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王不敵太後 第2頁

雖然出來道上行走,大家比的是兄弟數量、門路和手腕,外形並不打緊;然而兩方人馬叫陣,高大威猛的老大總是讓身後的兄弟們比較有面子一點。

反觀秦文諾自己,那可就是完全的兩回事。

他的身高只有一六五,細瘦得一陣風就吹得倒。而且他是典型的白面書生,肩不能挑手不能提,全身只有那顆腦袋管點用處。

記得當年阿虎和他還沒闖出氣候之前,道上的兄弟都笑他們是「王哥柳哥」;想表現自己「國際觀」的人,就干脆叫他們「勞萊哈台」。

從爛高中畢業到現在,好幾年過去了,再也沒有人敢叫他們雜七雜八的名字,因為「虎霸子」和軍師的威名已經響徹縱貫線。

「阿虎,你自己想想,你年紀也老大不小了。你出去看看,其他兄弟們即使到了二十六歲沒結婚,好歹私生子也孵了幾只出來,你呢?什麼打算也沒有,成天只顧著跟那些酒店小姐廝混。」

「呿,我又不是快死了,你這麼急著幫我留後?」江金虎嘴角的牙簽從左邊移到右邊。

「話不能這麼說,干我們這行隨時都有風險,難保明天就出了什麼事,難道你放心就這樣兩手一撒,什麼都不管?」秦文諾反駁。

「呸呸呸,你少觸我霉頭。」江金虎沒啥好氣。敢這麼直接跟虎霸子談啥死不死的話題,也就只有他這個換帖兄弟了。

有時候他不免會懷疑,上輩子究竟是他欠了阿諾,還是阿諾欠了他,兩個人這輩子才會結成換帖的?

像他自己,家庭背景典型到不能再典型,老爸是一事無成的酒鬼,年紀輕輕的就酒精中毒死了,留下一個七歲的稚子和妻子。

說他和老媽相依為命長大嘛,那也未必。他老媽喝得並不比他老頭少,至于她為何活得比較長,可能連他老媽自己都沒答案。

那女人,醒著的時候還好,頂多當這個兒子不存在。醉了之後可不得了,你會意外一個體重不到四十公斤的瘦女人,竟然連大理石茶幾都扛得起來,還能一面往她兒子頭上砸。

為了自保,從小他就學會,在街上閑蕩比回到家里還安全。這麼做也有個好處,讓他年紀輕輕就磨出一身膽識和狠勁。

至于阿諾會和他扯上關系,只能說是意外中的意外。

柄三那一年,他原本打算混完文憑就去高雄投靠一個角頭大哥,正愁不知道上哪兒湊車資時,一個瘟生自動冒出來送錢。

這個委托人是他們校長的兒子,一進國中開始就連年拿全校「第二」——是的,第二,因為第一名老是被一個姓秦的同班同學搶去。

據說這個秦文諾家里還有點來頭,老爸是個大律師,老媽是個藝術家,家里幾個哥哥姊姊不是建中北一女就是台大,反正就是那種狗屁書香門第長大的。

好不容易拗到畢業,被寵壞了的校長兒子決定找個人好好修理一下宿敵,出一口怨氣。

既然有人要送錢請他練拳頭,他何樂而不為?

于是,當天下課他就去秦文諾慣常回家的路線上堵人。

遠遠看到一個瘦小的人影出現時,他差點笑出來。他還以為是什麼三頭六臂的角色哩!這種小腳貨色,居然還勞動他這個打遍附近無敵手的狠家伙出來解決?

