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栖息地

  K.J.帕克1961年出生于伦敦,对于硬币交易、法律工作、田间耕作、伐木和拍卖行的门房工作并不在行。他是个冷漠的金属工人,无能的地毯工,笨手笨脚的围栏修理工,没胆子的骑手,毫不起眼的弓箭手,毫无起色的盔甲和宝剑铸造师,勉强合格的养殖工和护林工,普通的中流小说家,熟练的纺织工,并且两次获得世界奇幻奖最佳小说家奖,自那以后便缺乏新作。

  沙漠会扩张,敬畏养育沙漠之人吧!

  ——尼采

  它看着我。

  我也看着它,脑子里在想该说些什么。你可不能对一位王子说些诅咒之词,当你的宝剑被留在宫殿门房,坐骑被皇家马夫控制的时候,更不能这么干。我很想拒绝他,然后离开这,但是这是完全不可能的。在这种情况下,你只能答应他的要求。

  我说:"我很抱歉。我一个耳朵有点聋。您可以再说一次吗?"

  王子叹了口气说:"我需要你。"他说话速度很慢,就好像说话的对象是个外国人。"我需要你去给我抓一条龙。一条活龙。没问题吧?"

  好吧,这下我有机会了。这事可不是件简单的事情。我说:"我觉得我办不到。"

  我的回答让他感到意外,于是他问:"为什么不行?"

  我知道有很多人会抱怨,他们的一生因为一个小错误而毫无起色。对我来说,我的人生却因为一次成功而变得一团糟。我当时还是个孩子,完全不知道自己会遇到什么,如果我当时知道会发生什么的话,肯定就逃到一公里开外了,但现在一切都太晚了。所有人都知道我经历了什么,这件事成了我一生的烙印(鉴于这件事的实际性质,很快大家都会忘了这事)。在别人看来,我就是个英雄,我不会逃跑,也不会躲在别人的身后。

  我当时19岁,是一个贫困骑士家里3个孩子中年纪最小的一个。我家的实际情况是,在潮湿而且漏雨的大厅里陈列着祖传的盔甲,而且我们还得自己放羊。我更正说明一下:朱弗雷兹和我负责放羊,莱姆巴特是家里的长子,是家业的继承人,所以不会用自己的双手做这些事情。他花了大量时间拿着一把木剑对着木头杆子练习剑术,学习纹章学,而我们只能从怀孕母羊的屁股上剪下带着羊屎的羊毛。我确实不知道到底谁过得比较惨,大家的日子都很悲惨,但至少我们的工作可以让家里人不饿肚子。

  我们家里曾经有206只羊,忽然有一天,我们只剩下202只羊。有4只羊不见了。朱弗雷兹和我去找羊,但是只找到了一些骨头和几绺羊毛。这完全不合常理。一头狼通常会将鲜血弄得到处都是,偷羊贼则不会留下任何痕迹。我们两个人开始分头寻找。我搜索了一个多小时,但什么都没发现。当我回到和朱弗雷兹约定的集合地点的时候,他也不在。

  我讨厌恐慌的感觉。作为一个生活在奥特雷默的人,恐慌是很常见的事情,但我从没有像当时那么惶恐。朱弗雷兹比我大一岁,但实际情况是我在照顾他,我比他聪明,更通人情。我总是得照顾他。我当时对他说:"咱们分头去找吧。"我完全可以想象到自己把这话转告给父亲时的样子。这个念头让我感到非常不舒服。

  我努力去寻找他留下的足迹——我一直善于寻找这些东西——但是什么都找不到,我当时快急哭了。为了扩大搜索范围,我开始拔腿狂奔,直到双腿抽筋的时候,我才终于停了下来。我一直呼喊着他的名字,后来喉咙都哑得说不出话了。为了避免瘫倒在地,我不得不背靠在树上。我受够了,整个人已经累垮了。

  我坐在树下,脸埋在双手中,忽然感觉到有什么东西滴落在头顶。那东西太轻,所以不可能是雨滴,而且下雨的时候也不可能一次只有一滴雨。我用手摸了摸头顶,然后看了看自己的指头。指尖被染成了红色。我抬头看了看,发现朱弗雷兹脚后跟挂在高高的树枝上,脑袋转了整整一圈。

  我听到脑海里出现了一个声音,它说道:"滚!"

