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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六上午早餐时间轮到我的班,我必须去豪优克餐厅洗碗部上工。排到这个班很棒,因为学校餐厅在星期六早上永远都很清闲。负责洗刀叉银器的女孩卡萝尔站在输送带的最前端,我排第二个,工作是当输送带上的餐盘经过我面前时赶紧抓住餐盘,把它堆到身旁的手推车上。如果输送带上的脏碗盘太多——周末晚餐时间就是如此——那么我只需把盘子堆起来,等到输送带的速度放慢时再说。接在我后面的是“玻璃杯男孩”,他们负责把杯子挑出来,放在洗碗机的格子里。在豪优克打工还不错,偶尔龙尼会突发奇想,在没吃完的香肠上套个保险套,或把餐巾纸撕成细长条,在装麦片的盘子里拼出“我上的是一所烂学校”几个字(有一次,他在汤碗上面用酱汁写着:救命啊!我被关在笨蛋大学里);还有,你不会相信有些孩子有多恶劣,简直就是猪——他们在盘子上挤满番茄酱,在牛奶杯里塞满土豆泥、碎蔬菜——但这份工作真是不差,尤其是星期六早上。
有一次,我的目光越过卡萝尔(清晨的她显得格外美丽),落在斯托克林身上,虽然他背对着我们,不过身旁的拐杖和外套背上的图案都十分醒目。舰长说得没错,那图案看起来像麻雀爪印(一年后,我才第一次在电视上听到有个家伙形容这图案为“伟大的美国小鸡之爪印”)(“小鸡”也有“胆小鬼”的意思)。
“你知道那是什么吗?”我指着那边,问卡萝尔。
她看了很久,摇摇头说:“不知道,一定是在开玩笑。”
“斯托克林从不开玩笑的。”
“噢,你是诗人,而你居然不知道。”
“别这样,卡萝尔,别瞎说。”
下班后,我陪她走回宿舍(我对自己说,我只不过展现绅士风度罢了,陪卡萝尔走回富兰克林舍并不代表我对安玛丽不忠),然后自己再慢慢走回张伯伦舍,一直思索着谁会知道那麻雀爪印代表什么意思。直到现在才想起来,当时我完全没有想到要去问斯托克林本人。走上三楼时,眼前的景象让我完全抛开了刚刚脑子里想的事情。在我清晨六点半出门、睁着惺忪睡眼站到卡萝尔身边工作之后,有人把刮胡霜抹在戴维的房门上——门边、把手都涂满了刮胡霜,门下面还涂得特别厚,地上有赤脚踏过的痕迹,我不禁莞尔。戴维身上只围了一条浴巾,他打开门准备去洗澡,然后一推门!哇!
我笑着走进三〇二室。奈特坐在桌前写东西,看到他屈着手臂挡住笔记本,生怕我看到,我推测他正在写信给辛迪。
“有人在戴维门上涂刮胡霜。”我一边说着,一边走到书架前抓起地质学课本,计划去三楼交谊厅为星期二的小考稍做准备。
奈特想要装得严肃一点,露出不赞同的神情,但还是忍不住笑了。他当年老是想要表现出一副义正词严的样子,但总是不太成功。我想经过这些年应该有些改进了,但这样更令人觉得悲哀。
“你实在应该听一听他的叫声,”奈特说,他哼哼笑了几声,然后把拳头塞进嘴巴,阻止自己进一步发出不得体的笑声,“还有连连咒骂的声音——那个时候,他变得和舰长那伙人一样。”
“说到骂人,我不认为有任何人比得上舰长。”
奈特担心地皱着眉头望着我。“你没有插一脚吧?因为我知道你一大早就起床了。”
“如果我想装饰一下戴维的房门,会用卫生纸,”我说,“我的刮胡霜都会涂在自己脸上。我和你一样是穷学生,记得吧?”
奈特这才舒展眉头,恢复唱诗班男孩的神情。这时我注意到他身上只穿着短裤,戴着那顶该死的蓝色扁帽。“很好,”他说,“因为戴维一直嚷嚷着要把做这件事的人揪出来,看着他受罚。”
“只因为涂抹他的房门就要受罚,我很怀疑。”
“听起来不可思议,不过我觉得他是认真的,”奈特说,“有时候戴维会让我想到那部关于疯船长的电影,亨弗莱·鲍嘉演的,你知道我说的是哪一部吧?”
