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讫
因弗内斯,1968年10月5日
“我找到地契转让书了。”罗杰脸上泛着激动的红晕。在因弗内斯火车站他就几乎无法按捺自己了,当我拿到行李,布丽安娜拥抱了我的时候,他已经很明显忍不住了。刚刚把大家塞进了他小小的莫里斯,启动了引擎,他的新闻就立刻脱口而出。
“什么,拉里堡的?”我俯身向前靠到他和布丽安娜的座位之间,好让引擎的轰鸣不要盖过他的声音。
“是的,就是詹米——你的詹米——起草的那份,把地产转让给外甥小詹米的文件。”
“文件在公馆里,”布丽安娜插了进来,扭过脸看着我,“我们没敢把它带来。罗杰不得不签下血契才把它从SPA的收藏品中借出来的。”兴奋和秋日的凉意把她白净的脸变成了粉红色,雨滴闪烁在她的红发之中。每次别后重逢见到她,我总是惊喜无比——对母亲来说,她的孩子永远是那么美丽,而布丽的美确实毋庸置疑。
我微笑地看着她,爱慕中掺杂着惶恐。我真的在考虑把她一个人抛下吗?以为我的微笑是出于好消息带来的欣喜,她激动地抓紧椅背,继续说道:“你一辈子都猜不到我们还找到了什么!”
“是你找到了什么。”罗杰纠正了她,一边把他的橘黄色小车导出环状路口,一边捏了一下她的膝盖。她迅速地瞥了他一眼,回敬以一个亲密的触摸,当场敲响了我母性的警钟。已经到这个程度了,不会吧?
我仿佛感觉到弗兰克的阴影在我的肩头责备地瞪着我。不管怎样,起码罗杰不是个黑人。我咳嗽了一声,问道:“真的?你找到了什么?”
他俩交换了眼神,彼此咧嘴一笑。
“你等着瞧吧,妈妈。”布丽回答,扬扬得意的样子让人颇为气愤。
“看见没?”二十分钟后,我伏在公馆的书桌上,布丽说。已故的韦克菲尔德牧师的书桌表面很斑驳,一叠泛黄的文件摆在上面,纸张的边缘色泽暗沉,褐斑点点。这些文件现在被小心地包裹在塑料封套里,但明显曾一度被使唤得非常草率。纸边很破烂,其中的一张被粗暴地撕成了两半,而每一页纸上都布满了笔记和注释,不是潦草地写在页面空白的边缘,就是直接插到文字当中。显然,这是什么人写的草稿——一份什么文书的草稿。
“这是一篇文章的文本,”罗杰告诉我,一边在沙发上的一大堆对开卷装订本里翻找着什么,“这篇文章曾发表在一七六五年在爱丁堡出版的一份期刊《弗雷斯特集》上,其印刷商名叫亚历山大·马尔科姆。”
我咽下口水,身上的衬衫式衣裙腋下的袖口突然显得格外紧绷。一七六五年距离我离开詹米几乎是二十年了。
我注视着那经年褪色了的潦草手稿,看得出那作者下笔非常吃力,字迹时而逼仄,时而蔓延,随处可见字母g和y夸张的尾巴。也许这是一个左撇子艰难地用右手书写的文字。
“看,这是出版的正文。”罗杰捧着打开的对开卷放到我面前的书桌上,比画着,“看见日期没?一七六五年,而且与手稿几乎完全吻合,只有个别的边注被省略了。”
“是的,”我说,“那地契转让书……”
“在这儿。”布丽安娜连忙打开抽屉顶层,取出一份同样保护在塑料封套里的非常皱的文件。比起那份手稿,这里的事后保护措施显得尤其无奈,那肮脏而破烂的纸上看得出雨水淋过的痕迹,许多字迹都已经模糊得无法辨认了。然而,底部的三个签名依然清晰可见。
“今以我手书为凭,”那艰难的字迹如此写道,此处的用笔非常仔细认真,因而只有字母y拖着的夸张的尾巴能够证明它与那份潦草的手稿有着亲缘关系,“詹姆斯·亚历山大·马尔科姆·麦肯锡·弗雷泽”。在此之下是两条供见证人签名的横线。一行纤瘦而精致的斜体书写着“默塔·菲茨吉本斯·弗雷泽”,再下面是我自己又大又圆的笔迹,“克莱尔·比彻姆·弗雷泽”。
