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二章
「现在只有我们和鬼魂了。」我的肚子咕嚕咕嚕叫。
「妳最喜欢吃什麼?」他问。
「披萨。」我立刻答道。
「妳该趁吃得到的时候多吃一点。订一些,我们过去拿。」
我们从抵达以来,一直没有走出毕夏普老屋周边的范围,因為坐在吸血鬼身旁,开越野路华到大麦迪 森地区兜风,感觉很奇怪。我们走小路到汉弥顿,从南边翻过丘陵进入市区,然后再往北开去买披萨。一 路上,我指点著我小时候去游泳的地方,我第一个真正的男朋友的住所。满城都是万圣节的装饰——黑 猫、骑扫帚的女巫,甚至树上也装饰了橙色和黑色的蛋。世界的这个角落,认真庆祝这个节日的,不只女 巫而已。
我们来到披萨店,马修跟我一起下车,似乎不在乎被女巫或凡人看见我们。我踮起脚尖亲他,他回亲 我时发出一阵几乎无忧无虑的笑声。
替我们结帐的大学女生把披萨交给马修时,用著迷到不行的表情盯著他看。
「好在她不是女巫。」回到车上时,我说:「否则她会把我变成蠑螈,然后骑上扫把,载著你飞 走。」
靠披萨——胡椒香肠加蘑菇^^补充了元气,我开始收拾乱成一团的厨房和起居室。马修把餐厅裡的 纸张一把一把送到厨房的炉子裡去烧掉。
「这个我们怎麼处理?」他拿著我母亲的信和那三行神祕短句,以及从艾许摩尔七八二号撕下来的插
画,问道。
「留在家族休息室。」我告诉他:「房子会处理。」
我不断跑来跑去,洗衣服,整理莎拉的办公室。直到上楼去收拾我们的衣服时,才发现两台手提电脑 都不见了,我慌得不知如何是好,急忙跑下楼。
「马修!电脑不见了!」
「哈米许拿走了。」他把我抱进怀裡,替我把头髮拂到脑后。「没事。没有人闯进这栋房子。」_ 想到很可能遭到另一个多明尼可或茱丽叶的突袭,我不禁垂头丧气,心儿狂跳。
他泡了茶,在我喝茶时替我按摩双脚。这段期间,他净讲一些无关紧要的事——汉弥顿的房子让他想 起某个时代的某个地方啦,他第一次闻到番茄的气味啦,他在牛津看到我划船时的感想啦——直到我在温 暖与舒适之中放鬆下来。
周围没有别人时,马修的态度总是不一样,但在我们的家人都离开后,这种对照尤其明显。自从来到 毕夏普老屋,他逐渐把另外八条命的责任都扛到自己身上。他照顾每一个人,不论他们是什麼出身,跟他有什麼关係,都一样尽心尽力。但现在他只需要顾好一隻超自然生物就行了。
「我们连私下聊个天的时间都没有。」我忆起自从我们相遇就开始如狂风骤雨般接踵发生的事件。 「没有独处的机会。」
「过去几个星期发生的事,就像圣经裡的试炼一样,我想我们唯一没碰到的就是蝗灾吧。」他顿了一 下。「但如果上天真的要用古老的方式考验我们,今天也该告一段落了吧。到今天晚上就满四十天了。」
⑩
这麼短的时间裡,发生了这麼多事。
我把空茶杯放在桌上,伸手去握他的手。「我们要去哪裡,马修?」
「妳能再多等一会儿吗,我的爱?」他望著窗外。「我希望这一天能持续得更久,但很快就要天黑 了。」
「你喜欢跟我玩家家酒。」一綹头髮落到他额头上,我替他拂到后面。
「我最喜欢跟妳玩家家酒。」他抓住我的手说道。
我们又静静聊了半小时,马修才再望向室外。「上楼去泡个澡吧。把热水器裡的每一滴水都用光,顺 便冲个长长久久、热腾腾的淋浴。未来日子裡,妳可能会常常想吃披萨,但比起洗热水澡的渴望,那根本 算不了什麼。再过几个星期,妳可能会愿意為了洗个淋浴而杀人。」
我洗澡时,马修帮我把万圣节前夕的化妆服饰拿上楼:一件长达膝盖的黑色高领洋装,尖头靴和尖顶 帽o
「能否请问一下,这是什麼?」他挥舞著一双红白相间横条纹的长袜。
⑩《新约圣经》中的〈马太福音〉、〈马可福音〉、〈路加福音〉都记载,耶穌受洗之后,受圣灵引导,到旷野禁食四十昼夜,魔鬼在这期间现身引 诱他,他都不為所动,通过了考验。
「这就是艾姆提到过的袜子。」我呻吟道:「如果我不穿,她一定会知道。」
「如果我手机还在身边,就帮妳拍一张穿这种可怕衣服的照片,然后可以永远勒索妳。」
「有什麼可以让你保持沉默的吗?」我缩进浴缸裡。
「我相信一定有。」马修笑著把袜子往背后一扔。
一开始我们只是玩耍,昨晚的晚餐和今天的早餐时,我们都小心地避免提到,这可能是我们亲近的最 后一个机会。我还是新手,但艾姆告诉过我,即使经验最丰富的时光旅行者,都知道在过去与现在之间移 动,充满不可预测的变数,也都承认很容易就会迷失在时间的蛛网裡,流浪永无止境。
马修意识到我心情有变化,先是用更多的温柔回应,但最后他不得不施展强烈无比的佔有欲,勒令我 除了他,什麼都不准想。
虽然我们很明显都需要安慰与保证,但我们还是没有圆房。
「等我们安全。」他喃喃道,沿著我的锁骨不断亲吻。「等有更多时间。」 .
不知什麼时候,我的牛痘水泡破了。马修检查了一下,宣称它状况绝佳^^这麼形容一个一毛钱硬币 大小、红统统的开放型伤口,实在很奇怪。他剥下我脖子上的胶布,密丽安的缝线只剩依稀可见的痕跡, 然后把我手臂上的包扎也拆掉。
「妳痊癒得很快。」他赞许地说,然后亲吻我手臂内侧他喝过我的血的位置。他嘴唇碰到我的皮肤,
感觉很温暖。
「真奇怪,我这裡的皮肤很冷,」我碰碰自己的脖子。「这儿也一样。」
马修用大拇指抚摸我的颈动脉最接近皮肤表面的位置。我被他摸得一阵战慄。通过那儿的神经数量好
像增加為三倍。
「额外的敏感。」马修道:「好像一部分的妳变成了吸血鬼。」他弯腰把嘴唇贴在我的脉搏上。
「哦。」我惊呼一声,感觉强烈到令我不由得退缩。
想到时间不早,我扣上洋装,脑后编了条辫子,看起来活像从十九世纪照片裡走出来的。
「真可惜我们不是时光漫步到第一次世界大战。」马修拉拉洋装的袖子说。「你这身打扮真像 一九一二年前后的小学女教师。」
「穿上这个就不像了。」我坐在床上,开始套上耶诞拐杖糖条纹的袜子。
马修纵声大笑,求我赶快把帽子也戴上。
「我会想把自己烧死。」我抗议道:「先等我把南瓜灯点亮吧。」
我们拿著火柴到外面去,打算用凡人的方式点亮那些南瓜。但外面有风,火柴一点就灭,遑论点蜡 烛。
「该死。」我咒骂道:「不该浪费苏妃的好手艺。」
「妳可以用咒语吗?.」马修问道,但他已经準备再用火柴试试看。
「如果不行,我还有什麼资格在万圣节前夕扮女巫?」愈烦恼要如何跟苏妃解释我的失败,我就愈专 心想著当前的要务,烛芯冒出了火花。我点亮了陈列在车道上的另外十一颗南瓜,一颗比一颗奇形怪状, 也更显得恐怖。
六点正,有人用力敲门,隐隐传来「不给糖就捣蛋!」的喊声。马修没有在美国过万圣节前夕的经 验,他迫不及待去迎接我们的第一批访客。
不论外面是什麼人,都先看到他令人心跳停止的微笑,然后他微笑著示意我过去。
一个小不点儿女巫和一个稍大一点的吸血鬼,手牵著手,站在门廊上。
「不给糖就捣蛋。」他们举起敞开的枕头套,异口同声道。
