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
我说错话了。
“抱歉,”他说,“我没听懂。”
我瞬间想不顾一切把话圆回去。“投降条款,”我说,“相信我们俩一定能想出——”
“条款?”他瞪着我,仿佛刚才听他滔滔不绝的是个陌生人,被他误认为老友,“你想说什么?”
“哦,拜托,”我用尽全力表现出愉快的样子,我至今还为此感到羞耻,“只要撤兵,你想要什么都行,有什么要求尽管提。”
他没作声。我宁愿随便说一些蠢话来打破沉默,但生生忍住了。
“好吧,”他似乎在努力压制怒火,“交出所有武器,打开城门。”
“然后呢?”
“我们冲进去,把他们全部杀掉。”停顿了好一会儿,他又说,“当然不包括你,我们是朋友。”
他说他要杀了他们,不杀我。但我一点也不喜欢他看我的眼神。他脾气一向不好,而他最难容忍的就是在他面前显露出哪怕一丁点不忠的人。
“为什么?”我问。“因为他们必须死。”他吼道,随即意识到自己在发火,“你懂的,对吧?没有人比你更懂。我们不可能放过他们,宽恕他们。要么不做,要么做绝,这才是复仇。”
轮到我不出声了。他等了几秒钟,继续道:“况且到了这一步,我也控制不了了。我答应过他们,杀光每一个罗珀人。如果现在撤兵,他们会把我撕成碎片。奥尔罕,我的天呐,你怎么回事?你不会对这些人产生感情了吧?”
“有一点。”我说。
“不可能。”他硬邦邦地说,“这不是用玻璃杯困住蜘蛛,可以选择扔掉它还是压扁它。他们是蓝皮肤。要纠正这个世界、重新开始,必须把他们抹掉。”
我深吸一口气,慢慢吐出。“他们不让你撤兵吗?”
他盯着我,接着咧开嘴,露出一个大大的笑容。“你还不知道我的军队是些什么人吗?他们是三分之二的帝国军啊。当然没有蓝皮肤,全是辅兵,来自被征服国家的可怜虫。他们只有两个选择:为我们战斗,否则烧毁他们的村庄。这就是帝国守卫疆土的方式,毕竟帝国一直在扩张,罗珀人早就不够了。确实,这一招很好用,用了很长一段时间,直到有个聪明的人意识到——我猜是我——如今帝国军队里的奶白脸比蓝皮肤多得多。他们由罗珀人训练,使用帝国标准装备,和罗珀人一样勇猛善战。而且在战场上,罗珀人被小心保护起来的时候,是谁顶在前面死战?于是我解释一番,他们立刻就懂了。不过不幸的是,海军不买账,说什么也不愿将他们心爱的船放心托付给野蛮人,所以我只能和该死的舍尔登人做一笔交易。不过还是我赚。现在,剩下的蓝皮肤正规军都被关在帝国各地的最坚固的城市里,而我的军队则守在城墙外,以防他们跑出来。所以,三分之一的帝国军被围困,另外三分之一在堵在城门外,最后三分之一就在这里,用来对付都城。我说不能撤兵就是这个意思。你觉得他们会让罗珀人活着离开吗?开玩笑,他们要罗珀人流血。仔细想想,这也是我想要的。”
我喝了一口他找来的极品好茶,茶水已经凉了。“你说了很多,我得好好想想。”
他盯着我,好像我疯了,然后突然大笑起来。“没什么好想的啊,”他说,“看在众神的份上,这不是仔细权衡利弊的时候。你要么懂,要么不懂。你怎么了,奥尔罕?你变了。”
我突然意识到他是对的。我想起了他认识的那个小男孩,他已经不是我了。很神奇,你不会注意到自己在改变,因为过程非常缓慢。直到有一天,你在水池或水洼里看见自己的倒影,会突然感觉很陌生。和奥古斯谈话就像看到了我小时候。我错把他当成了他的父亲,这很正常,他已经长成了他父亲的样子。也许我在成长,无法避免;但我不能确定,老实说我已经忘记我爸长什么样了。我有很多关于他的回忆,但记忆中他不是转开了脸,就是藏在阴影里。就像圣像和三联画——艺术家收了钱,把金主画进画里,打扮成次等圣人或旁观者。但按照传统,金主的画像不能引人注意,必须用各种方式加以隐藏。据说,如果请到一位灵感迸发的画家,用这种方式把自己安插进一幅巨作,你就能洗清所有罪孽。这明显是罗珀人的思维方式,这是作弊。
现在的问题是:我变得更好还是更坏了?
