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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那间一直没有完工的办公室对面是排马厩,里头黑漆漆的,有股霉味。现在的兰登家,很久很久以前叫做“苏克塔农场”,而那些马厩从前是用来当储藏室的,里头放满各式各样的工具、绳索,还有些农耕机具的备用零件。而最宽敞的那间马厩从前是用来养鸡的,虽然后来有家专业清洁公司彻底清洗过,被粉刷成了白色(是斯科特亲自动手的)。大概是《汤姆历险记》给他的灵感,可是里头还是有股长年累积下来的淡淡尿骚味。丽赛觉得那味道似曾相识,因为她很小的时候,家里也有那股气味。她痛恨那种气味……可能是因为德布夏家老奶奶的关系。她就是在喂鸡时,突然跪倒在地,就此一命呜呼。

  有两间马厩里堆满箱子,其中多半是用来装酒瓶的纸箱。在那些箱子里根本看不到任何挖掘工具,更不用说什么银铲子了。从前用来养鸡的那间马厩里有张双人床,床上还铺着床单,那是他们当年的“德国实验”留下来的唯一纪念品。当年他们在德国住了九个月,那张床是在德国不来梅买的,后来因为斯科特坚持,他们花了一大笔吓死人的运费将床运回美国。这些年来,丽赛早就把那张床忘得一干二净,直到现在看到了才想起来。

  你看吧,看看你当年干了什么狗屁倒灶的事!丽赛想想觉得很得意,然后大喊着:“这鬼玩意儿已经在这烂鸡舍里窝了二十几年了,斯科特,要是你真以为我会睡这张床——”

  ——那你一定是疯了!丽赛本来想接着说这句话,最后却说不出口,反而狂笑起来。老天,真是跟钱过不去!真他妈跟钱过不去!这张床花了多少钱买的?是一千块美元吗?差不多就是一千块。那运回来又花了多少钱呢?又一千块吗?差不多吧。斯科特可能会说,老天,搞了半天,结果竟然把它塞在这阴森森的鬼地方。老天,它大概会永远窝在这里,一直到世界末日,被天火毁灭,或是被冰河淹没。在德国那段时间,所有事情都一塌糊涂,斯科特根本没什么东西好写。斯科特和房东为了小事争执,最后大打出手。连他的演讲也不太顺利,观众不是缺乏幽默感,就是根本听不懂。还有——

  这时电话铃声突然响起。铃声是马厩对面传过来的,就在挂着“高压电!”牌子的那扇门内。丽赛愣住了,一动不动,浑身冒起鸡皮疙瘩。她忽然觉得电话响起好像是种莫名的宿命,仿佛她到这里不是为了找那把银铲子,而是为了接电话。

  电话响到第二声时,她转身穿越昏暗的中央走道。响到第三声,她走到门口。她拉开那道老式门闩,轻易将门打开,不过长年未曾转动的铰链发出微弱的嘎吱声。那种感觉就像我们的小丽赛来到一座阴森森的墓穴,仿佛里头会有个声音“嘿、嘿、嘿”地笑几声,然后说我们等你好久了。这时四周突然卷起一阵风,丽赛的上衣立刻被风吹得贴在背脊上。她立刻伸手到墙上摸索,摸到电灯开关,然后啪的一声打开。她实在没把握灯会不会亮,不过还好,天花板上的灯亮了。当然会亮。缅因州中央电力公司不会放过任何一个顾客。这里是“苏克塔丘路,免费邮政信箱二号,工作室”,登记在案的地址,对电力公司来说,楼上楼下一视同仁。

  接着,办公桌上的电话响了第四声。响到第五声录音机就会启动。就在第五声快响起的瞬间,丽赛抢先抓起话筒。“喂?”

  有那么一会儿,电话里没有任何声音。她正要再说一次“喂”时,对方忽然开口了。那声音听起来有点困惑,不过还是老样子,丽赛立刻听出那是谁的声音。光听一个字就够了,就像你绝对不会听错自己的声音。

  “黛拉?”

  “丽赛——真的是你!”

  “当然是我。”

  “你在哪里?”