  我完全不在乎这个声音。我整个人愣在原地,然后我开始在树干上摸索,想爬上去,但是却没有找到任何可供我发力的地方。我脑子里又出现了那个声音,但是这完全不合理,我哥哥还挂在树上,他看上去就像是有史以来最大的一颗李子。那个声音说:"我可警告你了。"然后树顶传来了窸窸窣窣的声音。

  我最初以为那是头猪,但是猪不会爬树,而且也不会如此巨大,体色也不可能是眼前所见的这种颜色。一条巨大的蓝金色的猪,小小的眼睛上还长着人类睫毛。它撑起扁平的长刺组成的头冠,看起来像是足有胳膊长的鸢花叶子,然后抬起和人类腰一样粗,长得一塌糊涂的脖子。我这时候才明白眼前的是什么东西。我脑子里只有一个念头,你肯定是在开玩笑。因为这种生物并不存在。

  我其实完全不在乎那到底是什么。树顶上的这个东西杀了我的哥哥,像个顽皮的孩子一样扭断了他的脖子,最后还把他挂在树上,这就好像你将打死的害虫、鼬、黄鼠狼和老鼠的尸体挂起来,以此吓走它们的同类。但我对这种把戏完全不在乎。

  我相信愤怒是神赐予我的礼物。我弯曲膝盖,然后跳了起来,却还是找不到可以抓手的地方,反而弄伤了自己的指甲。

  我的脑袋里又响起了那个声音:随便你怎么折腾吧,。"那个东西——咱们还是说那个东西的正式名字吧,但这听起来太蠢了——那条龙待在树顶,张着嘴低着头看着我,所以我看到它的嘴巴里面是什么样子。它的嘴巴里面上层呈粉红色,而它的獠牙(又或者是大牙),总之我并不了解这玩意的术语,但我依然记得那玩意带着类似象牙的奶白色,其中有一颗牙的顶端有一些破损。

  我当时什么武器都没有,古老的寓言集上说,龙牙含有剧毒。所以我才会说,愤怒是神赐予我的礼物。它让你面对威胁,反复告诫自己:随便吧!

  我这个人胆子不大,夜不成寐,但是多年以来我都想杀个人或者其他什么东西来证明自己。我让龙向我靠近——有的时候,愤怒会让我保持冷静——等它到了我正上方的时候,已经把嘴巴张大。我用右臂卡在它的嘴巴里,手尽可能伸进去抓住它的舌头根,然后用肘节抵在下颚上。

  龙无法闭嘴了。我的小臂撑着它的嘴巴,而龙想闭合嘴巴的努力让我的拳头和肘节顶入了它的上下颚。我努力挺直自己的胳膊,不然我的手腕就会骨折,然后我就死定了。我冷静地发现,龙下颚的獠牙距离我的小臂只有不到3厘米了。

  龙试图向后退,但这样会把自己的龙头扯掉,于是立即放弃了这个想法。然后它停了一下,思考下一步该怎么办。我当时很偶然地将大拇指狠狠地戳进了龙的眼睛。

  我扭伤了自己的大拇指,但这并不重要。龙猛地向后仰头,它的动作幅度太大,以至于它的舌头都被揪掉了。

  我当时明白了一件事,这让我以后在生活中遇到真正的困难(此处指的是比徒手斗龙还要危险的事情)时受益匪浅。我现在把这些经验教给你们,希望能帮到你们。如果你的敌人比你更大更强,不要试着杀了他,要尽可能让他感到痛苦。只要他承受了过量的痛苦,就会用惊人的力气后撤,而且他也无法正常思考,你可以趁机拿起一块大石头敲碎他的脑袋。

  后来,我发现自己非常幸运。只有被投石机直接命中才能敲碎龙的头骨,但是,在龙颅骨的顶部,在两片骨板结合的地方,有一个比手掌还小的弱点。

  我发现,每当局势变得非常糟糕的时候,总会出现三种东西:糟糕的运气、恐惧和愤怒。而愤怒是最重要的东西。

  王子问道:“为什么不行?”

  这问题可真棒。我说道:“因为抓龙太难了。这事不仅困难,而且非常危险,我也不想死。”

  他难过地看了我一眼,就好像我拒绝了他的求婚。王子说:“你害怕了。”

  “是的。”

  他点了点头,说:“昨天我看了看你那片土地上所有的贷款。如果我现在取消你的赎回权,你能在14天内凑够2000天使币吗?”

  我回道:“不能。”

  “那现在你能为我完成抓龙这件小事吗?”

  “可以。”

  2000天使币也不是小数目。这数目可以买下我们家一半的领地,两个天使币就能买下一英亩。这笔钱足够支付两名骑士的全套装备,然后让他们去奥特雷默参战。

  当我的哥哥莱姆巴特24岁的时候,我们的公爵大人打算听从自己良知和内心的召唤,加入神的大军,去奥特雷默打击异教徒。最起码在大家看来,这是一项非常高尚的事业。但就算他位列卡塞纳斯的公爵之列,一个人在战争中也不能起到多大作用,所以他就召集了手下的佃农和封臣。我的父亲太老了,所以我的哥哥就加入了军队。

  你有没有想过武器装备到底值多少钱?一件锁子甲上衣,一条长及脚踝的锁子甲马裤,一件胸甲,带护鼻的头盔,一件软甲,一件亚麻软甲,两个护手,一匹战马,一匹小马,两匹驮马,然后你还要为随从和两名护卫准备三匹马,一把剑,两把长枪,一面盾牌,然后还有其他不少装备。费用总计836天使币。除此之外,你还要考虑旅途和生活费用——