“知道,你是指《叛舰凯恩号》。”
“嗯。而戴维……这样说好了,他当舍监就是为了享受发放留校察看通知的快感。”
根据校规,退学是大事情,只有像偷窃、抢劫和持有毒品或吸毒等的重大违规行为,才会遭到退学处分。留校察看则是次一级的处罚。如果你把女生留在房里过夜(当时过了女舍宵禁时间后还把女生留在房里,就有濒临退学的危险,这在今天简直是难以想象的事情),或在房间里喝酒、考试作弊或抄袭等,理论上,后面几项违规都可能遭到退学处分,考试作弊通常都会被退学(尤其是如果你在期中考试或期末考试作弊的话),但其他违规的处分多半只是留校察看一个学期,我很不愿意相信舍监会因为一个无伤大雅的玩笑,而向校方申请对学生处以留校察看的处分……但这就是戴维,他这个人一板一眼,直到现在还坚持每个星期检查宿舍每个房间,他总是随身携带一张小凳子,这样才可以查看三十二个橱柜上方的架子上摆了什么东西,似乎觉得这些橱柜也是他职责的一部分;这些观念可能是从后备军官储训团那儿得到的,他爱死了后备军官储训团,就好像奈特爱辛迪和灵弟一样。还有他会把内务不佳的学生名字记下来——当时内务检查还是学校的正式规定。虽然除了在后备军官储训团之外,大多数人都置之不理,但如果你被打了太多叉而留校察看的话,理论上,你有可能因此遭到退学处分,失去缓役资格,然后收到兵单,最后落得在越南战场上躲子弹。而这一切全因为你老是忘记倒垃圾,或没把床底下扫干净。
戴维也是靠奖学金和助学贷款上大学的学生,他的舍监工作理论上和我在餐厅洗碗没什么两样,不过他的理论可不是如此。戴维认为自己因此高人一等,属于精挑细选出来的少数精英。他是东岸人,你知道,法尔茅斯人,那儿直到一九六六年,还承袭了五十几条清教徒订下的蓝色法规 [28] 。后来,戴维家遭遇了一些变故,因此家道中落,就好像以前舞台上演的通俗喜剧情节一样,但是他仍然打扮得像法尔茅斯贵族学校的毕业生,每天穿着法蓝绒运动衫去上课,星期日则穿西装上教堂。他和有一张贱嘴、充满偏见却精通数字的龙尼简直南辕北辙,每当他们在走廊上擦肩而过时,你几乎可以看得出来戴维拼命缩回身体,对龙尼避之唯恐不及。龙尼满头纠缠不清的红发下是一张奇丑无比的脸孔,隆起的两道粗眉下是那双永远睁不开的眯眼和永远流着鼻水的鼻子……更别提他的嘴唇永远都那么红,好像涂抹了平价商店买来的便宜化妆品似的。
戴维不喜欢龙尼,但是龙尼不需要独自面对戴维的嫌恶,因为戴维似乎讨厌所有受他监管的大学生。我们也不喜欢他,龙尼更毫不掩饰对戴维的憎恨,柯克舰长对戴维的嫌恶则带着点瞧不起的味道。他和戴维一起在后备军官储训团受训过(至少直到十一月舰长退训为止),他说戴维除了懂得拍马屁之外,其他什么都不会。而舰长呢,他高三的时候,就已经差一点获选为全州高中棒球明星球员。舰长最讨厌我们舍监的一点是——他不认真。在舰长眼中,这是最严重的罪行。即使你只是在喂猪,也要认真一点。
我和其他人一样讨厌戴维,我能够容忍许多人性的弱点,但是很讨厌爱吹牛皮的人。不过我有一点同情戴维,因为他完全没有幽默感,相信这也是一种残障,和斯托克林下半身的残疾没有两样。此外,我也不认为戴维喜欢自己。
“只要他查不出这件事是谁的杰作,就不会有留校察看的问题,”我告诉奈特,“即使他找到作案的人,我怀疑盖瑞森学务长会同意对学生施以这样的重罚,只不过因为他把刮胡霜抹在舍监房门上。”不过戴维有时候很有说服力,也许他已经被贬为平民,却仍然带着上层阶级的傲气。当然,这是另外一个我们讨厌他的原因。舰长叫他“快走男孩”,因为在后备军官储训团受训时,戴维从来不会真的在足球场上奔驰,他只是快步走。
奈特说:“只要不是你做的就好。”我几乎要大笑起来。奈特穿着内裤、戴着扁帽坐在那儿,孩子气的狭小胸部上看不到任何胸毛,只有些微斑点和一身瘦排骨。他热切地看着我,扮演着老爸的角色。
他压低声音问我:“你认为是舰长做的吗?”
