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許想起 第29頁

「妳寫了什麼信?」周垂意走到書桌旁,把書包放好,拉開椅子坐下。

「他們以前玩的大冒險游戲,歲見就是被騙過,所以我說歲見是為了找她算帳才去找她的,就算她假裝不認識也不行……」她低下頭。

那些事,他曾從她那里听來一些片段。

「妳是真的在破壞他們嗎?」他淡淡地道︰「還是,妳其實想要幫助他們解開誤會?」

「我才不是那麼好心的料!」她抓緊被單迅速說道。「……看到他們那副樣子我就不耐煩,最好讓他們大吵一架,吵翻了以後就不會來煩我了。為了得到她的手機號碼,我提出要做網頁那種無聊要求,歲見居然也答應了。那個討厭麻煩的人啊!一下子找我問她新家的地址,一下子又找我問她舊住處的地址,雖然我……我在高中畢業前告白被拒絕之後說要當

他的干妹,他也真的把我當成妹妹那樣對待,但是,其實、其實我……」

「其實妳並不想當他的干妹,而是在等他是嗎?」他低聲道。她的眼淚一直滴在床鋪里,濡成一塊深色的痕跡,他不覺伸出手接下。

淚珠掉在掌心里,有點溫溫的。

她的視線完全模糊了,哭著對他辯解說︰

「拜托!我才沒有那麼專情呢,我只是……只是……不甘心……而已……」

或許是真的,或許她只是在說謊維護自己的自尊,但對他而言,那都無所謂。

不過,為什麼他總是看見她失戀哭泣的臉呢?

「是嗎?」他凝視著她淚痕凌亂的容顏,忽然說︰「妳知道為什麼我不讓妳睡我的床嗎?」

她只顧著悼念自己終于逝去,再也無法挽回的單戀,並沒有理會他。

于是他抓住她的手腕,這才令她抬起臉來。

周垂意漂亮的眼楮睇著她,突然一個使力,瞬間將她整個人壓倒在床鋪上面。

她只覺一陣天旋地轉之後,發現自己競躺在棉被里面。她簡直嚇了一大跳,只得瞠著淚眼,呆若木雞地看著他。

「什、什麼?」她錯愕地問道。

他慢慢說道︰「雖然妳的性格還是一樣差,但我不再是小孩子了,我已經十八歲了。妳不應該擅自進入男人的房間,或是衣衫不整地睡在男人的床上,這些都是錯誤的行為。」

「你,你裝什麼大人!太好笑了吧!」她笑不出來。被壓在床上,又是這麼近的距離,明明是個不必放在眼里的臭小孩,現在卻讓她連說話都開始結巴。「放開……放手……」想要掙扎,結果發現自己居然動彈不得。

以前不是這樣的啊!明明他就長得一張秀氣的臉,雖然高,看起來卻很瘦,怎地力氣會變得這麼大?!

「像這樣,我若是要對妳做什麼都可以。」

他面無表情地說出恐嚇的話,傾身逼近她,她嚇得立刻轉開頭,氣急敗壞地喊道︰「放手啦!你這個死小表,你敢對我怎麼樣的話,我絕對,絕對會……」一時之間竟「絕對」不出個所以然,她滿臉慌張。

他垂眸睇著她半晌,直到她額上冒出明顯汗意,才松手放開她。

「以後不可以睡我的床,不要隨便進我房間。」直起身後,他對她說道。

她有好一陣子說不出話,直到三魂七魄都歸位後,立刻氣得爆炸。

翻身抄起他書桌上的東西朝他背後狂丟過去,她脹紅著臉怒道︰

「你搞什麼鬼!我比你大六歲又十一個月耶!你懂不懂得尊重長輩?居然這樣欺負人!什麼男人!你不要笑死我了,你國小的時候長得跟女生一樣,生日時我差點沒買裙子送你;國中的時候我還想幫你報名美少女選拔!現在只不過長高了一點就開始得意了?用暴力脅迫人的人最低級了!我就是要在你的房間睡你的床,你想怎麼樣?!」

