楔子
我的羅曼史子紋
年關將近,每個人都在趕工作,忙得昏天暗地。
相較之下,子紋我倒顯得無所事事,畢竟趕完了稿子,我想休息幾天,這才猛然發現,大家都在忙,沒人有空理我這個「無業游民」。
想出國,找了半天,卻挑不出一個自己有興趣的國家,為了出國而出國?感覺實在有點奇怪。
徐姊說,既然那麼閑,那就寫稿吧!話是這麼說沒錯,可是我才交稿,又要忙著寫稿,好像苦命了點?不過照著這樣沒事做的日子下去,我可能最後還是會乖乖的寫稿子,畢竟實在是很無聊。
為什麼要過年了,大家都在忙呢?我問過很多人,客氣點的會說︰過年嘛!忙是在所難免。不客氣的就直接說我這個人真是不知民間疾苦,他們都快忙死了,我還盡問些無聊的問題。
我現在乖得要命,根本就不敢找死的去找朋友或同學陪伴,我很認命的自己一個人來來去去。
最近看了一篇很有趣的網絡小說,叫做《愛上麥當勞》,喜歡看網絡小說的人應該都對這篇小說不陌生,作者藍狐的文筆令人佩服。
喜歡一個人或許就該明顯的表露出來,故事可能是假,可傳遞出來的感覺卻是令人感動或值得回味的。
寫小說這麼多年,我一直很明白自己活在一個很夢幻的文字世界里,而我卻沒有像大多數的人一樣,把寫小說視為生財的工具,對我而言,小說是我夢想的天堂,或許我寫得並不好,但寫小說可以帶給我無窮的快樂(被催稿的時候例外)。
有人告訴我,我寫的東西跟現實悖離得太遠,我每次都只會回答──我知道,因為我寫的是羅曼史,如果你想要看現實的東西,那我的東西一點都不適合你。
基本上,我本身是一個很討厭現實丑陋的人,在越來越多的人看厚黑學,相信人性本惡的時候,我依然活在我的世界之中,相信著人性本善,繼續寫著那些人眼中所謂不切實際的羅曼史。
我的思考邏輯常使我的好友搖頭,說我十年前就是這樣任性、孩子氣,十年後竟然一點都沒變,而看我現在的生活方式,可能十年之後也不會有什麼長進。
有人甚至要我去看些比較嚴肅的書,我是听話的去買了,然而看沒幾頁就放棄,繼續看我的羅曼史小說,因為我覺得現實已經很苦悶了,我干麼還要去看那些告訴我現實很糟糕的東西呢?如果這樣就是任性的話,我承認,我甚至還能承認自己是個只願意活在自己世界的女人。
我並不太跟周遭的人談論自己的工作,最主要的原因是我很尊重我的工作,但有些人則不……我就遇過批評羅曼史的人,而我總是一笑帶過,最後表示──我就是只能寫出這種不切實際的文字。
靶情是需要很嚴肅去看待的,責任更是需要有個肩膀去承擔,我雖然寫的是羅曼史,很多都是虛幻的,可我很重視感情和責任,我要書中人物表現出來的是善而非惡,是輕松而非沉重,我很清楚人性是怎麼一回事。
我從失意中站起來,所以對于感情與責任我別有一番感觸,也因為這樣,使我更加明白自己工作的可貴之處。
現在的你或許喜歡看羅曼史,幾年後,或許你也會變成那個覺得羅曼史很幼稚的人,也或許你會變得跟我一樣,將羅曼史看成生命的一部份,但不管如何,我都希望每個人能尊重我的作品,就如同每個人都希望自己的工作被尊重一般。
第一章
勵文浩推了下鼻梁上的金屬細框墨鏡,在手下們一一檢查過安全措施之後,他才緩緩的站起身走向包機的機艙門。
他早忘了有多久沒有踏上台灣這一塊土地,對他而言,這個地方包含了太多的回憶與苦澀。
