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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赫尔墨斯

  那时正值日落,我父亲的面孔已经坠到了树林之下。我正在花园里干活,加固纤细的蔓藤,种迷迭香和乌头。我在唱歌,随口唱着小曲。母狮躺在草地上,它的嘴因为刚刚除掉了一只松鸡而血淋淋的。

  “我承认,”一个声音说,“你相貌平平但口气不小,让我挺惊讶的。梳着小辫在花园里种花。跟乡下姑娘没什么两样。”

  那年轻男子正倚着我的房子端详着我。他的头发乱蓬蓬的,脸像宝石一样明亮。虽然四下并没有光,但他的金色飞靴依然闪闪发亮。

  我知道他是谁,我当然知道了。他脸上闪耀的神威如利刃出鞘,错不了的。他是奥林匹斯神,是宙斯之子,是他钦定的信使。众神中就属他嘻嘻哈哈,没个正形:赫耳墨斯。

  我感觉自己在颤抖,但我不会让他看出来。厉害的神能嗅到恐惧,就像鲨鱼能嗅到血腥味。他们会将你生吞活剥的。

  我站起身来。“你以为呢?”

  “哦,你知道的,”一根细细的魔杖在他的指尖旋转,“更花哨一点。龙什么的。斯芬克斯阵容的舞蹈班子。天降血雨。”

  我习惯了膀大腰圆、胡子花白的叔叔们,不习惯这么完美无瑕、漫不经心的美男子。雕塑家们为石头塑形的时候,都是以他为参照的。

  “他们是这么形容我的吗?”

  “当然了。宙斯确定你想把我们全都毒死,你和你弟弟都是。你知道他多容易焦虑。”他优哉游哉、不怀好意地笑了笑。好像宙斯的怒火不过是个无足轻重的笑话罢了。

  “所以你是来给宙斯当间谍的?”

  “我更倾向特使这个词。但不是的,这件事我父亲自己能搞定。我来是因为我哥哥生我的气了。”

  “你哥哥。”我说。

  “是的,”他说,“我想你应该听说过他?”

  他从斗篷中掏出一把竖琴,上面镶着金饰和象牙,泛着黎明般的微光。

  “恐怕这东西是我偷的,”他说,“我需要找个地方避避风头。我觉得你可能会可怜我一下?不知道为什么,我觉得他不会找到这里来。”

  我脖颈上的汗毛都竖了起来。明智的人都会惧怕太阳神阿波罗降怒,那怒火如阳光般静谧,却如瘟疫般致命。我有种冲动,想越过肩头看看,确保他没有大步流星、横跨天际朝我而来,确保他镀金的箭矢没有瞄准我的心脏。但我心里有一部分厌倦了心怀敬畏,厌倦了仰望天空、想知道别人允许我做什么。

  “进来吧。”我领他进了门。

  我是听着赫耳墨斯胆大妄为的故事长大的:他在婴儿时期爬出摇篮,偷走了阿波罗的神牛;他把巨人守卫者阿尔戈斯的一千只眼[1]一只一只地哄睡着,然后手刃了他;他能从石头中窥探到秘密,能蛊惑对手按他的意愿行事。

  这些全都是真的。他能像绕线团一样将你死死缠住。他能不紧不慢地给你讲一些不切实际的东西,直到你笑得喘不过气来。我几乎从未见识过真正的智慧——我跟普罗米修斯的对话只持续了一小会儿,而在俄刻阿诺斯的神殿里,大多数被当作聪慧的东西不过是俏皮话和毒舌罢了。赫耳墨斯的心智比他们狡猾千倍,脑子转得也更快,像照耀在海浪上的阳光般光亮炫目。那天晚上,他用主神们干的一件又一件蠢事逗我发笑。好色的宙斯为了引诱一位美丽的少女而变成牛。战神阿瑞斯败在了两个巨人手下,那两个巨人把他塞进罐子里关了一年。赫淮斯托斯陷害自己的老婆阿芙洛狄忒,在她赤身裸体与情人阿瑞斯缠绵时将她用金网吊起,给所有的神看。他不停地讲着,从荒唐的罪行讲到酒后斗殴,再讲到小肚鸡肠的拌嘴,语气自始至终模棱两可、笑里藏刀。我感觉自己脸红通通的,头晕目眩,好像喝了自己熬制的药水似的。

  “你到这里来,违抗了诸神流放我的旨意,难道不会受罚吗?”