“不是。如果真要猜三楼有哪个人会把刮胡霜涂在舍监房门上来表示不满,我猜是——”
“朗尼。”
“对。”我用手对准奈特比着手枪,然后眨一眨眼睛。
“我看到你和那个金发女孩一起走回来,”他说,“卡萝尔,她很漂亮。”
“只是陪她走一段而已。”
穿内裤、戴扁帽的奈特坐在那儿微笑,一副他比我还清楚的表情。也许确是如此。没错,我喜欢卡萝尔,虽然我对她了解不多——只知道她是从康涅狄格州来的。这里没有几个半工半读的学生是从别州来的。
我手臂下夹着地质学课本,往交谊厅走去。龙尼戴着扁帽坐在交谊厅里,他把前面的帽檐别了起来,看起来好像戴着软呢帽的新闻记者。另外两个也住三楼的家伙——休·布伦南和阿什利·赖斯——则坐在他旁边。他们一副百无聊赖的样子,龙尼看到我时,眼睛一亮。
“彼特!”他说,“我正要去找你!你知道怎么玩红心牌戏吗?”
“知道啊!幸好我也知道该怎么用功读书。”我举起地质学课本,心里想着也许应该去二楼交谊厅念书……如果我真的想念点书的话。因为龙尼总是说个不停,他显然没办法闭嘴,简直就是一台自动说话机。
“别这样嘛,只要玩一局就好,”他猛灌迷汤,“一个积分算五分钱,这两个家伙玩起牌来简直像老头子做爱一样。”
休和阿什利只顾傻笑,仿佛龙尼刚刚是在恭维他们。龙尼损人的时候往往口无遮拦、尖酸刻薄,因此大多数人听了只当他是在开玩笑,甚至以为他是明贬实褒。其实他们都错了,龙尼损人时,字字句句都是真心话。
“龙尼,我星期二要小考,而且我实在看不懂所谓的‘地槽’是啥鬼东西。”
“去你妈的地槽。”龙尼说,阿什利在旁边偷笑。“你还有今天大半天和明后两天可以读你那个什么他妈的地槽。”
“但是我星期一有课,而且舰长和我明天要去旧市区,我们——”
“住嘴,别说了,饶了我吧,别和我说这些鬼话。听我说,彼特——”
“龙尼,我真的——”
“你们两个没用的东西待在这儿别动!”龙尼狠狠瞪了他们一眼,两人一声也不敢吭。他们可能和我们一样今年十八岁大,但每个上过大学的人都会告诉你,每年九月,大学校园里总会出现一些特别幼稚的十八岁大学生,位于乡下的州尤其如此。龙尼在这类大学生中特别吃得开,他们对他十分敬畏。他会拿走他们的餐券,在浴室里用毛巾打他们,指责他们不该支持马丁·路德·金(龙尼会告诉你,那黑鬼开着捷豹汽车去示威游行),向他们借钱,而且任何人向他借火都一律回答:“去你的!”尽管如此……而且也正因为如此,他们爱死龙尼了。他们爱他,正因为他是如此……有大学生的样子。
龙尼一把抓住我的领子,拼命把我拉到走廊上好私下聊一聊。我一点也不怕他,而且想避开他腋下的浓浓异味,于是努力扳开他的手指,推开他的手。“别这样,朗尼。”
“噢、噢、噢,好、好、好!只要过来一下就好了嘛,可以吗?别这样扳我的手指,很痛哎!而且这是我打手枪用的那只手!天哪!他妈的!”
我松开他的手(我很怀疑他自从上次打手枪之后有没有洗过手),但还是任由他把我拉到走廊上。他抓住我的手臂,浮肿的眼睛睁得大大的,热切地对我说:“这两个家伙根本不会玩牌,”他气喘吁吁地和我说着悄悄话,“他们是一对呆头鹅,但都很爱玩红心牌戏,简直爱死了,你知道吗?我不爱玩,但和他们不同的是,我懂得怎么玩。而且我破产了,而今天晚上学校礼堂要放映两部鲍嘉的片子,如果可以从他们身上榨出两块钱来——”
“鲍嘉演的片子?其中一部是《叛舰凯恩号》吗?”
“没错,《叛舰凯恩号》和《马耳他之鹰》,鲍嘉最好的片子,就在那儿等着你,甜心。如果我可以从这两个笨蛋身上榨出两块钱来,就可以去看电影;如果我可以弄到四块钱的话,就会打电话邀富兰克林舍的女生一起去,说不定看完电影后还可以爽一下。”这就是龙尼,总是浪漫得一塌糊涂。我的脑中浮现出他好像《马耳他之鹰》中的斯佩德般,叫阿斯特让他爽一下的画面,单单想到这件事,就足以让我血脉贲张。
“但是有一个大问题,彼特。三个人玩红心很危险。当你还得担心那张剩下的牌时,谁敢放胆射下月亮呢 [29] ?”
“你们怎么玩?看谁最先得一百分,所有的输家都得付钱给赢家?”
“对,如果你加入的话,我会把我赢的分数减半计算,同时把你输的钱都还你。”他对我投以圣人般的温暖微笑。
“万一我赢你的话呢?”