「我是个吸血鬼。」那男孩说,对马修露出獠牙。他指著妹妹道:「她是女巫。」
「看得出来。」马修看著他的黑斗篷和脸上的白粉,一本正经地说。「我也是个吸血鬼。」
男孩用批判的眼光打量他一番。「你妈妈应该在你的化妆上多用点心。你一点也不像吸血鬼。你的斗 篷呢?」这小吸血鬼一手抓一把缎质的斗篷,张开手臂,露出蝙蝠造型的翅膀。「瞧,你得有斗篷才能 飞,否则就不能变身蝙蝠了。」
「啊,这真是个问题。我的斗篷在家裡,现在我又没法子飞回去拿,或许我可以向你借。」马修在每 个枕头套裡放了 一把糖,两个孩子都因他的慷慨瞪大眼睛。我从门口探出头,向他们的父母挥挥手。
「看得出她是个女巫。」小女孩说道,对我的红白条袜子和黑靴子认可地点点头,在父母催促下,他 们高声喊著谢谢,快步跑出去,钻进等待的汽车。
接下来三小时,我们接待了川流不息的精灵公主、海盗、鬼魂、骷髏+、美人鱼、异星生物,以及更多 的女巫和吸血鬼。我温和地告诉马修,每隻小妖精只能给一颗糖,如果他不赶快停止论把发糖的作风,早 在「不给糖就捣蛋」法定的结束时间九点之前,我们就没有存货了。
但以他那麼明显的愉快心情,要批评他实在很困难。他对来到门口的孩童的态度,显露他个性中我不 曾见过的一面。他蹲下身躯,让自己不那麼令人望而生畏,询问他们扮装的细节,并告诉每一个扮吸血鬼 的男孩,他是他所见过最可怕的吸血鬼。
但他接待一个穿戴著尺寸过大的翅膀和纱裙的精灵公主的方式,最牵动我的心。那女孩被节日折腾得 慌乱又疲倦,当马修问她要哪一颗糖果时,竟然哭了起来。她那个扮演雄赳赳气昂昂海盗的六岁哥哥,极 度不屑地甩开她的手。
「我们去问妳妈妈。」马修一把抱起精灵公主,一手揪著小海盗的头巾,将两个小孩平安送回他们父 母等候的臂弯裡。但早在抵达前,精灵公主已经忘记了眼泪,伸出一隻黏答答的小手搂住马修的毛衣领 子,用魔杖轻敲他的头,不断重复道:「嗶滴嗶滴,澎!」
「等她长大梦想白马王子时,一定拿你当范本。」他回到屋裡时,我对他说。他低头亲我时,一大蓬 银色粉屑从头上掉下来。「你满身都是仙女尘。」我笑著帮他拍掉头髮上最后的亮粉。
大约八点开始,精灵公主和海盗逐渐变成奇形怪状的青少年,他们涂抹著黑色唇膏,穿著披掛了许多 錬条的皮革服饰,马修把篮子交给我,躲进家族休息室去。
「胆小鬼。」我嘲弄道,扶正帽子,去為另一批黑暗族群开门。
只差三分鐘就可以安全地关掉门廊上的灯,而不至於败坏毕夏普家族的万圣节名声了,我们听见有人 大声敲门,吼道:「不给糖就捣蛋丨?」
「谁啊?」我呻吟一声,重新戴上帽子。
两个年轻的巫师站在门口台阶上。其中一个是送报的男孩。跟他一起来的男孩是个瘦高个儿,皮肤很 糟,戴著鼻环,我大概有点印象,好像是欧尼尔家族的孩子。他们的扮装令人不敢恭维,包括撕破的牛仔 ■裤、别了别针的T恤、假血跡、塑胶假牙,还有一截狗鍊。
「你玩这个会不会有点太大了,山米?」
「噁现在叫松姆。」山米在变声,声音起落不定,假牙又让他变成大舌头。
「哈囉,山姆。」糖果篮裡还剩五、六颗糖。「剩下的都给你们吧。我们正要熄灯呢。你不是该去猎 人酒店玩抢苹果游戏吗? J
「我们听说妳们家今年的南瓜头特别酷。」山米把重心从一隻脚换到另一隻脚。「而且,呃,是这样 啦……j他胀红了脸,取出塑胶假牙。「罗伯发誓说,他前几天在这儿看到一个吸血鬼。我跟他打赌二十 块钱,毕夏普家不会让吸血鬼进门的。」_
「你怎麼确定你看到的是吸血鬼呢?」
话题中的吸血鬼从家族休息室走出来,站在我背后。「两位先生。」他气定神閒道。两个青少年的下巴掉了下来。
「我们要不是凡人,就是笨到极点,否则不可能认不出他们。」罗伯钦佩地说??「他是我所见过最大 的吸血鬼。」
「酷啊。」山米笑得嘴巴咧到两边耳朵。他跟朋友高举起手来撃掌,然后捞走了糖果。
「别忘了付清赌注,山姆。」我一本正经地说。
「还有,山谬尔。」马修说,他的法国口音异乎寻常地浓重:「可不可以拜託你们——算是帮我一个 忙——不要把这件事告诉别人?」
「永远吗?」山姆想到这麼精彩有料的消息不能公告周知,就觉得做不到。
马修嘴角抽动一下。「不。我明白你的意思。你可以保密到明天吗?」
「当然!」山米点点头,又看一眼罗伯,徵求同意。「今天只剩三小时了。我们做得到。没问题。」 他们骑上脚踏车,离开了。
「路很黑。」马修担心地皱眉道:「我们应该开车送他们。」
「他们没事的。虽然不是吸血鬼,但找到进城的路绝对没问题。」
两辆脚踏车忽然停住,扬起一片碎石。
■「要我们帮忙把南瓜灯熄灭吗?」山米在车道上高声问。
「你们愿意的话,可以啊。」我道:「谢谢嘍丨.」
罗伯?欧尼尔站在车道左边,山米负责右边,一挥手,以令人羡慕的轻鬆熄灭了所有的南瓜灯,便骑 车离开。他们的脚踏车摩擦到路上的辙痕,月光和正在萌芽的少年巫师的第六感,都使他们这一路上走得 更轻鬆。
我关上门,背靠著门板,呻吟道:「我的脚痛死了。」我解开靴子的鞋带,将它们踢开,把帽子扔到楼梯上。
「艾许摩尔七八二号那一页不见了。」马修靠在楼梯口的栏杆上,平静地宣布。
「我妈的信呢?」
「也不见了。」
「那麼时间到了。」我离开古老的门板,房子低低哀鸣一声。
「替妳自己泡杯茶,到起居室跟我会合,我去拿行李。」
他在沙发上等我,软皮公事包放在他脚边,银棋子和金耳环放在咖啡桌上。我递给他一杯红酒,在他 旁边坐下。「最后一杯酒。」
马修看一眼我的茶。「那也是妳最后一杯茶。」他紧张地抓抓头髮,深深吸一口气。「我很想到一个 比较接近、比较没那麼多疾病和死亡的时代。」他开始道,听起来很没有把握。「最好也近得有茶和自来 水管线。不过我相信,妳一旦适应了,也会喜欢上它的。J 我还是不知道,所谓的「它」在哪裡?
马修弯腰开锁,打开公事包,看到最上面的东西,他鬆了 一口气。「谢天谢地。我本来还担心伊莎波 会送错东西。」
「你到现在还没打开过这包包?」我对他的自制感到很意外。
「没有。」马修取出一本书。「我不愿意想太多,以防万一。」
他把那本书交给我。它有黑色的皮革封面,镶著简单的银边。
「好漂亮。」我抚摸它的表面说。
「翻开来。」马修显得很焦虑。
「一翻开就知道我们要去哪裡了吗?」如今我手中有了第三样物品,我竟然奇怪地有点抗拒。
「我想是吧。」
封面吱一声翻开了,绝对不会错的故纸与墨水的气味散发到空中。没有大理石纹的扉页,没有藏书 票,也没有十八、九世纪藏书家装订在书裡的额外空白页。封面触手很沉重,显然光滑紧绷的皮革下面衬 的是木板。
第一页上,用黑色墨水写了两行字,是十六世纪末通行的那种紧密而有很多尖突的字体。
「致只属於我的亲爱的马修,」我高声朗读:「『哪场恋爱不是始於一见钟情?』」
这段题词没有署名,但句子很熟悉。
「莎士比亚吗?」我抬眼望著马修。
「不是他的原创。」他答道,表情很紧张:「威尔专门收集别人的佳句,像隻喜鹊一样。」?
