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绝不再错一次
一
经过一个小时黑暗中的跋涉,电车停了下来。丰华明从电车里走出来,穿过黑暗的巷道,耳边渐渐响起电机的轰鸣声。这里是他工作了三十年的地方——雾蟒山地下水电站。自从三十年前这里发现了一条水量巨大的地下河并建立起水电站开始,丰华明就一直在这里工作着。他是这座水电站的站长,手下管辖着三十余名员工,为附近的几万人口输送电力。
水电站潮湿而闷热,夏天的时候,最高温度可以超过四十度,而且由于六台发电机组二十四小时不停地运转,站里的噪音大得可怕。在这里工作超过几个月的员工,普遍都会患上神经衰弱或者耳鸣,至于风湿之类的慢性病更是在所难免。
但是丰华明在这里一干就是三十年,从意气风发的青年到弓腰驼背满面皱纹的老头。在他的身边,受不了恶劣的环境和微薄的薪水而选择离开的职工,只怕已经超过了一百个,但他始终坚守在这里,从来没有提出过更换岗位。几年前,他被评选为全国劳动模范,还上了电视,一时之间俨然成为了这座小县城的风云人物。然而浮华过后,一切照旧,他还是每休息几天就要到地下轮值二十四小时,而且作为站长,还要不定期地下来巡查,检修机器。
这座地下水电站,仿佛已经成为了丰华明生命中的一部分。
水电站实行轮流值班制,每班三人,要值满二十四小时。今天和丰华明一起轮值的是蒋福昕和杨贵。在进行完例行的仪表检查和发电机上油之后,三人来到休息区。蒋福昕和杨贵开始玩牌,丰华明则靠在床铺上,打开廉价的山寨影碟机,开始看电视剧。由于水电站里噪音太大,他没法听清声音,基本只能看字幕。
看完第一集,屏幕上正在播放没法听到声音的片尾曲时,丰华明的耳朵忽然微微地抽动了一下,像是听到了某些奇怪的声响。他一下子从床铺上坐了起来,脸上的神情陡然变得严肃,还有一种压抑不住的激动。
丰华明慢慢站起身来,来到蒋福昕和杨贵打牌的桌子旁,像是观战一样把手按在两人的肩膀上。几秒钟之后,两人的脸上现出困倦的表情,趴在桌上,就在那轰鸣的巨大噪音中睡着了。
丰华明看着两人陷入梦乡,然后抬起头来,对着身前的虚空说了一句话:“可以了,进来吧。”
几分钟后,一个男人走进了水电站,径直来到丰华明的跟前。丰华明凝视着对方,眼睛里慢慢地流出了泪水。他忽然双膝一弯,跪倒在地上。
“父亲,”丰华明哽咽着说,“我等了三十年,终于又见到您了。之前您每次来都是直接下去,并没有召见我,今天为什么……”
男人温和地伸手扶起丰华明,眼眶里也有些微微发红:“因为我也想来见见你啊。三十年,整整三十年,阿明,让你受苦了。”
丰华明摇摇头:“这是我心甘情愿的。只要能完成父亲的愿望,能完成家族的使命,再多的苦我都无所谓。”
“你吃的苦已经快要到头了,”男人说,“那只魔仆,可以运出去了。”
丰华明很是吃惊:“可以运出去了?我记得当年您说过,只有这座地下河独特的流速、温度和水质,尤其是其中所含的矿物质能让它一直处于半沉睡状态。所以即便政府在这里修建了水电站,您也安排我在水电站工作以便监视它。现在运出去,不担心它彻底醒过来吗?”
“已经到了需要它彻底醒来的地步了,”男人说,“你听说过那个去年被发现的天选者吗?”
丰华明点点头:“嗯,听人说起过,据说他始终没有能够激发出天选者应有的力量,但各大家族反而更加重视他,觉得他拥有独一无二的潜质。”
“事实上,他已经完成了初步的觉醒,虽然距离我的要求还有一些距离,不过,已经到了我亲自去指导他的时候了。”男人说,“所以,这些日子你要格外留意魔仆的动向,随时听候我的调遣。我暂时不能确定需不需要把它运出去,总之你做好一切准备。”
“我明白了。”丰华明说。“随时等候您的命令。”
男人离开了。
丰华明静静地站立了一会儿,来到了奔流不止的地下河边。他看着汹涌奔流的河水,忽然笑了起来。
“我还一直担心等不到这一天呢,”他轻声自言自语着,“我担心一直到我死,都无法亲眼见到你醒来。现在,总算盼到希望了。”
“让我们一起来改变这个世界吧。”
二
眼前的这个道士长着一双有趣的桃花眼,看面相不过二十来岁,相貌称得上英俊。道袍是专门经过设计定制的,既不失道家风范,又带有几分时尚的色彩,头上长长的道髻更是显得潇洒不凡。
“祝道长,我在网上一直关注着您,像您这样把各种社交网络都玩得那么转的道士真不多,”冯斯带着一脸恭维的神色说,“没想到修道之人也能和现代化结合得那么完美。”
祝道长谦虚地笑了笑:“要弘扬道法,宣传道门,当然要利用最新的网络手段去贴近年轻人的心理,我只不过是碰巧赶了个先而已,没什么值得夸耀的。”
“显达而不骄矜,难得难得,”冯斯继续拍着马屁,“无论怎么样,十分感谢您和我们公司签约。我们会把您作为头号驻站大师进行推广,您的照片会一直放在首页最醒目的位置。”
“我个人推不推广并不重要,”祝道长严肃地说,“最重要的是借助贵司这个平台,让更多的年轻人了解道教,了解道家的精神。紫微斗数不过是一些微不足道的雕虫小技,只有道法浩瀚如星辰,深不可测。”
“那当然,那当然。”冯斯忙不迭地点头,“那咱们这就签合同吧!”
