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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 破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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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接下来五个小时,理查德.波顿爵士和蒙特奇.潘尼佛斯进入大雾之中,脚下靴子踩着可怕的泥泞脏污,穿过一条又一条拥挤的街道、广场、小巷,甚至是白教堂里的死路。

  窄小崎岖、密如蜂巢的小巷环绕着伦敦最破旧、最拥挤的贫民窟,街道飘浮着各种脏水、垃圾,甚至是偶尔出现的无主残骸。这儿臭气冲天,恶心到令两个男人数度呕吐。

  他们经过不少倒塌的屋子,大多都是木造。它们彷佛是站得太累,决定就着地基躺下休息。很多房屋的窗玻璃都不见了,墙壁破洞仅用纸张、布料、破木板修补。有将尿桶直接往外倒的窗口,还有张着盲眼面向屋外的瞎子。

  小巷上方系着不少绳子,上头有着满是跳蚤的地毯,还有被受污染的雨水冲洗后再被腐臭空气熏干的衣服。然而,那些衣服现在却浸在有毒蒸气之中。

  两人一次又一次被距离童稚时期还不远的少女拦下。她们全是一头乱发、光着脚,膝盖以下都是粪便;要不是只穿着一件破烂大衣,就是又薄又旧的连身裙,有的身上甚至只有一件男装衬衫,遮住瘦弱的身躯。她们为了几个铜板出卖自己,被拒绝时便不断主动降价,在他们身边绕来绕去,又哄又求。等最后终于被男人推开,就立刻翻脸,以一长串的脏话问候他们祖宗十八代。

  两人不断被穿着各式脏破衣衫的男孩或男人拦下。他们又是乞讨、又是威胁、恐吓,然后在看到手枪后又一边咒骂,一边朝街上吐口水,迅速溜走。

  他们一直经过怀抱婴儿坐在黑暗角落、瘦得像骷髅的女人。贫穷和饥饿啃噬着他们,让他们虚弱绝望,连抬起头的力气都没有。

  波顿写过不少书,他虽然能生动、详细地描述异国文化和人物,此刻的他却深深地为之震憾。他永远也无法找到合适的字汇来形容「破锅」那悲惨的世界。那种脏与乱、垃圾一般的腐臭、邪恶与暴力、绝望和空虚,比起他在所谓的「原始」非洲最黑暗的深处所见所闻还要糟糕。而这一切竟发生在最繁华的伦敦城里。

  两人目前为止已在四家不怎么干净的酒吧喝了数杯带着酸味的啤酒。直到第五家,他们才找到想要的东西。

  他们走到史蒂芬尼区,波顿嘟囔着说:「前面还有一家酒吧,我得喝点什么清掉嘴里可怕的味道。我们可以来点琴酒或兰姆酒之类的。总之,只要能把刚喝下去那个他们称之为啤酒的臭尿味道清掉,什么都好。」

  巨人车夫无言颔首,踉跄前进,他的大脚踩在泥泞上,发出响亮的嘎吱嘎吱声。

  第五家酒吧「白狮」位于一条又短又弯的小巷里,这栋建筑物站在一片烂泥中,彷佛下一秒就要倒塌。从窗户射出的橘光穿透大雾,洒在崎岖不平的路面和对街建筑的墙上。尖叫、大吼和断续的歌声及手风琴乐音不停从酒吧里飘出。