我慢慢翻开下一页。
这不是印刷的书,而是一份手抄本,全部是与题词相同的浓黑笔跡。我细看辨认字跡。
放下你的研究,浮士德,开始 说点儿合於你深度的话。
「天啊。」我声音沙哑,啪一声把书合拢。我的手在发抖。
「他听到妳这种反应,一定会笑得像傻瓜一样。」马修道。
「这是我以為的那本书吗?」
「很可能。」
「你怎麼得到的?」
「克特给我的。」马修轻抚一下封面。「《浮士德》一直是我最喜欢的作品。」
所有研究鍊金术的歷史学者都对克里斯多夫?马罗的诗剧《浮士德》耳熟能详,他笔下的浮士德,出卖灵魂给魔鬼,换取知识与权力。我翻开书,用手指触摸题词时,马修继续往下说。
「在那个危机四伏,几乎所有超自然生物都不可信任的时代,克特和我做了朋友——很好的朋友。我 们胡闹得厉害,也做了不少惊人之事。苏妃从她口袋裡取出我输给他的棋子时,似乎很明显,我们的目的 地应该是英国。」
但我指尖的触感侦察到,题词裡的情愫不是朋友情谊。那是情人的题赠。
「你当时也爱他吗?」我平静地问道。
「不。」马修答得很简短。「我爱克特,但不是妳说的那种方式,也不是他要的方式。如果一切由克 特作主,结果会大不相同。但问题是由不得他,我们始终只是朋友而已。」
「他知道你是什麼吗?」我把书抱在胸前,好像那是一件无价之宝。
「是的。我们不能隐藏祕密。更何况他是个魔族,而且观察力特别敏锐。你很快就会发现,任何事想 瞒过克特都是徒劳无功。」
说马罗是个魔族倒满有道理,根据我对他有限的了解。
「所以我们要回英国。」我慢慢道.?「什麼时间,说得精确一点?」
「一五九〇年。」.
「什麼地方呢?」
「每年我们这群人都会在老房子聚首,庆祝万圣节和万灵节等天主教的老节日。很少人胆敢庆祝,但 克特觉得多少纪念一下,感觉既勇敢又冒险。他会念最新的《浮士德》草稿给我们听,他总在修改,始终
⑩威尔是威廉?莎士比亚的暱称,上引句出自英国剧作家与诗人马罗(Christopher Marlowe,一五六四—一五九三)的长诗〈希罗与黎安德〉 (Hero and Leander),后来莎士比亚在《As You Like It》(此剧名梁实秋译做《如愿》-朱生豪译為《皆大欢喜》)一剧中引用。
不满意。我们喝大量的酒,下棋,熬夜到天亮。」马修从我怀抱中抽出手抄本。他把书放在桌上,然后握 起我的手。「妳觉得这样可以吗,我的爱?我们不是非去不可。我们可以考虑别的时代。」
但已经太迟了。我内在的歷史学家已紧咬这个机会不放,一心想到伊丽莎白一世治下的英国去生活。
「一五九?年的英国有錬金术士。」
「是的。」他提高警觉道:「但他们都不是容易相处的人,因為他们的工作方式很奇怪,容易汞中 毒。更重要的是,戴安娜,那时代有女巫——强大的女巫,她们可以在魔法上给妳指导。」
「你会带我去剧场?」
「我能不让妳去吗?」马修挑起眉毛。 ■
「大概不行。」我的想像力被眼前展开的种种可能性套牢。「我们可以到皇家交易所⑩去逛逛吗?在 他们开灯以后?」
「是的。」他把我抱进怀裡。「还会去圣保罗大教堂听讲道,还去泰伯恩刑场?看处决。我们甚至可 以跟贝得兰医院⑩的职员聊聊裡面的病人。」他的身体因為努力压抑笑意而抖动。「天啊,戴安娜,我要 带妳去一个遍地瘟疫,没有现代化配备,没有茶喝,满口烂牙的时代,妳却只想看葛瑞雄的交易所夜间是 什麼模样。」
我把他推开,兴奋地看著他。「我会见到女王吗?」
「当然不会。」马修打了个寒噤,紧紧抱住我。「一想到妳跟伊丽莎白?都鐸见面时可能会说什麼话 ——她又会对妳说什麼话——我就吓坏了。」
「胆小鬼。」这是我当晚第一 一次说这句话了。
「妳要是多了解她一点就不会这麼说了。她拿朝臣当早餐吃。」马修顿了一下:「况且,我们在 一五九?年还有别的事可做。」
「什麼事?」
「一五九?年,某处有一份后来被艾许摩尔收藏的手抄本,我们可以去找找看。」
「那时这本手抄本可能还是完整的,魔法没有受损。」我挣脱他的怀抱,往椅垫上一靠,满怀好奇地 看著茶几上的三样物品。「我们真的要回到过去。」
「是的。莎拉特别警告我,不可以带现代物品进入过去。玛泰帮妳做了一件罩衫,帮我做了 一件衬 衫。」马修从公事包裡取出两件朴素的麻质衣服,都是长袖,领口有繫带。「她必须用手缝,时间又很急 迫。衣服不好看,但至少不会吓著我们第一个遇见的人。」
他把衣服抖开,夹在衣褶裡的一个黑丝绒小袋子跟著掉出来。
马修皱起眉头。「这是什麼?」他拾起袋子说道。袋子外面钉了一张纸条。他打开。「伊莎波给的。
『这是从前你父亲送我的结婚週年礼物。我想你可能乐意把它送给戴安娜。它看起来过时,但合她的
手。』」
袋子裡有一枚戒指,是三股金环缠在一起。外侧两股设计成华丽的袖子,涂上彩色珐瑯,镶著小宝 石,做出类似绣花的效果。两边袖口各伸出一隻金色的手,精緻到最小的骨头、纤细的肌肉和极小的指 甲,都做得维妙维肖。
两手紧紧夹住镶在内环上的一大颗宝石,乍看很像玻璃。它很清澈,也没有做切面,嵌在一个黄金座 台上,背景涂成黑色。但任何珠宝匠都不会把一大块玻璃镶在这麼精緻的戒指上。那是一颗钻石。
?Royal Exchange是伦敦商人葛瑞雄(Thomas Gresham)於一五六五年兴建的商业中心,也从事股票交易。十七世纪与十九世纪经过两度火灾与重 建,如今已看不到原始建筑的风貌,目前该场地经营百货公司。
⑩Tybum位於伦敦市郊,十二世纪开始就在此执行死刑,十六世纪设立绞刑台,使这地名成為死刑的同义词。
⑩Bedlam是有史以来第一家专门收容精神病患的医院。
「这应该放在博物馆,不该戴在我手上。」我看著那双栩栩如生的手,深為著迷,努力不去想它们捧 著的那块石头有多重。
「从前我母亲无时无刻都戴著它。」马修用食指和大拇指拈起它说道:「她说这是她的写字戒,因為 她可以用钻石的尖端在玻璃上写字。」他犀利的眼睛看到一些我看不见的戒指上的细节。他扭转两隻金 手,三环戒指就分开成扇形,躺在他手心。每个戒环上都刻著字,字句环绕著平坦的表面。
我们瞪著纤小的字跡看。
「这是短诗--写给亲爱的人表示情意的诗句。这句是『a ma vie de coer entier』,」马修用指尖轻
触金色的表面。「这是古法文,意思是『付出我所有的爱所有的生命』。接著这一句,『mon debut et ma fm』,意思是『始终不渝』。」
我的法文还够翻译这一句——「我的开始和我的结束。」
「内环说什麼?」
「双面都有刻字。」马修把戒环转来转去,读上面的句子。「『se souvenir du passe, et q&l ya un avenir』,『记取过去,未来就在其中』。」
「这短诗完全适合我们。」许多年前,菲利普為伊莎波挑选的诗句,今天对马修和我仍然适用,真是 一件奇怪的事。