祝道长离开后,冯斯把身体往转椅上一蜷,长长地出了一口气。这是一座位于北京四环边缘的写字楼,冯斯所在的办公室位于第十四楼,门脸并不大,门口的招牌倒是做得挺漂亮的,上面是金光灿灿的一行大字:北京天合文德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坐了一会儿,冯斯站起身来,到饮水机前倒了一杯水一饮而尽。然后他放下杯子,来到落地窗前。十四楼的高度在如今的北京城并不能算太高,一眼望出去,只能看到层层叠叠的高楼大厦,在深重的雾霾中沉默地矗立着。脚下的行人和车辆小得有如蚂蚁,来来往往,川流不息。
“美好而繁忙的世界。”冯斯咧嘴一笑。
身后响起了脚步声,冯斯回过头,正看到张圣垠从门外走进来。
“怎么样?那个研究紫微斗数的花花道士来了吗?”张圣垠问。
“来了,合同已经搞定了,”冯斯说,“搞定了他就好办了,以他的人气,很快就能帮我们把流量带动起来。”
张圣垠放下手里的提包:“那就好。这个人好打交道吗?”
“满口泱泱大道,一肚子粉丝约炮。给钱就能搞定。”冯斯简短地总结说。张圣垠笑了起来:“忍忍吧,我们这一行里,一水儿的都是这种骗子。你父亲当年不也这样嘛。”
“没什么不能忍的,我经营的营销账号不也是骗人嘛,”冯斯挤挤眼睛,“其实我还蛮喜欢和这些人打交道的,很有趣。而且如你所说,看到他们就能想起我爸,还有些亲切感呢。”
这时候正是草长莺飞的春天,假如忽略掉那些交替而来的沙尘暴和雾霾的话,北京城也算是进入了春意盎然的美好时节。而冯斯,选择从大学退学已经有三个多月了。
刚开始的时候,难免有些不适应,会想念宿舍里的贱人们,会想念偶尔去上课时班上女生惊奇的脸,会想念食堂大师傅一勺子下去绝对只见素菜不见肉的惊人技艺,但慢慢地也就习惯了。
正巧父亲冯琦州昔日的助手张圣垠生意越做越大,不但在北京设立了分公司,还开始考虑把各种骗钱的算命玩意儿搬到网上去,冯斯便在他的手下入职了,名片上印着“业务经理”,其实就是普通业务员。不过,名义上他是张圣垠的员工,实际上张圣垠完全把他当成合伙人、甚至老板一样对待。
“我的一切都是你父亲给的,”张圣垠说,“你要是想做,公司就还给你,我替你跑腿就行了。”
“千万别,千万别!”冯斯把手乱摇,“我可不想当大头,那么多事情要考虑,累都累死了。而且我爸是我爸,我是我,这家公司既然他交给你了,我就没有任何理由再往回拿。你让我在你手下当个小业务员就挺好的,也算是给我找点事儿做。”
张圣垠拗不过冯斯,只能照他的吩咐做。于是冯斯每天拾掇得西装革履人模狗样,开始朝九晚五的白领生活,居然基本没有迟到记录。文潇岚曾十分好奇地问:“你就靠着网络上那些小花招挣钱,赚得也不少啊,为什么非要去上班呢?”
“为了逼一逼自己吧,”冯斯回答,“过去的日子太闲散了,始终没有办法紧张起来。对于将来可能面对的一切,那样的闲适其实是不利的。我得让神经绷紧。”
不过,神经绷紧之后,预期的一切却反而没有到来。从新年开始,一直到四月份,张圣垠的算命网站都搭建好了,冯斯都拉了好几个紫微斗数、风水、手相、塔罗大师入伙驻站了,无论是守卫人家族还是黑暗家族,却都没有发生任何值得一提的新闻,各地也没有诸如魔仆苏醒妖兽作祟一类的传闻。
魔王世界仿佛进入了冬眠期,变得安静起来,这让在过去一年中疲于奔命的冯斯感到十分不适应。
“妈的,老子真是天生贱命,”他通过社交软件对文潇岚抱怨说,“几个月没有麻烦傍身,反而肉皮子发痒了。”
文潇岚发过来一个嘲讽的笑脸:“既然没什么事儿,过来看看我们啊。小樱最喜欢做菜给你吃了,因为只有你吃完才能表现出那种饿死鬼投胎一样的满足感。你不在,宁哥也挺寂寞的。”
冯斯沉默了一会儿,慢慢在手机上敲出几个字:“我如果还是经常去找你们,退学又有什么意义呢?能听说你们都过得好,我就放心了。”
过了许久,文潇岚发过来一个悲伤的表情。
“对了,最近有没有刘岂凡刘大少的消息?”冯斯不愿意继续这个话题。
“没有。他好像完全人间蒸发了。”文潇岚说,“黎微呢?有没有联系过你?”
