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
一片混战,这是我的错。我们以一种非常松散的盾墙队形跑出城门。前文应该提到过,跑步我不太擅长。不过,敌人的大盾后面藏了可能有一百名弓箭手,于是我们的人只能停下,跪在盾牌后面的泥土地上,一动也不敢动。说不定这样一来结局也不错——投降而已,达到了此行的目的,同时还能节省体力,避免伤亡——但是那个该死的利西马库斯突然暴起,一马当先,扯开嗓门向敌人咆哮。利西马库是绿帮的,其他人属于蓝帮,按理说他们应该留在原地,让他一个人去送死。反正我是这么想的。但这个绿帮战士比五百个蓝帮更加真汉子,蓝帮也许觉得不甘心吧。帮会角斗士的那愚蠢的英雄主义非常飘忽,很难说准。不管怎样,只听到一声可怕的喊叫,五百名傻瓜全都冲了,只剩下我一个人跪在尘土里。
大约有七十人在中途倒下,但剩下的都以惊人的速度跑完了城门到攻城车的这段距离。我跟在后面上气不接下气,感觉跑完就没命了。利西马库已经爬上攻城车一侧,像爬上窗帘的老鼠。车上的工兵在接受这份工作时,肯定没想到自己要面对这样的武疯子。他们朝他射箭,在他逼近之后立即展开折叠梯爬下车,像兔子一样四散奔逃。我记得有两个被他逮到,剩下的逃走了。好吧,人生总有缺憾。
一秒钟过后,大约五十个蓝帮战士爬了上去,将绳索系在大梁上,扔出绳头。攻城车本身有很好的保护作用,大盾后面的弓箭手伤害不到他们。而车下面还有足够的人手合力拉绳子。翻车的瞬间,我觉得在外层皮毛的保护下,攻城车也许不会摔坏。但这东西的高度是宽度的两倍,比例简直太棒了,光靠着自重就能把榫头从榫眼上撕下来,整块结构像柴火一样散开。就这样,我们以极小的赢面取得了胜利,而我并没有落到敌人手里。我恨死了这样的意外。
快要没时间了。我周围是沉浸在胜利狂喜中的蓝帮。我四处寻找悄悄溜走的办法,既不能引起己方注意,又不能被敌人一箭射中,但什么都没找到。蓝帮开始在攻城车的残骸上浇油,有人朝我喊:“收工。”他欢快地咧嘴大笑。太荒唐了,我想。接着,眼前的大盾纷纷转到侧面,露出大盾后面半个兵团的重装步兵,径直向我冲了过来。
我听到蓝帮战士的大叫声,有什么东西从我面前一晃而过,撞得我一个趔趄。我爬起来,刚刚用膝盖支起上半身,就看到利西马库向步兵队那密不透风的盾墙发起冲击。他跃到空中,左脚踢出,踢翻了好几面大盾。阵型被打破,他的表演就此结束。追捕队从他身边匆匆跑过,根本没在意他的存在。他从后面再次猛冲,冲散了追捕队,但自己也跌跌撞撞,脸朝下摔在地上,两肩之间被插上了一支长矛,就像船上的桅杆。
有人抓住我,把我从地上拉起来。我没看到是谁,注意力全在利西马库身上,他死了,趴在地上,被来往的人踩踏。他们拖着我朝他走去,接着越过了他。我的脚落在他的头上,下意识缩了缩脚。背后,喊声此起彼伏。两个人押着我朝重型步兵的方向走去,又走过了步兵队。步兵在我们身后集合,跟在后面。我看到一匹没人骑的马,他们扶着我坐了上去。没人说话,有人拍了拍马屁股,马开始向前走。我差点掉下来,但几只手把我推了回去,稳稳坐在马鞍上。马开始轻快地慢跑,我的左右两边各出现了一个人,他们抓着马镫上的皮绳,为了跟上速度而奋力奔跑。其中一人笑着抬头看我,说:“刚才好险啊,那个疯子是谁?”