  “斯科特以前的工作室。”

  “怎么可能?我刚刚才打过那边的电话。”

  丽赛转念一想,立刻就明白是怎么回事。斯科特喜欢把音乐放得很大声,事实上,在他听来正常的音量,却可能会让别人耳聋。而放电话的房间墙上又铺了隔音软垫。斯科特曾开玩笑说,那地方就叫“我的神经病安全室”。所以难怪她在楼下听不到电话铃响。不过好像没必要跟姐姐解释这么多。

  “黛拉,你怎么知道这个号码?还有你怎么会打来?出了什么事吗?”

  电话里,黛拉迟疑了一下,然后才说:“我在阿曼达家。我在她的电话簿里找到这个号码,她有你的四个电话号码。我刚才一个个打,这是最后一个。”

  丽赛突然感觉胸口和胃陡然一沉,阿曼达和黛拉从小就一直是死对头,她们为了抢东西不知道激烈地厮打过多少次——抢洋娃娃、抢图书馆借来的书、抢衣服。最后一次,也是最惨烈的一次,是为了一个叫李奇·斯坦奇菲的男生。那次伤亡惨重,黛拉左眼裂开一个很深的伤口,被送进缅因州中央总医院急诊室,总共缝了六针,到现在还留着苍白的伤疤。长大后她们俩的关系虽然略有改善,不过也只勉强维持着“文明”的敌对状态:她们还是经常争执,不过已不再让彼此挂彩。她们会想尽办法不跟对方碰面。她们家的姐妹每个月会有一两次“周日聚餐”(携伴参加),一起到餐厅吃晚饭或中饭。在这种场合,两人一定隔得远远的。但就算有丽赛和坎塔塔夹在中间,气氛还是很诡异。而现在,黛拉居然会从阿曼达家打电话给她,恐怕大事不妙。

  “黛拉,她出了什么事吗?”这个问题实在很蠢。她该问的是,事情有多严重。

  “琼斯太太听到她在屋子里惨叫,大吼大叫,乱摔东西。她又‘大爆炸’了。”

  “大爆炸”的意思是她又大发脾气了。

  “琼斯太太先打电话给坎塔塔,可是坎塔塔和理査德到波士顿去了。琼斯太太在坎塔塔的录音机里听到她留的联络信息后,就赶快打电话给我。”

  这样就说得通了。以阿曼达家为中心,沿着十九号公路往北走一英里,就是坎塔塔和理査的家,而往南大约两英里路就是黛拉家。从某个角度来看,这应验了她们老爸当年的口头禅:一个飞到南,一个飞到北,一个永远不知道闭嘴。至于丽赛,她家距离阿曼达家大约五英里。阿曼达家是栋经过防风雨强化处理的鳕鱼角式小屋,琼斯太太就住在马路对面。她之所以懂得先打电话给坎塔塔,并不光是因为坎塔塔住得比较近,也是因为她对她们姐妹的状况略知一二。

  她在屋子里惨叫,大吼大叫,乱摔东西。

  “这次有多严重?”丽赛感觉到自己的语气很平淡,而且异乎寻常的冷漠。“需要我过去一趟吗?”当然,这句话的意思是,需不需要我马上过去?

  “她……她目前应该还好,”黛拉说,“不过她刚才又发作了一次。她的手臂受伤了,大腿上也有好几处伤口。那个……你知道的。”

  丽赛当然知道。之前阿曼达有过三次严重发作,她的精神科医生珍·惠勒称之为“诱发性半紧张症”。只不过,那种状况和很久以前……

  (这个不能说)

  (我不会说的)

  ……一九九六年,斯科特也出现过类似的状况。两人状况不同,但相同之处是都非常吓人。阿曼达那三次发作,事先都曾出现兴奋的迹象。这时丽赛突然想到,先前在斯科特的工作室里,阿曼达就有那种兴奋的样子。一开始是兴奋,然后就是歇斯底里,接着就是自残,虽然自残时间只是短暂的一瞬。但有次发作时,阿曼达显然企图割开自己的肚脐。那一次她在肚脐四周留下一个淡淡的环状疤痕。丽赛想过帮她安排整容手术。虽然她不知道这种手术有没有效,不过她向阿曼达表示过,如果阿曼达愿意考虑的话,她愿意负担手术费用。但阿曼达用十分嘲讽的姿态拒绝了她的好意。“我喜欢这个疤痕,”她说,“如果下次我又想自残,说不定一看到那个疤我就会停手了。”

  说不定?这字眼还真让人安心。

  “黛拉,这次到底多严重?你老实说。”

  “丽赛……亲爱的……”

  丽赛开始觉得苗头不对了(可能比她想象的严重)。她感觉得到她姐姐想拼命忍住不要哭出来。“黛拉!深呼吸,然后老实告诉我。”

  “我没事。我只是……今天很不好过。”

  “麦特到蒙特利尔去了吧?他什么时候回来?”

