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雞黏踢踢 第21頁

只見荒川日長睫果真快速顫動,過了一會,緩緩張開眼來。

他像是難以適應突如其來的光線,眯著眼眨了幾下,才完全張開來。

「你醒了?」管寧涓喊。

荒川日望著先擋住他視野的管寧涓,眼色有些迷茫。

「你是誰?」

一听到此問句,大家都傻眼了。

「我是誰?」管寧涓夸張的喊,「你不知道我是誰?我的天!你又失憶了?這頭怎麼長的,一撞到就失憶!那不就要每天都戴安全帽出門?」

「別吵……」管寧涓尖銳的音調讓他的頭好痛,「我的頭好痛……」

「我去叫醫生。」管媽迅速跑出病房。

「姊,他又失憶了啦,怎麼辦?」管寧涓轉頭問因過度驚愕而呆住的管寧君。

他又失憶了。

他把她們也忘了嗎?

那麼……他是不是也忘了她是誰了?

「荒川……先生?」驚慌的管寧君繞過管寧涓,切切詢問,「你記得自己是誰嗎?」

荒川日捧著發痛的頭,「我頭好痛,不要逼我……」

「姊,他一定統統都忘記了啦!他這次撞得比較嚴重,你看他連我是誰都記不起來了!這下可好了,又要想辦法幫他恢復記憶,這個人怎麼這麼麻煩……姊?你要去哪?」

避寧君不理會妹妹的叫喚,直沖出病房。

「媽已經去叫醫生了,你根本不用去啊!」管寧涓碎碎念著,拉過椅子一坐下。「小日日,我跟你說,你叫荒川日,我叫管寧涓,你是日本人,不過是台日混血的那種……」

避寧君並非去找醫生,而是直接沖回家了。

正在顧家看電視的管爸看到管寧君回來,關心的問,「小日現在怎樣?」

叫「小日日」,管爸嫌惡心,他本來想叫「阿日」,被管媽嫌俗氣,只好折衷叫「小日」。

避寧君沒有回應父親的話,事實上,她根本沒注意到父親問了她問題。

她直沖上二樓,推開管寧涓的房門,拉開梳妝台的抽屜。

他說過,他有寫日記,只要他忘了這一段時間的事,那就把日記給他看,就算沒記起來,至少他會曉得他曾在這發生過什麼事,他喜歡上了一個女孩……

她慌亂的尋找著。

梳妝台一共有三個抽屜,她每個都尋了一遍又一遍,但別說日記本了,連個便條紙樣的東西都沒有。

他根本沒寫日記!

避寧君恍然。

他早早就恢復記憶了,他根本不需要寫這個日記,那只是借口、只是一個欺瞞她的謊言!

他說的話,到底有幾句是真實的?

還是說,他從頭到尾都在騙她?

欺她是花蓮鄉下一個單純的女孩,玩弄在鼓掌間,毫不費力……

不爭氣的淚浮上眼眶,她像泄了氣的皮球般往地板坐下,虛攤的手滑過梳妝台面,掃落了上頭的物品。

一本薄薄的記事本子掉在她的腳掌上。

她瞠目瞪眼,迅速拿起翻開封面。

橫列的記事本上,寫滿了日文,第一行都標注了日期。

日記?!

水眸涌入了些許希望之光。

可詭異的是,已經寫了數篇的日記卻都被打了大×,想是完全否定了內容似的。

她被大×所吸引,引起好奇心,她想知道他把內文否定的理由,會不會是……跟她有關?

她一篇一篇的看下去,里頭寫的是他自第一天在下暴雨的路邊被車撞後,在管家民宿生活的一點一滴。

他絲毫不害羞的在上頭寫滿他對她的情意,他的暗戀與追求,照理,她應該看得臉紅心跳,但,卻有種違和感在心頭盤旋不去。

直到她翻到昨日那篇日記,她才幡然明白那違和感打哪來。

這是一本他失憶狀態下的日記本。

也就是說,這是一本編出來的日記本。

這該不會是特地編出來要騙她的吧?