我倏地坐了下来,双手下意识地覆盖在那文件之上,似乎想否认这个现实。
“就是它了,对吧?”罗杰安静地说。他拿起那沓手稿放到地契旁边,一双微微颤抖的手揭穿了他冷静的外表。“你的签名。这就是最确凿的证据了——如果我们需要证据的话。”他补充道,朝布丽瞥了一眼。
布丽摇了摇头,让垂下的头发挡住了她的脸庞。他们俩谁也不需要证据。五个月前吉莉丝·邓肯在巨石间消失的一幕对任何人来说都足以证实我的故事。
然而,看见它白纸黑字地呈现在眼前,我仍然被震慑了。我移开了我的手又看了看地契,转而再看了看边上的手稿。
“是不是同一个笔迹,妈妈?”布丽焦急地弯下腰,秀发轻拂着我的手,“这篇文章没有署名——或许算是署了个笔名。”她轻轻一笑,“作者的签名是‘Q.E.D.’,也就是‘证明完毕’‘证讫’。我们俩觉得这两处的笔迹是吻合的,但我们都不是笔迹专家,也不想在你过目之前拿给任何专家去鉴定。”
“我觉得是。”我感到气喘吁吁,但同时又相当肯定,胸中涌上一股难以置信的喜悦,“是的,我几乎可以肯定。这是詹米写的。”证讫,无疑!我有一种莫名的冲动想要把这手稿从那塑料封套里扯出来握在手中,好感受他曾经触摸过的墨迹和纸张,那证实他的确幸存下来的确凿证据。
“还有更多的。内部证据。”罗杰的声音明显非常得意,“那边,看见了吗?这是一篇反对一七六四年的消费税法案的文章,主张废除从苏格兰高地向英格兰出口酒类的禁令。这儿——”他游移的手指突然停在一个地方,“因为正如人们以往所说:‘自由和威士忌总是结伴而行。’瞧见他是怎么把这句苏格兰方言用引号标出来的吗?他一定是从哪儿听说的。”
“他是从我这儿听说的,”我轻声说,“那是当他出发去劫持查理王子的波特酒的时候,我告诉他的。我记得。”
罗杰点点头,眼里闪烁着兴奋的光芒:“但那是伯恩斯3的名言。”我突然皱着眉说:“或许作者是从当时当地听说的呢——伯恩斯不是那个时代的人吗?”
“他是的,”布丽先发制人,抢在罗杰前面狡黠地说,“但一七六五年罗伯特·伯恩斯只有六岁。”
“那年詹米应当是四十四岁。”刹那间,这一切都显得真实了。他活着——当时他活着,我纠正了自己,努力控制住自己的情绪。我伸出颤抖的手平放在那手稿之上。
“假使——”我起了头,却又不得不停下来把话咽了回去。
“假使时间是平行线,像我们理解的一样——”罗杰也停了下来,看看我。接着他把目光投向布丽安娜。
她的脸色已经变得颇为苍白,但她的嘴唇和目光都很沉着,温暖的手指轻触到我的手上。
“那你就可以回到那里,妈妈,”她温柔地说,“找到他。”
我缓缓地用拇指拨动着服装柜上陈列出售的部分,塑料衣架撞击着金属管,发出当当的响声。
“我能帮你什么吗,小姐?”女店员仰头望着我,像个乐意帮忙的小哈巴狗,那双蓝色瞳孔的眼睛被长及鼻梁的刘海儿遮挡着几乎看不见。
“这种古老式样的裙子你还有没有多的?”我示意着跟前的挂衣架,挂满了当下流行的样品——格纹棉布和平绒缝制的长裙,紧身胸衣上镶满了花边。
女店员的嘴唇上涂着厚厚的白色唇膏,我担心她笑起来唇膏会开裂,但是它没有。
“哦,有啊,”她答道,“今天刚进了一批新的杰西卡·古登伯格。它们多时髦啊,这些老式的裙子!”她用一个手指欣赏地划过一条褐色的天鹅绒袖子,然后踮起穿着芭蕾舞鞋的脚尖一转身,指向店堂正中,“就在那边,看见了吗?那牌子上写着。”
她说的牌子竖在一个环形挂衣架顶上,上面用巨大的白色字母写着“捕捉十八世纪的魅力”。大字之下是花色书写体的签名——杰西卡·古登伯格。
