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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29

  我不算命,也很少看《X档案》,从来不拨灵媒热线的电话,但我相信我们偶尔都能未卜先知。那天下午就是如此,当我把老哥的老爷车停在富兰克林舍前面的时候,她已经离开了。

  我走进去。宿舍大厅通常会有八九位来访的年轻绅士坐在塑料椅子上等候,今天却出奇的空空荡荡。穿着蓝色制服的清洁工正在用吸尘器清洁地毯,柜台小姐边看《麦考尔》杂志、边听收音机。事实上,她听的是“问号与神秘主义者”的音乐。哭吧,哭吧,哭吧,宝贝,九十六滴眼泪!

  “麻烦通报一下,彼特要找卡萝尔。”我说。

  她抬起头来,把杂志放下,抛给我一个甜蜜、同情的眼神,仿佛医生要宣告“哎,抱歉,你的肿瘤没有办法动手术取出来”时一样。你真倒霉,还是和耶稣做朋友吧。“卡萝尔说她必须早一点离开,她已经搭穿梭巴士去德里车站了。但是她说你会来找她,要我把这个东西拿给你。”

  她递给我一个信封,封套上写着我的名字。我谢谢她,拿着信封走出富兰克林舍。我沿着人行道走下去,在车子旁边伫立片刻,眺望前面的豪优克餐厅,这座旷野上的宫殿、头上长角的热狗人之家。而下面就是班奈特小径,秋风扫过落叶,发出啪啦啪啦的声音。树叶的颜色早已失去原先的光亮,只留下十一月的暗褐色。那天是感恩节前夕,冬天的脚步即将踏上新英格兰,周遭只有寒风呼啸和冷冷的冬阳。我又哭了起来,可以感觉到脸颊上的热泪。九十六滴眼泪,宝贝;哭吧,哭吧,哭吧!

  我爬进车子里,昨晚就是在这里失去了童贞,然后打开信封,里面有一张纸。莎士比亚说过,警句贵在简洁。如果莎士比亚说得对,那么卡萝尔的短笺可真是字字珠玑。

  亲爱的彼特:

  我觉得我们应该把昨晚当做最后的道别——这样不是最好吗?我可能会写信到学校给你,也可能不会,目前我很困惑,没有办法说定(说不定我会改变主意回来念书)。但是请不要找我,让我主动和你联络,好吗?你说你爱我,如果你真的爱我,让我主动和你联络。我一定会和你联络的,我答应你。

  卡萝尔

  附:昨晚可以说是我这辈子最美好的经验。

  又附:千万不要再玩牌了。

  她说这是她这辈子最美好的经验,但是在底下签名的时候却没有写上“爱你的”,只是签上名字而已。如果还有比这更棒的经验,我不知道怎么可能受得了。我明白她的意思。我伸手摸摸座椅上她躺过的地方,我们曾经躺在一起的地方。

  打开收音机,彼特,我喜欢老歌。

  我看看手表。由于提早开车到她的宿舍(也许是出于下意识),现在还不到三点钟。在她回康涅狄格州之前,我很容易就可以在德里巴士站赶上她……但是我不会这样做。她说得对,我们在这辆老爷车里面有了最精彩的道别;再有任何动作都是画蛇添足。最多只是重复昨天说过的话而已,甚至发生争论,反而让昨晚的美好蒙上污点。

  我们需要信息。

  是啊,我们也得到信息了,老天爷知道我们得到信息了。

  我把她的信折好塞进牛仔裤口袋里,然后开车回家。起先泪水模糊了我的双眼,我不停拭泪,然后打开收音机,音乐让我觉得好过一点;音乐总是有这样的功效。现在我已经五十开外了,音乐还是能让我觉得好过一点。

  27我大约在五点半回到盖兹佛斯镇,经过法兰克冷饮店时,我放慢速度,然后又往前开。到了这时候,我迫切地想回家,相较之下,喝喝啤酒、和法兰克聊聊八卦就没那么重要了。妈妈欢迎我回家的方式是一边嘴里念着我太瘦了、头发太长了,还有“胡子也不好好刮一刮”,一边为浪子归来而掉下欢喜的眼泪。老爸吻了吻我的脸颊,用一只手臂搂了我一下,然后仿佛一只好奇的乌龟般,从褐色旧毛衣里探出头去,打开冰箱倒了一杯老妈泡的红茶。