反正,我说了不算。而奥古斯显然觉得我变坏了。“我就是个修桥的,”我直接把心中的话说了出来,“我不是士兵,我唯一渴望战胜的就是几条河而已。”
“这跟你的渴望无关,”他说,“而且,我们所有人都是士兵。战争不是我们挑起的,但我们都得参战。”
“如果不是罗珀人——”
“知道,”他打断了我,“他们觉得你有用,而且,爱惜工具和牲口对生意有好处,毕竟是花了钱买来的。奥尔罕,你老实告诉我,你感激他们真的是因为他们培养了你,给了你一技傍身吗?”
“我不是牲口。我是他妈的工程兵团上校。”
他点头,“确实。你精通自己的行当,干得非常出色,对他们来说很有价值。说不定有些人还纡尊降贵把你当个人,甚至假装看不到你的肤色。多好的教养啊。所以你对他们有了感情,真是条好狗。”他太了解我了,知道这些话会把我惹急。“拜托,奥尔罕,你该自己想到的。”
“用自己的方式为自己出头,”我说,“对你来说一直很重要。”
“是的。”
我等了等,他很快回味过来,“对你来说一样重要。”他说。
这是真的,从过去到现在都是。我用自己的方式报复帝国、帝国军,外加推崇蓝皮肤至上的既有秩序。我伪造印章、贪污钱财、铸造劣币,用无数偷奸耍滑的小动作来保护自己的尊严。我做的所有事都是为了自己;我并没有考虑他们,我只为证明自己比他们聪明百倍。虫子向狮子宣战,森林里所有动物都觉得狮子会赢。但狮子并抓不到虫子,因为它们会钻进地里,避开战斗。但是到了晚上,狮子们睡着以后,虫子就会爬进它们的耳朵,吃掉它们的大脑,把它们一个个全杀了。在我的家乡,这是个耳熟能详的故事,虽然罗珀人从未听过。每次我给我的帝国朋友讲这个故事,都会先问他们,你愿意做哪一个,虫子还是狮子?他们都说,当然是狮子——除了阿塔瓦杜斯。为什么选虫子?因为,他说,我是个工程师,我知道虫子挖隧道非常厉害。别多想,他这么说不过是在打趣,因为他知道这是个陷阱问题。
“你知道自己做了什么吧?”他说,“你报复他们,一有机会就诈骗、行窃。只不过为了良心上过得去,你把赃物分给了工程兵团的手下。你对他们是掠食者心态,这不是爱。”
“我没说过——”
“很好,说了也是谎话。”他直视着我,眼神锐利,“你帮他们守城我理解,毕竟你以为我们是一群不知名的野蛮人。但现在你知道了,我们是一起的,是同胞。你还打算用弹跳球把我砸死吗?奥尔罕?”
“当然不会。”
“你此前杀掉的每一个小兵都是我,你明白吗?他们和我是一样的,是你的族人,他们和你的相似程度远超那些蓝猴子。”
蓝猴子。我不喜欢和奶白脸朋友议论罗珀人,给他们起这种名字。大概一旦聊起来,我就会禁不住大声附和。
他偏头看着我,样子像一只不明白你在干什么的狗。“也许你是在可怜他们,”他说,“我说的对吗?”