我一边浏览着挂衣架的内容,一边思忖着真的有人名叫杰西卡·古登伯格是多么荒唐的事,然后,我的目光停留在一件精致华美的米色天鹅绒裙子之上,上面镶着绸缎的装饰和大量蕾丝花边。
“这件穿上一定好看。”小哈巴狗又出现了,翘翘的鼻子满怀期待地闻见了生意的味道。
“也许吧,”我说,“但不够实用。一走出店门就该脏了。”我略带遗憾地把这条米色裙子推开,继续打量着下一件十号尺码。
“哦,我可喜欢那几条红色的了!”姑娘入迷地攥紧了那亮丽的石榴红料子。
“我也喜欢,”我低声附和,“不过咱们也不想显得太过艳丽。要被当成个妓女就不好办了,对吧?”小哈巴狗透过刘海儿吃惊地望了我一眼,确认我是在调侃之后,会心地咯咯笑了起来。
“好吧,那条,”她越过我伸出了手,果断地说,“那条应该完美了。瞧,颜色正适合你。”
事实上,那条确实近乎完美了。深暗的金黄色及地长裙,四分之三的袖子上滚着花边,镶拼其间的厚重的丝绸上闪烁着褐色、琥珀色和雪利酒的颜色。
我从架子上小心地把它取下端详着。略显隆重,但未尝不可。没有脱线,没有开缝,做工还凑合。胸衣上机器制造的蕾丝花边只是简单地附着其上,但应该很容易加固。
“想穿穿看吗?试衣间就在那儿。”小哈巴狗在我肘边跃跃欲试,我的兴趣显然鼓舞了她。扫了一眼价目牌,我便心领神会了。她一定挣的是佣金。对着那足以与伦敦公寓的月租金相媲美的高价,我深吸了一口气,继而又耸了耸肩。说到底,金钱对于我又能有何用?
然而,我还是犹豫了。
“我不知道……”我踌躇着说,“这看着很漂亮,但是……”
“哦,不用担心这裙子会显得太年轻,”小哈巴狗热切地向我保证,“你看上去最多二十五岁!嗯……也许三十岁吧。”扫视了一眼我的脸,又拙劣地加了一句。
“谢谢,”我干巴巴地说,“那倒不是我担心的。你不会有不带拉链的吧?”
“拉链?”那浓妆下的小圆脸变得一片茫然,“呃……没有。我想没有。”
“好吧,不用担心,”我说着,把裙子挎在臂弯里朝试衣间走去,“如果我能过了这关,拉链将会是最无足轻重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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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拉里堡的?”我俯身向前靠到他和布丽安娜的座位之间,好让引擎的轰鸣不要盖过他的声音。
“是的,就是詹米——你的詹米——起草的那份,把地产转让给外甥小詹米的文件。”
“文件在公馆里,”布丽安娜插了进来,扭过脸看着我,“我们没敢把它带来。罗杰不得不签下血契才把它从SPA的收藏品中借出来的。”兴奋和秋日的凉意把她白净的脸变成了粉红色,雨滴闪烁在她的红发之中。每次别后重逢见到她,我总是惊喜无比——对母亲来说,她的孩子永远是那么美丽,而布丽的美确实毋庸置疑。
我微笑地看着她,爱慕中掺杂着惶恐。我真的在考虑把她一个人抛下吗?以为我的微笑是出于好消息带来的欣喜,她激动地抓紧椅背,继续说道:“你一辈子都猜不到我们还找到了什么!”
“是你找到了什么。”罗杰纠正了她,一边把他的橘黄色小车导出环状路口,一边捏了一下她的膝盖。她迅速地瞥了他一眼,回敬以一个亲密的触摸,当场敲响了我母性的警钟。已经到这个程度了,不会吧?
我仿佛感觉到弗兰克的阴影在我的肩头责备地瞪着我。不管怎样,起码罗杰不是个黑人。我咳嗽了一声,问道:“真的?你找到了什么?”