「某种程度上,吸血鬼也算是时光漫游者吧。」马修把戒指重新拼在一起,牵起我的左手,把头别 开,唯恐看到我的反应。「妳愿意戴吗?」
我用手指捏住他的下巴,把他的头转向我,然后点点头,因為我已说不出话来。马修的表情有点羞 涩,他垂下眼瞼,看著仍握在他手中的我的手。他把戒指套在我的大拇指上,让它停在指关节上方。
「藉由这枚戒指,我与妳成婚,藉由我的身体,我以妳為尊。」马修的声音很低,有点微微颤抖。他取下戒指,换到我的食指,把它套到中间的指关节:「我把所有的俗世财物送给妳。」接著戒指换到中 指,最后在我左手无名指找到真正的归属。「以圣父、圣子、圣灵之名。」他把我的手凑到嘴边,眼睛再 次凝视我的眼睛,冰冷的唇把戒指压进我的皮肤。「阿门。」
「阿门。」我重复道:「所以无论从吸血鬼的角度或教会法制的角度,我们都算结过婚了。」戒指感 觉很沉重,但伊莎波说得对,它很适合我。
「我希望,在妳眼中也算数。」马修说得很没把握。
「在我眼中,我们当然结过婚了。」我的快乐一定很明显,因為他回报我一个我所见过最大、最真挚
的笑容。
「再来看看妈妈还捎来什麼惊喜。」他又在公事包裡掏摸一阵,拿出来几本书。另外还有一张纸条, 也是伊莎波写的。
「这些跟你要的手抄本放在一起。j马修读道:「我把它们一块儿寄上——以防万一。」
「这也都是一五九?年的物品吗?」
「不是。」马修的声音若有所思。「都不是。」他又伸手到包裡,这次取出的是那枚伯大尼朝圣者的 银章。■
没有纸条解释它為何在这裡。
前厅的鐘敲了十响。我们就要离开了——很快。
「但愿我知道她為何送这些东西来。」马修听起来很担忧。
「或许她认為,我们该把其他你觉得珍贵的物品都带著。」我知道他多麼依恋那具银色的小棺材。
「如果会妨碍妳把注意力集中在一五九?年上,就不能带。」他瞥一眼我左手的戒指,我把手握紧。 他休想把它拿下来,管它是不是一五九?年的物品。
「我们可以打电话问问莎拉的看法。」
马修摇头。「不,不要再麻烦她了。我们现在知道我们该做什麼——带三样物品,任何其他来自过去 或现在的东西都不要有,免得造成干扰。我们就為戒指破个例,既然它已经戴在妳手上了。」他翻开最上 面一本书,忽然僵住。
「怎麼了。」
「这本书上有我的评註——我根本不记得写过。」
「这本书已经四百多年了。也许你忘了。」话虽这麼说,我的脊椎仍不禁一凉。
马修又翻了几页,深深吸口气。「如果我们把这些书和朝圣徽章都放在家族休息室裡,房子会替我们 保管吗?」
「我们拜託它就会。」我道:「马修,怎麼回事?」
「我等一下再告诉妳。我们该走了。这些,」他举起书和拉撒路的棺材:「必须留在这儿。」
我们在沉默中换装。我把所有衣服都脱掉,那件麻布罩衫从肩膀上滑下来时,我打了个大寒噤。袖子 盖住我手腕,下襬垂到我脚踝,抽紧绳子,可以缩小宽大的领口。
马修很快脱掉衣服,穿上衬衫,它简洁地垂到他的膝盖,露出两条白皙的长腿。我收拾我们的衣服 时,马修走进餐厅,拿了信封、信纸和一支他最喜欢的钢笔出来。他很快写了几行字,把纸摺好,装进一 旁的信封。
「给莎拉的便条。」他解释道:「我们也拜託房子处理这事。」
我们把多餘的书、便条和朝圣徽章都拿到家族休息室裡。马修小心地把它们都放在沙发上。
「灯要让它开著吗?」他问。
「不用。」我说:「只要留门廊的灯,万一她们回来时天还是黑的。」
关掉灯,出现一抹绿光。是我外婆坐在摇椅上。
「再见,外婆。」布丽姬?毕夏普和伊丽莎白都没跟她在一起。
再见,戴安娜。
「这些要给房子照顾。」我指著沙发上那堆东西。
除了妳要去的地方,什麼都别掛心。
我们慢慢穿过房子,走到后门,沿路把所有的灯都关掉。马修拿起《浮士德》、耳环和棋子。
我环顾熟悉的咖啡色蔚房,看了最后一眼。「再见了,房子。」
塔比塔听见我的声音,尖叫著从蒸馏室跑出来。牠忽然停下,眼睛眨也不眨地盯著我们看。
「再见了,我的小乖乖。」马修弯腰抓抓牠的耳朵。
我们决定从蛇麻子穀仓离开。那儿很安静,没有任何现代生活用品分散注意力。我们光著脚穿过苹果 园,踩在覆满冰霜的草上。寒意让我们加快脚步。马修打开穀仓大门时,我的呼吸在冷风中清晰可见。
「我冷死了。」我把罩衫拉紧,牙齿捉对儿打颤。
「到了老房子就可以烤火了。」他把耳环递给我道。
我把纤细的耳鉤穿进我的耳洞,伸手去接女神像。马修让它落进我手心。
「还有什麼?」
「葡萄酒,当然——红酒。」马修把书交给我,把我搂进怀中,在我额头上印下坚定的一吻。
「你的房间在哪裡?」我闭上眼睛,回忆老房子。
「楼上,内院的西侧,可以眺望鹿场。」
「那儿闻起来是什麼味道?」
「像家一样。」他道:「木头的烟味,僕人区传来的烤肉味,蜡烛的蜂蠘味,还有用来保持床单桌布清新的薰衣草味。」
「你听得见什麼特殊的声音吗?」
「没有。除了圣马利教堂和圣米该勒教堂的鐘声,火焰劈啪声,还有楼下狗群打呼的声音。」
「你在那儿的时候有什麼感觉?」我问,专心听他的话,体会那些字句带给我的感觉。
「在老房子的时候,总觉得……一切都很家常。」马修柔声道:「那是个我可以做自己的地方。」 空中出现一缕薰衣草的气味盘旋,在十月底麦迪森一座蛇麻子榖仓裡,可说完全时空错置。我对这缕 气味感到很讶异,随即想起我父亲留下的字条。现在我的眼睛已经完全张开,看到魔法的各种可能。
「我们明天要做什麼?」
「我们到鹿场裡散步。」他说,他的声音低迴,手臂像钢圈紧绕我的肋骨。「如果天气好,我们去骑
马。到了这时节,花园大概没什麼看头了。但有个地方有把鲁特琴,如果妳愿意,我可以教妳弹。」
又一股气味——甜美的辛香——混杂在薰衣草之中,我看到一棵树结满沉重的金黄色果实。有隻手高 举,钻石在阳光中闪烁,但果实却遥不可及。强烈的欲望使我沮丧,我想起艾米莉告诉过我,魔法不仅在 理智裡,更在感觉裡。
「花圜裡有棵搵桴树吗?」
「是的。」马修的嘴唇贴著我的头髮。「果实现在该成熟了。」
树消失了,但蜂蜜般的香气还在。现在我看见一个浅浅的银盘放在一张木製的长桌上。磨得雪亮的桌 面在烛光与火光下相映生辉。盘子堆满鲜艳的黄色榲桴,是香气的来源。我手指紧紧捏著手裡那本书,但 在我意识中,手掌抓住的是一颗过去的果实。
「我闻到搵椁的气味。」我们在老房子的新生活已经在向我招手。「记住,不可以放手——无论发生 什麼事。」过去把我团团包围,唯一令我害怕的就是可能会失去他。
「永远不会。」他坚决地说。
「抬起你的脚,等我通知你的时候才能放下。」
他轻笑一声。「我爱妳,我的小母狮。」这样的回应很奇怪,但这样就够了。 回家,我想道。
渴望牵扯著我的心。
不熟悉的鐘声在整点时敲响。
火的暖意触及我的皮肤。
空气中满是薰衣草、蜂蜡和熟透的搵梓的味道。
「时间到了。」我们一起抬起一隻脚,踏向未知。
《沙丘》六部曲合集