  但是,我的哥哥不需要考虑这些事情。他到达奥特雷默三周后就死于疟疾了。当时军队处于全面撤退中,所以他们扔掉了他的尸体和所有价格不菲的装备,估计敌人抢走了所有的装备,然后卖给了泰德齐兄弟。这对兄弟会买下各种战利品,然后在集市上把这些装备再卖给我们。但是,公爵的手下却说,不必为兵源担心,符合标准的人还多着呢。我的父亲还有个儿子,而且还有应尽的义务需要去完成。所以,一切都不必担心。

  我父亲把自己的土地,以3%的利息抵押给澳柯玛洛塔兄弟,从他们手里筹到了2000天使币。果然从傻子手上赚钱才是最简单的。

  但是,如果我能抓到龙,王子就会把贷款契约给我,然后再给我1000天使币。1000天使币可是一笔大钱。

  首先,要找到龙。这可不是件容易的事情。龙可不是我们这里的原生生物,这里的天气太冷了。不管这些骑士有没有魔法剑,在控制害虫这件事上,一次寒冬可比100个骑士更有效。在央海北边,少见的几条龙都是从奥特雷默回来的贵族抓给国王的礼物。

  圣典告诫我们,给予比接受更崇高,我很怀疑这话是不是适用于所有人,但当你送出去的礼物是一条龙的时候,这话绝对没有错。首先,你得为龙专门造一个房子,房子的石墙必须造得非常厚,而且地板下面还要安装加温系统,而且你每天都要用大量的新鲜肉来喂它。如果你运气不好,这条龙逃了出来,在你邻居的土地上大肆破坏,你还得去设法消灭掉这条龙,又或者找个倒霉的笨蛋为你处理这个烂摊子。当然,你要是领地内刚好有个急于复仇的年轻人,能够徒手把龙的舌头扯下来,再把龙的脑袋砸个稀碎,最重要的是他还分文不要,那简直是太好了。谁会如此愚蠢,去干这种事情呢?

  我已经说过了,龙不可能活过北方的冬天,这一点基本上正确。但是,少数几条逃离囚禁的龙确实可以在北方生存。为了躲避寒风和寒霜,它们会选择在足够深的洞穴里冬眠,等到下个春天再醒来。满足这种条件的洞穴很少,而且相互之间距离很远,这些洞穴分布的区域缺少牲畜,只有当春天到来,龙才有机会积攒脂肪。

  实际上,只有在塞夫以北,沼泽和山区交界处,那里有一个叫作露西的市场小镇,你只有在那才有可能找到龙。那是个很糟糕的地方。狂风呼啸的山谷中有一条血河——之所以取了这么一个名字,是因为河水中混有堆在维尔汉杰的铁矿石的铁锈,这条河一路流到博露西,剧毒的河水让两岸90米范围内的土壤无法生长任何植物——山谷中有一半的土地(大约800公顷)都种植有燕麦和大麦,剩下的土地则长满了扭曲的冬青栎,这些扭曲的树木只能用来生火。在小镇以北,还有4个围绕一栋破旧的别墅发展起来的村子,村民在这里生活了大约300年,而我也是在这里出生的。

  我们估计龙来自厄姆,我们的公爵大人的家业位于查斯特贝斯特,而厄姆是距离最远的前哨站,但我无从证实自己的猜想。当公爵的父亲从奥特雷默回来之后,就在自家房子和森林之间的峡谷(整个峡谷从猪背岭一直延伸到摩颜庭的森林)中建起了一个巨大的谷仓。他们花了3年才修好了谷仓,所有的石匠和商人都是从将近10公里外的城市里请来的。这一切都是为了修一个谷仓,你难道不觉得很奇怪吗?但是,没人听说过有一根稻草、一颗豌豆或者草料被送到那里。但是,大批绵羊从上等草场运到了这个谷仓,农民家牲畜围栏里的猪也被送到了这里,没人再看到这些牲口离开这个谷仓。然而,这都不能说明任何事情。但是,当这个谷仓建成之后,露西镇的树林里出现了龙。我当时才19岁。

  自那之后没过多久,谷仓就在一场大火中被烧毁,那场大火还蔓延到了猪背岭,然后烧过山,最后连我们的树林也遭了殃。不过那些树林没什么用,所以没有重大损失。364公顷的树林被烧毁,现在被烧过的地方长满了野蔷薇和杞柳。庄园里的人再也没有去重建那个谷仓。多年之后,佃农们用谷仓剩余的石料来修补墙壁,所以现在谷仓只剩下洋地黄和荆豆。

  总之,那里是寻找龙的理想之地,这就好像如果我想自杀,就一定会找棵树吊死或者吃黄盖蘑菇。

  我在奥特雷默待了5年。

  这听起来不是很久。我们的公爵大人的长子刚刚完成了7年的大学生活,我能想到他读了不少书,见了不少大学者,身上还穿着带有貂皮镶边的黑色丝绸长袍。这可比我离家的时间更长,离家的距离倒是差不多。但你从他的外表看不出他居然离家那么久。

  但是,你在奥特雷默待5年,就会发现时间是多么漫长。一半的新人在刚开始的3个月内就死了,我的哥哥莱姆巴特就是如此。大多数人在这只能活6到18个月,要是能坚持2年,你就是一个众人仰慕的老兵了。你要是能坚持3年,就可以回家了。

