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歲的夏天就這樣過去了,但向晚晚的身影並沒有隨著他的怒氣慢慢沉澱消失,相反的,像魔咒似地,她在他心底刨了土、落下根、長睫蔓葉密密實實地包覆起他的心。
第4章(1)
方英雄順利考上高中,高中不太好也不太壞,但失卻了動力,念書不過是隨便混混,圖一張當黑道大哥沒用、卻可以讓六姨興高采烈的文憑。
但也許是因為花太多時間在西門町晃來晃去,十九歲那年,他被星探發掘,拍了第一部偶像劇,劇里的男主角是個會拉小提琴的高中生,那根本就是演他自己,所以他駕輕就熟。
這部戲讓他名利雙收,他開始接代言、拍廣告,他出CD、賣寫真集,從偶像明星變成偶像歌手,然後學校越轉越爛,高中三年念了五年才勉強畢業,這還得歸功大目仔假扮他老爸去學校恐嚇教務主任,才能拿到畢業證書。
斑中畢業不是繼續念大學就是要當兵了吧?可他都不必,因為他有病,只是到現在他都還搞不懂體檢上面那個病是怎麼一回事。
畢業後,他全力拼經濟,一路人台灣紅到大陸,演唱會一場一場接,CD一片一片賣,寫真集出到現在第十本,每本都有十幾刷,他很紅,紅到讓人眼紅,但是沒人阻止得了他的紅,連把他軟禁在家里、拿槍抵著他額頭、逼他退出演藝圈的老爸都不能。
老爸軟禁他的事,被經紀人拿來大妙特炒,直接把他從B咖炒成A咖,他的新聞天天見報,網路上不斷討論他的黑道背景,和他不甘「沉淪」努力「向上」的偉大事跡,黑道老爸不敵媒體功力,到最後只好妥協。
能接棒子的兒子不見了,老爸只好從甘地、藍波和龐德當中挑選繼承人。
然後,聖賢真的考上台大,家里放了好幾串大鞭炮,而托他方英雄的光,聖賢念台大的事也上了新聞,大標題是——歹竹出好筍。就算是醉話,但黑道大哥無戲言,他老爸果真搬到三姨家里住三年。
六姨有沒有因此買豆腐鬧撞牆?
並沒有,因為她沉醉在當星媽的幸福感中,每年母親節她都能跟著他方英雄上電視,炫耀自己的年輕美貌,加上有他作保,六姨兩個歌喉不錯的雙胞胎女兒也出了新專輯,沒事還沖上暢銷排行榜第三名。
瞧,干麼靠老公?三姨費盡心力伺候老頭子,了不起挖個一千萬,他方英雄隨便給六姨零花用的紅包就是兩、三千萬。
所以啊,伺候兒子比伺候老公有用。
現在六姨正在勤練國語,發誓要成為氣質星媽,說要把自己弄得美美的,讓其他幾個「姐姐們」氣到飆屎,哦,不、不、不,她不說這種沒水準的氣話了,她要當氣質美女。
去年,他自己出來開經紀公司,他很有頭腦,知道觀眾喜新厭舊,自己不可能紅一輩子,所以出資,積極找來有經驗的人手幫他開公司,開春第一炮就是捧紅兩個同父異母妹妹,結果唱片大賣,公司賺利、妹妹賺名,而六姨則是名利雙收、走路有風。
今年公司又開始尋找第二批新人,面試過後,一個個被他給否決了,他要的是那種有實力、有耐力、不會半途而廢、一捧就大紅的人,至于長相,不擔心,現在一堆微整形美容醫院,三十萬就可以把豬頭變仙女了,怕什麼。
何況人紅就美,這是全世界都通行的定理。
在臨時搭起來的後台,方英雄一面讓化妝師化妝,一面听著試听帶。
現在選秀節目太多,新人多到不行,如果沒有特色,沒辦法一出現就抓住臂眾目光,讓人心甘情願掏荷包,很容易就變成一片歌手,公司虧、歌手報銷,所有的努力都變成白費,所以……他把耳機拿掉,將試听帶交給隨身的秦秘書。