  我们——妈妈和我——认为他可能只剩下五分之一的视力,也许多一点点,很难说,因为他难得开口。那是一次可怕的意外造成的,他从二楼跌下去,左脸和脖子都留下了疤痕,头盖骨还有一块补丁,所以那里长不出头发。那次意外破坏了他的视力,同时影响到他的脑力。但是他还不算“痴呆”,我有一次在理发店听到一个混蛋这么说;我父亲也没有哑掉,虽然有人似乎以为他是哑巴。他昏迷了十九天,醒来以后,大半时候都闷不吭声,而且脑子里经常混沌一片,但有时候他还是在那儿,仍然在场,而且也还像个父亲,足以在我回家的时候亲亲我,还有用一只手紧紧搂我一下,自从我有记忆以来,他都是这样拥抱别人。我很爱老爸……和龙尼玩牌玩了一学期之后,我学到的是,说话是被过度高估的才能。

  我和爸妈一起闲坐了一会儿,和他们说了一些学校里的事情(不过没有谈到玩牌),然后就出去外面。我在暮色中扫了一下落叶——冷冷的空气吹到脸上,未尝不是一种福气——向路过的邻居挥手打招呼,晚餐时吃了三个妈妈做的汉堡。然后,她说要去教会为卧病在家的人准备感恩节晚餐;她不认为我回家的第一个晚上会想和一群唠叨的老太婆一起度过,不过如果我想参加也很欢迎。我谢谢她,说我想给安玛丽打个电话。

  “喔,我怎么没有想到这件事?”她说,然后就出去了。我听到她发动车子的声音,然后毫不兴奋地打电话给安玛丽·索西。一小时后,安玛丽就开着她爸爸的货车,挂着微笑来到我家,她的头发垂在肩上,嘴上涂了亮丽的口红。她的笑容没多久就消失了,我想你也猜得到,十五分钟后,安玛丽就走出我家,也走出我的人生。保持联络,宝贝,再见了。大约在伍德斯托克音乐会举行的那段时间前后,她嫁给路威斯顿的保险经纪人,成为贾尔伯特太太。他们生了三个小孩,到现在仍然有婚姻关系。我猜这样很不错,不是吗?即使没那么好,你还是得承认这是典型的美国式生活。

  我站在厨房水槽边的窗前,看着索西先生的货车尾灯消失在马路上。我觉得很惭愧——天哪,想到她睁大眼睛、微笑消失、开始颤抖的神情——但是我也觉得很开心,十分差劲地有种松了一口气的感觉,轻松地想要像舞王佛雷亚斯坦那样沿着墙壁跳舞,一直跳到天花板上。

  后面传来窸窸窣窣的脚步声。我转过身去,看到老爸穿着拖鞋,慢慢拖着脚步在地板上走着,一手往前伸出去,手上的皮肤松垮垮的,像戴着又大又松的手套般。

  “我刚刚是不是听到一位年轻小姐叫一位年轻男士混账东西?”他轻轻地问。

  “这个……是啊,”我说,“我想你大概听到了吧。”

  他打开冰箱摸索了一下,拿出一壶冰红茶,喝起不加糖的红茶。我偶尔也学他喝不加糖的红茶,我可以告诉你,喝起来淡而无味。我的推论是,老爸总是喝红茶,原因是红茶是冰箱里最明亮显眼的东西,他一看就知道那是什么。

  “刚刚那是索西家的女孩,对不对?”

  “对,爸,是安玛丽。”

  “索西家的人脾气都不好,彼特。她刚刚摔门,对不对?”

  我忍不住笑了,那扇老旧的玻璃门居然没有碎掉,还真是奇迹。“我猜她的确摔了门。”

  “你在大学里看上了别的漂亮女孩,对不对?”