龙尼似乎大吃一惊,然后咧开嘴笑了,“甜心,你这辈子都别做梦了,说到玩牌,我可是专家。”
我瞄了一下手表,然后瞥了阿什利和休一眼。他们看起来的确不像我的对手,上帝爱他们。“这样好了,”我说,“只玩一局,玩到积分达到一百分为止,一分算五分钱。不需要谁让谁,我玩完这局就去念书,大家都过个快乐的周末。”
“欢迎加入牌局。”走回交谊厅时,他又说,“我喜欢你,彼特,但是咱们公事公办——你高中时代的同性恋男友绝对没办法像我今天早上这样,带给你这么多乐趣。”
“我高中时代没有交过任何同性恋男友,”我说,“而且我周末多半都搭便车去路威斯顿干你老妹。”
龙尼咧开嘴笑了,他坐下来拿起桌上的纸牌,开始洗牌。“我把她调教得不错,对不对?”
你就算说破嘴也说不过龙尼,他的嘴博比谁都贱。很多人都试过,但是就我所知,没有人真的成功过。
6龙尼是个嘴贱的偏执狂,身上经常发出难闻的狐臭,但是他还真会玩牌,我不得不这么说。他倒没有像他自己说的那么天才,至少在玩红心牌戏上还不算,因为玩红心时运气的成分居多,但是他的确很厉害。当他全神贯注时,几乎记得每一张出现过的牌……我猜这是为什么他不喜欢会额外多出一张牌的三人牌局。如果没有那张麻烦的牌,龙尼就很厉害。
不过那天早上,我表现得还不错。当休斯在第一局积分超过一百分时,我的积分是三十三分,而龙尼是二十八分。我从两三年前就开始玩红心了,但这却是我这辈子第一次在玩红心的时候赌钱,不过为这次临时起意的娱乐活动付出两毛五,代价不算高。阿什利因为这个回合赔了两块五毛钱,倒霉的休则忍痛吐出三块六毛钱。龙尼似乎果真赢够去约会的钱了,虽然我觉得和他约会的女孩必须是不折不扣的鲍嘉迷,才肯提供龙尼额外的服务或和他吻别。
龙尼洋洋得意的样子就好像乌鸦在马路上守护着刚被汽车辗压过的动物尸体。“我赢了,”他说,“很遗憾各位没能赢钱,不过我赢了。彼特,就像那首歌说的,男人不了解,小女孩却了然于心。”
“你有病啊,朗尼。”
“我要再玩一局。”休斯说。我想巴纳姆 [30] 说得对,的确每秒钟都会诞生一个像休这样的人。“我想把我的钱赢回来。”
“这个嘛,”龙尼说,咧开嘴猛笑,露出脏兮兮的牙齿,“我很乐意至少给你一个机会。”他朝着我看,“你怎么说,大好人?”
地质学课本早被我遗忘在身后的沙发上,我也想赢回那二毛五分钱,同时最好再多赢几枚铜板,我更想好好教训龙尼一顿。“玩吧,”我说,“这次牌是向右传,还是向左传?”在未来那几个星期里,我深陷泥沼、不可自拔时,这句话不知说了上千次,但这还是我第一次说出这句话。
“新的牌局,向右传。”龙尼嘴里碎碎念着,伸伸懒腰,然后开心地看着一张张依序发出去。“天哪,我真爱这个游戏!”
7从第二局开始,我真的陷进去了,在龙尼的推波助澜下,这次换成阿什利的分数一直狂飙到一百分,龙尼一逮到机会,就拼命把“婊子”往阿什利头上灌。那场牌局,我只拿到两次黑桃皇后。第一次拿到黑桃皇后的时候是在成功轰炸阿什利之前,连续四圈,牌都一直在我手上丢不出去。最后,当我正以为终于得自己吞下这张牌时,休从阿什利手中赢得下一轮的出牌权,而且很快就打出一张方块。他应该知道我手中一张方块都没有,而且从一开始也没有,但是这个世界上叫休的人通常什么都不懂。我猜这是为什么叫龙尼的人老是喜欢和叫休的人一起玩牌。于是我丢出“婊子”,把鼻子抬得高高的,得意地学了几声雁鸣,在古灵精怪的六十年代,那是我们欢呼的方式。
龙尼拉长了脸。“你为什么要这么做?你原本可以让那个笨蛋出局的!”他对着阿什利点点头,而阿什利则呆呆地看着我们。
“是啊,但是我才没那么笨呢!”我轻轻弹一弹计分表。龙尼那时的积分是三十分,我是三十四分,另外两个人的分数就高多了。问题不在于龙尼会输多少分,而在于懂得玩红心牌戏的两个人中哪个人会是赢家。“你知道,我不介意自己去看鲍嘉的电影,甜心。”
龙尼咧嘴一笑,露出他可疑的牙齿。当时,我们已经吸引了六七个观众,其中也包括舰长和奈特。“你打算这样玩,是吗?好吧,笨蛋,小心一点,你会被整得很惨。”
两圈以后,被整得很惨的人是他。最后一圈开始的时候,阿什利的积分是九十八分,很快就要爆了。旁观的群众一声也不敢吭,全都等着看我会不会赢龙尼——必须想办法拿到红心牌,增加六分,我才有办法击败他。
龙尼起初情势一片大好,无论出牌的人拿出什么花色的牌,他出的牌都比别人小。玩红心牌戏的时候,如果你拿到的都是小牌,那简直是刀枪不入。“彼特完蛋了,”他告诉围观的群众,“他快被他妈的烤焦了!”