我没回答,我最讨厌一边跑步还能一边说话的人。
第一次拜访奥古斯时,他的帐篷非常豪华,在那之后一次比一次朴素。我不懂艺术品,所以无法确定,但我总觉得放在他最爱的一张椅子后面的祭坛摆件是《克里索思妥玛神圣变容》。如果没记错,这东西来自寒冷的夏思特,是那里的主教们引以为傲的珍品。以真人四分之三尺寸大小的象牙雕刻而成的新月女神像,绝对是从莫兰总督那里得来的,因为我十年前在他家宅院的天井里见过。顶部挂毯和斯宾顿总司令在南部边境办公厅挂的那一套非常相似。我猜这些东西都是战利品,就像打猎收集雄鹿的头一样。奥古斯把这些东西摆出来绝对不是因为他欣赏它们。
“你好,奥尔罕。”他说。
我忍住笑。他穿着全套行头:只有皇帝能穿的垂到地上的紫色长袍、用金线绣着繁复纹样的饰带(比盔甲还重,在我眼中充满暴发户气质)、貂皮披风,以及一顶仿制得很不错的三重皇冠(只不过正面花朵的花心处,那颗红宝石原石比真品稍许大了一些)。
“你不热吗?”我问。
他笑了。“有点,搞不懂罗珀人是怎么穿着这么多东西坚持一整天的。撒泡尿要花一个小时。”他微微动了动手指,我立刻看懂他是在请我坐下。老实说,他是我见过的最会打手势的人。我没有坐。
“你保证过,”我说,“等我们谈完我就能回去。”
“该死,奥尔罕,”他冲我吼道,“你觉得我会食言?”
我耸耸肩,“确实。”
“行吧,那你好歹给我坐下,可以吗?”
我坐下了。座椅是四根象牙,由金线织在一起,舒适度不太好,“你想让我道歉吗?”
“但你并没有歉意,对吧?”
“其实有的,”我说,“抱歉我没有直接拒绝你,告诉你我不感兴趣,还借机杀了你最好的工程兵,又借你的力量完成了一件本该我自己做,却不愿做的事。总之,我不够诚实。”
“你本来就不是诚实的人,我知道。”“你有没有想过我会背叛你?”
他耸耸肩,“是有这个可能的,”他说,“这么说吧,如果你背叛了我,我不会太过意外。”
“但你把那么多人全杀了……”
“死得很值,”他面无表情地说,“我知道我让你难做了,我以为跟你谈了话,你就会站在我这一边。抱歉,我忘了你有多聪明,不会被几句漂亮话收买。”
“他们不是坏人,”我说,“大部分我都很欣赏。”
他笑了,“我作弊了,”他说,“我从索扎曼雇了一个律师——好吧,六个,都是些敲竹杠的狠人——让他们帮我准备辩词,再用我的话写出来。你不介意吧?”
“为什么要介意。”
“我感觉有点……你懂吧,让别人来给我的论点润色,让我看起来聪明些。”
“他们给你的东西,你用了多少?”
“一部分,不过效果不好,是吧?”
我摇摇头,“我不是学法律的,”我说,“我没有义务做正义的、对的、对全天下有利的事。如果我是那种人,你现在已经架起篝火把我烧了。但我不是,我保留犯错的权力,如果我愿意犯错的话。”
他笑了,“等着一切结束,”他说,“希望我们不要分开了,我们可以同时当皇帝。你统治东边,我统治西边。”
“等你一把火烧掉都城,杀光所有罗珀人之后?”
“是的。到时候,我们都通过实际行动表达了各自的观点,我很期待那样的结局。”
“结局是指我遵守上次的承诺,打开城门?”
