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子青強顏地擠出一絲苦苦的笑。「在台灣不也一樣有機會演戲嗎?」
「台灣只有噩夢。」宋思齊憤恨的說。
「還有我呀。」她明白他指的噩夢是什麼,可听起來還是很不舒服。
「就是為了你,我才更是非去英國不可。」他執起她的手,與他十指交握,表情非常認真的說︰「如果一切順利,我就在那里築一個愛巢,一個有楓葉、櫻花、隻果、美酒和小木屋的窩,你說好不好?」
「好。」她乖順的點點頭。對他的話,她向來沒有太多意見,和讀書工作一樣,她總是參考別人的意見多,自己拿主意下決心的少。
一輛車子從廣場前頭呼嘯而過,留下漫天的烏煙瘴氣,兩人不禁沉默了下來。
「齊——」袁子青咬著下唇,囁嚅著,「萬一你移情別戀……」
「傻小呆,煩惱這個?我的心你還不了解?」他夸張的仰頭笑了聲,很干,很澀,很飄忽。把手擱在她腰上,探頭去看她微濕的紅眼。
「那……你什麼時候走?」
「後天。」宋思齊若有所思的盯著她的臉,欲言又止。「我正在打包行李。」
「伯父、伯母知道嗎?」
「跟我媽提了。」他突然心事重重地,「嗨,我得請你幫個忙。」
「說,只要我做得到的,我一定為你兩肋插刀。」講義氣是她最大的優點,較之她的美麗慧黠,更討來思齊的歡心。
今兒的他顯得很不干脆,一句話支吾半天。「……你知道的,在英國我是人生地不熟,但我總需要生活,需要開銷……」
說到這里袁子青就懂了。她這人不但講義氣,心腸尤其好得沒話說。
「我那里還有十一萬存款,明天我去領出來給你。」
「就十一萬?」宋思齊不是太滿意。「我會還你的,我只是一時落魄,將來——」
「我知道。」袁子青生怕他又說出一些讓她听了內疚的話,很快地接口。「我相信你那麼認真,將來一定可以出人頭地。只是,我賺的錢全數交給了我媽,這十一萬是我暗握起來的私房錢,連我媽也不曉得的。」
「是這樣啊,那,十一萬就十一萬,我想應該不必然太久。」宋思齊歉熱地輕輕撫著她的領。「原諒我一時心急口快,嗯?」
她柔順的點點頭。她在意的不是錢,而是那種感受,可惜他總是不懂。
「倫敦那麼遠,思齊,你會不會寂寞?」
「寂寞的時候就想你啊。」宋思齊撩著她的長發,低頭問︰「開始想我了,對不對?」
「明知我會想你,你還要去。」
「男兒志在四方,你要是不放心,我們可以,」他頓了下,兩手按著她的肩頭,刻意小聲的說︰「先做夫妻。」
袁子青眼楮一熱,覺得很心酸,很慌亂。
「我媽會殺了我的。」
「不告訴她不就得了,好不好?我真的好想,想得快瘋了。」如果他不那麼急躁,她也許就肯了。
「我、我等你回來。」她不是現代豪放女,這種事還是「戒急用忍」比較保險。
「嗯,我真的要走了,這一走幾時回來都說不定,你難道……算了,不勉強你,橫豎你遲早是我的人。」
那一晚,她已經忘了是怎麼回到家的,總之是哭得像個淚人兒。
棒天拿了錢之後,宋思齊就像風一樣,消失在一個春日的午後。因為嫌電話費太貴,說好了每星期寫信給她,卻是在半年之後,才收到他的第一封信,還是一封求救信。他在信中說遭到匪徒綁架,必須付給人家折合台幣約一千萬元的贖款,人家才肯放過他。
一千萬?!她只不過是個口譯員,要到哪里去籌一千萬?
