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問心無愧,那麼就把你號稱去買的東西拿出來!」他的聲音還算冷靜,但整個人看起來卻像快要爆炸的火山。
「沒有!沒有東西!我沒買到,可以了吧?」真是豈有此理,只是買個東西就這樣逼供,他們是夫妻耶,合法的夫妻,他真以為他是供養她的人,可以莫名其妙的對她大呼小叫嗎?
「沒有買到?」他的聲音像從地獄來的。「因為你根本沒去買,你去開房間,陪一個男人上床,你的新歡,這也是你連續幾天拒絕跟我的原因。」
比淨棠不敢置信的看著他,她不相信從他的嘴里會講出這麼可怕的話來。「你瘋了,玉耀綾,你一定是瘋了……」
她喃喃搖頭,弄不清楚這是怎麼一回事,早上明明還好好的啊,他們一起吃早餐,她還喜孜孜的指著陽台菜園里發出的新芽給他看,那時,他一點異狀也沒有。
「離婚吧!」玉耀綾心灰意冷的宣布。
比淨棠吃驚的以手捂住嘴。
她永遠沒辦法了解這個男人,昨天才恩恩愛愛,今天他竟可以簡單的說離婚,她不服氣!「我不離婚,除非你給我一個理由!」
他陰鷙的開口,「你背叛了我就是最好的理由,還想听到什麼?」
她咬牙瞪著他。「你簡直神經錯亂、含血噴人!」
背叛?
他口口聲聲的背叛是從哪里听來的?
到底是誰在他面前造她的謠?
他們的感情就這麼不堪一擊嗎?
外人隨便講幾句,他就對她產生了懷疑,甚至要跟她離婚,他真的讓她很失望,也很心痛!
比淨棠,你為什麼要愛上他?你是有眼無珠、識人不清才愛上這麼沒有定性的男人,你真是活該被他一污辱!
她的憤慨與不平全落入玉耀綾眼底,但他置之不理,他大步從她身旁走過去,毫不留情的打開大門。
「桌上有張離婚協議書,簽好名就出去,去找你的男人,我不想再看到你。」他的口氣絕情而陰森。
她憤怒的看著他,本來心里還存著一絲希望,他在跟她開玩笑,他只是鬧著玩,故意看她有什麼反應而已,想看看她有多愛他,一定是這樣……
可是,桌上那張離婚協議書那麼刺目,她覺得心好痛,他到底為什麼要這樣?淚水不自覺的飆出眼眶。
原來愛情可以說變就變,她還以為已經找到避風港,看來她太天真了,人不能永遠倚靠另一個人而活啊……
「簽就簽,你真混帳,我一輩子不原諒你!」她抹去淚水,走過去,看到他已經把名字和印章都簽好、蓋好了,她的心又一陣絞痛。
誰能告訴她,到底什麼是幸福?
為什麼幸福來得那麼快,又消逝得令她措手不及?
炳,她又被打回原形了,不再是他的妻子,她什麼都不是了,變回了那個一無所有的谷淨棠,沒有居留身份,她可能得回泰國去。
她下意識輕撫了肚子一下。
可憐的孩子,她這個做媽的也很可憐,注定讓他一出生就父不詳,而她得當個未婚媽媽。
越想越心痛,淚水又掉下來了,一滴一滴的掉在協議書上,她好不容易填完資料,再起身,雙腿卻麻了。
好好笑,她有寫那麼久嗎?
現在是可以笑的時候嗎?
不是,但她真的在笑,她一定是氣瘋了,瘋婆子,所以就讓她笑吧,反正他也不會在乎、不會憐惜、不會心痛了不是嗎?
這是不是一場惡夢啊?她好希望是一場夢哦,等到夢醒來,他仍然是那個溫柔待她的好老公,每天回家不忘替她買一杯焦糖瑪琪朵咖啡,隨時隨地都在寵她愛她,每天早上吻醒她……
「如你所願,現在你開心了嗎?」她堅強的站在他面前,任憑美好的回憶在眼前掠過,她抬起頭來面對著他,兩只眼楮紅腫不已,但她不許自己再在他面前掉眼淚了。
「你走吧!」他冷冽的說︰「這里的東西你沒必要帶走,想必你的男人不會虧待,否則你也不會為了他而背叛我。」
他不懂她,她為何要淚眼迷蒙?