“不是,”他伸出一根手指摇了摇,表示该上酒了。不过客人是我,所以端上来的是我最爱的茶,“我现在明白了,我错了。我真傻,一早就应该知道,不可能说服你做一些你不想做的事。我根本不该往这个方向尝试。朋友不该这样。你接着干吧,尽你的全力组织防守。”仆人倒出茶,香气让我舒服得想上天,“到这儿来的路上,我们经过了大约八年前你在霍尔河上修的一座桥。我本来没想过谁修的桥,但在看到它的一瞬间,我立刻知道,是奥尔罕的大作。我当时激动得像见到了老友。”
我想不起是哪座桥了。我在霍尔河上至少修过四座桥,但每次洪水一来就会被冲垮。“我就是个修桥的。”我说。
“当然,”奥古斯说,“好吧,全世界那么多条河,永远有地方需要修桥,或者沿河建造一整座城市。你有想过修一座吗?”
“你又开始胡扯了。”
“抱歉。但认真讲,你想过吗?等着一切结束,我需要一座新的城市。你愿意帮忙吗?地方随你挑。”
“这里怎么样?”
他看着我,“也行。”
“我考虑一下,”我说,“你叫我来是想聊什么?”
他叹了口气,“就是想告诉你我不生气,没必要因此闹翻。这件事我想了很久,请帮我造一座城吧。我最近毁掉了太多东西,能做点建设性工作挺好的。”
“不生气?你认真的吗?”
“当然,你是我第一个朋友。”他说,仿佛这是一件根本不需要说明的事,“都城里那些人不是你的朋友,奥尔罕。说到这个,你把那些密谋杀你的狗杂种解决了吗?”
“解决了,谢谢。”
“他们不是你朋友,奥尔罕。但不重要了。我了解你,你最恨别人在比拼中给你放水。小时候就是这样,每次遇到这种事,你都会闷闷不乐一整天。对你来说,只有完全靠自己赢得的胜利才有意义,别人绝对不能搅和。”
说得很对。当然,我从来没在任何方面赢过奥古斯,作弊不算。而我总是一有机会就作弊。在我看来,赢就是赢,作弊也是方法之一,只不过我恰好最擅长这个。
“正如我刚才所说,”他继续道,“你想走难走的路,没问题。拿出全力跟我打吧。不过,请一定别把自己搭进去,我不是次次都能保你的,请不要给我的保护工作增加难度。”
“不会的,相信我,”我说,“我是个胆小鬼。”
他笑了,“不是胆小,是理智,两者是不一样的。好吧,不说这些了。跟你老友下一盘象棋怎么样?”
这是我们小时候的游戏。那时,我们自己做了一副象棋,我负责把木头和骨头刻成棋子。我时不时赢下一盘,猜猜我是怎么赢的。“我得回去了。”我说。
“别说傻话,你得在这儿待一阵子。当天被俘,当天就跑回去,旁人会觉得太奇怪了。”
确实。“对了,我回去怎么跟他们说啊?”
“当然是逃掉了。”
“谎话不能这么编。”我没好气地说。
“可以的,你被那个壮汉手下救了,逃走了。”
“利西马库?他死了。”
“没有,身体好着呢,像公牛一样强壮。你们用胶水和布做的胸甲救了他一命。我从没见过这样的防具。你的主意吧?”
应该是,我在一本旧书上读到的。“是的。”我说。“了不起。总之,我们把他从战场上拖了回来,给他治伤。只是些小伤小痛,没有大碍,过段时间就好了。看管他的人是一群喜欢乱放武器的醉汉,无意中提到了你的关押地。我觉得剩下的就可以交给他了,对不对?我的意思是,英雄不拿来用不就浪费了吗?”
利西马库还活着,不管伤势如何,“他差点死了。”
“他会成为英雄,女人会在他周围扎堆。他肯定喜欢。”
“他对女人不感兴趣。”
“怎么罗珀人都这样。”他弹了弹舌头,“好吧,他一时半会儿逃不掉。趁这段时间我们别谈公事了,做回正常人吧。首先,我要带你见一个人。”
我喜欢猜测跟我聊天的人下一句要说什么,但这次猜不到。“谁?”