我也以为自己快输了,不过至少手上还掌握了黑桃皇后。如果我设法让黑桃皇后落入他手中,那么还是有胜算。我不会赢龙尼太多钱,不过另外两个呆瓜就要大失血了:要付出超过五块钱。而且我可以看到龙尼脸色大变,那才是我最大的目的,看到他从洋洋得意变得呆若木鸡。我想要他闭上那张大嘴巴。
玩到最后三圈的时候,阿什利打出一张红心六,休打出红心五,我打出红心三。我看到龙尼的笑脸不见了,他打出红心九,吞下所有的红心牌。于是,他现在只赢我三分了。更棒的是,现在轮到他先出牌了。我手上还剩下梅花杰克和黑桃皇后。如果龙尼打出梅花的小牌,那么我就得吞下那张“婊子”,忍受他刻薄的炫耀。另一方面,如果……
结果,他打出方块五,休打出方块二,牌比他小,而阿什利呢,他困惑地露出微笑,说他不知道自己他妈的在干吗,出了别的花色的牌。
房间里一片死寂。
然后,我带着微笑结束这一圈,把黑桃皇后丢到其他三张牌上面。牌桌四周发出一声轻叹,我抬头一看,发现原本只有六七个旁观者,现在几乎已经有十来个人了。戴维斜靠在门上,双手交叉、皱着眉头看着我们。有个人站在他后面的走廊上,那个人拄着一对拐杖。
我想戴维一定已经查过他那本翻得破破烂烂的手册《缅因大学住宿规章,一九六六年至一九六七年版》,而且很失望地发现里面没有任何一项规定禁止在宿舍玩纸牌,即使牵涉到赌金也一样。但是你得相信我的话,他失望的程度和龙尼比起来简直是小巫见大巫。
这世界上有风度良好的输家,也有愤愤不平、死不认输或眼泪汪汪的输家……还有一蹶不振的混蛋输家,而龙尼就是属于后者。他的脸颊变成粉红色,痘疤周遭更几乎变成紫色,他紧紧抿着嘴,而当他咬着嘴唇时,我可以看到他的下巴在动。
“噢,天哪!”舰长说,“看看是谁吃瘪了。”
“你为什么要这么做?”龙尼发作了,完全不管舰长在说什么,也不管屋里还有什么人,只是瞪着我,“为什么要这样做,你这个笨蛋?”
他的问题让我觉得很好笑——而且我不得不承认,看到他这么生气,我真是乐透了。“这个嘛,”我说,“隆巴迪 [31] 说,赢不代表一切,却是唯一重要的事情。乖乖付钱吧,朗尼。”
“你这娘娘腔,”他说,“他妈的同性恋。刚刚是谁发牌?”
“是阿什利,”我说,“如果你想说我使诈,干脆大声说出来。我会绕到桌子那边,趁你还来不及跑掉以前就把你逮住,打得你屁滚尿流。”
“在我的楼层,没有人会把任何人打得屁滚尿流!”戴维在门口尖声说,但是没人理他,大家都看着龙尼和我。
“我没有说你使诈,只是问刚刚是谁发牌。”龙尼说。我看得出他努力振作起来,一面咽下刚刚那口气,一面挤出笑容,但是眼里浮现愤怒的泪光(又大又亮的绿眼睛是龙尼的一大特点),而且可以看到他耳垂下面的嘴部棱角不停抽动,好像脸孔两侧各有一颗心脏在跳动似的。“有什么了不起啊,你赢了我十分,总共五毛钱,有什么大不了的!”