  而我在那儿待了5年,我在那儿遇到了一个很有趣的家伙。他不是我们的人。他为皇帝卖命,就是那个和我们作对的皇帝,尽管这个皇帝认为我们比异教徒更可怕,对待自己臣民的手段更残忍。我认识的这个人告诉我,在他被征召之前,他在一个专门为金城斗兽场捕捉动物的大人物手下工作,他专门捕捉狮子、熊、大象和其他动物。

  (你可能对这片文明摇篮地区的上层文化不是很了解,金城的居民每个月都会去斗兽场观看人类之间的角斗,或者人类和动物之间的较量。我现在觉得这一点很奇怪,帝国已经和我们打了600年,而且大多数时候都输得很惨,每个家庭在每一代人中都会损失一个男性,而且金城已经经历了12次围攻,所以当地人早就免费看了不少真刀实枪的打戏。他们甚至不用花一个银制的6便士硬币去买一个后排座位,更何况这个位置可能在柱子后面,又或者前面坐了个戴着高帽的女人。但实际情况是,他们依然会花钱去看角斗。)

  哦对,我们要讨论的是龙。他告诉我,他们抓了6条龙。他说完就对着我笑了起来。他说:“你一定以为我是在撒谎,我打赌你一定以为龙不存在。”

  我承认我确实是这么想的,这一点很奇怪。

  他看着我,然后说:“龙确实存在,而且我们还得去抓它们,你还不能伤到它们。我猜你绝对想不到我们用了什么办法。”

  我告诉他:“我对狮子更感兴趣,给我讲讲怎么抓狮子。”

  他说:“抓狮子的道理和抓龙基本一致,你只需要——”

  他是个好人,但是你需要逐渐去适应他。让他感到费解的是,我为什么不愿意讨论龙。但是,他是个骑术精湛的家伙,教会了我如何在马上使用开弓力道达到45公斤的短弓,如何处理骨折的胳膊,以及治愈山区热病。我不知道他最后结局如何。他的小队被侧翼包抄。过了一天左右,我过去搜刮战利品,却没有发现他的尸体。但这也不能证明任何事情。

  1000个天使币可是一大笔钱。

  我曾经见过一个炼金术师,他向我解释了整个理论。他告诉我,一切都会腐败,但是黄金除外。你可以让它淋雨,也可以把它埋在潮湿的土壤中100年,等你把它挖出来的时候,它也不会发生任何变化。他告诉我,只有神和黄金对世间的各种腐化、污染和侵蚀免疫。前者每天就在我们身边,存在于万物之中的同时又构建了万物,但是后者却非常稀有。你必须从河床腐臭的烂泥中仔细寻找,敲碎石头然后检查每一块碎屑,才能找到一点点黄金。你猜猜人类会更喜欢谁?猜猜吧,大胆地猜猜吧。

  那个炼金术师还说过,这二者都不可能进行进一步的精炼,因为二者已经是最完美的形态,而且他们都有恢复、提炼和净化的作用。所以,二者可以创造奇迹。

  我告诉他,我对他说的话并不是很确定。他表示要让我见识一下,然后带着我穿过集市,通过一道拱门,来到一个带有大门的庭院,然后敲响了一个小铜铃。有人为我们打开了院门,然后我看到一个被围墙包围的花园,映入眼帘成排的薰衣草、鼠尾草和牛至,苹果树上缠了线,庭院中间还有个喷泉。按照他的说法,这里十年前是个制革工人的院子,而且你隔着半个镇子就能闻到浆料和腐烂的大脑的臭味。我买下了这个庭院,然后用1000个诺米斯玛塔金币让它变成现在这个样子,这钱花得太到位了。那个炼金术师告诉我,黄金会发生变化,黄金也可以起到净化的作用。黄金可以让粪坑变成天堂。

  我也很喜欢那个花园,但我已经想好了如何用手中的1000天使币。首先我要找一大批工人,然后把露西镇从我爷爷那时候起废弃的土地重新翻一遍,然后我要把倒塌的谷仓和墙全部修起来,为了不让家畜跑到公爵的土地上,还得把树篱也修起来。我要在康涅加建一个葡萄园,把水沟里的野草和野欧芹全都清理掉,让水车继续工作。我还要把河里的鱼篓子和鱼梁全都修好,订购一些犁和耙子,说不定还可以去查斯特贝斯特的修道院集市去买头纯种牛。他们会讲学校里教的炼金学非常复杂,让人难以理解;但是我认为,你只要了解了基本原理,炼金学还是很简单的。

  我告诉王子,我需要钱来完成前期准备。他看上去一脸被冒犯和感到难过的表情,然后命令财政大臣去准备文书,给我拨发15个天使币。其实我要的是50个天使币,但是王子一个耳朵不太好使。