  “下下星期,不过我绝对不会打电话给他的——他现在拼命赚钱,就是为了明年冬天我们可以到圣巴特去度假。他一定不希望有人吵他。这件事我们自己处理就行了。”

  “我们行吗?”

  “当然行。”

  “那你觉得我们该怎么处理?”

  “这样吧,”丽赛听到黛拉深深吸了口气,“她手臂上的伤口不深,绷带就可以应付了。大腿上的伤口比较深,一定会留下疤痕,不过谢天谢地,伤口的血已经凝结了,也就是说,她没割到动脉,对不对,丽赛?”

  “什么?你给我上……你老实说。”

  她差点脱口而出叫黛拉上紧发条,不过她姐姐一定会听得一头雾水。丽赛心里明白,不管黛拉接下来要说什么,那铁定都是废话。这点光听黛拉讲话的语气就知道了。打从还在吃奶的时候起,丽赛不知道听过黛拉这种语气多少次了,因此她已经开始做最坏的打算。她靠在办公桌上四下张望……老天,就在墙角,在一堆装酒的纸箱旁边(纸箱上贴着“斯科特!初期!”标签)。该死,那把银铲子就这么大剌剌地放在办公室东北边墙角。她没想到自己眼睛这么大,进门时竟然没看到。要不是她急着接电话,免得电话录音机启动,说不定早就看到了。她靠在办公桌旁,远远就能看到铲片上的几个大字:“谢普曼图书馆破土典礼”。那一瞬间,她仿佛又听到那个南方炸鸡小混蛋在说话。他正在告诉斯科特,那位“东溺”要为他写篇报道,准备登在年度评论集上,问他需不需要寄一本给他。斯科特回答说——

  “丽赛?”黛拉突然再度开口。现在她的语气听起来有点烦恼了。那一刹那,丽赛立刻又回过神来。难怪黛拉会烦恼,因为坎塔塔人在波士顿,而且会在那边待上一整个星期,甚至更久。她老公在马尔登和林恩市一带忙他的汽车批发生意——收购中古车、拍卖车,还有淘汰的出租车。坎塔塔在老公做生意时,只好上街血拼。而黛拉呢?她老公麦特到加拿大演讲,题目是“北美印第安人的迁徙模式”。黛拉告诉过丽赛,她老公的巡回演讲很有赚头,只不过现在再多的钱也救不了她们。此时这里只剩她们两个弱女子,好一对苦情姐妹花。“丽赛,你在听到我说话吗?你还在——”

  “我听到了,”丽赛说,“不好意思,刚才有点恍神。可能是电话的关系——这太电话在谷仓楼下,已经很久没人用了。我本来要拿这个房间当办公室的,可是后来一直没装潢好,好像是斯科特过世前的事吧。”

  “噢,我明白了。”黛拉显然一头雾水。丽赛猜,黛拉现在一定心想,真他妈听不懂她在讲什么。“你现在听得见我说话了吗?”

  “很清楚。”她边说边盯着那把银铲子,脑中又浮现出格德·埃伦·科尔的影像。她想到他当时说:为了小苍兰,我一定要让这可怕的钟声消失。

  黛拉深深吸了口气。丽赛听着她深呼吸的声音,仿佛听到一阵风沿着电话线吹来。接着黛拉说:“她嘴上不承认,可是我觉得她……呃……这次,她好像喝了自己的血。丽赛——我一进门就看到她的嘴上和下巴上全是血,可是她嘴里没有伤口。我忽然想到,小时候老妈给过我们一支口红,我们乱涂一通的样子。”

  此时丽赛脑中想到的不是小时候玩过家家的情景——她们穿着老妈的高跟鞋,叮叮咚咚走来走去。那一刹那,她想到的是纳什维尔那个燠热的午后,当时斯科特倒在停车场上,浑身颤抖,满嘴是血。没人喜欢三更半夜看到小丑。

