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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鬼骨家族》:前言及后续的思考

《鬼骨家族》:前言及后续的思考120

I.前言

我几乎从一开始就读《鬼骨家族》,在多伦多一次签售之后马克·阿斯克威思给了我头两期漫画。“你会喜欢这个的。”他说。我一直买《鬼骨家族》,直到我见到了杰夫·史密斯,他开始送杂志给我,我就不再买了,但我每个月都读,随时间流逝,直到最后它不再出版。

我甚至为《鬼骨家族:奔牛大赛》第二卷写过前言。(因为带有那篇前言的版本现在已经绝版十多年了,你可能没读过,如果读过你也已经忘记了,下面我就在这里转载一下。)

读过赫尔曼·梅尔维尔的非凡小说《白鲸》的人一般有两种反应。

有的人对航海冒险故事和庞杂、令人着迷、目瞪口呆的旅行见闻有所反应,但他们会匆匆忙忙掠过梅尔维尔那些题为比如《抹香鲸脑袋——对照观》的章节:还有人发现自己痴迷于梅尔维尔对于捕鲸细节和鲸鱼面相学的重新讲述,以及裴廓德号上狂风猛袭、双手染血、勉强运转的生活中所有奇特、试验性的层次,但对亚哈船长和莫比·迪克(为什么在本书标题中莫比一迪克中间用的是连字符,而说到鲸鱼名字时就不用连字符,这是个无人理解的秘密)的故事几乎无法忍受。

我第一次读《白鲸》的时候还是个十岁的男孩,读它是为了那些刺激的片段(读完之后坚信它可以改成极好的漫画﹔然后我记得,在大概同样的年纪,我同样读完了《所罗门王的宝藏》,绝对确定它可以改成华丽的音乐剧。回想起来,我那时一定是个奇怪的孩子)。最近,作为一个上了年纪的三十三岁绅士,我重读了《白鲸》,原因是杰夫·史密斯的怂恿和一两次长途飞行,我发现我享受它的全部:伟大而驼背畸形的鲸鱼,身侧还插着上次冲破渔网时断裂的桅杆。

这在某种程度上与阅读《鬼骨家族》的经历相似。当我第一次读到这里的那些故事,我最看重的部分是那些闪闪发光的精心设计:蠢蠢笨笨的鼠形生物,寻找蜂蜜,奔牛大赛,丰丰骨(Fone Bone)的那些令人心碎的诚挚的情诗。这些东西是《鬼骨家族》易懂的层次,人们立刻就能理解。我要到第二次阅读时——值得注意的是,我一口气读了全部六期——才开始欣赏那些精妙的背景,有关索恩童年的梦幻微妙的暗示,强加于无辜之人身上的巨大力量所给人的感觉。

《鬼骨家族》长饮第一口有一些沃尔特·凯利的香气,还有一种清爽的查克·琼斯风味。然而,第二小口才会回味无穷。那时候你会意识到其中有更多的东西:一点托尔金,一抹马洛里,甚至还有一丁点格林兄弟……

向我介绍《鬼骨家族》的是马克·阿斯克威思,(我赌上自己的性命,在这里向广大读者揭示一个大秘密)他是个无处不在的神秘人。他给我最初几本《鬼骨家族》漫画的时候,我正在多伦多接受采访,参加的电视节目是马克制作的《重力犯人》,很遗憾这个节目没有了。我在机场候机室读了它们,一边读一边大笑,吡牙咧嘴,由衷赞美。从那时起,我对它的创作者和出版者的钦佩有增无减。

杰夫·史密斯比漫画界几平所有人都更能掌握笑话的节奏(唯一能向他挑战的人是才华横溢的戴夫·西姆):他的对话令人愉快,我爱上了他笔下所有人物,更不用说动物、反面角色,甚至连虫子也爱。这部选集是第二部,包含你会喜欢的很多独特瞬间(我并不认识你却说出这样的话,也许是滥用了我们之间的前言作者和潜在读者之间的关系,尽管如此我还是敢说我是对的),还有,我再复述一下,它能经得起反复重读。

《鬼骨家族》的背景是想象的背景。“它并不存在于任何地图上,”正如梅尔维尔提到科科伏柯岛时所说的那样,“真实的地方永远不在地图上。”

《鬼骨家族》的世界是真实的地方。地图只是拼图的另外一块……

至此,我把你交给杰夫·史密斯。他的能力值得信任。我不会相信其他任何人可以精心安排一场奔牛比赛:也许除了赫尔曼·梅尔维尔,但就算是他写出来的也绝不会这么有趣。

尼尔·盖曼,1995年

II.后续的思考

好了。以上就是我十四年前写下这篇的时候想到的事情。很高兴我可以说,虽有后见之明,这篇文章里我没有什么东西想要撤回或者修改。

不过,随着这部漫画的发展,我开始想念早先的几期——用伍迪·艾伦的话来说,“早期那些有趣的东西”。我想念那些搞笑场景,节奏完美的笑话,奔牛比赛,胡打乱闹。《鬼骨家族》好像转型成为了冒险漫画,这种变化我并不完全服气。

现在重读《鬼骨家族》,它已经完结,集成一册,让我印象深刻的主要是我之前阅读时错得多么严重,杰夫·史密斯多么正确,它一直是一个整体,这点多么毫无疑问,虽然是一个充满张力的整体——我怀疑,正是这种张力帮助《鬼骨家族》成为它当初的模样。