  波顿推开大门,两人一齐走进去。潘尼佛斯弯着腰,免得过低的天花板撞到他的头。

  「老爹,请我们喝杯酒吧?」波顿没走两步就听到有个男人死皮赖脸地问。

  「他妈的,要喝酒不会自己买吗?」那恶声恶气的语调相当符合他的外型。

  「说话客气点!老头!」那人回呛。

  「你说话才该客气点!」潘尼佛斯举起大的吓人的拳头,抵住那人的下巴。

  「别冲动,我只是开玩笑。」那人嗫嚅地说了一句,转身就跑。

  他们挤过满屋子的人潮,走到吧台点了两杯琴酒。

  酒保要求他们先付钱。

  他们靠在伤痕累累的木头柜台大口灌下琴酒,立刻又点了一轮。

  「有这么渴吗?」坐在潘尼佛斯旁边的男人说。

  「有啊!」车夫含糊地回答。

  「我也是。每次跟老婆吵架我总会渴得不得了。」

  「她一定念得你耳朵要长脓了吧?」

  「可不是吗?真是头该死的母牛──我以前好像没在这里见过你?」

  「因为我以前从来没来过。」

  「那是你老爸吗?」男人朝着波顿的方向点点头。

  「是。」潘尼佛斯粗声粗气地回答,「你是个爱管闲事的人吗?」

  「我只是没话找话聊,如果你不想聊天,我也无所谓。」

  「好吧!我只是想暂时逃离麦尔安德区,好好喘口气。」

  那人发出大笑。

  「但你却跑来史蒂芬尼区?我们这里什么都没有!」

  「至少你们这儿晚上不会有吃人怪物出没!」车夫喊着。

  波顿对着自己的酒杯微笑。干得好!蒙特。迅速抛出主题,一点时间都没浪费。

  他又叫了更多酒,包括要请他们新朋友喝的啤酒。

  「来吧!伙伴,冲冲喉咙!」他嘶哑地说,将一品脱的啤酒杯滑到那人面前。

  「谢了老爹。我叫弗雷。弗雷.史宾尼尔。」

  「我是法兰克.贝克,」波顿自我介绍。「这是我儿子蒙特。」

  他们举杯祝众人身体健康。

  站在角落拿手风琴的男人开始演奏,群众大声合唱一首极为下流的歌曲。波顿留神地听着。这首歌似乎是在描述老玛塔克的女用灯笼裤去过的地方。

  他耐心地等待。汗臭、口臭、酸啤酒和尿味混在一起,窜入他的鼻腔。还好他的耐心等待很快便有了结果。

  「所以牠们现在跑到麦尔安德区了吗?」史宾尼尔在喧闹声中大喊着。

  「没错。」潘尼佛斯说。

  「那么牠们很快就会到这里来了,」这个东区的居民以无可奈何的语气说:「我有个住在沃平区的朋友,上个星期因为牠们损失了一个房客。」

  「你说『损失』是什么意思?」

  「牠们抓走了一个跟他租房的孩子。牠们就是这样,到处去抓小孩。虽然大多数孩子最后还是能活着回来。一开始牠们在白教堂这一带抓人,接着是沙威德区,过去几个星期则是沃平区,我猜现在轮到麦尔安德区了。」