“我妻子。”
人生真是充满意外。“妻子?”
“是的,你个白痴,我的妻子,我另一半,我的一生挚爱。”他笑道,“我没有胡扯,我早就盼着你们俩认识了。她长得美极了。”
别人的妻子。这让我想起了好友艾科玛洛图斯,“我等不及带你去见我的妻子了。”他说。
我记得非常清楚。她看起来人不错,比他矮,比他年轻,性格安静,有些过于严肃。尴尬地聊了几句之后,艾科玛洛图斯被人叫走了,我和她陷入令人紧张的沉默。跟好友的妻子相处一定会周身不自在。你想表示友好,但又要保持距离。在这种场合,男人真的不知道怎么跟女人说话。部分男人会表现得像一只听话的狗,知道把自家的羊赶回家,不去吠别家的羊。但我即使在状态最好的时候也不擅长赶羊。这不奇怪,虽然我是个奶白脸,但一生中大部分时间都和罗珀人一起生活。娶罗珀族女人是违法的,而且我一个奶白脸也追不到。罗珀人高大、强壮、肌肉发达、肤色美好,就连福提努斯也比我壮。如果需要壮劳力,比如要把一本特别大、特别重的书放回高高的书架,人们肯定是找他更放心。而我就算是有用,也不是用来干这个的。我是个长相可笑的丑八怪,在我心中,我一直是这样一个形象,很难改变,即便是面对一个比我矮、有一半奶白脸血统的女人。
我们必须聊点什么,再这么沉默下去,就永远没勇气开口了。我们聊了作为奶白脸在都城的经历、我们各自的家乡,以及艾科玛洛图斯。我发现,她对他感情不深(不过她自己没说),跟他结婚只是因为他比别的人选好太多了。她着实不清楚他为什么爱她爱得这么疯狂。但他是清楚的,所以问题不大。大多数女人——包括在未婚时期拥有一定自主选择权的罗珀族女人——都只能得到一个对自己还凑合的丈夫,她说,被爱让生活容易很多,这是一种没道理可讲的优势,就像天生富有,或天生美丽,都会降低生活的难度。这种事我没法知道,我说,说完又有点后悔。她看了看我,然后说,嗯,我猜你确实没法知道。这也是一种运气。
最后这句话我没搞懂。你不是刚说了吗,我问,被爱让生活容易很多。确实,她承认道,但责任也很重。
我承认,我从来没有从这方面想过。她继续说,所以我说你运气好。得到爱的同时也会得到义务,你必须一直在,不能离开,今天不能,明天不能,后天也不能。当你觉得生活无趣,这么过下去没意思时,也不能割腕或服毒,只能乖乖被困住。自由不再属于你,就好像别人能够坐船离开,而你只能眼睁睁看着。
这天越聊越奇怪了,我想到,对她而言,我从来没觉得生活过不下去。
那你真是非常幸运了,是不是?她温柔而坚定地说道,当然,你是男的,你一生中有太多选择是女人根本触碰不到的。只有把自己当成女人,你才能理解那种彻底无路可走、看不到一丝希望的感觉,与之最相近的,大概是坐四十年大牢吧。
我慢慢点头道,爱就是那个牢笼。
艾科玛洛图斯刚刚收到一大笔报酬,数目超出预期,愉快地笑着走回来。我记得他给她拿了一个苹果。
奥古斯向我介绍了他的妻子。
你听过“花瓶妻”这个说法吗?我猜,她对奥古斯来说就是一道凯旋门、一座丰碑,标志着他至今为止的成就,以及他对未来的野心。美丽这个词不够准确。几个世纪前,每当皇帝到了娶妻的年龄,使者会走遍帝国各地,搜罗出成千上万的女孩。女孩们以地区为单位被集中起来,地方官刷掉不合格的,把好的交给当地军区司令;军区司令选出最漂亮的百分之十,交给行省总督;总督再从中选出十人,送到中央军区。最终,大约有五百人来到都城。议院会组建一个委员会,负责把人选削减到两百人,交给一名专员;专员再选出七十五人送到内政大臣办公室;内政大臣最终选出四十人,供皇帝挑选。奥古斯的妻子如果在其中,尽管肤色不太雅观,也能至少能进入都城,说不定还能被送到内政大臣面前。