“可能吧。”
“好吧。我遇到过的一个医生和你的态度很像。他有机会制造一场瘟疫,但临门一脚却下不了手,同情心泛滥。”他瘪了瘪嘴,“给你三次机会,猜猜他是怎么死的。”
“也许我是觉得,你这以牙还牙做得过头了,道德上你并不比他们高多少。”
他假装打了个哈欠,“这我不知道,”他说,“要我说的话,谁都不比谁高,半斤八两吧。你跟那些人共事太久了,奥尔罕,你的思维在向他们靠拢。”
“也许。”
“也许。”他怪声怪气地学我,“当然是这样啊!你知道罗珀人的思路吧?如果他们赢了,那就是昭昭天命。投降的,可以宽恕;但凡还有一点傲气的,打残算数。这你不陌生吧?”“我读过书。”
“很高兴听你这么说。所以,如果他们赢了,故事就是这样的。如果输了,那就是‘战争是罪恶的,肯定有更好、更理性的方式来解决分歧’。不,相信我,奥尔罕,战争本身没有错。只不过通过战争,你能区分出好人和坏人。”
我忍不住笑了出来,“但罗珀人总能赢。”
他没有笑,“这次赢不了。”
“但不代表你就是正义的。这你知道,对吧?”
奥古斯把脸转到一边,双手捂住耳朵。“抱歉。”他说,“我没听到你在说什么。”
现在想起来,我发现我忘了一件事。
还记得奥古斯毒死舍尔登奴隶贩子的故事吗?嗯,在那之后几天,有一个舍尔登守卫打定主意要讨厌我。原因不明,有人不喜欢你很正常,不一定需要理由。这个人看到我就烦,一有机会就对我拳打脚踢。我想向奥古斯学习,但我不杀人,我的天赋在别的方面。所以,那天晚上停下来歇息之后,我没花多大力气就弄松了手腕和脚踝上的绳子。然后,等大家都睡着了,我偷偷溜到我的敌人身旁。此前,我注意到他有一个鲸骨雕刻的小海豚,穿着一根皮绳戴在脖子上。这是个雕刻成海豚的护身符,大概是为了保佑戴的人不被淹死。我从他的腰带上抽出刀子割断皮绳,拿起海豚,把刀子放回了原处——利刃离他的咽喉只有大约八分之一寸,但我脑子里只有偷窃,根本没想过其他。这样的好东西,我告诉自己,以后肯定能卖钱。与此同时,我也报复了欺负我的人,我赢了,胜利了。
有些事是要吃些苦头才学得会的,比如,不能偷盗,就算趁夜也不行。因为夜里泥土湿润,会留下脚印。当时乌漆墨黑,我自然看不到。但天亮之后,是个人都能看到了。
我还没睡醒,那人给了我一脚,踢在我的锁骨上,那是你身上痛觉最强烈的地方之一。我想他当时杀我的心都有了,因为他拉了一位年长的同僚同行,让同僚证明我偷了东西,他有权对我做任何事。他们两三下就找到了海豚,就塞在我的腰带和外衣之间。
“好吧,”年长的同僚说,“他是你的了,随你处置。”
“不是他干的。”
两人周围望了一圈,说话的是奥古斯。他坐了起来,手脚上的绳子都解开了,“不是他。”他说,“是我偷了海豚,是我。”
“胡说!”那个恨死了我的守卫冲他吼道,但另一个人叫奥古斯再说一遍。
