烽火二︰拓荒 第13頁

陳俊仁笑了出來。「怎麼每次看到妳都在失業中?」

「台灣正值不景氣時期啊,出版界尤其一片慘綠,你又不是不知道。」平藍做了個鬼臉。

實情是,老板不準她請一個月的假,所以她干脆辭職了。

她不曉得今年還會不會再遇見西海,但是,除非北極熊變黑色,要不然今年再度離奇地和他重逢的機率微乎其微。

勒里西斯並不算小,天底下沒有兩個人轉到哪里都還踫得到頭的道理。

即使明白這個道理,她依然微感悵然。

或許,去年的離別,就是最後一次了吧?

兩個人來到櫃台,她先向郵務人員索取寄包裹的單子,填好之後將紙箱放在櫃台上。

郵政人員接過她的掛號單,看到上面的收件人,愣了一下。

「小姐,不好意思,根據我國法律,外國旅客從機場交寄到國內重要地址的包裹,我們可以隨機抽查,請問妳介意讓我看一下嗎?」他禮貌地問。

呃……這種安全措施她是可以理解,可是紙箱不是她的啊!連她都不知道里面裝了什麼東西。

「好,請看……」平藍硬著頭皮同意。

陳俊仁偏頭看一下她要寄到哪里去。咦?這個名字也太熟了吧!

不怪他,連平藍當初看見收件人的名字,眼珠也差點掉出來。

「朱菲雨?這個朱菲雨就是我們常听到的『那個朱菲雨』嗎?」

「這有什麼好大驚小敝的?」老媽瞪她一眼。

「朱媽媽就是朱菲雨的媽媽?」她猶然不敢相信。「老天爺,我竟然從小就認識一個名人耶!」

「那是人家的女兒了不起,妳有什麼好興奮的?」老媽再瞪她一眼。

「媽,這很稀奇好不好?國際級的名人呢!」

「妳別說了,自從朱小姐嫁了那個阿比塞爾,媒體一窩蜂的報導,然後什麼遠房親戚、童年舊友全冒了出來,每個人搶著接受訪問,好些人朱太太連見都沒見過。我們不需要去替人家添亂,安安分分過我們的日子就好。」

「好,不愧是我淡泊名利的老媽。」平藍豎起大拇指。

現在,她就被她淡泊名利的老媽和朱伯母陷住了,希望箱子里不會有害她被當場收押的怪東西啊!

郵政人員把封箱膠帶割開,手探進去,先拿出一包褐色的干貨。

「呃,那個是干香棻,可以吃的……」她的聲音非常非常小。植物制品能帶進關嗎?

「好。」郵政人員點點頭,把香棻往旁邊一放,又掏出另一包東西。

「呃,那個是……豬肉干。」肉制品,完了。平藍無聲地申吟一聲,腦袋垂下。

不管了,如果東西被沒收不關她的事,她沒被逮捕已經算僥幸的了!

郵政人員一臉嚴肅地把豬肉干往旁邊一放,然後拿出一罐東西——

這下子她完全被難倒了。對于一個長年用清水洗臉的女人而言,她對瓶瓶罐罐的東西完全沒有概念。

「看起來像保養品?」

「海洋拉娜。」不知道為什麼,那位郵政人員竟然比她肯定的樣子。

「……您說了算。」一個中年大叔的保養品知識竟然比她豐富,她該感到羞愧嗎?