為了愛可以義無反顧的她,兩個星期後,帶著簡單行囊和媽媽幫她一下的所有積蓄——一百五十二萬元,來到倫敦。
悲慘的是,一下飛機,她就遇上了搶匪,搶走了她的行李還不打緊,連皮包內那張巨額支票也一並丟了。
真是屋漏偏逢連夜雨,這下她要怎麼去救出不幸身困賊營的宋思齊呢?
☆☆☆
人海茫茫,幸好還沒到舉目無親的地步。
她大學的死黨季雪蘭就是「下嫁」到這里來的。奈何很不巧的,她和她的番邦老公度假去了,得到下個星期三才回來。
只憑著宋思齊一封疑似遭綁架的求救信,尚不足以構成報案的要件,英國警方要她另外先想想別的法子,真的不行了,再去麻煩他們。法子?如果能有法子,她還會在街頭流浪不知如何是好嗎?
她甚至不知道英國的戲劇之城西城位于何處,就算到了,數十家的劇院,她要從何問起,從何找起?
媽媽說得沒錯,這簡直是大海撈針嘛,沒有任何幫助,她惟一想到的是報社,也許宋思齊見報後,會主動跟她聯絡。可她卻沒想到,一個肉票哪還能自由自在的看報紙,還打電話呢。
袁子青佇立在倫敦街頭躊躇良久,極不容易才鼓起勇氣,走進這家名叫「太陽」的報社。
「先生。」她朝櫃台輕喚。
坐在櫃台後方的金發男子,隔了約莫三分多鐘才把目光從PLAYBOY的雜志往上移。
「需要我幫忙嗎?」他問。
「是的,」袁子青先尷尬地一笑,囁嚅道︰「我,想登一則廣告。」
「沒問題。」男子詳細跟地解釋各種收費標準,放置的版面,以及一次必須刊登的天數。「你要登什麼內容?」
「尋人啟事。」
「小姐,你要找的人貴姓大名?」
「宋思齊。」她用極流利的英文跟他解釋這兩個字,並且遞上相片和所有與來思齊有關的資料。
「你是英裔華人?」男子好奇的問。
「不,我從事翻譯的工作。」她淡然的說,英文再好恐怕也無助于她千里尋情人。
難怪英語說得這麼好,男子投給她一抹贊許的微笑。「這位宋先生是你的……」
「未婚夫。」袁子青不假思索的說。在心里面,她早就把自己的終身許給宋思齊了。
「他來倫敦留學?觀光或工作?」興許是刊登此類尋人啟事的外籍人士並不太多,那先生林林總總的問了一大堆,才開始填寫資料。
「大字四個,小字三十五個,每天收費十五元,三天共四十五元,你要付現、刷卡還是開支票?」
「呃,可不可以等報紙刊出以後再付款?」她當掉手表後,僅剩的八十人元英鎊,必須挨到雪蘭回來才行哩。
男子皺著眉頭打量她。「請出承護照、現住住址、電話號碼。」
「呃,我叫……」如果人家知道她剛從台灣來,連住的地方都沒著落,一定不肯通融。左右無計,袁子青只得硬著頭皮撒了個自認無傷大雅的小謊。「我叫季雪蘭,住倫敦市區特法加廣場敖近,道堤街。」
那先生赫然抬起頭,直盯著她好一會兒,然後說︰「請把你的護照給我登記一下好嗎?」
「呃,我的護照……」
她尚在猶豫不決,對方又遇︰「算了,你只要先把三天的費用繳清就行了。」
「可是我,」深吸一口氣,她硬著頭皮問︰「可不可以賒賬啊你們這里?」
男子愣了大約有三分鐘之久,然後以悍然的口氣拒絕她的要求。
「我又不是不給,只是晚點給而已。」她下意識的提高聲量,引來旁人的側目。
「我說不行就是不行。」
「那你登一天我給一天,這叫銀貨兩訖,很合理吧。」說著她便從包包里拿出十五元來。
「一次收齊是我們報社里的規矩。」
「這規矩有問題,在我們那里就不是這個樣子,以客為尊你懂吧?」