《波西杰克逊》系列合集
《猎魔人》合集
「妳最喜欢吃什麼?」他问。
「披萨。」我立刻答道。
「妳该趁吃得到的时候多吃一点。订一些,我们过去拿。」
我们从抵达以来,一直没有走出毕夏普老屋周边的范围,因為坐在吸血鬼身旁,开越野路华到大麦迪 森地区兜风,感觉很奇怪。我们走小路到汉弥顿,从南边翻过丘陵进入市区,然后再往北开去买披萨。一 路上,我指点著我小时候去游泳的地方,我第一个真正的男朋友的住所。满城都是万圣节的装饰——黑 猫、骑扫帚的女巫,甚至树上也装饰了橙色和黑色的蛋。世界的这个角落,认真庆祝这个节日的,不只女 巫而已。
我们来到披萨店,马修跟我一起下车,似乎不在乎被女巫或凡人看见我们。我踮起脚尖亲他,他回亲 我时发出一阵几乎无忧无虑的笑声。
替我们结帐的大学女生把披萨交给马修时,用著迷到不行的表情盯著他看。
「好在她不是女巫。」回到车上时,我说:「否则她会把我变成蠑螈,然后骑上扫把,载著你飞 走。」
靠披萨——胡椒香肠加蘑菇^^补充了元气,我开始收拾乱成一团的厨房和起居室。马修把餐厅裡的 纸张一把一把送到厨房的炉子裡去烧掉。
「这个我们怎麼处理?」他拿著我母亲的信和那三行神祕短句,以及从艾许摩尔七八二号撕下来的插
画,问道。
「留在家族休息室。」我告诉他:「房子会处理。」
我不断跑来跑去,洗衣服,整理莎拉的办公室。直到上楼去收拾我们的衣服时,才发现两台手提电脑 都不见了,我慌得不知如何是好,急忙跑下楼。
「马修!电脑不见了!」
「哈米许拿走了。」他把我抱进怀裡,替我把头髮拂到脑后。「没事。没有人闯进这栋房子。」_ 想到很可能遭到另一个多明尼可或茱丽叶的突袭,我不禁垂头丧气,心儿狂跳。
他泡了茶,在我喝茶时替我按摩双脚。这段期间,他净讲一些无关紧要的事——汉弥顿的房子让他想 起某个时代的某个地方啦,他第一次闻到番茄的气味啦,他在牛津看到我划船时的感想啦——直到我在温 暖与舒适之中放鬆下来。
周围没有别人时,马修的态度总是不一样,但在我们的家人都离开后,这种对照尤其明显。自从来到 毕夏普老屋,他逐渐把另外八条命的责任都扛到自己身上。他照顾每一个人,不论他们是什麼出身,跟他有什麼关係,都一样尽心尽力。但现在他只需要顾好一隻超自然生物就行了。
「我们连私下聊个天的时间都没有。」我忆起自从我们相遇就开始如狂风骤雨般接踵发生的事件。 「没有独处的机会。」
「过去几个星期发生的事,就像圣经裡的试炼一样,我想我们唯一没碰到的就是蝗灾吧。」他顿了一 下。「但如果上天真的要用古老的方式考验我们,今天也该告一段落了吧。到今天晚上就满四十天了。」
⑩
这麼短的时间裡,发生了这麼多事。
我把空茶杯放在桌上,伸手去握他的手。「我们要去哪裡,马修?」
「妳能再多等一会儿吗,我的爱?」他望著窗外。「我希望这一天能持续得更久,但很快就要天黑 了。」
「你喜欢跟我玩家家酒。」一綹头髮落到他额头上,我替他拂到后面。
「我最喜欢跟妳玩家家酒。」他抓住我的手说道。
我们又静静聊了半小时,马修才再望向室外。「上楼去泡个澡吧。把热水器裡的每一滴水都用光,顺 便冲个长长久久、热腾腾的淋浴。未来日子裡,妳可能会常常想吃披萨,但比起洗热水澡的渴望,那根本 算不了什麼。再过几个星期,妳可能会愿意為了洗个淋浴而杀人。」
我洗澡时,马修帮我把万圣节前夕的化妆服饰拿上楼:一件长达膝盖的黑色高领洋装,尖头靴和尖顶 帽o
「能否请问一下,这是什麼?」他挥舞著一双红白相间横条纹的长袜。
⑩《新约圣经》中的〈马太福音〉、〈马可福音〉、〈路加福音〉都记载,耶穌受洗之后,受圣灵引导,到旷野禁食四十昼夜,魔鬼在这期间现身引 诱他,他都不為所动,通过了考验。
「这就是艾姆提到过的袜子。」我呻吟道:「如果我不穿,她一定会知道。」
「如果我手机还在身边,就帮妳拍一张穿这种可怕衣服的照片,然后可以永远勒索妳。」
「有什麼可以让你保持沉默的吗?」我缩进浴缸裡。
「我相信一定有。」马修笑著把袜子往背后一扔。
一开始我们只是玩耍,昨晚的晚餐和今天的早餐时,我们都小心地避免提到,这可能是我们亲近的最 后一个机会。我还是新手,但艾姆告诉过我,即使经验最丰富的时光旅行者,都知道在过去与现在之间移 动,充满不可预测的变数,也都承认很容易就会迷失在时间的蛛网裡,流浪永无止境。
马修意识到我心情有变化,先是用更多的温柔回应,但最后他不得不施展强烈无比的佔有欲,勒令我 除了他,什麼都不准想。
虽然我们很明显都需要安慰与保证,但我们还是没有圆房。
「等我们安全。」他喃喃道,沿著我的锁骨不断亲吻。「等有更多时间。」 .
不知什麼时候,我的牛痘水泡破了。马修检查了一下,宣称它状况绝佳^^这麼形容一个一毛钱硬币 大小、红统统的开放型伤口,实在很奇怪。他剥下我脖子上的胶布,密丽安的缝线只剩依稀可见的痕跡, 然后把我手臂上的包扎也拆掉。
「妳痊癒得很快。」他赞许地说,然后亲吻我手臂内侧他喝过我的血的位置。他嘴唇碰到我的皮肤,
感觉很温暖。
「真奇怪,我这裡的皮肤很冷,」我碰碰自己的脖子。「这儿也一样。」
马修用大拇指抚摸我的颈动脉最接近皮肤表面的位置。我被他摸得一阵战慄。通过那儿的神经数量好
像增加為三倍。
「额外的敏感。」马修道:「好像一部分的妳变成了吸血鬼。」他弯腰把嘴唇贴在我的脉搏上。
「哦。」我惊呼一声,感觉强烈到令我不由得退缩。
想到时间不早,我扣上洋装,脑后编了条辫子,看起来活像从十九世纪照片裡走出来的。
「真可惜我们不是时光漫步到第一次世界大战。」马修拉拉洋装的袖子说。「你这身打扮真像 一九一二年前后的小学女教师。」
「穿上这个就不像了。」我坐在床上,开始套上耶诞拐杖糖条纹的袜子。
马修纵声大笑,求我赶快把帽子也戴上。
「我会想把自己烧死。」我抗议道:「先等我把南瓜灯点亮吧。」
我们拿著火柴到外面去,打算用凡人的方式点亮那些南瓜。但外面有风,火柴一点就灭,遑论点蜡 烛。
「该死。」我咒骂道:「不该浪费苏妃的好手艺。」
「妳可以用咒语吗?.」马修问道,但他已经準备再用火柴试试看。
「如果不行,我还有什麼资格在万圣节前夕扮女巫?」愈烦恼要如何跟苏妃解释我的失败,我就愈专 心想著当前的要务,烛芯冒出了火花。我点亮了陈列在车道上的另外十一颗南瓜,一颗比一颗奇形怪状, 也更显得恐怖。
六点正,有人用力敲门,隐隐传来「不给糖就捣蛋!」的喊声。马修没有在美国过万圣节前夕的经 验,他迫不及待去迎接我们的第一批访客。
不论外面是什麼人,都先看到他令人心跳停止的微笑,然后他微笑著示意我过去。
一个小不点儿女巫和一个稍大一点的吸血鬼,手牵著手,站在门廊上。
「不给糖就捣蛋。」他们举起敞开的枕头套,异口同声道。
「我是个吸血鬼。」那男孩说,对马修露出獠牙。他指著妹妹道:「她是女巫。」
