今以后要重新开始,我希望能有人认同他。
我突然想起了看到女孩子吃面包时,怪叔叔脸上转瞬即逝的那个表情。自己究竟是在哪里看到过同样的表情?我记起来了。那是我还很小的时候,爸爸望着我时脸上的模样。幼小的我全神贯注大口吃饭时,爸爸也曾停下筷子,那样注视着我的脸。
爸爸的嘴角当时是在微笑。
回想起来之后,我也不由得露出笑容。
没错。那副表情一定是父母望着孩子时才会有的。望着自己无比可爱的孩子。
我将目光转向怪叔叔走出的那扇门。
希望他真的一切顺利。
家人的温暖,在那一刻似乎显现出了格外鲜艳的颜色。
——然而,那天到最后,怪叔叔都没再回到店里来。
6
又过去了两天,怪叔叔还是没有回来。是发生了什么事情吗。不,如果什么都没发生,他不可能不回来。那么,究竟是发生了什么呢。
没有可以用来判断的材料。我的想象也模模糊糊不能成形。不安的阴影变得更强了。
但来到咖啡馆的客人们,和这件事一点关系也没有。为了向他们提供一如既往的日常,我没有把这些不安在脸上表露出来,仍是像平时一样擦杯子,精心地煮好咖啡。
黑豹德嘉先生正坐在柜台前,读着一本厚厚的书。今天他似乎休息,所以没有穿着往常的白袍。卡座上的精灵大姐姐正在发呆,看她眼皮一沉一沉的模样,好像是快要睡着了。更里面的坐席上,那个矮人大叔正用一把小小的勘探锤咣咣地敲着红黑色的石块。
所有这一切,都是一如以往的日常。我也担负着其中的一部分。但偶然地,我还是靠近窗户朝外边望去。就像怪叔叔曾做过的那样,用额头贴在上面。
街道仍然是那个喧闹到令人惊讶的街道。可是,少了什么决定性的东西。
那个女孩子不在了。
怪叔叔离开的次日,女孩子的身影也消失了。这里面有什么关联性,我不知道。
我甩了甩脑袋。大概是因为我自己性格悲观,脑海中的想象也尽是负面的东西。这种性格我不喜欢。
应该更积极一点地思考。比如这样,怪叔叔见到了他的太太。因为常年放荡,他当然被痛骂了一顿,甚至被打了两三下也有可能。但两人终于和解,最后紧紧抱在一起,然后等着女孩子回来。『当时的那个叔叔,其实是你爸爸啊』——这样的剧情虽然很老套,但如果是大团圆的话我就很欢迎。所以,怪叔叔一定是因为得到了久违的家庭温暖,才完全忘记来和我打招呼。一定是这样没错。
我想象出了这样一个故事。自己都感觉很棒。
一旦产生了如此想法,好像事情就真的变成了那样似的。我的心情也明朗起来了。
然而明朗的心情又立刻罩上阴霾。
我望向窗外,突然看到了那个女孩子从路的一边走过来。她手上提着花篮,但脚步却异常沉重,每迈出一步身体都在摇晃。终于,女孩子走到路边的长椅,瘫坐下去,然后低着头再一动不动了。
「抱歉德嘉先生。店里就拜托你了。」
「嗯? 啊,喂,你要去哪儿?」
我顾不得向困惑的德嘉先生解释,就冲出了店门。
钻过人群,靠近长椅。然后直到我开口叫她,女孩子才抬起头来。
「你没事吧?」
女孩子无力地抬起头来。我没看到那天在店里,她向我露出的明媚笑容。只看到了一张极其憔悴的脸,还有红肿的眼睛。
「啊……是店里的大哥哥。」
「对,我是店里的大哥哥。你好,我看你脸色很差,是身体不舒服吗?」
我单膝跪在长椅前,让视线和小女孩同高。
「不,那个,嗯,我没事。」
女孩子回答道。这副模样怎么看都不像是没事。
「也对,突然问你,你肯定不好说出来的吧。」
我尽力露出明朗的笑容。因为笑容能让人安心。
「但是,把烦恼捂在怀里,这样很难受对不对?也许你说出来就能感觉轻松一些,也许我还能帮你,至少,我可以分担你的烦恼。所以如果有什么话想说出来,可不可以告诉我?」
女孩子的表情看上去很沉重。就像是她的身体要被那些重担压垮一样。
人们会一点一点习惯背负行李。可以在背负的方式上下功夫,可以尝试减轻负担,也可以尝试请值得信任的人分担一些。但是,当一个人没有这些经验,却突然要背负极沉重的东西时,他就可能因此垮掉。这种时刻,周围有经验的人应该教给他方法,必要时甚至要代替他来承担。
可我能做到这些吗?不会变成自作主张,自作多情吗?