  这是个颇复杂的问题,简单回答的话——而且或许也是最诚实的答案——应该说我没有,我也就这样回答老爸。

  他点点头,从冰箱旁的橱柜中拿出最大的玻璃杯,一副准备把红茶倒得柜台和脚上到处都是的模样。

  “我帮你倒,好不好?”我说。

  他没有搭腔,但是退后几步让我倒茶。我把七八分满的玻璃杯放在他的手里,把装红茶的水壶放回冰箱。

  “好喝吗?”

  他没有搭腔,只是站在那儿,两手捧着玻璃杯,像个孩子一样小口地啜饮着红茶。我等了一下,觉得他不会回答我的问题,于是提起放在角落的行李箱。整理行李的时候,我把教科书扔到衣服上,现在得把书一一拿出来。

  “放假的第一个晚上就开始用功。”老爸说,把我吓了一跳——我几乎忘了他还站在那里。

  “这个嘛,我有几堂课的进度落后了,老师教课的速度比高中的时候快很多。”

  “大学,”他说,然后停顿了很久,“你在读大学。”

  听起来像个问题,所以我说:“是啊,爸。”

  他又多站了一会儿,仿佛要看我整理书和笔记本。也许他在注视着我,也许只是站在那儿,我不太确定。最后,他开始慢慢走向门口,伸长脖子,微微举起一只手,另外一只手——拿着一杯红茶的那只手——现在屈起来放在胸前。走到门口时,他停下脚步,没有回头,对我说:“你甩掉索西家的女孩很好。索西家的人脾气都很坏。你可以把他们打扮得漂漂亮亮,却没办法带他们出门。你可以找到更好的女朋友。”

  他走出去,屈在胸前的那只手还握着那杯红茶。

  28哥哥和嫂嫂返抵家门之前,我的确读了一点书,接下来三小时稍微赶上了社会学的进度,还埋头苦读了四十页地质学。停下来泡咖啡的时候,我燃起一线希望。我的成绩落后了,严重落后,但或许还没有到不可救药的地步。我觉得自己好像外野手,顺着球飞的方向,不停往后退、往后退,一直退到左外野的墙边;然后站在那里抬头往上看,但没有放弃希望,知道那颗球会越过围墙,但是如果抓准时机跳起来,还来得及拦截到那颗球。我也办得到。

  换句话说,假如我未来可以不再踏进三楼交谊厅的话。

  十点十五分的时候,我那大白天还不见踪影的哥哥终于开车抵达。他怀着八个月身孕的妻子披着有真正貂毛领子的漂亮外套,手里提着面包布丁走进来,戴夫则拿着一盅奶油炖豆。全世界大概只有我老哥会想到老远带着一大碗奶油炖豆来过感恩节吧。他是个好人,比我大六岁,一九六六年的时候在一家小型汉堡连锁店担任会计师,他的公司在缅因州和新罕布什尔州开了六家汉堡店,到了一九九六年已经有八十家店了,而我哥哥和另外三个合伙人变成连锁店的老板,身价高达三百万美金——至少账面上的价值是如此——而且已经动过三次冠状动脉绕道手术,我猜你可以说,新增的每一个绕道血管都值一百万美金。

  妈妈紧跟在戴夫和凯蒂后面走进来,身上沾满面粉,但因为刚刚准备好晚餐而觉得十分开心,更因为两个儿子都回家而雀跃不已,兴奋得说个不停。老爸则坐在角落静静听着我们聊天,什么都没说……但脸上一直挂着微笑,瞳孔放大的古怪眼睛从戴夫脸上移到我的脸上,又把目光移到戴夫脸上。我猜,他的眼睛其实是对我们的声音有反应。戴夫想知道安玛丽在哪里,我说安玛丽和我决定冷却一下彼此的关系,戴夫问我这是不是表示我们已经——

  他还没说完,妈妈和太太都狠狠瞪了他一眼,暗示他现在不要提,不要在这个时候提这件事。看到妈妈睁大眼睛,我猜她等一下就会自己开口问我,也许会提出一连串的问题。妈妈想得到信息,当妈妈的总是这样。