  「真是一群混蛋。牠们到底是什么鬼东西?」

  「老兄,我还真是不知道。狗吗?狼?还是人?或者是介于两者之间的混种?──你知道牠们会爆炸吗?」

  「爆炸?」波顿问。「什么意思?」

  「我听说这发生了三次。牠们会无缘无故像干稻草一样燃起熊熊大火,烧到连灰都不剩。真希望牠们全都像那样烧光。如果你问我意见,我认为那是地狱在召唤牠们回去。」

  「这也太奇怪了!」波顿说。

  「走吧!老爸,我们差不多该回家了。」潘尼佛斯催促着。

  「至少让我把酒喝完。」波顿表示不愿。

  「那么就赶快喝!」

  「有什么艺术家住在附近吗?」波顿问史宾尼尔。

  「有啊!狡滑的席德.塞奇威克最厉害了。为什么要问?你想找他一起去行骗吗?」

  「老兄,不是的,不是那种诈骗的艺术家。我要找的是真的拿画笔画图的艺术家。」

  史宾尼尔对着自己的杯子大笑。

  「你一定是在说笑。怎么可能会有画家住在这里?」

  「我只是听说这附近好像真的有一个。」

  「老爹,你想做什么啊?想请他帮你画肖像、送去该死的国立美术馆展览吗?」

  「好啦!好啦!」波顿抗议道。

  他和潘尼佛斯喝光最后一杯琴酒,向史宾尼尔道别。

  「祝你好运!」他目送他们离开吧台,在人潮里推挤出一条路,挤向大门。

  他们钻进小巷,希望能呼吸到一点新鲜空气,但只吸到更难闻的气味。

  时间已过午夜。外头混浊的空气带着浓烈的恶臭。

  「沃平区离这里的直线距离大约只有一英里,」波顿低声说:「不过,在这个迷宫里行走可能会远得多。」

  「别担心,老板,我知道要怎么走。」

  「你要去吗?」

  「一不做、二不休。干脆就做到底吧!」

  「很好,而且你表现得很不错。你从那个史宾尼尔身上套话的技巧实在太棒了。能得知狼人到底是在哪里抓人,这都要感谢你。」

  「什么?」

  「狼──人。」

  他们又走回地狱般的暗巷迷宫,再次经历每隔几分钟就遇到程度各异的乞讨和暴力威胁的情况。如果不是因为他们的手枪和蒙特奇.潘尼佛斯巨大的体型,恐怕没那么容易能在持刀拿棍的抢匪群中全身而退。

  然而,当他们越过卡布尔街,进入沃平区外围,连手枪和大块头都保护不了他们。

  他们沿着杜松子街走,左转进一条无名小巷,一帮匪徒突然从两侧的漆黑门廊后现身,拿一大张毯子罩住潘尼佛斯的头,把他绊倒。他倒在地上后,又接二连三地压到他身上。潘尼佛斯挣扎着,大吼大叫,但五个壮汉用尽全力压在他身上,他一点办法也没有。

  此时波顿发现自己遭到三名眼神冷酷的男人包围。两人在前,一人在后。每名混混都从嘴角发出冷笑,威胁意味十足地晃着短刀。

  他静止不动,仍假装自己是个年纪很大的水手。他驼着背,瞇起眼睛看着那群匪徒。

  「你──你们──想要什么?」他结结巴巴地用虚弱的声音问。

  「你们有些什么?」明显是头头的男人回问。他长得很高,有张老鼠脸和修成三角形的黑胡子,以及细细的长头发。

  「什么都没有。」

  「是吗?真有趣,我明明看到你脚上有双很不错的靴子,还有,传到我耳里的风声告诉我,你那件看起来很暖和的大衣底下有把好手枪。不过,如果你还想要你的小命,就放聪明点,不要伸手去碰。」

  波顿听到站在他背后的混混往前踏了一步。

  吾友,你再往前踏一步的话……他在心里想。

  「还有你头上戴的圆顶礼帽,我相信戴在我头上也会很好看。」

  「呣……」潘尼佛斯的声音从毯下传来。

  他身后的人又往前踏了一步。

  波顿转身、挺直腰,右臂飞快出拳。他的拳头撞击那人下巴的力量之大,瞬间就爆出清脆的骨头碎裂声,那人的双脚也离开了地面,往后一飞。

  那人的背部尚未着地,波顿已转身向前,冲向那个头头。老鼠脸后退一步,下意识举刀刺向波顿的颈子,但波顿灵巧地避开,举起手臂穿过敌人腋下,勾住他的手肘一扭,往上扯。随着一声令人不舒服的碎裂声,老鼠脸的手臂骨折,他的尖叫声被一记猛烈的上勾拳打断,他仰天往后一躺,昏死过去。

  第三个混混逼近波顿时,所有人全放开毯子跑去助阵──这是大错特错。潘尼佛斯发出怒吼,一把扯下毯子,将它撕成碎片。

  蒙特一开打,波顿便拿下头上的帽子,丢向仅剩的那名持刀混混。他吓了一跳,下意识蹲下躲避,他肿胀的眼睛也暂时将视线离开了波顿,所以没看到波顿接下来那快如闪电的拳头。这名东区混混还没搞清楚出了什么事,只感到一股强大的力量抓住他手腕,让他的手指不由自主地张开,短刀也随之落地。他被往前一拉,鼻梁用力撞上他手下败将的前额。混混瘫软地跪下,鼻血从脸上喷出来;他的手腕仍被握在波顿手中,彷佛被机器钳住,动弹不得。他抬起头,眼神茫然,看到瞪着他的那双眼睛燃烧着怒火。