我心中感到不安,但还是尽可能地以最大诚意,向女孩子开了口。
她盯着我看了一会儿,终于不再掩饰痛苦的表情,咬紧嘴唇,眼角滚落出大颗泪珠。
「妈妈她——」
她的声音微弱而且颤抖。带着不安,还有恐惧,鲜明地传入了我的耳中。
「妈妈她,住院了……说是白死病,但是,没有,没有药,所以……」
女孩子数次用手抹掉泪水,想要擦净脸上的眼泪。但对如此沉重的负担来说,她颤抖的瘦弱肩膀实在是太小了。
「需要很多、很多钱,才能,买到药,可是,如果,如果卖不掉花,我什么也不能做,所以」
我从围裙的口袋里取出手帕,轻轻为女孩子擦掉泪水。眼泪渗入手帕,让布料染成了深色。
嗯,一定是这样。
我心想。
怪叔叔一定是知道了这件事。见到他太太之后,得知了这一切。或许还带她去了医院。然后——然后怪叔叔去了哪里?
怪叔叔,你为什么还没有来呢?现在正有一个孩子需要她的父亲啊。明明这是任何人都不能替代的。
只靠我一个人,大概也无法改善任何东西吧。但我依然想要减轻一点女孩子心中的痛苦,于是抱紧了她。
她的身体在颤抖。令人心疼。
回到店里之后,德嘉先生抬起头来,似乎是要开口说些什么。他一定是要抱怨我为什么突然把看店工作丢给他,自己一个人跑出去。但我也明白,现在自己脸上的表情一定很不像样,根本听不进去他的话。
女孩子停止哭泣之后,勉强露出了笑容。然后对我低头道谢,站起身来。
我没办法赞扬她有多坚强。因为如果那时再抚摸她的头,告诉她「你真厉害,真坚强,是个好孩子」,她也许就会一直那样活下去,以为只要一直勉强自己就好。
又或许,这个世界本来就是如此。
这个世界里的人们太早熟了。孩子能当孩子的时间短得惊人。可是,就算如此,这也——。
女孩子对我说了句「得继续工作才行」,然后就离开了。我没能留住她。这一点让自己的心又像是受了一记猛击。
我没有返回柜台中,而是在德嘉先生身旁坐下。他什么都没说,仍旧继续读书。
「德嘉先生。」
「嗯。」
「您知道什么是白死病吗?」
他瞄了我一眼,视线中透露出微微困惑。大概,我问的这个问题实在过于没常识了。不过最后德嘉先生依旧向我解释道。
「那种病也被叫做迷宫病。因为只有在有迷宫的城市,才会有得病的人。患者的身体会不断流失魔素,直到头发和皮肤都变成白色,最后死去。虽然发病者极少,可一旦发病就很难救治。直到治疗方法发现之前,人们都说那是绝症。」
「可以治好的吗?」
「现在是可以的。人们发现迷宫里产出的药花可以治病。」
这样吗。女孩子所说的药,一定就是那个了。
「只是,」德嘉先生继续说道。「现在没有药了。」
「没有药?」
「因为那种药花能采集的量本来就很少。大多数都在研究机构手里。就算出现在市场中,也很快会被人买走独占。」
「独占……那种事情,怎么」
也有人做得出来,我想这么说,却又摇了摇头。不对。这里和现代世界不一样。没有那么完善的法律体系。只要有利可图,在权力和金钱的庇护下,人们可以在这个世界为所欲为。
「想要独占那些东西的人,到哪里去都能看到。因为迷宫中的珍稀花朵本来就价格不菲。何况对白死病的患者,他们可以开出很高的价格。要卖给研究机构或医疗从业者也没问题。那些花有无数种手段可以变成钱。」
我的肩膀一下子变得沉重不堪。情况已经再清楚不过了。我不想问那个问题,可即便如此,又不得不问。
「那么,现在,如果有人得了白死病——」
我望着德嘉先生。
