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得比你瀟灑 第13頁

「我要去找她!」他堅決地揚言。「沒弄清究竟是怎麼回事前,我不會放棄!」

魏元朗深深望他,仿佛要看清他那雙如火又如海的眼眸里,究竟藏的是怎樣的情感,

餅了好半晌,他才慢條斯理地開口。

「你很難纏,霆禹,怪不得你可以跟在譚昱那變態底下做事。」拇指彈了下晶透的酒杯,嘴角街著半調侃的笑——

「不管你以前認識的沈靜是怎樣的,她現在可不好對付,別怪我沒事先警告你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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禮拜六。

清晨六點半,沈靜便醒了,側過身子,看晨光溜過窗格,滑下粉牆,在木質地板上調皮地跳舞。

周末,安親班下上課,她不必上班。

有的是時間。

她懶洋洋地在床上賴了好一會兒,轉亮床頭歐風的古典台燈,隨手抓起昨天看了一半的羅曼史小說,慢慢翻閱。

最後一頁,圓滿的結局,男女主角在樹下甜蜜地擁吻,句點。

她滿足地輕輕嘆息,將書丟在一旁,又發了好片刻的呆,才翻身下床。

今天的行事歷上是一片空白,沒有跟朋友的聚餐,也不必跟姊妹們例行相會。

完全的空白,完全的自由。

她打開音響,一面梳洗打扮,一面跟著那強烈的電音節奏搖擺。

九點鐘,一道帥氣的倩影走出社區大門。

白襯衫,維多利亞式綴著浪漫蕾絲的領圍,黑色長褲,修飾出兩條曲線窈窕的長腿,黑色短靴,瀟灑又俏麗。

她向社區警衛道早安,神采奕奕。

「沈小姐今天有約會嗎?」中年警衛用一種很驚艷的眼神目送她。

「是啊。」她甜甜地微笑。今天她和自己有約。

天氣很好,她決定下開車,好整以暇地散步到淡水捷運車站,在車站前的咖啡店悠閑地吃早餐。

她坐在二樓,啜飲著咖啡,有時候翻翻報紙,有時候凝望玻璃窗外的街景。

她陶醉在自己的世界里,完全沒注意到身後有兩道視線一直緊緊地追隨著她。

目光的主人,跟著她進了咖啡館,坐在遠遠的一個角落,攤開報紙擋住自己的瞼,銳利的雙眼卻不時繞過報紙,望向她。

沒錯,這個在一旁偷窺她的男人就是孟霆禹。

從她一踏出社區大門,他就跟在她身後了,而這個粗心大意的女人居然一直未察覺。

他應該放心的,畢竟若是讓她發現他在跟蹤自己,會不利他的計劃,但不知怎地,他竟微微惱怒。

這女人,一點警覺性也沒有,今天幸虧跟在她後頭的人是他,如果是個作奸犯科的壞蛋呢?

而且她到底在干麼呢?整個早上,她就這樣閑閑地晃過,除了偶爾看看書報,一事無成!

她不覺得無聊嗎?

孟霆禹不悅地揪攏眉葦,不知情的人說不定會以為他正懊惱自己被女友放鴿子。

但他管不了別人怎麼想,他只覺得奇怪,為什麼沈靜可以如此浪費寶貴的時間?

終于,在時針即將指向十二點的時候,她有了行動。

他以為她終于要離開了,沒想到她只是抬起玉手,招來服務生,加點一份義大利面。

不會吧?孟霆禹差點沒跌下椅子。她還打算在這里混多久?