“也没有,”冯斯说,“她和刘岂凡都是奇奇怪怪的人,但愿别落到黑暗家族的手里。”
下班时间到了。
尽管张圣垠没有要求冯斯准点上下班,他依然每天严格遵守公司规章,和以前上学时的动不动就翘课大相径庭。此刻等到了五点钟,他才收拾东西离开。
在路边的小吃店吃了一碗米粉和一笼包子之后,冯斯回到了自己租住的一套一居室的房屋。房子装修很简单,不过基础的家具都还有,他也并不挑剔。
打开门后,他伸手按了小客厅的电灯开关,灯泡闪烁了几下后,随即熄灭。看来灯泡坏了。冯斯借着厨房灯的光亮拧下了那个坏掉的灯泡,然后摊开右手,凝神激发出自己的蠹痕。半分钟之后,他的手掌心上出现了一个东西:一颗节能灯泡。
“倒是挺省钱的。”冯斯自嘲地笑了笑,“无本万利啊,我实在该去开家杂货铺的。”
经过了几个月的不懈锻炼,冯斯对自己的蠹痕掌握得越来越纯熟,能够用精神创造出的实物也一点点变得越来越大,越来越精细。当然,要凭空创造构造过于复杂的机械物件还是难以实现。比如他曾经尝试过为自己创造一个苹果手机,结果出来的成品只是一个屏幕能发光的壳子,既不能打电话,也无法安装系统。但是类似于电灯泡、打火机、指甲刀之类的小物件,他已经可以比较熟练地创造了。
此外,他还试图给自己制造食物,但只能造出一些口味简单的类似馒头饼干之类的玩意儿,想要弄点烤乳猪出来,最后却只能得到一块焦炭。
其实这个进度已经不算慢了,但冯斯还是觉得远远不够。只是欲速则不达,他每晚费力地苦练,除了家里多出许多小物件之外,距离制造那些复杂精密的物品还是差得很多,想要制造大型物体更加无能为力。
最让他困惑的在于,他依然不知道自己掌握了这样的能力究竟是为了什么。毫无疑问,这种无中生有凭空创造的能力能够帮助到魔王,所以他才被选为天选者,可是,魔王到底需要他制造些什么呢?
他又试验了一阵子自己的能力,渐渐感觉疲累,靠在沙发上不知不觉就睡着了。但没睡多久,电话忽然响了起来,把他从梦中惊醒。冯斯很不耐烦地抄起电话,发现是文潇岚打来的,立马清醒过来。他知道,如果没有紧急情况,文潇岚不会给他直接打电话。
“怎么了?”他接通电话,直截了当的问道。
“有一件事,我觉得有必要告诉你。”电话里的文潇岚有些吞吞吐吐,这更加显得不寻常。
“到底怎么了?”冯斯问。
“今天晚上我去上晚自习,正好碰到一个班下课,”文潇岚的声音听起来有点儿奇怪,“那个班的学生一多半都是白人或者黑人,我猜可能是交换生的班级。我在里面看到了一个人。”
“看到了一个人……等等!你看到谁了?看到谁了?”冯斯的声调陡然提高了八度。他从沙发上站了起来,连鞋子都顾不上穿就蹦到了窗口边,仿佛非得站在窗边、有了新鲜空气才能够呼吸。
“你也猜到了,没错,我看到的就是姜米,”文潇岚缓缓地说,“她大概是参加了我们学校和美国几所高校的学生交换计划,又来了北京。”
“你……你没有看错?”冯斯追问。
“我很肯定没看错,”文潇岚说,“姜米这样的姑娘,放在什么地方都是最醒目的,怎么可能认错?”
“你说得对,”冯斯对着窗户深深呼吸了几次,“那我明天回学校看看。”
“你上次不是还说,消除掉姜米的记忆,让她永远想不起你来才是最好的选择么?”文潇岚的语气里隐隐带着点嘲讽。
“我是这么说过,但现在我的肠子都悔青了,”冯斯说,“所以我要食言而肥。”
“不管前路多么险恶,你也不愿意失去她?”