德嘉先生也看着我。表情不可思议地冷静。这一定就是——在脑海的另一个角落,我冷静地想——这一定,就是德嘉先生作为医生的那张面孔吧。是他不得不向患者宣布噩耗时的表情。
「我只能说,很遗憾。」
「这样啊。」
「问题并不是说,只要有钱就好。独占药花的那些人,已经对金钱失去了兴趣。只有拿出什么比金钱更能勾起欲望的东西和他们做交易,才能让他们松手。对我们一般人来说,这是不可能的啊。」
我抬头望着天花板。
希望一切顺利。我曾这样祈祷。
连祈祷这种赌博,我也赌输了吗。
7
到了夜里,我早早便打烊了。
没有打扫卫生就关掉了灯。然后一个人坐在柜台边,一直在脑海中思考。明知道再想也不会有什么改变,可就是忍不住要去想。
干脆——
试着去拜托谁吧。
科尔雷奥尼先生,戈尔爷爷,甚至是艾娜。只要去低下头,他们应该愿意帮忙。
我突然觉得自己的想法很恶心。
我希望帮助那个女孩子,但这不过是傲慢而已。脑海中有一道声音传出,说「你是想要当什么英雄吗?
「你要为了满足自己的意愿,去请求那些来到店里的人,来利用他们的地位和权力吗?」
那样的行为超过了咖啡馆店长和客人的立场。为了自己的意愿而利用客人们,这是最不应该的行为。
可是,我不愿意就这样背负着沉重的心情,却什么也不做。
我想要帮那个女孩子的妈妈。
为什么会有如此强烈的欲望,自己也觉得不可思议。以往我在待人接物时,明明能保持更多距离的。我能告诉自己「虽然很让人伤心,很遗憾,但是没办法」——而这一次我做不到。感觉胸口又像是猛地重了不少。
就像是在一个没有出口的迷宫中徘徊一样,我始终站在同一个位置思考。回过神来才发现时间早已到了深夜。而我之所以会回过神,则是因为有谁静静地打开了门。
一阵冷风突然钻进来,我扭头一看,是怪叔叔。
「——哟。」
「怪叔叔! 你之前都去哪儿了?」
我跑过去问他,然后才发现怪叔叔的异样。
「这个,是怎么搞的?」
哪怕只有月光,我也能看到他的左臂全都染红了,从肩膀一直到手指,然后某种液体一滴一滴落在地上。再仔细一看,怪叔叔的脸和脖子上是一层汗水,肩膀则猛烈地起伏着。
「好啦,好啦,不是什么大事。能不能让我稍微在里面呆一下,就一下下。」
他像是往常一样,用油嘴滑舌的语气对我说完,然后闪身走进了店里,我也慌忙跟上去。
「你受伤了! 你受伤了啊!」
「别那么一惊一乍的。伤疤是男人的勋章。疼死我了。」
「心里话都冒出来了。要耍帅的话请再坚强一点。」
怪叔叔的模样好像平时一样,让我一下子没了紧张感。啊啊,真是的……
「总之,你先前都去做什么了?」
「好问题。但是要说起来就不是一两句话了,所以以后再解释吧。我是来拜托你的。」
怪叔叔将手伸向后腰,然后摸出了一个细长的筒放在柜台上。那个玻璃制的圆筒有惊人的透明度,恐怕造价本身就是一笔不小的数字。筒里的纯白花朵舒展着每一片硕大的花瓣。
「这个,该不会是——」
「什么啊,你都知道了吗。这花好像是能治白死病的药。」
他轻描淡写地说道。
「这个,是怎么回事?和你的伤肯定有关系对吧。而且这个不是用钱根本买不到的吗,啊啊啊,真是的。」
问题太多,脑筋转不过来了。我用手抱住了头。
怪叔叔拍了拍我的肩膀。
「你冷静一点好不好。」
「我就是因为你才不冷静的啊!」
我的声音不由得提高了许多,结果怪叔叔却不理会我的无奈视线,发出一阵愉快的笑声。等他笑完,又把那个圆筒塞给我,我不由得用手接住了。