  「不──不要。」他结结巴巴地说。

  「不可能。」波顿回答。

  他将那人的手一扭脱臼,然后往他脖子一劈,终结他的尖喊。

  混混抽搐着瘫软在黄色泥泞中。

  波顿转头看看潘尼佛斯的战况,不禁大笑出声。

  巨人车夫正对着他微笑,脚边躺着三个已昏过去的男人。他两手各握着剩下两名混混的脚踝,头下脚上地将他们倒过来。

  「我该拿这些垃圾怎么办呢,老板?」他问。

  波顿找到他沾上烂泥的礼帽。

  「既然是垃圾就随便乱丢吧!反正这儿的人不是都这样吗?」

  他转过身,刚好看到四个蹲伏的身影从小巷尽头经过。影子一闪而过,马上消失了踪迹,波顿只知道自己看见红色长斗篷和大帽兜,完全看不到斗篷里的人。也许是一队新来的济贫修女?但他还是觉得有些不大对劲,到底是什么呢?是什么──啊!是那些身影奔跑的姿势。

  「蒙特!」他大叫着拔腿追上去。

  车夫将那两个混混往地面一抛,也跟着追。他们跑到巷尾,波顿向右一看,刚好瞄到一抹猩红窜过墙角。

  「快来!」

  他跑到转角,看到一条只有张臂那么宽的泥泞窄巷。正前方越来越浓的雾正迅速吞噬四个穿红斗篷的身影。

  波顿加速往前跑,有几次差点在泥水里滑倒,还好都适时找回平衡。蒙特紧跟在他身后。

  巷尾拱门领他们进入另一条小巷。里头黑漆漆的,只有屋子的窗户缝隙透出的朦胧烛光提供了光源。

  突然有道红光一闪而过。

  他们在一条又一条的黑暗巷弄中追逐着那个戴了帽兜的矮小身影,但一直都只能远远地望着影子,总是无法近到能看到实体。

  「我的天啊!」潘尼佛斯喘着气说:「他们跑得真快!那些人是谁?我们为什么要追他们?」

  「我不知道。不过他们十分诡异──那里!」波顿指着前方一盏煤气街灯,它所洒下的光刚好照在四道伏低身体溜过去的影子上。

  他们跑到街灯那边,波顿停下脚步。

  他弯下腰,迅速检视地面。地上有四组脚印。

  「他们是赤脚跑──你看这里!三角形的脚掌,加四根脚趾。如果我没弄错的话,这些应该是爪印!牠们就是狼人啊!蒙特!」

  突然之间,不远处传来一阵骇人的惊叫。

  波顿没再说话,一个劲儿拚命往前冲;蒙特跟在他身后,边跑边将手枪从大外套里拉出来。

  他们来到一个铺了圆石的广场,大雾几乎将左右两侧的小巷完全遮蔽。

  广场正中站着一名男子和一个男孩,四个身穿红斗篷的身影伏在地上,围成一个狩猎圈。咆哮声清楚传入波顿耳中。

  「上天垂怜,请帮帮我们,」那男人哀求着他们。「牠们要──」

  其中一个红斗篷纵身往他身上跳,长长的斗篷遮住了那人的身体,接着红斗篷跳回来,踱步走开,留下那人站在那里,喉咙部分已经消失。

  鲜血如泉涌般喷出,洒在圆石上。

  男孩放声哀嚎。

  男人双膝跪地,脸朝下,直挺挺地趴在地上。鲜血在他身边汇聚成一池。

  潘尼佛斯举起手枪、扣下扳机。

  爆炸声在几面墙壁间回荡,听起来恐怖至极。

  子弹没打中目标。波顿清楚看到红砖墙被子弹击中时喷出碎片。但他没有料到,其中一只怪物彷佛像是被爆炸引燃,居然就这样着火燃烧。火势之大、速度之快,怪物转眼间就在他们眼前化成灰烬。

  剩下三只怪物动作一致地扑向男孩。他尖叫挣扎着。

  潘尼佛斯再次开枪,击中其中一只怪物的手臂。

  牠发出哀嚎,放开了那个小男孩,转身扑向巨人车夫。在牠扑上前时,红斗篷的大帽子落了下来。

  波顿纵身一跳拦住牠,却见到一张恶魔般的脸:往下低压的深浓眉、充满血丝的双眼、有着许多皱折的狗鼻子;牠的巨盆大口中满是又长又利的犬齿,流淌着口水,一对朝天耳从长满纠结毛发的粗犷头颅上方伸了出来。

