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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由于死物无法变形,蒙斯特必须将雪怪的尸体拖回车上。他在尸体上贴了几张反重力符文便利贴,让它变得好拖一点。尽管如此,他还是很不喜欢这种情况,特别是当他的厢型车根本放不下一头成年雪怪的时候。他明明清楚这个事实,却依然决定要塞塞看。结果尸体宽大的肩膀卡在厢型车里的橱柜之间,下半身则垂在车外。

  「拜托,切斯特。」他咕哝道。「你有在拉吗?」

  尸体另外一端传来切斯特的声音。「我称不上是这一行里最强壮的纸诺姆【注:原文为paper gnome,为符合切斯特形象并与矮人(dwanf)做区隔,本书音译为诺姆。】。或许我们应该打电话给哈帝,他有辆小货车。」

  「不干,我才不要分佣金给他。」蒙斯特双掌抵住雪怪的屁股,使劲推挤。它又前进了一点。一个架子被撞歪了,上面的东西撒得到处都是。车内到处都是表格,还有几瓶塑胶药水滚来滚去。

  「蠢女人。」

  「或许轮不到我这么说,」切斯特道。「不过她是个平民,在那种情况下,她表现得算是可圈可点。」

  「闭嘴,切斯特。」

  「是的,老板。」

  蒙斯特花点时间喘了喘气。可惜他今天不是超级强壮的绿色,如果是的话一切就简单多了。

  「要联络哈帝吗?」切斯特问。「还是我该等到雪怪乖乖合作?」

  「冷嘲热讽不适合你。」

  「基本上而言,我只是在耍宝,不是在冷嘲热讽。」

  蒙斯特不太确定「耍宝」是什么意思。纸诺姆知道的单字比他还多,而这点让他耿耿于怀。还不至于让他多背一些单字,不过够让他不爽了。有点像是在鞋子里滚来滚去的小石子,走十几步路会压到一下。有点恼人,不过还不足以令他解开鞋带倒出来。

  「找哈帝。」他说。

  「没问题。」

  蒙斯特坐在没被雪怪屁股挡到的挡泥板上,把手伸到口袋中找烟,然后才想起自己戒烟了,而且就算没戒,他的上衣口袋也在刚刚被雪怪痛殴时撕成碎片。

  切斯特出现了。纸诺姆手里拿着一个发出阵阵铃声的一寸娃娃。「你有未接来电。」

  蒙斯特接过娃娃,放在挡泥板上,然后又在口袋里摸索明知不在里面的香烟。「有烟吗?」

  「抱歉,火焰和纸诺姆不合。」切斯特将自己折成一只鹦鹉,跳到蒙斯特肩膀上。「勤务中心说哈帝已经上路了。」

  蒙斯特咕哝一声。娃娃继续响。

  「如果你不打算听留言,起码请把它关掉。」切斯特说。

  「关不掉。」蒙斯特说。「唯一让它闭嘴的办法就是听留言。」

  娃娃越响越大声。

  「我不知道你干嘛不干脆弄支手机?」切斯特说。「至少手机可以调成震动模式。」

  「不想要手机。」

  其实他也不想要个唠叨的娃娃,但丽丝坚持要他带在身上。她说娃娃比较可靠,而且免充电。不过真正的重点在于想要忽视这个娃娃比忽视手机要困难多了。它的铃声会越来越大、越来越大、越来越大。娃娃晓得他知道有留言后会响得更夸张,同时还会向丽丝回报他拖延回电时间。

  娃娃的铃声变成一阵刺耳的呼啸声,它越来越不耐烦了。

  「好啦,够了。播放可恶的留言。」

  娃娃口中传来丽丝的声音。「嘿,我是丽丝。打给我。」

  「谢谢。」蒙斯特说。「很高兴没有错过这则留言。」

  娃娃嗡嗡作响:「嘿,我是丽丝。打给我。」

  「知道了。」

  「打给我。」

  「第一次就听到了。」

  「打给我。」

  蒙斯特抄起娃娃。「听着,你这个愚蠢的小浑蛋,我已经收到留言了!妈的给我闭嘴!」他将它甩过停车场。娃娃一跃而起,自己跑了回来。

  「回电给她不就好了吗?」切斯特问。

  「或许吧。」蒙斯特抬起脚来,准备把娃娃的肚子踢破,但在最后关头恢复理智。摧毁娃娃会释放出里面的小恶魔。尽管它在回归地狱前只来得及搞个小恶作剧,不过依然十分恼人。上次情绪失控、摧毁丽丝的娃娃时,他鼻子上长了个疮;再上一次,恶魔让他整整一个月喝汽水都没有汽。

  当然,小恶魔就是依赖那种恶作剧维生的,它们之所以和物品羁绊在一起就是为了恶作剧。无可避免地,它们终究会获释,出来对人恶作剧。对恶魔来说,只要最后能够让人胃胀气一整天,就算被凡人奴役千年都很值得。可恶的小浑蛋,偏偏丽丝就喜欢它们。