在他還只是一個毛頭小伙子的時候,他還滿心以為這里會是他一輩子的故鄉、一輩子的歸屬,但時間畢竟改變了一切。
「氣象報告說有寒流來襲。」跟著他工作多年的夏古唐、綽號鬼頭遞上一件外套。
外頭的氣溫約十度,這對久居加拿大溫哥華的他來說並不算寒冷,勵文浩無言的穿上皮外套,緩步的走下飛機。
一陣寒風吹來,令他有些發寒,但他明白令他發寒的不是這陣風,而是打心里的寒冷。
他咬了咬牙,這是個他一輩子都不想再踏上的土地,他從這里逃了出去,諷刺的是在多年後的今天,他主動的回到了這里。
「有消息指出小姐在新竹。」
「新竹?!」听到手下傳來的消息,他的五官沒有什麼變化,單是挑了挑眉。
「是的。」鬼頭很盡責的表示,他從在香港時就跟在勵文浩身邊,至今也近十年了。
這薛少蘭到底在想些什麼?勵文浩將近一米八的身高一來到機場大廳,便吸引了來往人群的目光。
但他沒空理會那些目光,那些贊嘆的眼神他看得早就已經麻木了,他腦海中思索著自己這一向自以為是的義妹。
他帶著約十個人從加拿大包機前來最主要的目的就是要找薛少蘭,這個他名義上的妹妹。
他們一行人十分引人注目,個個高大魁梧,亦正亦邪的調調,令人忍不住多看一眼,也忍不住退避三舍。
勵文浩的義父宋文杰是個中美混血兒,但卻是在香港長大發跡,一生無子無女的他,只收了一對男女做為養子女,他是其中之一,另一個則是今年只有十七歲的薛少蘭,她是宋文杰年輕時候,很照顧他的一位大姊所留下來的孤女,宋文杰很有義氣一肩挑起了照顧薛少蘭的責任,並承諾會讓薛少蘭嫁給出色的勵文浩為妻。
一踏出機場,他便看到前來接他的車子。那是一輛高級休旅車,可以容納七個人。
他率先上了車,至于其它人有的跟他一起,有的則坐上後頭另外安排的同款車子。
「直接到新竹去。」勵文浩簡單的下了道命令。
他閉上了眼楮。這該死的薛少蘭到底還要闖多少禍才願意饒過他?她是義父的掌上明珠,所以她不能有任何一丁點的閃失,然而他到現在還是想不通,她為什麼什麼地方不好去,偏偏來台灣,還選擇在新竹落腳,這個他發過誓一輩子再也不踏進的城市。
勵文浩──道上稱之為海盜的黑道大哥,他的一生因為十年前在香港被宋文杰收養而改變,一個如謎般的男人,沒有人知道他到底從何而來。
坐在新竹鬧區的頂極飯店十一樓的Lebar里,舞台上的歌手唱著優美的歌曲,但這些都沒有入他的眼耳,他的目光若有所思的看向遠方。
這里在十年之間改變許多,已經不再是他所熟悉的環境了。
這間飯店的附近有所女中──他還記得這是全新竹最好的一所女中,而里頭有個很美麗的女孩……
當他想到這里時,突然眼神一冷,一口將杯中的威士忌飲盡。
「大哥,我們找不到小姐。」鬼頭急急忙忙的前來報告。
勵文浩的眉頭微皺,「什麼意思?」
「小姐原本住在光復路上的一間飯店,但據飯店的人員表示,小姐已經結帳離去很多天了。」
他詛咒了一聲。這小表又在搞什麼東西?
「還有一件事。」
他瞄了鬼頭一眼,等他開口。
「台灣的道上已經听說你回來了。」
他一個彈指又叫了一杯酒,「然後呢?」
表頭是少數幾個知道他原籍是台灣的人之一,絕大部份的人都以為他是香港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