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錯郎 第3頁

真是奇怪。

妹喜無聊的翻了一翻。

※※※※

哦呵呵呵,妹喜笑得花枝亂顫,她覺得這真是老天爺在幫她,讓她無意中得到這本「天書」——天外飛來的書。

她爹、她娘不是一直逼著她嫁人,還威脅她說如果她不依,近日內就要自作主張把她嫁給楊至廣嗎?

哦呵呵呵!她現在不用怕她爹跟她娘了說,因為,這本書冊子里頭就有解決之道。

那書里頭寫的是一個壯族姑娘找丈夫的故事,故事的一開頭就是——

咦!不對、不對,那里頭寫什麼不重要,重要的是,那本書冊子里頭提到在他們大中原地區有個地方是母系社會,而那里的女人最大,男人都是狗屎。

唔——她雖然不知道什麼是狗屎,但這字眼听起來就很有震撼效果,所以,她就照本宣科拿來用一用。

但這不是重點,重點就是在壯族里,女人是天、女人最偉大,所以她決定了,縱使她要嫁也要嫁到壯族去當壯族的媳婦,然後,她就可以胡作非為的亂搞一通,而且還沒有人可以管她,因為——女人最大、女人是天!

哦呵呵呵!妹喜光是用想的就已經很爽了。這一天晚上,她「包袱款款」,換上男裝。

為什麼要換男裝呢?這個道理還不簡單,在她撿到的那本書里寫著壯族姑娘會跑出來「拉郎配」咩!

而她既然要去壯族,當然得女扮男裝,讓壯族姑娘把她搶回去先當她們的「郎」,等到她們把她拖上床,要跟她嘿咻咻之際,她再「登登登登」的公布她是女兒身的事實。

呵呵,真到那個時候,木已成舟,她人就在壯族內,屆時,還怕她找不到壯族的男人當她的相公嗎?

妹喜愈想愈得意,衣服換一換,趕緊趁著夜深人靜的時候,一個人偷偷的離家出走。

她要去找她住在壯族的「郎」了。

妹喜留書一封,告訴家人她的決定。

棒天,羊咩咩一大早打了洗臉水送去小姐的閨房,卻在看到妹喜的留書,羊咩咩立刻哭天搶地的喊著,「不得了了、不得了了,小姐她又離家出走了啦!」

這一天,文家是鬧得人仰馬翻,幾乎要把整個村都找翻了,但他們還是沒找到妹喜的人。

第二章

衣服,有。

吧糧!有。

手巾,有。

就連那天撿到的那本書——《不落夫家》她都帶出來了,所以嚴格來說,文妹喜還真是有離家的天分,是不?

不——

因為,她什麼都帶了,就是最重要的銀子、銀票沒帶,現在可好了,才走一個上午,她的肚子就在鬧空城計,她肚子餓、肚子餓啦!

但是——嗚嗚嗚——她沒有錢。

妹喜趴在地上像只可憐的小狽一樣,眼巴巴的看著對面那個賣包子、饅頭的攤子,她的肚子好餓——

她咽咽口水,看看老板。

老板給了她一個嫌棄的眼神,連個肉包屑屑都不賞給她。

哼,這個狗眼看人低的家伙,他知道她是誰嗎?

她可是春水鎮上文大富的女兒耶!她家的宅子是三進三出的大院,光是田地就有幾千畝,家里的長工十余人,她從小到大向來就是衣來伸手、飯來張口,是個養尊處優的千金大小姐。

他以為她會跟他乞食嗎?

我呸、我呸、我呸呸呸!她才沒那麼沒骨氣;妹喜很想驕傲的挺起腰桿子,跑到那攤子指著那老板的鼻頭罵,但她才挺起腰——

哦——肚子好餓,她實在不該浪費多余的體力;妹喜又趴回地上,懶洋洋的看著前面,就希望有個人好心來扶她一把,施舍一碗飯給她吃。

突然,前面一群人急著猛向前面跑。

他們在干嗎!逃難嗎?!

妹喜拉直了耳朵听,但身子還是趴在地上動都不想動。她听到他們在說什麼——觀音出巡,快!快去看柳姑娘扮觀音。

扮觀音!

