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西方奇幻小说网 > 暴风雨之剑> 第九章

第九章

瓦雷努斯泡在加了香水的热水里,看着外面的风景。这里有崭新的浴室、大理石的廊柱,木头长椅嵌进雕刻精致的凹室里,凡此种种都洋溢着优雅的格调。在野蛮人的领地里执行任务时,他渴望这种享受简直要发疯,此刻身子没入水中,他感觉全身肌肉终于放松了。他抹了把脸,手指拂过剪短的白发,闭上眼睛,想象自己又回到了那座城市,回到那里的剧院花园。
突然,一阵骚动打扰了他的清净。瓦雷努斯坐起来,朝门口看了看。三个凯尔托阿酋长走了进来,脱掉了身上衣物。要是有人能让这些野蛮人懂得文明生活的必要性,瓦雷努斯想,那他也就能教会猴子吹长笛了。他把脑袋没入水中,翻了个身,游过贴着瓷砖的泳池,在泳池的另一头冒出脑袋,刚好在那三个凯尔托阿人脚边。
“只是一个邀请,奥斯塔兰,”瓦雷努斯脸上挤出一丝微笑,“而非命令。你不是非得洗澡不可,我对此表示理解,你的一些族人害怕热水。”
奥斯塔兰冷冷地笑了笑,把衣服和靴子脱下来交给身边的侍者。侍者伸直胳膊提着衣物靴子——仿佛这些东西会要了他的命一样——挂到旁边的架子上。奥斯塔兰坐在池沿儿上,把脚伸进水里。他的两个同伴盯着他,一脸严肃。奥斯塔兰深吸一口气。“闻起来有熏衣草的味道。”他对同伴们说,接着,整个人顺着池沿儿滑进池子。一进到水里,他便洗了把脸,并用纤细的手指揉搓着金色的胡子。他解开头上那两根辫子,甩甩脑袋披散头发,接着整个人没入水中。
奥斯塔兰一浮上来,瓦雷努斯便问:“没有想象的那么糟糕吧?”他抬头看向另外两个人,笑着说,“是不是加特人走到哪儿,奥斯特罗的武士就一定会跟到哪儿?”
“也不总是这样。”领头的男人说,他留着两撇红胡子,是一个强壮的部落民,“我听说曾经有个加特笨蛋打赌,把自己脑袋塞进一头牛的屁眼儿里,可以把头发搞成绿色。我从没听说有哪个奥斯特罗人会干这种事。”他一边说,一边示意他的同伴离开浴室。瓦雷努斯看见奥斯塔兰笑了。
“你每次被人羞辱之后都会笑吗?”
“他没有羞辱我。他是在嘲笑你。”
瓦雷努斯大声招呼让侍者拿皂液来。一名侍者拿来一个小玻璃瓶,瓦雷努斯把瓶里的东西倒在手上,搓起头发来。然后他把脑袋没入水里,洗去泡沫。“你觉得浴室怎么样?”他问奥斯塔兰。加特人的头领打量着浴室,看着那四个巨大的浴池,以及周围的石头廊柱和高窗,还有雕刻华丽的椅子与衣架。他开口说话时,眼睛里闪过恶作剧的光芒。
“这像是在浪费石料和劳力,”他说,“谁要是想洗澡,大可以到河里去洗。不过,我得承认,这确实很舒服。”
瓦雷努斯来到池边,坐到突起的热水口上。这里坐着暖和些。奥斯塔兰也坐过来。“有关康纳瓦,你的探子都打听到哪些消息?”瓦雷努斯问。
“没有他的消息。佩尔迪伊人以为自己在山里抓到他了。他们缴获了他的马,不过他杀死了两名武士,没骑马就溜掉了。”
“又死了两个,他总共杀了几个人?”
“六个——还不算被他在埃林折磨死的商人。他把商人绑在树上,留了封信给卡拉克。他在信中告诉国王,自己会回来割开他的喉咙,无论谁都救不了他。”
“一个愤怒的年轻人。”瓦雷努斯冷冰冰地评价道,“不过必须承认,我可不想与他为敌。你见过他,对吧?”