  他露出了笑容。“父王知道我向来随心所欲。再说了,我什么都没违抗。被流放的是你。世界上的其他人想来就来,想走就走。”

  我很吃惊。“但我以为——更严厉的惩戒,不就是逼着我独自一人生活吗?”

  “这取决于拜访你的人是谁,对不对?但流放就是流放。宙斯想限制你的活动范围,于是你被限制了。他们没有想更多。”

  “你怎么知道?”

  “当时我在场。看宙斯和赫利俄斯周旋向来很有意思。就像两座火山在盘算自己要不要爆发一样。”

  我想起来了,他参与过那场大战。他见识过熊熊燃烧的苍穹,还手刃了一个头顶直入云霄的巨人。虽然他如此轻盈,但我能想象出那场景。

  “告诉我,”我说,“你会弹那个乐器吗?还是说你只是偷了它而已?”

  他用手指拨弄着琴弦。音符在空气中跳跃,活泼又甜蜜。他毫不费力就将它们组合成了一支乐曲,仿佛他就是音乐之神本尊,整个房间似乎都被那支乐曲包裹了起来。

  他抬起头,火光映照着他的脸。“你平时唱歌吗?”

  这是他的另一个特点。他会让你自愿倾吐自己的秘密。

  “只唱给自己听,”我说,“我的声音对别人来说不太好听。据说那听起来像是一只海鸥在扯着嗓子哭号。”

  “他们这样说吗?你不是海鸥。你听起来像个凡人。”

  我脸上的困惑一定溢于言表,他哈哈大笑了起来。

  “大多数神的嗓音听上去都像雷霆和巨石。我们对人类说话的时候必须轻声细语才行,不然他们会被震碎的。在我们听来,凡人的声音很轻薄,很虚弱。”

  我想起格劳科斯第一次对我开口说话时,他的声音听上去多么温柔。我还以为那另有隐衷。

  “这种情况并不常见,”他说,“但有时,次等宁芙生来就带着凡人的嗓音。你就是这样。”

  “为什么没有人告诉我?怎么可能呢?我没有凡人的血统,我是泰坦神的后代。”

  他耸了耸肩。“谁能解释得清神的血统怎么运作呢?至于为什么没有人提这件事,我猜是因为他们也不知道。我比大多数神跟凡人相处的时间都多,已经习惯了他们的嗓音。对我来说那不过是另一番风味而已,就像不同味道的食物。但如果将来你有机会与凡人相处,你就会发现:他们不会像怕其他神那样怕你。”

  不过一分钟,他就解开了我生命中最大的谜团之一。我用手指抵着喉咙,好像能触碰到里面蕴藏的怪异感一样。一个有着凡人嗓音的神。这让我很震惊,然而我心里的某一部分感受到了近乎认同感的东西。

  “继续弹。”语毕我唱了起来,竖琴毫不费力地跟上了我的歌声。它的音色渐佳,把我唱出的每个句子都衬托得更加甜美。当我唱完的时候,木炭上只剩下零星火光,月亮也被云遮住了。他的眼睛如光源下的黑宝石般闪闪发亮。它们黑黝黝的,是神威雄厚的标志之一,传承自最古老的神灵血脉。我第一次意识到,我们将泰坦神与奥林匹斯神区分开来是多么奇怪,宙斯的父母无疑都是泰坦神,而赫耳墨斯的祖父正是泰坦神阿特拉斯。我们身体里流淌着同样的鲜血。

  “你知道这座岛叫什么吗?”我问道。

  “如果我不知道这世间的所有地方的话,我这个旅者之神当得也太差劲了。”

  “那你能告诉我吗?”