「你能不能帮我把这个送过去。」
「哎,不对,为什么是我?」
「这个嘛,你看,就说是水手爸爸送来的。就用这个借口吧。拜托了,尽可能快点。」
「为什么你不自己去?」
「当然不会免费让你跑腿。你现在去,金币就归你了。」
「怪叔叔!」
我怒喝了一声,他脸上的笑容才消失。
「拜托了,因为我去不了。」
「所以说,到底是为什么?」
连我自己也知道,这声音听起来很没底气。
「跟你想象的一样。因为有可怕的小哥在后面追我。虽然我都习惯了。」
怪叔叔左臂的伤,明显是有人行凶造成的。而且,他还带着一朵一般人不可能会有的花。
「……是你偷来的吗?」
我小心翼翼地说道。结果怪叔叔又笑了。
「怎么会! 我哪来那么大的胆子去贵族家里偷东西。」
「那,为什么?」
「男人有三大恶癖,你知道吗?」
怪叔叔在我面前伸出手来,一根根立起指头。
「拈花惹草,好酒贪杯,以及嗜赌成性。左拥右抱花天酒地的有钱人,当然最喜欢赌博了。」
「——所以,」
我突然回想起那天怪叔叔在店里露出的表情。那时他下定决心,说以后再也不会赌博了。
然而怪叔叔依旧笑着。
「我到城里的赌场去转了一圈,运气真好,碰到了手里有花的家伙,还赢了他。一下子就赢了他是该说运气不错。可倒霉就倒霉在,那是个特别讨厌认输的贵族。」
「那,你为什么受伤了?」
「你肯定懂的吧?」
我想起怪叔叔曾告诉过我的。有权人士在输了之后,会用手里的权力抹掉这种结果。有时甚至还会诉诸暴力。对他们而言,赌博之所以存在就是为了让他们赢。除此之外不能有别的结果。
「太不合情理了。明明是赌博,却一点也不平等。」
「所谓赌博啊,就是这么一回事。总有一天要输的。区别只在于输的时候,人是不是在赌桌上而已。」
——但是。怪叔叔接着指了指我怀里的东西。
「我赢了。因为我有才能。」
这种才能,你不是都打算丢弃掉了吗?
丢弃掉它,回归普通的生活,从头开始。你自己不是那样说过吗?
你不是曾用那样温柔的眼神,注视过那个孩子吗?你不是打算去好好当她的父亲吗?
有很多话汇成了一股洪流,几乎要涌出我的喉咙。
「喂」怪叔叔拍了拍我的手。「男人可不能哭。」
「我没有哭。」
「骗人。」
「要哭也是在漂亮的大姐姐怀里。才不要在大叔面前哭。」
「那我就放心了。」
怪叔叔站起身来。
「跟我赌一下吧。」
说着,他又取出平时的那枚金币。
「如果我赢了,你就把这东西送过去。你赢了——算了,怎么样都好。反正肯定是我赢。」
「等等,我可没说要和你赌啊。」
「别那么固执嘛。我选正面。」
怪叔叔不等我同意就抛出了金币。在微弱的月光下,金币依旧闪闪发亮划出轨迹,最后被怪叔叔用右手一把握住。
「手,伸出来。」
「哎?」
「我左手现在正疼着呢。所以借一下你的手。」
我小心翼翼伸出左手,怪叔叔用他的右手啪地拍在我的手上,然后缩回了自己的手。
「还是我赢了。」
我叹了口气,关于金币的正反面,我已经没力气向他抱怨了。
「为什么每次都是你赢啊?」
我问他。怪叔叔得意地一笑。
「这可是秘密,不过看在今天的份上我就告诉你好了。赌这个的获胜诀窍,就是要自己动手脚,自己来抛硬币。我可是事先练过,所以不管是赌正面还是反面,最后都能抛出自己要的结果。」
我愣住了,用惊愕的眼神看着怪叔叔。
实在是太简单了,简单到让我感到一阵失望。
「人活完这一辈子就必须得死,哪怕是去求神,有些事情也改变不了。但是,硬币正反这种事,还是能由自己说了算的。」