  蒙特开第三枪。子弹的火花映在怪物的瞳孔里。牠蹲低身体,一跃跳起,推倒了波顿。他感到一股力道撞击他的侧脸。广场在他眼中翻覆,他耳朵嗡嗡作响,然后重重摔向地面。在不断缩小的黑暗之中,波顿看到仍在抵抗尖叫的男孩被带离他的视线范围;波顿见到手枪掉落地面,在圆石上弹了两下,一阵红雨喷落,然后他就什么也看不到了。

  「你拿着。」有人在他耳边说话,口音很重。有张纸被塞到他手中。波顿的手指自动阖上,紧紧抓住。有一瞬间,他以为递纸给他的是阿瑟.芬德利。波顿不用看就知道上面写了什么。

  约翰.史皮克开枪射中自己的脑袋。

  他的周围全是脚步声。

  有许多人在说话。

  「盖斯,你要去哪儿?」

  「去哪儿都好,只要别再让我看到这种惨况,去哪儿都好。」

  有人扶他坐起来,还有人将手伸进他衣服口袋里摸索。

  「慢点,别激动啊,老先生。」有个嘶哑的声音说。

  他皮带里有个东西被抽出来。

  「天啊!你看看!新式左轮手枪!」有个低沉的声线惊呼。

  「给我看看!」那嘶哑的声音说。

  「检查看看里头有没有子弹。」另一个尖细的声音建议道。

  接着传来一阵脚步声,彷佛有人迅速跑开。

  「噢!回来!你这不要脸的小偷。」那尖细的声音大喊。

  「哎,放那个小混混走吧!我们待会儿再去抓他。」那个低沉的声音说。

  「喂,老头,你听得到我们讲话吗?」尖细的声音喊着他。

  波顿睁开眼睛。

  一个满脸油光的胖男人抓住他的左臂,扶着他;另一个跛脚小个子得了佝偻病,脸上有痘疤,他抓住波顿右臂。许多人举着油灯或蜡烛聚集在他们身边,有些人看着他,有些则瞪着犹如从屠夫的推车上洒到圆石广场的一堆内脏。

  然后──

  波顿翻过身,这天晚上吐了第四次。

  扶着他的两个男人(就是有嘶哑声音和尖细声音的)立刻放开他,猛往后退,一边低声骂着脏话。

  波顿想起自己身上的乔装。他直起身子,但没忘记保持驼背的姿态。他用衣袖擦擦嘴,又看了看圆石广场上被扯出来踩烂的脏器。他的目光跟随着长长的血痕,一路看到一双大大张开的双腿、被撕裂的大腿露出的骨头在街灯下发出湿润的光泽,接着看到被掏空的腹腔。

  在被撕烂的大衣、衬衫和皮肤上方,蒙特奇.潘尼佛斯犹如玻璃珠的眼睛仍死不瞑目地瞪着大雾。

  「是那些狗人。」尖细的声音恨恨地说。

  瘦削的老人一跛一跛走上前。他有一只脚是木头,右手也缺了三根手指。

  「先生,你是从哪儿来的?」他问,语调意外温和有礼。

  「麦尔安德区。」波顿喃喃回答。

  「你很幸运,那些狗没把你杀掉。」

  「牠们不是狗,而且牠们还抓了个孩子。」波顿边说边注意到那个和孩子在一起的男人尸体还躺在地上。

  「牠们每次都会抓孩子。你不如先回家吧?这里我们会清理的。」

  「清理?什么意思?」

  「意思是,我们会把尸体处理掉。对了,如果那个年轻人是你儿子──我很遗憾。」

  「你们会怎样处理?」

  「一如往常那样处理。」

  波顿知道那代表什么:蒙特的遗体会被丢进泰晤士河。

  他举手盖住自己的额头。

  他的良心到底还要背负多少人死亡的罪责?先是柏培拉的索罗杨中尉,然后是现在大概已经死了的史皮克;而今晚,他又害死了蒙特奇.潘尼佛斯。

  波顿觉得反胃想吐。他没想到事情会变成这样,但他又能怎么办?他不能通知警察,甚至不能叫葬仪社来为蒙特收尸。不管他有多想为巨人车夫办个适当的葬礼──上天为证,他愿意不计任何代价──他却无法将尸体弄出东区,又不引起众人猜疑。而且,如果他的乔装被识破,很有可能最后也会陈尸河中。