  “这地方叫埃阿亚。”他说。

  “埃阿亚。”我品味着它的发音。它们很轻柔,像暗夜中悄悄收起的羽翼。

  “你知道这个地方。”他边说边仔细打量着我。

  “当然。这是我父亲与宙斯联手,向他表忠心的地方。在这座岛屿的正上方,他手刃了一个泰坦巨人,鲜血浸透了这片土地。”

  “真巧啊,”他说,“有那么多地方,但你父亲偏偏把你流放到了这里。”

  我能感觉出他的力量正向我的秘密触及。过去,我会把答案一股脑和盘托出,把他想知道的全都告诉他。但现在的我跟过去的我不一样了。我不欠他什么。他只能从我这里得到我想给他的东西。

  我起身站在他面前。我能感觉到自己的双眼像水中的石头般黄澄澄的。“告诉我,”我说,“你怎么知道在毒害你们这件事上,你父亲是错的?你怎么知道我不会在你坐的地方给你下药?”

  “我不知道。”

  “但你还是敢冒险留下来?”

  “我敢冒险做任何事情。”他说。

  我们就是这样成为情人的。

  在接下来的几年里,赫耳墨斯经常在黄昏时分脚踏飞翼而来。他从诸神那里带来美味佳肴——从宙斯的酒库里偷来的酒,从海布拉山上带来的香甜至极的蜂蜜——那里的蜜蜂只吃百里香和菩提树的花粉。我们的谈话很让人享受,我们的交欢也是。

  “你愿意为我生孩子吗?”他问我。

  我笑话了他。“不愿意,想都别想。”

  他没有受伤。他喜欢这样的尖酸刻薄,因为他身上没有一处软肋。他问只是出于好奇罢了。探寻答案、逼迫他人暴露弱点是他的天性。他想看看我到底被他迷得多神魂颠倒。但我那些小女生的情愫全都消失不见了。白天时我不会躺在床上做关于他的梦,也不会对着枕头呼唤他的名字。他不是我的丈夫,甚至连朋友都不是。他是一条毒蛇,而我是另一条毒蛇。从这个层面来说,我们把自己哄得很开心。

  他把我错过的消息全都告诉了我。他在旅途中走遍了世间的每一个角落,像裙裾沾染泥土一样招引着八卦。他知道格劳科斯去谁的宴席上喝大酒了。他知道科尔喀斯的牛奶喷泉能喷多高。他告诉我埃厄忒斯过得不错,穿着染过色的猎豹皮草斗篷。他娶了个凡人做老婆,一个小孩还在襁褓里,另一个已经在腹中了。帕西法厄依然用魔药控制着克里特岛,还为她的丈夫生了六个孩子,继承人和女儿都有,已经多到能组队出海了。珀耳塞斯只在东方活动,用一桶一桶的血与蜜膏起死回生。我母亲收起了眼泪,给自己冠上“巫师之母”的头衔,顶着它在我的姨母们中间游手好闲。所有这些都引得我们哈哈大笑。当他离开后,我知道他同样会讲关于我的故事:我塞满泥土的指甲,我那头散发着麝香味的狮子,那些跑到我门前讨残羹剩饭吃、求我给它们挠背的猪。当然,还有我如何红着脸、以处女之身对他投怀送抱。怎么说呢?我没有脸红,但其他的都挺真实的。

  我继续追问着,问他埃阿亚在什么地方,它离埃及、埃塞俄比亚和其他有趣的地方有多远。我问他我父亲的心情坏到了什么地步,我的侄子和侄女们叫什么,以及世界上有哪些新的帝国正在崛起。他知无不言。但当我问他,我离当初给格劳科斯和斯库拉的那些花有多远的时候,他笑话了我。你觉得我会帮母狮磨爪子吗?