他俩交换了眼神,彼此咧嘴一笑。
“你等着瞧吧,妈妈。”布丽回答,扬扬得意的样子让人颇为气愤。
“看见没?”二十分钟后,我伏在公馆的书桌上,布丽说。已故的韦克菲尔德牧师的书桌表面很斑驳,一叠泛黄的文件摆在上面,纸张的边缘色泽暗沉,褐斑点点。这些文件现在被小心地包裹在塑料封套里,但明显曾一度被使唤得非常草率。纸边很破烂,其中的一张被粗暴地撕成了两半,而每一页纸上都布满了笔记和注释,不是潦草地写在页面空白的边缘,就是直接插到文字当中。显然,这是什么人写的草稿——一份什么文书的草稿。
“这是一篇文章的文本,”罗杰告诉我,一边在沙发上的一大堆对开卷装订本里翻找着什么,“这篇文章曾发表在一七六五年在爱丁堡出版的一份期刊《弗雷斯特集》上,其印刷商名叫亚历山大·马尔科姆。”
我咽下口水,身上的衬衫式衣裙腋下的袖口突然显得格外紧绷。一七六五年距离我离开詹米几乎是二十年了。
我注视着那经年褪色了的潦草手稿,看得出那作者下笔非常吃力,字迹时而逼仄,时而蔓延,随处可见字母g和y夸张的尾巴。也许这是一个左撇子艰难地用右手书写的文字。
“看,这是出版的正文。”罗杰捧着打开的对开卷放到我面前的书桌上,比画着,“看见日期没?一七六五年,而且与手稿几乎完全吻合,只有个别的边注被省略了。”
“是的,”我说,“那地契转让书……”
“在这儿。”布丽安娜连忙打开抽屉顶层,取出一份同样保护在塑料封套里的非常皱的文件。比起那份手稿,这里的事后保护措施显得尤其无奈,那肮脏而破烂的纸上看得出雨水淋过的痕迹,许多字迹都已经模糊得无法辨认了。然而,底部的三个签名依然清晰可见。
“今以我手书为凭,”那艰难的字迹如此写道,此处的用笔非常仔细认真,因而只有字母y拖着的夸张的尾巴能够证明它与那份潦草的手稿有着亲缘关系,“詹姆斯·亚历山大·马尔科姆·麦肯锡·弗雷泽”。在此之下是两条供见证人签名的横线。一行纤瘦而精致的斜体书写着“默塔·菲茨吉本斯·弗雷泽”,再下面是我自己又大又圆的笔迹,“克莱尔·比彻姆·弗雷泽”。
我倏地坐了下来,双手下意识地覆盖在那文件之上,似乎想否认这个现实。
“就是它了,对吧?”罗杰安静地说。他拿起那沓手稿放到地契旁边,一双微微颤抖的手揭穿了他冷静的外表。“你的签名。这就是最确凿的证据了——如果我们需要证据的话。”他补充道,朝布丽瞥了一眼。
布丽摇了摇头,让垂下的头发挡住了她的脸庞。他们俩谁也不需要证据。五个月前吉莉丝·邓肯在巨石间消失的一幕对任何人来说都足以证实我的故事。
然而,看见它白纸黑字地呈现在眼前,我仍然被震慑了。我移开了我的手又看了看地契,转而再看了看边上的手稿。
“是不是同一个笔迹,妈妈?”布丽焦急地弯下腰,秀发轻拂着我的手,“这篇文章没有署名——或许算是署了个笔名。”她轻轻一笑,“作者的签名是‘Q.E.D.’,也就是‘证明完毕’‘证讫’。我们俩觉得这两处的笔迹是吻合的,但我们都不是笔迹专家,也不想在你过目之前拿给任何专家去鉴定。”
“我觉得是。”我感到气喘吁吁,但同时又相当肯定,胸中涌上一股难以置信的喜悦,“是的,我几乎可以肯定。这是詹米写的。”证讫,无疑!我有一种莫名的冲动想要把这手稿从那塑料封套里扯出来握在手中,好感受他曾经触摸过的墨迹和纸张,那证实他的确幸存下来的确凿证据。
“还有更多的。内部证据。”罗杰的声音明显非常得意,“那边,看见了吗?这是一篇反对一七六四年的消费税法案的文章,主张废除从苏格兰高地向英格兰出口酒类的禁令。这儿——”他游移的手指突然停在一个地方,“因为正如人们以往所说:‘自由和威士忌总是结伴而行。’瞧见他是怎么把这句苏格兰方言用引号标出来的吗?他一定是从哪儿听说的。”
“他是从我这儿听说的,”我轻声说,“那是当他出发去劫持查理王子的波特酒的时候,我告诉他的。我记得。”
罗杰点点头,眼里闪烁着兴奋的光芒:“但那是伯恩斯3的名言。”我突然皱着眉说:“或许作者是从当时当地听说的呢——伯恩斯不是那个时代的人吗?”