郵政人員的眼底出現隱隱笑意。

菲雨夫人為了一瓶海洋拉娜記恨阿比塞爾好久的事,早已傳為整個勒里西斯的笑談,她這個外國人當然不會知道。

「請問妳為什麼要寄這些東西到司法部長家里?」他禮貌地問。

「如果我說這些東西不是我要寄的,你相信嗎?」她滿懷期望地問。

「哦?」挑了下眉。

「真的!這些是菲雨夫人的媽媽托我寄的,我想里面應該都是她愛吃的東西。」

「妳認識菲雨夫人的母親?」郵政人員好奇地聳起眉。

王伯伯已經在打手勢,叫她過去集合了。

「嚴格說來,是我的母親認識她的母親。」平藍清了清喉嚨。「如果你們覺得這些東西不合規定,就把它沒收好了,我再打電話跟朱媽媽說沒關系。」

郵政人員把東西放回紙箱里,重新貼上封箱膠帶,微微一笑。

「我們只是要確定包一裊沒有危險物品——既然沒有什麼問題,我看不出沒有正常交寄的理由。」啪啪,包裹單蓋兩個章,交給她。「歡迎來到勒理西斯。」

「謝謝。」

平藍接過來,連忙在對方反悔之前,拉著陳俊仁快速溜回集合處。

早年從高原進入西部的第一個文明城市是史瓦哥城,「埃拉卡」充其量只是個小聚落而已。

有一度前政府軍懷疑他們窩藏人犯,還曾經帶人來屠村,整個部落連夜遷徙,埃拉卡一度變成鬼城。

如今改朝換代,當初遠走的村民回返,重新建立家園。十五年過去了,埃拉卡一改荒蕪,儼然變成高地邊緣一個自給自足的小山鎮,許多要進入高原欣賞奇石的旅團,會在這個半山腰的小鎮住上一宿,這也成為埃拉卡重要的經濟來源。

不過,讓埃拉卡出名的是另外一個原因——傳說阿比塞爾當年就是在這里和菲雨夫人有了接觸,兩個人自此結下烽火情緣,于是埃拉卡也因此多了一分浪漫的傳說。

「西海,恭喜你了。熬了七年,終于可以假釋了。」拉斯爾從高原一路往西駛來,埃拉卡將是他們今晚的宿腳點。

穆拉圖笑呵呵地坐在駕駛座旁邊,和政府簽的工作合約也到期了,所以要回去復命。

「也只是符合申請的時間而已,能不能真的假釋還要看審核。」西海坐在後座,望著四周漸漸有生氣的景致。

這條橫貫中部的公路是他在拓荒隊期問,和同伴靠著人定勝天的毅力一點一滴鋪成的。

向前方望去,西部繁華錦繡的平原往前延伸,而高地蒼涼的景致拋在身後。

來處是荒蕪,去處是繁華。那片繁華曾經是他日日夜夜盼望回返的地方,如今竟然生出了陌生之感。

「你出獄之後要做什麼?」拉斯爾問他。

西海扯了下嘴角。

一般勒里西斯的男人,十八歲結婚,二十歲當爸爸,之後就努力工作養家活口,在他的這個年紀早就兒女成群了。

而他,生命中的前十五年都在戰亂中度過,最近的七年是牢獄之災,真正自由自在的只有中間八年而已,結果,過得最混亂的也是這八年。

他一直在回想,那八年自己過的是什麼樣的生活?

明明應該是承平歡慶的日子,為什麼他會感到茫然無頭緒?

幫命結束的那一天,他就像一個壓得很緊很緊的彈簧,突然「蹦」地一聲放松了,反彈的力道讓他整個人東倒西歪,接下來的人生,竟然找不到一個穩定的方向。

為什麼前一天還在持槍站哨,下一天突然可以一覺到天明?

為什麼以前時時刻刻要提防被敵人模黑割喉,下一瞬間突然不必再隨時保持警覺了?

為什麼手里熟悉的武器突然被抽走,下一刻竟然已改成拿著課本,周圍的學校、同學平靜得不像真的?

周圍的一切都超月兌了現實。校園,家園,生活,父母,總統府,夜店,不知憂愁的狐朋狗黨。這一切是何時開始出現在他生命里?他熟悉的那些烽煙又到何處去?

在這一堆混亂里,唯一能讓他感到安定的人,只有菲雨。

或許因為她一開始就是個外來者,所以在她身上的任何改變都讓他更容易接受。

他是從「習慣菲雨」而去習慣自己的新生活。

他曾經很努力在適應一切,甚至跑去泡夜店,跑舞會,打球玩樂,讓所有「大人」也都以為他適應得很好,只有他自己知道,每天半夜輪到以前值哨的時間,他依然會習慣性醒來,然後瞪著潔白的天花板發呆,直到站哨的時間結束為止。

上一章 返回目录 回到顶部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