  除了被安玛丽骂,还有不时想着卡萝尔现在到底怎么样了(主要是她会不会改变主意、决定回缅因大学,还有她会不会和老友萨利一起过感恩节),这个假期还真不赖。星期四和星期五,亲戚轮流来访,大家在屋子里走来走去,啃着火鸡腿、又吼又叫地观赏电视转播的美式足球赛,还劈柴供应厨房炉火(还没到星期天晚上,妈妈已经有足够的木柴供整个冬天取暖之用)。晚饭后,我们吃甜点、玩拼字游戏。最富娱乐效果的是,戴夫和凯蒂为了他们打算买的房子大吵了一架,结果凯蒂把一盒剩菜往戴夫身上扔过去。多年来,我也挨过戴夫几记老拳,所以我很高兴看到那个装南瓜的塑料盒落到戴夫头上又弹开来。天哪,真是太有趣了。

  但是,在所有的好事底下,和家人团聚的那种快乐情绪底下,我仍然暗自害怕回学校之后可能发生的事情。星期四晚上,当冰箱里塞满剩菜,其他人都各自就寝后,我读了一小时书,然后又在星期五下午读了两小时,当时没什么亲戚来访,而戴夫和凯蒂暂时解决了分歧,小憩片刻(虽然我认为他们的“小憩”也很吵)。

  我仍然觉得自己可以迎头赶上——事实上,我知道我可以——但也知道没办法单打独斗,或和奈特一起奋战。我必须找个很了解三楼交谊厅那种致命吸引力的搭档,他很了解每当有人开始打出黑桃牌、试图逼出婊子时那种热血澎湃的感觉,也充分明白在牌桌上击败龙尼的那种单纯的快乐。

  我心想,我必须找舰长一起奋斗。即使卡萝尔回来,她绝没有舰长那么清楚我的感觉。我必须和舰长并肩作战,奋力向岸边游去,避免灭顶。我倒不是真的那么关心他,而是想如果我们同心协力,两个人应该都可以过关。承认这点让我觉得自己很龌龊,但这是实情。到了星期六,我已经好好探索了自己的灵魂一番,知道我最关心的还是自己。假如舰长也想利用我,那很好,因为我确实想好好利用他。

  星期六中午前,我已经花了很多时间读地质学,我知道需要有人很快解释一些概念给我听。这学期只剩下两次大考:期中考之后就是期末考,我必须两次都考得很好,才能保住奖学金。

  戴夫和凯蒂在星期六晚上七点左右离开,仍然在为该买哪栋房子拌嘴(但是心情已经好很多了)。我在餐桌旁坐定,开始读社会学中关于“外团体制裁”的那一章,课本想说的似乎是即使书呆子都需要有人可以欺负。这观念还真令人沮丧。

  读着读着,我感觉到厨房里并不是只有我一个人。我抬起头来,看到妈妈穿着粉红色旧家居服站在一旁,脸上抹了旁氏冷霜,像鬼似的。我不讶异我完全没有听到她的脚步声,在这栋小房子里住了二十五年以后,她很清楚哪些地方踩下去会吱嘎作响。我想她终于要来问我关于安玛丽的事情了,但结果她压根儿就没有想到我的爱情生活。

  “你到底惹上多大的麻烦了,彼特?”她问。

  我想了大约一百种不同的答案,最后决定实话实说。“其实我不知道。”

  “有什么特别的事情吗?”