“没错。”
“这才像是你那种混不吝的本色,”文潇岚听来颇为欣慰,“回来找她吧,和她重新开始。”
放下电话,冯斯躺在床上,怎么也睡不着了。他一遍又一遍地回忆着和姜米相遇后的点点滴滴,回忆着两人的第一次拥抱,第一次亲吻,回忆着两人在医院里一起编织美好未来时的憧憬与辛酸,回忆着最终拜托路晗衣消除姜米记忆时的极度悲伤。不知不觉间,眼泪流了出来,浸湿了枕头。
他也再次回想了和姜米的一段对话。那时候两人在青城山下的大观镇即将被吸入异域空间,冯斯下意识地一把拉住姜米,两人一同被吸了进去。
“喂,我问你,”姜米那时候问他,“刚才我被吸进这个奇怪地方的时候,你为什么不把我推出去?”
冯斯的回答是这样的:“我就是觉得……有你陪着我心里踏实。对于文潇岚,我不想她牵涉到任何危险里去,只想她能平安;但是对于你,我好像……感觉只要你在身边呆着,就什么也不需要害怕。至于平不平安、危不危险,在那么短的一刹那间,我根本顾不上去考虑。”
“其实你的意思就是说,我对你很重要,重要到你不管死活都舍不得丢开,是不是?”
半年之后,回想起当时的情景,冯斯恨不能高声回答一万次“是!”他意识到,姜米是他心里无论如何都割舍不掉的一部分,为了这个女孩,他可以不顾惜一切,可以抛弃掉一切。对于文潇岚、关雪樱、宁章闻等人,他把他们当做家人,生怕他们受到一丁点伤害,为此宁可不见他们;但对于姜米……
“哪怕我们死在一起,”冯斯轻声对自己说,“我不要再错一次。”
“我绝不会再错一次。”
三
哈基姆·艾哈迈德身着白色的传统阿拉伯长袍,在阳光下的胡夫金字塔附近游荡着。每当出现外国游客,他就会围上去搭讪,吸引游客和自己合影,然后收钱。他也会把一些压根不值钱的破石头硬塞到游客手里,然后用半生不熟的英语念叨:“Take this,for your mama!”
当然,这些带给妈妈的石头也肯定不是免费的。
四月的开罗阳光还算和煦,哈基姆跑来跑去忙碌了一上午,还是觉得有些累。中午的时候,他躲到金字塔的阴影里坐下,正准备吃一块带来的面饼,忽然发现前方又来了游客。职业习惯让他放下食物,抄起那堆破石头又迎了上去。
来人是一个相貌俊美的东方少年,看面孔似乎相当年轻,甚至有点像一个中学生,眼神里却有着一种非同寻常的沧桑和成熟。哈基姆迎到他跟前,还没来得及开口,对方却已经冷不丁地发问了。
“你父亲在家吗?”东方人用熟练的阿拉伯语问。
这个问题让哈基姆有些不知所措,他愣了愣才回答说:“啊……应该在吧。你认识我?认识我家老头子?”
“不算认识,但阿卜杜拉老头儿一定认识我,”东方人的回答很奇怪,“带我去见他吧。这些算是补偿你的生意。”
他塞给哈基姆一张纸,哈基姆一看,竟然是一张五十美元的钞票。感谢真主!他立即眉开眼笑:“愿真主保佑你,我的朋友。请跟我走吧。”
只要有五十美元,把老头子卖给你都没问题,哈基姆心想。
哈基姆的家离吉萨金字塔群不远,位于开罗的近郊。那是一栋两层楼高的普通民居,像大多数埃及穷人的房屋一样,这栋房子并没有粉刷外墙,把砖头刺眼的露在外面。那是因为埃及政府规定,房子修好后要缴纳建房税,而不抹外墙说明房子还未建成,不用交税,穷人们纷纷用这种方法来避税。
“我家老头子是个很奇怪的人,经常疯疯癫癫的,如果他有什么无礼的地方,您可千万别介意。”哈基姆对东方人说。
“相信我,他不会对我无礼的。”东方人微笑着说。很奇怪,这个东方人虽然年纪很轻,身上却有一种令人信服的力量,哈基姆猜来猜去,也判断不出此人的来历,更加想不到他为什么会来找自己的父亲,那个既不会赚钱也不早早去死、在家里活脱脱是个大累赘的疯老头子。
“老头子!快下来,有人找你!”哈基姆从自己那辆烂糟糟的八手大众汽车里钻出来,扯着嗓子喊道。
“谁啊?谁急着下地狱了了敢来找我?”楼顶平台传来一声粗野的吼叫。紧跟着,一个人影出现在平台边缘。这是一个头发花白、满脸伤疤的老头,四月的埃及虽然并不冷,他的穿着也显得过于凉快了——什么都没穿,包括裤子。
哈基姆很尴尬,身边的东方人却丝毫也不介意,看上去,似乎反而觉得眼前的这一幕很有趣。他仰起头,用并不响亮但却很清晰的声音,念出了八个音节。