  波顿的头一阵阵抽痛,感到头发里还有尚未凝固的血在流。

  波顿无力地垂下双手,握紧拳头,指甲插进自己掌心,又刺又痛。然而,其中一只手指甲却好像戳到了什么,他感觉不到那只手的疼痛。对了!是芬德利给他的纸条!

  等等,不对,纸条不可能是芬德利给他的。那是谁给他的?

  他等到声音嘶哑的家伙、声音尖细的家伙和少了条腿的家伙没在注意,偷偷张开纸条瞄了上头的字一眼:

  Mes yeux discernent mieux les choses que la puplart ici. Je vois àttravers votre masque. Rencontrez moi vers la Thames, au bout de Mews Street dans moins d'une heure.

  这是法文。翻译成英文便是:我的观察比这儿大多数人更锐利。我已看穿你的伪装。一小时后跟我在泰晤士河和马厩街的交叉口碰面。

  他把纸条放进口袋,走向缺了一腿的老人。

  「喂,兄弟,我得到马厩街去,」他低声说:「要怎么走?」

  「你去那儿做什么?」老人问,阴沉的眼神上上下下打量着波顿。

  「那是我的事。」波顿回答。

  「好好好!没必要火气这么大。看到那边的巷子了吗?顺着它往河的方向走,遇到河右转,走到一间用木板围起来的倒闭当铺,那就是马厩街的入口了。你自己能走到吗?你应该知道你的枪被偷走了吧?」

  「这我知道。那该死的小偷。我没问题,我的兄弟还在等我,我已经迟到五个小时了。」

  「在酒吧喝多了,是吧?」

  「是啊。」

  「你儿子死了我很遗憾,那死法真是不好看。」

  波顿强迫自己装得像东区居民一样铁石心肠,耸了耸肩,在大雾中踏着细碎的步伐走进独腿老人指给他的那条小巷。他和潘尼佛斯的尸体距离越远,压在心上的自责就越大。但他还是挺住了。一如索罗杨之死,史皮克自杀,他的余生都将被此折磨。直到此时,波顿才发现自己从帕默斯顿子爵手上接过的任务──出任「英国国王之探员」──代价居然是如此惨烈。

  通往河边的巷子很窄,几乎伸手不见五指,而且又陡又弯。波顿张开右手摸着墙面,缓缓前行。他不时被俯卧在地的人体绊倒。有些人在被他踢到时大声咒骂,有些只是闷哼两声,大多数的人却是毫无反应,也不知道他踢到的到底是死人还是活人。

  他嘴里全是酸味,充满酒精和呕吐的气味。有毒的雾气害他的眼睛和鼻腔极为刺痛。他好想回家,将这可怕的探险之行抛在脑后。波顿想把生命中每一次可怕的探险都忘掉。

  该死的波顿!快快安顿下来。去裴南多岛、去巴西、去大马士革或者随便什么他们派你去的鸟不生蛋的国家担任外交官。写完那些该死的书!

  他脑中没来由地一直回荡着这段话。

  波顿继续走,当某个男人阻挡了他的去路,说:「瞧瞧这素谁啊?」波顿不但没回话,甚至连脚步都没慢下来,只是使劲全力,直接出拳揍那人的肚子。

  他头也不回地走开,留下那个抢匪缩成一团,躺在地上抽搐。

  每隔几码,巷子便与其他条路交会,此时他就得伸出右手在空中摸索着。每次波顿都这样平举着手往前,直到摸到下一个砖墙转角。最后,他没再摸到墙角,却发现右手摸到一排栏杆。钻进鼻孔的强烈臭味让他发现自己已经走到巷尾,来到泰晤士河的步道。波顿往回走,重新找到砖墙,跌跌撞撞地朝西前进。