  但是,15个天使币也不是一笔小数目。我拿着文书去找大臣的手下,他们把15个硬币塞进我的手里,然后让我签了张收据。

  我很久以前就认识了露西镇的铁匠。当我还是个孩子的时候,就在锻炉周围看他工作,同时还要小心别被他猜到。如果我是莱姆巴特,肯定不能这样到处闲逛,但我作为家里最小的孩子,地位完全不一样,当我父亲不确定自己能不能付清铁匠的账单时,我就更自由了。铁匠也许还挺喜欢我,但这可能是个夸张的说法。我当时不过是个坐在角落里一言不发看他干活的小孩子,就算铁匠问我话的时候,我也一句话不说。但是,他也已经习惯了我的存在。

  后来,我们的公爵大人决定带着自己的17匹马去奥特雷默,而这17匹马需要一位马掌工。铁匠有一个儿子,他是个精通经商的小伙子,而且善于照顾马。他告诉我说,他已经决定响应公爵的号召。这是一种荣誉,也是一种特权,最终的报酬不错,而且他一直都想出去旅游。

  在给我说过这话两天后,他就死了。我想不起来到底是疟疾还是流感,总之是其中一种病要了他的命。当我们还是孩子的时候,只要周围没人,他就会把我的脑袋摁进水桶里,他还偷走了我的鞋子,我只好告诉父亲,我是在过河的时候弄丢了它们。我对他的父亲说,他的儿子是在和异教徒的战斗中战死的,他当时为了救助倒下的同僚冲了出去,但是一个野蛮人却在他背后捅了一刀。

  我和铁匠嘉西奥很了解彼此。所以我在告诉他想要造什么之前,先给他看了看我手里的钱。

  他问道:“看在神的面子上,你到底想造个什么东西?”

  我用粉笔在他的天花板上画了个草图。我告诉他说:“这只是个比例草图。我用两脚规和卡尺测量过了。”这手艺还是他以前教我的,只不过这是他的无心之举,那时候他背对着我,而我在后面偷偷学会了这一切。多亏了这张准确的草图,我才能保住一条小命。当然了,我没给他说过这件事。

  “这到底是什么东西?”

  我告诉他:“这是个陷阱。”

  他看着屋顶的木板。他盯着滚烫的金属块足足40年,眼神早就不如以前了。他问道:“你打算拿这玩意干什么?”

  我说:“这是扳机,绊线从这个槽口脱离激发扳机,然后释放挡板。”

  他看着我,问道:“这个陷阱是干什么用的?”

  我答道:“抓狮子的。”

  “你抓狮子干什么?”

  “我也不知道。”

  他早就习惯了我,所以继续问:“支柱想要做多粗?”

  “就要2.5厘米吧。等等,最后产品可能还有误差,随便吧。”

  “铆接吗?”

  我摇了摇头:“我要焊接的。要不,铆接一遍然后再焊接一遍吧。”

  他皱着眉头说:“咱们这可没有狮子。”

  “真的吗?”

  我有充足的理由相信,斯特尔特下方的洞穴里有一条龙,而且事实确实如此。龙可不会隐藏自己的行踪。

  大家都以为龙会喷火,但是事实并非如此。龙当然不会喷火,但它们如果在一个地方停留一段时间,那里就会起火。我那位在奥特雷默的会抓狮子的朋友曾经向我解释过其中原理,当然这也有可能是他的一面之词。龙才是制造沙漠的人。

  如果你没有看过以前的书和地图,你可能觉得这都是一派胡言。你要是看过这些书,就知道奥特雷默的沙丘曾经是草场和河流,还有很多繁忙的镇子和建有城墙的城市。有的时候,你可以看到一块经过加工的石头从沙海中冒了出来,看起来就像是刺破皮肤的骨头。但是,我的那位朋友告诉我,可能是龙干了什么事,也有可能是龙本身,将所有的水烧干,消灭了所有的植被。而遍布死树和枯草的地方,就会发生火灾,然后一切活物就不复存在,然后你就看到了一片沙漠。龙可能像铁矿石一样污染了水源,又或者它们像一群生病的狗,用尿液毒死了草。你只要看一眼就知道龙在那里,因为有龙的地方就没有其他活物。

  当我还是个孩子的时候,斯特尔特有一大片岑树。我爷爷在我父亲出生那天种下了这片树林,我觉得这是件很有意义的事情,要是我也有个儿子,我也会这么干。但现在这些树都不见了。你只能找到被烧焦的树干,看起来像一支被匆匆埋葬的军队的墓碑。从这里一直延伸到山顶,土地呈黑色,踩上去发出脆裂的声音。

  我不需要走那么远。我站在牛山顶上,一条小河从峡谷另一侧的山上流了下来,然后再和血河在汇河口相汇。我不知道那条小河甚至还有个名字。我们管这里叫牛崽河。现在这里的河床非常干燥,河泥裂成了一块一块的样子。虽然野火没有越过河床,但是河边的帚石楠都在熏烤之下变成了棕黄色,想必你也知道干燥的帚石楠是什么样子。在你吃大蒜的时候,只要闻一闻这种花的味道,你就可以拥有将钢铁熔化的烈焰。

