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9
最后,西比柯斯便会锁上那扇大前门,闩上门闩……
但是门关不上。他低头望去,有一只靴子挤了进来。
“我们打烊了。”他说。
“没有,你没有打烊。”
门又转了回去,阿尔伯特进来了。
“你见过这个人吗?”他亮了一张长方形的硬纸板在杜努姆的眼前,厉声说道。
这可于理不合。杜努姆可不是做那种告诉了别人你见过谁还能活得下去的工作。杜努姆可以一整个晚上给人上酒可就是一个人都没见着。
“这辈子都没见过这个人。”他不假思索地说,甚至看都没看那卡片一眼。
“你必须帮我,”阿尔伯特说,“否则会发生一些可怕的事情。”
“走开!”
阿尔伯特抬脚踢了门一下,门关上了。
“可别说我没警告过你。”他说。站在他肩上的鼠之死神满腹猜疑,正在用力嗅着空气。
片刻之后,西比柯斯的下巴就牢牢地嵌在了一张桌子的桌板上了。
“现在,我知道他可能来过这里,”阿尔伯特说,他的呼吸一点儿都不急促,“因为每个人都可能来过这里,这是迟早的事儿。你再看一眼吧。”
“那就是张塔罗牌啊,”西比柯斯吐字不清地说,“那是死神啊!”
“你说得对,他就是那个骑白马的人。你不可能注意不到他。除非他不想在这里让人认出这个样子,我想。”
“让我捋捋,”破鼓酒馆的老板一边说着,一边试图从阿尔伯特的铁拳之下挣脱出来,“你想让我告诉你是不是见过一个长得跟画像不一样的人?”
“他应该很古怪,极其古怪。”阿尔伯特想了一会儿说,“还有,如果我猜得没错的话,他一定喝了很多酒。他一向如此。”
“这是安卡-摩波,你也知道的。”
“别耍花招,否则我会生气的。”
“你是说你现在没有在生气吗?”
“我只是有点儿不耐烦而已。如果你想让我生气,尽可以试试。”
“几天前……有个人……我也记不太清楚长得什么样儿——”
“哈,那就是他了。”
“把我这儿的酒都喝没了,还抱怨《野蛮入侵者》游戏,然后就喝醉了,就……”
“就怎么了?”
“记不起来了。我们把他扔出去了。”
“从后门扔出去了?”
“是的。”
“但是那外面有条河。”
“嗯,大多数人在沉下去以前酒会醒的。”
吱吱。鼠之死神说。
“他说过什么吗?”阿尔伯特说,他忙得顾不上去听鼠之死神的话。
“说什么事儿都记得,我想。他说……他说即便是醉了,也还是什么都记得。还一直说什么门把手,还有……毛茸茸的阳光。”
“毛茸茸的阳光?”
“之类的吧。”
压在西比柯斯手臂上的力道突然间消失了。他原地不动等了一两秒钟,然后小心翼翼地,扭过了头。
他身后一个人都没有。
又小心翼翼地,西比柯斯弯下腰去看了看桌子下面。
阿尔伯特已经迈步走了出去,黎明渐渐来临了。他在口袋里摸索了一阵,掏出了他的盒子。他打开盖子,看了一眼自己的沙漏,然后“啪”的一下把盖子合上了。
“行了,”他说,“下一站去哪儿?”
吱吱!
“什么?”
突然有人给了他当头一棒。
这一下子倒是不致命。小偷行会的提莫·拉兹曼心里清楚,小偷杀了人会是什么结果。刺客行会的人来跟他们简单地交涉过了——实际上,他们就说了一句话:“再见。”
所以,他不过就是想把这个老头儿敲晕,好掏一掏他的兜。
他也没想到当老头儿倒地的时候,会发出那样的声音,就像是打碎玻璃的“叮当”声,可是,刺耳的泛音却连绵不绝地在提莫耳朵里回响着,这些声音早该停止了呀。
突然,老头儿的身体里蹿出了什么东西,“嗖”的一下扑到了他脸上。两只白骨森森的爪子猛地抓住了他的两只耳朵,骨骼毕露的口鼻向前一伸,狠狠地击中了他的前额。他尖叫着,逃命去了。
鼠之死神又跳到了地上,一溜小跑回到阿尔伯特的身边。他用爪子拍着阿尔伯特的脸,又疯狂地踢了他几脚,最后,在绝望之中,还咬了他的鼻子。
之后,鼠之死神抓着阿尔伯特的领子,想把他从水沟里拖上来。又是一阵玻璃的“叮当”声,仿佛在警告着他。
老鼠的眼窝子发狂般地望向了破鼓酒馆紧闭的前门。已经化为骨质的几根胡须根根直立起来。
很快,西比柯斯打开了门,仿佛只是为了让这雷鸣般的敲门声停下来。
“我说过我们——”
一个东西从他的两腿之间“嗖”的一下穿了进来,停留片刻之后咬了他的脚踝,又一路蹿到了后门边上,把鼻子紧紧地贴在地板上。
兽皮公园之所以得名不是人为起的,而是因为兽皮曾经是土地的丈量单位。一张兽皮大小的土地恰好是一个人加三只半牛在下雨的星期四能耕完的面积,而兽皮公园刚好就是这么大。安卡-摩波的人是遵循传统的,同时,也遵循其他一些东西。
公园里有树、有草,还有一个湖,里面有真鱼的那一种。由于城市历史的波折,这里成了一个颇为安全的地方。几乎没有人在兽皮公园被打劫。打劫者跟其他人一样,喜欢待在“阳光普照”的地方。而这里,是一个中立地区。
这里已经在火热布置中了,虽然除了河边几个工人还在敲敲打打拼起来的一个大舞台之外,什么也看不到。舞台后面的一块区域已经竖起了木桩子,钉上廉价的麻袋条子隔挡起来了。偶尔有一脸兴奋的人试图闯进去,都被绿玉髓的巨怪们扔到湖里去了。在一大堆排练的音乐家里,一眼就能瞧见克拉什和他的乐队,他们之所以这么引人注目,部分原因是因为克拉什把上衣脱掉了,让金波在他的伤口上敷碘酒呢。
“我还以为你是开玩笑的呢。”他咆哮着。
“我都说了,它在你的卧室里。”斯卡姆说。
“我这个样子还怎么弹吉他?”克拉什说。
“反正你怎么样都是不能弹吉他的。”诺迪说。
“你看看我的手,你看看。”
他们看着他的手。金波的妈妈在处理完伤口之后往手上戴了一只手套。伤口并不深,因为即便是再愚蠢的豹子也不会在那些想着要扒掉它裤子的人身边来回晃荡。
“一只手套,”克拉什用恐怖的嗓音说道,“谁听说过有哪个正经的音乐家戴手套的?”