奥斯塔兰点点头,“他和那个蜂蜜商人在一起。我们没说过话。”
瓦雷努斯吃吃笑道:“你是个战士,奥斯塔兰,我也是。坦白地说,他让你不舒服,对吗?”
“不管是谁,敢凭一把刀对付一头熊,都会让我不舒服。”奥斯塔兰承认。
“我的朋友,现在跟我说说你都知道些什么。”
“关于贾森,你的判断是正确的。他为佩尔迪伊人提供铁矿石,用以制造刀剑、矛头和盔甲,作为卡拉克的白银的回报。不过,因为他们的关系,他已经和奥斯特罗人达成盟约,将在战斗中帮助贾萨里。”
“你能确保带来多少加特人参战?”
“照你要求的,两千骑兵,自备马匹。我们什么时候出发?”
“这得由贾萨里说了算。他们今晚会见到他。”
“我正盼着见他呢。”奥斯塔兰说。
 
猎人派拉克斯的本领在佩尔迪伊无人不知。任何动物都无法在他面前隐藏踪迹,任何动物都无法摆脱他的追浦。靠着追捕强盗、逃犯领取赏金,派拉克斯过上了富足的生活。派拉克斯长得精瘦,一双黑色的眼睛深陷于眼窝中,眼睛周围几乎没有笑纹。他头发斑白,发际线从太阳穴往上退去,在前额形成一个尖尖的V形。
“你在想什么?”贝克问。贝克是个瘦削的战士,他和另外四名武士一同组成一支搜捕小队。
派拉克斯没有回答。他拍马向前,走出了队伍。他不喜欢贝克,更憎恨他的国王卡拉克。前任国王埃里死后,派拉克斯曾独自骑马到现场做过调查。据贝克和其他人说,埃里是从马上掉下来淹死的,但派拉克斯清楚,他们在说谎。以现场遗留的痕迹判断,他知道他们把埃里从马上拽下来拖到岸边,把他的头按进水里。他们按住埃里时,他的右脚一直在刨地上的土。
但派拉克斯没有公开自己的发现。
商人被害时他并不在埃林,而是在北方自己的牧羊场里。卡拉克派人来找他,第二天他赶到城里,花了一个早晨很快便发现了他的踪迹。
接下来发生的一些事,让派拉克斯感到很有意思。
贝克带着他的人以最快速度赶了上来,那个年轻人却转向西南方向,钻进一片茂密的树林里。骑手们紧随其后,有两个人困住了他,但两个人都死了。
一个星期过去了,贝克大发雷霆,这让派拉克斯十分高兴。
“我问你在想什么,”贝克拍马赶上来,“你这老混蛋,再不回我的话,我就把你的卵蛋切下来。”
派拉克斯朝他笑笑,“那你得另找个人来,孩子,要比你能干才行。”
贝克伸手握剑,派拉克斯掉转马头靠过去,猛一抬手,一把剥皮刀的刀尖已抵住贝克的喉咙。“懂我的意思了吗?”老人收刀入鞘。
贝克抬起手指摸了摸喉咙,有一点出血。“对了,”派拉克斯说,“我们刚才说什么来着?啊,那个年轻人,他在同龄人当中算是比较精明的,这一点毫无疑问。他制造了向东逃跑的假线索,然后掉头向西。他很会动脑子。”
“他没有骑马。他们现在应该已经追上他了。”
“也许吧。”派拉克斯赞同道,“不过他一直在崎岖的山路上行走,选择路线也十分谨慎。”
“那是什么魔法?”
派拉克斯大笑起来,笑声中充满了轻蔑。上次与康纳瓦的遭遇之后,活下来的人说男孩能改变身体的形状。派拉克斯笑够了之后评论道:“你并不真的相信这个,对吗,贝克?如果有谁懂得魔法,他还会让自己被人追得满山跑?这小子是先脱下斗篷,把它浸到烂泥里,又在斗篷上划开一些口子,将树枝树叶塞进口子里——仅此而已。然后他就在灌木丛里等着,你的人一到跟前,他就冲上去杀死他们。活着的那个说把他打跑了,实际上是他自己转身溜了。我能看出来。”
贝克骂了一句,恼怒地朝身后一个骑马的家伙瞥了一眼。“必须抓到那个里加特人,把他带回来接受正义的判快,”贝克坚持,“这是国王的命令。”
派拉克斯沉默了。几天来通过听士兵们谈话,他已经能拼凑出故事的全貌了。迪亚特卡的背叛导致男孩的朋友惨死,男孩因此开始复仇。这场追捕无关正义,只关乎恐惧,卡拉克的恐惧。当时国王骑马和第一支队伍一起追出城去,并目亲眼看见了里加特人给他的信:
“你死定了!”