  当初发现这点时,他就应该知道事情不对劲了。

  不,应该这么说,当初从地狱召唤一名女朋友出来时,他就应该知道事情不对劲了。

  娃娃满怀期待地发出铃声,希望能够引诱蒙斯特去摧毁它,但是他把脚放下。「省省吧。帮我接通丽丝。」

  娃娃响铃三声。「嗨,我是丽丝。现在不在家,请于哔声后留言。」

  蒙斯特拒绝留言。他对娃娃吼道:「你知道她不会接,对不对?」

  娃娃耸肩。他拿起娃娃,塞到口袋深处。

  二十分钟后,一辆淡绿色小货车驶入停车场,急速停在蒙斯特的厢型车旁。一名体型壮硕的男人有气无力地步出车外。他不算胖,不过很高、骨架很大,身穿与小货车同色的连身装。除了体型壮硕外,哈帝没有什么特征,如果不算脑袋上那对卷曲的公羊角的话。哈帝自称是混血恶魔,不过看起来可能性不大。很多人都自称是混血恶魔,也有很多人宣称自己认识梅林。

  蒙斯特向哈帝点头招呼,哈帝也点头回应。他们一言不发地合力将雪怪自厢型车搬到小货车上。

  「我要分四成。」哈帝说。

  「四成?狗屎,这玩意儿是我抓到的,你只是帮忙运送而已。」

  「四成。我这是在帮你忙,把雪怪拆成炼金术材料根本连油钱都不够付。最值钱的部分是舌头、眼睛和牙齿,而这些东西通通没了。你没自己留一手吧,是不是?」

  「拜托,哈帝。看看它,脑袋给炸成碎片了。」

  「所以没有牙齿?」

  「我看过了,一定是在爆炸中粉碎了。」

  「到底发生什么事?」

  「有个平民牵扯进来,错用了一个和解符。」蒙斯特拍拍雪怪。「雪怪皮可以用在冷冻保存法术上。这该值点钱吧,是不是?」

  「十年前或许是吧。四成,不要拉倒。」

  「好啦。」

  「很好,我去拿文件。」哈帝在驾驶座上翻来翻去。蒙斯特隐约在哈帝的屁股上看见一块凸起物,怎么看都像是公羊的尾巴。看来哈帝是混血萨梯【注:Satyr,希腊神话中的森林之神。】的可能性远高于混血恶魔。

  蒙斯特自口袋中取出娃娃,丢到小货车的后轮底下。

  哈帝慢吞吞地走了过来。他并不胖,实在没有理由走路慢成这样,除非他把兽蹄挤到十号运动鞋里。哈帝面带得意的微笑,递出表格,蒙斯特在上面签名。「你很会讨价还价,哈帝。」

  「只是混口饭吃,你了解的。」

  蒙斯特爬上厢型车,趁哈帝发动小货车的时候拉开与娃娃之间的距离。小货车前进,压扁了娃娃。恶魔立刻展开报复,小货车的四个轮胎同时爆胎,引擎盖下还喷出白烟。引擎在一阵啪啦声响停止运作。

  蒙斯特向哈帝挥了挥手,然后开上马路。

  「有点太过分了,是不是?」切斯特问。

  「嘿,这叫以牙还牙。上礼拜他拿吸血妖费洛蒙喷在我的内裤上,记得吗?」

  「没记错的话,两个礼拜前你把他的魔法书通通换成苏斯博士【注:Dr. Seuss,美国著名童书作家、漫画家。】的童书。」

  「那是因为他为了不让我去抓那只鸡蛇而打电话谎报看见狮鹫兽的关系。」

  「而如果我记得没错,那之前一个月,你——」

  「嘿,费洛蒙的事情我还没找他算帐,就这样。」

  「看来不管怎么提醒你这种冤冤相报的事情有多危险,都是没有用的。」

  蒙斯特得意地拿出自食品超市里头捡来的三根雪怪牙齿,塞入烟灰缸里。「一点也没错。重点在于我根本不懂『冤冤相报』是什么意思。」

  □

  一次任务抓到三头雪怪算是一笔意料之外的横财,他在想食品超市会不会变成热门地点。改变建筑物或是街道名称就有可能导致魔法失衡,不过风水局的人通常会尽快处理这种事情。他认为这肯定只是巧合。即使在魔法的世界里,有时候也会发生这种鸟事。

  凌晨六点半,他决定收工回家。这是自己当老板的好处之一。口袋里还有点钱,可以等到下午再把雪怪送去。暂时而言,他累了,只想呼呼大睡。

  事情不会那么简单,丽丝还在家里等着他。她总是在等他。他可以选择回家、睡在车上,或是找间汽车旅馆。他背很痛,但就连廉价旅舍的价钱也贵到他舍不得花。

  他将厢型车停在屋外,在驾驶座上坐了一会儿,就这么看着自家屋子。灯亮着,丽丝没睡。恶魔不须睡眠,而丽丝是名不折不扣的恶魔,被人从地狱中拖上来的,他亲手拖上来的”