  他在有毒的雾气中走着,蒸气渗进了血管,吞噬他脑中的血氧。波顿开始产生一种熟悉的感觉,就像他在非洲疟疾快发作时产生的幻觉。他觉得自己一分为二,体内似乎存在着两个人──两个不停对战、永远敌对的人。

  潘尼佛斯的死引发他心中另一场战争。强烈的罪恶感与想进行报复的野蛮欲望对抗着;想丢下身为国王探员之职的冲动,与想找出狼人从哪里来、为什么要抓小孩的决心对抗着。

  「先生!」突然有人用法语叫他。

  他转过头。声音是从一扇门后传来的。

  波顿停下脚步,忍耐着突如其来的昏眩感。他瞇起眼,只能勉强看出有个人影蹲在一方黑影之中。

  「先生!」那人又喊了一次。

  「是杜雷吗?」他轻声问。

  「是的,先生。」

  波顿走向门后的阴影,用法语说:「杜雷,你是怎么认出我的?」

  「哈!你以为你能用几笔舞台妆和一顶假发骗过画家的眼睛吗?我在报上看过你的照片,波顿先生,我不可能认不出你。那双眼像是有团火在闷烧,颧骨明显、唇型好斗。你的眉毛英气焕发,下颚却犹如恶魔!」

  波顿哼了两声。

  「你到底在这里做什么?杜雷,东区可不是法国人该待的地方。」

  「我不只是个普通的法国人,还是个艺术家。」

  「而且你还有个铁打的胃。你居然受得了这里熏天的臭气。」

  「我已经习惯了。」

  因为缺乏光源,波顿只凭着三颗小红光(应该是从河岸商船或舢板那边发出来的)希望能看清眼前的法国人,但他只能隐约看见此人有一头蓬乱的长发以及一大把长胡子。

  「你看起来简直像条脏抹布。」

  「没错!就是因为这样我才能在这里生存下来!他们以为我什么都没有,就不会来烦我。如此一来,我才能安安静静、偷偷以他们为主题作画。可是你──先生,你为什么要跑到『破锅』来?是因为那些狼人吗?」

  「没错。我被派来侦查牠们从哪里来,还有牠们到底在做什么。」

  「牠们从哪儿来我不知道,但说到牠们在做什么……牠们在抓清烟囱的人。」

  「你说牠们在做什么?」

  「我发誓我说的是真话!」他突然换成法语。「这些狼人明显都是抓小孩──但不是所有的小孩都抓,牠们只抓清扫烟囱的小男孩。」

  「为什么恶魔要指使狼人来抓扫烟囱的孩子?」

  「这我就不知道了。你应该去问『甲虫王』。」

  「谁?是什么东西?『甲虫王』?」

  「他是扫烟囱联盟的主席。」

  「他们还有联盟?」

  「没错,先生。只不过,我不知道你该去哪儿才找得到那个男孩。」

  「我的一位年轻朋友『小调皮』可能会知道。」

  「他也是扫烟囱吗?」

  「不,他是卖报纸的。」

  「喔,是啊,是啊,他会知道的。这些孩子,他们──该怎么形容呢?他们相当团结,应该可以这样说。我曾经看过他们传递讯息,一个传一个,传遍全英,速度比干燥的森林烧起大火还快。」

  「的确。你还有什么要告诉我的吗?杜雷先生?你真的完全不知道狼人是从哪里来的吗?」

  「不知道。不过我可以告诉你,牠们已经在这儿抓小孩抓了两个月,而且现在几乎每晚都出现。除此之外,我没有其他消息可以告诉你。我得走了,现在已经很晚,我累了。」

  「好的。谢谢你的帮忙,先生。请小心点,我明白艺术就是你的生命,但我不希望某天听到你为了艺术而死。」

  「不会的,我在这儿的工作已经快完成了。波顿先生,我在东区画出来的作品一定能让我出名。」

  「我会留意你作品的公开消息,」波顿回答。「告诉我,我该怎么离开『破锅』?」

  「继续沿着这条路走,那边──」他指着方向,但在黑暗中几乎看不见。「不要多远你就会看到桥。」

  「谢谢你,再见了,杜雷先生。小心安全。」

  「暂别了,」他用法语回答。「波顿先生。」

  理查德.弗朗西斯.波顿爵士倒在床上,陷入梦乡,此时已是凌晨五点。

  在和法国画家分开后,波顿走过伦敦塔,经过被雾气阻隔噪音、总是人来人往的伦敦码头,走到伦敦桥。接着,他取道泰晤士河往北。不知道为什么,离河越远,漆黑的程度就越浅,数量骤增的街灯更是照亮了他回家的路。波顿一直走到利物浦街才挥手招来一辆由真马拉的出租马车。

