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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勒让小姐去了歌剧院。勒让小姐去了画廊。勒让小姐过着非常富裕的生活。但是就伊戈目前所知,勒让小姐从来不去餐厅,也没有任何食物送入她的房子。

  勒让小姐在密谋什么事情,这点伊戈一看即知。另外伊戈在书里查过了,《特乌尔普贵族全谱》《哥特年鉴》及其他任何相关书籍里都没有勒让小姐的名字,也就是说她隐瞒了一些事情。当然伊戈以前的主人们也有不少事情需要隐瞒,有时候还需要在大半夜里把某些东西埋进深深的洞里。但是眼下的情况从道义上而言是不一样的,原因有两个:勒让小姐不是伊戈的主人,杰瑞米才是,所以伊戈应该对杰瑞米忠诚。伊戈认为这是道义上的区别。

  现在他回到玻璃钟旁。

  钟基本快完成了。杰瑞米设计了一个机械放在钟的表盘后面,伊戈把它做好了,全都是用玻璃做的。这个装置和普通的机械装置截然不同,它隐藏在钟的摆锤后面,安装好了之后只占据极小的一块空间,因为它的很多零件已经处在另一个维度中了。那个钟有表盘,有脸的话就得有指针,因此那个玻璃摆锤晃动着,指针显示出每一天的普通时间。“时瞬”有一点点像铃声,感觉就像用指甲去刮玻璃酒杯。

  伊戈看着自己那双祖传的手。那双手的反应让他很担忧。目前这个玻璃钟看起来很像是一个钟了,每次伊戈靠近它,那双手就会颤抖不已。

  嘀嗒

  苏珊走进历史学家行会的图书馆时,没有任何人注意到她,她迅速翻阅大量书籍,不时做点笔记。

  她不知道自己的其他天赋是否也遗传自死神,不过她经常对学生们说,他们有一只怠惰的眼睛还有一只勤奋的眼睛。有两种角度去看这个世界。怠惰的眼睛看到表象,勤奋的眼睛看到实质。

  她翻过一页书。

  透过勤奋的眼睛来看,历史确实非常奇怪,到处都是补疤。比如说以弗比的历史就非常奇怪,要么是因为他们那边的伟大哲学家都无比长寿,要么是因为哲学家的名字是代代遗传的,再不然就是因为有额外的时间被塞进了他们的历史中。奥姆的历史也是一团糟,看起来像是把两个世纪的事情塞进了一个世纪里,多亏了奥姆地区的宗教信仰是把过去、现在和未来混在一起讲,这种混乱的历史才没被人发现。

  库姆山谷的情况又怎么样呢?大家都知道那里曾经发生过一场著名的战斗,打仗的双方是矮人和巨怪以及各自的雇佣兵,可是那里究竟打了多少场战斗呢?历史学家们说,那个山谷恰好处于纷争地带,肯定经常发生各种冲突。不过你轻易就能想到——至少如果你外公是死神的话,就能轻易想到,这块补丁可能被反复嵌进历史好几次了,因此不同世代的人都会反复经历这场蠢战斗,一边打嘴里一边喊着:“勿忘库姆山谷!”[31]

  到处的历史都有异常现象。

  但没有任何人注意到。

  你不得不佩服人类。他们有着宇宙中最神奇的一种能力,就连她外公都会对这种能力表示惊叹。世界上再也没有其他物种能发明出无聊。或许正是因为无聊,而非智力,才驱使人类进化至今。巨怪和矮人也有类似能力,他们看着宇宙然后心想:“哦,跟昨天一样啊,真无聊。我看看把这块石头砸在那人脑袋上会怎么样?”

  伴随这个能力而来的辅助能力就是让事情变得普通。世界会发生巨变,然后过不了几天,人类就觉得它很普通了。他们有着很了不起的能力,足以把一切事情都隔绝在外,忘记一切蹊跷。他们会给自己编出各种小故事来解释一切令人费解的事情,最终把事情变得平淡无奇。

  历史学家尤其擅长此道。如果忽然发现十四世纪什么都没发生,他们就会立刻提出二十种不同的理论。但是每一条理论都绝对不涉及时间有可能被剪切粘贴进了十九世纪,产生的碎裂影响到了时间的连贯性,以至于每件事都难以顺利发生,因为发明马颈轭只用了一个星期。

  历史派僧侣们确实完成了本职工作,他们最大的助手是人类那贫乏的思考能力。要是有人真的遇到这种状况,他们会说:“居然已经星期四了?这周我干什么了?”“最近时间过得好快啊”以及“感觉像是昨天才发生……”