「看得出来。」马修看著他的黑斗篷和脸上的白粉,一本正经地说。「我也是个吸血鬼。」
男孩用批判的眼光打量他一番。「你妈妈应该在你的化妆上多用点心。你一点也不像吸血鬼。你的斗 篷呢?」这小吸血鬼一手抓一把缎质的斗篷,张开手臂,露出蝙蝠造型的翅膀。「瞧,你得有斗篷才能 飞,否则就不能变身蝙蝠了。」
「啊,这真是个问题。我的斗篷在家裡,现在我又没法子飞回去拿,或许我可以向你借。」马修在每 个枕头套裡放了 一把糖,两个孩子都因他的慷慨瞪大眼睛。我从门口探出头,向他们的父母挥挥手。
「看得出她是个女巫。」小女孩说道,对我的红白条袜子和黑靴子认可地点点头,在父母催促下,他 们高声喊著谢谢,快步跑出去,钻进等待的汽车。
接下来三小时,我们接待了川流不息的精灵公主、海盗、鬼魂、骷髏+、美人鱼、异星生物,以及更多 的女巫和吸血鬼。我温和地告诉马修,每隻小妖精只能给一颗糖,如果他不赶快停止论把发糖的作风,早 在「不给糖就捣蛋」法定的结束时间九点之前,我们就没有存货了。
但以他那麼明显的愉快心情,要批评他实在很困难。他对来到门口的孩童的态度,显露他个性中我不 曾见过的一面。他蹲下身躯,让自己不那麼令人望而生畏,询问他们扮装的细节,并告诉每一个扮吸血鬼 的男孩,他是他所见过最可怕的吸血鬼。
但他接待一个穿戴著尺寸过大的翅膀和纱裙的精灵公主的方式,最牵动我的心。那女孩被节日折腾得 慌乱又疲倦,当马修问她要哪一颗糖果时,竟然哭了起来。她那个扮演雄赳赳气昂昂海盗的六岁哥哥,极 度不屑地甩开她的手。
「我们去问妳妈妈。」马修一把抱起精灵公主,一手揪著小海盗的头巾,将两个小孩平安送回他们父 母等候的臂弯裡。但早在抵达前,精灵公主已经忘记了眼泪,伸出一隻黏答答的小手搂住马修的毛衣领 子,用魔杖轻敲他的头,不断重复道:「嗶滴嗶滴,澎!」
「等她长大梦想白马王子时,一定拿你当范本。」他回到屋裡时,我对他说。他低头亲我时,一大蓬 银色粉屑从头上掉下来。「你满身都是仙女尘。」我笑著帮他拍掉头髮上最后的亮粉。
大约八点开始,精灵公主和海盗逐渐变成奇形怪状的青少年,他们涂抹著黑色唇膏,穿著披掛了许多 錬条的皮革服饰,马修把篮子交给我,躲进家族休息室去。
「胆小鬼。」我嘲弄道,扶正帽子,去為另一批黑暗族群开门。
只差三分鐘就可以安全地关掉门廊上的灯,而不至於败坏毕夏普家族的万圣节名声了,我们听见有人 大声敲门,吼道:「不给糖就捣蛋丨?」
「谁啊?」我呻吟一声,重新戴上帽子。
两个年轻的巫师站在门口台阶上。其中一个是送报的男孩。跟他一起来的男孩是个瘦高个儿,皮肤很 糟,戴著鼻环,我大概有点印象,好像是欧尼尔家族的孩子。他们的扮装令人不敢恭维,包括撕破的牛仔 ■裤、别了别针的T恤、假血跡、塑胶假牙,还有一截狗鍊。
「你玩这个会不会有点太大了,山米?」
「噁现在叫松姆。」山米在变声,声音起落不定,假牙又让他变成大舌头。
「哈囉,山姆。」糖果篮裡还剩五、六颗糖。「剩下的都给你们吧。我们正要熄灯呢。你不是该去猎 人酒店玩抢苹果游戏吗? J
「我们听说妳们家今年的南瓜头特别酷。」山米把重心从一隻脚换到另一隻脚。「而且,呃,是这样 啦……j他胀红了脸,取出塑胶假牙。「罗伯发誓说,他前几天在这儿看到一个吸血鬼。我跟他打赌二十 块钱,毕夏普家不会让吸血鬼进门的。」_
「你怎麼确定你看到的是吸血鬼呢?」
话题中的吸血鬼从家族休息室走出来,站在我背后。「两位先生。」他气定神閒道。两个青少年的下巴掉了下来。
「我们要不是凡人,就是笨到极点,否则不可能认不出他们。」罗伯钦佩地说??「他是我所见过最大 的吸血鬼。」
「酷啊。」山米笑得嘴巴咧到两边耳朵。他跟朋友高举起手来撃掌,然后捞走了糖果。
「别忘了付清赌注,山姆。」我一本正经地说。
「还有,山谬尔。」马修说,他的法国口音异乎寻常地浓重:「可不可以拜託你们——算是帮我一个 忙——不要把这件事告诉别人?」
「永远吗?」山姆想到这麼精彩有料的消息不能公告周知,就觉得做不到。
马修嘴角抽动一下。「不。我明白你的意思。你可以保密到明天吗?」
「当然!」山米点点头,又看一眼罗伯,徵求同意。「今天只剩三小时了。我们做得到。没问题。」 他们骑上脚踏车,离开了。
「路很黑。」马修担心地皱眉道:「我们应该开车送他们。」
「他们没事的。虽然不是吸血鬼,但找到进城的路绝对没问题。」
两辆脚踏车忽然停住,扬起一片碎石。
■「要我们帮忙把南瓜灯熄灭吗?」山米在车道上高声问。
「你们愿意的话,可以啊。」我道:「谢谢嘍丨.」
罗伯?欧尼尔站在车道左边,山米负责右边,一挥手,以令人羡慕的轻鬆熄灭了所有的南瓜灯,便骑 车离开。他们的脚踏车摩擦到路上的辙痕,月光和正在萌芽的少年巫师的第六感,都使他们这一路上走得 更轻鬆。
我关上门,背靠著门板,呻吟道:「我的脚痛死了。」我解开靴子的鞋带,将它们踢开,把帽子扔到楼梯上。
「艾许摩尔七八二号那一页不见了。」马修靠在楼梯口的栏杆上,平静地宣布。
「我妈的信呢?」
「也不见了。」
「那麼时间到了。」我离开古老的门板,房子低低哀鸣一声。
「替妳自己泡杯茶,到起居室跟我会合,我去拿行李。」
他在沙发上等我,软皮公事包放在他脚边,银棋子和金耳环放在咖啡桌上。我递给他一杯红酒,在他 旁边坐下。「最后一杯酒。」
马修看一眼我的茶。「那也是妳最后一杯茶。」他紧张地抓抓头髮,深深吸一口气。「我很想到一个 比较接近、比较没那麼多疾病和死亡的时代。」他开始道,听起来很没有把握。「最好也近得有茶和自来 水管线。不过我相信,妳一旦适应了,也会喜欢上它的。J 我还是不知道,所谓的「它」在哪裡?
马修弯腰开锁,打开公事包,看到最上面的东西,他鬆了 一口气。「谢天谢地。我本来还担心伊莎波 会送错东西。」
「你到现在还没打开过这包包?」我对他的自制感到很意外。
「没有。」马修取出一本书。「我不愿意想太多,以防万一。」
他把那本书交给我。它有黑色的皮革封面,镶著简单的银边。
「好漂亮。」我抚摸它的表面说。
「翻开来。」马修显得很焦虑。
「一翻开就知道我们要去哪裡了吗?」如今我手中有了第三样物品,我竟然奇怪地有点抗拒。
「我想是吧。」
封面吱一声翻开了,绝对不会错的故纸与墨水的气味散发到空中。没有大理石纹的扉页,没有藏书 票,也没有十八、九世纪藏书家装订在书裡的额外空白页。封面触手很沉重,显然光滑紧绷的皮革下面衬 的是木板。
第一页上,用黑色墨水写了两行字,是十六世纪末通行的那种紧密而有很多尖突的字体。
「致只属於我的亲爱的马修,」我高声朗读:「『哪场恋爱不是始於一见钟情?』」
这段题词没有署名,但句子很熟悉。
「莎士比亚吗?」我抬眼望著马修。
「不是他的原创。」他答道,表情很紧张:「威尔专门收集别人的佳句,像隻喜鹊一样。」?