  这一回我没有说实话,现在回头看就明白当时我撒谎泄漏了心底的秘密:我内心仍然有一股与我的最佳利益背道而驰的强大力量,很可能把我推到悬崖边……推下悬崖。

  是啊,妈,问题就出在三楼交谊厅和纸牌——每次我都告诉自己,玩几手牌就好了,然后抬头看钟的时候都已经过了午夜,我已经累得没法念书了;太沉迷其中,没办法用功读书。除了玩红心以外,整个秋天,我真正认真做的事情,就只有失去了我的童贞。

  如果我当时至少说出前面那部分,那么情形大概就好像猜出纺稻草的小矮人叫什么名字,然后大声说出来。 [42] 但是我什么都没说,只告诉妈妈,大学老师上课的进度太快了,我过去的读书方法都不管用,必须建立新的读书习惯。但是我一定办得到,我很确定我办得到。

  她交叉着双臂在那儿站了一会儿,双手埋进衣领中——样子看起来好像中国娃娃一样——然后说:“我永远爱你,彼特,你爸爸也一样。他没有说出口,但是他感觉得到。我们都爱你,你也知道。”

  “是啊,”我说,“我知道。”我站起来抱住她。她得了胰脏癌,至少这个病很快,但还不够快,我猜当发生在你挚爱的人身上时,什么都不够快。

  “但是你一定要用功念书。不肯用功的男孩子现在一个个都步上死亡之路,”她微笑着说,但是脸上看不出笑意,“或许你也知道这件事。”

  “我听到一些谣言。”

  “你还在长大。”她说,把头抬起来。

  “没有吧。”

  “有,从去年夏天到现在至少又长了三厘米。看看你的头发!为什么不去剪剪头发呢?”

  “我喜欢这个样子。”

  “你的头发长得像女孩子一样。听我的话,彼特,剪剪头发,看起来整齐一点。毕竟你不是滚石合唱团的团员!”

  我忍不住笑起来。“我会考虑考虑,好吗,妈妈?”

  “记得去剪头发。”她又紧紧抱了我一下,然后就放我走了。她的样子很疲倦,但是也很漂亮。“他们在大海的另一头杀了很多男孩子,”她说,“起先我以为他们有很好的理由,但是你爸爸说他们疯了,说不定他说得对。你一定要用功读书。如果需要额外的钱来买书——或请家教——我们会想办法挪一点钱给你。”

  “谢谢,妈,你真是蜜桃。”

  “我不是,我只是一匹累坏的母马。我要去睡觉了。”

  我又读了一小时书,后来所有的字在我眼中都变成两个字或三个字,于是我上床睡觉,但是又睡不着。每次我在蒙眬间快进入梦乡时,就看到自己拿起一手牌,开始照着花色把牌重新排列一遍。最后,我干脆睁开眼睛,瞪着天花板。不肯用功的男孩子现在都一个个步上死亡之路,我妈妈这么说。卡萝尔告诉我,在这个时代,身为女孩有很大好处,约翰逊特别关照到这点。

  咱们把婊子揪出来吧!

  向左传,还是向右传?

  天哪,该死的彼特射月了!

  我的脑子里充满各种声音,声音似乎从空气中慢慢扩散开来。

  就我的问题而言,唯一明智的解决办法就是不要再玩牌了,但尽管三楼交谊厅离我现在躺着的地方有一百三十英里远,那里对我仍然有一种吸引力,完全超乎理性的吸引力。在积分赛中,我已经累积了十二分,只有龙尼赢我,他有十五分,我怎么可能从此不踏进交谊厅、放弃那十二分、让那吹牛大王所向无敌呢?卡萝尔帮我看清楚龙尼的为人,了解他是个心胸狭窄、令人讨厌的投机分子。可是现在卡萝尔离开了——

  我心底理性的声音说:龙尼不久也会离开。如果他还能撑到这学期结束,那真是天大的奇迹。

  没错,而且除了红心牌戏之外,龙尼一无所有。他的样子又丑又笨,挺着个大肚子,但胳膊很细,已经可以看出他老了以后会是什么样子。他随身带着筹码是为了稍稍掩盖住强烈的自卑感,而且老爱吹牛自己多会把妹,这也很可笑,何况他其实不太聪明,就好像其他快被退学的男孩一样(例如舰长)。在我看来,龙尼擅长的就只有红心游戏和空洞的吹嘘,所以何不退出牌局,让龙尼去玩他的牌、去信口开河呢?

