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初啊……」這一問,又問得徐愛潘發愣。她撇撇嘴,笑得有些苦。往事重提,驚夢一般的有些遙遠。
「他是我高中的學長。那年我高一,他三年級;我在舊的校刊上看見他的文章,驚為天人,還沒見到人就先愛上了。他長得高高瘦瘦,帶著藝術家的氣質,但不是那種悒郁絕望的,而是接近文士名家的風流。某個程度來說,他的氣質是外顯的,神采是流動的,給人的印象也是驚心震撼、沖擊式的。當然,我這樣形容,跟我對他先入為主的觀感有關。我是先從他的文章認識他的,透過一層增添美感的柔焦看他。」
「原來如此!從文采取人,很像你會做的事。」花佑芬恍然大悟似地點點頭。潘亞瑟如果真寫得一手好文章,先別提他什麼帶一身藝術家氣質的,單憑這點「不一樣」,就難怪徐愛潘會對他惦念不已。
她總覺得徐愛潘「看人」的標準很奇怪,或者說,與眾不同。她總說,每個人的美丑、長相其實都差不多,只有身具特別或過人的才華,才會發散出與眾不同的魅力,才顯得出自己的不一樣。所以,她看人,或者說挑男人,不管皮相面貌身家地位與財富良善。她看才,看氣質個性。其實,總歸一句——她欣賞帶文采的人,與她頻率相通。
頻率——這才是最重要的。相知,是求共鳴;相守,是求白首。相守白首,互有許多妥協,在妥協中求圓滿。但求相知,如果不同頻率的人,就難以共鳴。而相知與相守,她求相知。她如詩人所謂的「在茫茫人海中尋訪唯一知音,得之,我幸;不得,我命」的追尋,其實,也不過是追尋一份相知與共鳴。也因此,她的愛,大半成份,可以是精神的、無性的。
但愛必生欲;精神的愛情終歸有一朝要落實在。總有渴見想望吧?
「他住的地方剛好跟我家在同一條路上,和我搭同一路的客運。我跟蹤我幾次,算好他上下學的時間,總搶在那個時間和他搭同一班客運,躲在人群後偷偷看他——」徐愛潘垂下臉龐,暮光中——顯得十分姣美。
是的,她一直在看他,偷偷地。在公車上,在學校里,在人群後,在遙遙的長廊盡頭;她一直、一直偷偷地在看著他。別的女孩都能輕易自在和他聊天、談舌,唯獨她不能。她不是個容易靦腆的女孩,可以很從容地面對陌生的男女;但在他面前,卻軟弱得沒有一絲力量。她甚至不敢靠近他,光是他從她身旁的經過,她一顆心就顫跳個不停;偶有那麼一次,他對她說話,只是如同對其他陌生人一般,再平常不過的一聲招呼,她竟臉紅結巴得不知所措!