我慢慢翻开下一页。
这不是印刷的书,而是一份手抄本,全部是与题词相同的浓黑笔跡。我细看辨认字跡。
放下你的研究,浮士德,开始 说点儿合於你深度的话。
「天啊。」我声音沙哑,啪一声把书合拢。我的手在发抖。
「他听到妳这种反应,一定会笑得像傻瓜一样。」马修道。
「这是我以為的那本书吗?」
「很可能。」
「你怎麼得到的?」
「克特给我的。」马修轻抚一下封面。「《浮士德》一直是我最喜欢的作品。」
所有研究鍊金术的歷史学者都对克里斯多夫?马罗的诗剧《浮士德》耳熟能详,他笔下的浮士德,出卖灵魂给魔鬼,换取知识与权力。我翻开书,用手指触摸题词时,马修继续往下说。
「在那个危机四伏,几乎所有超自然生物都不可信任的时代,克特和我做了朋友——很好的朋友。我 们胡闹得厉害,也做了不少惊人之事。苏妃从她口袋裡取出我输给他的棋子时,似乎很明显,我们的目的 地应该是英国。」
但我指尖的触感侦察到,题词裡的情愫不是朋友情谊。那是情人的题赠。
「你当时也爱他吗?」我平静地问道。
「不。」马修答得很简短。「我爱克特,但不是妳说的那种方式,也不是他要的方式。如果一切由克 特作主,结果会大不相同。但问题是由不得他,我们始终只是朋友而已。」
「他知道你是什麼吗?」我把书抱在胸前,好像那是一件无价之宝。
「是的。我们不能隐藏祕密。更何况他是个魔族,而且观察力特别敏锐。你很快就会发现,任何事想 瞒过克特都是徒劳无功。」
说马罗是个魔族倒满有道理,根据我对他有限的了解。
「所以我们要回英国。」我慢慢道.?「什麼时间,说得精确一点?」
「一五九〇年。」.
「什麼地方呢?」
「每年我们这群人都会在老房子聚首,庆祝万圣节和万灵节等天主教的老节日。很少人胆敢庆祝,但 克特觉得多少纪念一下,感觉既勇敢又冒险。他会念最新的《浮士德》草稿给我们听,他总在修改,始终
⑩威尔是威廉?莎士比亚的暱称,上引句出自英国剧作家与诗人马罗(Christopher Marlowe,一五六四—一五九三)的长诗〈希罗与黎安德〉 (Hero and Leander),后来莎士比亚在《As You Like It》(此剧名梁实秋译做《如愿》-朱生豪译為《皆大欢喜》)一剧中引用。
不满意。我们喝大量的酒,下棋,熬夜到天亮。」马修从我怀抱中抽出手抄本。他把书放在桌上,然后握 起我的手。「妳觉得这样可以吗,我的爱?我们不是非去不可。我们可以考虑别的时代。」
但已经太迟了。我内在的歷史学家已紧咬这个机会不放,一心想到伊丽莎白一世治下的英国去生活。
「一五九?年的英国有錬金术士。」
「是的。」他提高警觉道:「但他们都不是容易相处的人,因為他们的工作方式很奇怪,容易汞中 毒。更重要的是,戴安娜,那时代有女巫——强大的女巫,她们可以在魔法上给妳指导。」
「你会带我去剧场?」
「我能不让妳去吗?」马修挑起眉毛。 ■
「大概不行。」我的想像力被眼前展开的种种可能性套牢。「我们可以到皇家交易所⑩去逛逛吗?在 他们开灯以后?」
「是的。」他把我抱进怀裡。「还会去圣保罗大教堂听讲道,还去泰伯恩刑场?看处决。我们甚至可 以跟贝得兰医院⑩的职员聊聊裡面的病人。」他的身体因為努力压抑笑意而抖动。「天啊,戴安娜,我要 带妳去一个遍地瘟疫,没有现代化配备,没有茶喝,满口烂牙的时代,妳却只想看葛瑞雄的交易所夜间是 什麼模样。」
我把他推开,兴奋地看著他。「我会见到女王吗?」
「当然不会。」马修打了个寒噤,紧紧抱住我。「一想到妳跟伊丽莎白?都鐸见面时可能会说什麼话 ——她又会对妳说什麼话——我就吓坏了。」
「胆小鬼。」这是我当晚第一 一次说这句话了。
「妳要是多了解她一点就不会这麼说了。她拿朝臣当早餐吃。」马修顿了一下:「况且,我们在 一五九?年还有别的事可做。」
「什麼事?」
「一五九?年,某处有一份后来被艾许摩尔收藏的手抄本,我们可以去找找看。」
「那时这本手抄本可能还是完整的,魔法没有受损。」我挣脱他的怀抱,往椅垫上一靠,满怀好奇地 看著茶几上的三样物品。「我们真的要回到过去。」
「是的。莎拉特别警告我,不可以带现代物品进入过去。玛泰帮妳做了一件罩衫,帮我做了 一件衬 衫。」马修从公事包裡取出两件朴素的麻质衣服,都是长袖,领口有繫带。「她必须用手缝,时间又很急 迫。衣服不好看,但至少不会吓著我们第一个遇见的人。」
他把衣服抖开,夹在衣褶裡的一个黑丝绒小袋子跟著掉出来。
马修皱起眉头。「这是什麼?」他拾起袋子说道。袋子外面钉了一张纸条。他打开。「伊莎波给的。
『这是从前你父亲送我的结婚週年礼物。我想你可能乐意把它送给戴安娜。它看起来过时,但合她的
手。』」
袋子裡有一枚戒指,是三股金环缠在一起。外侧两股设计成华丽的袖子,涂上彩色珐瑯,镶著小宝 石,做出类似绣花的效果。两边袖口各伸出一隻金色的手,精緻到最小的骨头、纤细的肌肉和极小的指 甲,都做得维妙维肖。
两手紧紧夹住镶在内环上的一大颗宝石,乍看很像玻璃。它很清澈,也没有做切面,嵌在一个黄金座 台上,背景涂成黑色。但任何珠宝匠都不会把一大块玻璃镶在这麼精緻的戒指上。那是一颗钻石。
?Royal Exchange是伦敦商人葛瑞雄(Thomas Gresham)於一五六五年兴建的商业中心,也从事股票交易。十七世纪与十九世纪经过两度火灾与重 建,如今已看不到原始建筑的风貌,目前该场地经营百货公司。
⑩Tybum位於伦敦市郊,十二世纪开始就在此执行死刑,十六世纪设立绞刑台,使这地名成為死刑的同义词。
⑩Bedlam是有史以来第一家专门收容精神病患的医院。
「这应该放在博物馆,不该戴在我手上。」我看著那双栩栩如生的手,深為著迷,努力不去想它们捧 著的那块石头有多重。
「从前我母亲无时无刻都戴著它。」马修用食指和大拇指拈起它说道:「她说这是她的写字戒,因為 她可以用钻石的尖端在玻璃上写字。」他犀利的眼睛看到一些我看不见的戒指上的细节。他扭转两隻金 手,三环戒指就分开成扇形,躺在他手心。每个戒环上都刻著字,字句环绕著平坦的表面。
我们瞪著纤小的字跡看。
「这是短诗--写给亲爱的人表示情意的诗句。这句是『a ma vie de coer entier』,」马修用指尖轻
触金色的表面。「这是古法文,意思是『付出我所有的爱所有的生命』。接著这一句,『mon debut et ma fm』,意思是『始终不渝』。」
我的法文还够翻译这一句——「我的开始和我的结束。」
「内环说什麼?」
「双面都有刻字。」马修把戒环转来转去,读上面的句子。「『se souvenir du passe, et q&l ya un avenir』,『记取过去,未来就在其中』。」
「这短诗完全适合我们。」许多年前,菲利普為伊莎波挑选的诗句,今天对马修和我仍然适用,真是 一件奇怪的事。