卡拉克肥胖的脑袋涨得通红。“把他的脑袋提来见我。”他命令贝克。
然后他就带着二十人的护卫队,骑马返回埃林城。真正的勇士会率领搜捕队的,派拉克斯心想。
老猎手下马检查地面。这一带光秃秃的,满是岩石,看不出有什么痕迹。左边是一块凸出的岩石,上面放着一片橡树叶子,那显然是从男孩的斗篷伪装上掉下来的。派拉克斯用手指梳了梳头发。追猎就像求爱,既需要用心也需要动脑。在这个过程中,猎手会越来越了解自己的猎物,并且开始喜欢或者痛恨他。派拉克斯开始喜欢上这小伙子了。这小伙子没有一丝惊恐,他认真计划自己的行动,仔细隐藏行踪。昨天他还用石头打死一只兔子,剥了皮生吃掉兔子肉。
派拉克斯骑马小心翼翼地来到山顶。西北方是泰利斯森林。那个男孩知道不能去那里吗?派拉克斯心想,男孩和外乡人一起游历,而巴努因十分熟悉这一带。他一定提起过在这些森林黑暗深处蛰伏的危险。
这小子很狡猾,不好对付。他知道猎手们在想什么。派拉克斯朝西北方瞥了一眼。他会鲁莽得到森林里碰碰运气吗?
南边传来一阵马蹄声,上来了五名骑手。这几个骑手都是贝克手下的年轻人。派拉克斯仔细观察着他们,研究他们的脸。他们现在都害怕了。已经有六个人丢了命,没人希望自己是下一个。贝克跟骑手们说了几句,便来到老人身边,翻身下马。“他从这条路走的?”他问。
“对。大概两小时前,他就坐在那下面。”派拉克斯指着十英尺外的一个地方说,“他的脑袋就藏在那丛灌木当中,监视了我们一阵子,思考自己可以躲到哪里。”
“那他躲到哪儿了?”
派拉克斯伸出胳膊画了一个大圈,“换你会怎么选择,贝克?这四周全是山坳,要不就是成堆的石头和成片的树木。不管他在哪儿,他这会儿正监视着咱们,看咱们是不是足够聪明,猜得出他的位置。”
“那我们够聪明吗?老家伙?”
“不,‘他们’不够聪明。但是我够。我清楚他在哪儿,我想我还能找到他正在哪棵树上监视我们。”
“那咱们快去抓他。”贝克得意洋洋地说。
“你会抓到他的,我又不想从他身上捞些什么。不过五个人应该足够了。”
“没错,告诉我他在哪儿。”
“我会说的,但首先你千万不要朝我说的那个方向看。”
“我又不是傻子,派拉克斯。”
你不是傻子,你这个弑君的刽子手。派拉克斯心想。“他在泰利斯森林边上。这是他最后的机会,他应当听过那些传说,而他知道我们也知道。他正在拿性命做赌注,赌你们不敢过去。”
派拉克斯看见贝克脸上一下子失去颜色。“泰利斯森林?你确定?”
“我非常确定。”
“那他已经死了。”
“可能,也未必。我说了,他刚刚到森林边上。也许泰利斯还没看见他,也许我们正在别的地方。你不敢跟过去吗?贝克?”
“对,我害怕。”贝克承认,“你会骑马进入那些树林吗?”
“不会。”派拉克斯说,“我只是受雇来跟踪他的。”
“他到底在哪儿?”