  因为我不想,这才是真正的原因。因为我想抹掉他脸上龌龊虚伪的假笑,让他无法再发出刺耳的笑声。说起来很卑鄙,但却是真心话。我最爱看龙尼闷闷不乐的样子,看他额头垂着几撮油油的头发、噘着嘴、拉长了脸怒视着我的样子。

  而且,牌戏本身也很有吸引力。我很爱玩牌,即使躺在家里从小睡着的床上,我还是忍不住想着红心牌戏,所以等我回学校以后,怎么可能不踏进三楼交谊厅呢?当马克大声叫我快点、还剩一个位子、记分表上每个人的分数都归零、牌戏即将开始时,我怎么可能假装听不见呢?我的老天!

  当客厅的报时布谷鸟高唱出两点钟时,我还没睡着。于是我爬起来,披上睡袍走下楼去。我倒了一杯牛奶坐在餐桌旁喝,厨房里一片漆黑,只有炉台的日光灯发出的亮光,周遭一片安静,只听到壁炉燃烧柴火的沙沙声和卧室传来老爸轻柔的鼾声。我觉得有一点昏昏沉沉,仿佛火鸡和馅料在我脑子里掀起了小小的天摇地动,仿佛我可能陷入沉睡,一睡就睡到三月的圣帕特里克节。

  这时候,我碰巧瞥见门口木箱的钩子上挂着我的高中制服外套,胸前有白色的GF两个大字母交叠在一起,只有这两个字母缩写,没有其他图案。我不是运动健将。和舰长刚认识的时候,他曾经问我有没有因为运动场上的优良表现而得过绣字母代号的荣誉?我告诉他有,就是代表手淫(masturbation)的M——我是一军,最擅长高手击球。舰长笑得流眼泪,也许我们就是那时候开始变成好朋友的。事实上,我猜我也可能因为辩论和戏剧上的表现而获得D,但是他们不会为这些项目颁发荣誉字母,对不对?当年不会,现在也不会。

  那天晚上,高中生活似乎离我很远,几乎已经是在另外一个星系了……但是外套还挂在那里,那是十六岁生日时家人送我的礼物。我走到门口取下外套,把它贴在脸上,闻着外套,想到梅曾锡克老师上第五节课的情形——铅笔屑的苦味、女生说悄悄话和偷笑的声音、外面隐约传来学生上体育课的叫声。我看到外套挂在钩子上的部位凸了出来,猜想从四五月以后就没有人穿过这件外套了,连我妈妈穿着睡衣、去门外拿信的时候,都不曾披上这件外套。

  我想到那天看到卡萝尔的照片刊登在报纸上,写着“美军立刻撤出越南”的标语阴影笼罩在她的脸上,马尾垂在高中外套的衣领上……我想到一个主意。

  我家的电话放在前厅的桌上,是转盘式的老古董。电话下面的抽屉里放了一本盖兹佛斯镇的电话簿、我妈妈的地址簿,还有乱七八糟的文具。其中有一支黑色的马克笔,我把笔拿出来,然后回到餐桌旁坐下来,我把高中外套铺在膝盖上,用马克笔在外套背后画了个大大的麻雀爪印。这么做的时候,我感到原先的紧张逐渐消失,肌肉渐渐放松下来。我觉得如果我想要的话,可以用字母奖励自己,而且现在就正在这么做。

  我画完以后,把外套拿起来看一看。在昏暗的灯光下,我画的图案显得很粗糙,而且有一点孩子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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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是我很喜欢。我喜欢这个他妈的图案,尽管不确定当时自己对越战的想法是什么,但就是很喜欢这个图案,而且觉得终于可以上床睡觉了;画上这个图案居然有这样的功效。我把牛奶杯洗干净,夹着外套上楼去。我将外套塞进衣柜里,然后躺下来,想到卡萝尔拉着我的手伸进她的毛衣里面,还有嘴里感觉到她的气味;还想到我们在老爷车起雾的车窗里展现出真实的自我,也许流露出我们最好的一面;又想到我们站在停车场中,看着戈德华特贴纸的碎片随风飘散时一起大笑的情景。我进入梦乡时脑子里想的就是这件事。