多年的單戀終于劃下沒有結果的休止符,準備放聲好好地大哭一場的,但是,從剛剛開始,她已經忘了這件痛苦難受的事,淚水也不知不覺地停了。

周垂意走出房間,任由她在里面發飆,原本應該放在桌上的筆筒滾落到自己腳後跟,他心里只想著等一下房間不曉得會是怎樣的慘狀。

中午還沒吃飯,他打開冰箱,發現已經沒有東西了,于是從櫃子里拿出兩包泡面,按下熱水瓶煮沸的開關,然後把面條和調味包倒在碗里,等待。

方雅玟還在里面哇哇叫嚷著,讓他的耳朵痛了起來,他開始覺得應該讓她窩在被子里悶著哭才對。

等一下她一定會說不想吃泡面,真麻煩!會和這個超惡劣的女人在一起的男人,一定得被強迫看清她美麗外表之下所有丑陋的缺點,然後又必須能夠忍受她糟糕至極的個性才行吧。

「……會有那種人嗎……」

他喃喃念著。然後,莫名其妙地打了一個噴嚏。

後記

我忘了我旁邊坐的人是誰。

前陣子和我許久不見的同學們聚會,我忽然發現我不記得自己一年級時旁邊坐的人是誰。怎麼會這樣呢?這真是太糟糕了,是因為我記性太差的關系嗎?我努力思考著。

前後左右的四個同學,我彷佛記得兩個人,另外兩個卻怎麼也想不起來。我的記憶像是一團挖不出東西的泥漿。

現在想想,直到二年級之前,我都沒能記起全班同學的名字和長相。或許是因為到了新環境總是需要時間去適應(加上我的記性不大好)。仔細回想起來,只要是一年級的事情我都不大記得(小學一年級、國一等等)。一年級跟我要好的同學們,到二年級時就不一定會繼續好了。我的經驗是,班上一定會有所謂的小團體,而小團體會變動,要很長一段時間才會定下來。

放錯字條這件事,是我同學給我的靈感。話說我的某某同學,寄錯了信,結果鬧了一個大烏龍,在同學會的時候我和大家笑著聆听,當時也沒想過會成為一個故事;只是有一天,我又突然想起這件事,于是便將他們合而為一。(基本上無能的作者寫故事都是一切憑天意啊……)

在寫這個故事的時候,一直覺得有點小害怕。基本上我把它分為「高中篇」和「現在篇」;而在高中篇里,女主角的名字就像是被立可白涂掉那樣消失,這是為了高中篇最後結束時的故意安排;然而,一個前三章都沒有被男主角喊出女主角名字的故事,實在讓我覺得編輯會不會想揍我啊──(不,我想他們大概會直接退我稿,哭了)

我只是希望大家能像男主角那樣,注意到那個人,卻忽略她的名字,然後等到發現的時候才「啊」的醒悟過來。

我記得那個人,那個人卻不記得我,真是一件讓人辛酸又痛苦的事情啊。

喜歡那個人,那個人也喜歡自己,卻是一件非常困難的事情。

那樣微乎其微的機率,一旦遇見了,更顯得異常珍貴。

在現實里,我就是那個被借東西的人。當我把寫了一半的故事給我朋友看時,我朋友立刻說,那不就是妳嗎……(至于老是跟我借東西的人又怎麼樣呢,嗯,秘密)

我曾經被棒球打中臉過(是真的),卻從來不在圖書館念書(只睡覺)。

我更是那個被翻書包的學生。

那大概是我小學二年級時的事,印象之所以那麼深刻,我想是因為後面種種的後續效應吧。當時班上有同學丟了東西,一個幾乎每天跟我一起上學的同學告訴老師說是我偷的,于是老師當場在教室里當著所有人的面搜我的書包。和故事里不同的是,我並沒有偷東西。基本上我從小就是那種少根筋的人(要比喻的話,大概跟多拉A夢里的大雄差不多等級),所以那個時候連班上發生偷東西的事情都還沒搞清楚,只知道老師要搜我書包,我就給老師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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