哈基姆虽然不懂英语之外的其他外语,但常年在金字塔附近和游客们搭讪,勉强能从发音和语调分辨出这个东方人说的是中文,那八个音节就是八个中国字。原来他是个中国人,哈基姆想。
接下来的一幕大大出乎哈基姆的预料。在听完了那八个字之后,老头子的脸色陡然一变,他远远地凝视着楼下的年轻人,忽然间转过身,离开了楼顶。几分钟之后,老头子来到了楼下,哈基姆惊讶地发现父亲已经穿上了他最贵重的一套长袍,披上了白色头巾和环箍。在哈基姆的印象里,老头子已经有很多年没有这样正式装扮过了。
“请问您是路氏家族的哪一位?”阿卜杜拉·艾哈迈德深深地鞠了一个躬。
“我叫路晗衣。”中国人也先毕恭毕敬地鞠了一个躬,然后回答说。
阿卜杜拉恭恭敬敬地把路晗衣迎进了屋里,同时转身对哈基姆说:“你接着去赚钱吧,太阳落山之前不要回来。”
这句话的语气里充满了威严,完全不像是那个已经疯了十多年的糟老头子。在这一瞬间,阿卜杜拉就像是一名举着弯刀的阿拉伯武士,浑身上下散发出逼人的气势。
哈基姆惊呆了。他眼睁睁地看着父亲陪着路晗衣一起进屋,搔了搔头皮,以免转身走向自己的破车,一面回想着刚才路晗衣说的那八个字的发音:“‘觉醒之日,万物俱灭’,这到底是什么意思呢?”
“我真是没有想到,几十年了,你们远在中国的家族竟然还记得我。”阿卜杜拉说。
“守卫人世界不会忘记你的,”路晗衣的语气里充满了敬重,“即便你选择不再为守卫人做事,四十年前狙杀魔仆、阻止帝王谷妖兽觉醒的功劳,将会永远被人们所铭记。”
“是的,我是大功臣,我立下了伟大的功绩,”阿卜杜拉满脸苦涩,“但是在那一战中,我失去了妻子,失去了儿子和女儿。我是守卫人,但我也是个普通的男人,爱着自己的妻子也爱着自己的孩子的普通男人。所以我才选择了像现在这样生活,宁可我唯一还活着的儿子嫌弃我,也不想再回到那个世界了。”
他看了一眼路晗衣:“但是你今天来找我,目的恐怕是为了让我再回去吧?很遗憾,我无法满足你的要求。不过我能看得出,你拥有非常强大的力量,如今的世界上,比你强的人或许并不多。你打算杀了我吗?”
“不不不,请别误会,强迫别人干某件事,不合我的胃口。”路晗衣摆摆手,“更何况,杀了你对我也没有任何好处。我只是想要告诉你一些消息,然后问你几个问题而已。”
“消息?什么消息?”阿卜杜拉问。
“还记得你的老朋友达乌德·阿齐兹么?”路晗衣说。
“达乌德?当然记得。四十年前和我一起并肩作战的就有他。”阿卜杜拉说,“不过他和我不一样,守卫人的责任和荣誉他永远也不会扔下。他怎么样了?”
“就在两天前,他和他的家族被血洗了,全军覆没,没有留下一个活口。”路晗衣说。
阿卜杜拉一下子从椅子上站了起来,瞪大了眼睛:“全军覆没?不可能,他的家族几乎是非洲最强的,怎么会……”
“但那是事实,”路晗衣说,“我就是为了这件事才赶到埃及来的。而且,到现在还没有人知道,到底是什么人、或者什么东西杀害了阿齐兹家族的那么多人,以至于没有一个活口能活着逃出来。”
阿卜杜拉在屋子里来回走了几圈,慢慢地说:“你刚才说……‘或者什么东西’,难道会是直接由魔仆和妖兽下的手?”
“不能排除这种可能,因为我还想不到有哪个黑暗家族,甚至哪几个黑暗家族联手,可以把阿齐兹家族一举歼灭不留一个活口。我们中国的四大守卫人家族联手,也很难做到这一点。”路晗衣回答。
“如果真的是有什么魔仆干的,那它的力量就非同小可了,”阿卜杜拉表情凝重,“也许比四十年前被我们杀死的那一只更强。”
“自从去年,新的天选者身份暴露之后,黑暗家族就开始蠢蠢欲动,一些蛰伏已久的魔仆也……”
“等等,你是说,又有天选者出现了?”阿卜杜拉打断了路晗衣的话。
路晗衣点点头:“是的,就在中国。”
阿卜杜拉叹了口气:“我果然是离开那个世界已经太久了,连天选者出现这样的消息都完全不知道。这个新的天选者怎么样?”
“非常与众不同,”路晗衣说,“战斗的能力几近于没有,随便一个最低等的妖兽都能活吞了他,但他似乎总有一些运气护身,而且,就在几个月前,他终于唤醒了自己的蠹痕。尽管只是初级的,却已经足够让人惊讶了。”
“不能战斗,却能够让守卫人世界惊讶……”阿卜杜拉思索了一会儿,脸上流露出难以置信的神情,“无中生有!难道真的是……真的是无中生有?”