  我让自己的语气尽可能随意。“山岩上的那个远古泰坦神普罗米修斯怎么样了?他过得还好吗?”

  “你觉得呢?他每天都少一个肝啊。”

  “还是这样吗?我一直不明白为什么帮助凡人让宙斯这么生气。”

  “告诉我,”他说,“谁给的祭品更好?痛苦的人,还是幸福的人?”

  “当然是幸福的人了。”

  “错了,”他说,“幸福的人只顾过自己的日子。他觉得自己不亏欠任何人。但如果你让他战战兢兢地生活,杀掉他的妻子,弄残他的孩子,那么你就会有他的消息了。为了给你买一头纯白色的小牛犊,他愿意让家人饿一个月的肚子。如果他掏得起那个钱的话,他会给你买一百头的。”

  “但是,”我说,“到头来你肯定还是要回报他的。不然他就不会再献祭了。”

  “啊,你会被他的毅力惊到的。但没错,到头来最好还是给他点什么。然后他就开心起来了。之后你就可以从头再来了。”

  “所以奥林匹斯神就是这样打发时间的。想方设法折磨凡人。”

  “别指指点点的,”他说,“你父亲比任何人都擅长这件事。如果他觉得烧杀掠夺一整个村庄能给自己多弄一头牛的话,他会这么做的。”

  我曾多少次为我父亲祭坛前堆积如山的祭品而暗自窃喜?我举杯喝了一口酒,好不让他看到我泛红的脸颊。

  “我觉得你可以去拜访一下普罗米修斯,”我说,“你的飞翼速度很快。给他带点能慰藉他的东西。”

  “我为什么要这么做?”

  “当然是为了好玩啊。你道德沦丧了一辈子,这会是你做的第一件好事。你就不好奇那会是什么感觉吗?”

  他哈哈大笑起来,但我没有继续逼迫他。他依然是奥林匹斯神,依然是宙斯之子,永远都是如此。我能对他没大没小,是因为这让他觉得新鲜,但我永远不知道这新鲜感什么时候会结束。你可以调教一条毒蛇,让它吃你手里的东西,但你无法让它忘记咬人的天性。

  春去夏来。一天晚上,当我和赫耳墨斯正在细细品酒的时候,我终于问起了斯库拉。

  “啊,”他的眼睛亮起了光,“我还好奇我们什么时候会聊到她呢。你想知道什么?”

  她是不是不幸福?他会觉得这种幼稚的问题很可笑,他有道理这么做。我的巫术,这座岛,我的狮子,所有一切都是拜她所赐。对开启我人生的事物表达悔恨之情有点虚伪。

  “我一直没有听说她潜入海底之后发生了什么。你知道她在哪里吗?”

  “她离这里不远——凡人驾船不到一天就到了。她找到了一条符合她胃口的海峡。海峡的一边有个漩涡,能将船只、鱼群和任何从那里经过的东西通通卷入海底。另一边是一面悬崖,悬崖上有个山洞,可以藏住她的脑袋。任何躲开了漩涡的船都会径直驶入她的血盆大口,她就是这样喂饱自己的。”

  “喂饱自己。”我说。

  “是的。她吃人。一次吃六个,每张嘴吃一个。如果船划得太慢,她就吃十二个。有一些人想跟她抗争,但你能想象得出结局。你在大老远的地方就能听见他们的尖叫。”

  我在椅子上石化了。我一直想象着她在深海潜游,嘬乌贼肉吃。但不是这样的。斯库拉一直想要夺人眼球。她一直想要惹别人哭。如今她变成了一个贪得无厌的魔怪,不仅满口獠牙,还拥有不死之身。

  “没人能阻止她吗?”