派拉克斯没有看那片森林,“带着你的人骑马向东去,跟森林拉开一段距离,然后折回来沿着森林边缘前进,眼睛盯着我。等你到了他的藏身处,我会站起来骑上我的马。”
贝克深吸一口气,手按马背上了马。派拉克斯安静地看着他走到自己人中间,告诉他们这个让人不安的消息,继而引发了一阵激烈的争执。这五个人没有一个愿意冒险前往泰利斯森林。最终贝克喝问他们中有谁敢站在卡拉克面前,告诉国王自己因为胆怯而不愿服从命令。“听着,”贝克说,“我们骑马向他靠拢,一旦我得到信号,咱们就冲过去宰了那个里加特人,然后赶紧骑马撤出来。这要不了多长时间。”
这些人不为所动,不过派拉克斯知道,他们会跟上贝克的。他们深深地惧怕着卡拉克。
果然,贝克领着队伍一点一点地朝山下进发了。
 
康纳瓦浑身都要散架了。三天来,除了打过几个盹儿,他几乎没睡过觉。肚子里的块根、浆果和生兔子肉让他的胃一阵一阵地痉挛恶心。他的头疼得厉害,太阳穴像被针扎一样。他蹲在一片茂密的灌木丛里,望着山顶上的骑手。
他原本希望他们会再往西边走一点,好让自己溜到他们身后,但他的希望落空了。追赶他的人比阿尔本还要经验老到。
康纳瓦朝四周看看,感觉处境不妙。周围都是参天的橡树,却听不见一丝兽鸣鸟叫,甚至连只飞虫的声音都没有。可除了没有动物的声音,整片森林又充满了生气。参天大树安静地矗立着,没有风,茂密的枝叶纹丝不动。康纳瓦觉得,周围的一切仿佛都在注视着自己,都在等待着什么。他的胃里早已空空如也,嘴里满是恶心的胆汁味道。他回过神,继续焦虑地盯着山顶。山顶上就剩下一个人了,那人只是在山顶坐着,他的马在一旁啃草。
汗水流入了康的眼睛,他用脏乎乎的衬衣袖子擦了擦。胳膊一抬起来,肩膀上的伤口就又裂开了,他感到一股血流过胸前。现在离家一千多里,独自一人,身上还带着伤,他知道自己活下去的机会十分渺茫。
然而他并没有害怕,他胸中只有燃烧着的狂怒和复仇的欲望。
我不能死在这里,他想,我要想办法活下去,我要杀死卡拉克。
他试图站起来,但右腿一软,又倒在地上,一阵恍惚。睁开眼时,他已听见了马蹄声。他挣扎着跪起,仔细观察林木线,发现五名骑手正绕着树林兜圈子,其中一人不停地打量山顶那个人。康纳瓦嘴唇发干,意识模糊,他明白这些人准备冲进森林。他绝望了。难道巴努因说错了?难道这里没有魔法?他再一次抬头看向独坐在山顶的那个人。骑手正在等待他的信号。他发现我了?康纳瓦心想。
他轻轻地转过身,踉跄着走到一棵高大的橡树下,抽出匕首。他的剑两天前弄丢了,插在一具佩尔迪伊士兵的尸体上……
……似乎有什么东西刮过他的脸,还摸了一下他的手。
他打了个寒战,注意到身上有一种刺痛感,且刺痛的范围越来越大,先是脸和脖子,接着是后背和胳膊。这感觉越来越强,越来越疼,就像被蜂蜇一般,接着又变成烧红的针,扎进肉里。他呻吟着倒在草地上。树枝开始摇晃,发出沙沙的声音,如同轻声的诅咒。疼痛越来越强,蔓延到胸口和整条手臂,把他逼到了崩溃边缘。当它蔓延到右手——他手里正攥着魔灵之刃——时,魔灵之刃发出耀眼的光芒,疼痛消失了。
“你是那个救出小鹿的孩子。”康的耳边响起低语。
就在这时,骑兵以雷霆之势冲进森林。康努力打起精神来面对他们。打头的佩尔迪伊人平端长矛,拍马跃过横在地上的树干,其他士兵紧随其后。
康纳瓦举起刀。