在他面前,她一直是渺小的。但她想,心里一個小小的奢想,他也許知道她這個人的存在吧!那一回,她坐過站了,不安地越過他身旁匆匆準備下車時,那一剎,她自己也不知道為什麼,忍不住回頭了,回頭去看他;他竟也回過頭來看她,眼神相視,眸底隱隱一些波浪。
然而,也僅于這樣。他們之間,沒有任何的交集,不足以發生任何故事。
而那樣一晃,十年就過去了。
「就這樣?這樣就讓你擱在心中惦念了十年?」花佑芬不禁又搖頭了,她是絕對的「靈肉合一」主義者,光有愛,卻無法互相擁抱、感覺對方的感情,太沒有安全感。她的愛情,是需要感受到對方的存在,和徐愛潘「虛無縹緲」的精神式情愛恰恰相反。「如果我是你,早就將他忘得一干二淨,‘移情別戀’了。」
「它一直在記憶里糾著,我也沒辦法。」
「阿潘。」花佑芬又搖頭,神色很認真。「‘一輩子只愛一個人’,這樣的愛情,的確很美。但信仰唯一是很危險的,因為愛情並不是那麼不可變。如果那個‘唯一’變了,那你豈不是要一輩子孤獨到老?」
而且,一輩子不改心意,一直只愛一個人是很苦的;尤其對方又不愛自己時,那時心情更如同煎熬。還有那現實種種的阻礙、引誘等等——要執守一份長久不變的感情,堅持那份痴,多少有點傻。
不,是太傻。
「所以我不是‘面對’了?」徐愛潘听不出多少認真的口氣略揚了揚,意有所指地掃了那布滿塵灰的郵筒一眼。
昨晚的夜,無星的夜空,催化她不禁的沖動。不知道寄了那封信的後果會如何?她開始後悔了,沒出息地。
「最好是真的這樣!」花佑芬看穿她的沒出息,嗤她一聲。能有一個令人死心塌地、痴心不悔的感情也許是好的,但如果只是單方面的執著,倒不如狠狠痛一場,早醒早了,然後重新再來。她看不慣徐愛潘那種非理性的執著純情,那是逃避,不是愛。
所謂愛情,是要有實體對象的,有接觸的。情深而生欲,沒有欲愛的感情,算什麼愛?什麼柏拉圖式的愛情,根本是自欺欺人,像那把頭埋在沙里的鴕鳥罷了!
徐愛潘瞪花佑芬一眼,知道她的不以為然,但並不解釋。能不說的話,她就不想多解釋。花佑芬自己的感情其實比她好不到哪里去,還不是一團糟;但至少她勇于面對、勇于背負指責而去追求,也所以——她會看不慣她的懦弱。
「啊!煩死了!車子到底什麼時候才要來!?」花佑芬先耐不住,煩躁地叫起來。什麼都不管了!跑上路間,胡亂揮手攔便車。
「佑芬!」她想將她拉回路邊,一輛黑色寶馬竟緩緩停在她們面前。
兩人齊轉頭,望向擋風玻璃。駕駛座上戴默鏡的男人,掌心朝上勾了勾,朝她們擺了擺手,後車門跟著打開。花佑芬大喜,拎起包包,不由分說就將她拉過去,鑽進車里。
「佑芬!」她根本連開口反對的余地都沒有,就被花佑芬一把拽進去。什麼都來不及看清,就先被一股濃得教人呼吸不過來的香味差點嗆昏。
「啊!是你!」她听花佑芬驚逢般喜叫一聲,覺得奇怪,抬頭看去,駕駛座上的男人赫然是九份露天茶棚遭逢過的那男人,剛剛在海水浴場且與她擦身而過。
巧合嗎?她暗暗皺眉。
他身旁坐的女人,長得極艷,大眼厚唇,很有種鮮艷欲滴的美味感,像在流行時尚雜志里慣可見的時髦性感模特兒。彌漫整車的味道就從她身上發出來;香奈兒五號香水,濃烈得嗆人。她分辨得出,是因為有回在百貨公司被專櫃小姐硬拉著噴了好些,霧霧的,就是這款香水。她一向不喜歡太濃烈的東西,車里滿滿濃郁的香味,讓她覺得很不舒服。
「太巧了,竟然又遇見你們!」花佑芬性格熱烈,與陌生人容易攀談,不過片刻,就一副「他鄉遇故知」的口吻。
「那表示我們有緣。」男人帶笑回答。
「說得是。我叫花佑芬,在‘黛安雜志’工作。這是我的好友兼室友,徐愛潘,她寫愛情小說。」
不過是一種便車之恩,花佑芬就不嫌煩地把身家交代出來,還將她牽連下水,嘰哩呱啦地說不停。她並不是靦腆,更不害羞,只是覺得說話太費力氣且累人——或者說白一點,嫌麻煩。是以,花佑芬的喋喋不休讓她替她覺得累極了,尤其又扯到她身上,更讓她覺得麻煩。
「那還真是巧。我叫徐楚,請多多指教。」男人遞了張名片給她們。「我們都算同一圈子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