“就是无中生有。”路晗衣说,“这样的蠹痕,过去我们也只是听说过,却从来没有亲眼见过。只有当它变成事实的时候,我们才不得不相信。”
阿卜杜拉沉默了一会儿,然后摊开手掌,看着自己手掌中央的一道深深的圆形疤痕:“也许,世界真的到了需要改变的时候了。所以你来找我,是希望我能被这些消息所打动,对么?”
“我当然是这么希望的,但如果你仍然拒绝重新出山,至少我也不会杀你或者伤害你的家人,”路晗衣说,“守卫人世界也许残酷无情,但至少不会为了杀戮而杀戮。”
“是啊,至少你清楚,我即便不帮你们,也绝不会倒向魔王那一方,”阿卜杜拉自嘲地笑了笑,“好吧,我会认真考虑你的建议。请给我一点时间。”
路晗衣从身上取出一个手机交给阿卜杜拉:“如果你改变主意了,请拨打这个电话里所存的唯一的那个号码。”
离开阿卜杜拉的家之后,路晗衣步行了一段路程,来到公路旁。站立了大约两分钟后,一辆摩托轰鸣着驶过来停在他身边。摩托上的人,是路晗衣的老相识梁野。
“看来埃及的这片鱼干还真是够腥呢,”路晗衣笑了笑,“我以为我的速度已经足够快了,没想到你还是紧赶慢赶地来了。”
“我误了航班而已,”梁野说,“出发之前,和王璐打了一架,耽误了一点儿时间。”
路晗衣抬起头,打量了一下梁野:“难怪觉得你精气不太足,手背上也有伤痕。这么说来,你和王璐的仇还真是越结越深了?”
“可惜我还是没有足够的力量杀死她。”梁野说。
“我们四个,怎么也是别人嘴里的四大高手,哪儿有那么容易被杀死?”路晗衣说,“就算是强如范量宇,也没办法轻易杀掉剩下的三个人。对了,他没来么?”
“范量宇一向不喜欢搀和这种事儿,”梁野说,“你又不是不知道他的脾气。”
“说得也是,”路晗衣点点头,“怎么样,捎我一程?我想,我们俩想去的是同样的地方。”
梁野拍了拍后座,示意路晗衣上车:“搞不好要打架,多一个帮手总是好的。”
四
时隔几个月,再次回到学校里,冯斯的心里难免有些滋味独特。就在几个月前,他还是一个成天旷课不务正业的大二学生,现在却已经退学成为了职场白领。尽管不管学生还是白领,都只是一种表面上的身份,无法洗掉他骨子里需要面对的诸多难题,但他还是更喜欢学生的身份。
“怎么说呢,总感觉学校就像是一层保护壳,”冯斯曾这样对文潇岚解释,“当我还有着大学生的身份的时候,就像是缩在这一层壳里,虽然真要遇到点儿什么事它根本不可能保护我,但至少是一种心理上的慰藉。”
但是现在,这层心理上自我安慰的外壳已经没有了。如今的冯斯,是走在大学校园里的一名社会人员。
正是四月好春光,校园的道路上照例走着无数成双成对的学生情侣。冯斯孤单的身影从他们当中穿行而过,最后停在了篮球场旁边。他从篮球场里认出了一些熟悉的身影:都是他过去在系队里的队友。
如果说离开学校会让冯斯产生某些内疚情绪的话,他最感到内疚的人,可能就是篮球队的这帮队友了。从颇具潜力的新人到可以信任的中坚力量,冯斯和队友们一同在球场上挥洒了无数汗水,彼此也有着深厚的情谊。尤其是日漫中毒的队长,虽然开口闭口总带些日漫腔,偶尔会说出些让人起鸡皮疙瘩的漫画式台词,但他确实对冯斯照顾有加,甚至于在冯斯球场打人遭禁赛后都没有把他驱逐离队。
然而,冯斯却主动离开了他们。
现在系队似乎是正在打一场随随便便的野球,大家连队服都没统一,有的直接穿一件T恤、脚上套着跑鞋就上场了。对面的球队看来也是临时拼凑的,有穿着校服青春年少的大学生,有膘肥体壮的中年人,有传说中身怀绝技的球场老大爷,甚至还有一个金发碧眼的白人小伙子。这个小伙子长得高大俊朗,在场上打中锋位置,篮下脚步很扎实,尤其擅长小勾手,系队外号“坦克”的中锋应付起他来都很吃力。
冯斯看得一阵手痒,几乎就想要上场和伙伴们一同比赛,但最后,他只是叹了口气,摇摇头准备离开。刚刚迈出两步,他像被电击了一样停住了脚步。
姜米。他看见了姜米。
姜米看上去和几个月前并没有什么两样,仍然像是一道足以把一切阴霾照亮的灿烂的阳光。她来到篮球场旁边,站在那里静静地看着这场甚至于连计分都没有的野球赛。而冯斯就站在远处,几乎是目不转瞬地看着姜米,内心百味杂陈。