然而那匹马没有落地——它在半空中凝固了,像雕塑一般定格在跃起的瞬间。所有骑兵都在瞬间定住了。森林里越来越冷。康开始浑身发抖,但他仍目不转睛地盯着这些要来杀他的人。这些人在他眼前发生了变化,他们的头发胡须变长,指甲长得跟爪子一样,衣服朽烂,头发开始变白,肌肉萎缩,皮肤发黑,接着皮肉从身上剥落下来,露出里面的骨头。没过几秒钟,他们全都从马上掉下来,在草地上摔得支离破碎。
那个声音再度响起,康已经跪倒在地。“扶住那棵树,幼鹿小子。”那声音说。康转身朝橡树爬去,他伸出手,手指触到树皮。他的胃不痛了,刚才的寒冷也没了踪影,他叹了口气。阳光透过云缝照射进来,周围的一切都闪着金色的光泽。树皮蠕动,变成一张木头脸庞。这张脸年轻、潇洒,不苟言笑。
“你很虚弱,幼鹿小子。快躺下,让我们来照顾你。”大树上的脸说。
康纳瓦已没有一丝力气了。他躺下来,脸触着冰冷的地面,渐渐失去了意识。他感觉仿佛青草在他身边长了出来,把他拖入泥土下那黑暗的庇护所。
他醒来时,光线太强,刺得他差点流出眼泪。他抬手去遮,可光线竟透过皮肤,让眼睛刺痛难忍。
“忍着点儿,康纳瓦,”一个声音响起,“我正在创造一个舒服的环境。”
光线变暗。康把手从脸上移开,睁开眼睛。刚开始他什么也看不见,渐渐地,他发现自己正坐在一片森林里,身边是一条在午后阳光下安静流淌的小河。天空晴朗,树上长着五颜六色的叶子,从血红色到金黄色,从翡翠般的翠绿到深秋叶子的暗黄,应有尽有。空气中充满了芳香,那是熏衣草、玫瑰和忍冬花的味道。这大概是康纳瓦见过的最美的景色了。然而,有些东西不对劲儿。各种树木——橡树、榆树、松树、枫树——长在同一片土壤里,却处在不同的季节中。有些像在春天里一样刚长出新芽,有些却已经绿荫成片,有些则如在深秋一样满树金黄。这里还看不到影子。康伸出胳膊,只见明亮的光线射在皮肤上,下面的草地上却没有一丝阴影。
他慢慢地站起身,伸了个懒腰。他的心中比以往任何时候都要宁静。他转过身,向四周的草地看去。
他看见了一头熊。
它跟那几个骑兵一样,一动不动地站着,闪着寒光的锁链挂在它巨大的肩膀上,缠住它那有力的爪子。它的嘴巴大张着,露出骇人的尖牙,但康一点都不害怕,他朝野兽走过去。这头熊块头比伤他的那头还大。康围着巨熊走了几圈,对这头熊的力量感到十分惊异。他看见它身上满是一次次搏斗中留下的伤疤,有些伤是最近才留下的。他伸出手想摸摸看,可他的手却从熊的身体中间穿了过去,犹如穿过一团烟雾。
“这是一头恐怖的野兽。”那个声音响起,一个闪光的人形出现在康的身旁。
康一点都不吃惊,尽管他觉着自己应该吓一大跳。
“它很恐怖,但也让人难过。”康对这位新伙伴说。
“为什么难过?”
“因为它被锁链锁着,”康说,“如它这般骄傲的生灵,绝不会愿意被锁链束缚。”
发光的人形走过来,抓住康的胳膊,领他回到小溪旁。康想看清那张脸,可这张脸在光照下似乎一刻不停地变化着:嘴上一会儿有胡子,一会儿胡子又没了;头发一会儿变长,一会儿消失,直把康纳瓦看得头晕目眩。于是他将目光转向一旁。“你是哪位魔灵?”他问道。
“我不是魔灵,康纳瓦。我已经死去很久了,我的灵魂被拯救解脱,来到这片森林。”
“为什么我把你看不真切?你的脸一直在发生变化。”
“我已经好久没有变成人的样子了。稍等片刻。”他坐下来一动不动。渐渐地,在他周围闪烁着的光芒消散了,康发现自己正坐在一个年轻人身旁,他长着一头黑发和一双温和的棕色眼睛。“这样好些了?”
“好些了。这是你生前的样子?”
“我年轻时的样子。我死的时候都快一百岁了。”
“魔灵为什么要把你的灵魂留下来?”
“他们有他们的理由。反过来,你为什么要救那头小鹿?”