唉!無聊。

妹喜原本發亮的眼眸一下子暗了下來,她本來以為會有什麼好事,所以大家才會爭先恐後的往前跑,原來只是扮觀音啊!那有什麼好看的?

人家她在她們村里,十三歲那年,她也扮過觀音,而且,還是她們村里歷屆以來最美的一個觀音。

所以,觀音出巡之于她而言,那又沒什麼了不起。

如果要說觀音出巡能有什麼好事,那她最最最喜歡的還是觀音娘娘座前的糕點,那是包著豆餡做成桃子狀的饅頭,還有……

咦?等等,她剛剛腦中一閃而過的是什麼?

饅頭嗎?!而且還包著豆餡!

是喲!她怎麼忘了,只要觀音出巡,那麼就一定會有很多好吃的東西,是要發給民眾保平安的。她怎麼都忘了!

事不宜遲,要吃就要快。

妹喜好怕慢了就吃不到了,于是用她僅剩的一點點氣力做最後一搏,她要吃到饅頭。

「沖啊——」

妹喜馬達全開,沖了出去。

※※※※

「不要踫我,我叫你們不要踫我,你們是沒听到是不是?」李元季被人群擠到最後頭,他雖然很想不看觀音了,但人已在最後面的他卻還是擠不出去,硬是讓人夾在人海里。

他討厭這種情況,因為,他每踫到一個人,他的腦海里就會听到那個人現在在想什麼。

比如說,他現在腦子里就有一大堆人的聲音,像是「啊!看,觀音來了、觀音來了!」而這還是比較普通的;有些人就比較愚蠢一點,竟然在心里面想著待會兒要跟觀音求錢財、求姻緣。

白痴、笨蛋!這些事哪能靠求的,要錢、要娘子,這些都得靠自己努力才對;但是最重要的是,這些關他什麼事啊?為什麼他得听到這些心聲?!

李元季覺得自己有這種異能實在是討厭透了!他從小就能听到很多人的「心聲」,所以他打小就知道人心是貪婪的;甚至有些人表面上與你交好,暗地里卻把你數落得一無是處。

為此!他一點都不喜歡听到那麼多人的心聲。也就是這樣,當他面對現在這種狀況時,李元季只有三個字足以形容他的心情,那就是「煩死了」!

他不想待在這里,他想出去——

「阿義——你給我死到哪里去了?」李元季放開喉嚨大叫找他的小廝,但他的聲音卻被人潮給淹沒。

他在遠處的小廝壓根沒听到主子的叫聲,還是很開心的往前鑽去,想要去見觀音。

而另一處,也有一個人不斷的往前鑽,那就是妹喜,不過,她往前鑽不是為了看觀音,而是為了吃饅頭。

但她高頭小,肚子又餓,根本沒體力跟那些人高馬大的大男人們搶位子。

她擠破了頭,最後仍然擠在隊伍的最後頭,而且,她現在連一點力氣都沒了。

嗚嗚嗚……怎麼辦?

妹喜好想哭,她覺得自己好可憐,因為,以前她要是踫到那些沒飯吃的可憐人,她都會很好心的施舍一些銀兩給那些人,而就算是踫到有困難而當扒手的偷兒,她也會大人有大量的原諒他,還詢問他的難處,再想辦法替他解決。

瞧!她就是這麼善良、這麼有愛心,可老天爺為什麼不可憐她,不讓她好好的吃一頓,為什麼要派這麼多人來跟她擠?

知不知道這些人全身都是汗臭味,她聞得頭好暈,還有些想吐。

唉!要是現在她有錢就好了。有錢,她就可以吃得好、穿得好、睡得飽,不用跟這些人一起淨在這里擠看觀音。

有錢、有錢、她想要有很多、很多錢——

咦?!

前頭那個人的手在干嗎?

妹喜定楮一瞧。

喝!那人竟然在偷別人的錢包!

「喂喂喂!那個人在偷你的錢。」妹喜好心地拉開嗓門叫道,想提醒被偷的人,告訴他說有賊;但在這熱鬧的市集,人聲如此鼎沸,妹喜的聲音很快就被喧嘩的聲音給淹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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