“他是的,”布丽先发制人,抢在罗杰前面狡黠地说,“但一七六五年罗伯特·伯恩斯只有六岁。”
“那年詹米应当是四十四岁。”刹那间,这一切都显得真实了。他活着——当时他活着,我纠正了自己,努力控制住自己的情绪。我伸出颤抖的手平放在那手稿之上。
“假使——”我起了头,却又不得不停下来把话咽了回去。
“假使时间是平行线,像我们理解的一样——”罗杰也停了下来,看看我。接着他把目光投向布丽安娜。
她的脸色已经变得颇为苍白,但她的嘴唇和目光都很沉着,温暖的手指轻触到我的手上。
“那你就可以回到那里,妈妈,”她温柔地说,“找到他。”
我缓缓地用拇指拨动着服装柜上陈列出售的部分,塑料衣架撞击着金属管,发出当当的响声。
“我能帮你什么吗,小姐?”女店员仰头望着我,像个乐意帮忙的小哈巴狗,那双蓝色瞳孔的眼睛被长及鼻梁的刘海儿遮挡着几乎看不见。
“这种古老式样的裙子你还有没有多的?”我示意着跟前的挂衣架,挂满了当下流行的样品——格纹棉布和平绒缝制的长裙,紧身胸衣上镶满了花边。
女店员的嘴唇上涂着厚厚的白色唇膏,我担心她笑起来唇膏会开裂,但是它没有。
“哦,有啊,”她答道,“今天刚进了一批新的杰西卡·古登伯格。它们多时髦啊,这些老式的裙子!”她用一个手指欣赏地划过一条褐色的天鹅绒袖子,然后踮起穿着芭蕾舞鞋的脚尖一转身,指向店堂正中,“就在那边,看见了吗?那牌子上写着。”
她说的牌子竖在一个环形挂衣架顶上,上面用巨大的白色字母写着“捕捉十八世纪的魅力”。大字之下是花色书写体的签名——杰西卡·古登伯格。
我一边浏览着挂衣架的内容,一边思忖着真的有人名叫杰西卡·古登伯格是多么荒唐的事,然后,我的目光停留在一件精致华美的米色天鹅绒裙子之上,上面镶着绸缎的装饰和大量蕾丝花边。
“这件穿上一定好看。”小哈巴狗又出现了,翘翘的鼻子满怀期待地闻见了生意的味道。
“也许吧,”我说,“但不够实用。一走出店门就该脏了。”我略带遗憾地把这条米色裙子推开,继续打量着下一件十号尺码。
“哦,我可喜欢那几条红色的了!”姑娘入迷地攥紧了那亮丽的石榴红料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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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吧,那条,”她越过我伸出了手,果断地说,“那条应该完美了。瞧,颜色正适合你。”
事实上,那条确实近乎完美了。深暗的金黄色及地长裙,四分之三的袖子上滚着花边,镶拼其间的厚重的丝绸上闪烁着褐色、琥珀色和雪利酒的颜色。
我从架子上小心地把它取下端详着。略显隆重,但未尝不可。没有脱线,没有开缝,做工还凑合。胸衣上机器制造的蕾丝花边只是简单地附着其上,但应该很容易加固。
“想穿穿看吗?试衣间就在那儿。”小哈巴狗在我肘边跃跃欲试,我的兴趣显然鼓舞了她。扫了一眼价目牌,我便心领神会了。她一定挣的是佣金。对着那足以与伦敦公寓的月租金相媲美的高价,我深吸了一口气,继而又耸了耸肩。说到底,金钱对于我又能有何用?
然而,我还是犹豫了。
“我不知道……”我踌躇着说,“这看着很漂亮,但是……”
“哦,不用担心这裙子会显得太年轻,”小哈巴狗热切地向我保证,“你看上去最多二十五岁!嗯……也许三十岁吧。”扫视了一眼我的脸,又拙劣地加了一句。
“谢谢,”我干巴巴地说,“那倒不是我担心的。你不会有不带拉链的吧?”
“拉链?”那浓妆下的小圆脸变得一片茫然,“呃……没有。我想没有。”
“好吧,不用担心,”我说着,把裙子挎在臂弯里朝试衣间走去,“如果我能过了这关,拉链将会是最无足轻重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