康耸耸肩,“它被困在荆棘丛里,我不能把它扔在那儿等死。”
“就像你不能离开里亚法德?”
康摇摇头,“这不一样。里亚法德是我的朋友,一个男人是绝不能丢下自己的朋友的。”
“你现在感觉怎样?”
康笑道:“很平静。在这里待着很舒服。不过我知道这里是个梦境,我的身体还留在你的森林里,又湿又冷,还在流血。”
“不,”那人说,“现在你的身体正在复原。你将会有一套新衣服,以及朋友送你的一件礼物。”
“我的朋友都死了。”康想起巴努因,伤心地说。但他发现此刻想起挂在绞刑架上的那具尸体时,自己竟然感觉不到一丝对凶手的仇恨。他叹了口气,“你从我身上拿走了什么?”他问。
“我们什么也没拿。我们只是把你……把你从你其他的……人性当中分离了出来——因为,如果我们不这样做,你就到不了这里。”
“我的人性?”
“你的愤怒、你的暴躁、你的仇恨和对复仇的渴望。这里没地方放置这些东西。”
“可我是个人啊,”康说,“那么,是我的哪一部分在这里呢?”
“最好的那部分,”那人回答,“你的精神,不受肉体束缚的精神。”
康坐在阳光下,发现自己比以往任何时候都要平静。他回头看看那头熊。“这头熊怎么会在这儿?”他问,“干吗还要用锁链锁着它?它已经不能动了。”
“我们并没有用链子捆熊,康纳瓦,那是你的锁链。”
“我的?我不明白。”
“这头熊便是你身上不能存在于此地的那部分,而这些锁链是你自己给自己加上的:责任、义务,还有荣耀。没有这些东西,这头熊就会变成彻头彻尾的野兽和自私自利的杀手。你现在打算回去了吗?”
 
他在森林中醒来,睁开眼,看见一匹栗色的马安静地站着,缰绳拖在地上。他回想刚才在梦里——魔灵的世界里——那种平和的感觉,但不一会儿,那感觉便消失了。他又想起那些猎手,想起几天来的追捕、搏斗和杀戮。他还想起事情的起因,想起了巴努因。
怒火在他胸中熊熊燃烧。
他站起来,看见一块扁平岩石上真的放着一套叠好的新衣服。黑色的薄上衣虽是皮子质地,摸起来却像绸缎一样柔软;黑皮裤上拴了一条色彩斑驳的蛇皮腰带;还有一双深色马靴,边上镶嵌了白银。他脱下自己身上破破烂烂的衬衣和裤子,穿上魔灵的衣服。不出所料,衣服正合身。他朝马走过去,那匹马警惕地注视着他,但他轻柔地跟它说话,慢慢抬起手拍打马辔头。
这时,他看见一把剑倚在树上。这是把骑士剑,剑身沉重,带有些微的弧度。这把剑和他的刀的材质一样,都是那种银光闪闪的金属。不过,最吸引他目光的乃是这把剑的剑柄,剑柄由乌木和金银制成,雕成橡树叶的形状,护手则隆起雕成一只熊头,银色的剑珥上刻有一头被荆棘缠绕着的小鹿。康举起这件武器,它比想象中的还轻,平衡性极佳。
朋友的礼物,那人是这么说的。
黑色硬皮制成的剑鞘就在树下躺着。康把它背在肩上,牵起马缰绳,翻身上马。
当康纳瓦骑马缓缓地走出树林时,他吃惊地看见那猎手仍旧一个人骑着马徘徊在山顶上。几匹失去主人的马正在附近啃青草。康拍马向骑手走去,那人没有逃跑的意思,反而下马坐到草地上等他。康纳瓦看到,那人虽然头发依旧乌黑,但年纪已经很老了,他目光睿智,脸上全是皱纹。
年轻的里加特人心中怒火正旺,他打定主意要杀这个人,然而,这人却没有丝毫敌意。年轻人不禁有些疑惑。
“他们都死了?”那人问道。
“死了。魔灵——泰利斯,你们是这么叫的,把他们杀了。”
老人叹了口气,“我是猎手派拉克斯,很高兴你还活着。我一直对泰利斯感兴趣,我很想知道,他们为什么会让你活着?”