我对美丽的人没多大兴趣,应该说,我讨厌这些人。在世上各种令人愤慨的特权中,美丽是其中最无耻的一种。我认识一些非常富有的人,他们中的九成都是混蛋,但还有一部分是完全靠自己赚得财富的,这会让我好受点;而且,所有人都有可能在几小时内倾家荡产,无一例外。我还认识很多富人家的儿子,他们更让人受不了——但尼卡很好,阿塔瓦杜斯也不错。总体来说,只需多一点了解,你就能逐渐忽略他们的特殊身份,只在意那些与普通人差不多的性格特点。天资聪颖的人更讨厌,但大部分心肠都不错,而且他们缺点也很明显(长相、举止、交际等方面),属于可以原谅的对象。
另一方面,长得漂亮的人我实在难以接受。除非闭上眼睛,或者背过去,否则就不得不直面一个事实,就像直面碾过你脖子的沉重马车:这个人什么努力都没付出就天然比你高级。奥古斯的妻子名叫西切尔盖塔,她的美貌就是这种等级的。这里我就不描述她了,因为现有的语言根本不够用。仅仅看她一眼你就会自惭形秽。
“所以你就是奥尔罕,”她说,“奥古斯给我讲过好多你的事。”
艾科玛洛图斯也是我很好的朋友。是他到处跟人说:这个人虽然穿军装,但他跟那些军方的人不一样,他和我们才是一伙的。很快,许多事情都变得特别顺利。没人再来偷我的物资,平民承包商开始以低于预算的花销提早完工。我还在他家里遇到一些有趣的人,在他们的帮助下,我可以把官府铸造的金币换成大堆大堆的银币,可以用合理的价格搞到别的地方搞不到的东西,完成一些能帮助我晋升的工作,最终成为工程兵团上校。我经常去艾科玛洛图斯家里做客。每次去都城,他都坚持要求我住在他家,绝不允许我随便找一家客栈或兵营客房。由于工作原因,他总是不在家,于是我总是要和他妻子同住一个屋檐下。和她相处挺愉快的,我感觉她也喜欢有个伴。
有一次她这样跟我说:我有时会做一个梦,梦见他是竞技场上的角斗士,下一秒我就落到竞技场中央,成了他的对手。但我不是战士,我是个女人,女人不打架。我戴着一顶头盔,头盔封住了我的声音,没人能听见我说话。我尝试告诉他,头盔下面的人是我,他听不到,对我又砍又刺,我成功格挡了几次,但我知道总有一击是挡不住的。同时我又在观众席里为他喝彩,即使清楚地知道戴着头盔的对手是谁,我依然希望他能赢。接着,他露出了一个破绽,大概只有半秒钟的时间吧,我看到了机会,抬手一刺,虽然我知道如果他死了,我也活不了。
然后呢?我问。
然后我就醒了,她说,我躺在床上,听着他的呼吸声,梦境远去,但负罪感还在,仿佛我做了一件可怕的事。
我记得我回应了一句,但记不清说的什么了。我恨他,她说,我想他死。你不是真心的吧?我问,他不是坏人,他是我朋友。那你去陪他睡吧。她说。是床上的问题吗?我问,当然,这不关我的事。有点吧,她回答,我碰到他就难受,感觉像脸上爬了一只蜘蛛。
奥古斯的妻子不仅长得美——我的老友选择妻子肯定不可能只看外形。她聪明、机灵,敏锐、悟性高,有趣、令人愉快。当她双手撑着下巴听你说话时,你一瞬间感觉自己勇敢而智慧。我记得我当时说了很多修桥方面的话题,我发誓,她每一个字都听进去了。
而且场面一点也不尴尬,因为奥古斯也在,而我很愿意做他的小跟班、他的宠物猴子。我们一句公事都没有谈,而我知道她认真倾听只是出于礼貌。一切都很完美,直到一个穿着锃亮胸甲的人撩起帐篷门,告诉奥古斯有事需要他跑一趟。我去去就回,他说。然后,再一次,只剩下我和我好友的妻子。
她安静了大概十秒,然后凑到我面前。
“你是他朋友,”她说,“你能劝劝他吗?”