「這個約她來面談,請她準備一首快歌、一首慢歌,前面那三個都不要。」他指指桌上的試听帶。
秦秘書記下他的話後,才道︰「執行長問,簽唱會後方先生要不要回公司一趟?」
「今天還有其他行程要跑?」
新專輯開賣,雖然預約非常踴躍,光是是大陸方面就有近二十萬張銷售量,但台灣是他的根本,他並不想放棄這塊市場,雖然在這里宣傳很累,賣量又比大陸少得多,但家就是家,有著任誰也無法割舍的情感。
「沒有,下一個通告是明天早上七點半。」
「執行長有什麼重要的事嗎?」
「他篩選了兩部電影,劇本不錯、導演不錯,而且都是大制作、有機會進軍奧斯卡的片子,但缺點是……」
「很花時間,一旦確定了,明年甚至後年,都別想有新專輯上市。」他接下秦秘書的話。
「對。」
所以重點是,他要賺錢還是要賺名聲?他笑笑,沒作答。
這就是演藝圈,永遠不知道自己的選擇是不是間接放棄了某個能自我轉變的契機。
「校園簽唱會結束之後,我不回公司,你幫我跟執行長說一聲,然後把劇本和企劃送到家里,你就可以下班。」
「知道了,方先生。」秦秘書背過身,開始打電話。
前頭的主持人已經在暖場,工作人員拿來一雙長靴給他換上,腰鏈扣起,方英雄一點頭,工作人員和主持人打Pass,他,盛裝登場。
一出場,立刻引來嘶叫聲,他揮揮手,一句「大家好」,台下觀眾就瘋狂大叫。
音樂一下,他先唱他的成名曲,台下如痴如狂的觀眾們和著音樂和他同唱。
「我的淚水在風中劃過
劃不出你為我停泊
因為你的心里
沒有一個我
你的笑與我擦身而過
你的快樂不是為我
你認真對我說
幸福無法強迫
我以為認真愛你不是錯
我以為耐心等待
終究等出結果
怎知你濕了眉睫望住我
要我要我別為你而蹉跎……」
他唱著唱著,有人感動落淚,有人掩面哭泣,雜志上說,方英雄深情款款的雙眼,像在等待歌詞中的女生般,等一年、等十年,等到心倦也不厭,報章說,再沒有男人可以把情歌唱得那樣教人動容,那是被傷害過的人才有的深刻。
每個記者都在追問,這首歌寫的是不是他的親身經歷,他總是但笑不語。
把麥克風插好,樂隊將小提琴交到他手上,鼓聲樂聲小了,他拿起小提琴,演奏著那段即興音樂,如泣如訴的小提琴聲讓喧嘩的听眾一下子靜了下來。這是他最喜歡的部份,他可以在小提琴聲中,靜靜回想晚晚的笑容。
七年了,他沒忘記過向晚晚,他一直以為不同女人,不同刺激會讓他抹去已經失去的過去,但很可惜,他不是故意守身如玉,也不是傳說中的有同性戀傾向,而是他早已失去能讓自己心悸的女性。
杯弦滑向最後一個音符,他閉著眼楮,默默在心底祝福,希望一張開眼,她就站在那里。這個願望,他許過無數次,這首歌唱幾次,他就求過幾次,老天從來沒有允過他任何一次,但即便如此,他還是虔誠。
他想再見她,這個念頭從未更改過。
只是……見她做什麼?對于拋棄自己的女人,他只有憤慨與唾棄,再見面于誰都無益。
他明白這個道理,卻阻止不來想見她的渴望,于是,他祝禱、他張眼,他像往常一樣,緩緩睜開雙眼,眼楮對著人潮巡視一遍……
不會吧?
終于,上帝塵封的那扇窗戶打開,他看見她了!凝在嘴角的笑容漸漸擴大。
她遠遠地站在人群後頭,若非特意安排,沒有人會把眼光放得那麼遠,而他放了、他看見了,能說這不是上帝在回饋他的虔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