他無奈,只得跟著也點了一份午餐,一面吃,一面偷窺她表情。

她優雅地咀嚼著食物,偶爾,那玫瑰般的紅唇會綻開一朵清甜的微笑,甜得令他一陣失神。

看來她似乎對午餐很滿意。

孟霆禹遲疑地落下視線,望向自己面前這盤咖哩飯——或許他點錯了,或許這家店膾炙人口的招牌料理是義大利面,不是他點的這道愚蠢的咖哩飯。

相較于她的愉悅,他只覺得索然無味。

好不容易挨完了午餐,她忽然起身。

她總算要離開這家蠢店了嗎?他連忙跟上,確定她走出店門後才匆匆丟下一張大鈔,對一臉莫名其妙的服務生揮揮手,要對方不必找了。

然後,他繼續做個跟蹤狂。

她過馬路,走向對面的捷運站。目送她過馬路時,他有瞬間停止心跳,等他醒悟過來她行進的步履有多從容時,她已刷卡進了車站。

她進了捷運車廂,他也跟進,在隔著幾張座椅的斜後方,看著她從背包里取出i-pod,听音樂。

她有音樂可听,他卻沒別的事做,只能觀察她的表情。

而這絕對不是一件無聊的事。就算只是坐在捷運車廂里,就算只是戴著耳機听音樂,她的表情依然變化多端。

她偶爾會微笑,偶爾會微微搖晃著頭,似是跟著節奏打拍子,偶爾會逗逗在車廂里尖叫吵鬧的討厭小表,偶爾會望向車窗外,凝視不知名的遠方。

當她望著遠方的時候,她清秀的側面會忽然隱在一層迷蒙的霧里,讓她臉部的線條更溫柔,更令人捉模不定。

他揪著胸口,幾乎是渴望地瞪著她那樣的表情。

他發現自己很想知道,她在想什麼……

到中山站,她起身下車。

苞在她後頭走路並不容易,她行進的節奏就如同某種蔑視規則的非主流音樂,一下快,一下慢,且往往在最令人措手不及的時候,留下一段長長的空白。

她會駐足在某個奇怪的地方,觀察他覺得最不可思議的事物。

比如現在,她就停在人行道上,仰頭看一株樹。

樹有什麼好看的?他愕然,跟著她調高目光。是開花了嗎?樹葉落下了嗎?還是長出什麼可愛的水果?

都不是,就只是一片稀疏的綠蔭而已。

他不解,不明白奧妙之處在哪兒,但她卻好似看得很入迷,眯著眼,看了好久好久。

沈靜啊沈靜,你該不會是傻了吧?

他在心里暗暗擔憂。

她在樹下佇立了好一陣子,正當他覺得自己幾乎要因極度的困惑而咆哮出聲時,她,移動了。

斑高懸起的心,安落。

他尾隨她來到中山北路一棟白色屋宇,接近美國南方殖民地風格的建築前,雕花鐵門旁的金屬立招牌,寫著「光點台北之家」。

穿過戶外的露天咖啡座,她筆直走進室內。經過誠品時,他以為她要逛書店,臉色一變,懊惱著這下不知又要耗掉多少時間,但她卻略過書店,往走廊深處的電影院走去。

原來要看電影。

孟霆禹不得不承認,自己松了一口氣。

看電影不錯,正好,他也好幾年沒進電影院看電影了。

他慶幸她沒選擇其他令他難以打發時間的地方,要是她再找一家書店或咖啡館閑晃,他恐怕會抓狂。

只是他千算萬算,也算不到,就連看電影,也可以令一個男人悶到發瘋。

因為,她選的是一部天曉得是哪個無名導演拍的、宇宙超級無敵冗長的紀錄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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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靜紅著眼眶走出電影院。

眼皮有點腫,眼角還殘余著因極度感動而晃漾的淚光,粉頰融著點點透明的淚痕。

哭得好慘。

她探出手指,點去眼角的淚,櫻唇淺抿,噙著淡淡自嘲。

真是一部好片,雖然導演運鏡的手法有點緩慢,有時甚至稱得上沉悶,但影片中所觀察到的人性,卻發人深省。

好棒的片子!能這樣痛痛快快地流淚,真好。

她微笑,先進了化妝室,洗了把臉,將微亂的頭發梳了梳,重新扎起高高的、俏皮的馬尾。

然後,她取出零錢包,正打算去星巴克買一杯焦糖卡布其諾時,忽地瞥見一個男人從電影院走出來。

他步履有些微凝滯,頭發尾端似是因為靠在椅背時壓著了,正可笑地翹起,他眨眨略顯惺忪的眼,好像還沒從昏睡中清醒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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