  一回到家,他就很肯定自己的疟疾又要再度发作,于是他先吃了奎宁才开始卸妆,洗去脸上的煤灰,然后开心地躺进干净又舒服的棉被里,沉沉进入梦乡。

  他梦到了伊莎贝尔。

  那是一个奇怪的梦。在梦里,他站在一片低矮的岩地丘陵,俯视叙利亚首都大马士革,有匹黑马从下面爬上山坡,朝他跑来;牠的铁蹄重重踏地,这匹马靠近时,他发现骑在马上的是伊莎贝尔。她穿着阿拉伯人的衣服,但不是像一般淑女那样侧身骑马,而是像个男人一样,跨坐骑马。她看起来很坚定,心情愉悦。

  马儿在他面前停下,高高立起。牠的汗水在空中抛出弧线。

  伊莎贝尔举起手,拉下面纱。

  「快点,亲爱的,你要迟到了!」她用特别的女性低音催促他。

  他身后远远传来一声「喀嚓」。波顿想转头看看那是什么,可是伊莎贝尔阻止了他。

  「别看!没有时间了,你得立刻和我一起去!」

  声音越来越近。

  「亲爱的!快点!」

  这时,波顿发现有另一匹马跟伊莎贝尔的马栓在一起。她指指牠,示意他快点骑上去。

  喀!喀!喀!喀!喀!

  那是什么?他想回头。

  「别看!亲爱的!别看!」

  喀!喀!喀!喀!喀!

  他转过头,看着身后丘陵更高的地方有个奇怪的身影正迅速往下,大步大步弹跳着向他们冲来。

  喀!喀!喀!喀!喀!

  那是它的高跷撞击岩壁的声音。

  伊莎贝尔尖叫。

  怪物发出疯狂的胜利吶喊,红眼燃烧怒火。

  波顿惊醒,吓得弹坐起来。

  喀!喀!喀!喀!喀!

  他一时之间搞不清楚自己身在何处,然后他认出了那个声音:有人正在用力敲着大门。他一边逼迫自己离开温暖的床铺,一边望着床头柜上的怀表。七点钟。也就是说,他才睡了两小时。

  他穿上回教徒特有的那种长袖长外衣。这件宽松衣服原本是他穿去麦加朝圣用的,现在却被他拿来当睡袍。波顿走下楼。

  安奇尔太太比他还早到达前门。他下楼梯时听到她忿忿不平的语调。

  「你是来逮捕他的吗?──不是?那么就等到合乎礼仪的时间再来吧!」

  「我真的非常非常抱歉,夫人,」男人的声音说:「但这是警方的紧急事件,波顿上尉一定得去一趟。」

  「得去哪里一趟?」波顿走下最后一阶楼梯,看着门口的两人。

  「喔!上尉!」一名年轻的警察踏进屋内。

  「先生!」安奇尔太太表示抗议。

  「没关系的,安奇尔太太,」波顿说:「进来吧,警官!」

  「先生,我叫卡布尔。」

  「上来我的书房吧!安奇尔太太,妳再回床上睡一会儿吧!」

  这位老太太的眼神在他们之间转来转去。

  「要我先帮你们泡壶茶吗?」

  波顿望向卡布尔,但这名年轻的警察摇摇头说:「没时间了,先生,不过还是谢谢妳,夫人。」

  女房东一鞠躬,退回她在地下室的住处。两人爬上二楼,进入书房。

  波顿想点燃壁炉,可是卡布尔阻止了他。

  「能请您尽快着装吗?麻烦您了,波顿上尉。弹簧腿杰克又犯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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