“你是他妻子。”我记得我是这么回答的,“你能劝劝他吗?”
(艾科玛洛图斯在角斗场上受了重伤。当然,他的对手是被人用门板抬出去的,但他也险些丧命。你该歇息一下了,我在医院的窗前对他说,没必要再证明什么。他笑道,但我喜欢啊。怎么可能?我问,一个人怎么可能喜欢杀戮?他笑得更开心了,一个厌倦杀戮的人肯定也厌倦了活着。)
她看着我,“我为什么要劝他?我盼着有一天,一群人庄重地来到我家,从角斗场带来他的死讯。我可能会哭,会大叫,会扯下几撮头发,因为这是妻子该做的。但等大家都走了,我会一个人在家里唱歌跳舞。这是我现在唯一的盼头。”
“你说笑的吧。”我说。
她没回答。
“他是我朋友。”我说。
她点头,“你很够义气,”她说,“他是你朋友,所以你永远站在他那一边。能这样做人真好,我羡慕你。”
艾科玛洛图斯住进医院的第三个晚上,我又去陪她坐了坐。我不在的这几天帮我照顾好她啊,他说,我只能靠朋友帮我了。事后他又对我说,你真够朋友,奥尔罕。确实,但我做这些不是为了帮他。面对别人的妻子,真正的朋友会找借口去奥尔比亚避一避。
我在三十四岁那年第一次坠入爱河。和许多疾病一样,小时候患上不用太紧张,痊愈之后就有了免疫力。但如果成年之后才染上,问题就严重了。
于是在那天晚上,我的好友还躺在医院床上,而我和他妻子在合计怎么干净利落地甩掉他。谋杀不行,我们俩都不是喜欢冒险的人,做了的话终生都会担心被抓到,活在焦虑之中。况且,考虑到艾科玛洛图斯的工作性质,我们其实不需要亲自出手。只要在绿帮角斗士中发掘一个厉害的新人,要他死还不容易吗?