  但还是有些东西留了下来。

  僧人们很仔细地抹去了玻璃钟鸣响时的那部分时间,以手术般的精确度从历史中移除了。基本上是这样……

  苏珊又拿起《硌棱童话》。她小时候父母从不给她买这样的书。他们竭力以凡人的方式抚养她,他们知道人类太靠近死神不好。他们教她说,事实比想象更重要。等她长大后,发现真正的幻想不是苍白骑士,也不是牙仙或者吓人怪——这些东西都是客观事实。真正的幻想是,在这个世界里:烤面包片不介意自己涂黄油的一面朝上还是朝下,逻辑就是有道理,以及有些事情可以被阻止。

  像玻璃钟这样的事情实在太重大了,根本藏不住。它透过人类意识中阴暗隐蔽迷宫慢慢泄露出来,变成了童话故事。人们试图给它包上糖、魔法和剑的糖衣,但是故事的本质依然藏在深处,就像是生长过度的草丛里的耙子一样,随时准备着趁人不备跳起来。

  现在有人就踩到那个耙子上了,而其中关键一点在于,即将被耙子砸中下巴的人,是……

  ……一个像我一样的人。

  她盯着空中坐了一会儿。她周围的历史学家们爬在图书馆的梯子上,找到各种书本放在自己的讲台上,忙着为今日所见的光景编造合适的历史图像。其中一个人其实是在找自己的眼镜。

  时间有个儿子,苏珊心想,那人住在这世界上。

  死神说,曾经有个人全心全意地研究时间,结果在他看来时间成了真实存在的。他理解了时间的种种,而时间也注意到了他。这是某种类似爱情的东西。

  时间有个儿子。

  怎么有的?苏珊有这么一种思路,她能随便提个问题就把一个事实显得很蠢。时间和凡人,他们怎么可能……?嗯,怎么可能?

  然后她又想:我外公是死神。他收养了我母亲。我父亲给他当了一段时间学徒。然后就顺理成章了。他们两个都是人类,我也是通过凡人的方法出生的。本来我不可能穿墙而过,也不可能脱离时间之外,更不可能有一点点长生不老。但我就是这样了,所以在这个领域没什么逻辑可言,还是面对事实吧,基础生物学不顶用的。

  在任何情况下,时间都在不间断地创造出未来。未来包括了过去不存在的东西。对于一个时时刻刻都在不断重建宇宙的东西……的人来说,造个小婴儿应该还挺容易的。

  苏珊叹了口气。你必须牢记,此时间非彼时间。同理,死神和死亡也不是一回事,战争也不是一般说的那个战争。苏珊见过战争,他是个大胖子,有种跟他身份不相称的幽默感,而且经常思路混乱,他当然不会亲自参与每一场小型冲突。苏珊不喜欢瘟疫,瘟疫经常冲她做鬼脸,而饥荒就是个很浪费很古怪的家伙。他们谁都不践行……那个什么呢?姑且叫作训诫吧。他们是训诫的拟人化。

  考虑到她还见过牙仙、灵魂蛋糕鸭、麻烦老头[32],苏珊如今能成为一个基本普通基本平凡的人倒也是很神奇了。

  她又看着自己的笔记,她的头发原本挽了个小圆髻,现在都自动松开呈现出自然状态,也就是某人刚触了电的状态。头发像云团一样在她脑袋周围伸展,一大片白头发中有一缕基本接近普通状态的黑发。

  她外公也许是世界的终极毁灭者,是宇宙最后的真理,但是这并不是说他对小人类不感兴趣。也许时间也一样。

  苏珊笑了笑。

  人们都说,时间不等人。

  也许她曾经等过一个人。

  苏珊觉得有人在看自己,她一转身发现是鼠之死神正透过眼镜镜片看着她,眼镜的主人正在房子另一头心不在焉地找眼镜。而渡鸦正在一座长久无人理会的已故历史学家半身像上头整理羽毛。

  “什么事?”她问。

  吱吱!

  “哦,是他,是不是?”

  图书馆的门被什么东西用鼻子推开,一匹白马走进来。爱马人士中有个很不好的习惯,总把白马叫作“灰色”,但是这一匹马,就算那群弯脚踝兄弟会的人也必须承认,这一匹马是白的——不是雪白,雪是死的白,而是牛奶白,牛奶是活的白。它的鞍辔和缰绳是黑的,但是这些东西仅仅是为了好看而已。如果死神的马想让你骑上去,那不管有没有马鞍你只管坐上去就好了。马可以承载的人数没有上限。毕竟,有时候会突然暴发瘟疫。

  历史学家们全都没注意到这匹马。马是不可能走进图书馆的。

  苏珊骑上马。有很多时候,她希望自己是个完完全全平凡的普通人,而事实上,到明天她就可以放弃一切不普通的地方——

  ——除了冰冰。

  片刻后,四只马蹄在图书馆的半空中发出等离子体一般的光芒,然后就彻底消失了。

  嘀嗒

  雪怪嘎吱嘎吱地在雪地里走着,周围唯一的声音就是永不停歇的山风呼啸。

  洛布桑说:“‘砍掉他的头’意思是说……?”