他没有想到,事情已经过去了半年,看见姜米时的那种难过和酸楚还是一点没有减轻,反而比以前更加深沉。冯斯并不是一个没有感情经历的毛头小子,过去也有过好几个女朋友,包括去年年底在北京意外重逢的黎微。但没有哪个女孩能像姜米这样激发起他如此炽烈的情感。他用理智把姜米推离了自己的生活轨迹,然后用之后的每一天去伤心,去后悔。这样的日子实在太难熬了。现在,他希望能改变这一切,希望能唤起姜米失去的记忆,不管要付出怎样的代价。
教学区的下课铃声响了,篮球场旁边的时钟也指向了中午十二点,打野球的人们停止了比赛,相互点头道别。系队的球员们向和冯斯反方向的出口走去,这让他松了一口气,毕竟和昔日的朋友们见面还是有些尴尬,尤其在他无法说明退学真相的情况下。
等到系队队友们离开后,他才转过身,准备走向姜米。他已经在脑子里想过无数种开场白,但似乎每一种都免不了像街头猥琐男的搭讪,但无论如何,他不能再次让姜米从自己身边擦身而过。他决定不顾一切地抓住自己的幸福。
冯斯迈出了第一步,然后,他就僵在了原地。
——姜米正和先前打篮球的那个白人小伙子手拉着手站在一起,看起来十分亲密,姜米甚至还掏出纸巾替白人小伙子擦汗,明白无误地彰显出两人的关系。
冯斯站在那里,就像一尊石像一样,许久都没有动。直到姜米和白人小伙子的背影渐渐远去,他才失魂落魄地迈着步子来到篮球场旁边的一张石凳边,一屁股坐了下去。他的心里一片茫然,忽而回想起和姜米在一起时的点点滴滴,忽然想到刚才姜米和白人小伙子的亲密神态,忘记了自己身处何方,也忘记了时间的流逝。
最离奇的是他并没有感到吃醋的感觉。这并非因为他是一个心胸博大到不会吃醋的人,事实上他中学时打过的好几场架都和争风吃醋有关,然而现在,在姜米重新出现在他眼前的时刻,他并没有觉得酸溜溜的刺痛,心里更多的是迷惘,如同北京城十二月的雾霾一样的深重的迷惘。
我到底应该怎么办?
“你在这里坐上一年,姜米也不会主动回来的,不是么?”身后忽然响起一个声音,让冯斯总算回过神了。他回头一看,站在那里的是他的老朋友,来自守卫人世界的何一帆。
“我怎么感觉我做的一切都在你的掌控中呢?”冯斯苦笑一声,“每次有点什么状况,第一个遇到的总是你。”
“这次你可真冤枉我了,我根本不知道你今天会回到学校。”何一帆说,“不过我来这里的目的和你是一样的。”
“为了姜米?”冯斯问。
“就是为了她,当然说到底肯定还是为了你,”何一帆诡秘地一笑,“她毕竟和你有着非同一般的关系啊,而你求路晗衣帮忙抹去她的记忆,也说明你很看重她。她如果一直在美国乖乖呆着,倒是什么问题都不会有,但偏偏重新回到了中国,我当然得关注着她可能给天选者造成怎样的影响啊。”
她接着说:“我本来只是想观察一下她现在的情况,没想到你也来了,所以我改成观察你了。”
“观察我得到了什么结论?”冯斯问。
“非常不妙的结论,你看她的眼光,就像是灰太狼看到了喜羊羊,”何一帆叹息着,“从你的目光里,我就能看出来,劝你从此远离她,假装她并不在北京是根本不可能的。”
“确实不可能,”冯斯涩然说,“但我也不知道该做些什么。刚才的那些,你都看到了。”
“其实也不是没办法解决,”何一帆说,“你可是大名鼎鼎的天选者,只要发一句话,会有很多家族愿意替你把那个美国小帅哥……”
她没有把话说完,但意思已经再明白不过。冯斯摆摆手:“别闹了,你以为这是山大王抢亲哪?”
“我就知道,在这种事儿上你总是很古板,因为你始终还没有真正融入这个黑暗的真实世界,”何一帆说,“总之,随便你了,女朋友什么的也不至于就让你郁闷到跳楼。我现在也有点了解你了,你骨子里犟得就像一头驴,没有谁能强迫你什么。但是希望你不要因为这件事太影响情绪。毕竟你已经选择了担负起天选者的责任,这是你自己的决定,不要辜负了你自己的决心。”
“不谈这个了,你那么年轻,别装我倒是有其他问题想问你。”冯斯说。
“我知道你想问什么,”何一帆说,“过去几个月,魔王世界确实很安静,没有什么特别值得一提的事件发生。但是就在最近这几天,有了一些新闻。在埃及、挪威、委内瑞拉等几个国家,发生了好几起守卫人家族被屠杀的血案。”
“屠杀?整个家族?”冯斯一惊,“能端掉一个守卫人家族,那样的实力可不一般啊。是谁干的?”