  奥特雷默没有帚石楠。但是在绿洲周围,当地人种植了大量大麦,虽然茎秆比北方的品种更短,但是谷穗和人的拇指一样长。敌人通常会等到玉米快成熟的时候杀过来,赶走当地的农民,收割所有的玉米,然后再次穿过我们可笑的边境,将所有战利品运回家。敌人会在每年同一时间发动进攻,当地的农民之所以不走,完全是因为我们不让他们离开。

  我当时已经在那里待了两年半了。我之所以还活着,是因为我距离公爵大人的队伍不过几米远,而他的队伍则和皇帝手下一个团一起作战。这个团里的人都来自当地,换言之就是那些主宰者里,知道该干什么的人。比如说,他们知道保持自己的伤口和水源清洁,如果友军在下游一里处扎营的话,就不要把尿倒进河里。而且他们知道如何与敌人作战,因为他们已经和敌人打了600年了。

  一年前,我们的公爵大人负责防御这个区域,他打算用阵地战阻挡敌人的进攻。当然,他失败了,还损失了70名骑士和512个步兵,而敌人依然我行我素。第二年,皇帝手下的人被轮换到这个区域,他们知道该怎么办。

  但这一切都无所谓。我们坐在马上看着敌人大摇大摆地穿过了代表边界的棕色小河。我们已经疏散了当地居民,所以在鸟一天内可以飞过的范围内,你找不到一个活人。我们坐在马上,看着敌人沿着4个世纪前的皇帝们修建的行军道继续前进,我们就这么看着,什么都没做。

  我们看着敌人开始进行大规模的破坏活动。敌人摧毁房屋,砍掉果树,烧掉庄稼,杀掉所有的家禽家畜,然后去下个村子重复这些事情。这是一种很消耗体力的工作,所以敌人动用战俘——也就是我们的人——来完成这些活计,而他们则坐在马鞍上监督战俘干活。我们和他们都坐在一旁,看着被锁链所束缚的战俘在烈日之下摧毁自己同胞的家园。当一个村子被彻底摧毁后,他们就被赶去下一个村子,然后再去下一个村子,当他们的额定任务量完成之后,就被押回营地。

  敌人可不蠢。他们将收获的粮食先送回家,而且他们还在地里留了很多庄稼,这些是大军返程时的口粮。他们留下的最大的一块田地是一片平整的平原,这块平原面积有800多公顷,土地肥沃,中间有一条笔直的大路。

  我们连里有一个当地人。他非常熟悉这里的地形和风向。所以,有一天晚上,敌人在广阔的玉米地里扎营的时候,我们悄悄发出,在精心挑选的位置点了大火,我们知道现在风向刚好,而且在接下来的36个小时里,大风会一直吹个不停。然后我们分成两队,分别占领大路两端。

  虽然这招非常有效,但是在路障爆发的战斗非常血腥。我们知道不需要在这里取得胜利,只需要拖住敌人,等着大火烧过来。这招确实奏效了,大火如海边的巨浪,咆哮着冲了过来,烟雾越来越浓,以至于大家都不再关心战斗,所以我们就四散而逃。敌人总兵力有2万人,最后只逃走了900人。这是一次胜利,但是敌人明年还是会回来。

  我们还烧死了12000名战俘,但我们对此无能为力。公爵大人后来宣称整个计划都是自己的功劳,他说过,这些人自被抓的那一刻起,就变成了敌人的资产,必须加以处理,再说了,与其被异教徒抓走,还不如死了了事。实际上,他的最后一句也许没错。我估计战俘们的日子也不好过。我猜这个话题可以归纳为一个选择题,你是愿意被火烧死,还是被折磨死,还是被饿死?

  我的公爵大人还说,大家都知道烧掉庄稼还可以增加土壤的肥力,所以当这场可笑的战争结束,异教徒被消灭之后,我们的后代会感谢我们。我对此无法进行任何评价。

  铁匠嘉西奥从不会让你失望。他收了我不到两个天使币,这个要价简直就是勒索,但这些钱也不属于我。他找给我的零钱,刚好可以租用石匠的推车、吊车和12个壮汉。你有没有发现,当你投身于一项艰苦而危险的工作时,所有人都想从你身上大赚一笔。

  我现在有了一条龙,一个陷阱。下一个需要解决的问题是诱饵。

  当我从奥特雷默回家的时候,我所有的财产都装在一个可以扛在肩膀上的亚麻挎包里。我几乎认不出来这里了。我从山上往下看,原本以为可以看到玉米地、整齐的树篱和穿过小树林直达我家的小路。但是,我只看到荆豆、野蔷薇和荨麻。田地、树篱和树木倒下后留下的树桩都不见了,像奥特雷默沙海下的古城市一样被掩埋。这里没有路,也没有房子。

  我离家3年后,家里发生了一场大火。整个房子被烧毁,大火蔓延到了小树林,然后继续向着田地前进。我的父亲及时逃了出来,但是他整个人都变了。他在一个小屋里住了几个月,但是无法照顾自己,所以僧侣们接济了他,给了他一间宽敞的房间,而我父亲再一次将自己的房子抵押给了僧侣。6个月后,我父亲死了,僧侣们把他埋在了自己的墓地。这对于一个非神职人员来说,是一种荣誉。

