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禎皇帝朱由檢只能夠從大明的歷史,來對幾個經濟學概念匱乏的朝廷閣臣進行教育,皇帝並不是一個老師,但是對於這幾個現在他的最重要的助手們,崇禎皇帝朱由檢又不得不說的詳細一些,否則,沒有辦法讓他們瞭解經濟學,沒有辦法瞭解經濟,貨幣,以及這些的關係,和這些的發展方向,這是一個十分抽象的概念,並不容易用語言表述清楚!
崇禎皇帝朱由檢無疑是一個非常有耐心的老師,在跟鄭月琳耳鬢廝磨了一番之後,崇禎皇帝朱由檢又恢復了自己的熱誠,恢復了自己想要將大明帶入這個世界的政治經濟核心的理想!
不管一個國家強大到了什麼樣的程度,最終控制整個世界的,永遠不可能是武力!只能夠是通過經濟,通過貨幣,輔助以武力!
此外1580年,西、葡兩國合併兩艘澳門商船,根據合併時訂立的《八項和平條款》,原葡萄牙各屬地(包括澳門)可以自由地同西班牙各屬地(包括馬尼拉)貿易,西班牙各屬地則不擁有對等權利。兩艘澳門商船於當年抵達馬尼拉,澳門--馬尼拉航線投入運營。澳門至馬尼拉的葡船裝載的貨物以中國貨爲主,其次是日本、印度產品;返程時裝運的絕大多數是白銀。1610年,橫行南海的荷蘭人與西班牙人達成妥協,轉向搶劫中國商船,僅1617年一年就有11艘中國商船在南下馬尼拉途中遭到荷蘭人劫掠。南下菲律賓的中國商船帆檣日稀,澳門--馬尼拉貿易則迅速擴大,1619-1631年間幾乎獨佔了中國和馬尼拉之間的貿易。
輸入馬尼拉的中國貨物有生絲、絲織品、天鵝絨、綾絹、綢緞、棉布、麻織品、珠寶、工藝品、鋼鐵錫鉛製品、硝石、火藥、食品、家禽、家畜等。尤以紡織品爲大宗。由於西屬美洲市場需求甚殷。中國絲織品和棉織品很快躍居馬尼拉大商帆輸往美洲貨物榜首。並一直保持到大商帆貿易的終結。直至18世紀末,中國絲綢等商品仍佔墨西哥進口總值的63%。對華貿易的興盛,使太平洋貿易量一度超越大西洋貿易, 這從貿易投資方向可見一斑:1618-1621 年間, 美洲投入對歐貿易資金爲150萬比索,而對東方貿易資金爲165萬比索。
早在周代中央財政“九賦”之中的“關市之賦”已經徵收帛布,但直到商品生產和商品流通已相當發達的唐、宋以後,各朝仍以實物爲正賦。貨幣收入在國家財政收入中依然只佔小部分。直至明代推行一條鞭法,白銀成爲正賦,財政制度才發生了根本轉變,其中對外貿易在這一轉變中發揮了重大作用。
首先對外貿易的發展,直接增加了政府的貨幣收入。在明初朝貢貿易中,明政府對外國貢船夾帶的私貨一律免稅,加之回賜一般大大超過貢品價值,朝貢貿易對明朝財政實際上是一種負擔。其後,朝貢貿易日趨衰落,民間貿易興起。弘治、正德年間。明政府對民間貿易進口貨物實行“抽分”制度,抽取一定比例的貨物作爲進口稅。至遲到萬曆初年。各通商口岸已先後對入口番貨改徵貨幣。儘管走私猖獗,入口貨物“其報官納稅者,不過十之一二”,但官府舶稅收入仍然相當可觀,僅福建漳州府海澄縣一個港口,萬曆二十二年舶稅收入就達2.9 萬餘兩。在某些對外貿易發達的地區,對外貿易市舶收入甚至成爲當地財政的支柱。自正德以來,廣東文武官員俸祿已多以市舶收入代支。嘉靖初年廢廣東市舶司後,自兩廣巡撫以下當地各級官員屢屢上疏請求重開,所持論點即是粵中公私諸費多資市舶商稅。
更爲重要的是貨幣制度與財政制度之間存在密切聯繫,中國遲遲難以確立先進的貨幣財政制度,與錢荒的影響不無關係。明代鉅額對外貿易順差消弭了困擾中國數百年之久的錢荒,從而間接推動了貨幣財政制度的確立。