“现在还不得而知。”何一帆说,“下手的人几乎没有留下任何痕迹,而且杀人手段十分残暴。那种感觉,就像是有好几个范量宇一起出手一样。”
冯斯哈哈笑起来:“这个比喻太精当了,我一下子就明白了。发生那么大的事情,梁野他们不可能不行动吧?”
“他们已经行动了,”何一帆说,“除了范大爷照例是不理会别人的事情,四大高手里剩下的三位都直奔埃及而去。”
“为什么都去埃及?”
“因为埃及被歼灭的那个家族,实力很强,虽然不如中国的四大家族,但相差也不远。”何一帆说,“如果他们都能被灭族,那四大家族只怕也危险,所以他们几个一定要去调查清楚。”
“听起来,似乎是新一波的麻烦又来了,”冯斯若有所思,“反正这一年来,每一桩麻烦我都逃不掉,那就等着它落到我头上来吧。”
与何一帆道别之后,冯斯觉得姜米带来的心情烦闷似乎减轻了一点,因为魔王世界发生的变故可以稍稍让他分一点神。但他很快又想到,通过分神去减轻对姜米的思念,本质上是自我欺骗,就好比武侠小说里用烂了的桥段——某位大侠陷入了左右为难的三角恋里,无法做出抉择,于是对自己说:“匈奴未灭,何以家为。冯斯啊冯斯,你此刻当以家国大业为重,儿女私情暂时放到一边……”
狗屁!老子才不要做那种虚伪的大侠!冯斯狠狠拍了一下额头。他决定了,不管三七二十一,一定要找到姜米,把过去的事情向她说清楚。至于姜米信不信、万一信了会如何做出选择,那是姜米的事儿。但此时此刻,他一定不要让自己因为口是心非而后悔。
冯斯来到了留学生公寓附近,猜测姜米应该住在这里。他在公寓对面的一个校内咖啡馆坐了下来,点了一杯橙汁,慢慢地喝着。离开学校那么久,他也不愿意再去打扰文潇岚或者宁章闻去替他查课表,索性就在这里守株待兔。
慢吞吞喝了两杯橙汁一杯炭烧咖啡,膀胱都憋得难受了,还是没有见到姜米出现。冯斯想要去卫生间,又担心这一分钟的时间可能会错过姜米,正在左右为难,忽然想起了点什么。
“我怎么这么笨!”他敲敲自己的脑袋。
冯斯想起来了,姜米上一次来中国的时候,自己帮她弄了一个中国的手机卡,那个手机卡后来随着行李一起被她带回了美国。这一次再来,她多半会沿用那个号码。他窜进厕所迅速地放了水,然后回到座位上,开始拨打那个电话。
电话果然打通了。响了几声后,姜米接了电话:“Hello?”
终于又听到姜米的声音了。冯斯握着电话,愣了好一会儿,只觉得心脏跳得快要蹦出口腔了。不过他总算回过神了,用尽可能诚恳无害的语气说:“请问是姜米同学吗?我知道这件事说出来有点难以置信,但是……”
“是你?”姜米用诧异的口吻说。
冯斯又愣住了。他当然很清楚,在路晗衣的手下的帮助下,姜米的脑子里一切和他有关的记忆都消除了,无论是两人在一起的经历,还是他的相貌、性格和声音。但是现在,姜米竟然脱口而出“是你”,这是怎么回事?难道自己的声音还残留在姜米的记忆中?
“你……怎么会听出我的声音?你知道我是谁?”冯斯试探性地问。
“不,我不知道你是谁,但我知道你的声音,”姜米说,“我的手机里有一段起床闹钟,就是你的声音。”
原来是这么回事!冯斯猛然间回想起来了。几个月之前,当两个人还在一起的时候,姜米曾经吵嚷着要冯斯替他录一段起床闹钟,冯斯没有办法,只能捏着鼻子怪腔怪调地录了一段。现在他都还记得那段录音的内容:“姜小姐,快起床,饲料已经备好,再不起床就被其他猪仔抢光了!”
后来在抹去姜米的记忆的同时,他也小心地检查了姜米的行李,把一切可能和他有关的东西都拿走了,手机里相关的照片、聊天记录甚至通话记录等等也全部删除。唯独这段录音被他忘了。他没有想到,这段录音成为了证明他和姜米相识的唯一的证据。
“姜小姐,快起床,饲料已经备好,再不起床就被其他猪仔抢光了!”冯斯对着听筒,缓缓念出了这句话。
“果然是你。”姜米说,“你到底是什么人?为什么我的手机里会有你的录音,而我却完全不记得?”
“我们见个面吧,”冯斯说,“见面之后,我会详详细细地全部告诉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