我上高中的时候,不是像柯克舰长那样的运动健将——我只参加了辩论和赛跑这两项课外活动——我这辈子从来没有对任何人说过要打得他屁滚尿流。不过,拿龙尼开头似乎还不错,天晓得,我是说真的,我想其他人也都晓得。我可以感觉到屋里的年轻人都热血沸腾;你可以闻得到,也几乎尝得到。我心里有某个部分希望他更嚣张一点,这样才有理由好好修理他,但另一部分又希望嘴巴占点便宜就算了吧。
桌上放着钱。戴维向前跨一步,眉头比平时还要深锁,但是没有表示任何意见……至少没有针对这件事说什么。他只问是谁把刮胡霜抹在他房门上,或有没有人知道是谁干的。我们全都转过头去望着他,同时看到当戴维走进交谊厅内,斯托克林的身影也移到门口。斯托克林拄着拐杖,目光炯炯地注视我们。
屋里一阵沉默,然后舰长说:“说不定是你自己梦游的时候做的好事,戴维?”他一说完,屋里爆出笑声,这回轮到戴维涨红了脸。他先从脖子开始红,然后血色一路往上冲,从脸颊、额头一直到他留着平头的头顶——戴维对披头四的发型可是敬谢不敏。
“把话传出去,以后最好不要再发生这种事,”戴维说,丝毫没有察觉自己在模仿鲍嘉,“我可不会任凭别人挑战我的权威。”
“放狗屁!”龙尼嘴里咕哝着。他拿起扑克牌,闷闷地洗牌。
戴维又往前跨三大步,一把抓住龙尼的常春藤联盟衬衫的肩头,往上一拉。龙尼急忙站了起来,免得衬衫被扯破。他可没有几件像样一点的衬衫,我们都没有。
“你刚刚说什么?”
龙尼环顾四周,我想他看到的是他大半辈子一再见到的景象:没有人帮他忙,也没有人同情他。他和往常一样孤军奋战,而且完全不明白为什么会这样。
“我什么也没说,戴维,别他妈的发神经了。”
“道歉。”
龙尼在他的掌握下拼命扭动身子。“我什么也没说,为什么要道歉?”
“不管怎么样,先道歉再说,而且我要听到真正的悔意。”
“噢,别闹了!”斯托克林说,“你们这些人真该好好看看自己是什么样子,简直笨得不得了。”
戴维惊讶地看着他。我想,我们全都觉得很惊讶,也许斯托克林自己也觉得很惊讶。
“戴维,你只是很生气有人把刮胡霜抹在你门上。”舰长说。
“你说得没错,我很生气,现在我要你道歉,朗尼。”
“算了吧,”舰长说,“龙尼只是因为刚刚玩牌输了,讲话冲动了一点。他没有把刮胡霜抹在你门上。”
我盯着龙尼,想看看他面对居然有人为他挺身而出的稀罕经验会有什么反应,看到他的绿眼睛有点闪烁,似乎在躲什么。在那一刻,我几乎可以肯定在戴维门上抹刮胡霜的人是龙尼。在我认识的人之中,还有谁比龙尼更有可能做这种事呢?
如果戴维注意到龙尼内疚的闪烁眼神,相信他会和我得到相同的结论,但是他的眼睛看着舰长,舰长冷静地回望他,几秒钟后,戴维装出一副完全是自己的主意的模样,松开龙尼的衬衫。龙尼动一动身子,抚平肩膀上的皱褶,然后开始从口袋里掏出零钱付给我。
“对不起,”龙尼说,“不管是什么事把你惹毛,我都向你说对不起,实在非常抱歉,抱歉得要命,抱歉得屁股痛,这样可以了吗?”