制作长篇漫画故事的经济模式基于这样一个理论,创作者每天(也许)能创作一页,同时也需要吃饭。所以要提供食物和住处,要么是出版商(为更长的作品)付一笔可观的预支,或者更常见的是,通过把故事分期连载出版而定期支付薪水。所以正常的模式——也就是《鬼骨家族》使用的方式—是差不多每个月出版一期漫画,大概二十页。然后这些漫画被汇集起来,大约每年出版一本书籍长度的合集,因此食物会有的,住处也会有,就成功的漫画而言,甚至还会有衣服和鞋。

因此对于作家或者作家暨画家来说,挑战在于创造一种适合分期连载的东西,同时也要适合成为整体的一部分。在大约每月一次的故事里,你需要概括一个上次出现是在四年之前的人物的信息,或者概括一段重要情节,或者只是提醒读者一个月之前读的故事里发生了些什么。(在读者的生活中,一个月可以发生很多事情。)你需要给读者提供独立完整的片段和前因后果,以及成功的情节展开,最重要的是,你需要让读者觉得他们在这一期连载作品上花这些真金白银是件合情合理的事情。

狄更斯也有同样的问题。

但你创作的每月连载最终将被作为整体阅读。在某一期开头的概要重述可能已经完全摆脱了你这样做的时机。整个故事的节奏——就《鬼骨家族》而言,故事跨度超过一千页——和各部分故事集的节奏,以及每月漫画的节奏有不同的要求和不同的需要。

这一点在《鬼骨家族》故事集前几章最为明显,那是沃尔特·凯利影响达到顶峰的时候,最需要杰夫·史密斯做的是使得这一作品浅显易懂,让众人合作,节奏感觉偶尔会更像报纸周日插页,而不像是连载漫画。故事成了,或者好像成了,第二位的。

作为杂志读者,一次一期地读这本书,在故事难懂的时候,我会怀念开头几年的那种风格。我想念杰夫·史密斯,他可以“比几乎所有人都更能掌握笑话的节奏”,因为笑话越来越少,间隔越来越远。我怀疑这部漫画的性格改变了,我担心从沃尔特·凯利和卡尔·巴克斯到类似托尔金的突然转变让整件事失去平衡。

就像我说过那样,我错了,在内心深处,我知道这一点、但直到我重读整部《鬼骨家族》,我才明白自己错得有多离谱。

鬼骨家族本身并非常人。他们卷入这个故事,就好像史高治叔叔、唐老鸭和三只小鸭穿过一片山脉,发现自己来到了奇幻世界一样。他们好像穿越时空而来,明显与他们身处其中的世界毫不相干——好像是二十世纪的生物出现在了奇幻世界的中世纪。我怀疑,正是这里创造出了叙事张力。在条理分明的卡尔·巴克斯风格的故事叙述中,鬼骨家族这样的生物居住在我们这样的世界,然后从我们的世界游荡到另一个更为古老的世界——沙漠的阻隔、迷雾笼罩的山谷、几乎无法通过的山脉,这些就是挡在我们和奥兹国或者失落的世界之间的东西。他们进行冒险,让事情向好的方向发展,然后跨越障碍回到自己的世界。

可是,他们进入的这个世界比他们——或者我们——一开始的感觉更加复杂。好像只是为了喜剧效果而引人的人物有木大·史密斯比我们知道得更多。《鬼骨家族》的事件由草已过去的事情推动。好笑的旅店老板卢修斯与本奶奶(Granma Ben)有段故事。本奶奶同时是罗丝女王。带兜帽的人是她的姐姐布里亚尔。布里亚尔、卢修斯和罗丝之间的三角恋爱是故事情节的推动力之一。不过,即使他们的情节好像也是蝗虫精与龙故事的附录,好像情节是一系列俄罗斯套娃,但自相矛盾的是,每一个都比外面包的那一个还要大一点点。每个人类角色都有巨大的变化,我们对他们的看法是这样,他们与自己的过去妥协,完成已经开始的故事的方式也是这样。

鬼骨家族三兄弟几乎没变,并不比巴克斯笔下的鸭子有过各种经历之后改变的更多。骗骗(Phoney)是个贪婪的家伙,他的计划会事与愿违,笑笑(Smiley)总是很单纯、好心肠,容易被忽悠。丰丰骨经历各种磨难,包括悲伤心碎,还把一块蝗虫碎片放进了自己的灵魂里,但即使是他,离开故事的时候也和入场时差不很多。更加深沉,但依然如故。学到的教训很容易忘记。如果杰夫·史密斯让鬼骨家族三兄弟去进行另一次冒险,根据他们持有的那种类型规则,也完全合乎逻辑,虽然可能有降低第一个故事冲击力的影响,就是鬼骨家族和哈维斯塔家族的故事。鬼骨家族是卡通人物(这提醒我们,在阅读彩色版《鬼骨家族》时会发现他们颜色单一时效果最好,就好像他们格外真实。在所有其他东西上效果都很好的阴影好像会削弱他们的存在感,迫使我们认为那圆的笔触会显得过于逼真,比如卢修斯的形象。)

鬼骨家族充当了一座桥梁,连接起连载的漫画和完整的《鬼骨家族》。他们的作用是喜剧性调剂,是次要情节,是“片段”,让也许并未意识到其意义的读者立刻就能理解到,有东西真的是很多年以前就埋下了伏笔。但最重要的是,他们给我们带来了叙事张力。他们让情节动起来(毕竟,没有骗骗的气球,所有一切可能永远都不会发生),他们让我们关心、让我们逐渐了解剧情,如果杰夫·史密斯只给我们讲索恩的故事,我们永远也不会关心和了解。他们解决了一个庞大而完整的故事的问题,还有一个个分期连载故事的问题。

每一幅漫画,每一期杂志,我一直知道杰夫·史密斯有多好。然而,意识到经过这么长的时间他终于证明自己是大师,仍然让人特别高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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