  星期天回学校的时候,我把改装过的高中外套塞进皮箱里——尽管我妈妈最近开始质疑约翰逊先生和麦克纳马拉先生 [43] 的战争,但如果她看到这个图案的话还是会问一堆问题,而我没有办法回答那些问题,目前还没有答案。

  不过,我觉得自己已经做好心理准备,可以披上这件外套了,而我也的确这么做了。我把啤酒洒在上面,将烟灰弹到上面,呕吐在上面,血滴在上面,在芝加哥穿着它被喷催泪瓦斯攻击,同时一边扯着喉咙大喊:“全世界都在看!”女孩子靠在我左胸前缠绕在一起的GF字母上哭泣(大四的时候,那两个字母已经不是白色,而变成脏兮兮的灰色了),还有一个女孩和我做爱的时候,就躺在这件外套上。我们做爱时没有任何防护措施,所以很可能外套上还沾了些许精液。一九七〇年,我打包行李离开迷幻天地时,我在家里的厨房画在外套背上的和平标志虽然只剩模糊一片,但是还留在那里。其他人也许根本看不出个所以然来,但我始终知道那是什么。

  29感恩节过后,我们在星期日陆续回到学校:舰长首先在五点钟回到宿舍(他住在德斯特,我们三人之中,他家离学校最近),我在七点钟左右抵达,奈特则在九点钟到。

  我甚至连行李都还没打包,就打电话到富兰克林舍。柜台接电话的小姐说:“没有,卡萝尔·葛伯没有回学校。”她不想再多说,但我一直烦她,后来她说,桌上有两张离校卡,其中一张上面写着卡萝尔的名字和房间号码。

  我向她道谢,然后挂断电话。我在那儿呆呆地站了一会儿,任凭香烟的烟雾弥漫电话亭,然后才转过身来。在走廊另一端可以看到舰长坐在其中一张牌桌上,把散落的纸牌一张张捡起来整理好。

  有时候我怀疑如果卡萝尔回来了,或我有机会在舰长踏进三楼交谊厅前先找到他,情况会不会大不相同。不过,真实情况并非如此。

  我站在电话亭中抽着宝马牌香烟,为自己感到难过。然后,有人在走廊那端叫着:“噢,可恶,不!我不相信!”

  龙尼则高兴地回答(我看不到他的脸,不过那种仿佛锯开松树干的声音铁定是他)。“哇,你们看——兰迪在后感恩节时代揪出了第一个婊子!”

  不要走进去,我告诉自己,如果你走进去,就真是活该,绝对是活该。

  但是我当然还是走了进去,每张牌桌都坐满了人,但是比利、东尼和休还站在旁边,如果想玩牌的话,我们四个人可以凑一桌。

  舰长抬起头来,隔着烟雾对我挥一挥手,说:“欢迎回到疯人院。”

  “嘿!”龙尼说,他环顾四周,“看看谁来了!这里唯一懂得玩牌的人!你跑到哪里去了?”

  “我去路威斯顿!”我说,“去干你老母!”

  龙尼咯咯笑,长满痘痘的脸颊涨得通红。

  舰长严肃地看着我,眼神中似乎流露了什么,我不太确定。随着时光流逝,亚特兰蒂斯愈来愈往下沉,沉到深海中,而我们喜欢把它说得很浪漫,把它变成神话。也许我看出来他打算放弃了,他打算继续留在那里玩牌,不管未来会怎么样,就走一步算一步;也许他是在暗示我,尽管选择走自己的路无妨。但是我当时才十八岁,虽然不想承认,就许多方面而言其实和奈特蛮像的。我从来没有交过像舰长这样的朋友。舰长什么都不怕,他说的每句话都要加个“干”字,在旷野上的宫殿吃饭时,女孩子都忍不住盯着他瞧,他是少女杀手,是龙尼只有在做春梦时才当得成的角色。但是舰长心里有些东西蠢蠢欲动,就好像一小片骨头在他体内无害地到处游走,直到多年后才刺穿心脏或阻塞脑部。他自己也知道这点。即使在那个时候,高中生活还记忆犹新,还以为自己日后会当高中老师和棒球教练,他仍然晓得这点。我爱他,我爱他的神态,爱他的微笑,爱他走路和说话的样子。我爱他,我不会离他而去。

  “怎么样,”我对比利、东尼和休斯说,“你们想好好上一课吗?”