戴维退后一步。我之前能感觉到肾上腺素窜动,怀疑戴维现在是否也同样清楚地感觉得到迎面涌来一波一波对他的厌恶,连长得像卡通熊宝宝的阿什利都满怀敌意地瞪着他。这种情形,诗人加里·斯奈德 [32] 可能会称为“恶业的棒球赛”。戴维是舍监——一好球,他管理三楼的方式就好像我们也是他最爱的预备军官储训团的一支——两好球。在大二生普遍认为骚扰大一新生是应尽义务的年代,他还那么食古不化——三好球。戴维,你出局了。
“告诉大家,我的楼层可不会容忍这种高中生的无聊废话。”戴维说(你听出他话里的含义了吗?他的楼层)。他穿着缅因大学的运动衫和卡其裤——烫得笔挺的卡其裤,站得直挺挺的,虽然现在是星期六。“各位,这里可不是高中,这里是缅因大学的张伯伦舍。你们那种捉弄女生的胡闹日子已经过去了,现在应该要像个大学生。”
我猜我在盖兹佛斯中学一九六六年那届的纪念册中被封为班上活宝不是没有道理。我喀啦一声两腿一并,立正站好,向他行了个漂亮的英国式敬礼,就是几乎把整个手掌心翻向外面的那种敬礼方式。“遵命,长官!”我大吼。观众席传来一阵紧张的笑声,龙尼恶意地狂笑,舰长则露齿微笑。舰长对戴维耸耸肩,扬一扬眉毛,双手一摊,意思是:看吧,你是不是活该呀?你表现得像个混蛋,其他人也就把你当混蛋。我心想,真正的能言善辩往往都不发一语。
戴维看着舰长,同样哑口无言。然后他又看看我,他面无表情,几乎像死了一样,但是我当时还真恨不得自己不要那么自作聪明、冲动行事。问题是,像我这种天生就爱自作聪明的人,十次中总有九次脑袋瓜还来不及启动,就已经凭着一时冲动而行事。我敢说,在骑士还很英勇的中古时代,一定有不止一位宫廷弄臣曾经被绑住胆子倒吊起来,《亚瑟王之死》中不会提到这件事,但是我相信这件事一定是真的——这个笑话听听就算了,你这他妈的小丑。总而言之,我晓得我刚刚又多了一个敌人。
戴维完美地向后转了一百八十度,跨大步走出交谊厅。龙尼把嘴一扯扮个鬼脸,他的丑脸看起来更丑了,好像舞台闹剧中的坏蛋斜睨的样子。他对着昂首阔步走出去的戴维比了个猥亵的手势,休轻笑了几声,但是其他人都没有笑。斯托克利不见了,显然对我们这群人感到十分厌烦。
龙尼环顾四周,眼睛发亮。“那么,”他说,“我还要继续玩牌,一个积分算五分钱,还有谁想玩?”
“我要玩。”舰长说。
“我也要玩。”我说,看也不看我的地质学课本。
“红心吗?”柯比问,他是三楼最高的男孩,或许也是全校最高的男孩——至少有两米,还有一张拉长的苦瓜脸。“当然要掺一脚,这个好玩。”
“那我们呢?”阿什利尖声问。
“是啊!”休说,仿佛等不及要被修理。
“你们不够格上这张牌桌。”龙尼说,说话的语气就他而言已经算十分仁慈了,“你们为什么不干脆自己另开一桌呢?”
于是阿什利和休另开了一桌。不到四点钟,交谊厅里所有的牌桌都被四人一组的三楼新鲜人占满了,一群靠奖学金念大学的穷孩子,教科书全是在书店的二手书部门买的,现在却沉迷在一个积分算五分钱的红心牌戏中。在我们的宿舍里,疯狂的季节已经揭开序幕。
8星期六晚上,又轮到我在豪优克洗碗了。虽然对卡萝尔愈来愈有好感,但我仍然试图和布拉德换班——布拉德的班排在星期天早上,他几乎和舰长一样痛恨早起——但是布拉德拒绝了。当时他也在玩牌,而且已经输了两块钱,拼命想要迎头赶上。他对我摇摇头,然后打出一张黑桃牌。“大家来把婊子揪出来吧!”他大叫,声音阴恻恻的,好像龙尼一样;龙尼最阴险的地方就是老是会引得那些意志薄弱的人模仿他。
我站起身来,我已经在这张牌桌上坐了一整天了,有个叫肯尼的年轻人立刻填补我的空缺。我赢了大约九块钱(主要是因为龙尼换到另外一张牌桌去赌了,免得我削薄他的利润),应该觉得很高兴,但是却不然。问题不在于钱的多寡,而是这场牌戏,我想继续玩。
我闷闷不乐地走回房间,问奈特想不想提早吃晚饭,和餐厅员工一起用餐。他的头连抬都不抬,只对我摇摇头,然后摆一摆手,继续埋头读历史。当人们谈到二十世纪六十年代的学生运动时,我总是提醒自己,其实大多数年轻人都像奈特这样走过狂飙年代。尽管历史就发生在他们周遭,他们却只是埋首苦读,眼睛紧盯着历史课本。但奈特对这一切并非浑然未觉,或只顾专心在图书馆里用功。你慢慢就会知道。
我往旷野上的宫殿走去,拉上外套拉链,抵挡住外面快要结霜的寒气。这时候是下午四点十五分,学校餐厅要到五点钟才正式开放,所以通往餐厅的小径此时几乎空无一人。不过我仍然看到斯托克利,他弓着背,低着头,若有所思地看着地面。看到他,我倒不感到讶异,如果你有某种身体上的残疾,你也会比其他学生提早一小时到餐厅等吃饭。就我记忆所及,那是残障学生唯一的特殊待遇。如果你有身体上的残障,吃饭时可以得到厨房的特殊协助。在夜色中,他外套上的麻雀爪印显得非常清晰,而且特别黑。
当我走近的时候就明白他在看什么了——是《社会学概论》。他不小心把书掉在褪色的红砖道上,正在想办法把书捡起来而不要跌倒。他一直用拐杖的尖头去拨弄那本书。斯托克利有两对或甚至三对不同的拐杖,他现在拿的是有金属环套在他前臂上的拐杖。我可以听到他一面徒劳无功地戳弄着那本书,嘴里一面喃喃发出“哩噗—哩噗,哩噗—哩噗”的声音。当他拄着拐杖快步走时,“哩噗—哩噗”听起来有一种坚决的意味,但是在今天这种情况下,这个声音透露着沮丧。我认识斯托克利的时候(我不会叫他“哩噗—哩噗”,虽然后来还不到学期末,龙尼的很多徒子徒孙就开始这样叫他了),对于每个“哩噗—哩噗”之间竟然有这么多细微差别觉得实在很有趣,但后来发现,印第安人中的纳瓦荷族单单“云”就有四十种不同的说法。事实上,后来我发现了很多其他的事情。
他听到我的脚步声,很快转过头去,结果几乎跌倒。我双手高举,他猛然往回缩,似乎要躲进身上那件旧军用大衣中。
“走开!”说话的语气仿佛他预期我会给他一记闷棍。我双手高举,让他看到我完全无意伤人,然后弯下腰去。“不要碰我的书!”