我花了八个月才找到合适的人选。他名叫兽面(没开玩笑)。第一次见到他时,他被上级长官扭送到我面前,指控包括斗殴、重伤兵团里一名士兵(咬掉了别人一只耳朵)以及攻击一名军官。小伙子,我对他说,你不适合当工程兵,有没有考虑过成为一名角斗士?他眼神一亮。这是我的理想职业,他说,但一直没机会,进入这一行需要人脉,需要有人介绍。哈,你说到点子上了,我告诉他。
兽面是有史以来从崭露头角到陨落速度最快的角斗士。从岌岌无名的绿帮新人到成为冠军只花了十二个星期。三十六场比赛全胜,全是一击毙命。到了他和艾科玛洛图斯对打的那一场,全城一票难求,再高的价钱都搞不到。人们只能老老实实排通宵的队入场。接着又全部涌到竞技场南门围观输家被抬出来。我没去,我从来不喜欢围观这种事。
那时,她已经死于难产。孩子的爸爸不是我的好友,但他不知道。我记得他进入角斗场之前对我说,这是对我来讲最重要的一场比赛,如果我有什么事,你会帮照顾小艾科玛的对吧?她是我的全部。接着他又说,你是我朋友,我信得过你。
兽面跟他打了两分钟。艾科玛洛图斯毫发无伤地走了出来。他后来告诉我,没有后顾之忧就是好,只要不怕死,战斗力会提高很多。之后他又打了二十六场,接下来的一场中,他做了一个愚蠢而花哨动作(专业叫法应该是“沃尔塔”),扭到了脚踝,就这么丢了性命。观众喜欢看角斗士炫技,每一次表演都会送上雷鸣般的喝彩,当然,他们也为杀死他的人欢呼。人们对竞技场观众诸多诟病,但他们有一个优点:只要凭实力使出杀招,他们就会欣赏你,绝不偏袒。
那一整天我都恨透了他们,受不了这些人为杀死我朋友的凶手鼓掌。如果敌人在那天兵临城下,我会第一个打开城门。同样的,兽面死得不算可惜,但他依然会折磨我的良心。她就更是如此了。我害死了我唯一爱过的女人。虽然用的不是刀而是用我的雀雀,但责任依然是我的。
“你是他朋友,”西切尔盖塔说,“你能劝劝他吗?”
我愣了一会儿才反应过来,“如果他连你的话都不听,”我说,“我就更说不动他了。”
她望着我,仿佛我是个傻子,“你还不知道状况吗?”她说,“你是他的全部,代表着他被人夺走的一切。在他眼中,你和他是灾难过后唯一的幸存者,其他人不重要,不算数,甚至不能算是人。我觉得如果你跟他好好谈一下——”
我惊讶得无法思考,“我试过了,”我说,“但难度很大,因为我同意他所说的一切。”
这话对她没什么作用。“那就打开城门请他进去啊。”她说,“你知道他迟早都能进去的,不如快点结束,然后但愿我们能忘掉这一切。现在搞成这样,不知道我能承受到什么时候。”
“抱歉,”我说,“我不能这么做。”
她叹了口气,“这样啊,”她说,“那我们只能杀掉他了。”
又来!又是朋友的妻子。“我为什么要杀他?”
看来我给别人留下的印象真的有问题。“理由很多啊,”她说,“一招解决整个战争,拯救你那愚蠢的城市免遭屠杀。这是唯一的办法,你还不明白吗?”
“他是我朋友。”我说,当然,她不知道这话我曾经说过一次。
“好吧,那你得想清楚孰轻孰重了,总之都城和朋友只能留一个,世界就是这么残酷。”
我望着她。我心里有个天真的小小角落,想不顾一切地相信这不过是个陷阱,试探我是否会在美貌和拯救都城的双重诱惑下背叛朋友。但她是认真的,而且沟通能力一流,每一句话都在清晰传达她的诉求。“如果跟着他这么痛苦,你为什么不离开他?”我问。
她对我嘲讽地笑笑,“离开一个人没那么简单,”她说,“没了他,我连五分钟都活不了。别误会,”她继续说,“我非常适应他这样的男人,而且大部分时候都能融洽相处。但自从来到这里,一切都变了。他越来越执着,而我越来越受不了了。你试过跟一个疯子过日子吗?非常折磨人,我感觉无法呼吸。所以,要么毁掉都城,要么毁掉他。我更希望牺牲都城——应该说,我更希望他收手。他已经拥有了除都城之外的整个帝国,在这里死磕简直搞笑,但他就是不愿放弃,他这人太有毅力了。”
她这个人真的很奇妙,听着她讲话,我渐渐忘记了她的长相。“只是时间问题,”我对她说,“你也这么说。你就不能忍到都城陷落为止吗?这怎么看也比谋杀亲夫强。”
她用表情回答了我:我就知道不该指望你这种人有同情心。
“坦白说,忍不了,”她最后开口说,“我了解他,他想给你放水。如果不得不跟你打架,他肯定只用一只手。所以这场仗会打上几个月,而我实在没那么多耐性。别啰嗦了,现在我给了你一个别人给不了的机会。”
“让我考虑一下。”我说。
“哦,得了吧,还有什么要考虑的?”