都已經背叛他了,根本沒必要在他面前演戲。
她的演技確實高竿,如果不是他親眼目睹,一定會心軟。
但現在,他親眼看到她已經背叛他了,不可能再愛她。
他必須盡快忘了她,她沒辦法傷害到他,因為他的心是鐵做的,他知道在這個世界生存的法則,這個女人已經不值得他愛,不值他付出了。
「不帶就不帶,你這個混賬買給我的東西,我也不想帶走,更加不希罕。」雖然她一點也不知道他在講什麼,但她有起碼的骨氣,不帶東西就不帶東西,她不相信自己會餓死。
「喏,你買的戒指,還給你!」她毫不留戀的月兌下婚戒扔還給他,她曾說過永遠不會再讓戒指離開她的手指……
什麼是永遠?
真好笑,永遠只是過眼雲煙。
等著瞧,玉耀綾,你會後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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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月後——
台北的夜晚如往常般絢爛,夜晚十二點,許多人早已甜甜的進入了夢鄉,但對有些人而言,夜才開始。
一部黑色BMW停在酒店門口,一名身著皮衣皮褲和馬靴的個性美女走下車,她一頭直發不見柔美,反而顯得很帥氣。
從另一頭下來的是玉耀綾,火夫人的義女馮青嵐從義大利回來,竟提出參觀酒店的要求。
喝過洋墨水的人果然不同,連要求都跟別人不一樣,應火夫人之托,他親自招待馮青嵐參觀酒店。
帶一個女人上酒店確實是件奇怪的事,更別說馮青嵐為了見識台灣的酒店小姐和義大利的酒店小姐有什麼不一樣,一點就點了五位小姐。
「玉堂主,這間酒店的生意很好,你有統計過,每位客人每個星期來消費幾次嗎?」她喝著果汁問。
別看她的外型又酷又時髦,她的自制力很強,也很潔身自愛,在公眾場合絕不踫酒,因為她認為酒會亂性,又會誤事,絕對不是樣好東西。
「我只知道,這一帶的酒店起碼有二十家,他們都眼紅這里的業績。」事實上,酒店已經不是天火幫的主力收入來源了,但有事情還是要在酒店喬,為了其他事業發展順利,也必須利用酒店招待一此有力人士。擁有自己的酒店是比較方便。
「這里的小姐很漂亮,而且很年輕。」馮青嵐看著魚貫走進來的小姐,她們的特色是身高平均一六五以上,而且看得到縴細的腰肢。
她的目光定在一名白皙的小姐身上,像這個小姐就很有味道,如果她是男人會選擇包養她,她看起來一點風塵味也沒有,甚至……滿眼熟的,好像在哪里見過,但一時想不起來。
「你叫什麼名字。」她示意對方坐她身邊。
「糖糖。」她風情萬種的微微一笑走過來。
听到那女人的聲音,玉耀綾持打火機的手顫了一下,他抬起眼,正好看到那個小姐大方的落坐在馮青嵐身邊,頰邊淺笑吟吟。
懊死!
她居然跑來當酒店小姐!
他視線著火的定在她身上,她打扮得該死的妖艷,身上除了三點不露,什麼都露了!
他把煙和打火機一扔,起身大步走過去拖起她。「給我起來!」
他找了她一個月,她竟然窩在他旗下的酒店當小姐,底下的人都在干什麼?沒有人認出她是他玉耀綾的前妻嗎?
「看錯了,我一定是看錯了……」谷淨棠蹙著眉心,努力催眠自己,然而踫到他卻是不爭的事實,她很不是滋味,她過著可憐兮兮的苦日子,他卻在飲酒作樂,還有這麼漂亮的小姐作伴,他很幸福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