我没有听从这个命令,把书捡起来塞进他腋下,让他好像夹报纸一样把书夹住。
“我不需要你帮忙!”
我正准备犀利地回嘴,却注意到他的两颊是多么苍白,头发全汗湿了,我又再度闻到他身上的味道——那种变压器使用过度的味道——也醒悟到他的呼吸中带着刺耳的鼻涕声。假使斯托克利到现在还不知道医务室在哪里,我想他应该很快就会需要去那里报到。
“拜托,我又没有要背你。”我努力装着笑脸。老天,我为什么不该微笑?我口袋里不是有九块钱吗?照张伯伦舍的标准来看,我今天可是发了一笔小财。
斯托克利睁着一双黑眼睛望着我,抿着嘴唇,后来他点点头。“好吧,谢谢你。”然后他继续往上坡走。一开始他领先我很多,后来坡度愈来愈大,于是慢下脚步。他带着鼻涕的呼吸声愈来愈大声、愈来愈急促。当我赶上他时,可以清楚听到他的呼吸声。
“你为什么不放轻松一点呢?”
他不耐烦地瞄了我一眼,一副“你还在这儿呀”的神情。“你何不把我吃了算了?”
我指一指他的《社会学概论》。“又快滑下去了。”
他停下脚步把书夹好,然后调整一下拐杖的位置,像坏脾气的苍鹭般顶着一头乱发瞪着我。“走开,”他说,“我不需要保姆。”
我耸耸肩。“我又没有要当你的保姆,只不过一起走罢了。”
“我可不需要伴。”
我举步前行,尽管口袋里有九块钱,却满肚子气。像我们这种爱耍宝的人对于交朋友其实并不真的那么狂热——一辈子有两三个知心好友就够了——但是如果别人给我们脸色看,我们的反应也不会太好。我们的目标是认识一大堆可以一起说说笑笑的人。
“彼特。”他在我后面说。
我转过身去,以为他终于决定稍微解冻了,我真是大错特错。
“表达情绪可以有很多不同的方式,”他说,“但是把刮胡霜抹在舍监房门,不会比只因你不晓得怎么告诉小露西你喜欢她,就把鼻涕抹在她座位上高明多少。”
“我没有把刮胡霜抹在戴维的门上。”我说,简直愤怒到极点。
“是啊,但是你和做这件事的混蛋一起玩牌,为他的公信力背书。”我想这是我第一次听到这个词,这个词后来在二十世纪七十年代和可乐风行的八十年代到处被滥用,在政界尤其严重。我想“公信力”早在一九八六年就羞愧而亡了,当时正是六十年代的反战示威人士和勇敢捍卫种族平权的民权运动者发明了垃圾债券、《玛莎·斯图尔特生活杂志》和楼梯王健身器材的时代。“你为什么要虚掷光阴呢?”
这句话直率得令我惊慌失措,现在回想起来,我当时的回答真是愚不可及,我说:“因为我有大把时间可以浪费。”
斯托克利点点头,仿佛他对我再也没有什么好期望了。他又继续往前走,一如往常快步走过我身旁,低着头,弓着背,甩着湿答答的乱发,手臂下紧夹着书。我等着那本书再度掉下来,这回我可不会帮他,就让他自己拿拐杖拨来拨去。
但是他没有再掉书,后来我看到他走到豪优克餐厅门前,伸手打开门走进去,我也继续走我的路。我拿完菜,和卡萝尔及其他在洗碗部打工的学生一起坐,离斯托克利远远的,这正合我意。我记得斯托克利也没有和其他残障学生坐在一起。他离其他人远远的,是拄着拐杖的独行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