「喂,你過來。」他懶懶倚著街角的電線桿,勾勾食指。

「你好,這位同學,請問有何貴干?」秦文諾安分守己地靠近他,臉上一個勁兒不慍不火的笑。

「過來一點,我早點做完早收工。」他折了折手指,關節立刻爆出喀哩喀啦的響音。

「這位同學,你……該不會想打我吧?」秦文諾還一副乖寶寶的樣子,超級有禮貌。

「知道就好!」他很阿莎力地揮揮手。「既然你說話干脆,我也不跟你唆!總之我給你兩個黑眼圈和一點淤青,意思意思就好,你不會躺三天起不了身,我也對事主有了交代,咱們皆大歡喜,你說是吧?好了,過來!」

「『大歡喜』好像不是這樣定義的!」秦文諾杵在原地,搖頭晃腦。

面對比自己高了一顆頭、寬了兩倍肩膀,又擺明了來扁人的惡漢,他怎麼一點也不害怕的樣子?江金虎開始覺得這個矮個子有點意思了。

「放輕松,咬咬牙忍一忍就過去了。」他直直走到準受害人面前,開始研究拳頭打在哪里指關節比較不痛。

「慢著,我今天忘了帶鑰匙,家里要到晚上七點才有人回來,所以你現在下手揍倒我,我連張床都沒得躺。」秦文諾連忙阻止他。「這樣吧,我們先聊聊天、交個朋友,等時間差不多了,你再動手好不好?」

「老子哪那麼多時間陪你聊天?」江金虎橫起眉、豎起眼。他餓了,早點辦完事早點回家放飯。

「不然我們先去吃個便當,我知道街口那家自助餐做得不錯,晚飯錢算我的。」秦文諾和氣地和他打商量。

江金虎模模口袋,唔,荷包見底了……就算回到家里,應該也是吃那幾包已經軟掉的泡面。

既然有人要請吃飯,不吃白不吃。

「我丑話說在前面,你不要以為拿自助餐收買我,今天就逃得過這一頓打。」

「我當然不敢這樣奢望。」頓了頓,秦文諾加一句,「你們出來走江湖的人,最注重信義的嘛!」

老實說,國中時期的他,頂多替街上幾個成年的小角色跑跑腿,連個「江湖」的邊都沾不上,不過這瘦小子的說法倒挺能滿足他的自尊心的。

「好吧!這一頓就吃你的了。」他很海派地拍準受害者一下,把人家整個拍飛出去。

然後,一頓飯下來,他也不知道怎麼搞的,人確實讓他揍到了,阿諾也拿到兩個黑眼圈和一點淤青讓他回頭找事主領錢,可是,他後頭從此多了一個跟屁蟲。

雖然這個跟屁蟲帶出門不怎麼威風,每回干架到一半還會敲鐘提醒他剩下多久該解決,因為接下來他們得回去溫書準備明天的小考。不過看在阿諾的頭腦確實幫他解了不少次圍,他莫名其妙也就忍下來了。

後來他連爛高中也不想念了,跑到高雄投靠一位本省幣大哥的時候,阿諾還很夠義氣地蹺家陪他一起去哩!

阿諾的家人來高雄找過幾次,頭幾回他們都會硬把阿諾架走,但是不久阿諾又會偷跑回來,久而久之,他的家人也放棄了這個「自甘墮落」的兒子。如果阿諾回家過節,就當是撿到的,否則頂多裝做家里本來就沒有麼子。

他並不真的清楚,前途看似光明無量的阿諾,為何會拋下一切,硬是跟著他這個只懂得逞凶斗狠的小流氓瞎闖。

或者,某方面來說,他是明白的。

他陪阿諾回過台北幾次,每次都只送到大門外,自己就跑去其他地方逍遙了,等「收假」的時候再回來接阿諾,一起回高雄去。

倒不是秦家人不歡迎他或怎的——當然他們也不會歡迎到哪里去——而是他壓根兒就不想進去。

他看過秦家人幾次,男的高瘦斯文,女的柔美秀氣,每個人都一副仙風道骨的樣子,好像光靠啃幾本書就會飽。阿諾光是矮小不起眼的外形就和家人完全相反,性格也不像那些兄姊一樣,簡直像不同娘生的。

那些秦家人個個掛著「××界權威」、「某某國際比賽第一名」的名頭,老以為自己站在地球的最頂端,看他們這幫兄弟的時候是從鼻孔看的。

是了,這就是他和阿諾會合得來的原因吧!

他們同樣對現有環境感到格格不入,同樣對未知世界充滿無法抑止的渴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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