發現後面尚有文字,她再繼續翻閱下去,之後的篇幅未再打×,同樣以日記形式進行。

六月十八號。

暴雨,晚晴。

我是荒川日,今年三十四歲,職業漫畫家,筆名荒川聖。

荒川聖……

她詫異瞪大眼,心跳在瞬間停止了。

他是荒川聖?

他是畫「魔師獵人」而大紅的荒川聖?

她震驚的掩嘴,繼續看下去。

今早,我用先斬後奏的方法,把未跟羽鳥編輯討論過的稿子托給助手C幫我交付,人就逃來台灣了。

五年來第一次的休假,實在讓人非常期待啊!

飛機在早上就到了台灣,三個小時的飛行時間,我絲毫不浪費的從起飛睡到降落,一踏上台灣土地整個人立刻神清氣爽起來,搭了火車又轉搭公交車再轉taxi,來到父母長眠的寧馨墓園。

五年沒來掃墓了,不過這兒的管理員照顧得挺好,至少我不用撥開比人高的草才看得到墓碑。

避理員是我的FAN,不過我沒告訴他我是誰,我是來游玩的,不是來辦簽書會的,不過我把「魔師獵人」的日文版設定集送他了,他看起來很開心的樣子。

墓園離我要去的民宿只有二十分鐘距離,所以我決定用走的,誰知才走沒多久,竟然就下起大雷雨了。

我很快的淋了一身濕,附近又沒遮雨的地方,我非常狼狽的行走,直到看到前方不遠處有燈光,應該是車子,我開心的沖上前去攔車,哪知距離沒算好,直接往人家車子的引擎蓋翻滾上去再翻滾下來,頭一撞地,就不省人事,清醒時,啥都記不得了。

但除此以外,我的語言功能並未受損,中文、日文的听說讀寫都沒問題,這真是太神奇了。

我被一對姊妹救回,妹妹我沒啥印象,只記得她好像比姊姊高一些,因為我比較注意姊姊,她雖然不苟言笑,但她會木著一張臉吐槽她妹妹,這讓我覺得很有沖突的喜感。

姊姊是個家事萬能的女孩,而在生活方面我大概只有六十分,就是會做,但做得一點都不好的程度,所以遇到家事萬能的,長得又漂亮的,我這個王老五要不傾心實在難(我就是個膚淺的男人呀)。

姊姊很喜歡漫畫,還搜藏了很多漫畫,這更令我大心了,我是漫畫家,如果老婆不喜歡漫畫、討厭我的職業,這日子要怎麼活下去?

對,老婆,我已經把姊姊設定為老婆的對象了,一個樣子長得是我的菜,興趣與我相符,又能彌補我不足的女孩,要我不喜歡上也難。

我曾經也煩惱萬一我恢復記憶時,把我曾經愛上這樣一個女孩的事給忘了該怎麼辦?哪知我當天晚上看到自己的漫畫,竟然就全部想起來了,而且今天的經歷一件也沒忘掉。

這時,我不免怪力亂神的想,這八成是我爸媽的意思,他們帶著我去撞車,認識了寧君妹妹,又用非常快速的方法讓我恢復記憶,就是要我把人帶回家照顧我……不,是我來照顧她。

我這先斬後奏得來的假期只有七天,所以,我一定要用比火箭還要快的速度把寧君妹妹追上,所以我把臉皮裹上水泥,厚到連子彈都穿不透。

寧君妹妹,嫁給我吧!

第10章(2)

除了第一篇直接揭穿自己身份而完全不同以外,後面幾篇其實大同小異,只是把他的心情說得更詳細明白,唯一不同的就是修車那件事--舊篇說是車子拋錨,但新篇卻坦承那是騙人的,是他為了讓她意識到他、擔心他,故把車子開到荒郊野外,呆候了一個多小時,才開車回民宿。

他每一個跟在她身邊的行為全都是經過算計的。

他秉持著「烈女怕纏郎」的精神,一直黏在她身邊兜轉,而她竟以為,那只是一個破殼小雞把第一眼見到的當成了母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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