“是我干的,”奥古斯说,“我把海豚藏在我朋友身上,这样出事之后嫁祸起来比较方便。因为所有人都知道那个胖守卫喜欢欺负他。但我太傻了,没想到会留下脚印。”
年长的守卫盯着他看了很久,我知道他在想什么,我敢肯定,奥古斯的话他根本不信,但找不到证据反驳。而且他肯定觉得,如果这个小鬼有胆子替朋友挨一顿打,那算他有种,不如成全他。于是他点点头,飞起一脚,重重踢在奥古斯脑袋的一侧。
我以为奥古斯被踢死了,血从他耳朵里流出来,他一动也不动。“这就是小偷的下场,好好反省吧。”那人说完便走了,痛恨我的守卫死死盯了我一会儿,接着也跟上那人的脚步。让我想不通的是,他之后也没有报复我。
最终,奥古斯挺了过来,但他的一边耳朵聋了。直到我们分开也没有康复。
这话我没法反驳,他确实有一只耳朵听不到啊。
“况且,”他继续道,“你忽略了一个重要问题:面对这么庞大的军队,都城是守不住的,任何办法都行不通。的确,你聪明、人脉广、想象力丰富,而且深得手下爱戴。你们会打上漂亮的一仗,再加上弹跳球和抛石机,以及天知道你在捣鼓的什么新型的杀人机械,我的军队多半要伤筋动骨。但长远来看,反抗是无意义的,城市一定会陷落,城里的人已经是死人了。”
他停下来看着我。“所以呢?”我问。
“所以,”他和我四目相对,仿佛他是我镜子里的倒影,“如果你有哪怕一丁点胜算,我都不会反对,拿出全力跟我打吧,祝你好运。但是你没有,你的蓝皮肤伙伴们死定了。任何人都无能为力。”
“但是?”
他微微一笑,“但是,”他说,“你是我最好的朋友,我不想让你伤心。你可以允许你救下几个最得你宠爱的蓝皮肤,尼卡弗鲁斯·波泽思、市长福提努斯,阿塔瓦杜斯,甘三利克……一打名额差不多够了吧?”
“盖塞利克。”
“对。盖塞利克、你忠实的保镖利西马库,当然,还有你老友的女儿艾科玛,以及那个木匠姑娘埃利亚。顺便说一句,她喜欢你。”
怎么突然转变话题了?“胡说。”
“没胡说,真的。这事儿弄不好就是个麻烦,你得小心。尼卡弗鲁斯喜欢她,她喜欢你。总之,现在有七个人,还剩五个名额。或者如果你需要,我可以给你两打。显而易见的事实就是:如果你执意要守城,那他们都会死。哦,木匠姑娘应该能活,她是个奶白脸。我的人不会伤害奶白脸的。但其余的人——”他用手指在喉咙上划了一道,“但只要你放弃跟我对着干,你在乎的人、你的朋友就会安然无恙。而且,这不是威胁,我只是在摆事实。时机一到,我就会下令攻城,找到这些人,救他们一条命吧。当然,尼卡弗鲁斯和阿塔瓦杜斯肯定宁死不降——蓝皮肤愚蠢的荣誉感。另外的人,我这里只有少数几个军官认得他们的脸。就算我想,我也没法帮他们,只有你能行。难道你忍心看着朋友去死,以此来成全你愚蠢的原则和自尊吗?”