  恶魔很像人类,什么样的恶魔都有。尽管他们总是邪恶、自私或至少非常令人讨厌,他们还是有所不同。表面上丽丝开朗、聪明、魅力十足;她同时也有淫欲恶魔的血统,这一点在她完美的身材上展露无遗。女友是淫欲恶魔有不少好处。她会煮饭、打扫,在罪恶中心公司工作,赚的钱比他还多,而且从来不会嫌他打太多电动,还有做不完的爱。

  不过女朋友是淫欲恶魔也有非常讨厌的缺点。一些小事情,像是会喷火、拥有超人的力量,以及不管她在所有家俱上喷了多少加仑人工芳香剂都无法掩饰的硫磺气味。还有做不完的爱。

  「既然这么讨厌回家,」切斯特说。「干嘛不干脆和她分手?」

  他试过一次。天花板上的焦痕依然历历在目,而且他还必须买台新电视,因为旧的被她熔掉了。她没有伤害他,永远不会伤害他,虽然她可以轻易杀死他。她以自己的方式深爱他,而他也关心她。他们只是不太处得来。

  但他们无法抛下对方。他让她离开地狱,她则忍着不根据合约中的轻视女性条款将他撕成碎片。他提醒自己有朝一日若能结束这段关系,日后绝对不会再去回应《地狱周刊》上的个人广告。

  「明天见,老板。」

  切斯特将自己折成一个手掌太小的正方形。蒙斯特将纸塞回口袋,步入屋内。

  丽丝坐在沙发上。她没有在他走进来时抬头,只是继续看她的《柯梦波丹》杂志。

  「嘿。」他说。

  「嘿。」她回应道。「工作如何?」

  他咕哝一声。

  「我做了些义大利面,如果你饿了的话可以吃。」

  他舀了一碗面,在她身旁坐下。丽丝没有魔角、蝠翼或尾巴,不过她的皮肤带有一种深红色调,而她的嘴唇、眼睑、头发则一片漆黑,看起来像是晒伤的美洲原住民歌德风女子。她偏爱有花朵和蝴蝶图样的服装与饰品,常常为她增添一点嬉皮风情,不过她今天只穿了一件蒙斯特的旧T恤。十五个月前,他会觉得她棉衫上的激凸和裸露的完美大腿十分诱人。现在他满脑子想的是,她又把一件T恤搞得满是硫磺味了。

  她是故意的。她是慢慢地在他所有衣服上留下气味,借以宣示所有权。

  「你怎么了?」她问。

  「雪怪。」他满嘴义大利面地答道。

  她自顾自地点了点头,继续翻阅杂志。

  他一言不发地吃完晚餐,然后试图在不被打扰的情况下溜上床。不过当他换好睡衣步出浴室时,她已经在等他了。曾经,想到能和她鱼水交欢就让他欣喜若狂,当时她会赤身裸体、全身抹油、兴致勃勃。现在她就只是穿着那件T恤,读着那本杂志。

  丽丝淫欲恶魔的天性表示她需要常态性地做爱,不然就会暴躁不安,但那并不表示她必须享受性爱的过程。很多时候她根本不想做爱,只是当作在运动,而最近那种情况越来越频繁。或许他不是个好情人,可是起码她也该装得热情一点。天杀的,她是头淫欲恶魔呀,这不是她的工作吗?

  他爬上床,躺在她身旁。

  「我今天晚上没有兴致,宝贝。」他说。

  她扬起一边眉毛。「喔,拜托,又不会搞多久。」

  他已经累到没有受辱的感觉了。

  「我们的合约明白规定每天都必须发生亲密关系。」

  蒙斯特不须她提醒这点。签订那份合约时,他特别看重这则条款,原以为合约是用来约束她的。现在他知道不是那么回事了。

  「我不知道我能不能——」

  这种说法很没说服力,丽丝的超自然力量之一就是能够单凭意志力让男人勃起。就算被绑在钉床上、同时被猫鼬啃食脸颊,他照样还是硬得起来。她只要朝他的鼠蹊扬起食指往上转一圈,他立刻就有反应了。

  丽丝毫不客气地把他的睡裤褪至脚踝,然后爬到他身上。他心不在焉地抚摸她的酥胸,但懒得把手伸进T恤里。整个过程中她都在看杂志,蒙斯特靠着杂志封面上的标题打发时间,他想她大概还没看到「老夫老妻:维持火花」的文章。

  完事后,她连「谢谢」也不说一声就起身离开卧房。蒙斯特拉起睡裤,在阳光自窗帘外洒落的同时蒙头大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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