唐代稅收兼用錢幣和谷帛,而穆宗長慶年間戶部尚書楊於陵針對錢荒提出的對策之一就是‘今宜使天下兩稅、榷酒、鹽利、上供及留州、送使錢,悉輸以布帛谷粟‘,實質上是企圖以財稅制度的倒退來減少對錢幣的需求,從而緩解錢荒。唐德宗建中元年(780年),宰相楊炎推行兩稅法, 統一以錢徵稅。由於錢幣本已不足,實行兩稅法又增加了對錢幣的需求,致使錢重物輕現象日趨嚴重。至穆宗長慶元年(821年),40年間, 米一斗由200文跌至50文,絹一匹由400文跌至80文,納稅人實際負擔成倍增長,朝野上下怨聲載道,唐廷最終不得不於長慶元年廢除兩稅法。元代課徵賦稅已廣泛使用紙幣,明太祖鑑於元末的惡性通貨膨脹,倒退爲實行實物財政制度,田賦以徵收米、麥爲主,附徵絲、麻、棉等土產及貨幣,前者稱本色,後者稱折色,百姓還要承擔徭役。隨着商品經濟的發展和實物財政制度弊端的日益暴露,從明朝中期開始,一些地方陸續擴大徵收折色,減徵本色。英宗正統元年(1436年),明廷允許南京、浙江、江西、湖廣、廣東、廣西、福建將原徵米麥400萬擔折納“金花銀”100餘萬兩。正德元年,官方又正式承認“銀差”,允許部分徭役折徵銀兩。萬曆九年(1581年),張居正進行歷史性的財政稅收制度改革,在全國全面推行浙江巡按御史龐尚鵬等人所創的一條鞭法,一切賦稅、徭役統一折銀繳納,標誌着中國貨幣財政制度最終確立。
一條鞭法沒有像兩稅法一樣引起物價暴跌而失敗,原因就在於白銀不斷內流,儘管實行一條鞭法加大了對白銀的需求,白銀供給依然較爲充裕。而一條鞭法發端於對外貿易發達的浙江、廣東、贛南等地,也決非偶然。
一條鞭法的全面推行,表明明朝中央政府正式承認了白銀的本位貨幣地位。
貨幣財政制度本身是在已相當發展的商品經濟基礎之上建立的,而一切稅課、力役折銀繳納,又直接擴大了白銀貨幣的使用範圍,同時大大削弱了農民對封建國家的人身依附關係,更多的農民得以擺脫土地的束縛去從事工商業,進一步促進了工商業的發展,也間接擴大了白銀貨幣的使用範圍。凡此種種,都使白銀本位幣的地位更加鞏固。
明代對外貿易的發展使白銀大量流入中國,從供給和需求兩個方面推動了銀本位的確立。
在生產力發展達到一定水平的前提下,白銀成爲本位貨幣的物質前提是國內市場白銀存量足夠滿足流通之需。在西方世界,早在古希臘時期,金銀鑄幣就已廣爲流通。而在中國,雖然早在漢武帝元狩四年(公元前119年)就鑄行了白金幣, 但白銀一直未能擺脫輔幣地位,甚或主要用於貯藏。自秦始皇掃滅六國,統一幣制以來,外圓內方的銅幣歷經朝代更迭,盤踞本位貨幣寶座長達一千多年。之所以如此,原因在於中國金銀礦藏相對貧乏。根據明史籍所載銀課收入數字計算,自明弘治十三年(1500年)以來百餘年間,中國白銀年產量一直徘徊在10萬兩左右,明代前期約20萬兩左右,較之美洲、日本、 歐洲只不過是個零頭而已。而且我國銀礦品位不高,開採往往得不償失。據全漢升統計,明代中國銀礦含銀量在0.003%-12.5%之間,一般在1%以下;而同期秘魯波託西銀礦含銀量爲50%,新西班牙銀礦含銀量爲5%-25%。《明史.食貨志.坑治》留下了這樣的記載:“嘉靖二十五年(即西曆1546年)七月命採礦,自十月至三十六年,委員四十餘,防兵千一百八十人,約費三萬餘金,得礦銀二萬八千五百,得不償失。”樑方仲就此指出:“中國向來是一個產銀不多的國家。自近代與歐洲各國通商以來,銀的供給,大部分依賴外國的來源;本國產量,殊不重要。”
對於張居正的改革,在座的衆人都是熟讀經史的博學大臣,當然十分的清楚,但是聽見崇禎皇帝朱由檢一陣深入淺出的具體分析,方纔恍然大悟!
崇禎皇帝朱由檢淡淡的道,“都做好筆記,不管你們聽不聽的明白,朕都希望你們慢慢的,都能夠搞懂朕在說一些什麼?”
崇禎皇帝朱由檢的語氣是淡淡的,衆人在稀裡糊塗的同時,勤勉的記錄着皇帝說的話,耳朵崇禎皇帝朱由檢本人,卻並沒有準備什麼演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