说完,怪叔叔拍拍我的肩膀就走出了门,如同只是跟我擦肩而过般。
「怪叔叔!」
我叫他,但自己也不知道接下来该说什么。
怪叔叔在门口又回了一次头。
「受你照顾了。没发的那部分工资就当是我借给你好了。以后,我还会过来拿的。」
本来有许多话要接连从我口中吐出,但全都被他的乐观声音堵了回去。那些话都不适合这个瞬间说出来。如果怪叔叔脸上挂着笑容,而我却一副寂寞的模样,这就太扫兴了。
所以我也露出笑容,强迫自己露出笑容,这样回答道。
「——那我等着你。」
「好啊。再见啦。」
然后,他走出了店门。
8
爽朗的晴天。
天空是让人舒爽的蔚蓝色,其中悠闲地飘着大朵云彩。穿过街道的风则送来了夏天的香味。
只是踏出户外,人的心情就会一下子变得明朗。似乎感到这一点的不只有我而已。路上的行人各个步伐轻快,在这样的一天中,他们攥着钱包的手也松了一些。
今天街上依然满是露天小摊,充满活力。
好希望客人也能来光顾一下我这里啊。
我感慨地点着头,突然看到旁边伸来一朵小花。
「您要买一朵花儿吗?」
哎呀,我低头一看,是那个提着花篮的小女孩。她向我递来的花儿则是鲜艳的蓝色。
「呀,你好啊。」
「你好! 今天天气真好呢!」
女孩子带着满面笑容回答道。脸上的晴朗表情则不输给蓝天。
「这些花真漂亮。我买一朵好了。」
我准备从口袋里掏出硬币,女孩子却摇摇头,把花递给了我。
「这朵花特别送给哥哥。」
「可以吗?」
「嗯! 但是,作为交换……」
女孩子朝我招了招手,于是我蹲下来,然后她把手捂在嘴边,对我说出了悄悄话。
「我哭鼻子的事情,拜托不要告诉大家。」
我看了看女孩子的脸,她一副非常认真的表情。虽然我不由得想要微笑,但对她而言,大概这就是所谓不能退让的自尊吧。
我也严肃地点了点头。
「嗯,我保证。」
女孩子明显像是松了一口气。接着她又踮起脚尖我身后看。似乎是在看咖啡馆那边。
「怎么了?」
「嗯,那个怪叔叔,最近不在了吗?」
「啊,那个怪叔叔啊。他像是有点事情,又出城去了。不过说了还会再回来。」
女孩子的眉毛垂了下来。
「你想见他吗?」
「不是,不是的!」
她开始摇头,两个小辫子甩来甩去。
「只是,那个,他摸我头的时候,我总觉得好怀念。真奇怪啊,他的手又大,又温暖,我觉得如果爸爸在的话,就是那样的感觉。只是有一点那么觉得哦。只有一点而已。呃,嗯,再见!」
女孩子冲我一低头,然后跑走了。
不远处有另一位同样提着花篮的女性,正和街上的阿姨们一起热闹地聊着天。有一阵子没见到她了,但她的模样看起来不需要担心。
在谈话的间隙中,她朝我投来目光,微微行了一礼。我也低头还礼。
女孩子跑到她的面前,对她说了些什么。然后她露出温柔的笑容,摸了摸女孩子的头。
在温暖的阳光中,这一幕看上去非常美丽。
我也转身回到店里。
站回到柜台后,找出一个细长的玻璃瓶,倒上水。这是用来代替花瓶的。把女孩子送我的花儿放进去,就成了漂亮的单支插花。
我决定把花瓶放在橱柜上。那里还有一枚金币。
怪叔叔说他还会回来。所以在那之前,我打算把他给我的金币先放在那里。这是我的小小赌局。
我把花瓶放在金币边。在那伤痕累累的金币旁,如同蓝天般的美丽花儿露出了骄傲的笑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