  没过多久,佃农们就发现我回来了。他们派了一个代表团去旅馆里迎接我,我不得不告诉他们,并不是所有去奥特雷默的人回来的时候,都可以用马尾毛带回大量的黄金。他们对此表示完全理解。然后他们就走了。后来,我又一家一家上门拜访,讨论了一下拖延的地租钱。他们告诉我说,现在情况很糟糕,我父亲已经死了,而且根据我的观察,他们所说的一切确实属实。连续三次收成都很糟糕,而且草场质量也不好,他们不得不砍掉当作树篱的榛子枝来养活家畜。一想到我们发誓要保护的奥特雷默村镇(多亏了那些灰烬,那里的玉米未来长势喜人),我就告诉他们,现在这局势太糟糕了,在你们恢复元气之前,不需要考虑地租的问题。

  我还穿着陪我走了300多公里的鞋子,顺着行军道从海边一直走回了露西镇。这可是一双好鞋。我从峡谷中的一具异教徒的尸体上找到了这双鞋,而这个异教徒肯定是从我们的人的尸体上扒下了这双鞋。从鞋的造型和针脚的质量来看,鞋子的主人是个富人家的孩子。这双鞋还能坚持很久。穿这双鞋的人拿着从倒下的工具棚里找到的钩子,清理面积达20公顷的野蔷薇,而不必担心在谷仓里睡觉,或者靠陷阱抓到的动物过活。

  我在奥特雷默善于使用切割工具,我反手一刀就可以砍飞一个人的胳膊。而野蔷薇最多就是给人一道划伤。我有充足的体力和动机,更重要的是,我现在满腔怒火(最重要的东西就是愤怒)。但是我在太阳底下晒了太久,然后洗了个澡,终于得了重感冒。我那位会抓狮子的朋友教过我如何治病,但是我在这里找不到所需的草药,我整整病了一周,等我恢复意识之后,整个人没有一点力气。我跌跌撞撞地走到修道院,那里的僧侣接纳了我,给了我一碗又一碗加了饺子的大麦肉汁汤。这些僧人向我展示了父亲签下的抵押文件。所以,我夺回属于自己的遗产的努力到此为止了。

  我当时28岁了,看什么都毫无希望。但是我还是那个徒手屠龙的疯孩子,所以我去南方和自由战团签约,成了一名雇佣兵。我发现自己非常适合这份工作,我一下就声名大噪了。他们管我叫奥姆斯巴纳或者乌姆托特,特意准备了一个画着龙的旗子,只要敌人看到这个旗子,立即就被吓跑了。我们砸掉了不少农舍,烧掉了大片玉米地,三年里攒了100个天使币。最后我用这笔钱在海边买了一片农田,距离海峡不到2公里。我从自家的窗子里往外看,可以看到驶向奥特雷默的船,晚上有时候还可以看到海峡对面提供导航的信号灯。

  我已经计划好了设置陷阱的地点,但前提是我还能找到那个地方。我担心那里变化太大,毕竟万物总是在变化,但当我找到准确地点的时候,一切还和当初一模一样。当年那棵树还在原地,只不过比当初高了一点,树干更粗了一点。

  你不可能把一件一吨多重的机器陷阱藏起来,所以我让工人随便找个地方卸下来,然后给他们结账,看着他们慢慢离开。我绕着陷阱走了几圈。陷阱就是陷阱,我只需要看一眼,就知道它的运作原理。但嘉西奥只有在我告诉他详情的时候,才明白这东西的真正用途。至于龙,不过是一种没脑子只会用蛮力的东西。

  我用卷扬机关上盖板将扣机挂在槽口上,解开钩子和链条,把它们放到一边。陷阱地板上有一个压力板。当龙站在上面的时候,就会拉动缆绳,让扣机脱离位置,然后前后的盖板就会同时扣下来。在后方盖板和架子之间有一个小门,我检查了一下,确保它能轻松打开和关闭。

  这个小门就是让幼儿通过的地方。我带来一个挤奶用的三条腿小凳。我从盖板下面爬了进去,然后在小凳上坐了下来。在等待猎物的时候,也不能让自己太难受。

  我不需要等太久。龙的视力很糟糕,但是嗅觉出众。正如我所预料的那样,龙像一团绳子一样展开身体,从那棵该死的树的树冠里钻了出来。上一次我非常匆忙,但是这次我好好打量了一下这条龙,毕竟龙可不是每天都能看到的东西。龙的脖子和我的腰一样粗,脑袋像一头猪,黑色的眼睛很小,头冠好像宝剑的利刃,它的龙鳞就像是异教徒们在奥特雷默穿的盔甲,它的牙齿好像推杆。一个声音在我脑子里说:“快跑!”