  “每一点积分算五分钱!”休斯说,像疯子一样狂笑。他妈的,他还真是个疯子。“那么就来吧!”

  很快地,我们四个人就在角落玩了起来,四个人都拼命抽烟,纸牌飞来飞去。我还记得感恩节的那个周末,我发狂似的猛K书;还记得妈妈说,这些日子以来,不用功读书的孩子都逐渐步上死亡之路。我还记得这些事情,但这些事情感觉十分遥远,就好像我和卡萝尔在车子里,边听着五黑宝的歌声边做爱一样遥远。

  我再度抬起头来,看到斯托克利站在门口,拄着拐杖,用惯有的轻蔑眼神冷冷看着我们。他的黑发看起来比往常都要浓密,一圈圈鬈发肆无忌惮地盘踞在耳朵上方和落在衣领上。他不停抽着鼻子,一把鼻涕、一把眼泪的。但除此之外,他看起来并不会比放假前更加病恹恹的。

  “斯托克利,”我说,“近来好吗?”

  “喔,谁晓得呢,”他说,“也许比你好一点吧!”

  “进来吧,哩噗—哩噗,拉张凳子坐下来,”龙尼说,“我们会教你怎么玩。”

  “我想学的东西,你没有一样懂。”斯托克利说,然后就走开了。我们听着他的拐杖声和咳嗽声渐渐远去。

  “那个跛脚怪胎爱死我了,”龙尼说,“他只是没有表现出来。”

  “如果你不开始发牌,我可会给你好看。”舰长说。

  “我好害怕,我吓坏了。”龙尼装着卡通人物的声音说,不过只有他自己觉得好笑。他把头靠在马克的手臂上,装出害怕的神情。

  马克用力把他甩开。“他妈的,你别靠过来,这件衬衫是新买的,我可不想沾到你脸上的脓。”

  在龙尼放声大笑之前,我看到他脸上闪过一丝受伤的神情。但我仍然不为所动,也许龙尼真的碰到了问题,但他并不会因此变得讨人喜欢。对我而言,他只是一个很会玩牌的吹牛大王。

  “来吧,”我对比利说,“快发牌吧!我等一下还要念书。”但是当然,那天晚上我们没有一个人念了书。这股红心热非但没有因为假期而冷却,反而比以往都强烈而炙热。

  我在十点十五分左右走到走廊上抽烟。这里和我的寝室还隔了六个房间,但我已经知道奈特回来了。尼克和巴瑞的房间里传出“我的罗斯玛丽在哪儿,爱情就在哪儿”的歌声,从更远的房间里则传来奥克斯的歌声。

  奈特整个人埋进衣橱里,在那里挂衣服。奈特不但是我认识的大学生中唯一会在寝室穿睡衣的人,同时也是唯一会用衣架把衣服挂在衣橱里的人。我唯一用衣架挂着的衣服只有高中外套。现在我拿出外套,摸摸口袋里有没有烟。

  “我说,奈特,怎么样啊?蔓越橘酱吃够了没?”

  “我——”他刚要开口,就瞄到我在外套上画的图案而爆笑起来。

  “怎么了?”我问,“很好笑吗?”

  “还蛮好笑的。”他说,把头埋得更深了,“你看。”他探出头来,手里拿着海军外套。他把外套翻过来让我看看背后,上面也画了麻雀爪印,但比我的手绘图案整齐许多,因为奈特的图案是用明亮的银色宽胶布贴成的。这一回,我们两人都笑了。

  “我们真是哼哈二将,脑袋瓜想的东西都一样。”我说。

  “胡说。伟大的心灵都彼此相通。”

  “是吗?”

  “呃……反正我喜欢这么想。所以,你对战争的看法改变了吗,彼特?”

  “什么看法?”我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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