倒是金鑫這個當經理的一出現,很快就被酒吧裡的人拉走了,被人一口一個“金哥”的叫着,人緣兒好的不得了。
酒吧的裝修風格基本上跟原先的都一樣,只不過增加了一個舞池,減少了部分卡座。
鄭雨落又激動又興奮,故地重遊,而她已經跟酒吧老闆領證結婚了!
這是她之前無論如何都想不到的。
第一次來的時候,記憶還是缺失的,後來聽到柳小影講的關於酒吧老闆和他初戀的故事,她還感動了好長時間呢。
原來,她就是故事的主人公。
那一款“初戀”雞尾酒,是爲她一個人研製的。
鄭雨落幸福的抱住景智,也不管周圍有沒有人了,擡起頭就去吻他。
景智被她突如其來的熱情驚了一下,但是很快就反客爲主,快速的掠奪她的甜美,把她緊緊的摟進自己的懷裡。
酒吧裡最不缺的就是熱吻的情侶了,他們兩個吻的再激烈,都沒有人覺得不正常,還有比他們更過火的呢!
酒吧裡的音樂聲很大,到處都是歡呼聲和尖叫聲,景智抱着鄭雨落在一個角落坐下,把她壓在空間狹小的沙發上,湊到她耳邊道:“寶貝兒,你這麼熱情,我會受不了的!”
鄭雨落抱住景智的腰,眼波流動,帶着深情和溫柔:“別說話,吻我!”
景智根本受不了鄭雨落這樣的挑撥,如果不是場合不對,他有可能直接就會撕了鄭雨落的衣服,跟她翻雲覆雨了。
他一手在鄭雨落的身體上流連,一手託着鄭雨落的頭,深深的吻了下去。
他吻的很激烈,鄭雨落起先還能迴應他,到後來他太霸道了,鄭雨落已經完全被他掌控了,根本都不知道自己到底在幹什麼。
不知道過了多久,兩個人都快無法呼吸了,纔不舍的分開,眷戀的相擁在一起。
鄭雨落伸手輕輕撫摸景智英俊的頭髮,他的帽子在接吻的時候,不知道掉到哪兒去了,頭髮露了出來,在昏暗的燈光下,卻依舊能看到他的白髮。
“你還沒有告訴我,爲什麼你變得這麼瘦,爲什麼頭髮也白了?害得我都認不出你了。”
景智壓抑着自己對鄭雨落的渴望,手指劃過她鮮豔欲滴的脣瓣,低聲問她:“是不是這樣不好看?你要是不喜歡,我就去染成黑色。”
鄭雨落雙手捧住他的臉,認真的道:“沒有,你依舊很帥氣,可是我擔心是你的身體出問題了,之前木森不還說過,你身體狀況不容樂觀嗎?不許瞞着我,我是你的妻子,我有權利知道你身體的健康狀況。”
“好,不瞞你,確實有點兒問題,不過現在沒事了。之前或許是酗酒太厲害了,傷了身體,頭髮不知不覺的就變白了。我已經在木氏醫院治療過了,就是在你過生日前後那幾天。”
鄭雨落一愣,這個她是知道的,那幾天她到處找景智也找不到,他去她家的時候,也是一副病入膏肓的樣子,看起來特別的虛弱。
“那我給木森打電話,他怎麼騙我說不知道你在哪兒?你是不是故意跟他聯合起來蒙我的?我擔心了你好多天,你知道嗎?”
“不是我故意要騙你的。”
景智親親鄭雨落的臉,道:“我那個時候都沒有行動自由,你也看到了,我身體特別虛弱,走路都成問題,被我哥強制住院治療。他怕我不肯配合治病,就用你來威脅我。除非我治好了才能跟你見面,否則他就……會對你不利的。”
剁了喂狗這話景智不敢說,他無奈的笑笑,把後面的話給岔過去了。
鄭雨落也知道景睿估計不會說出什麼好話的,她也沒有在意,只是問景智:“那你爲什麼酗酒?”
景智沉默片刻,終於還是選擇實話實說:“因爲太想你。”
“你不記得我了,我起初特別恨你,想把你忘記,可是根本做不到。我每天都會跟着你,你去哪兒我就跟着去哪兒,有時候你在上課,我就在教室的後排坐着,感覺離你近一點兒就能好受一點兒。”
“可惜你很快就戀愛了,當時我想殺人你知道嗎?我有好多次都偷偷去了鄧坤的宿舍,想殺了他,可我怕你喜歡他,知道他死了會很傷心,我就沒敢動手。我不想讓我自己變成一個你恨的人,我只想讓你愛我。”
“理智上我一直都在勸自己,可是感情上沒有辦法接受,所以就喝酒喝的特別兇。我感覺自己喝醉了,就什麼都不知道了,有時候還會在夢裡夢見你吻我,醒來就會輕鬆很多。”
“後來,你畢業了,找了份輕鬆又穩定的工作,我那時候的心態已經好了很多。所以就在這裡開了家酒吧,想着你的同事有不少泡吧的,或許你也會跟着來一次。”
鄭雨落聽的眼淚都落下來了,她緊緊的抱住景智,難受的道:“別說了,對不起!都是我不好!”
景智卻輕輕的笑笑:“沒事的,都過去了,雨落,現在你是我的,我們在一起了,這就足夠了!”
鄭雨落卻依然覺得非常的愧疚,她抱着景智,胡亂的吻他,眼淚止不住的掉。
她太恨自己了,景智之前的日子該有多難熬,纔會酗酒來麻痹自己。
她記得,他以前是從來都不喝酒的。
“我以後,好好愛你,再也不會離開你了!”
“好,我們以後永遠不分開,一起過一輩子。我們才二十多歲,一切都纔剛剛開始!”
景智溫柔的擦掉鄭雨落的眼淚,他把她抱起來,讓她坐在自己的腿上,輕聲邀請她:“我請你跳支舞好不好?”
鄭雨落看了一眼舞池裡晃動的身影,有點兒不好意思的道:“我不會跳舞。”
“沒事,我來教你,很簡單的,你這麼聰明,很快就能學會了。”
景智站起身,牽着鄭雨落進了舞池。
景智是專門學過跳舞的,這是殺手組織裡必學的項目之一。
因爲他們要擊殺的很多目標,都是上流社會的那些達官顯貴、名媛公子,這些人在其餘的時候大多都有保鏢護身,很難殺死,只有在舞會上不會帶保鏢,防備心也最低。這是殺人的最好時機,許多殺手都會選擇在這種情況下動手,成功率極高,而且趁着混亂很容易逃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