  这家伙还会关心人,真好。但是一个人一辈子总有无处可逃的时候,而且1000个天使币实在是太多了。我看着龙的眼睛,一切都和我想得一模一样。

  我说:“你好啊,朱弗雷兹。”

  龙向我冲了过来。我开始向着小门快速后撤。正如我所预料的那样,它必须钻进陷阱才能抓到我。它弓着身子向我冲了过来,我听到了压力板被触发的声音。龙的脑袋向前伸了过来,而我则跳出小门,在地上滚了几圈。我听到了盖板掉下来的声音。

  这个陷阱原本是为了捕捉狮子而设计的,对于一头6米长的龙来说,实在是太短了。但是,盖板是7.6厘米厚的铁板,其中一块盖板压在了龙的脖子上,将它压在了地板上,另一块盖板则压住了它的尾巴。这可惹怒了龙。它使劲扭动着身体,以至于整个陷阱都被带动着脱离地面一掌之高。但是,它还是无法挣脱逃生。盖板实在太重了。

  我的脑袋里又出现了声音,那条龙在我的脑海里说:“求你了,放了我吧。”即便我想放它走,我也做不到。我得把钩子放到盖板下面,然后用卷扬机把它们升起来,但是卷扬机现在已经被龙压在身下了。我要是试着去取卷扬机,龙就会杀了我。如果那样的话,我们的公爵大人又会怎么说呢?一旦被敌人抓住,他就是敌人的资产,必须加以处理。而且1000个天使币实在是太多了。

  我看着自己的腿,看到衣服上被撕出了一个口子,上面沾满了鲜血。也许我在架子上刮伤了自己,也许龙在我跳出来之前咬伤了我。该死。

  “抱歉。”我说完就转身离开了。

  我等了5天。我那个在奥特雷默的抓狮人兄弟是这么跟我说的。当然了,这条定律也适用于龙。你得把它们留在陷阱里足足5天,不要给它们任何吃喝,让它们连伤害一只小猫的力气都没有。然后你用手摇泵给龙灌一升的罂粟提取物,这应该最少可以保证龙一周之内保持镇定。在完成这一切之后,你就把龙装上造船匠的货车,然后把龙送走,最后就可以得到报酬了。

  就这样,我把龙交给了王子。而王子也给了我约定的报酬。我拿到了自家土地的抵押文件(将近810公顷的荆棘和杞柳),以及装在亚麻布袋里的1000个天使币,而王子得到了龙。我问过王子,他到底想要这头龙干什么。而他则叫我不要多管闲事。

  让我给你讲一件关于龙的有趣事情吧。龙的繁殖方式和其他动物不一样。它们不会交配,然后产仔并养育后代,它们好似一种疾病,通过感染进行繁殖。龙就像那些老兵从奥特雷默带回的疾病,我回家一年后,这种疾病杀死了乔亚兹·赛博一家。按照我朋友的说法,你只需要被龙牙或者龙鳞轻轻刮伤一下,只要伤口出血,它就会感染你。

  感染潜伏期短则几天,长则可以达到十年。你就是死了,也会因为感染而发生转化。如果龙咬过尸体,那么这具尸体早晚也会变成龙。但是,龙更喜欢活捉猎物,或者在这一点上,我们的王子和奥特雷默的邪教徒和龙没有区别,那些邪教徒会用锁链将农夫们押回自己的故乡,让他们亲手烧掉自家兄弟的玉米地。

  这些年来我一直在想,但实在想不起19岁那年杀死的龙,是否曾经划伤了我。事情已经过去了这么多年,我反复告诉自己已经安全了。我也不知道我那可怜的哥哥朱弗雷兹是否划伤了我,又或者当时的伤口是陷阱的架子或者荆棘留下的杰作。

  这都无所谓了。除了个别偏远之地,龙不可能在北方生存。龙的自然栖息地是奥特雷默,它们在那里繁殖迅速,你永远都不可能彻底消灭奥特雷默的龙。这也都无所谓,因为在奥特雷默,龙还不是最可怕的事情,你只需要被刮伤,就会变成一条龙。在奥特雷默,你还可以看到烧掉自己房子的人,为了消灭几千敌人而杀了几千自己人的家伙,还有那些回家之后为了赚钱,而继续干着自己在国外并不喜欢,但出于荣誉和忠诚而不得不做的事情的人。

  王子之所以想要一条龙,完全是因为自己的妒忌之心在作祟。他反感一个穷骑士的儿子竟然能够徒手杀龙,而他则想复制这项屠龙之举,但前提是将风险降低到可以接受的程度。所以,他让穷骑士家的儿子为他抓了条龙,然后命人拔掉了龙的獠牙,再用罂粟汁喂龙,直到龙勉强能睁开自己的眼睛。然后,他举行了一场锦标赛,将龙运了进来,并骑着自己的白马准备杀了这条龙。王子准备用自己戴着圈套的拳头砸进龙头顶的弱点,所有人都等着鲜血溅满他的全身的时候,不幸的事情发生了。龙终于睡着了,并且翻了个身,将王子从马上撞了下来,然后王子像颗鸡蛋一样被龙压在身下。王子在极度痛苦中又坚持了两天,最后死了。要我说,这都是他应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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