  丽赛,我的小丽赛,你听着,我学它的声音给你听。双眼四处扫射时,它会发出一种奇怪的号叫声。

  此刻,墙角那把银铲子闪闪发亮……当年它没被敲坏吗?她很确定那把铲子一定被她敲坏了。可是当年她真的及时出手了吗……有时候她会在三更半夜猛然惊醒,汗流浃背,以为自己晚了一秒出手。而后来那几年两人一起生活的情景其实只是场梦……

  “丽赛,你要过来吗?刚刚她清醒的时候,一直说要找你。”

  丽赛突然又紧张起来。“你说什么?她清醒的时候?这是什么意思?你刚才不是说她没事吗?”

  “她没事……她应该没事。”说到这里,黛拉迟疑了一下,接着又说:“她一直说要找你,而且说想喝茶。我泡了些茶给她喝,她也喝了。还不错吧?”

  “很不错,”丽赛说,“黛拉,你知不知道她为什么发作?”

  “噢,当然知道。好像是镇上有很多传言。我本来不知道,是琼斯太太后来在电话里告诉我的。”

  “什么事?”其实丽赛早就心里有数。

  “查理·克里夫又回镇上了,”说着,黛拉突然压低声音继续说,“那个人见人爱的青春痘银行家。这次他还带了个女人一起回来,听说那个女人之前是圣约翰谷那里的AV女优。”她故意用很重的缅因州口音讲圣约翰谷这几个字,听起来很像“圣强谷”。

  丽赛愣愣地站在那里看着那把银铲子,等着黛拉继续爆料。后面一定还有故事。

  “丽赛,他们结婚了。”黛拉说。这时丽赛听到电话中传来一阵喉咙哽住的咯咯声。起初她以为黛拉强忍着不敢哭出来,后来才发现她姐姐是在偷偷地笑,她怕被阿曼达听见,所以压低了笑声。天知道阿曼达在不在她旁边。

  “我会尽快赶过去,”丽赛说,“还有,黛拉?黛拉?”

  黛拉没有回答。丽赛只听到电话里一直传来咯咯咯的声音。

  “要是被她听到你在笑,等一下她再发作时刀子就不是刺在她自己身上了。”

  一听到这句话,黛拉立刻止住笑声。丽赛听到黛拉深深吸了一口气然后说:“你知道吗,给她看病的那个精神科医生已经搬走了。她好像叫惠勒吧?就是那个老戴珍珠项链的女人,你还记得吗?如果我没记错,她好像搬到阿拉斯加去了。”

  丽赛记得她好像搬到了蒙大拿州,不过,管他的。“噢,我们先看看她状况怎么样再决定。斯科特以前去过一个地方疗养……绿茵,离双子城不远——”

  “噢,丽赛!”黛拉的口气像足了她们老妈。

  “丽赛怎么样?”丽赛不太高兴了,“丽赛怎么样?你打算搬进去跟她一起住吗?万一她下次发作,拿起刀子要在自己胸口刺上查理·克里夫的名字,谁要阻止她?是你吗?还是你觉得坎塔塔愿意担起这项责任?”

  “丽赛,我不是那个意思——”

  “还是你要把你的宝贝儿子比利从学校叫回来照顾她?我记得他好像年年拿奖学金,对不对?”

  “丽赛——”

  “怎么样,你有没有什么好主意?”这时丽赛发现自己又露出作威作福的口气。她很讨厌自己这样。这就是钱的力量,如果你很有钱,那么过了十年二十年后,你就会变成这副德性——你会开始认为有钱能使鬼推磨,天大的麻烦都能用钱摆平。她还记得斯科特说过,不能买太大的房子,房子厕所不能超过两间。没人够资格拥有那种大房子,因为那种房子会让人误以为自己是大人物。她又看看那把铲子,突然觉得那把铲子仿佛正凝视着她,仿佛在安慰她。你救了他的命。那不是你的错。真的吗?她想不起来了。难道那又是另一件她想刻意遗忘的事吗?她也想不起来了。真可笑。可笑又可悲。

  “丽赛,很抱歉……我只是——”

  “我知道。”其实丽赛的意思是她知道自己累了,知道自己很困惑,知道自己对这种跋扈的态度很惭愧。“总会有办法的。我现在马上过去好不好?”