「某种程度上,吸血鬼也算是时光漫游者吧。」马修把戒指重新拼在一起,牵起我的左手,把头别 开,唯恐看到我的反应。「妳愿意戴吗?」
我用手指捏住他的下巴,把他的头转向我,然后点点头,因為我已说不出话来。马修的表情有点羞 涩,他垂下眼瞼,看著仍握在他手中的我的手。他把戒指套在我的大拇指上,让它停在指关节上方。
「藉由这枚戒指,我与妳成婚,藉由我的身体,我以妳為尊。」马修的声音很低,有点微微颤抖。他取下戒指,换到我的食指,把它套到中间的指关节:「我把所有的俗世财物送给妳。」接著戒指换到中 指,最后在我左手无名指找到真正的归属。「以圣父、圣子、圣灵之名。」他把我的手凑到嘴边,眼睛再 次凝视我的眼睛,冰冷的唇把戒指压进我的皮肤。「阿门。」
「阿门。」我重复道:「所以无论从吸血鬼的角度或教会法制的角度,我们都算结过婚了。」戒指感 觉很沉重,但伊莎波说得对,它很适合我。
「我希望,在妳眼中也算数。」马修说得很没把握。
「在我眼中,我们当然结过婚了。」我的快乐一定很明显,因為他回报我一个我所见过最大、最真挚
的笑容。
「再来看看妈妈还捎来什麼惊喜。」他又在公事包裡掏摸一阵,拿出来几本书。另外还有一张纸条, 也是伊莎波写的。
「这些跟你要的手抄本放在一起。j马修读道:「我把它们一块儿寄上——以防万一。」
「这也都是一五九?年的物品吗?」
「不是。」马修的声音若有所思。「都不是。」他又伸手到包裡,这次取出的是那枚伯大尼朝圣者的 银章。■
没有纸条解释它為何在这裡。
前厅的鐘敲了十响。我们就要离开了——很快。
「但愿我知道她為何送这些东西来。」马修听起来很担忧。
「或许她认為,我们该把其他你觉得珍贵的物品都带著。」我知道他多麼依恋那具银色的小棺材。
「如果会妨碍妳把注意力集中在一五九?年上,就不能带。」他瞥一眼我左手的戒指,我把手握紧。 他休想把它拿下来,管它是不是一五九?年的物品。
「我们可以打电话问问莎拉的看法。」
马修摇头。「不,不要再麻烦她了。我们现在知道我们该做什麼——带三样物品,任何其他来自过去 或现在的东西都不要有,免得造成干扰。我们就為戒指破个例,既然它已经戴在妳手上了。」他翻开最上 面一本书,忽然僵住。
「怎麼了。」
「这本书上有我的评註——我根本不记得写过。」
「这本书已经四百多年了。也许你忘了。」话虽这麼说,我的脊椎仍不禁一凉。
马修又翻了几页,深深吸口气。「如果我们把这些书和朝圣徽章都放在家族休息室裡,房子会替我们 保管吗?」
「我们拜託它就会。」我道:「马修,怎麼回事?」
「我等一下再告诉妳。我们该走了。这些,」他举起书和拉撒路的棺材:「必须留在这儿。」
我们在沉默中换装。我把所有衣服都脱掉,那件麻布罩衫从肩膀上滑下来时,我打了个大寒噤。袖子 盖住我手腕,下襬垂到我脚踝,抽紧绳子,可以缩小宽大的领口。
马修很快脱掉衣服,穿上衬衫,它简洁地垂到他的膝盖,露出两条白皙的长腿。我收拾我们的衣服 时,马修走进餐厅,拿了信封、信纸和一支他最喜欢的钢笔出来。他很快写了几行字,把纸摺好,装进一 旁的信封。
「给莎拉的便条。」他解释道:「我们也拜託房子处理这事。」
我们把多餘的书、便条和朝圣徽章都拿到家族休息室裡。马修小心地把它们都放在沙发上。
「灯要让它开著吗?」他问。
「不用。」我说:「只要留门廊的灯,万一她们回来时天还是黑的。」
关掉灯,出现一抹绿光。是我外婆坐在摇椅上。
「再见,外婆。」布丽姬?毕夏普和伊丽莎白都没跟她在一起。
再见,戴安娜。
「这些要给房子照顾。」我指著沙发上那堆东西。
除了妳要去的地方,什麼都别掛心。
我们慢慢穿过房子,走到后门,沿路把所有的灯都关掉。马修拿起《浮士德》、耳环和棋子。
我环顾熟悉的咖啡色蔚房,看了最后一眼。「再见了,房子。」
塔比塔听见我的声音,尖叫著从蒸馏室跑出来。牠忽然停下,眼睛眨也不眨地盯著我们看。
「再见了,我的小乖乖。」马修弯腰抓抓牠的耳朵。
我们决定从蛇麻子穀仓离开。那儿很安静,没有任何现代生活用品分散注意力。我们光著脚穿过苹果 园,踩在覆满冰霜的草上。寒意让我们加快脚步。马修打开穀仓大门时,我的呼吸在冷风中清晰可见。
「我冷死了。」我把罩衫拉紧,牙齿捉对儿打颤。
「到了老房子就可以烤火了。」他把耳环递给我道。
我把纤细的耳鉤穿进我的耳洞,伸手去接女神像。马修让它落进我手心。
「还有什麼?」
「葡萄酒,当然——红酒。」马修把书交给我,把我搂进怀中,在我额头上印下坚定的一吻。
「你的房间在哪裡?」我闭上眼睛,回忆老房子。
「楼上,内院的西侧,可以眺望鹿场。」
「那儿闻起来是什麼味道?」
「像家一样。」他道:「木头的烟味,僕人区传来的烤肉味,蜡烛的蜂蠘味,还有用来保持床单桌布清新的薰衣草味。」
「你听得见什麼特殊的声音吗?」
「没有。除了圣马利教堂和圣米该勒教堂的鐘声,火焰劈啪声,还有楼下狗群打呼的声音。」
「你在那儿的时候有什麼感觉?」我问,专心听他的话,体会那些字句带给我的感觉。
「在老房子的时候,总觉得……一切都很家常。」马修柔声道:「那是个我可以做自己的地方。」 空中出现一缕薰衣草的气味盘旋,在十月底麦迪森一座蛇麻子榖仓裡,可说完全时空错置。我对这缕 气味感到很讶异,随即想起我父亲留下的字条。现在我的眼睛已经完全张开,看到魔法的各种可能。
「我们明天要做什麼?」
「我们到鹿场裡散步。」他说,他的声音低迴,手臂像钢圈紧绕我的肋骨。「如果天气好,我们去骑
马。到了这时节,花园大概没什麼看头了。但有个地方有把鲁特琴,如果妳愿意,我可以教妳弹。」
又一股气味——甜美的辛香——混杂在薰衣草之中,我看到一棵树结满沉重的金黄色果实。有隻手高 举,钻石在阳光中闪烁,但果实却遥不可及。强烈的欲望使我沮丧,我想起艾米莉告诉过我,魔法不仅在 理智裡,更在感觉裡。
「花圜裡有棵搵桴树吗?」
「是的。」马修的嘴唇贴著我的头髮。「果实现在该成熟了。」
树消失了,但蜂蜜般的香气还在。现在我看见一个浅浅的银盘放在一张木製的长桌上。磨得雪亮的桌 面在烛光与火光下相映生辉。盘子堆满鲜艳的黄色榲桴,是香气的来源。我手指紧紧捏著手裡那本书,但 在我意识中,手掌抓住的是一颗过去的果实。
「我闻到搵椁的气味。」我们在老房子的新生活已经在向我招手。「记住,不可以放手——无论发生 什麼事。」过去把我团团包围,唯一令我害怕的就是可能会失去他。
「永远不会。」他坚决地说。
「抬起你的脚,等我通知你的时候才能放下。」
他轻笑一声。「我爱妳,我的小母狮。」这样的回应很奇怪,但这样就够了。 回家,我想道。
渴望牵扯著我的心。
不熟悉的鐘声在整点时敲响。
火的暖意触及我的皮肤。
空气中满是薰衣草、蜂蜡和熟透的搵梓的味道。
「时间到了。」我们一起抬起一隻脚,踏向未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