  “宙斯可以,或者你父亲也行,只要他们愿意。但他们凭什么这么做呢?怪物可是神的好帮手。想想会有多少人向他们祈祷吧。”

  我的喉咙被什么东西堵住了。她吃的那些人都是和格劳科斯一样的水手,衣衫褴褛,走投无路,被恐惧消磨得面黄肌瘦。他们全都死了。他们全都化成了青烟,上面标着我的名字。

  赫耳墨斯打量着我,他的头像好奇的小鸟一样歪向一旁。他在等待我的反应。我会是个哭哭啼啼的软柿子,还是个铁石心肠的妖女呢?这件事没有回旋的余地。其他一切都无法与他想编的那个笑话契合。

  我将手搭在狮子的头上,用指头摩挲着它硬邦邦的大脑袋。赫耳墨斯在场时它从来不睡觉。它眯着眼睛,保持着警觉。

  “斯库拉向来不满足只拥有一个人。”我说。

  他露出了笑容。一个心如悬崖的贱人。

  “我想告诉你,”他说,“我听到了一则关于你的预言。是从一个老迈的女先知那里听到的,她离开了自己的神殿,正四处游荡着布施呢。”

  我习惯了他飞速跳跃的思绪,这会儿我对它们感激不尽。“难道她说起我的时候,你恰好路过吗?”

  “当然不是了。我给了她一个带浮雕的金杯,让她把她知道的,关于赫利俄斯之女、埃阿亚女巫喀耳刻的一切都告诉我。”

  “然后呢?”

  “她说我的血亲,一个叫奥德修斯的人,将来某天会来到你的岛上。”

  “还有呢?”

  “就这么多。”他说。

  “这是我听过的最差劲的预言。”我说。

  他叹了口气。“我知道。我觉得我给她那个杯子亏了。”

  就像我所说的,我不会做关于他的梦。我不会把他的名字和我的名字联系在一起。夜幕降临后我们会云雨一番,午夜时他就走了,这时我就可以起身到森林中去了。通常情况下,我的狮子都会在我身旁踱步。在凉爽的空气中散步,感受潮湿的树叶轻轻擦过我们的大腿,这是极致的享受。有时我会停下脚步,采摘这朵那朵花。

  但对于我真正想要的那朵花,我一直静候着它。在我和赫耳墨斯那一次交谈后,一个月过去了,然后又一个月过去了。我不想让他看到。这事他无权参与。这是我的。

  我没有带火把。在黑暗中,我的眼睛比任何猫头鹰的眼睛都要有神。我在投下阴影的树木间穿梭,走过静悄悄的果园、树丛和蕨菜丛,穿越沙滩,爬上悬崖。鸟兽纹丝不动。四下只有风吹树叶的声音,以及我自己的喘息。

  它就藏在铺满腐叶的泥土中,藏在蕨菜和蘑菇之下:一朵如指甲盖般微小、如牛奶般洁白的小花。生自我父亲在高空中手刃的那个巨人的鲜血。我从盘根错节的根须中将那朵花连茎拔起。根须先是紧紧扣住花茎,随后便松开了。它们又黑又粗,散发着一股金属和盐的味道。我不知道这朵花的名字,于是便用古老的神语为它取名魔莉,意指根须。

  啊,父王,你可知道你给予了我怎样的馈赠?因为那朵花,那朵纤弱到在你脚下会化为乌有的花,体内蕴含着坚不可摧的破邪之力,也就是驱散邪灵的力量。它能够打破咒语,能够抵抗毁灭之力。它像神一样备受尊崇,因为它纯洁无瑕。它是世界上唯一一个绝对不会与你为敌的东西。

  日复一日,这座岛屿变得繁花似锦。我的花园作物爬上了屋墙,将香气送进我的窗户。那时我会让百叶窗一直开着。我随心所欲。如果你问起,我会说我很幸福。然而我一直记得。

  那缕青烟,上面标着我的名字。

  [1] 通常阿尔戈斯会被描述为百眼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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