  “好啊,”黛拉松了口气,“太好了。”

  “那个法国佬,”丽赛说,“真是王八蛋。走了也好,眼不见为净。”

  “赶快过来吧,越快越好。”

  “我马上过去,待会儿见。”

  丽赛挂断电话,然后走到办公室东北边墙角,伸手去摸那把银铲子的握柄。那一瞬间,她觉得这仿佛是她第一次拿这把铲子。为什么会有如此怪异的感觉?当年斯科特把铲子交给她时,她只觉得那个银铲片上刻着几个字,看起来很好玩。后来,事件发生的那一刻,她挥起铲子朝那家伙打去,但那仿佛是她的手的自主行动……好像是。她感觉自己的脑袋仿佛有个最原始的区域具有独立的求生意志,而就是这个区域在指挥她的手。这个区域在保护丽赛,保护现在这个丽赛。

  她一手沿着光滑的握柄往下摸。她喜欢那种滑溜溜的感觉。她弯下腰时,眼睛又看着那三个堆着的纸箱子。纸箱一侧用黑色记号笔写着几个斗大的字:“斯科特!初期!”其中有个纸箱本来是用来装琴酒的,箱口没用胶带封住,只是交叠盖着。丽赛拍拍箱子上的灰尘。她心中暗暗吃惊,因为灰尘厚得吓人,而且她突然想到最后摸过那个纸箱的人是谁。当年那个人把箱口交叠盖好后,把箱子放到最上面,而现在,那个人却已长眠地下。

  那个箱子里放满了纸。在她看来,那很像手稿。最上面的标题页已经发黄了,页面中间是手稿标题,字体很大,底下还划线。标题底下的第二行字是斯科特的姓名。她一眼就认出那字体,那种感觉就像她永远认得斯科特的独特微笑。当年他还很年轻时,当年丽赛刚认识他时,那种字体就是他的注册商标,一辈子都没变过。她一眼就能认出他的字体,可是她却从没见过那个书名:

  艾克归乡

  斯科特·兰登 著

  这是长篇小说吗?还是短篇小说?就这样看着箱子根本没办法判断,不过里头至少有上千张稿纸。绝大多数稿纸摞成一整堆,书名页在最上面,不过另外还有些稿纸分别竖起来塞在两边,感觉上好像是为了夹住那堆稿纸。如果那是本长篇小说,而这整箱都是那本小说的稿子,那它铁定比《飘》还要厚。有可能吗?在丽赛看来,是有可能的。斯科特每写完一本小说都会拿给她看,而且就算是写到一半的小说,如果她开口说想看,他也都很乐于让她看(这可是丽赛独享的特权。就连跟斯科特合作多年的编辑卡尔森·弗里也享受不到这种待遇)。不过话说回来,要是她没开口,那他通常就隐而不宣。从他开始写作一直到他过世为止,他的产量一直相当惊人。无论出门在外或在家里,他的笔从没停过。

  然而,这可是本厚达一千多页的小说啊。如果是长篇小说,他怎么可能从来没提过呢?所以说,我敢打赌,那一定是篇短篇小说,而且他自己一定不喜欢。如果是短篇小说,那么底下的稿子和塞在旁边那些稿子又是什么呢?说不定是他早年几本小说的手稿。也可能是他称之为“杂碎”的印刷校样稿。

  匹兹堡大学图书馆一直在为他整理一套“斯科特·兰登文集”。那么,他将这些“杂碎”校对过后,不是应该都已寄到那里去了吗?换个说法,不是应该都已寄给那些遗稿狗仔,让他们边看边流口水,不是吗?而且楼上有个柜子,上面标示着“留存手稿”,早期小说的手稿都保存在那里。如果这几个箱子里的稿子是早期手稿,那么楼上的柜子里怎么可能还会有早期的手稿?想到这里,丽赛又想到旧鸡舍两边那几间马厩,那里放的又是什么东西呢?

  她抬头往上看,仿佛她忽然变成了有透视眼的神力女超人,可以看穿天花板,看到那个柜子里的东西。就在这时,办公桌上的电话忽然又响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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