康耸耸肩,“我也不知道。拔出你的剑,咱们给这一切做个了断罢。”
“我可没这打算。”派拉克斯说,“我一向不擅长用剑,而且我不想死在你手里——我希望你再考虑一下。”
康仔细观察,附近不像是埋伏有别的骑手。他原本期待大打一场,然而这个人一直在山顶悠闲地坐着,还像老朋友一样跟他说话。康纳瓦从没经历过这种事。尽管怒火中烧,他仍然感觉杀死这个老人会是个错误。派拉克斯伸手挠了挠头发,“我了解你,康纳瓦,我紧盯着你的行踪,也看懂了你的想法。你是个战士,而不是杀手。我想我欣赏你,这话我可不常说。”
“我不在乎你欣不欣赏我。”康纳瓦打断他,“你看见我从树林里出来,为什么还留在这儿?你知道我会过来杀你。”
“这关乎尊严,年轻人。我是猎手,毫不自夸地说,我是这里有史以来最优秀的猎手。我受命找到你,现在我做到了。没人会说派拉克斯失败了,这对我很重要。”
“你的族人杀害了我的朋友。”康胸中的怒火再次燃起。
“我知道。”派拉克斯说,“一群卑鄙的人干下一件卑鄙的事。这种事又不是头一次发生。你知道,佩尔迪伊原本有一位好国王,那是个好时代。他关心百姓,分担人民的忧愁,分享他们的喜悦,结果他被卡拉克拖到河边溺死了——这就是他十八年来让国家安泰所得的回报。之后,他的妻子被人勒死,儿子也惨遭毒手。一切都是为了一个王冠——一个终将被贾萨里和他的石头城军队夺走的王冠。”
“你说‘佩尔迪伊’曾有一位好国王,你不是那里的人?”
“不,我是罗迪斯人,不过我在佩尔迪伊生活二十年了。”派拉克斯起身走向坐骑,伸手探进马鞍上的大口袋,“要吃的吗?”他问,“我有些肉饼,洋葱味儿的,很不错。”
康发现自己有些失落。派拉克斯拿出馅饼,小心地掰开酥皮,把其中一半递给年轻的武士。
“谢谢。”康下意识地说。
“不用客气。”派拉克斯笑道,说完坐到地下吃起来。康尝了尝馅饼。确如派拉克斯所言,味道棒极了!他贪婪地嚼着馅饼,强迫自己吃慢点,最后舔干净手指上的肉汁。
“比生兔肉好吃吧?”派拉克斯说。
“这是我这辈子吃过的最棒的东西。”康赞许道。
“这是我昨天从一个农场主的老婆那里买的。趁热吃味道才好。天底下没有比洋葱和牛肉更能让人食指大动的了。”派拉克斯吞下最后一口馅饼,擦擦嘴,“你知道,我当时就有预感,你能从泰利斯森林里活着走出来。现在,我看见你不仅活了下来,还得到了一些礼物:新衣服,还有一把剑。他们是个会带来厄运的种族,不过他们好像挺喜欢你。跟我说说,他们长什么样呢?”
“我看见一棵树的树干上有一张脸,还梦见自己跟一个人在一起。一开始那人的脸我怎么也看不清,尽管我们俩一块儿在太阳地里坐着。”康深吸一口气,“我不想杀你了,猎人。”
“我知道,”派拉克斯说着站起来,“我刚说过,你不是杀手,里加特小伙子。要我给卡拉克捎个信么?”
康纳瓦表情僵硬,“我已经送出一个了。一个就够了。”
“我听说他收到了。”派拉克斯转身走到坐骑旁边,翻身上马,“向北向西都还有人搜捕你。如果是我,我会朝东走,距离边界只有不到一天的路程。那里有个镇子,石头城的军队就驻扎在那附近。我想你在那里会安全的。”
于是康纳瓦上马,向边界而去。派拉克斯说得对,他不是杀手。但这不是他不杀老人的理由。康的仇恨仅仅针对佩尔迪伊人,仅仅针对谋害自己朋友的那个民族。
而血债必须血偿。
 

推荐阅读:
  • 《沙丘》六部曲合集
  • 《波西杰克逊》系列合集
  • 《猎魔人》合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