楔子
這個協商會議是由台灣方面的太古劇團主動召開,目的在于解決三個多月前,倫敦的阿波羅劇院向我國法院所提出的一項「假處分」——禁止太古劇團的新作品「神秘東方」正式公演。
懊劇院指稱,太古劇團欲推出的新作品「神秘東方」,應該是由他們先取得劇作版權,按照他們和編劇家簽的合約內容,太古劇團必須在該劇院演出此劇作一年六個月之後,才可以演出,否則就是侵權行為。
這個案子比較麻煩的,是那位赫赫有名的編劇家在上個月已因車禍過世,無法出面證實任何事情。
因此太古和阿波羅雙方約好,從今天七月十八日起,一連三天,進行開庭前各方面的對質工作。
阿波羅劇院方面一共派了七個代表出席會議,其中包括該劇院的實際負責人華德詹肯斯,兩名律師,兩名戲劇工作者,和兩名助理。
太古劇團則簡簡單單只來了三個人,一個老板,一個秘書,和一個甜美迷人,年紀相當輕卻精通英文及法學的翻譯人員。
會議即將開始,不曾與東方人打過國際官司的阿波羅代表,這才發現一個嚴重的疏失——他們沒人懂得華語,誰來為他們作翻譯呢?
「很抱歉……」一進門就攫獲眾人注目的眼光,言談舉止始終泰然自若的華德,歉然的告訴太古的黃老板,希望將會議延後一天,好讓他們有足夠的時間聘請一名翻譯。
「不是我們不通情理,而是,這位袁子青小姐只有今天能來幫忙,沒有她,我們沒把握能跟你們作最充份的解釋。」太古劇團的黃老板為難的給予婉拒。
華德瞟了一眼坐在長桌最末端,始終保持著清純笑容的袁子青。
「難道貴國懂得英語的人這麼少?」他言下之意頗有嘲諷的意味。
「貴國有很多人懂得華語?」黃老板也老實不客氣的反問。「袁小姐是國內相當少數能夠即席翻譯,而且又擅長律法的專業人員,若不是有特殊交情,想請她幫忙是絕無可能的。」
「噢?」華德不得不對袁子青另眼相看了。「既然如此,那麼我們……」他把目光轉向同行人員,數秒鐘後,便作成了決定。
「袁小姐,你願意以公正客觀的立場,同時接受我們的聘請,為我們雙方翻譯嗎?」
「這……」袁子青絲毫沒有受寵若驚的樣子,反應十分冷淡。「我的價碼是很貴的。」
「只要你開得出價碼,我們就請得起。」
那天,那場會議共進行了近五個小時,袁子青一共獲得十五萬元的報酬,其中比平常多出來的十萬塊,自然是來自那犯了嚴重錯誤的阿波羅劇院代表團。
至于她有沒有公正客觀的執行翻譯工作,端看阿波羅劇院一行七人沮喪的神情,便可略知二三。
最後的結果是告訴不成立,各媒體均以一場誤會來解釋這個官司。
三天後,袁子青在學校門口非常意外的和那位華德再度邂逅。
「嗨!」她很有做賊的心虛感。「這麼巧,您到我們學校來參觀的嗎?」
華德談笑的搖搖頭。「我是特地來找你的。」
「找我?」不是來報老鼠冤的吧?「有事?」
「當然。」他沉郁著嗓音說︰「看著我,記住這張臉,總有一天它會要你為自己所做的蠢事付出代價。」
啥意思?
袁子青尚未理解這段深奧的恐嚇詞,他已轉身飄然上了一輛黑色轎車。
第一章
台北賓館變客廳,席開三十桌,借以歡迎遠道而來,參加國際法學年會的貴賓。
袁子青是晚宴上的口譯員,照例她得把行政院、外交部……等官員所說的話,以英文重復一遍給所有的來賓知曉,但,今天她實在累得可以,加上這幾位政府官員的口音很重,又特碎嘴的,吃不到兩口飯就來一次長篇大論,搞得她頭昏腦脹。
走出台北賓館,已經是夜里十點鐘。離開冷氣間,踏進燠熱的城市心髒,所有的疲憊瞬間涌上,幾乎要將她淹沒。
苞媽媽說過一百次,她要辭了這煩死人的工作,卻沒想到一做就是三年。
回到家,她模黑倒在床上,好想就這樣一睡不醒。人類妄稱是萬物之靈,可是為什麼連使自己好好睡一覺這麼簡單的事都辦不到?