奥古斯其实人很好,不过——
人是会变的,但幅度不会很大。况且,现在的他和我儿时了解、喜爱并崇拜的那个男孩一点不冲突。为什么呢?因为他从小就是个大个子。
要理解我这种心态,那你也得曾是个弱不禁风的孩子。在那个岁数,人和动物没区别。最高、最壮的主宰最弱、最小的,没人会质疑,也没人为此辩护。大家凭着直觉认可了这样的相处方式。弱小的孩子对此毫无异议,只会对自己天生弱小感到不忿。之后,我们学会了说话,学会了用口舌摆脱麻烦,得到我们想要的。魅力、欺骗和谎言的重要性替代了身高和肌肉,这就是人们口中的长大——成为智慧、理性的文明人。要我说,以正义为标尺的话,两者其实没区别。但这不是重点。我们小时候由大人管着,因为他们更强壮,一拳打下去更有力。所以,孩子们自然也以此为标准分出强弱。不管怎么说,这套标准是有道理的,比他们之后试图拿来糊弄你的那些要靠谱得多——道德、对错、好坏……老实说,这些概念我从来没搞懂过;老实说,我也从没上过心。
奥古斯就是个高大强壮的孩子,而我正好相反。奥古斯可以选择任何人当朋友,但他选了我。他保护我,让我借他的威风壮胆。听说海里有一种鱼,它们的生存绝技就是把自己挂在鲨鱼身上,以鲨鱼吃剩下的碎肉为食,别的鱼很少找它们麻烦。这不就是我吗?我甚至不需要回报他,连吹捧和奉承——神都无法拒绝的东西——也不需要。我从没问过他:为什么?但我能想到他的回答:因为我们是朋友,就这么简单。
你能设想奥古斯离开之后,我的生活是什么样吗?没有人保护我,不出意料,我立刻开始寻找另一个可以罩着我的大个子。我找到了帝国。但他们的保护不是免费的,他们要我修桥——在极短时间内建成的优质桥梁。这应该是不算把灵魂卖给魔鬼吧?当然,他们对我不怎么好,但也没有太恶劣。我很能干,所以他们能容忍我错误的肤色。对那些上等人来说,这么大度肯定是一件痛苦的事。尼卡这样的人不赞成我整天在贫民区和旧花市转悠,他们认为我交的朋友有失体统——小偷、骗子、赌徒和婊子,特别是婊子。我倒不介意跟婊子做朋友,我自己不就是吗?
过了好一会儿,我一直没说话,奥古斯对我笑了。
“我知道你不是那种人,”他说,“我知道你会为了朋友做任何事——不管是我,还是你城里的新朋友。现在,你所有朋友的利益都能得到满足,是不是很幸运?”
“你变了。”
“不,”他说,语气真诚,“我没变,你也没变。想想吧,自从你发现自己是最高话事人,你都在干什么?”
我对他笑了一下。“尽我的全力。”
“不止,我想你很快就会意识到。你在借由这次机会建立完美社会。以前,穷人被排挤、被剥削,于是你架空了议员和富人,承认帮会的合法性,利用一切可以找到的理由给人们发高工资,你甚至尝试让一个女人来掌管帝国供应部,因为仅仅根据两腿之间的差异而打压女人是不对的。虫子翻身,与狮子平起平坐,这样的机会你无法拒绝。”
我无话可说。
“看看后果吧,”他继续道,“艾科玛干了几天就辞职了,帮会勉强合作了一段时间就开始火并。为了阻止他们自相残杀,你不得不调转新式大砲,对准自己的人民。奥尔罕,这是条死路。完美社会无法在那座城市实现。知道为什么吗?问题就出在罗珀人身上,这不是虫子和狮子的故事,只是弱一点的狮子对抗强壮的狮子。你以为他们会感激你所做的一切,但并不。你自己看吧。”
他从袖子里抽出一根铜管扔给我。我接住了,从中抽出一页纸,展开读了几行,又抬头看他。
“不是伪造的,”他说,“你能辨认字迹吗?”
“能。”
“印章呢?”
“能。”
“好的,告诉我写的什么。”
我不想说,但要违抗奥古斯是很难的,“议员弗隆托——被我一拳打中脸的那位——以及另外六个议院领袖计划杀掉我。我死之后,他们打算夺回权力,立弗隆托为新皇。他们雇了五百个绿帮成员,这些人不满布洛涅鲁斯,并且记恨我杀了他们几百个同僚。他们还准备杀掉尼卡、阿塔瓦杜斯、福提努斯和艾科玛,因为我被杀的话这些人会找他们麻烦。行动时间是后天。”我卷起纸页,想把它塞回铜管,但我的手在抖。
奥古斯拿过纸和铜管,帮我还原,然后递给我。“这东西你最好留着,”他说,“哦,还有这个。”他又递给我一个东西,包在一块蓝色丝绸里,是御玺,“现在,看着我。”
我不想看他,但依然无法违抗。
“好吧,”我说,“你想让我做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