“戴着手套我要怎么弹吉他呢?”
“不论戴不戴手套,你都没法儿弹吉他啊!”
“我不知道我为什么要受你们三个的气,”克拉什说,“你们限制了我的艺术发展道路。我现在在考虑离开你们,去组建我自己的乐队。”
“不,你不会的,”金波说,“因为你找不到比我们还差劲的人了。我们面对现实吧,我们是垃圾。”
他说出了迄今为止无人敢提,但是大家却心知肚明的话。诚然,他们身边的那些音乐家也是很糟糕的。但也就仅此而已了。他们其中的一些人有些小小的音乐天赋,而对于绝大多数人来说,他们不过是不会弹奏乐器而已。他们的团队中不会有一个鼓手连鼓都打不到,他们也找不到一个贝斯手,韵律感像车祸现场一样。而且,他们通常对于名字没有什么争议。他们的名字可能没什么创意,比如,“大个子巨怪和其他巨怪”“伟岸的小矮人们”等等,但是至少他们知道他们是谁。
“那叫‘我们是垃圾乐队’如何?”双手插着兜儿的诺迪说。
“我们可能是垃圾,”克拉什怒骂道,“但我们是摇滚垃圾。”
“好了,好了,一切进展得如何呀?”迪布勒拨开麻袋条子走了进来,“时间不多了——你们在这儿干什么呢?”
“我们在定节目单,迪布勒先生。”克拉什谦恭地说。
“我连你们名字叫什么都不知道,怎么可能在定节目单?”迪布勒暴躁地挥手指着其中一张海报,说道,“你们的名字在上面,是吧?”
“我们在这上面很可能是叫‘安迪后援乐队’。”诺迪说。
“你的手怎么了?”迪布勒说。
“我的裤子咬的,”克拉什说着,一脸怒气地瞪着斯卡姆看,“说实话,迪布勒先生,你能再给我们一次机会吗?”
“我看看吧。”迪布勒说着,大步流星地走了。
他心情雀跃,不想与人争论。夹腊肠的圆面包卖起来快极了,但是这些钱也只够抵掉很少一部分费用。还有很多能从摇滚乐上赚到的钱,是他以前想都没想过的……自割喉咙迪布勒永远都在想着钱。
比如,那些衬衫。那些都是用很廉价的棉布做的,薄到在光线好的地方都很可能看不见了,到水里一洗可能就烂了。可他已经卖出去六百件了!每件五块!他所要做的就是以十件一块的价格从克拉奇批发市场买来衬衫,再以十件半块的价格让白垩在上面印字。
而白垩也有着与一般巨怪不一样的创新精神,他甚至印出了属于他自己的衬衫,上面写着:
白垩
渣滓街12号
业务范围广泛
人们争先恐后地买着这些衬衫,掏钱给白垩的作坊做广告。迪布勒从来没想过这个世界竟然还可以这样运转,就好像看着绵羊们自己给自己剪羊毛。无论是什么造成了这种商业操作规律的大反转,他都希望这样的事情能多多益善。
他已经把这个想法转手卖给了新鞋匠街上的制鞋匠普拉格[62]。于是,一百件衬衫径直从那店里走了出来,卖得比普拉格平常的商品好多了。人们想要衣服只是因为上面写了字!他在不停地赚钱。一天好几千块呢!舞台前方还有一百个排成一列的音乐盒子,准备好要捕捉巴迪的声音。如果事态照这个速度发展,几十亿年之后他会富得流油的!
摇滚乐万岁!
这个闪亮亮的大银边儿旁边只有一朵小乌云。[63]
音乐节中午就要开始了。迪布勒原打算先让许多小型的技艺不精的乐队先开场演出,再让摇滚乐队来压轴。所以巴迪他们现在不在这儿倒也不让人感到担心。
可是他们现在不在这儿。迪布勒很担心。
一个小小的黑影驻扎在了安卡河的两岸。它移动的速度之快,连影像都很模糊。它在河岸边绝望地来回穿梭着,同时不断用力地抽动着鼻子嗅着。
人们看不到它。但是他们能看到许许多多的老鼠,黑的、棕的、灰的。它们纷纷从河边的仓库和码头里逃窜而出,成群结队、态度坚决地远远逃开了。
一个干草堆晃动了起来,戈罗德从里面出来了。
他滚到了地上,痛苦地呻吟着。天与地都笼罩在蒙蒙的细雨中。
然后,他跌跌撞撞地站了起来,环顾四周,看着绵延不绝的田野,接着又消失在一个树篱后面不见了。
几秒钟之后,他又快步走了回来,在干草堆上摸索了一阵子,直到他找到了一个异乎寻常的大肿包,然后用他带金属头的靴子连续朝它踢了好几脚。
“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