  “让他的头和身体分离。”卢泽说。

  “那……”洛布桑用那种小心探索闹鬼山洞里每一个角落的语气问,“他不介意吗?”

  “哇,是有点麻烦,”雪怪说,“有点像变戏——法。但是没问题,这样说你能安心吧。清洁工一直——都是我们的好——朋友。我们欠他人——情。”

  “我教他们道的知识。”卢泽很骄傲地说。

  “是——啊,很有——用,‘洗衣锅永不沸腾’。”雪怪说。

  好奇心和烦恼在洛布桑脑海里纠缠不清,最终好奇心获胜。

  “我是不是错过了什么?”他说,“你不会死吗?”

  “我不——会死?我头被砍掉了不会死?真是好笑!哈。哈。”雪怪说,“我当然会死,但不是什么大事。”

  “我们花了很多年才搞清楚雪怪们在干什么,”卢泽说,“他们的循环扭曲了曼陀罗,后来住持明白了其中的原因。他们灭绝了三次。”

  “三次啊?”洛布桑说,“灭绝可是需要很多时间的。我是说,绝大部分物种只能灭绝一次,不是吗?”

  雪怪现在走进一片比较高的树林,里头长满古老的松树。

  “这是个好地方,”卢泽说,“把我们放下吧,先生。”

  “我们得把你的头砍下来,”洛布桑几乎虚脱,“我说什么来着?我不想砍掉任何人的头!”

  “他都说了,他不介意。”卢泽说。他们两个被轻轻放到地上。

  “重点不是这里!”洛布桑急切地说。

  “他不介意他的头被砍。”卢泽指明重点。

  “我介意!”

  “嗯,既然如此,”卢泽说,“经文里不是写了吗,‘想要成事,必得躬亲’?”

  “是——啊,写了。”雪怪说。

  卢泽从洛布桑手中拿过剑,小心地举起来,显然是不习惯使用武器的样子。雪怪很配合地跪下来。

  “你是最新的了?”卢泽说。

  “是——的。”

  “你居然真的要砍他的头!”洛布桑说。

  “真有趣,”卢泽说,“科兹莫皮利特太太说过‘眼见为实’,神奇的是,伟大的文也说过,‘我见,我信’。”

  他把剑一挥,砍掉了雪怪的头。

  嘀嗒

  这个声音很像是一颗卷心菜被切成两半,接着一个脑袋滚进篮子里,围观人群一片欢呼叫喊:“哇,干得好!”奎尔姆城是个宁静平和、人人守法的地方,城市议会以刑事手段维持着这份平和,主要方式是将最大限度的威慑和最低概率的重复犯罪结合起来。

  屠夫格里泼·斯马兹?

  已故的格里泼揉揉自己的脖子。

  “我要求重审!”他说。

  现在似乎不宜重审。死神说。

  “不可能是谋杀,因为……”格里泼·斯马兹的灵魂在它虚幻的衣服口袋里摸出来一张鬼魅的纸条,打开之后他继续念,不过对他而言念文字俨然是一场艰难斗争。“……因为我的思想平衡被打……搅……搅乱了。”

  是啊。死神说。他知道最好是让这些新死的人自己把事情理顺。

  “是的,因为真的真的想要杀死他,对不对?你不可能把这说成是正常的精神状态,对不对?再说了,他是个矮人,所以不算是杀了人。”

  据我所知你已经杀了七个矮人了。死神说。

  “我肯定是被扰乱了,”格里泼说,“真的,我才是受害者。我需要的只是一点点理解,只需要五分钟时间,让人理解到我的观点……”

  你的观点是什么?

  “我认为所有矮人都应该被狠狠踢打。哦,你是死神,对吧?”

  的确如此。

  “我是你的忠实粉丝!我一直想见见你,你知道吗?我在胳膊上文了个你的形象,看。我自己文的!”

  一阵马蹄声传来,格里泼这傻大个转过身,看见一个穿黑衣的女人牵着一匹大白马朝他们走来。周围的食物小摊、纪念品小店,还有断头台附近都挤满了人,她在人群中一点也不起眼。

  “你还有个马童!”格里泼说,“这也太时髦了!”接着他就消失了。

  真是个奇怪的人,死神说,啊,苏珊,谢谢你特意赶来。我们的搜查有结果了。

  “我们的搜查?”

  其实是你的搜查。

  “现在成了我的搜查了?”

  我还有事要办。

  “比世界末日更重要?”

  有规定说,在世界末日发生时候,四骗士必须出现。

  “那个古老传说?你不一定要照办!”

  这是我的基本机能之一。我必须遵守这个规定。

  “为什么?他们在破坏规则啊!”

  是歪曲了规则。他们发现了一个漏洞。我没有那种想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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