「姐!」老弟袁子揚鴨子一樣的嗓音傳過來,台燈啪的一聲亮起,袁子青馬上眯起眼楮,轉過身去。「不要吵,我今天累垮了。」
「你再不起來,齊哥可就要走嘍。」
「走?」袁子青猛然坐起,從椅子上持了一件外套披上。「你說來思齊要到哪里去?」
「噓。」他神秘兮兮的說。「齊哥在廣場那邊等你,快點!」
「听好,不許跟媽講,知不知道?」她走了幾步還是不放心她這個狗腿兼牆頭草弟弟。「發誓,要毒一點。」
「喂,狗咬呂洞賓嗎?」他瞪眼撇嘴,但還是咬牙切齒的把五雷轟頂之類的樣板句子,念得非常輪轉。
「好家伙,是不是宋思齊給了你什麼好處?」否則他通常不會這麼爽快的。
「去不去呀你到底?」袁子揚忿忿的幫她打開大門。「別忘了我的毒誓效力只維持十五分鐘。」
擰了一下他的手霄,袁子青匆匆穿了鞋,一溜煙跑向街底。」
這個位于台北市郊的社區,平常除了星期日,車子並不是太多,此刻快半夜了,四下更是安靜得叫人惶惶然。
宋思齊是在廣場的哪一邊等她?唉,都二十多歲人了,每回見面還得像干壞事一樣,偷偷模模,真是既悲哀又火大。
穿過廣場後的小巷,一旁矮牆突然伸出來一只膀子,將她勾住,猶來不及驚呼呢,溫熱的唇瓣即印了下來,吻得她天旋地轉,心口卜卜跳。
「嗨!」宋思齊從來只管叫她「嗨」,就算他們的關系已經進展到這般程度,依然沒減過她的名字。
站穩身子,袁子青發現他今晚穿得很帥氣,深藍色的運動衫,在斜漏過來的路燈下,依稀看得出他抬眼的五官,潔白一如湯姆克魯斯的牙齒和笑靨。不,其實他無論何時何地都帥得迷死一缸人;高中三年、大學四年,畢業工作兩年,一共九年,她對他始終迷戀得一塌胡涂。
如果不是雙方父母都反對,他們該老早就是一對人人稱羨的恩愛夫妻了。
「子揚說你要走了?」袁子青喘著氣息,不安地問。
「英國倫敦。」宋思齊拉著她走,坐到一根橫陳的樹干。「你知道的,這個家我是待不下去了。」
宋思齊的老爸是個天天醉茫茫的酒鬼,不但醉掉了工作,還喝光了家財,害他跟他媽媽過著三餐不繼的日子。記得念大學的時候,宋思齊為了籌學費,還去當過舞男;為了這樣,她老媽抵死不肯讓他們往來。
也許是窮怕了,哪里有錢賺,他就往哪里鑽,她老爸就曾經非常小人的揣度過他和她交往的目的,百分之一百是經濟考量。
言下之意,宋思齊是絕不可能「以貌取人」,說有這種老爸,這樣講自己的女兒。真是的,她哪一點配不上人家?
「可,你到倫敦要做什麼呢?」瞧他笑得一臉輕松,她卻是一陣心酸。
「演戲。」他說。「一家表演劇團的老板在夜總會相中我,邀我到倫敦表演,嘿,不許哭,」他輕撫著她的頭。「我又不是不回來了,傻孩子。」
「準備去多久?」
「一年半載吧,混得好,也許就留下來了。」他興奮的朝空中吹了一聲響亮的口哨。「等我,我會回來接你的,到了海外,看誰還有本事來過問我們的感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