不久,奥古斯回来了。我从来没因为见到朋友而如此高兴过。
人们越是在我面前努力表现,我越紧张。所以我实在不怎么喜欢奥古斯分给我的帐篷。丝绸床单让我全身痒,香薰枕头让我肚子难受。我平躺在床上,一边焦虑,一边等待利西马库那个白痴。
有一件事我可以放心:她对我敞开心扉是绝对不会有后患的。因为像她这么美丽的女人有那个信心,不用怀疑男人会背叛她。况且,她认为我会毫不犹豫接受她的提议。奥古斯回来的时候,我有点担心她向奥古斯展示自己被扯烂的裙子,给他讲一个可信度很高的故事。但她太机灵了,知道奥古斯非常了解我的为人。
之所以焦虑,是因为我并不想接受她的提议。当然,她说得很对。奥古斯过于执着,是个大威胁,他必须死。这样敌人就会退兵,都城就有救了。但奥古斯的评价也没错:帝国是可憎的,是无法容忍的。任何头脑正常的人都不会想保护它。而我真正的责任,是在它做最后挣扎的时候打出致命一击。
我是个工程师。我告诉自己,人们会在遇到问题时找到我,而我负责解决。作为工程师,我解决任何问题都讲究诀窍、手段和工具辅助,不考虑政治和道德因素。如果需要修桥,我就用圆木和绳子搭一座。如果帝国制度烂得没救了,无法给手下提供物资、支付工钱,我就自己铸造钱币和印章。如果都城面临威胁(虽然是活该的),我就改良投石车、用床单布发明新型铠甲、用假的玺印打造出新的合法化团体……我用各种材料、物件、骗局、谎言——总之就是各种手段——修补被打垮的人。我有头脑,够机智,从不正面对抗,而是避其锋芒。我用尽全力要避开的,一是正义的审判,二就是死亡。
修补人有难度,修补他们所在的世界更加难。如果我是造物主,我会把每年设置成十个月,每个月十天,每天十个小时,每小时一百分钟,每分钟一百秒。这样一目了然,方便又高效。大家都知道什么时候干什么。除此之外,我会让白天都是晴天,晚上都下雨,雪会在正确的地方准时出现。所有人都能愉快相处,至于爱情,那东西是不存在的。
不知道为什么我突然会有这种想法,你也最好别问。
西切尔盖塔帮了我一个忙,不过不是有意的。为了强调守城是守不住的,她向我透露,奥古斯下令建造五十艘大型驳船。他肯定是占领了整个费伊尔造船厂、没有毁坏任何设备才吃得下这个工程量。他会在驳船上装载抛石机、投石车和吊机,在舍尔登人的护卫下驶进海湾,把港口炸个七零八落,掩护五万登陆兵进入都城。驳船队已经在路上,一星期左右就能到,我完全没法阻止。
谢谢你,我说,提前知道就能提前防备。她笑了。你傻吗?她说,五十艘驳船,五万登陆兵,砲弹打到水中无法弹跳,你一丝机会也没有。
谁说没有,我对她说,我有可靠消息,舰队正在往都城赶。无意冒犯,但面对一队帝国战舰,你们才是没有胜算的一方。
她看着我。不知道你从哪儿听来的,她说,但肯定是假料。你的舰队还被困在灯塔外面。为了对付你的宝贝海军,一万五千人被牵制在那个海岬。但你猜怎么着,那些人依然守在那里,舰队依然回不来。所以别想了,舰队指望不上,你最好另想办法。
就这样,她给我提供了两个全新的情报。现在我知道了海上袭击的时间和规模,还知道我们依然没有外援。把所有事实搞清楚之后,剩下的就是找出解决办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